四、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495.75 亿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根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9412(集中办公区))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xx)xxxxxxxxxx 000 x) | (xx:xxxxxxxxxxxx 0 xxxxx 0 x 00 xx 00 x) | (xx:xxxxxxxxx 00 x 0 xx) |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声 明
x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
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证券交易所出具同意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亿元(含 400.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478 号)。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批文项下第四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三、发行人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合
并口径下总资产 1,112.02 亿元,总负债 616.27 亿元,所有者权益 495.75 亿元,
营业收入 276.15 亿元,净利润 31.08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42%,母公 司 口 径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47.86% , 具 体 情 况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xxxx://xxx.xxx.xxx.xx/)、上海清算所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货币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资产
情况及经营状况较 2020 年 3 月末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
(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四、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495.75 亿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根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 17.40 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
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五、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盈利能力波动风险。受益于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行人所处的电力行业近年来稳步发展,发电量增速保持较高水平。然而,由于上网电价受政策调控影响,且发电主要燃料价格波动较大,近年来电力行业的盈利性呈现出一定的波动。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30.12 亿元、25.98 亿元、45.12 亿元和 10.88 亿元,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分别为 8.27%、6.46%、11.36%和 12.24%,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分别为 6.14%、
-0.14%、7.95%和 9.54%,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 2018 年度电力燃料成本出现连续的较大幅度上涨,同时,2018 年本集团处置山西煤业债权出现亏损,影响了公司的盈利水平;2019 年度电力燃料成本出现大幅度下降,同时 2019
年度没有出现 2018 年度由于煤业债权处置产生损失的情况,从而使得盈利水平大幅上涨。未来,若煤炭市场新增产能增加或下游需求有所放缓,煤炭价格将持续回落,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得以持续提升。
七、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八、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主体评级 AAA,
债项评级 AAA,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
十、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3 月和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 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364.08 亿元、402.04 亿元、397.01 亿元、88.87 亿元和 276.1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2.05 亿元、-0.38 亿元、30.53 亿元、
7.32 亿元和 28.24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69.67 亿元、58.01 亿 元、92.00 亿元、-3.13 亿元和 24.87 亿元,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 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融资渠道不畅或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十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二、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
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三、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等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十四、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
(x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告。发行人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目录
十一、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105
十二、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110
十三、公司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111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112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112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113
三、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4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26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7
六、有息负债分析 152
七、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53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154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156
第八节 x次募集资金运用 157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157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57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管理安排 157
四、募集资金应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58
五、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59
六、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161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162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62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 162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174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 174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75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9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218
一、备查文件内容 218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218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2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华润电力 | 指 |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华润 | 指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华润集团 | 指 |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电力控股 | 指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兴宁电力 | 指 | 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 |
广州热电 | 指 | 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古城电力 | 指 | 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 |
沧州热电 | 指 | 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曹妃甸热电 | 指 | 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 |
首阳山电力 | 指 | 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 |
鲤鱼江电力 | 指 | 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
阜阳电力 | 指 | 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宜兴热电 | 指 | 宜兴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xx热电 | 指 | xx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洛阳热电 | 指 | 洛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温州特鲁莱 | 指 | 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徐州电力 | 指 | 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南热电力 | 指 |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红河水电 | 指 | 云南华润电力(红河)有限公司 |
化工园热电 | 指 | 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
恒兴电力 | 指 |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华润电力湖南 | 指 | 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400 亿元(含 400 亿元)的“华润电力 |
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 ||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华润电力投 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400 亿元(含 400 亿元)的“华润电力 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行为 |
本期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华润电力投 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行为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
投资人、持有人 | 指 | 就本期公司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公 司债券的主体 |
公司董事会 | 指 |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监事 | 指 |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普xxx | 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德勤 | 指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中 诚信国际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管理办法》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包括法定节假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
最近三年 | 指 |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
最近三年末 | 指 |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3 月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3 月 31 日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发行概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注册名称: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80,000 万元
设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9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9412(集中办公区)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中国华润大厦 51 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92594627B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转 8506
传真:0755-82691500
邮政编码:518001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用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xx外汇; 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xx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担其母
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七)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一)公司债券发行和注册情况
x次债券的发行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
于 2020 年 7 月 9 日获得本公司唯一股东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批准,本次债券
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
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亿元(含 400.00 亿
元)的公司债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478 号)。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400 亿元(含 400 亿
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以
下简称“品种一”),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以下简称“品种二”)。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网下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网下配售原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1 年 5 月 6 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品种二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5 月 5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5 月 6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品种二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 2024 年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
兑付日为 2026 年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分行账户户名: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0000000000000000
大额支付号:303584056022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 年 4 月 28 日。
2、簿记建档日:2021 年 4 月 29 日。
3、发行首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4、网下发行期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5 月 6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一)发行人: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9412(集中办公区)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中国华润大厦 51 层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 0000 转 8506
传真:0000-0000 0000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 x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 0 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 0000
(三)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x、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 0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 xxxxx 0 x 00 xx 00 x
xxxx:xxx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33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 0000
传真: 000-0000 0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 x 0 xx
xxxx:xxxxxxxxxxxx 0 xxxxx X x 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 0000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 x
负责人:xx
x办律师:xx、陈旭光、xxx联系电话:0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0 0000
邮政编码:100033
(五)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 0 x
xxxx:xx上海市xx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xxx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xx(执行事务合伙人)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 0000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xxxxxxxxxx 000 x 00 x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01 号华润大厦 9 楼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0 0000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 x 0 x 60101
联系地址:xxxxxxxxxxx 0 x 0 x 60101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 0000
(七)募集资金与专项偿债账户监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分行
营业场所:xxxxxxxxxxxxxxxxx 00 x前海企业公馆 29A
栋
联系人:xxx、周愿电话:0000-0000 0000
(八)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xx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电话:0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0 0000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xxxxxxxxxx 0000 x负责人:xxx
电话:0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0 0000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期公司债券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0000.XX)共计 19,484,000 股,占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总股本的 0.41%。
除此之外,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其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证券交易场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证券交易场所不同意本期债券发行上市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较好,但本期债券的存续期较长,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经济政策和行业状况等客观环境出现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不利变化,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四)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优良,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最近三年,发行人与银
行、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五)评级风险
x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债项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期债券债项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本公司信用等级或债项信用等级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本公司信用等级或债项信用等级,则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一)财务风险
1、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发行人电厂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39.48 亿元、19.05 亿元、-104.84 亿元和-19.69 亿元。随着未来电力项目建设的进行,发行人仍有较大的投资计划,主要为采购设备承诺、工程建设承诺和其他服务类承诺。投资资金来源除公司自有资金之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大规模的投资支出可能会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降低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2、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受益于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行人所处的电力行业近年来稳步发展,发
电量增速保持较高水平。然而,由于上网电价受政策调控影响,且发电主要燃料价格波动较大,近年来电力行业的盈利性呈现出一定的波动。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30.12 亿元、25.98 亿元、45.12 亿元和 10.88 亿元,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分别为 8.27%、6.46%、11.36%和 12.24%,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分别为 6.14%、-0.14%、7.95%和 9.54%,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 2018 年度电力燃料成本出现连续的较大幅度上涨,同时,2018 年本集团处置山西煤业债权出现亏损,影响了公司的盈利水平;2019 年度电力燃料成本出现大幅度下降,同时 2019 年度没有出现 2018 年度由于煤业债权处置产生损失的情况,从而使得盈利水平大幅上涨。未来,若煤炭市场新增产能增加或下游需求有所放缓,煤炭价格将持续回落,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得以持续提升。
3、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 375.18 亿元、374.00 亿元、
465.48 亿元和 473.89 亿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余额分别为 130.88 亿元、129.87 亿元、158.72 亿元和 165.54 亿元,占所有者权益合计比重分别为 34.88%、34.72%、 34.10%和 34.93%。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在所有者权益中占比较高。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股东分红导致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若未来年度发行人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分配利润,将会对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产生一定影响。
4、关联方拆借规模相对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华润电力控股公司的资金统筹调配平台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政策,即公司总部资金管理中心管理并监督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下属其他子公司的各项资金活动。发行人根据业务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零余额,账户余额全部归集”的资金归集及拨付模式,为避免子公司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将子公司资金集中归集至资金池后,归集关联公司的资金形成了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同时,发行人也向关联方发放委托贷款,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关联方其他
应收款(不包含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为 365.94 亿元、占同期总资产的 34.67%,关联方其他应付款(不包含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为 130.31 亿元,占同期总负债的 22.08%。发行人关联方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抵销后,为净应收关联方
235.63 亿元,规模相对较大。
5、煤业债权处置回款风险
2018 年,公司之母公司华润电力控股与第三方山西国源时代能源管理有限
公司签订协议,分别以人民币 1 元及以 110 亿元对价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润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四家企业(瑞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及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及内部贷款债权( 其中包括本公司对被处置单位的内部贷款本息合计 10,565,147,293.69 元)。根据相关债务重组协议,公司所享有的债权的转让对价为
8,565,147,293.69 元,处置损失合计 2,000,000,0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收到转让对价款 7,000,000,000.00 元,剩余款项中的 1,500,000,000.00
元将在 2020 年回收,65,147,293.85 元将在 2021 年回收,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日计息。若后续国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对该款项回款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景气风险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与宏观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为明显。电力行业需求受国民经济中其他行业用电量的影响较大,下游重工业和制造业的用电需求和发电企业自身上网电量是决定发电企业盈利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9 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达 72,25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5%。长远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将迈出实质性步伐,预计在此期间我国 GDP 增长速度将保持较低水平,煤炭电力等能源需求增速将明显放缓。因此不排除发行人未来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受到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的可能。
2、燃料成本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经营以火力发电为主,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火电权益装机容量
1,892.02 万千瓦,占总权益装机容量的 99.7%以上。电煤成本是发行人火电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虽然我国煤炭储量丰富,但煤炭行业阶段性生产能力不足、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调整或铁路煤炭运力不足,都可能影响电煤的有效供应,从而造成煤价波动。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完全放开煤炭市场,不再干预煤炭价格。2013 年前三季度,煤炭价格持续下挫,特别是 6 月份国际煤价的大幅下挫使得国内煤价出现暴跌,环渤海地区 5,500 大卡动力煤价格跌破 600 元/吨,煤价重回五年前。9 月份以后,随着下游电厂、贸易商等企业提前冬储存煤,煤炭需求形势好转,煤价逐步止跌趋稳,并在 11 月份呈现快速大幅上升的势头。
2013 年末,5,500 大卡动力煤价格涨至年初的 630 元/吨。2014 年 12 月 24 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 525 元/吨。2016 年下半年,受益于供给侧改革,煤炭价格开始进入上升通道,该态势延续到 2018 年,煤炭供应始终较紧,煤价保持高位波动。2019 年,煤炭成本相比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如果未来煤炭价格持续呈上涨趋势,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成本增支压力。
3、上网电量波动的影响
上网电量对电厂盈利水平有重要影响,而发行人所属电厂的上网电量受电厂所在地区电力需求、当地电网公司调度和发电企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发行人上网电量减少,则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收入减少。
4、业务结构单一风险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销售电力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9.25%、 73.39%、69.75%和 65.20%。虽然单一的业务有利于公司专业化经营,但是如果电力市场发生不利于电力生产行业的变化,发行人的经营将受到较大影响,且短期内无法得到改善。
5、发电厂输电中断和强迫停机风险
发电厂的运行涉及到许多潜在风险,其中包括设备的故障、自然灾害、环境或工业事故、燃料供应中断、劳动力纠纷和其他业务中断。这些发电中断事故和
强迫停机会大幅削减发电厂的输出电量和可用系数。发生运行或输电问题,可能会对本公司业务或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6、煤炭贸易业务关联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发挥燃料采购规模优势,由发行人统一负责大区煤炭购销业务,导致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煤炭贸易业务前 5 大客户均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这种安排实现了大区整体煤炭成本的降低,但也增加了发行人的关联交易规模,使其面临一定的关联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7、部分资产权属存在瑕疵的风险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账面价值为 24,408,612.12 元(2018 年 12 月 31日:25,604,135.97 元)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发行人账面价值为 3,106,839,358.77 元的房屋及建筑物(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3,282,985,859.21)尚未办理产权证明。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办理上述房产证并无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对发行人的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发行人均在积极跟进以上问题,争取尽快取得相关文件。
(三)管理风险
1、安全管理风险
电力生产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如果因操作或维护不当而发生运行事故,将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国家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而且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对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投入也大幅增加,但该行业特性决定煤炭行业仍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行业之一。煤炭行业客观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风险仍需要重视。
2、火电环境破坏风险
发行人在火力发电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烟气、废水和噪音,其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机组所在地的环保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于 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新《环境保
护法》共 7 章 70 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企业管理难度加大。
3、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虽然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备,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则可能导致企业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如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电价政策风险
上网电价是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上网电价尚由国家管制,若国家制定的电价水平长期难以充分反映出由市场供需情况、电力企业收入成本情况决定的真实电价水平,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 2015 年 3 月 1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指出,有序推进电价改革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和先决条件,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发、售电价,形成完整的电价传导机制,让电价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将从根本上还原价格机制在电力市场中的作用;此外,独立的输配电价也将明确电网企业的投资收益,保障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输电网和配电网的协调发展;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发、售电价,也将驱动市场主体进行理性决策,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
2、环保政策风险
2007 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以来,国家不断加大环保政策的执行力度,同时制定严格的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这对发行人下属电厂的环保管理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2013 年,中国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
商总局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 2013 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
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3〕55 号),据此环保部派出督查组重点抽查了 2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30 个地市,并公布了 72 家督查发现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有关部门对发行人火电厂脱硫、脱硝及 脱氮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从而可能使发行人在生产经营中的环保成本相应增加,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3、电力产业政策风险
2015 年 3 月 1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市场化定价的电价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 号)的核心精神是改善电力运行调节并大力促进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这两大文件的实施可能对发行人未扩展新能源业务的下属公司产生冲击。总体来看,目前电力产品仍缺乏全面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合理的成本补偿定价机制,从而影响发电企业的经营。国家电力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人目前经营的业务涉及多项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政策变化和税率调整,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 该评级报告在中诚信国际网站
(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布。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评定“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级别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正面
股东实力雄厚。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集团”)主营业务多元化,综合实力雄厚。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力控股”,证券代码 HK00836)是华润集团旗下唯一从事电力业务的专业公司,公司可在投资、经营和管理等方面获得股东的有力支持。
运营管理水平高。公司拥有丰富的电站经营和管理经验,对机组建设成本和经营成本管理控制能力强,发电成本相对较低,机组盈利能力处于煤电行业较高水平。
公司发电资产规模优势明显,质量优良、分布合理。截至 2020 年 3 月末,
公司已投入商业运行的可控装机容量 1,977.30 万千瓦,具备规模优势。同时,公司发电资产中高参数、大容量机组所占比例较高,能耗低;发电资产主要分布在
经济增长较快省份,电量消纳可获得较好保障。
财务政策稳健。近年来,受益于资本实力的提升和债务规模的下降,公司财务杠杆水平持续下行,且在行业中保持较低水平。
融资渠道畅通。公司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截至 2020 年 3 月末,
公司共获得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931.50 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 651.21 亿元。另外,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电力控股是香港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畅通。
2、关注
煤电行业政策变化。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和煤电去产能政策。此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火电上网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短期来看,全国煤电平均上网电价受电价机制调整影响将面临一定下行压力。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电价调整政策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也对煤电去产能政策对公司在建煤电项目的影响保持关注。
煤炭价格波动。公司经营煤炭贸易及燃煤发电业务,煤炭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本具有较大影响,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呈波动态势。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 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 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 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xxx.xxxx.xxx.xx)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总额度合计为 931.50 亿元,其中已使用
授信额度 280.30 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 651.21 亿元。
银行名称 | 授信总额度 | 已使用授信额度 | 未使用授信额度 |
中国银行 | 180.05 | 35.58 | 144.47 |
中国建设银行 | 177.35 | 45.63 | 131.72 |
中国农业银行 | 131.17 | 34.88 | 96.30 |
中国工商银行 | 108.55 | 46.36 | 62.1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91.62 | 32.22 | 59.40 |
其他 | 242.75 | 85.62 | 157.13 |
合计 | 931.50 | 280.30 | 651.21 |
单位: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现
象。
(三)历史发行的债券以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品种 | 证券名称 | 发行规 模(亿元) | 期限 (年)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发行利率 | 存续规模 (亿元) |
中期票据 | 19 华润电力 MTN001 | 30.00 | 3(3+N) | 2019-12-17 | - | 4.00% | 30.00 |
19 华润电力 MTN002 | 20.00 | 3(3+N) | 2019-12-24 | - | 3.93% | 20.00 | |
资产支持票据 | 20 华润电投 ABN001 次 | 0.29 | 2.98 | 2020-12-28 | 2023-12-22 | - | 0.29 |
20 华润电投 ABN001 优先 | 14.24 | 1.98 | 2020-12-28 | 2022-12-22 | 3.76% | 14.24 | |
公司债券 | 16 华润 01 | 50.00 | 7(5+2) | 2016-06-13 | 2023-06-13 | 3.49% | 50.00 |
19 华润 01 | 30.00 | 3 | 2019-03-18 | 2022-03-18 | 3.65% | 30.00 | |
19 华润 02 | 18.00 | 3 | 2019-08-16 | 2022-08-16 | 3.40% | 18.00 | |
20 华润 01 | 20.00 | 3 | 2020-09-21 | 2023-09-21 | 3.19% | 20.00 | |
20 华润 Y1 | 25.00 | 2+N | 2020-10-22 | - | 3.99% | 25.00 | |
20 华润 Y2 | 20.00 | 2+N | 2020-12-24 | - | 3.99% | 20.00 | |
合计 | - | 227.53 | - | - | - | - | 227.53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延迟支付债券本息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延迟支付其它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情况。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2020 年 9 月末 | 2020 年 1-3 月 /2020 年 3 月末 | 2019 年度 /2019 年末 | 2018 年度 /2018 年末 | 2017 年度 /2017 年末 |
总资产(亿元) | 1,112.02 | 1,081.99 | 1,055.64 | 984.61 | 1,022.85 |
总负债(亿元) | 616.27 | 608.09 | 590.16 | 610.61 | 647.67 |
全部债务(亿元) | 351.04 | 348.40 | 343.69 | 352.44 | 404.49 |
所有者权益(亿元) | 495.75 | 473.89 | 465.48 | 374.00 | 375.18 |
营业收入(亿元) | 276.15 | 88.87 | 397.01 | 402.04 | 364.08 |
利润总额(亿元) | 40.00 | 10.93 | 44.16 | 6.00 | 31.60 |
净利润(亿元) | 31.08 | 8.48 | 31.55 | -0.56 | 22.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亿元) | 30.84 | 8.24 | 31.67 | 19.17 | 25.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 28.24 | 7.32 | 30.53 | -0.38 | 22.05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24.87 | -3.13 | 92.00 | 58.01 | 69.67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67.03 | -19.69 | -104.84 | 19.05 | -39.48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53.92 | 26.26 | 5.25 | -59.94 | -30.23 |
流动比率 | 1.37 | 1.37 | 1.37 | 0.94 | 1.03 |
速动比率 | 1.32 | 1.33 | 1.32 | 0.90 | 0.99 |
资产负债率(%) | 55.42 | 56.20 | 55.91 | 62.02 | 63.32 |
债务资本比率(%) | 41.46 | 42.37 | 42.47 | 48.52 | 51.88 |
营业毛利率(%) | 20.62 | 18.27 | 20.81 | 14.45 | 16.72 |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 5.97 | 1.30 | 5.89 | 2.60 | 4.86 |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1 | 1.81 | 7.52 | -0.15 | 5.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6 | 1.75 | 7.55 | 5.12 | 6.45 |
EBITDA(亿元) | 79.62 | 23.95 | 93.97 | 61.55 | 86.20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0.23 | 0.07 | 0.27 | 0.17 | 0.21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8.41 | 7.01 | 6.24 | 3.06 | 4.90 |
应收账款xx率(次/年) | 6.83 | 2.40 | 11.94 | 11.27 | 10.90 |
存货xx率(次/年) | 12.67 | 4.26 | 16.68 | 20.53 | 20.58 |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2020 年一季度财务指标未经年化处理;2020 年三季度财务指标已经年化处理。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债务调整项;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100%
7、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9、EBITDA=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10、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1、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x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x期债券无担保。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投资者缴款日,即 2021 年 5 月
6 日。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四)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加以说明。
(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x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364.08 亿元、402.04 亿元、397.01 亿元和 88.8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2.05 亿元、-0.38 亿元、
30.53 亿元和 7.32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69.67 亿元、58.01 亿元、92.00 亿元及-3.13 亿元。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发行人利润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保障。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存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构成。
(一)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长期保持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流动资产余额为
5,205,552.96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356,130.42 万元。公司流动资产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3 月 31 日 |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356,130.42 | 6.84% |
应收票据 | 76,313.03 | 1.47% |
应收账款 | 420,019.22 | 8.07% |
预付款项 | 73,225.58 | 1.41% |
其他应收款 | 3,866,355.27 | 74.27% |
存货 | 151,466.55 | 2.9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58,603.07 | 3.04% |
其他流动资产 | 103,439.84 | 1.99% |
流动资产合计 | 5,205,552.96 | 100.00% |
在发行人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变现除所有权受限资产外的流动资产来获得必要的偿债资金支持。
(二)外部融资通道畅通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总额度合计为 931.50 亿元,其中已使用
授信额度 280.30 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 651.21 亿元。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可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公司雄厚的自身实力、资本市场中优良的资信情况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关系,均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保障。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x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取、划转与付息兑付。发行人将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监管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除用于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六)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x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本期债券的违约
以下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发行人未能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或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在任何其他重大债务项下出现违约或被宣布提前到期,并且因此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和本协议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
(7)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xx与保证;或
(8)发行人未能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且对债券持有人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二)违约责任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若一方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适用的法规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给另一方带来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该方应负责赔偿并使另一方免受损失。
(三)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位于深圳的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注册名称: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80,000 万元
设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9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9412(集中办公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51 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92594627B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转 8506
传真:0755-82691500
邮政编码:518001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用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xx外汇; 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xx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担其母
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七)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发行人是根据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6]1844 号)批准,由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 9 日独资设立的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是一家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主要大型发电企业及相关资产的投资性公司。
发行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 亿美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深南东路 5001 号
华润大厦 22 楼 2205 室。发行人董事会于 2007 年 12 月决议通过将发行人的注册地址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额办阿拉坦特木尔街(原盟地税五层办公楼)。于 2008 年 11 月 26 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2013 年 5 月 10 日,经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发行人住所迁至珠
海市横琴新区海河街 19 号 305 室。
根据 2008 年 11 月洛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宜兴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园热电有限公司、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华润电力(红河)有限公司原股东方和 2008 年 12 月郴州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股东方(此处原股东方均为华润电力控股或其下属境外公司)与发行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发行人受让了前述五家电厂和一家煤业公司的相关股权,并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
至 31 日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发行人与华润电力控股于 2008 年 8 月 18 日签订的《股权认缴出资协
议》及商务部于 2009 年 6 月 16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商资批[2009]157 号)规定,华润电力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六家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转让于发行人,从而增加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华润电力控股通过受让其下属全资子公司 Eastern (Jinzhou) Investment Co. Ltd.等七家境外公
司(英属开曼群岛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或香港公司)所持有的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唐山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焦作华润热电有限公司、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河北衡丰有限责任公司七家公司相应股权,以前述七家公司的相应股权作为出资,亦投资于发行人,从而增加发行人的注册资本。截至 2009 年末,发行人注册资本已增加
至 114 亿元人民币。
根据发行人与华润电力控股于 2009 年 10 月 31 日签订的《股权认缴出资协
议》及商务部于 2010 年 11 月 23 日下发的《商务部关于同意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商资批[2010]1168 号)规定,华润电力控股将其所持有的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发行人,从而增加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华润电力控股通过受让其下属全资子公司 China Resources Power East Co. Ltd.等四家境外公司(英属开曼群岛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所持有的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公司相应股权并以前述四家公司的相应股权作为出资,亦投资于发行人,从而增加发行人的注册资本。截至 2010 年末,发行人注册资本已增加至 158 亿元人民币。
2013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粤外资证字
【2013】006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司住所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海河街 19 号 305 室,2013 年 5 月 10 日取得珠海市横琴
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5000040000083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 年 5 月 10 日,经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发行人住所迁
至珠海市横琴新区海河街 19 号 305 室。
2014 年 10 月 9 日,经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xxx。
2019 年 8 月 1 日,经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xx。
2020 年 5 月 20 日,经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发行人法定代
表人变更为xx,住所迁至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9412(集中办公
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158 亿元人民币。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华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100%
0.003947%
99.996053%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100%
CRC Bluesky Limited
100%
华润(集团)有限公
89%
100%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公众股东
CRH(Power)
62.94% 37.06%
100%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唯一股东华润电力控股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27 日,法定股本 100 亿港币,是华润集团的旗舰附属公司,从事电力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华润电
力控股于 2003 年 11 月 12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0000.XX)。截至 2019 年末,华润电力控股总资产 2,157.35 亿港元,净资产 867.16
亿港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77.58 亿港元,净利润 73.41 亿港元。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间接持股发行人比例为 62.94%。中国华润由国资委 100%持股。中国华润成立于 1986 年,注册资本为 966,176.6万元。1999 年 6 月,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将其持有的华润集团股权全部转由中国华润持有。2003 年 3 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中国华润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目前,中国华润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批准的商品进出口、委托代理、来料来样加工、对外经济贸易及咨询服务、展览及技术交流等,业务范围涉及日用消费品制造与分销、地产及相关行业、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三大领域,全系统员工总数超过 30 万人。截至 2019 年末,中国华润总资产 16,179.72 亿元,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546.29 亿元,净利润 510.56 亿元。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华润电力控股和中国华润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纠纷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华润电力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润电力控股具有清晰的股权关系及资产权属边界。作为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华润电力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够自主做出业务经营、财务投资、战略规划等决策。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独立、完整地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下属分子公司均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和薪酬福利管理体系。公司的董事和监事由控股股东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健全的、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运作良好,具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规范、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业务结构完整,有权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和经营活动,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发展及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1、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 例 | 表决权 比例 |
1 |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 | 蒲圻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2 | 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 | 汕尾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3 | 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 | 郴州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4 | 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 资兴 | 电厂运营 | 60% | 60% |
5 | 湖南华润电力检修有限公司 | 资兴 | 电力工程 | 60% | 100% |
6 | 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广州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7 | 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 | 兴宁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8 | 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 | x封 | 电厂运营 | 75% | 75% |
9 | 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 | 洛阳 | 电厂运营 | 85% | 85% |
10 | 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b) | 唐山 | 电厂运营 | 51% | 51% |
11 |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 唐山 | 电厂运营 | 60% | 60%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 例 | 表决权 比例 |
12 | 唐山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唐山 | 电厂运营 | 80% | 80% |
13 | 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沧州 | 电厂运营 | 95% | 95% |
14 | 沧州热力有限公司 | 沧州 | 集中供暖 | 95% | 100% |
15 | 河北沧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沧州 | 发电供热 | 95% | 100% |
16 | 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 | 驻马店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17 | 河南天中煤业有限公司 | 驻马店 | 煤炭开采 | 70% | 70% |
18 | 华润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 | 驻马店 | 电力工程 | 70% | 70% |
19 | 焦作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焦作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20 | 洛阳华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偃师 | 电厂运营 | 51% | 51% |
21 | 偃师华润热力有限公司(c) | 偃师 | 集中供热 | 30.60% | 60% |
22 | 偃师华润运输有限公司(d) | 偃师 | 货物运输 | 46.37% | 54.55% |
23 | 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 | 盘锦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24 | 盘锦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盘锦 | 集中供热 | 100% | 100% |
25 |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xx | 电厂运营 | 54.12% | 54.12% |
26 | 沈阳沈海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e) | 沈阳 | 供热供暖 | 32.47% | 60% |
27 | 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 | 常熟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28 | 宜兴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宜兴 | 电厂运营 | 55% | 55% |
29 | 华润电力(江苏)有限公司 | 南京 | 焦炭贸易 | 100% | 100% |
30 | 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 | 宜昌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31 | 华润电力(贵州)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 | 贵州 | 电厂运营 | 51% | 51% |
32 | 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 | 沧州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33 | 华润电力(广东)销售有限公司 | 广州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34 | 广州华润珠江热电有限公司 | 广州 | 集中供热 | 70% | 70% |
35 | 华润电力(常州)有限公司 | 常州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36 | 华润电力智慧能源(天津)有限公司(k) | 天津 | 能源管理平台 | 100% | 100% |
37 | 华润电力(珠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a) | 珠海 | 能源管理平台 | 100% | 100% |
38 | 沧州润东售电有限公司(g) | 沧州 | 电力销售 | 40% | 70% |
39 | 沧州发电厂 | 沧州 | 电厂运营 | 95% | 100% |
40 | 华润电力(仙桃)有限公司 | 武汉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41 | 华润(江苏)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南京 | 电力、热力销 售 | 100% | 100% |
42 | 华润电力(沧州运东)有限公司 | 沧州 | 电厂运营 | 90% | 90% |
43 | 华润电力(锡林郭勒)有限公司 | 锡林郭勒 | 电厂运营 | 70% | 70%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 例 | 表决权 比例 |
44 | 华润电力(锡林郭勒)水务有限公司(j) | 锡林郭勒 | 电厂供水 | 100% | 100% |
45 | 华润电力(安徽)销售有限公司 | 合肥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46 | 华润电力(泰州)有限公司 | 泰州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47 | 华润电力(山东)销售有限公司 | 济南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48 | 华润电力(河南)销售有限公司 | 郑州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49 | 华润电力(湖北)销售有限公司 | 武汉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50 | 深圳市润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 | 100% |
51 | 华润(河北)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52 | 华润(北京)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北京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53 | 华润电力(辽宁)有限公司 | xx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54 | 华润电力(山西)销售有限公司 | 太原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55 | 华润电力(福建)销售有限公司 | 福州 | 电力销售 | 51% | 51% |
56 | 华润电力(贵州)销售有限公司 | 贵阳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57 | 华润电力(云南)销售有限公司 | 昆明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58 | 四川华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成都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59 | 华润电力(江西)销售有限公司 | 南昌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60 | 华润电力(甘肃)销售有限公司 | 兰州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61 | 华润电力(内蒙古)销售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62 | 华润电力(青海)销售有限公司 | 西宁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63 | 华润电力(陕西)销售有限公司 | 西安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64 | 华润(浙江)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杭州 | 煤炭销售 | 100% | 100% |
65 | 华润电力(宁夏)销售有限公司 | 银川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66 | 华润(辽宁)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xx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67 | 华润(重庆)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重庆 | 电力销售 | 51% | 100% |
68 | 华润电力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 | 运输服务 | 65% | 65% |
69 | 资兴润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f) | 郴州 | 热力运营 | 30.60% | 51% |
70 | 华润电力沧州临港热力有限公司 | 沧州 | 集中供热 | 100% | 100% |
71 | 华润电力郑州航空港智慧能源有限公 司(h) | 郑州 | 电厂运营 | 60% | 60% |
72 | 华润电力综合能源(温州)有限公司 | 温州 | 电厂运营 | 90% | 90% |
73 | 华润电力综合能源(象山)有限公司 | 象山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74 | 华润电力(云浮)有限公司 | 云浮 | 电厂运营 | 80% | 80% |
75 | 华润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深圳 | 能源管理平台 | 100% | 100%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 例 | 表决权 比例 |
76 | 怒江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i) | 怒江 | 电厂运营 | 100% | 100% |
77 | 华润沧县热力有限公司(k) | 沧州 | 热力运营 | 90% | 100% |
78 | 华润电力综合能源(广州)有限公司(k) | 广州 | 能源管理平台 | 100% | 100% |
79 | 新郑市润电热力有限公司(k) | 郑州 | 热力运营 | 60% | 100% |
80 | 华润(上海)电力销售有限公司(k) | 上海 | 电力销售 | 100% | 100% |
注:
(a) 于 2019 年 12 月,子公司珠海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更名为华润电力(珠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b) 于 2019 年 2 月,本公司转让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 39%的股权予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由 90%降至 51%,未丧失对该公司的控制权。
(c) 偃师华润热力有限公司为洛阳华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60%的子公司。
(d) 偃师华润运输有限公司为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持股 54.55%的子公司。
(e) 沈阳沈海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为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持股 60%的子公司。
(f) 资兴润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持股 51%的子公司。
(g) 沧州润东售电有限公司为华润(北京)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持股 40%的子公司。
(h) 于 2019 年 7 月,本公司转让华润电力郑州航空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40%的股权予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自此,本公司持股比例由 100%降至 60%,未丧失对该公司控制权。
(i) 于 2019 年 3 月,本公司之母公司华润电力控股将持有的怒江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份转予本公司。
(j) 于 2019 年 10 月,与本公司同受华润电力控股控制的华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润电力(锡林郭勒)水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予本公司。
(k) 该等公司为本年新成立的子公司。
(l) 于 2019 年 2 月,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华润热电(菏泽)有限公司 70%的股权全部转让予山东泽明天然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自此,本公司不再持有华润热电(菏泽)有限公司的股份。
2、重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7 日,注册资本为
357,134 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电力、热力开发、建设、生产、销售,及与电力生产相关的粉煤灰等附属经营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209,5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开发与建设,电力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相关的燃料、粉煤灰、石膏、二氧化碳等电力副产品的经营销售及综合开发利用;能源节约和能源开发项目;电力环保技术推广,研发及推广电力环保产品;电力业务代理服务,国家允许经营的电力相关业务;仓储业务;港口专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未获许可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华润电力(锡林郭勒)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锡林郭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注册资本为 206,5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项目开发与建设,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能源节约和能源开发项目;电力技术改造、咨询;电力、热力相关的燃料、粉煤灰、石膏经营销售及综合开发利用。
(4)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2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269,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开发、设计、融资、建设、拥有、运营和管理位于中国湖北省赤壁市的 2*300MW+2*1000MW 共 4 台机组的燃煤电厂及其附属设施,销售电厂所发电量及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11 日,注册资本为 176,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风电、光伏场(站)、污泥掺烧、生物质耦合、生物质分布式能源开发、建设、运营、售电的经营管理及技术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设备维修;电力、热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合同能源
管理、节能方案咨询、用电增值咨询服务;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销售;数据库管理服务;电力环保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研发电力环保产品;电力业务代理服务、国家允许经营的电力相关业务;电力、售电的开发、建设、生产、销售及电力生产相关的燃料、粉煤灰附属经营和综合利用及提供相关服务。
(6)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5 日,注册资本为 11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电站的建设、经营;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7)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17,352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销售(核力发电除外),灰渣、石膏综合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燃气发电,生物质能发电,船舶岸基供电,电力供应,场地及设施租赁,压缩空气生产和供应,污泥干化焚烧及提供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3 日,注册资本为 77,6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和热力的开发、建设、生产、销售及电力生产相关的燃料、粉煤灰、脱硫石膏等附属经营、综合利用;供冷、热水、除盐水、蒸汽、压缩空气综合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生产、销售;新能源电站、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智能微网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泥的无害化处理与发电供热;一般工业、农林废弃物及油泥等危废无害化处理;提供以上经营范围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136,100 万人
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建设、生产、销售,燃料供应、供热、供气,灰渣综合利用及提供相关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华润电力(沧州运东)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沧州运东)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99,845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电站的建设、经营;销售自产产品(电力、热力相关的燃料、粉煤灰、石膏)。(不含管网,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主要合营公司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合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1 | 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 辽宁省锦州市 | 电厂运营 | 50% |
2 | 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惠安市 | 电厂运营 | 50% |
3 | 华润电力(宁武)有限公司 | 山西省忻州市 | 电厂运营 | 50% |
4 | 广州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电厂运营 | 51% |
2、主要联营公司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联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1 | 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安徽省阜阳市 | 电厂运营 | 40% |
2 | 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江苏省徐州市 | 电厂运营 | 35% |
3 | 京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 电厂运营 | 3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4 | 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 | 贵州省毕节市 | 煤电一体化 | 49% |
5 | 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电厂运营 | 40% |
6 |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 | 电厂运营 | 30% |
7 | 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 | 煤炭销售 | 41.65% |
8 | 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 | 电厂运营 | 25% |
9 |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衡水市 | 电厂运营 | 25% |
10 |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衡水市 | 电厂运营 | 25% |
11 | 云南华润电力(红河)有限公司 | xxxxxx | xxxx | 00% |
00 | xxxxxx(xxxx)有限公司 | 云南省景洪市 | 水利发电 | 44% |
13 | 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 煤炭销售 | 40% |
14 |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电力销售 | 5% |
15 |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电厂运营 | 5% |
16 | 苏州常润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熟市 | 电厂运营 | 49% |
17 | 高邑邑明售电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电厂运营 | 39% |
(三)其他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除联营公司与合营公司以外,发行人主要有内蒙古巴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锦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其他主要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1 | 内蒙古巴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 | 10,000 | 铁路运输 | 12.05 |
2 | 锦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锦州市 | 377,510 | 铁路运输 | 6.02 |
3 | 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曹妃甸 | 234,226 | 铁路运输 | 5.82 |
4 |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 | 5,000 | 电力交易 | 2 |
1、内蒙古巴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铁路、公路、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与经营管理。该公司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注册资本为 1 亿元,发行人持有其 12.05%股权。
2、锦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铁路建设、铁路设施的租赁、仓储、物流及延伸服务。该公司注册地为辽宁省锦州市,注册资本为 37.75 亿元,发行人持有其 6.02%股权。
3、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铁路运输及铁路运输服务。该公司注册地为曹妃甸区,注册资本为 23.42 亿元,发行人持有其 5.82%股权。
4、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重庆电力市场主体的交易注册和相应管理;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组织、结算依据和相关配套服务;汇总和管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各类市场化交易合同;开展重庆市电力交易相关的咨询、培训服务;电力市场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和发布。该公司注册地为重庆,注册资本为 0.5 亿元,发行人持有其 2%股权。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组织结构示意图如下所示:
(二)各部门主要职能
1、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是人力资源规划与商业计划、组织岗位管理、招聘与配置管理、人才发展、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
2、战略发展部:主要职责是战略研究与规划、战略监测与评价、投资与并购管理、业务发展、新业态培育等。
3、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信息综合管理、机要公文管理、文化建设管理、秘书事务管理、公共关系管理、品牌传讯管理、慈善公益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党建工作。
4、智能与信息化部:主要职责是 IT 管控治理、IT 系统建设、IT 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持以及 IT 综合管理。
5、EHS 部:主要职责是统筹管理华润电力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包括对各业务单元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EHS 体系与文化建设, EHS 风险监控机制和应急机制的建设等。
6、财务部:主要职责是财务综合分析、财务核算与报表管理、资本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财务风险和保险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7、审计部:主要职责是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
8、法律合规部:主要职责是并购、资产处置及股权管理与优化,诉讼、仲裁及其他纠纷管理,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公司秘书与新公司设立管理、档案管理及法律支持。
9、监察部:主要职责是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执纪监督问责、信访举报受理等。
10、采购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归口管理招标采购工作,包括建立健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办法,统一操作标准,牵头实施重要项目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下属单位授权范围内的招标采购工作。
(三)发行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商务部颁发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和《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发行人股东、董事会、监事和经营管理机构的职责如下:
1、股东
股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的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对前款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2、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全部由股东委派。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日。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股东委派。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处理公司的重大问题,负责检查、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书面授权其他董事代行其职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定;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力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
公司设一名监事。监事由股东委派,监事任期三年,经股东再次委派,可以连任。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4、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财务总监一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
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三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如果前述人员在任期中被替换时,继任者的任期为前任者的剩余任期。
总经理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责任人,对董事会负全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主持和领导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总经理行使其职权不得改变或超出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协商。
另外,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一整套严谨有效的规章制度,包括《华润电力组织手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指引》、《标杆管理制度》等,从制度上加强和细化了公司在发展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资金财务、安全生产、市场营销、工程建设以及监督审计等方面的管理。
(一)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10,337 人。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员工教育程度情况表
单位:人
专业类别 | 人数 | 教育类别 | 人数 | 年龄阶段 | 人数 |
高级管理人员 | 11 | 中专及以下 | 1,519 | 30岁及以下 | 1,848 |
中层管理人员 | 307 | 大专 | 2,000 | 00-00岁 | 6,691 |
基层员工 | 10,019 | 本科及以上 | 5,825 | 50岁以上 | 1,798 |
合计 | 10,337 | 合计 | 10,337 | 合计 | 10,337 |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国籍(地区) | 性别 | 出生年份 | 任职起始日 | 任期 |
xx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男 | 1971 年 | 2020.05.18 | 3 年 |
张军政 | 董事 | 中国 | 男 | 1964 年 | 2020.07.08 | 3 年 |
xxx | 董事 | 中国香港 | 女 | 1968 年 | 2018.10.10 | 3 年 |
xxx | 董事 | 中国 | 男 | 1976 年 | 2020.07.08 | 3 年 |
xx | 董事 | 中国 | 男 | 1971 年 | 2020.07.08 | 3 年 |
xxx | 监事 | 中国 | 男 | 1973 年 | 2020.08 | 3 年 |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xx先生,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同时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2019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华润置地董事会主席,
主持董事会工作并负责华润置地战略及政策的制定;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华润置地首席执行官;201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华润置地董事总
经理、董事会副主席;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华润置地董事总经理。
x先生于 1993 年加入华润集团,曾任职于华润物业。x先生持有中国同济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及美国旧金山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
xxxxx,本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局副主席。2014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华润集团环境健康和安全部总监;
2009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华润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曾于徐州华润电
力有限公司工作,并于 2004 年 11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华润电力资产运营部总经理。x先生持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xxx女士,本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于 2003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前,王女士曾是荷兰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部企业财务董事,负责在亚太区执行资本市场和合并与收购交易。王女士在加入 ING前,在澳洲 PriceWaterhouse 的审核和商务咨询部工作五年,并为澳洲特许会计师公会、澳洲执业会计师公会和澳洲证券协会(Securities Institute of Australia)会员,持有澳洲证券协会应用财务及投资研究生毕业文凭、澳洲xx大学(Murdoch University)商科学士学位。
xxxxx,本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战略
发展部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先后任华润集团监察部专业总监、
助理总监,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10 月,先后任本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
主任分析师、助理总监;2004 年 5 月至 2011 年 7 月先后于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江苏分公司担任专业工程师、高级经理等。加入本公司前,曾就职于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先生持有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热能工程工学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电气工程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
xx先生,本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3年 9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总监兼火电业务副
总监;2012 年 8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总监
兼火电业务副总监;2012 年 6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审计
监察部财务审计副总监;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部助理总经理。xxx于 2005 年加入华润电力,曾任职于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xxx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注册税务师资格。
xxxxx,本公司监事。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 11 月
至 2016 年 5 月,任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兼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
公司华南分公司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11 月,先后任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及丹南公司、甘肃瓜州公司、烟台公司、蓬莱大柳行公司、威海公司总经理、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区域公司、华东分公司总经理、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总经理;1995 年 6 月至 2007 年 7 月,先后在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徐州xx发电有限公司任热控检修主任工程师、工程部热控专工、经营部助理主任。xxxxx持有武汉大学项目管理硕士学位。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
情况如下:
姓名 | 兼职单位名称 | 是否关联单位 | 担任的职务 |
xx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执行董事兼总裁 |
xxx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执行董事、董事局副主席 |
xxx | xx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
xxx | xx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助理总裁兼战略发展部总 经理 |
xx | xx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财务部总经理 |
xxx | xx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采购管理部总经理 |
此外,xx先生、xxx先生、xxx女士、xxxxx、xx先生和xxxxx还分别在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 0 家、0 家、18 家、11 家、10家和 1 家子公司内有任职。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影响其在发行人任职的独立性。
(五)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
华润电力是由华润电力控股于 2006 年 10 月 9 日独资设立的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是一家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主要大型发电企业及相关资产的投资性公司。
(一)行业概况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能源行业和支柱产业。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电力需求增速有所放缓。
1、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2019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7.23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5%,同比提高 4.0
个百分点。进入下半年后,实体经济运行呈现稳中趋好迹象明显,加之夏季持续
大范围高温天气,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较快。从电力消费结构看,2019年,一、二、三产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分别为 1.08%、 68.32%、16.42%和 14.19%。与上年相比,第三产业占比提高 0.62 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比下降 0.1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降低 0.9 个百分点,第
二产业用电量自 2014 年以来逐年走低。从用电量增速来看,第一、二、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分别为 4.5%、3.1%、9.5%和 5.7%。第三产业持续保持较高增速,服务业消费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作用突出;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2.9%,制造业中的四大高耗能行业合计用电量同比增长 2.0%,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效果继续显现,电力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虽然近年来我国用电需求增速放缓,但发电设备装机容量仍保持较快增速,非化石能源装机增长显著。截至 2019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0.1 亿千瓦,同比增长 5.8%,其中非
化石能源 8.4 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较上年提高 1.1 个百分点。受国家出台的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系列政策影响,煤电投资下降和净增规模减少,当年净增火电装机 4,092 万千瓦,同比减少 27 万千瓦,其中净增煤电装机 2,989 万千
瓦,同比减少 67 万千瓦。
2017 年以来实体经济运行逐渐企稳,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速有所回升,电力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但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持续走低。短期来看,火力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主导地位并不会发生改变;但长期来看,在环保和节能减排的压力下,新能源装机比重正在不断增加,火电产能过剩的局面将进一步显现,未来火力发电小时数将继续下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19-2020 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中显示,2019 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xx。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北、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xx,其中,蒙西、冀北、辽宁、浙江、江西、湖北、海南等省级电网在部分时段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蒙西电网从前几年的电力供应能力富余转为 2019 年以来的电力供应偏紧。
一是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突破 20 亿千瓦。截至 2019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
机容量 20.1 亿千瓦、同比增长 5.8%。分类型看,水电 3.6 亿千瓦、核电 4874 万
千瓦、并网风电 2.1 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 2.0 亿千瓦、火电 11.9 亿千瓦。火
电装机容量中,煤电装机 10.4 亿千瓦、气电 9022 万千瓦。2019 年,全国新增发
电装机容量 10173 万千瓦,比上年少投产 2612 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6389 万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 62.8%。全国新增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 2574 万千瓦和 2681 万千瓦,分别比上年多投产
447 万千瓦和少投产 1844 万千瓦。新增煤电、气电装机容量分别为 2989 万千瓦
和 629 万千瓦,分别比上年少投产 67 万千瓦和 255 万千瓦。二是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快速增长。2019 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 7.33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4.7%。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 2.39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0.4%,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为 32.6%,比上年提高 1.7 个百分点,其中,水电、核电、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分别比上年增长 5.7%、18.2%、10.9%和 26.5%。全国全口径火电发电量 5.05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2.4%;其中,煤电发电量 4.56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7%。三是水电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比上年提高。 2019 年,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3726 小时,比上年提高 119 小时;并网太阳能
发电 1285 小时,比上年提高 55 小时;并网风电 2082 小时,比上年降低 21 小
时;核电 7394 小时,比上年降低 149 小时;火电 4293 小时,比上年降低 85 小
时,其中煤电 4416 小时,比上年降低 79 小时,气电 2646 小时,比上年降低 121小时。四是农网升级改造及配网建设是电网投资重点,跨区跨省送电量较快增长。 2019 年,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4856 亿元,其中 110 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
占电网投资的比重为 63.3%,比上年提高 5.9 个百分点。全国基建新增 220 千伏
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 23042 万千伏安,比上年多投产 828 万千伏安;新增 220 千
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 34022 千米,比上年少投产 7070 千米;新增直流换流容
量 2200 万千瓦,比上年减少 1000 万千瓦。2019 年,全国跨区、跨省送电量分别完成 5405 亿千瓦时和 14440 亿千瓦时,分别比上年增长 12.2%和 11.4%。五是电力燃料供应由紧xx转向总体xx,电煤全年综合价超过绿色区间上限。煤矿优质产能逐步释放,进口煤支撑作用较好发挥,2019 年电煤供应总体有保障。电煤价格前高后低,震荡幅度收窄,全年综合价仍超过《关于印发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808 号)规定的绿色区间上限
(500-570 元/吨)。
2、电力价格政策及变动
我国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发电项目经济寿命周期,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确定。为了鼓励火电企业进行脱硫、脱硝等环保改造及支持可再生能源业务的发展,政府还制定了相关法律及法规提供上网电价溢价补贴等经济激励措施。
2014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跨省区域交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省内上网电价实行标杆电价制度,同时建立水电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同时,鼓励水电价格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并逐步统一流域梯级水电站上网电价。
2015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中发[2015]9 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输配电价改革是电改核心内容之一,试点范围快速扩大,为发、售电价的市场化改革铺路。此次方案提出: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通知》要求,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积极稳妥推进发电侧和售电侧电价市场化,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鼓励电力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市场交易价格,并按照其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支付输配电价。
2015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进一步颁布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六个配套文件。
2015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煤电联动周期及测算方法。同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决定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全国平均降幅为每千瓦时人民币 0.03 元。2016 年末,国家发改委按照煤价变化周期测算电价调整水平不足以启动联动机制,经报批后,决定 2017 年 1 月 1 日暂不启动
联动机制。
2017 年 7 月 2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的通知正式公布。12 月 22 日,国家能源局召开了“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宣贯会。再次强调了并网型微电网的四大特征:微型、自治、清洁、友好,并就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进行了相关部署。
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部署,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 6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
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国家发改委等 6 部门对
现行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1 年 1 月 1 日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从 2014 到 2017 年,我国输配电价改革先后经历了破冰、扩围、提速、全覆盖四个阶段。改革从政策出台到局部试点,再到配套文件落地、大刀阔斧全面推进,改革进程超出电力行业和资本市场预期。
2018 年 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核定区域电网 2018—2019 年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224 号),规定了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首个监管周期(2018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两部制输电价格水平,相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2018 年 4 月 19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 号),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将省级电网企业已核定的规划新增输配电投资额转为用于计提折旧的比例由平均 75%降至 70%,减少本监管周期定价成本,并相应降低输配电价。
2018 年 7 月 25 日,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053 号),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 25%、督促自备电厂承
担政策性交叉补贴等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2019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59 号)指出,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 16%调整为 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2020 年 2 月 2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 号)指出,疫情当前,为支持复工复产,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 95%结算。
2020 年,能源行业将继续落实“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政策要求。未来,继续深化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深化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电力体制和市场化改革,提高清洁高效电力供应能力,提高电力消费服务水平,仍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方向。
(二)行业发展前景
近两年,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和政策深度调适。经济新常态催生市场新变化,电力市场进入低增长、低利用小时数的“双低”通道。 2017 年年初以来,电力市场稍加回暖,电力行业在政府的放开下,将会实现更为充分的竞争。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19-2020 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服务业和居民用电发展趋势、大气污染治理、电能替代等各方面因素,2020 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将持续增加;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比重持续提高,拉大系统峰谷差,时段性系统调峰能力不足;电煤价格高位运行,发电用煤维持地区性季节性供需偏紧格局。预计 2020 年全国基建新增
发电装机容量 1.2 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 8700 万千瓦左右。
预计 2020 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21.3 亿千瓦,增长 6%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
装机合计 9.3 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 43.6%,比 2019 年底提高
1.7 个百分点左右。在多重因素叠加、交互影响下,预计全国电力供需总体xx。分区域看,预计华北、华中区域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华东、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xx;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xx,枯水期广西、贵州偏紧,汛期云南清洁能源消纳压力较大;东北、西北区域预计电力供应能力富余。
中国的资源禀赋是“富煤贫油少气”,未来至少 30 年内煤炭仍将作为中国能源的主力,以煤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长期不会改变。从电力行业看,到2020年乃至 2050 年,煤电装机仍将是我国电力的装机主体,但是装机规模受到严控。根据“十三五”规划,2020 年煤电装机总规模不超过 11 亿千瓦,预计年均增速仅为 4%,占比降至 55%以下。煤电未来的发展将从单纯保障电量供应向更好地保障电力供应、提供辅助服务双向并举转变,为清洁能源发展提供有效空间。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国家明确了稳步推进陆上风电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海上风电和分布式风电发展,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大力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未来海上风电、分布式风电将成为风电装机增长的新动力。水电方面,2015年之前我国水电装机容量一直保持较快增长,但由于需求下滑以及经济性较强的电站开发接近尾声,装机增速逐年放缓。由于未来几年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仍存在不确定性,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尚未夯实,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将可能影响电力需求增长持续加快的趋势,进而影响电力行业景气程度。为促进我国电力行业长期、稳定发展,更好的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国家相关部门持续在积极探索、论证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一)行业地位
目前,华润电力下属公司运营电厂已遍布江苏、河南、广东、辽宁、河北、湖北、安徽、云南等十几个省份,是国内发电资产分布最为广泛、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之一。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参控股装机容量 2,503.3 万千瓦,权益装机容
量 1,892.02 万千瓦。从发电机组运行水平看,公司 2019 年的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数为 4,631 小时,2020 年 1-3 月,公司机组的利用小时数为 1,027 小时。2019 年
公司全口径累计完成发电量 849.41 亿千瓦时、2020 年 1-3 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x累计完成发电量 208.86 亿千瓦时。从盈利能力来看,2019 年实现净利润 31.55亿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 7.52%,盈利表现稳定。2020 年 1-3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8.48 亿元。
(二)主要竞争优势
1、主要资产地处经济增长较快省份或资源丰富地区
公司下属的电厂均处于经济较发达或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较快的省份。为确保煤炭供应,降低燃料成本,公司战略性地选择位于或邻近资源丰富地区,这些省份或者本身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或者邻近中国煤炭资源最为丰富的山西、陕西或内蒙古等地区。
2、严格的成本控制和高效的业务经营
在电厂的开发、建设、管理和营运阶段,公司都实施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依托长期开发和运营电厂的丰富经验,公司制定了一套开发和营运电厂考核指标体系,以实现成本控制并提高业务经营效率。
首先,公司对在建项目实行严格管理,引入标杆管理制度,通过工期、造价、安全、质量等多维度对经理人加以考核。直接控制建设成本、进度、质量和风险,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致力于缩短电厂的建设期,减少建设期的资金成本,为后期经营业绩奠定良好的基础。例如,在工程造价方面,公司的 30 万千瓦和
60 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的单位千瓦造价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
其次,公司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控制燃料成本:(1)公司母公司华润电力控股通过统筹协调和协同采购,统一公司燃料管理工作,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调配资源,充分发挥价格谈判和运输能力调配的优势,减少中间供应商,提高优质低价煤炭采购量;(2)公司通过签订年度合同的方式锁定大部分的煤炭供应,既确保了当年所需的大部分煤炭和铁路运力,也确保了煤炭价格的稳定;(3)通过长期合作,公司与具有价格优势的煤炭供应商签订长期供应协议,保持了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4)有序开展煤电内部协同工作,有效降低火电燃料成本。
此外,公司专注于投资和运营大型燃煤发电机组。多数发电机组从 2004 年起投入运营,效率较高。此外,公司拥有的规模相对小的机组均为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热电联产机组或清洁能源机组,相对纯火力发电机组,能够获得优先调度。从供电煤耗来看,公司下属电厂 2017 年平均供电煤耗低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
2011 年起,通过建立基于精益管理的运营管控体系,结合全员绩效管理,在火电全面实施方针管理;通过精益管理,培养人和提升团队能力,提升内涵式增长能力。
3、股东背景实力雄厚
在开展业务和经营的过程中,公司受益于与中国华润和华润电力控股的隶属关系。
中国华润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立于 1986 年,是国有大型控股企业,其
主要业务通过华润集团开展。华润集团于 1938 年在香港成立,经过七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香港和中国内地最具实力的多元化企业之一,其主营业务包括零售、电力、啤酒、地产、食品、医药、纺织、化工、水泥、微电子、燃气、压缩机等,并在香港拥有六家上市公司。中国华润和华润集团主营业务多元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实力雄厚,通过各业务领域的综合开发和相互扶持,有效地实现了各领域的协同效应,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4、企业文化以诚信为核心,业绩为导向,建立以业绩合同为核心的评价与奖励机制
诚实守信是华润电力的核心价值观。公司与股东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一脉相承,依据市场化原则建立了各项具体业务的运作机制,以业绩为导向建立了标杆管理制度,业绩观坚持“两个不妥协”即“业绩不向辛苦妥协,价值观不向业绩妥协”。并建立以业绩合同为核心的评价与奖励机制,激励管理团队和工作人员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5、财务管理稳健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纪律,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密切关注公司现金流、资本结构和资产负债状况,通过积极的财务分析,如对于净债务
与所有者权益比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与利息费用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化等指标的分析,进一步落实财务管理责任,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三)发展规划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卓越的、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化能源企业。为了实现该目标,公司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以市场价值为导向,坚持创新变革和绿色发展,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
1、深化精益管理、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以精益管理为抓手,实施精益改善项目,推动精益人才培养,通过开发、建设、运营全方位的系统成本控制,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继续深化标杆工厂建设,推广成功经验,进一步提升基层单位运营管理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技术管理、推进节能环保改造,全面推广煤电超低排放,持续降低机组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实现低碳绿色发展。
2、布局售电业务、建设专业智库,强化创新发展能力
面对电力体制改革,积极应对,发挥集团多元化经营协同优势,布局终端售电业务。加快建立专业的售电组织架构和高效、灵活的销售体系,培养售电领域的市场预测和营销能力,对市场变化特别是客户需求做出及时响应;深入开展行业研究和技术创新,建立专职机构或与相关方合作研究,重点聚焦政策研究、行业研判、技术跟踪及应用推广,使之成为企业“智库”。
3、优化业务结构、拓展海外市场,提升资源获取能力
适应国家和行业政策的变化,进一步优化公司管控结构,实现矩阵化运作。推进区域内一体化管理,整合区域开发资源,促进各业态全方位深度协同,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火电,大幅提升清洁能源占比;组建海外业务团队,建立健全海外发展制度流程,以重点市场开拓带动xx市场,推进海外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落地,加快国际化步伐。
4、夯实财务管理、增强风险管控,加强总部创值能力
继续深化华润集团价值型财务管理体系,重点推动价值管理在区域公司进一
步深化落地。深入业务前端,逐步实现财务职能业务化,支持公司战略实施和业务发展。充分利用华润集团和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利用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内控体系,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把控投资和运营风险,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合法合规。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华润电力是于 2006 年 10 月 9 日独资设立的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由华润电力控股 100%持股。华润电力控股是一家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在中国境内的主要大型发电企业及相关资产的投资性公司,是效率及效益较好的综合能源公司之一。
公司聚焦绿色能源发展,大幅提升清洁能源占比,高质量发展火电,优化煤炭资产,积极进入售电领域,加快海外发展。业务涉及火电、风电、光伏、水电、煤炭,同时积极投资核电、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目前,华润电力业务分布在江苏、河南等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发行人营业收入最近三年总体处于增长态势,最近三年营业毛利润为 60.88
亿元、58.11 亿元和 82.61 亿元。2020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已达 88.87 亿
元,营业毛利润为 16.24 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业务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营业收入 | 888,684.93 | 100.00 | 3,970,133.37 | 100.00 | 4,020,422.51 | 100.00 | 3,640,811.92 | 100.00 |
其中:电力业务 | 579,398.05 | 65.20 | 2,769,144.69 | 69.75 | 2,950,721.42 | 73.39 | 2,885,401.16 | 79.25 |
热力业务 | 145,746.27 | 16.40 | 303,228.21 | 7.64 | 273,812.41 | 6.81 | 223,426.58 | 6.14 |
煤炭业务 | 120,122.72 | 13.52 | 635,443.96 | 16.01 | 616,012.18 | 15.32 | 382,709.56 | 10.51 |
综合能源服务 | 4,523.09 | 0.51 | 47,026.97 | 1.18 | 22,120.52 | 0.55 | 13,091.83 | 0.36 |
业务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其他业务 | 38,894.81 | 4.37 | 215,289.53 | 5.42 | 157,755.97 | 3.93 | 136,182.79 | 3.74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营业成本 | 726,304.58 | 100.00 | 3,144,046.87 | 100.00 | 3,439,325.06 | 100.00 | 3,031,974.59 | 100.00 |
其中:电力业务 | 461,156.74 | 63.49 | 2,218,058.67 | 70.55 | 2,557,542.63 | 74.36 | 2,450,272.99 | 80.81 |
热力业务 | 132,432.37 | 18.23 | 261,912.29 | 8.33 | 241,190.51 | 7.01 | 178,824.91 | 5.90 |
煤炭业务 | 118,738.38 | 16.35 | 627,376.73 | 19.95 | 610,409.93 | 17.75 | 379,572.99 | 12.52 |
综合能源服务 | 2,413.16 | 0.34 | 14,875.93 | 0.47 | 14,249.65 | 0.41 | 5,399.12 | 0.18 |
其他业务 | 11,563.93 | 1.59 | 21,823.25 | 0.70 | 15,932.34 | 0.47 | 17,904.57 | 0.59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营业毛利润 | 162,380.35 | 100.00 | 826,086.50 | 100.00 | 581,097.45 | 100.00 | 608,837.33 | 100.00 |
其中:电力业 务 | 118,241.31 | 72.82 | 551,086.02 | 66.71 | 393,178.79 | 67.66 | 435,128.17 | 71.47 |
热力业务 | 13,313.90 | 8.20 | 41,315.91 | 5.00 | 32,621.89 | 5.61 | 44,601.67 | 7.33 |
煤炭业务 | 1,384.34 | 0.85 | 8,067.23 | 0.98 | 5,602.25 | 0.96 | 3,136.57 | 0.52 |
综合能源服务 | 2,109.93 | 1.30 | 32,151.04 | 3.89 | 7,870.87 | 1.35 | 7,692.71 | 1.26 |
其他业务 | 27,330.88 | 16.83 | 193,466.28 | 23.42 | 141,823.63 | 24.42 | 118,278.22 | 19.42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业务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营业毛利率 | 18.27% | 20.81% | 14.45% | 16.72% |
其中:电力业务 | 20.41% | 19.90% | 13.32% | 15.08% |
热力业务 | 9.13% | 13.63% | 11.91% | 19.96% |
煤炭业务 | 1.15% | 1.27% | 0.91% | 0.82% |
综合能源服务 | 46.65% | 68.37% | 35.58% | 58.76% |
其他业务 | 70.27% | 89.86% | 89.90% | 86.85% |
从收入构成看,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可分为电力、煤炭和热力三个核心收入类型。
电力的生产和销售是公司最核心的业务,近年来电力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均维持在 65%以上。2019 年公司电力业务收入为 276.91 亿元,相较 2018
年减少 18.16 亿元。2020 年 1-3 月公司电力业务收入为 57.94 亿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电力业务毛利率受成本影响波动较大。2018 年,公司电力业务营业毛利率较 2017 年下跌 1.76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煤炭价格持续上升。2019 年,公
司电力业务营业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6.58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煤价价格下降。总体来看,最近三年公司电力业务营业毛利率先降后升,得益于公司严谨的建设 及生产管理制度,公司电力业务的毛利率在我国火力发电企业中仍处于较高水平。
发行人报告期内煤炭业务收入分别为 38.27 亿元、61.60 亿元、63.54 亿元和
12.01 亿元;营业毛利润分别为 0.31 亿元、0.56 亿元、0.81 亿元和 0.14 亿元。
热力业务是公司电力业务的重要补充,工业用热是热电厂的主要热力销售对象。近年来随着热电厂的投产和工业热力价格的上升,公司热力业务的收入有所上升,由 2017 年的 22.34 亿元上升至 2019 年的 30.32 亿元。2020 年 1-3 月热力
业务的收入为 14.57 亿元。
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发行人来自前三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是 2019 年度为 48%,2018 年度为 49%,2017 年度为 50%。
(三)业务经营情况
1、电力业务
(1)生产能力及发电配置情况
近几年公司通过接受母公司运营电厂的股权注资、投资新项目、收购等方式,实现了电力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下属公司广泛分布 在江苏、广东、河南、河北等十几个省份。从经营规模来看,公司及母公司华润 电力控股盈利能力在各大发电集团中优势明显,就装机总量及权益装机容量而言,
已成为除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外规模最大的发电集团公司之一。公司下属电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机组类型 | 序号 | 电厂名称 | 装机容量 (万千 瓦) | 公司权益 | 权益装机容量 (万千瓦) | 是否热电联产 | 是否属报表合并范围 | 地区 |
≧60 万千瓦火电机组 | 1 | 湖北 1000MW | 200 | 100.00% | 200 | 否 | 是 | 湖北 |
2 | 常熟 | 195 | 100.00% | 195 | 否 | 是 | 江苏 | |
3 | 首阳山 | 120 | 85.00% | 102 | 是 | 是 | 河南 | |
4 | 湖南 | 130 | 100.00% | 130 | 否 | 是 | 湖南 | |
5 | 南热 | 120 | 30.00% | 36 | 是 | 否 | 江苏 | |
6 | 登封 600MW | 120 | 75.00% | 90 | 否 | 是 | 河南 | |
7 | 海丰 | 200 | 100.00% | 200 | 否 | 是 | 广东 | |
8 | 锡林郭勒 | 132 | 70.00% | 92.4 | 否 | 是 | 内蒙古 | |
9 | 阜阳 | 128 | 40.00% | 51.2 | 否 | 否 | 安徽 | |
10 | 曹妃甸 1000MW | 100 | 51.00% | 51 | 否 | 是 | 河北 | |
≧30 万千瓦火电机组 | 11 | 宜昌 | 70 | 100.00% | 70 | 是 | 是 | 湖北 |
12 | 徐州 | 128 | 35.00% | 44.8 | 是 | 否 | 江苏 | |
13 | 鲤鱼江 | 60 | 60.00% | 36 | 否 | 是 | 湖南 | |
14 | 登封 | 64 | 75.00% | 48 | 是 | 是 | 河南 | |
15 | 湖北 | 60 | 100.00% | 60 | 否 | 是 | 湖北 | |
16 | 古城 | 60 | 100.00% | 60 | 否 | 是 | 河南 | |
17 | 沧州 | 66 | 95.00% | 62.7 | 是 | 是 | 河北 | |
18 | 曹妃甸 300MW | 60 | 51.00% | 30.6 | 是 | 是 | 河北 | |
19 | 广州热电 | 60 | 100.00% | 60 | 是 | 是 | 广东 | |
20 | 温州特鲁莱 | 60 | 40.00% | 24 | 否 | 否 | 浙江 | |
21 | 化工园 300MW | 60 | 25.00% | 15 | 是 | 否 | 江苏 | |
22 | 唐山丰润 | 70 | 60.00% | 42 | 是 | 是 | 河北 | |
23 | 渤海新区 | 70 | 100.00% | 70 | 是 | 是 | 河北 |
机组类型 | 序号 | 电厂名称 | 装机容量 (万千 瓦) | 公司权益 | 权益装机容量 (万千瓦) | 是否热电联产 | 是否属报表合并范围 | 地区 |
24 | 盘锦 | 70 | 100.00% | 70 | 是 | 是 | 辽宁 | |
≦20 万千瓦火电机组 | 25 | 沈阳热电 | 60 | 54.12% | 32.472 | 是 | 是 | 辽宁 |
26 | 南京化工园 | 9 | 25.00% | 2.25 | 是 | 否 | 江苏 | |
27 | 常州燃机 | 10.3 | 100.00% | 10.3 | 是 | 是 | 江苏 | |
清洁能源 | 28 | 红河水电 | 21 | 30% | 6.3 | 否 | 否 | 云南 |
合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电厂) | 1,977.3 | 86.61% | 1,712.472 | - | - | - | ||
合计(合并报表范围外电 厂) | 526 | 34.13% | 179.55 | - | - | - | ||
总计 | 2,503.3 | 75.58% | 1,892.022 | - | - | - |
从装机结构看,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参控股装机容量 2,503.3 万千
瓦,权益装机容量 1,892.022 万千瓦,其中 60 万千瓦级及以上机组的权益装机容量 1,147.6 万千瓦,占权益装机容量的比例为 60.65%;30 万千瓦级及以上机组的权益装机容量 693.1 万千瓦,占权益装机容量的比例为 36.63%。
公司致力于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加大清洁生产力度,持续开展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全面开展脱硫改造,有序推进除尘改造,污染物减排能力有效提高。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已投运煤电机组脱硫、脱硝装置安装率达到 100%,超低排放机组容量占燃煤机组总容量超过 98%。
近年来公司持续优化火电装机结构,大容量高效能的火电机组占比持续提升。就权益装机容量而言,公司电力业务 99%以上的业务均为火电业务,因而本部分 主要就公司火电业务进行介绍。
(2)发电情况
2019 年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 849.41 亿千瓦时,较 2018 年的 1013.98 亿千瓦
时减少 164.57 亿千瓦时;2019 年公司售电量为 798.50 亿千瓦时,较 2018 年的
953.90 亿千瓦时减少 155.40 亿千瓦时。2017-2019 年及 2020 年一季度公司各地区电厂发电情况如下表所示:
地区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售电量(亿千瓦时) |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安徽 | 0.00 | 0.00 | 56.72 | 55.31 | 0.00 | 0.00 | 53.49 | 52.11 |
广东 | 17.72 | 137.91 | 147.18 | 151.08 | 16.56 | 129.45 | 138.55 | 142.27 |
河北 | 46.90 | 165.95 | 153.03 | 145.33 | 44.23 | 156.60 | 144.38 | 137.30 |
河南 | 40.05 | 135.16 | 177.58 | 184.15 | 37.72 | 127.28 | 166.90 | 173.51 |
湖北 | 42.98 | 180.75 | 163.74 | 141.09 | 40.74 | 170.81 | 154.64 | 133.36 |
湖南 | 13.49 | 65.70 | 69.92 | 70.38 | 12.55 | 61.06 | 65.00 | 65.51 |
江苏 | 20.17 | 111.34 | 116.01 | 115.25 | 19.04 | 105.39 | 109.77 | 109.00 |
辽宁 | 16.07 | 48.77 | 53.85 | 51.46 | 14.29 | 44.41 | 49.02 | 46.26 |
山东 | 0.00 | 0.00 | 75.96 | 71.27 | 0.00 | 0.00 | 72.16 | 67.83 |
内蒙古 | 11.48 | 3.82 | 0.00 | 0.00 | 10.65 | 3.49 | 0.00 | 0.00 |
合计 | 208.86 | 849.41 | 1013.98 | 985.32 | 195.78 | 798.50 | 953.90 | 927.13 |
注:上述各地区电厂发电情况统计口径为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口径。
从发电机组运行水平看,公司 2019 年的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 4,722 小时,
同比 2018 年下降 335 小时,主要是受发电区域结构性调整以及部分区域外来电规模增长影响所致。整体来看,公司较高的设备利用小时数体现出公司在发电资产质量、布局及营销等方面的优势。
公司下属各电厂均根据所处地理位置将所发电力销售给当地省级电力公司,其中广州热电、海丰电力、鲤鱼江电力、红河水电、华润电力湖南主要销售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其余公司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公司下属电厂 2019 年平均供电煤耗为 294.61 克/千瓦时,低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的平均电价于报告期内较为稳定,2019 年公司的平均电价由上年 0.3900 元/千瓦时下降至 0.3884 元/千瓦时。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发电和售电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208.86 | 849.41 | 1013.98 | 985.31 |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 195.78 | 798.50 | 953.90 | 927.13 |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 - | 0.3884 | 0.3900 | 0.3887 |
平均供电煤耗(克/千瓦时) | 279.72 | 294.61 | 299.19 | 302.25 |
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小时) | - | 4,722 | 5,057 | 4,954 |
(3)电煤采购及储运情况
公司的电源结构以火电为主,煤炭是电力成本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为发挥燃料采购规模优势,控制燃料成本,公司建立总部、区域、项目公司三级燃料采购管控模式,对华润电力控股旗下的项目公司所需电煤进行统一协调、订货、调运和分配,经统筹管理后,增强了煤炭订货和采购方面的议价话语权,通过分公司层面的统一调运,优化了调运效率和库存水平,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
公司最近三年电煤采购及单位售电燃料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电煤采购量(万吨) | 4,796.02 | 4,892.85 | 4,006.00 |
单位售电燃料成本(元/Kwh) | 0.2040 | 0.221 | 0.2130 |
标煤单价(元/吨) | 671.04 | 731.54 | 680.95 |
为降低燃料采购成本,增加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1)统筹长协合同重点供应商的订货和价格谈判,争取最优惠合同价格和条款,加大分公司之间及内部的采购和调运协同,优先资源渠道,降低煤炭采购价格;2)在火电项目实施不同等级煤炭混合和掺烧技术,提高机组的运营稳定性来降低煤耗;3)发挥从燃料采购到耗用的内部精益化管理,创新经营模式,利用煤炭招议标采购、库存优化管理、供应商管理等手段,挖掘经营效益,保持煤炭采购成本区域内可比最低。
(4)合法合规情况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纳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热力业务
公司热力业务占比较小,截至 2019 年末,该板块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64%。目前发行人下属广州热电、沧州热电、曹妃甸、登封等电厂为热电联
产电厂。热电联产是指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发电机做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的生产方式,即同时生产电、热能的工艺过程,较之分别生产电、热能方式节约燃料。热电联产不仅大量节能,而且可以改善环境条件,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工业用热是热电厂的主要热力销售对象,以热定电是热电厂的发电特点。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供热机组装机容量为 1,095.30 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 55.39%。供热电厂生产的热量与电量之间相互制约,不能独立调节,为保障用热需求,电力机组需保持运作,因此热电厂的利用小时数通常都高于火电厂。公司热电厂的主要热力销售模式为工业用热。发行人 2018 年度销售热力收
入为 27.38 亿元,较 2017 年度提高 5.04 亿元,增幅 22.55%。发行人 2019 年度
销售热力收入为 30.32 亿元,较 2018 年度提高 2.94 亿元,增幅 10.74%。
随着公司供热面积的不断拓展以及供热管网的不断建设,近年来公司的售热量快速上升,2017-2019 年及 2020 年 1-3 月,公司售热量分别为 4,393.00 万吉焦、5,673.68 万吉焦、6,307.71 万吉焦和 3,384.60 万吉焦。公司售热价格受到政府一定管制,整体盈利能力有限。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全口径售热量相关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全口径售热量(万吉焦) | 3,384.60 | 6,307.71 | 5,673.68 | 4,393.00 |
3、煤炭贸易业务
发行人子公司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华润电力(江苏)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煤炭购销业务,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发挥燃料采购规模优势,由发行人统一负责大区煤炭购销业务,这种安排实现了大区整体煤炭成本的降低。公司主要的煤炭采购对象为中煤集团、神华集团等特大型煤炭企业,新增了长鑫旺与山西世德等煤炭企业。公司在年初会根据各发电公司发电量,预测需求煤量,再与部分大矿业集团签订全年重点合同,并按审批后的合同调运煤炭入厂。公司与相关煤矿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有利于保障公司电煤供应。从结算方式看,燃煤采购基本按照合同采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2017~2019 年及 2020 年 1-3月,公司对关联方煤炭贸易量分别为 704 万吨、1,089 万吨、1,177 万吨和 245 万吨;其中,2017 年受下游需求量略有下降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煤炭贸易量同比
小幅下降;2018 年随着火电发电量的增长,公司对关联方煤炭贸易量同比增长。
煤炭贸易价格方面,受煤炭产能的陆续关停,煤炭市场供求关系有所紧张,使得煤炭市场价格于 2016 年下半年大幅增长后持续高位运行,2019 年后煤炭市场价格开始有所放缓,2017-2019 年煤炭贸易价格分别为 543.61 元/吨、565.66 元
/吨和 470.18 元/吨,2020 年 1-3 月煤炭贸易价格下滑至 456.82 元/吨。由于公司煤炭贸易销售下游客户主要为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方公司,因此公司煤炭贸易销售定价相对较低。
公司销售结算收款方式为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在销售价格方面,公司的煤炭贸易价格基本上是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状况协商决定。最近三年,公司煤炭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8.27 亿元、61.60 亿元、63.54 亿元。
4、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综合能源服务是发行人的新兴战略业务,主要包括:电力销售、配网建设与运营、分布式能源,以及能源互联网引领下的新兴业务。发行人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为用户提供专业、系统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业务覆盖中国 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截至 2019 年底,华润电力在全国设立了多家省级售电公司,实现了战略区域全覆盖。借助母公司华润集团业务多元化优势,发行人与华润集团旗下多个企业开展售电业务协同。同时,发行人与一批外部企业包括富士康、TCL、碧桂园、xx集团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除此之外,为助力售电业务发展,华润电力售电云平台已于 2018 年底上线,全面实现营销、客户、交易、风控及统计分析等业务全流程平台化管理。
发行人积极推动分布式能源、增量配网、智慧能源服务等业务发展。已经成功取得多个国家级增量配网试点项目,其中贺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增量配网项目已开展配电业务。智慧能源平台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在福耀集团上线运行,实现了为福耀集团 4 个浮法工厂、11 个汽玻工厂的能源管控与对标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通过能源消耗量化统计,从源头上帮助企业进行能源分析,大幅提高企业能源管控效率。
5、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最近三年收入分别为 13.62 亿元、15.78 亿元和 21.53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74%、3.92%和 5.42%。该业务主要包括管理服务费收入业务、电力副产品销售业务、出售发电指标业务、和电力设备维修业务等。电力副产品销售业务主要包括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灰渣及脱硫石膏等回收综合利用,粉煤灰及灰渣主要销售给水泥生产企业用作水泥生产熟料,脱硫石膏主要销售给石膏板厂用作生产原料。电力设备维修业务为充分利用电厂人员技术管理优势,对外承包新建电厂的机组大小修及维护业务。
(一)关联方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关联方名称 | 注册地址 | 与本公司关系 |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控股股东 | 100.00% |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2.94%的股权。
3、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中“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及 “财务报表附注”中“六 子公司”相关内 容。
4、发行人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关联方名称 | 与发行人的关系 |
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i) | 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前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 |
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i) | 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前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 |
深圳瑞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i) | 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前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 |
华润煤业(集团)有限公司(i) | 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前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 |
关联方名称 | 与发行人的关系 |
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i) | 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前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 |
华润新能源(乌兰察布)风能有限公司(ii) |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 |
华润新能源(乌兰察布巴音)风能有限公司(ii) |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 |
广州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x公司之合营公司 |
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 x公司之合营公司 |
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x公司之合营公司 |
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x公司之合营公司 |
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 |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 |
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 |
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 |
x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 |
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 |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并同一母公司 |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并同一母公司 |
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并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并同一母公司 |
云南华润电力(西双版纳)有限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并同一母公司 |
云南华润电力(红河)有限公司 | x公司之联营公司,并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
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天津中海华润航运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云南华电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
徐州xx发电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铜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xx华润热力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xx)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关联方名称 | 与发行人的关系 |
华润电力风能(海阳)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剑河)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深圳市润电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x电风能(青岛)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内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泌阳)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北票)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阜新)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凌海)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佳木斯)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新丰)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新能源(邯郸)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富锦)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盐城)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舞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风能(济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大柴旦)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确山)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蓬莱大辛店)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五莲)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枣阳)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青岛)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莒县)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威海)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青岛)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随州)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随州凤鸣)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关联方名称 | 与发行人的关系 |
华润新能源(大同)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大同广灵)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大同阳高)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忻州)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燃料(中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燃料(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x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江苏检修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贵州天润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连州)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满洲里)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乌兰察布红牧)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费县)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安达)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新荣)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木兰围场)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锦屏)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xx)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满洲里)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阳江)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临武)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瓜州)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农安)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延安)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信宜)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风能(邹城)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xx)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日照)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深圳南国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徐州华兴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香港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 | 同一母公司 |
关联方名称 | 与发行人的关系 |
华润电力风能(烟台蓬莱)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烟台)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内蒙古巴音锡勒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建平)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临沂)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惠来)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承德围场)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汕头潮南)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五莲)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莒县)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广西)销售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赣州南康)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正镶白旗)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湖南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滑县)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涟源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阜新)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阜城)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西润电风能(北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安阳)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凯里)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龙岩)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叶县)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x电新能源(秦皇岛)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潼关)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中阳)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光伏发电(黑水)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唐河)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光伏发电(弥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光伏发电(德令哈)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关联方名称 | 与发行人的关系 |
鲁山润电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霍山)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阳江)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雷州)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容县)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环县)风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宝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锦州)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徐州华开热力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西润贺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智慧能源(常州)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威海环翠)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四川华润鸭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越西)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太仆寺旗)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德州)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重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锡林浩特)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菏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临沂)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定边)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深圳市出新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枣阳白鹭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定南)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峡江)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太原)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濉溪)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高邮)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封丘)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龙门)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电力(宿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xxx回)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关联方名称 | 与发行人的关系 |
华润新能源(睢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风电(澄城)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华润新能源(清远佛冈)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润联软件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方控制 |
广东华润西江发电厂筹建处 | 受同一最终控股方控制 |
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方控制 |
深圳华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方控制 |
华润深圳湾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方控制 |
华润(深圳)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方控制 |
注:(i)该等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前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于该日出售予第
三方,自此不再为本公司关联方。关联交易统计至 2018 年 12 月 26 日止,2018 年 12 月 31
日往来余额已不再构成关联方往来;(ii)该等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与本公司受同一母
公司控制,于该日被华润电力风能内蒙古巴音锡勒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关联交易统计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往来交易余额。
(二)关联交易
1、销售电力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徐州xx发电有限公司 | 22,876.12 | 10,791.93 |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3,022.12 | 4,283.33 |
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1,267.49 | 4,012.35 |
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 - | 1,801.72 |
其他 | 12.24 | 12.44 |
合计 | 27,177.97 | 20,901.77 |
2、销售燃料
公司名称 | 2019 度 | 2018 年度 |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 | 191,550.66 | 211,606.51 |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1,199.58 | 144,703.33 |
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 117,982.91 | 138,612.88 |
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 | 65,513.36 | 25,440.00 |
单位:万元
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 60,868.62 | 4,501.72 |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51,857.50 | 63,565.24 |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 16,471.33 | 21,409.62 |
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 | 2,637.97 |
铜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 | 2,492.39 |
徐州xx发电有限公司 | - | 1,042.52 |
合计 | 635,443.96 | 616,012.18 |
3、销售热力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广州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14.26 | 4,936.90 |
沈阳华润热力有限公司 | 900.11 | 1,031.68 |
合计 | 9,014.37 | 5,968.58 |
4、副产品销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广州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62.48 | 192.60 |
合计 | 562.48 | 192.60 |
5、提供管理服务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 | 3,496.93 | 3,496.85 |
铜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2,972.59 | 2,674.15 |
华润新能源(xx)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2,646.31 | 1,880.23 |
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 2,438.12 | 2,239.55 |
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 | 2,357.48 | 2,322.19 |
华润风电(越西)有限公司 | 2,256.35 | - |
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 | 1,884.89 | 1,895.77 |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 1,736.85 | 1,452.32 |
深圳市润电投资有限公司 | 1,723.55 | 1,356.43 |
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 1,681.38 | 1,151.06 |
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1,606.35 | 1,753.27 |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润电力风能(海阳)有限公司 | 1,597.54 | 1,767.45 |
华润新能源(太仆寺旗)有限公司 | 1,577.17 | - |
华润新能源(剑河)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1,532.21 | 1,698.11 |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442.18 | 1,579.61 |
润电风能(青岛)有限公司 | 1,299.55 | 1,171.78 |
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 1,240.59 | 1,185.44 |
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 1,234.47 | 1,374.09 |
华润新能源(北票)风能有限公司 | 1,152.48 | 644.35 |
华润新能源(德州)有限公司 | 1,124.11 | - |
华润风电(重庆)有限公司 | 1,119.35 | - |
华润新能源(锡林浩特)有限公司 | 1,024.95 | - |
华润风电(安阳)有限公司 | 1,012.53 | 514.23 |
华润新能源(内黄)有限公司 | 980.32 | 973.82 |
徐州xx发电有限公司 | 923.09 | 948.36 |
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 | 911.54 | 734.68 |
华润新能源(菏泽)有限公司 | 889.22 | - |
华润风电(临沂)有限公司 | 885.44 | - |
华润风电(定边)有限公司 | 863.66 | - |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 853.82 | 920.62 |
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 763.60 | 1,119.17 |
云南华润电力(红河)有限公司 | 722.19 | 537.74 |
华润新能源(中阳)有限公司 | 719.89 | 428.25 |
华润新能源(唐河)有限公司 | 706.89 | 764.00 |
华润新能源(连州)风能有限公司 | 702.27 | 528.11 |
其他 | 23,965.89 | 31,032.02 |
合计 | 74,045.75 | 68,143.66 |
6、出售发电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 | 2,352.83 | 327.12 |
7、提供检修等劳务服务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 1,248.20 | 1,504.12 |
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 | 494.70 | 1,141.63 |
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 | 486.37 | 163.41 |
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 | 463.57 | - |
沈阳华润热力有限公司 | 441.88 | 406.27 |
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 412.23 | - |
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410.90 | - |
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 | 390.77 | 105.21 |
华润新能源(泌阳)风能有限公司 | 342.41 | 208.23 |
华润新能源(内黄)有限公司 | 183.07 | 34.59 |
华润电力风能(惠来)有限公司 | 178.87 | 20.12 |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 | 171.41 | 325.05 |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170.33 | 24.28 |
华润电力风能(承德围场)有限公司 | 165.64 | 10.12 |
华润新能源(大同)风能有限公司 | 164.58 | - |
华润电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4.46 | - |
华润风电(潼关)有限公司 | 143.81 | - |
华润新能源(连州)风能有限公司 | 143.28 | 22.02 |
广州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39.04 | - |
华润新能源(xx)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133.95 | 93.03 |
徐州xx发电有限公司 | 110.53 | 65.37 |
华润电力风能(汕头潮南)有限公司 | 110.40 | 12.72 |
华润电力江苏检修有限公司 | 103.77 | - |
华润风电(大柴旦)有限公司 | 102.86 | - |
华润风电(安阳)有限公司 | 102.70 | - |
华润新能源光伏发电(德令哈)有限公司 | 100.60 | 23.79 |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 100.54 | 177.10 |
其他 | 2,872.52 | 5,241.43 |
合计 | 10,033.39 | 9,578.49 |
8、提供综合能源服务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单位:万元
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 | 598.77 | - |
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 276.56 | 1,656.33 |
华润电力风能(满洲里)有限公司 | 153.70 | - |
华润新能源(宝鸡)有限公司 | 124.66 | - |
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 117.50 | 146.29 |
云南华润电力(红河)有限公司 | 73.58 | - |
华润风电(潼关)有限公司 | 56.73 | - |
华润新能源(北票)风能有限公司 | 54.15 | 15.87 |
华润新能源(安达)有限公司 | 27.06 | - |
华润电力风能(建平)有限公司 | 22.33 | 7.55 |
其他 | 104.86 | 381.16 |
合计 | 1,609.90 | 2,207.19 |
9、采购燃料、接受物流及检修服务等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润电力燃料(中国)有限公司 | 124,327.74 | 168,785.36 |
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6,098.67 | 8,313.50 |
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 | 5,604.37 | 20,446.24 |
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5,008.69 | 3,768.61 |
润联软件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 2,229.78 | 1,927.03 |
华润电力江苏检修有限公司 | 1,260.56 | 1,245.08 |
华润电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930.53 | 1,002.02 |
深圳市出新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 264.15 | - |
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 | - | 654.25 |
其他 | 395.14 | 785.51 |
合计 | 146,119.63 | 206,927.60 |
10、租金支出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润深圳湾发展有限公司 | 3,124.35 | - |
华润(深圳)有限公司 | 1,518.80 | 1,540.63 |
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 | 268.10 | - |
华润新能源(莒县)风能有限公司 | 230.43 | 158.40 |
单位:万元
华润新能源(五莲)风能有限公司 | 174.25 | 158.40 |
华润电力风能(蓬莱大辛店)有限公司 | 174.22 | 147.60 |
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 13.15 | 558.79 |
其他 | 45.52 | 63.76 |
合计 | 5,548.83 | 2,627.58 |
11、资金拆借
2019年度,发行人共计从关联方借入款项19,600,000.00元(2018年度:0元)。于2019年12月31日,从关联方借入款项的余额为19,600,000.00元(2018年12月31日:320,000,000.00元),该等借款的年利率为0%至4.99%不等(2018年度:0%至4.99%不等)。
2019年度,发行人共计向关联方发放借款32,215,113,266.52元(2018年度:
22,922,728,164.63 元) 。于2019 年12 月31 日, 向关联方发放借款的余额为
29,079,009,972.50元(2018年12月31日:19,726,905,634.69元),该等借款的年利
率为0%至4.95%不等(2018年度:0%至5.05%不等)。
12、关联方存款
2019年度,关联方将部分闲置资金存于发行人,发行人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其支付利息,共计支付存款利息支出111,365,758.41元(2018年度: 106,935,967.86元)。于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金池存款的余额为
8,323,716,181.55元(2018年12月31日:10,150,418,502.64元)
除上述关联方借款及存款外,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其他往来款项均不计息,且在需要时偿还。
13、利息收入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润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16,153.64 | 20,897.77 |
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 7,350.39 | 6,839.21 |
华润新能源(xx)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2,451.55 | 2,337.50 |
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 | 2,126.67 | 1,329.92 |
华润新能源(连州)风能有限公司 | 2,117.32 | 1,592.16 |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润电力风能内蒙古巴音锡勒有限公司 | 2,014.89 | 221.33 |
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 1,654.09 | 558.25 |
贵州天润矿业有限公司 | 1,465.30 | 2,118.21 |
华润电力风能(海阳)有限公司 | 1,453.44 | 1,361.02 |
华润电力燃料(中国)有限公司 | 1,396.79 | 1,517.17 |
华润新能源(满洲里)风能有限公司 | 1,243.53 | 1,534.75 |
华润新能源(乌兰察布红牧)风能有限公 | 1,187.46 | 1,319.44 |
华润新能源(泌阳)风能有限公司 | 1,117.36 | 880.96 |
华润新能源(新荣)有限公司 | 1,105.67 | 890.31 |
华润新能源(安达)有限公司 | 1,066.05 | 294.01 |
华润新能源(中阳)有限公司 | 942.02 | 18.75 |
华润新能源(剑河)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843.45 | 740.46 |
润电风能(青岛)有限公司 | 834.33 | 39.63 |
华润新能源(延安)有限公司 | 825.04 | 621.72 |
华润新能源(木兰围场)风能有限公司 | 818.58 | 840.77 |
华润电力风能(阳江)有限公司 | 804.19 | 714.35 |
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 772.92 | 891.86 |
华润风电(安阳)有限公司 | 746.10 | 175.37 |
华润风电(滑县)有限公司 | 744.68 | 183.00 |
华润新能源(临武)风能有限公司 | 668.36 | 702.57 |
云南华润电力(西双版纳)有限公司 | 656.23 | 264.85 |
华润新能源(xx)风能有限公司 | 651.32 | 742.81 |
华润新能源(农安)有限公司 | 648.09 | 669.19 |
华润电力风能(威海)有限公司 | 632.16 | 437.07 |
华润新能源(随州)风能有限公司 | 589.55 | 272.94 |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 584.71 | 533.44 |
华润电力风能(满洲里)有限公司 | 580.80 | 723.90 |
华润电力风能(瓜州)有限公司 | 571.80 | 694.12 |
华润新能源(叶县)有限公司 | 543.22 | 166.26 |
华润风电(雷州)有限公司 | 536.07 | 28.75 |
华润电力风能(青岛)有限公司 | 526.65 | 538.31 |
华润新能源光伏发电(黑水)有限公司 | 507.26 | 143.31 |
华润新能源(锦屏)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480.02 | 798.02 |
华润电力风能(汕头潮南)有限公司 | 462.23 | 381.02 |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润新能源(信宜)风能有限公司 | 453.70 | 541.81 |
其他 | 13,690.95 | 35,279.33 |
合计 | 74,018.55 | 90,835.62 |
14、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深圳南国能源有限公司 | 1,864.14 | 1,069.30 |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 | 654.70 | 555.64 |
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 499.91 | 221.96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492.16 | 1,284.98 |
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 | 397.71 | 284.86 |
香港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代表 处 | 381.80 | 391.84 |
徐州华兴投资有限公司 | 327.12 | 427.03 |
华润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318.27 | 292.00 |
华润电力风能(烟台蓬莱)有限公司 | 285.71 | 248.50 |
华润电力风能(烟台)有限公司 | 278.60 | 236.17 |
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 | 240.61 | 257.74 |
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230.95 | - |
深圳瑞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97.99 | 261.30 |
华润电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 175.43 | 86.42 |
其他 | 4,956.94 | 5,163.16 |
合计 | 11,302.03 | 10,780.92 |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发行人与关联方间存在正常的资金往来,形成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向母公司华润电力控股境内下属公司通过资金池发放内部贷款。
发行人关联方往来款计入应收账款标准为: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关联单位收取的款项;关联方其他应收款指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其他各项关联方应收和暂付款,如关联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关联方往来款等;关联方往来款计入应付账款标准为: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关联方其他应付款是指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
发生的其他各项关联方应付和暂收款项,如关联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关联方往来款等。
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性文件,基本流程如下:下属关联公司经其公司管理层审批后,将其资金需求签报母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条件后报送公司管理层审批,获批后安排后续放款。发行人与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关联方间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 | 31,051.79 | 25,250.13 |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 8,412.60 | 7,458.30 |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620.22 | 9,664.55 |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5,981.93 | 8,669.17 |
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 5,171.08 | 7,901.19 |
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 4,001.55 | 999.97 |
徐州xx发电有限公司 | 3,867.54 | 9,302.31 |
广州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965.86 | 2,757.47 |
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 | 660.51 | 1,451.32 |
华润风电(重庆)有限公司 | 586.10 | - |
云南华润电力(红河)有限公司 | 377.52 | 66.04 |
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372.61 | 3,507.88 |
华润新能源(容县)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362.22 | 197.51 |
华润风电枣阳白鹭有限公司 | 330.18 | 176.35 |
华润新能源(盐城)有限公司 | 302.55 | 179.14 |
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 294.18 | 850.57 |
其他 | 5,684.58 | 7,418.91 |
合计 | 76,043.02 | 85,850.83 |
2、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
公司名称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华润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596,855.54 | 669,100.54 |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16,723.04 | 59,773.04 |
深圳南国能源有限公司 | 271,872.63 | 271,872.63 |
华润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 177,375.69 | 168,155.25 |
贵州天润矿业有限公司 | 123,608.70 | 100,208.90 |
华润新能源(xx)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87,598.56 | 62,088.95 |
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 | 68,365.92 | 36,244.50 |
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 67,625.23 | 13,305.74 |
湖南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 67,389.47 | 62,542.29 |
华润新能源(连州)风能有限公司 | 54,323.90 | 60,768.41 |
华润新能源(中阳)有限公司 | 53,783.52 | 10,817.01 |
华润新能源(太仆寺旗)有限公司 | 48,356.71 | - |
华润电力风能内蒙古巴音锡勒有限公司 | 47,932.15 | 12,192.15 |
内蒙古磴口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 45,071.23 | 18,239.15 |
华润新能源(新荣)有限公司 | 42,233.60 | 23,919.33 |
华润电力风能(海阳)有限公司 | 41,296.20 | 34,144.43 |
润电风能(青岛)有限公司 | 40,166.12 | 14,862.61 |
华润新能源(正镶白旗)有限公司 | 37,478.79 | - |
华润新能源(木兰围场)风能有限公司 | 36,220.36 | 19,520.36 |
华润新能源(锡林浩特)有限公司 | 35,803.40 | - |
华润新能源(泌阳)风能有限公司 | 32,750.00 | 20,889.07 |
华润电力燃料(中国)有限公司 | 32,169.89 | 32,163.77 |
华润新能源(乌兰察布红牧)风能有限公司 | 30,905.98 | 31,865.17 |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 30,059.13 | 96.92 |
华润新能源(剑河)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29,799.39 | 22,813.71 |
华润新能源(安达)有限公司 | 29,580.68 | 25,498.80 |
华润新能源(满洲里)风能有限公司 | 28,358.12 | 30,200.92 |
华润新能源(叶县)有限公司 | 27,809.24 | 15,444.33 |
华润新能源(唐河)有限公司 | 25,046.79 | 10,502.47 |
华润新能源(大同广灵)风能有限公司 | 25,000.00 | 10.55 |
华润新能源(延安)有限公司 | 23,553.61 | 17,826.72 |
华润风电(滑县)有限公司 | 22,653.02 | 30,065.82 |
华润风电(安阳)有限公司 | 22,599.38 | 15,759.12 |
华润电力新能源(邯郸)有限公司 | 22,550.00 | 4,000.00 |
公司名称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 21,586.29 | 2,945.55 |
涟源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 20,724.94 | 19,211.00 |
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 | 20,300.40 | 2,502.60 |
华润电力风能(阜新)有限公司 | 20,179.61 | - |
云南华润电力(西双版纳)有限公司 | 20,178.29 | 10,428.29 |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 19,443.73 | 16,712.81 |
华润风电(凯里)有限公司 | 18,800.00 | 1,700.00 |
华润电力风能(阳江)有限公司 | 18,400.97 | 18,604.86 |
华润电力风能(瓜州)有限公司 | 18,100.50 | 17,808.98 |
华润新能源(阜新)风能有限公司 | 17,944.52 | 17,377.64 |
华润新能源(农安)有限公司 | 17,899.22 | 16,767.00 |
华润新能源(随州凤鸣)风能有限公司 | 17,099.87 | - |
华润新能源(xx)风能有限公司 | 17,075.43 | 20,577.48 |
华润风电(雷州)有限公司 | 16,700.53 | 8,145.83 |
华润风电(定南)有限公司 | 16,700.00 | - |
华润新能源(临武)风能有限公司 | 15,045.47 | 20,049.93 |
华润电力(广西)销售有限公司 | 15,000.00 | 17,000.00 |
华润电力风能(满洲里)有限公司 | 13,961.15 | 13,582.41 |
华润电力风能(承德围场)有限公司 | 13,607.51 | 4,000.96 |
华润新能源(北票)风能有限公司 | 13,518.69 | 10,259.07 |
华润新能源(莒县)风能有限公司 | 13,502.14 | 2,515.28 |
华润风电(峡江)有限公司 | 13,480.18 | - |
华润新能源(太原)有限公司 | 13,419.00 | - |
华润电力风能(青岛)有限公司 | 13,300.00 | 12,027.24 |
华润新能源(五莲)风能有限公司 | 13,003.38 | 2,499.43 |
华润电力风能(威海)有限公司 | 13,000.00 | 13,000.00 |
华润电力风能(五莲)有限公司 | 13,000.00 | - |
华润新能源(信宜)风能有限公司 | 13,000.00 | 13,029.25 |
鲁山润电风能有限公司 | 12,900.00 | 9,392.05 |
华润新能源(青岛)风能有限公司 | 12,500.09 | 24.24 |
华润新能源(随州)风能有限公司 | 12,400.00 | 14,900.00 |
华润电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353.73 | 8,254.74 |
华润电力风能(建平)有限公司 | 12,332.80 | - |
公司名称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华润新能源(阳江)风能有限公司 | 12,217.17 | 8,713.56 |
广东华润西江发电厂筹建处 | 11,964.28 | - |
华润新能源光伏发电(黑水)有限公司 | 11,650.33 | 10,751.89 |
华润新能源风能(济宁)有限公司 | 11,511.77 | 2,015.16 |
华润新能源(内黄)有限公司 | 11,495.16 | 30,956.59 |
华润新能源(锦屏)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11,200.00 | 16,744.59 |
华润电力风能(蓬莱大辛店)有限公司 | 11,100.00 | 2,511.74 |
华润风电(濉溪)有限公司 | 11,021.64 | - |
华润新能源(确山)有限公司 | 11,000.00 | 1,300.43 |
华润新能源(阜城)有限公司 | 10,950.00 | 500.00 |
华润新能源光伏发电(弥渡)有限公司 | 10,700.00 | 10,242.90 |
华润新能源光伏发电(德令哈)有限公司 | 10,514.93 | 10,212.95 |
华润新能源(大同阳高)风能有限公司 | 10,501.19 | 10,465.42 |
华润新能源(环县)风能有限公司 | 10,398.83 | 6,407.60 |
华润风电(潼关)有限公司 | 10,160.32 | 12,538.63 |
华润风电(赣州南康)有限公司 | 10,000.02 | 6,000.02 |
华润电力风能(威海环翠)有限公司 | 10,000.00 | - |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999.33 | 22.21 |
华润风电(xx)有限公司 | 9,801.28 | 1,811.61 |
华润电力风能(汕头潮南)有限公司 | 9,702.29 | 9,721.80 |
华润新能源(高邮)有限公司 | 9,700.00 | - |
华润风电(封丘)有限公司 | 9,547.00 | - |
华润风电(枣阳)有限公司 | 9,503.38 | 6,003.38 |
华润电力风能(莒县)有限公司 | 8,807.62 | 9,651.06 |
华润电力风能(佳木斯)有限公司 | 8,220.10 | 4,029.18 |
华润电力(霍山)有限公司 | 8,000.00 | 8,800.00 |
华润新能源(龙门)有限公司 | 8,000.00 | - |
华润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 | 7,900.00 | 2,600.00 |
华润风电(新丰)有限公司 | 7,038.68 | 4,682.59 |
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029.08 | 4,113.91 |
华润风电(临沂)有限公司 | 6,939.10 | - |
华润电力(宿迁)有限公司 | 6,600.00 | - |
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 | 6,500.12 | 8,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