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梓潼县人民医院
便携式耳声发射仪一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人医竞(2024)001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梓潼县人民医院 2024 年 1 月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梓潼县人民医院拟对便携式耳声发射仪一台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梓潼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便携式耳声发射仪一台采购
3、项目编号:梓人医竞(2024)001 号
4、采购内容:详见项目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
5、项目预算(人民币):40000 元(分 2 次报价,第 1
次响应文件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第 2 次现场报价不得
高于第 1 次响应文件报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密封)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23 日
14: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梓潼县人民医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1 月 23 日 14: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梓潼县人民医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采购人向成交单位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单位应在 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梓潼县人民医院
地 址:xxxxxxxxxxx 000 x联 系 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清单:便携式耳声发射仪一台二、技术参数:
1.测试类型: DPOAE 诊断型畸变产物耳声发射或筛查型畸变产物耳声发射;
★2.测试频率:包括 1.5-12 KHZ 等,频率点可选 4、6、12个频点;
3.标准 L1/L2:65/55;
4.测试时间:每频点 2 或 4 秒可调节;
5.测试通过最低频点数:≥3 个;
6.测试通过信噪比标准:≥6 DB;
7.显示通过/转诊测试结果无需二次解读;
8.供电方式:可充电锂电池;
9.续航时间:连续使用≥20 小时;
10.充电方式:通过 USB 线或底座充电;
11.显示屏:OLED 彩色显示屏;
12.麦克风系统噪音:-20 DB SPL@ 2 KHZ (1HZ 带宽);-13 DB SPL@1KHZ(1HZ 带宽);
★13.探头接口类型:HDMI 高清接口;
14.可更换探管设计,避免堵塞;
15.支持的语言:支持中文、英文等≥11 种常用语言;
16.操作方式:操作按键≤4 个;
17.操作模式:单机手持操作;
18.自动探头探测,耳道容积校准,完成自检;
19.单机数据存储:单机存储≥250 个测试数据;
★20.便携式挂钩设计,方便操作;
★21.设备配置:主机 1 台、探头 1 个、底座 1 个、耳膜头 1盒。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完工。
(2)交货地点:梓潼县人民医院。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 3 个月,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满 12 个月,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00%。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
3、质保期:3 年,从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在质保期内,任
何由于质量原因或正常使用引起的故障及损坏,除人为因素损坏外,由中标人提供免费维修。(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中标人在质保期后软件终身升级、维护。
5、中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厂家在国内应有 24 小时电话维修 系统,在供货时须提供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 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目录,保证电话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6、所有设备均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自行负责设备运输、收发货、设备存放、安装、调试,在此期间,采购人不代为中标人接收设备、存放设备,验收之前设备的存放安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设备到货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前必须进行的检测或监测,也须由中标人负责。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中标人派遣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
7、验收标准及要求: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招标公告 要求的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逐项核实,通过后签订验收报告。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梓潼县人民医院
便携式耳声发射仪一台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2024 年 月 日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二、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五、承诺书
六、技术应答表(自行编制) 七、售后服务方案(自行编制)
八、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自行编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盖鲜章
二、报 价 函
致:梓潼县人民医院
1. 根据已收到“便携式耳声发射仪一台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院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 我方完全同意自行承担为磋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项目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成交,我方将接受此约束。
4.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成交通知书和我方的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 我方接受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
磋商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2024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
法定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磋商供应商: (盖章)日期:2024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梓潼县人民医院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人代表(负责人)
姓名)系 (磋商供应商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为我单位代理人,参加梓潼县人民医院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成交、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 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磋商供应商: (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活动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五、承诺书
致:梓潼县人民医院
一、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xxxx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磋商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或盖章)
2024 年 月 日
六、技术应答表格式自拟
七、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第四章 评分办法
1、资格审查: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磋商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1 份),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鲜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2、成交供应商确定方法:本项目磋商方法为综合评分 法。评分因素主要有:报价、技术要求、售后及其它要求等,请各供货商尽量提供详尽的证明材料。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 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评分因素类别 |
1 | 报价 | 30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报 价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评分因素 | |
2 | 技术响应 | 50 分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 50分满分;在投标文件中有“★”条款负偏离的,每一项扣 5 分,扣完为止;在投标文件中有其它条款负偏离的, 每一项扣 3 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10 | 根据投标人的提供的售后服务安排、售后网点的分布、维修的反应速度、备品备件及售后服务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安排合理、网点分布广泛、维修反应速度快、备品备件充足、售后服务措施得当得 10 分; 售后服务安排合理性一般、网点分布一般、维修反应速度一般、备品备件一般、售后服务措施一般得当得 5分; 售后服务安排合理性较差、网点分布较少、维修反应速度慢、备品备件不够充足、售后服务措施不得当得 1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4 | 销售业绩 | 10 | 根据投标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任意一个产品均可)2020年1 月1 日至今在中国境内的销售业 绩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注: 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能够体现产品规格型号的合同复印件或能够体现产品规格型号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 绩不予认可。 3.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未注明合同签署日期不予认可。 4.投标产品指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 规格型号产品。 |
第四章 合同模板
(以下合同内容仅为参考格式及条款,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可能发生变化。)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的
《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 期 |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30个工作日内 | |||||||
合计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万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起 30 个工作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7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4、如货物经乙方 2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 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费用结算方式为分期支付,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 个月,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 即 元;安装验收合格 正常使用后 12 个月,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向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即 元。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3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响应到场,4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
物经乙方 2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总额的 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5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 5‰的违约金。
4.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xx) 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