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运维服务系统运维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
乙方:广西天启科技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广西南宁 签约日期: 年 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广西财政信息管 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与广西天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系统运维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等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项目组成
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投标人提交的磋商书、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响应文件。附件二:项目总体要求。
附件三:成交通知书。
附件四:系统运维服务考核办法。
第二条 项目服务范围和要求
(一) 服务地点和服务时间。
1. 服务地点:广西财政厅。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项目具体服务内容。
提供业务系统的接口维护服务及系统完善和优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有: (一)日常技术支持服务
1.为业务人员提供咨询、操作指导和培训服务;为系统管理技术人员提供系统安装、设置和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的技术培训。
2.按要求安装调试业务系统的测试环境、系统初始化、日常调整和配置工作。
3.系统升级、优化:对系统中垃圾数据文件、缓存文件进行清理,以便提高网站以及系统访问、操作运行速度;系统发布官方升级版本后,提供免费打补丁、升级。
4.系统检修:系统基础数据变动更新,系统数据库优化,系统内存使用情况,队列是否有排队情况,数据库是否长时间锁表,连接池是否有泄漏,表空间是否满足数据增长需要,系统的宕机监控,应用部署是否有异常等。每月要求进行 1 次现场巡检、应急演练。巡检结束后,提交《项目定期巡检单》,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5.日常巡检:根据甲方要求,驻场人员需每日三次对网站页面、内容、功能、链接等网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早中晚“一日三报”制度,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配合做好区办公厅要求的“周检测、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工作,以保证网站的日常健康运行。
6.记录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异常事件、故障,定期做运维分析报告。
7.按照用户的要求备份数据库,并保证备份的系统数据库能有效的恢复、回退。
(二)对业务系统做维护性修改开发,完善并优化业务系统。
1.收集、梳理采购人优化系统操作的合理需求,必要时修改系统设计和源代码以优化系统运行。
2.对系统运行中发现的系统设计缺陷,修正系统,并确保错误不重现。
3.保障考核评估:根据《政府网站指引》、《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方案》的相关要求和指标,对系统进行维护性修改开发,完善并优化系统功能及界面,调整网站栏目内容,根据甲方要求节假日增加 flash 动画,确保网站在国办、区政府办公厅季度抽查、普查,年度绩效评估中优秀。
4.记录整理各类系统故障记录,分析具体原因,确定故障点并作出改进措施。属于系统设计缺陷和运行期错误的,乙方要拿出系统整改和完善措施,必须无条件在 30 日之内修复缺陷,以免故障重现;属于人为操作失误的,要及时报告甲方,以便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5.协助用户完成系统安全整改。当发现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补漏,必要时修改系统设计及源代码。对由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第三方软件造成的安全隐患,提供相关软件安全补漏测试等技术支持,协助用户完成安全整改。
6.临时性重大工作技术支撑:因网络安全整改或政府工作需要,需对门户网站进行软件升级(包括数据库及中间件)、完善性修改开发、改版升级、集约化改造或更换时,运维公司应无条件的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及历史数据迁移工作。
(三)培训服务
根据运维服务所处阶段的特点,培训总体目标就是培训管理团队将切实有效的培训方法和培训手段应用到运维服务的所有培训活动中,以达到各类不同用户的培训要求,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系统管理和业务操作,从政策环境、项目环境、应用环境各方面能够协调一致的按预期进行,达到行政管理信息化理念及工具的广泛普及。
通过系统培训,将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1.针对用户:使用户能够轻松便捷的使用各核心财政业务系统得到所需的各种统计分析报表和决策数据;
2.针对操作人员:保证系统项目(包括与该系统有关联的部门)各级使用人员对系统流程、系统架构、系统体系、系统功能有全面的了解,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能够熟练掌握、操作应用各核心财政业务系统,顺利完成本职工作;
3.针对系统管理员:保证管理维护人员能够准确完善地掌握系统安装、调试及针对各个子系统、各个功能模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针对技术人员:保证项目完成定制研发的需求,如进行数据接口定义、业务规则定义、预警规则定义、各种统计报表的自定义等功能。
(四)项目要求的其他服务(详见项目总体要求)。
第三条 合同费用和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合同总金额:壹拾陆万柒仟捌佰元整(¥167,800.00 元) 。
(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1.甲方根据《系统运维服务考核办法》,对乙方运维技术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共分两期,每 6
个月考核一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第一期运维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 50%),即:人民币 。
2.服务期满后,且两期服务考核均合格的,在考核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 50%),即:人民币 。
3.每当乙方出现一次考核分数在 60 分以下情况的,视为当期服务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该期服务费
(合同总金额的 50%),即:人民币 。
4.因系统升级或改版,乙方不具备运维技术服务能力或负责升级或改版的实施公司可以提供新版系统免费运维技术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期运维服务,剩余合同不再执行,甲方只需支付本期实际服务费(本期已提供运维服务的实际天数/当期天数×当期服务费),即:人民币 (¥ 元)。
乙方自收到款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履行告知义务。甲方发现相关信息系统出现异常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说明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对故障修复进行相应准备。
2.协助乙方工作和提供工作便利。乙方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例行巡检、季度检修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设施便利等。
3.负责对乙方工程师进行 1 天保密知识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系统日常维护。乙方应提供驻场服务和后台技术支持,包括电话服务、现场服务、应急服务、节假日值班服务等,保证运维技术服务实时响应,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此外,乙方提供专人对年度重点财政工作进行支持服务,保证年度重点工作顺利、及时完成。
2.积极响应服务请求。在接到服务请求后,乙方必须在 10 分钟内给予响应。系统故障一般应在 2小时内处理完毕,并保证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出现突发系统故障,2 小时内还未能处理完毕,影响到财政业务正常运行的,要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以便采取应急措施。乙方必须明确保障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7×24 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 小时内做出明确的响应安排,2 小时内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并解决故障。
3.确保运维服务的技术力量。约定服务期内,乙方根据项目需求配备驻场运维组,技术专家组,系
统研发组等运维支持团队。其中驻场运维组配备 名甲方书面认可的技术人员,日常派驻现场负责约定
服务期内的系统运行维护、本地化开发、维护性修改开发和软件版本升级安装等服务。此外,业务高峰期加派 名技术人员,提供现场/驻场服务,以满足财政业务开展和运维工作需要。乙方技术服务人员
变动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地扣除项目尾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完成系统修改开发工作。对相关信息系统做维护性修改开发,完善并优化系统。完成本地化开发工作,并作为第一期服务考核验收的前提。
5.按时提供运维服务文档。运维期间,需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文档,以便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
6. 负责组织技术培训和版本升级。乙方根据本项目总体要求,免费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系统培训服务,并免费提供系统版本升级和打补丁等服务。
第五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一)知识产权归属。
1、项目过程中的文档、数据、本地化开发和维护性修改开发(含源代码)的版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漏;
2、版权归属甲方所有的系统和文档,中标人及其相关利益人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不得使用。
(二)转委托。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守对方的单位机密或商业秘密的义务,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财政数据资料及其他公开后对对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秘密。
2. 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的内容。
3. 双方应对参加项目工作人员严格要求,遵守保密协议。
4.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按对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 本条款不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失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 30 个工作日以上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造成项目工作停滞、延误的,甲方应承担相应延期款额 5%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项目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
1. 乙方未能按甲方的需求和本项目服务方案进行系统运维工作,造成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 乙方接到故障处理请求后,未能及时排除系统故障且不能提出应急解决预案,导致相关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设立运维支持团队,或运维工程师配置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后 5个工作日内,乙方仍不整改的。
4.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整项目文档,或不按时提供相关技术培训的,甲方提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仍不整改的。
5. 乙方未按项目要求完成本地化开发工作,甲方提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仍不整改的。
第七条 争议解决和合同终止
(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电力故障、火灾、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免责,但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应于告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
(二)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三)合同终止。如果乙方存在下列情况,则本合同自动终止:提出破产申请、被判破产、被提请破产申请或停止经营。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力。
如果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时,对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若有依据证实另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项目必须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论证和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 乙方:广西天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2018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18 年 月 日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帐号:63010154800002261/310611000019
开户名称:广西天启科技有限公司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宜: | |
2.售后服务具体事宜: | |
3.其他具体事宜: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