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关于 十一国庆升旗仪式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合同
编号: 11N010613919202321001
采购单位(甲方): 哈密市伊州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服务单位(乙方): 新疆润浩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 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润浩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润浩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
(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润浩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活动策划 活动执行服务 | - | - | 人工配置:操作工,服务内容:套餐服务,品牌:,服务周期:15-30天,活动规模:大型,增值服务内容:物料配件(按实下单),服务时长:15-30天,专业等级:中级,项目类型:活动策划 | 1 | 场 | 126510 .00 | 126510 .00 |
合同总价(元) | 12651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壹拾贰万陆仟xx壹拾元整 |
二、付款方式
活动结束后,乙方提供相应的普通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款项
三、服务条款
1、升旗专用物品:3面2号国旗、 护旗队手套60双
2、学生朗诵服装,化妆8名,朗诵编排,撰稿
3、2名主持人撰稿、服装、化妆
4、各方阵小国旗(8号)2200面
5、学生方阵手持氦气球(升空)600个
6、地爆球(升空)20个
7、锣鼓队40人表演,编导,服装、道具,化妆
8、和平鸽2000羽
9、升旗仪式现场氛围营造(广告牌、灯笼、灯箱等)翻新、采购、制作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以上所有服务条款。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4.1.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实施活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活动方案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4.2甲方义务
4.2.1甲方向乙方提供活动的场所,并办理活动的相关手续。
4.2.2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4.2.3甲方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4.2.4甲方同意尽力向乙方提供活动所需资料,以便乙方工作。
4.2.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布展。保障乙方现场布展的水、电的正常使用。对乙方布展有异议的部位应及时提出建议或意见。
4.2.6 甲方在乙方搭建布展时间内若发生增减项目数量,应提3天前通知乙方。
4.3乙方权利
4.3.1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活动要求的相关技术资料、数据等。
4.3.2活动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报酬。
4.4乙方的义务
4.4.1乙方责任按照甲方提供方案要求布置现场物料,保证施工的安全,活动的完整,对所提供安装的设备设施安全负全责。
4.4.2乙方在实施活动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4.4.3在甲方单位内进行施工,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管理等规章制度。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非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保险
5.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原因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责任。
5.2如因不可抗力(大风、地震、疫情等)原因造成的活动内容不完整,乙方不承担责任。六、违约责任
6.1甲方未及时提供必要的资料或未办理相应手续,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工程项目工作,乙方不负责,可协商合同履行期相应顺延。
6.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七、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7.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7.4.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保全保函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九、其它约定
9.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9.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哈密市商业银行天山北路支行
账号: 账号: 908020100100103956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