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
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资本-建信保险资管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
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资本”)签订《建信资本-建信保险资管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28 日,我司与建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资本”)签订了《建信资本-建信保险资管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委托合同》),同意由我司作为其指定资产的投资管理人,接受委托负责其指定资产的投资管理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签订《建信资本
-建信保险资管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就《建信资本-建信保险资管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中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做了变更。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资本是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的子公司,建信基金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的子公司,我司是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人寿”)的子公司,建信人寿是建设银行的子公司。因而,我司与建信资本同受建设银行控制,建信资本属于我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建信资本是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建银国际
(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部位于北京。公司法人xxx,注册资本105000.0000万元整,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10000071236483G,经营范围: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项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按照协议价定价,原则上不得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二)定价依据
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参照市场化的定价机制,确定了每年管理费率为浮动管理费率。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根据《委托合同》,委托投资管理费率为浮动管理费率,统一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运作年度的组合收益率而定。当净值增长率低于5.0%,免收管理费;当净值增长率在5.0%-6.0%之间(包含6.0%),管理费为0.1%/年;当净值增长率在6.0%- 7.0%之间(包含7.0%),管理费为0.2/年;当净值增长率超过
7.0%,管理费为0.3%/年。
(二)交易结算方式
委托资产的管理费按照《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委托财产在合同约定的每个投资运作年度结束当日计提管理费,在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后5工作日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建信资本-建信保险资管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履行期限为 2018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若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各方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书面一致并签署续约协议的,合同于有效期届满之日终止。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该项重大关联交易在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全体非关联董事会成员投票通过,该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上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审查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治理文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司受托建信资本的资产余额为 295.21亿元(市值),截至2018年3月31号,累计赎回金额为
12亿元,我司受托建信资本的资产余额为287.26亿元(市值)。七、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的影响
本交易充分发挥了双方在资金和资金管理上的优势,优化资产配置,稳健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
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