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TV SUPER 廣告條款及細則
myTV SUPER 廣告條款及細則
1. 釋義
在訂單和本條款及細則中,以下詞語具以下涵義:
「本公司」 | 指 MyTV Super Limited; |
「廣告商」 | 指訂單中描述的個人、企業或公司及/或其廣告代理商(如多於一方, 他們承擔共同及各別的責任); |
「廣告」 | 指以橫幅廣告、冠名贊助,或以網站上提供的任何其他形式,電子展示 或發布材料; |
「活動日期」 | 指訂單中指明的廣告首次發布日期(訂單不應早於本公司收到訂單之日 的 7 天前開始); |
「費用」 | 指廣告商就本公司已接受的訂單而須向本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或收費; |
「材料」 | 指由廣告商在訂單下提供的任何廣告或宣傳資料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商標、標識或商號); |
「訂單」 | 指廣告商發布廣告的訂單(有關訂單及訂單條款受本條款及細則的規定 約束); |
「網站」 | 指本公司網頁上的電子網站,包括發布廣告的 xxx.xxxxxxxxx.xxx; |
「標準費率」 | 指本公司不時在價目表中發布的廣告和其他服務的費用和其他收費; |
「時期」 | 指廣告商在本公司已接受的訂單中所選的廣告時期,即廣告由活動日期 出現至訂單根據訂單條款終止的期間;及 |
「平台」 | 指訂單中指明的廣告產品分銷平台(適用於其廣告套餐包括廣告產品分 銷的廣告商)。 |
2. 接受、預訂和改期
2.1 在本公司明確書面確認前,任何訂單均不應被視為已被本公司接受。任何已接受的訂單須受本條款及細則和訂單中的條款及細則約束。如兩者有衝突,應以訂單中的條款及細則為準。
2.2 訂單一經本公司接受,廣告商不得取消。
2.3 廣告商可將其廣告活動改期或推遲至原訂活動日期起的 60 天內,但不得遲於同年的 12 月 31 日。如在同年的 12 月 31 日前沒有另定日子,廣告活動將被視為遭廣告商撤回,廣告商仍須根據本條款及細則支付全部費用。
2.4 本公司保留權利隨時:
2.4.1 拒絕材料(或其任何部分),除非修改至本公司合理滿意。廣告商須承擔訂單下的全部責任,不論材料(或其任何部分)有否被接受;
2.4.2 拒絕任何已接受的訂單,而無需提供任何理由;
2.4.3 在本公司認為可取、適當或必要時,修改或從網站上移除廣告;
2.4.4 在廣告商未能支付費用、違反本條款及細則或訂單中的其他條款的任何責任、保證或xx時,暫停履行任何責任;及
2.4.5 在網站發布更改詳情及/或向廣告商發出書面通知,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和標準費率。任何更改在通知發出之日起 14 天後生效;
2.5 本公司不保證廣告將以某特定形式呈現於網站上的特定位置,或時刻可被對象觸及。
2.6 本公司在網站上發布廣告的記錄具約束力和結論性。
2.7 廣告商不得因本公司行使上述權利拒絕或修改材料或暫停或不履行訂單而向本公司提出任何性質的索賠。廣告商有責任支付訂單下到期應繳費用。
3. 付款
3.1 廣告商須準時向公司支付所有到期的費用和其他收費。如未有準時付款,在不影響本公司終止訂單及暫停服務的權利下,廣告商須承擔欠款利息每月 2%,由款項到期日起,直至款項全額付清為止。
3.2 除非訂單另有規定,廣告商須在本公司開具發票之日起 30 日內付清所有費用和其他收費。
3.3 付款支票抬頭應為「MyTV Super Limited」,並須為劃線支票。現金只能交予本公司會計部,本公司會計師將簽發收據。
4. 廣告商的責任
4.1 廣告商須:
4.1.1 根據本條款及細則和訂單中的支付條款,準時向本公司支付所有到期的費用和其他收費;
4.1.2 在本公司認為合理必要對廣告作任何修改時,與本公司充分合作;
4.1.3 不作任何聲明(無論明示或暗示),表示本公司對廣告商在其業務或廣告中提供的商品、信息或服務的表現、描述或質量予以認可、批准或保證;
4.1.4 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用的廣告業務守則;及
4.1.5 負責監察廣告的發布,如發現任何錯誤應及時通知本公司。
4.2 廣告商知悉:
4.2.1 本公司有權(但無義務)對廣告商的材料作出修改或行使編輯權;
4.2.2 廣告商只能根據本條款及細則取消、推遲或延期訂單;及
4.2.3 本公司接受材料不影響廣告商在本條款及細則下的義務、責任和保證,以及本公司對廣告商的權利。
5. 保證和彌償
5.1 廣告商保證:
5.1.1 材料中的所有聲明及xx均為真實正確,且沒有任何會對遵循者、實施者或他人造成傷害、損失或損壞的指示、公式或說明;
5.1.2 任何材料均不含任何淫穢、不雅、誹謗或冒犯的內容;
5.1.3 材料須遵守所有法律法規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用的廣告業務守則,以及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權、商標、專利或任何其他專有或合約權利;及
5.1.4 廣告商負責為以下第 6.6.1 條所述目的,取得及支付所有傳輸和發布廣告或當中的版權
材料,以及廣告商提供的材料中人士的必要許可和同意。
5.2 廣告商(包括訂單下委任的代理商)須(每一方)賠償本公司並使本公司免於承受直接或間接與廣告、材料、廣告商(包括代理商)履行責任或不遵守本條款及細則、訂單中的條款、任何其他適用的條款、指引或制度,或廣告商(包括代理商)的xx和保證有違反或不準確之處有關的所有成本、索賠、損害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彌償全額法律費用)。
6. 材料
6.1 一旦本公司接受訂單,廣告商有責任向本公司提供材料,並遵守本第 6 條規定。如廣告商未能在本公司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本公司可接受的材料,廣告商仍須對其在訂單預訂下的責任負責,並全額支付本公司訂單預訂的所有費用和收費,不論材料實際上有否傳播或發 布。
6.2 廣告商通過「MyTV SUPER Ad Booking Manager」向本公司提交的材料須遵守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及「myTV SUPER 廣告商內容指引」所載的條款及細則。
6.3 通過第三方廣告服務向本公司提交材料的廣告商,須負責有關材料的質量、內容和格式,並遵守「myTV SUPER 廣告商內容指引」。如有關廣告商希望修改材料,須提前通知本公司,並在發布前將材料的擬修訂版本的副本提供本公司審批。本公司保留權利移除或暫停任何未經本公司審批的材料。
6.4 除非廣告商根據第 6.2 或 6.3 條提交材料,否則材料一經本公司接受在網站發布,廣告商不得修改。
6.5 儘管本公司有權修改、編輯或移除任何廣告或材料,本公司不保證在網站上發布的廣告具良好的質量、足夠的解像度、正確的格式或適合在網站上發布。本公司沒責任審查、修 改、取消、拒絕或繼續發布廣告或材料。
6.6 廣告商在此:
6.6.1 給予本公司(及同意為本公司促致版權持有人給予本公司)材料內容的一切所需授權及許可,以及允許經本公司授權的他人對材料進行數碼化、複製、複印和改編,並在網站上包含和傳輸該等內容、在時期內通過互聯網分發,並永久保留該等材料及其副本以供本公司或其授權服務供應商內部參考、研究和分析,而且有可能提供給訂閱 者,作有關廣告表現、售後分析及其他非商業用途;及
6.6.2 保證及承諾其有權授予以上第 6.6.1 條所述的許可和授權,沒有任何留置權、索賠和產權負擔。
6.7 廣告商須遵守各廣告規格的材料提交截止日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廣告商知悉及同意,如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材料,可能導致預定廣告活動推遲或取消,在此情況以上第 6.1 條將適用。
6.8 由本公司製作的材料,廣告商僅可免費提出一輪小修改,任何額外輪數的修改將以每輪 800港元收費,惟如廣告商在確認稿件後須修改視頻插播廣告的畫外音 (V.O. / voiceover),則第一輪及額外輪數均以每輪 1,500 港元收費。x不接受對設計和排版進行重大修改。每輪修改的製作期為 3 個工作天,修改費用可從承諾金額中扣除。
7. 費用折扣和承諾計劃
7.1 本公司根據廣告商在訂單下的承諾廣告量,可能會給予特別折扣。
7.2 如廣告商已獲特別折扣,但在時期終止或到期時基於任何原因未能滿足訂單下的承諾廣告量,本公司有權對所有在訂單下的承諾廣告改以標準費率收費。廣告商須在時期終止或到期後 7 天內,就網站上已發布的所有廣告補回標準費率與折扣費率的差額,及就所有剩餘的承諾廣告以標準費率付費。
7.3 承諾表格一經本公司接受,不得取消。所有承諾支出須最遲在承諾期當年的 12 月 31 日前使用(「承諾年度」),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留待其後年度使用。
7.4 廣告商須支付全部承諾金額,不論在承諾年度的 12 月 31 日前是否已用畢承諾支出。廣告商須在收到本公司的發票後,付清所有在承諾年度屆滿後未使用的承諾餘額。
7.5 如廣告套餐包含廣告產品在平台分銷,若(i)分銷協議基於任何原因終止或暫停,或(ii)廣告產品或其分銷有別於訂單中列明的規格或描述(例如在價格或貨量方面),本公司有權對所有在訂單下的承諾廣告改以標準費率收費。廣告商須在收到本公司的書面通知後 7 天內,就網站上已發布的所有廣告補回標準費率與折扣費率的差額,及就所有剩餘的承諾廣告以標準費率付費。
8. 責任限制
8.1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公司不對網站的營運或質量標準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xx或保證。本公司不保證網站不會受到干擾或沒有錯誤。
8.2 本公司進一步免除以下責任:
8.2.1 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事項而直接或間接延遲、遺漏或推遲履行全部或部分的訂單責任;及
8.2.2 本公司因任何利潤或業務損失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或任何後果性損失或損害。
8.3 在不影響以上第 8.2 條的情況下,如最終本公司須對任何損害或損失負責,本公司對有關訂單的每項事件或一系列關聯事件的責任不超過廣告商在同一訂單下已向本公司支付的費
用。
8.4 如廣告商授予本公司進入其平台的管理介面帳戶,協助處理廣告產品分銷的物流事宜或其他安排,廣告商同意不得向本公司因提供有關協助的作為或不作為而向本公司提出申索。
9. 第三方個人資料
如廣告活動涉及第三方個人資料,廣告商聲明、保證及承諾:
9.1 已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將個人資料由廣告商轉移給本公司,以及供本公司處理及作與廣告活動和其他根據本條款及細則所關連的目的使用;
9.2 須遵守所有適用的資料保護和私隱法律、指令、指引、規則、法規、適用行規、自律指引或規範;
9.3 設有及遵守完整的用戶資料在線私隱政策,並給予用戶退出的選項;及
9.4 不會向本公司提供任何敏感的個人資料。
10. MyTV SUPER 第二方數據載入
廣告商如啟用「MyTV SUPER 第二方數據載入」,應閱讀 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_00000000000000000_00000000.xxx,並在使用服務前同意 xxxxx://0xxxxxxx.xxxxxxxxx.xxx/ 上的一般條款及細則。廣告商使用「MyTV SUPER 第二方數據載入」服務,則代表同意受平台上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11. 第三方追踪
x公司只認可由 DoubleClick 提供支援的廣告投放系統所提供的在線及流動廣告活動結果,不受理任何其他追踪服務提供者所聲稱的誤差。
12. 廣告定位
12.1 本公司不保證本公司或其第三方服務提供商提供的數據準確及/或完整。廣告商知悉本公司的服務涉及統計分析、概率和預測行為的模型和技術,因此本公司對數據不準確、不完整、出錯,或定位方案未能為廣告商實現特定結果恕不負責或給予退款或補償。廣告商知悉本公司不會向廣告商披露其定位演算法。
12.2 廣告商不得使用任何定位選項,歧視、騷擾、挑釁、貶低用戶,或從事掠奪性廣告行為。
13. 保密
13.1 雙方僅應向其認為為履行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的條款而必需掌握有關資料的員工、專業顧問、服務提供商、職員、董事或其子公司或關聯公司披露機密資料(定義見下文)。上述責任不會限制任何一方根據有管轄權的法院命令披露另一方的機密資料,前提是披露方須事先以合理書面通知另一方,以使另一方可對該命令提出異議。如披露是必需的,則只能披露其法律顧問認為按法律規定須披露的該部分機密資料。「機密資料」包括(1)任何技術信息或有關網站的計劃、本公司的服務或任何軟件或其他技術;(2)本公司的廣告資料;(3)另一方的財務信息;(4)披露時註明為機密或在種種因素下應合理視為機密的其他信息。機密資料不包括以下信息:(1)非因接收方的過錯或違約而使有關信息成為公眾所知;(2)接收方在披露時已合法知曉且無保密義務;(3)由接收方獨立開發,未有使用披露方的機密資料;或 (4)由接收方從對披露方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合法獲得。
13.2 如廣告套餐包含廣告產品在平台分銷,廣告商在此同意本公司可從平台擁有人收集廣告商的業務、交易或其他關於上述分銷的機密資料,作與廣告活動有關的用途。
14. 時期、終止和終止後果
14.1 訂單自本公司確認接受之日起及在時期內生效。
14.2 如出現以下情況,本公司可向廣告商發出書面通知,即時終止訂單:
14.2.1 廣告商未在到期時支付費用及/或收費;
14.2.2 廣告商違反本條款及細則、訂單或任何相關條款及細則的任何規定,且未能在收到本公司發出當中列出違反詳情並要求其作出補救的書面通知後的 7 天內作出補救;
14.2.3 廣告商停止、威脅停止或本公司認為停止經營業務;或
14.2.4 訂單因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的原因無法繼續。
14.3 在訂單終止或時期屆滿時,本公司有權從網站上移除廣告。
14.4 訂單終止(不論終止原因)並不影響廣告商因任何預訂或承諾或本公司在終止前提供的設施或服務而應向本公司支付的到期應繳款項。
15. 一般
15.1 本條款及細則中的責任、xx、保證和彌償,如按文意應在時期結束後繼續的,則在訂單終止或期限屆滿後繼續有效。
15.2 根據訂單發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均應以書面形式及按照訂單上收件人的地址、傳真號碼或電郵地址(或收件人在給予 7 天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傳真號碼或電郵地址)交付或發送給收件人。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按上述發給收件人的,應被視為在以下時間已送達(a)如以信件方式,則在實際送達有關地址時或郵寄後 3 天;(b)如以傳真方式,則在收到確認傳輸報告時;(c)如以電郵方式,則在收到確認接收訊息時。
15.3 除非以書面形式並由本公司簽署,否則訂單的任何通知或修改均為無效。
15.4 本公司未能執行本條款及細則和訂單的任何規定或行使當中的任何權利,並不應被視為本公司放棄權利。
15.5 如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定為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其餘規定將仍然對雙方具約束力。
15.6 廣告商確認已閱讀及理解個人資料收集聲明的條款,網址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廣告商同意本公司可根據聲明的條款,使用和披露有關廣告商或其授權代表的資料,協助提供廣告商要求的商品或服務、改善服務。廣告商同意定期查看有關聲明。
15.7 本條款及細則連同訂單和所有本條款及細則中的相關條款及細則,構成雙方之間關於本協議事項的完整協議,並取代所有雙方先前的協議、諒解和洽商。
15.8 訂單和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具專屬管轄權。
15.9 香港法例《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 623 章)的條文被明確排除於訂單和本條款及細則外。
15.10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上次修訂於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