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XDWS-20240620)
塔城地区卫生学校综合护理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项目补充采购器材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CXDWS-20240620)
采购人:塔城地区卫生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6 月
目录
(六)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同类项目业绩表 70
第一部分 塔城地区卫生学校综合护理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采购器材--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塔城地区卫生学校的委托,对塔城地区卫生学校综合护
理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采购器材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采购。
一、项目名称:塔城地区卫生学校综合护理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采购器材二、项目采购编号:ZCXDWS-20240620
三、采购内容:采购综合技能实训室仪器设备一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四、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五、采购预算价:973130 元。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法人须有法人证明书(需附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人须具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1 日每天 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 元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 年 07 月 02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九、响应地点: 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
十、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
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十三、其他补充: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专区查
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
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塔城地区卫生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 | 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
地 址: | 乌苏市 | 地 址: | xxxxxxx 000 x |
邮 编: | 833000 | 邮 编: | 833000 |
联 系 人: | xxx | 联 系 人: | xxx |
电 话: | 18997722678 | 电 话: | 18116983338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塔城地区卫生学校地 址:乌苏市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 000 x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3 | 项目名称 | 塔城地区卫生学校综合护理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采购器材 |
4 | 采购地点 | 塔城地区卫生学校 |
5 | 最高限价 | 金额(小写):973130 元 金额(大写):玖拾柒万叁仟壹佰叁拾元整 并且货物单价价格不得高于货物单价控制价价格。具体详见第七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注:超过此控制价按照废标处理。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出资比例 | 100% |
8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采购内容 | 采购综合技能实训室仪器设备一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 收、移交工作。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 |||
质保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的负责免费包换、包退。 |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法人须有法人证明书(需附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人须具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 |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 | 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和 专家评委 3 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新疆政府采购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允许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报价时长为 30 分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视同弃标。 |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
谈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2024 年 07 月 02 日 16 时 30 分 | |||
响应有效期 | 60 日历天 | |||
评审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所有货物送达指定地 点并且安装验收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70%。供应商需提供发票。 |
谈判保证金 | 保证金的金额:壹万伍仟元整(15000 元整) 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等形式交纳。 递交方式: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各供应商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需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注明“塔城地区卫生学校综合护理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采购器材保证金”。 开户名称: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塔城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9010210120000318682行号:320901000016 保证金缴纳须知: 1.1 谈判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等形式交纳。 1.2 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谈判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谈判保证金的提交截止至 2024 年 07 月 02 日 16:30。 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商业保函、政采云电子保函)均可。 2.政采云电子保函须知 2.1 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 2.2 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可按照以下形式进行在线申请,电 子 保 函 申 请 链 接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l?id=30&source=41),如遇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95763; 2.3 将保函制作到电子响应文件即可。 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5%。 |
履约保证金递交:签订合同前三天之内中标单位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交纳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并持交款凭证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期满,与采购单位债权、债务结清后七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 | |||
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 电子 响 应文 件 , 在 谈 判截 止 时间 前 通 过政 采 云平 台 (xxxxx://xxx.xxxxxx.xx/)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 开 标 现 场 ,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政 采 云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 远 程 开 标 前 , 供 应 商 务 必 在 政 采 云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 |||
响应文件的装订及邮寄 | (1)正本一份并标明“正本”字样。 (2)副本二份并标明“副本”字样。 注:前三名需在开标后 5 天内提供以上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xxxxxxxxx 000 x, 收件人: 母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响应文件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必须为不可拆装的方式(可为双 面打印)。 |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采用不见面开标: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 分钟。 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 注: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版响应文件。 采用不见面开标: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 电子 响 应文 件 , 在 谈 判截 止 时间 前 通 过政 采 云平 台 (xxxxx://xxx.xxxxxx.xx/)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 开 标 现 场 ,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政 采 云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 远 程 开 标 前 , 供 应 商 务 必 在 政 采 云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 |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所投货物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评审报价给予 10%的扣除。供应商应出具谈判文件中要 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 |
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意: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将对该评审报价给予 10%的扣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 ||||
所属行业 | 工业 | |||
特别提示: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请供应商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声明函数据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7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3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供应商一旦中标,中标人参照新建招协〔2024〕4 号文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5000 元,(壹万伍仟元整),该费用由供应商计入谈判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采购方亦不再另行支付。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5%。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本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谈判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谈判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谈判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运输、包装、培训、保险、税金、验收及其它附带服务等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将不在增加任何费用。
第三部分 竞争性谈判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是采购人在本项目谈判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采购内容。和采购人组织的答疑纪要一起是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供货合同的附件之一,与供货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的部分,以正式合同内容为准)。
2、竞争性谈判资格
2.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
2.2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符合第一部分“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要求。
2.3 供应商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2.4 只有收到谈判邀请、已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购买了谈判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定义
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
3.1 采购人:是指提出国内采购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本谈判文件中采购人指“塔城地区卫生学校”。
3.2 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谈判文件中采购机构是指“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3 采购方:采购方是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3.4 “货物”系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产品、附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
4、竞争性谈判费用
4.1 无论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何,与参与谈判及与谈判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4.2 供应商被视为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5.1 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竞争性谈判说明
第四部分 提交响应文件的说明第五部分 合同部分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编制顺序及范本格式)第七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6、供应商的疑问
6.1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并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的,采购方对书面疑问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领取/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注明问题的来源)。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方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方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 对谈判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4 谈判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对供应商具有优先约束力。 8、索赔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未能达到标书规定的性能要求,或者有明显缺陷及损坏的产品,买方将保留退货索赔或提出更换新产品的权利。
9、验收
履约验收:产品验收时,按提供的样品或由第三方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及人员会同成交人按国家的相关标准检验。若不符合中标时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验收,并退货。使用单位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故刁难、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验收,并在政府采购验收单上签字。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成交人在 5 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0、供货范围
10.1 供应商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使用要求为原则,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属供应商供货范围)由采购方协议补充。
10.2 供应商的基本供货范围是提供相关的产品与材料。
10.3 技术资料提供
10.3.1 在合同签订后,尽快办理产品相关手续,以便采购单位尽快的投入使用。
10.3.2 供方在货物出厂发运的同时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质量文件和技术文件。至少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配套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合格证、型号、参数、使用、维护手册;
10.3.3 技术资料提供数量为:前三名需提供三份纸质版。
10.4 谈判文件技术指标和资质要求中凡有品牌描述或指向某品牌的指标描述均为评标参考指标。
11、产品售后服务要求
11.1 质量与售后服务、技术指标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产品经过正确生产、合理操作。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出现上述情况,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产品。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1.2 供应商应保证谈判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须拥有所谈判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一切因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无关。
11.3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
11.4 供应商应将产品免费运至合同中规定的现场。
11.5 质保期间如出现无法确定的问题,供应商要协同解决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推诿。质保期后,要求能提供广泛、及时、优惠的服务并及时提供可靠的维修保养等。
11.6 随机资料及随机配件齐全。 12、支付费用
12.1 成交人须在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12.2 服务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参照新建招协〔2024〕4 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采购代理收费标准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3、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13.1 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13.2 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谈判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13.3 本谈判文件由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提交响应文件的说明
1、竞争性谈判资质
1.1 供应商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本次采购合同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或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等复印件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
(5)投标人声明函: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1.1.3、法人须有法人证明书(需附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人须具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1.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1.1.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1.6、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
1.1.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 1-6 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须放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在资格审查时上传相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用于核对,不上传视为对谈判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响应无效,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2.1 谈判文件中规定分包的,供应商可就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提交响应文件,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2.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竞争性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制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3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的组成
3.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谈判报价一览表
(4)谈判报价明细表
(5)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6)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同类项目业绩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技术参数偏离表
(9)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承诺详述
(10)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13)供应商企业简介及说明
(14)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上述 3.1 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4 条的所有文件。 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4)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还应包含项目实施整体方案、项目进度计划、项目人员配备、售后服务承诺等有关内容。
(5)供应商应注意采购单位在技术规格中指出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5.1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认真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如谈判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置。
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偏离表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有具体参数或文字描述,否则视为不响应文 件。
5.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且装定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谈判报价
6.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并且单价价格不得高于货物单价价格,具体详见第七部分 采购设备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否则其报价无效。
6.2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报价表格式填写所报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出现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合计为准。谈判文件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谈判小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6.3 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应已包括供应商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货物和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6.4 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6.5 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项目需求书中的所有项目进行应答和报价,不得分拆只选择部分项目报价,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6.6 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经营成本报价,若谈判小组认为其报价有可能低于企业自身经营成本, 且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所附资料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说明时,谈判小组可以通过澄清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其报价是否有效。
9、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9.1 谈判响应文件从谈判文件开启之日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 60 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9.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0.1 前三名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每本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0.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10.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有效。
10.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5 本谈判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谈判文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盖章”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谈判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手签章、印鉴等。
10.6 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谈判文件不予接受。 11、谈判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按照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不接受以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
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后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4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5 凡没有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性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11.6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7 我公司工作日(上午 10:30-13:30,下午 16:00-18:30 北京时间)办理退还保证金,供应商应及时与我公司财务部联系办理退还保证金的事宜,联系电话:0000-0000000,我公司不退还现金。备注:成交供应商在退还谈判保证金的同时,必须提供采购合同的复印件。
12、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2.1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1 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12.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2.1 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12.2.2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2.3 迟交的响应文件
12.3.1 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
12.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 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应盖而未盖公章或非本公司公章的、不按正确位置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未加盖公章的;
(3) 无“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文件;
(4) “报价一览表”没有加盖公章的;
(5) 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6)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响应性文件;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3.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2 日下午 16: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13.2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3.3 谈判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13.4 出现因谈判文件的修改而推迟谈判截止时间的情况时,供应商则须按采购方的书面修改通知重新规定的谈判时间递交。
15、谈判会议
15.1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活动,邀请下载谈判文件并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参加开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5.2 谈判文件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16、组建谈判小组
16.1 会议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实施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财库 [2016]198 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依法组建本次采购的谈判小组,负责本次谈判的评标活动。
16.2 谈判小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人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成员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若采购人代表参加谈判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由代理机构在新疆政府采购平台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谈判小组成员遵循法定的回避规定。
16.3 谈判小组会按照谈判原则和评标办法,依法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价和比较,对供应商提出问题,供应商澄清所有技术问题后,进行最终报价和书面承诺。
16.4 谈判小组专家提交谈判纪要,按照评标办法与谈判原则填写谈判推荐意见书,以排序方式提出推荐意见与建议,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供应商。
16.5 谈判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外部证据。如果响应文件技术指标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将不再进一步评审。
17、资格审查
17.1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7.2.1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7.2.2 谈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8、符合性审查
18.1 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 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19、响应文件的澄清
19.1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9.1.1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1.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9.2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9.3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0、谈判
20.1 谈判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0.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
20.3 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0.4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最后报价
21.1 谈判结束后,对于采购文件中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21.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响应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规定,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22.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 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2)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 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6)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规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24、终止本次谈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5.1 一般情况下,采用二轮次报价的方式。
25.2 第二轮报价按供应商签到时间的逆顺序分别对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要素主要包括:1、货物品牌、质量、售后等;2、谈判确定的最终成交价。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
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5.3 因特殊原因,谈判小组可以确定是否进行更多轮次的谈判和报价。
25.4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1-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6、保密原则
26.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评审标准
(1)资格性审查表
序 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合格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 | ||||||
1 | 营业执照等证 明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1)原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完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完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 或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2)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函;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等复印件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 2、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 3、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 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 | ||||||
6 | 供应商声明函 | 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函原 件; | ||||||
7 | 信用信息查询 |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 ||||||
8 | 中小企业声明 | 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
函 | 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
9 | 供应商资质 | 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10 | 谈判保证金 | 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 | ||||||
结论 |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
1 | 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
2 | 是否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 糊、无法辨认的; | |||
3 |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交货及完成期限; | |||
4 | 谈判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是否均未超过谈判文件中规 定的最高限价的; | |||
5 | 谈判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6 | 是否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7 | 响应文件是否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8 |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购买采购文件时是否一致且 |
未一致时提供有效证明的; | |||||
9 | 是否提供资格声明函; | ||||
10 | 是否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 ||||
是否提供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且无负偏离;(采购需 | |||||
求中打▲的参数为重要参数,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 | |||||
11 | 明书或产品手册或彩色实物图等证明材料,依据证明 | ||||
材料中的技术指标参数评定是否负偏离,若没有提供 | |||||
证明材料视为没有响应); | |||||
结论 |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3)响应文件响应程度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响应程度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
评审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
1 | 2 | 3 | ||
资质证明文件 | 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证件是否 在有效期内 | |||
质量保证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在质保期内,非人为 因素损坏的负责免费包换、包退。 | |||
付款条件和方式 |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所有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且安装验收调试完毕 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70%。供应商需提供发票。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采 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
结论 | 合格或不合格 |
响应文件通过商务标的详细评审的供应商,则进入下一谈判的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商务标评审的供应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不进入下一谈判阶段。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0、成交通知书
30.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 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3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2、履约验收
32.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货物、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2.2 验收标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 33.履约保证金
33..1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5%。
33.2 采购人收到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中标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中第十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
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3.4 质疑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以质疑函书面格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3.5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3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A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B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C 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D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E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3.7 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部门。
33.8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招投标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33.9 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五部分 合同部分
第一章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1.1 “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文件,包括所有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谈判答疑纪录、澄清说明、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
1.3 “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备品备件、手册、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1.4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义务。
1.5 “买方”、“采购人”均系指通过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采购单位)及社会代理机构。
1.6 “卖方”、“卖方”系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 “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送达和运转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买方依据国家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对内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 3、原产地
3.1 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4、技术规格和标准
4.1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权威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5、专利权
5.1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包装
6.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6.2 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7、运输标记
7.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体标明收货人、目的地、货物的名称、箱数、毛重/净重(公斤)、尺寸(长 x 宽 x 高,以厘米计)等信息。
8、卖方的交货价
8.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 天以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通知买方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 x 宽 x 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8.2 卖方负责安排自发运地至买方现场的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3 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买方现场为准。
8.4 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9、装运通知
9.1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成 24 小时内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买方,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 20 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 12 米长、2.7 米宽和 3 米高,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
10、保险
10.1 在合同价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保险。 11、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11.1 除另有规定者外,货款均由采购人直接向卖方支付。 12、技术资料
12.1 除谈判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卖方应准备与合同货物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寄送到买方,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
12.2 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3、价格
13.1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谈判报价一致。
14、质量保证
14.1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30 天内,免费负责更换。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5、履约保证金
15.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卖方须向采购人提供成交金额 的履约保证金。
15.2 采购人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并能正常投入使用的报告后,采购人在 7 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5.3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供的服务之日止。 16、检验
16.1 卖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合格的质量证书。
16.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买方应申请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根据检验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7、索赔
17.1 卖方对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相一致负完全责任。在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和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还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价。
(3)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7.2 若卖方未能在买方依据合法证据正式提出书面索赔通知的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响应和处理索赔事宜,卖方向买方赔偿违约部分金额的 %的违约金。
18、延期交货
18.1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9、不可抗力
19.1 签约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9.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5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形式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0、仲裁
20.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20.2 仲裁应由买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
20.3 仲裁裁决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0.4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20.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1、违约终止合同
21.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21.2 一旦买方根据第 21.1 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价格差及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2、变更指示
22.1 买方可以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货物的规格;
(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交货地点;
(4)卖方须提供的服务。
22.2 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 30 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23、合同修改
23.1 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4、转让与分包
24.1 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4.2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5、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 26、通知
26.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7、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7.1 除了买、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本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7.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末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给第三方使用。
27.3 除合同本身以外,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 本合同应在买方和卖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8.2 卖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技术服务、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28.3 商务合同应包括买方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
28.4 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具有同等效力; (1)谈判文件;
(2)成交通知书;
(3)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书面答疑记录。
第二章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时,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培训
1.1 成交人有义务对采购人的维修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操作。
1.2 成交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诊断人员进行培训,直到用户熟练或满意为止。
1.3 供应商对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在响应文件中应详细说明。 2、检验
2.1 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国际及国内通行的标准,并应附有相应的测试报告和合同证书;
2.2 对于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买方可按货物的一定比例委托自治区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检,验收会格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经检验不合格时,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3 具体的国际或国内检验标准按卖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并经买方确认的规定执行。 3、安装调试
3.1 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将所有的条件、需买方配合的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用户。
3.2 卖方免费负责货物在买方的使用,买方协助开展工作。
3.3 卖方培训专家人员应及时到达买方现场,直至通过验收。
3.4 卖方负责使用(包括错发或运输中)可能损坏的准备。
3.5 上述完成后,买方按相应的卖方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3.6 卖方如不能按时完成送货工作,应赔偿由此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货物必须保证同时到位。
3.8 最终的测试验收报告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生效。
3.9 如买方需要,卖方应按买方要求进行分批供货。 4、质量保证
4.1 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时使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所购买服务时,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做出赔偿。
4.2 卖方对合同项下设备提供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保修服务,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时算起。
4.3 卖方对合同项下产品提供 年及以上免费质保,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时算起。在保修期内,成交人需提供免费的维修零配件及人工。质保期结束后,以当时(或低于)市场价维修。
5、售后服务
5.1 提供给买方详细的设备清单及相应的使用、查询手册。
5.2 在买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的 2 小时内,卖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到达买方现场,对设备出现的较大问题,解决时间不应超过 3 个日历日。
5.3 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必须在 3 个日历日内完成更换工作。
5.4 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所能提供最好的售后服务内容。
5.5 在保修期内卖方应经常回访,对提供的所有货物进行例行规检查、调整。卖方如遇公司变更或是维修代理权变更,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设备管理人员。
6、其他
6.1 技术支持:卖方应提供及时提供资料。
6.2 谈判响应报价:使用地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的交货价。
6.3 谈判响应货币:人民币。
6.4 列出详细的易损件、专用工具的清单,并分项报价(应包括在总价内)。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数量、单价、总价。
6.5 付款币种及方式:详见须知前附表。
6.6 交货及完成日期:详见须知前附表。
6.7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草拟
货物采购合同(草拟)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标的
货物名称、生产厂家、产地、质量标准、包装方式、数量、单价详见附件一《货物采购清单》。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货物总价款(含税):¥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该价款包含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产品报价(含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用、验收、售后服务、税款、测试、质检、安装等费用,等直至交付业主正常使用前的一切费用,业主后期不再支付中标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货物交付
3.1 交货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分批次交货,供方收到采购方采购订单后 日内按采购方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乙方应在甲方每次收货时提供货物销货清单交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该销货清单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交货义务的唯一凭证。
3.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交货方式: 乙方自行组织运输送货到交货地点。第四条 货款支付
4.1 支付方式及时间: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 2 ) 种支付方式:
(1)预付货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订单预付全部货款。
(2)货到付款:甲方收到所有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且安装验收调试完毕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
款。供应商需提供发票。
4.2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票据□现金□支票
4.3 发票提供: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第五条 货物验收
5.1 甲方应在每次收到货物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提供的该批次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序列号、数量、单价、外包装等进行验收。
5.2 如货物验收合格,甲方签发货物验收合格确认单。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的行为仅系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的初步确认,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有质量瑕疵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
5.3 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异议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货物、补齐短缺货物或其他补救措施。
第六条 质保期
6.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为【 】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2 质保期内,乙方按照货物生产厂家质保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标准较高者为准)免费提供质保维修服务。
6.3 若乙方收到甲方质保维修通知后 3 日内或甲方发出质保维修通知之日起 5 日内(以较短者为准),未提供质保维修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售后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在三包期外向顾客提供有偿维修车辆、配件义务,并提供相应配件及维修费发票,顾客按售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发票金额进行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相应扣除;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货物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
7.2 如乙方提供货物质量不合格或者数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异议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合格货物或者补齐短缺的货物。因此导致交货时间逾期,按照本条第 1 款规定处理。
7.3 如乙方提供货物系假冒伪劣商品,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以所提供货物价值的三倍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也可选择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
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4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遭受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含知识产权)和索赔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索赔。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仍未妥善解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支付甲方货物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和第三方主张的索赔。
7.5 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者履行质保义务不合格,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针对本合同内容或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廉政条款
9.1 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同时签署附件二《反商业贿赂协议书》。第十条 其他
10.1. 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知悉的甲方的所有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期限为永久。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以较高者为准),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符合信息安全 ISO270001 的标准要求。
(3)乙方若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事项,应对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依约定为准。
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4.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至乙方货物质保期届满日终止。
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xx) | (盖章) |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
(签字) | (签字)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
2024 年 | 月 | 日 | 2024 年 月 日 |
第六部分 附 件
响应文件封面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有能力提供项目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有效和准确的。
l、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货物,同时负责运输、包装、运杂保险、装卸、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总价格及明细见报价一览表及附表。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供货义务。交货期: 。并免费提供 年的质保。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谈判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遵守谈判文件中的其他有关条款。
5、我们同意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日历日。
6、如果在招标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 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7、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单位、其它供应商或者釆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8、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供应商,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
9、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
10、我方在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在开标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11、我们愿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同意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响应付款方式。
12、若我方获得成交,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评审条件、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提出承诺报价。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邮编: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本承诺函要求填报的承诺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其被拒绝。
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修改 (项目名称) 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电 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所投项目采购内容 | |
首轮谈判总报价 (元) | 小写: |
大写: | |
交货期 | |
质保期 |
注:1、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应包括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运输、包装、培训、保险、税金、验收及其它附带服务等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将不在增加任何费用。
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谈判报价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响应被拒绝。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生产制造商 | 技术参数 |
1 | 低频脉冲 电刺激仪 | 台 | 2 | ||||
2 | 经皮神经 电刺激仪 Tens | 台 | 1 | ||||
3 | 痉挛机 | 台 | 2 | ||||
4 | 电脑调制 中频电疗机 | 台 | 3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 | 医用立体 动态干扰电治疗仪 | 台 | 1 | ||||||
6 | 高频微波电疗 | 台 | 1 | ||||||
7 | 医用超短 波治疗仪 | 台 | 1 | ||||||
8 | TDP 治疗 仪 | 架 | 4 | ||||||
9 | 医用紫外 线治疗仪 | 架 | 1 | ||||||
10 | 医用红外 | 台 | 1 |
线偏振光 疗仪 | |||||||||
11 | 经颅磁刺激 | 台 | 1 | ||||||
12 | 磁振热治 疗仪 | 台 | 2 | ||||||
13 | 蜡疗机 | 台 | 1 | ||||||
14 | 医用超声 波治疗 | 台 | 1 | ||||||
16 | 肌电生物 | 台 | 1 |
反馈治疗 仪 | |||||||||
17 | 双头净烟艾灸仪 | 台 | 1 | ||||||
18 | 中医定向 透药治疗仪 | 台 | 1 | ||||||
19 | 针灸头部 训练模型 | 个 | 4 | ||||||
20 | 针灸臀部 训练模型 | 个 | 4 | ||||||
21 | 针灸训练 | 个 | 4 |
手臂模型 | |||||||||
22 | 按摩足模 型 | 个 | 2 | ||||||
23 | 按摩耳模 型 | 个 | 2 | ||||||
24 | 按摩手模 型 | 个 | 2 | ||||||
25 | 单人推拿 床 | 张 | 5 | ||||||
26 | OT 训练桌 | 张 | 2 | ||||||
27 | OT 综合训 练台 | 张 | 1 |
28 | PT 床 | 张 | 2 | ||||||
29 | PT 凳 | 把 | 10 | ||||||
30 | 体操棒与抛接球训 练器 | 套 | 2 | ||||||
31 | 肩抬举训 练器 | 个 | 1 | ||||||
32 | 踝关节矫 正器 | 个 | 4 | ||||||
33 | 楔形垫 15°30°45° | 组 | 2 | ||||||
34 | 可调节砂 | 张 | 1 |
磨治疗桌 | |||||||||
35 | 组合套凳 | 套 | 2 | ||||||
36 | 腕部功能 训练器 | 套 | 2 | ||||||
37 | 滚筒 | 组 | 2 | ||||||
38 | bobath 球 | 个 | 5 | ||||||
39 | 治疗车(不 锈钢) | 辆 | 10 | ||||||
40 | 拔罐用具 | 套 | 10 | ||||||
41 | 艾灸盒 | 套 | 10 |
42 | 电针(低频 电针治疗仪) | 台 | 5 | ||||||
43 | 多功能手 指训练桌 | 个 | 1 | ||||||
44 | 分指板 | 个 | 10 | ||||||
45 | 手眼xx 协调训练器 | 个 | 3 | ||||||
46 | 各型刮痧 板 | 套 | 4 | ||||||
47 | 水平仪 | 个 | 2 |
48 | 软枕 | 个 | 10 | ||||||
49 | 悬吊网架 装置 | 组 | 1 | ||||||
50 | 悬吊训练 系统 | 组 | 1 | ||||||
51 | 手支撑器 | 套 | 2 | ||||||
52 | 游标卡尺 | 个 | 6 | ||||||
53 | 脊柱模型 | 个 | 2 | ||||||
54 | 膝关节韧 带模型 | 个 | 2 | ||||||
55 | 髋关节韧 | 个 | 2 |
带模型 | |||||||||
56 | 脚关节骨 骼模型 | 个 | 2 | ||||||
57 | 脚关节韧 带模型 | 个 | 2 | ||||||
58 | 手关节骨 骼模型 | 个 | 2 | ||||||
59 | 手关节韧 带模型 | 个 | 2 | ||||||
60 | 理疗电极 片 | 对 | 30 | ||||||
61 | 理疗电极 片 | 对 | 30 |
62 | 医用石蜡 | KG | 1 | ||||||
63 | 艾灸排烟 系统 | 套 | 5 | ||||||
64 | 医用隐私 阻燃帘 | 套 | 5 | ||||||
65 | 持物钳 | 把 | 10 | ||||||
66 | 多功能中医技能训练及考核 模型 | 套 | 2 | ||||||
67 | 阅览桌 | 张 | 6 |
大写:小写:
合计
注:1、本表谈判总报价应与《报价一览表》中谈判总报价相符。 2、如上表中有关费用供应商免费提供,请注明“免费”字样。
3、上述谈判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采购范围内所有布料、设备、运输、包装、配套设备及工具、易损件耗材及供货、保险、税金、验收及其它附带服务等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将不在增加任何费用。
4、供应商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5、供应商必须逐一填报所有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名称需填写完整,不得简写)不得以“国产”、“定制”等代替、逐一填报所有产品的规格型号与技术参数、单价、总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否决其投标。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 年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谈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谈判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等复印件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
2、提供谈判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
3、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
4、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 :
在参加本次项目谈判中,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3、我单位不是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关本项目的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响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6)信用信息查询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标段号:
序号 | 合同名称 | 采购人 | 合同金额 | 合同内容 | 备注 |
注:附业绩合同。
日 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段号:
序 号 | 主要商务条款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3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4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5 | 可提供货物供货来源证明或供货渠道与品质的合法性证明 | ||
6 | 响应有效期:谈判/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止不少于 60 日历日,中标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 之日 | ||
7 | 响应文件内容均涵盖招标要求及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 ||
8 | 同意接受本项目供货期或相关进度安排要求 | ||
9 | 同意接受本项目的验收要求及验收标准 | ||
10 | 同意接受本项目供货期服务的各项要求 | ||
11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12 | 同意接受本项目付款的各项要求 | ||
13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规格 | 报价规格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注:投标人需逐个填写每个实训室的仪器名称的采购规格型号,报价规格型号不得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应真实填写报价规格型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请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货物实际参数或安装要求的实际规格,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投标货物规格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招标文件规格条目号”栏注明偏离的内容;“采购规格”栏注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或服务内容;“报价规格”栏注明投标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内容;“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栏注明详细的偏离指标及说明。
2.投标人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评审小组将根据评标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如某项非实质性报价规格实际为“负偏离”,而投标人注明为“正偏离” 或不注明的,评审小组可对此项偏离按评标办法加倍减分。
3.投标人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小组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审小组决定。
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
5.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审小组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审小组。
6.表格形式可做适当调整但不得增减实质内容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致: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20 年 月 日第(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公告关于“ ”的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谈判响应,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分包编号及货物名称)货物及相关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 地址: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授权人姓名 传真:
邮编: 电话:
供应商盖章:
20 年 月 日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采购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的)
本公司xxxx,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第七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护理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采购器材设备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技术参数 |
1 | 低频脉冲电刺激仪 | 台 | 2 | 10000 | 20000 | 1、脉冲频率:0.5Hz~15Hz 连续可调(500Ω负载电阻下),误差:±15% 。 2、脉冲宽度: 0.4~10ms (500Ω负载电阻下),误差:±30%。 3、输出电流:最大输出电流有效值不大于 80mA。(500Ω负载电阻下) 4、输出幅度调节:每个增量不大于 1mA 或 1A 的变化离散的增加,最小输出增量不大于最大输出的 2%。 5、输出方式:连续,断续。 6、输出通道:四通道独立输出,每通道独立设置。 7、治疗时间:分为 5min~60min,分 12 挡(分度值 5min),误差为±10%。 8、数码显示:脉冲频率、脉冲宽度、治疗时间。 9、每个脉冲电量:电治疗仪输出幅度最大时,每个脉冲的电量应大于 7цC。 10、单个脉冲能量:输出脉冲宽度小于 0.1s 时,单个脉冲最大输出的能量不超过 300mJ |
11、输出波形:双向不对称脉冲波。 12、连续工作时间:≥4h。 13、开路输出电压峰值:不大于 500V。 14、安全类型:I类 BF 型。 15、工作制:间歇加载连续运行。 | ||||||
2 | 经皮神经电刺激仪 Tens | 台 | 1 | 12000 | 12000 | 经皮神经电刺激仪是由适当强度频率的电流,连续、轻柔的刺激神经、肌肉细胞,激发身体产生吗啡,阻断疼痛的信息,舒缓疼痛。近些年来,经皮神经刺激疗法的应用已不再单单局限于止痛的功能,微量、近似人体的电流,还可以刺激组织再生。 技术参数: 1、三路矩形波脉冲输出,可治疗三个患者或三个部位。 2、交流电压 AC220V±22V,频率 50Hz±1Hz。 3、额定输入功率:50VA。 |
▲4、输出脉冲频率从 2Hz~160Hz 范围内,连续可调,允差±20%。 5、输出脉冲宽度从 60μs~520μs 范围内,连续可调,允差±20%。 6、三种治疗方式: a)连续输出; b)慢速断续输出,断续周期为 4s±0.5s(通 2s±0.2s,断 2s±0.2s); c)快速断续输出,断续周期为 2s±0.2s(通 ls±0.xx,断 1s±0.1s)。 7、在 500Ω的负载电阻下,每路输出电流有效值不大于 50mA。 8、治疗时间: 治疗定时时间分为 5min、10min、15min、20min、25min、30min 六档可调,允差±10%,治疗结束,有蜂鸣提示声,并停止输出。 9、输出低频脉冲电流,频率可连续调节。适用范围: 适用于颈椎病引起疼痛的辅助治疗。 |
3 | 痉挛机 | 台 | 2 | 5150 | 10300 | 1、脉冲频率:0.5Hz~1Hz 连续可调(脉冲间隔 T:1S~2S, 步长 0.1S 连续可 调),允差±15% 。 2、脉冲宽度: 0.1~1mS,步长 0.1mS 连续可调(500Ω负载电阻下), 允差 ±30%。 3、延时时间:Ⅱ通道输出脉冲 T2 比Ⅰ通道输出脉冲 T1(或Ⅳ通道输出脉冲 T4 比Ⅲ通道输出脉冲 T3)延时出现。延时时间 T x 0.1~1.5S,步长 0.1S 连续可调,允差±15%(500Ω负载电阻下)。 4、治疗时间:分为 5min~60 min,分 12 挡(分度值 5min),误差为±10%。 5、输出电流:在 500Ω负载下,最大输出电流有效值不大于 80mA(500Ω负载电阻下) 6、输出幅度调节:每个增量不大于 1mA 或 1V 的变化离散的增加,最小输出增量不大于最大输出的 2%。 7、输出方式:连续运行。 |
8、输出波形:脉冲波。 9、连续工作时间:≥4h。 10、输出通道:四个,独立操作四路参数,同时治疗两个人或四个部位。 11、数码显示:四路同时显示脉冲频率、脉冲宽度、延时时间、治疗时间 12、安全类型:I类 BF 型。 13、熔断器:F2AL250V、Φ5mm×20mm。 |
4 | 电脑调制中频电疗机 | 台 | 3 | 8000 | 24000 | 中频治疗仪为低频调制中频治疗仪,采用微电脑控制,利用中频振荡发生器产生的中频信号,中频电流被低频电流调制后,其幅度和频率随着低频电流的幅度和频率的变化而变化的电流称为调制中频电流,因此调制中频电流兼有低频电与中频电两种电流各自的特点和治疗作用。 技术参数: 1、额定输入功率:180VA。 2、额定电源:电压 220V,频率 50Hz。 3、四路中频加透热输出、两路干扰电输出。 4、工作频率:1kHz~10kHz,单一频率允差±10%。 5、调制频率:0~150Hz,单一频率允差±10%或±1Hz 取最大值。 6、中频载波波形:双向xx,脉宽:50us~500us,允差±10%。 7、中频调制波形:正弦波、xx、三角波、指数波、锯齿波、尖波、等幅波。 8、调制方式:连续、断续、间歇、变频和交替调制。 |
9、中频调幅度:0%、25%、50%、75%、100%,允差±5%。 10、干扰电性能: 10.1 工作频率:4kHz,允差±10%。 10.2 调制频率:0.125Hz,允差±10%。 10.3 差频频率范围:0~112Hz,允差±10%或±1Hz 取较大值。 10.4 调幅度:0%、100%,允差±5%。 10.5 差频变化周期:5.5s、32s,允差±10%。 ▲11、治疗处方:100 个固定处方可选。 12、输出电流:在 500Ω的负载下,每路输出电流不大于 100mA;分 0~99级可调。 13、输出电流稳定度:不同负载下的输出电流变化率应不大于 10%。 14、中频输出峰值电压:在开路条件下测量时,中频输出峰值电压不得超过 500V。 |
15、运行:输出设定到最大值时,将输出端开路运行 10min 后再短路运行 5min,治疗仪应能正常工作。 16、治疗时间已在处方中,治疗时间结束,停止输出,并有声音提示。 ▲17、电极片温度范围:37℃~55℃,分 6 档可调,允差±3℃。适用范围: 该产品对肩xx、肱骨外上髁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退行性骨性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捩伤、挫伤、肌纤维织炎、肌肉劳损、狭窄性腱鞘炎、坐骨神经痛、周围神经伤病、关节挛缩具有消炎和镇痛作用;对肌炎、骨折延迟愈合具有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和促进炎症消散的作用;对废用性 肌萎缩、尿潴留、神经或肌内伤病后肌肉功能障碍具有兴奋神经肌肉的作用。 | ||||||
5 | 医用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 | 台 | 1 | 45000 | 45000 | 动态干扰电对人体的作用与传统干扰电相同,但因电流强度不断发生节律性动态变化,机体组织不易产生适应性,并能使深部组织获得更加均匀的作用强度, 有助于获得较好的疗效。 |
技术参数: 1、≥10.4 寸真彩触摸屏显示。 2、治疗仪工作频率:2KHz、3KHz、4KHz、5KHz 分四档可选,允差±10%。 3、治疗仪输出波形:正弦波。 ▲4、治疗仪差频频率范围 低:频率下限=1Hz,频率上限=20Hz; 中:频率下限=40Hz,频率上限=60Hz;高:频率下限=80Hz,频率上限=120Hz; 广域:频率下限=1Hz,频率上限=120Hz; 低/高:低模式和高模式交替运行,低模式 1 分钟后高模式 1 分钟,依次循环。 5、治疗仪输出通道:二组三维输出。 6、治疗仪每路输出电流有效值:不大于 40mA。 7、输出电流变化率:应不大于 5%。 |
8、治疗仪动态节律分六档可选:0(off)、1s、2s、3s、4s、5s,允差±10%。 9、差频周期分四挡可选:1/F(随机变化)、15s、30s、60s,允差±10%。 10、治疗时间:1min~99min 连续可调,级差 1min,允差±10%。 ▲11、治疗处方:4 个固定处方和 1 个自编处方处方存储功能。 12、治疗仪调制波为正弦波,调制频率 1Hz~120Hz,允差±5%。 13、治疗仪调幅度分五档可调:0%、25%、50%、75%、100%,允差±5% 14、负压装置吸附负压调节范围:-8kPa~-40kPa 连续可调,允差±10%。 15、额定输入功率:180VA。 16、立式配备脚轮,配有抽屉方便存放吸附电极线和电极。 17、配备负压泵采用吸附式电极大、小各两套,治疗同时有近似拔罐功能。 18、负压泵压力连续可调。 |
6 | 高频微波电疗 | 台 | 1 | 20000 | 20000 | 微波治疗仪技术参数 一、设备名称:微波治疗仪二、数量:一台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妇科及康复理疗科四、技术参数 4.1.电源电压:220V±10%,频率 50HZ±1HZ 4.2. 正常工作条件 a) 环境温度:10℃~40℃; b) 相对湿度:30%~75%; c) 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4.3.整机输入功率:≤450W 4.4.输出功率:≤80W 4.5.微波频率:2450Mhz±30Mhz |
4.6.显示方式:液晶屏显示 4.7.磁控管:性能稳定,效率高。 4.8.功率范围:理疗:0W—30W 之间,连续可调治疗:0W—80W 之间,连续可调 4.9. 治疗时间定时范围:0—99S 可调 4.10. 理疗时间定时范围:0—30min 可调,理疗蜂鸣报警 4.11.手术时间:可根据手术具体情况控制手术时间。 4.12.工作方式:分理疗、治疗两种,均为连续工作,输出控制方式为双路输出控制 4.13.辐射防护 A、外壳泄漏≤2Mw/cm2 B、无用辐射≤2Mw/cm2 C、探头驻xx≤3 D、输出阻抗≤50Ω E、在电压不稳时,可自动调节。 4.14.具有输出的定时功能,可预置设定,采用数字显示,时间结束可显示, |
具有自动闭锁功能及过载自动保护系统. 4.15.具有过热保护功能。电路过热时会自动切断电源,故障排除后系统自动恢复供电,仪器正常工作。 4.16.产品适用范围:用于消炎、止痛、改善微循环、促进炎症吸收以及妇科尖锐湿疣的治疗。 4.17. 一体化推车式,车轮可以锁定。 4.18. 理疗头 2 个,手术头 7 只,带脚踏开关. 4.19.执行国家标准 GB9706.6-2007 版。 | ||||||
7 | 医用超短波治疗仪 | 台 | 1 | 24000 | 24000 | 1、使用电源:AC220V±22V,50Hz±1Hz 2、仪器类别:I 类 BF 型 ▲3、工作频率:40.68MHz,误差±1.5% 4、输入功率:≤1000VA 5、输出功率:200W 最大,误差±20% |
6、输出强度:50W、100W、150W、200W 连续可调,三模式 12 档可选 7、输出指示:液晶屏实时显示预热状态、治疗状态、治疗时间、结束状态等 8、治疗时间:0~99min 可调,液晶屏实时显示 9、▲输出模式:≥3 种模式,具有脉冲、连续、断续波输出 10、连续波模式:持续输出,“频率”、“脉宽”参数显示和设定无效 11、断续波输出:以 50%占空比的脉冲方式输出,输出频率 10~200Hz,步进 10Hz,误差±10% 12、脉冲波输出:以设定的频率和设定的脉冲宽度输出,脉冲宽度 200~ 1000us,步进 50us,误差±10% 13、显示装置:电容式高清真彩液晶屏,仪器治疗参数和设备状态全程实时显示 14、液晶触控:液晶触摸控制,人机界面xx大气,管理系统智能化 15、智能一键:一键开机预热、治疗模式、输出强度,启用、暂停、停止等 |
快捷键 16、操作提示:液晶触摸屏按键操作提示音、输出提示音、结束提示音等 17、输出电极:≥3 种规格电极板,大、中、小各一对,适合不同治疗部位使用 18、输出导线:特制铜质电缆线,绝缘强、耐高温、损耗小,安装方便可靠 19、导线长度:长度不小于 1.1 米,最大化满足临床需求和方便使用 20、导线性能:缆线外塑模厚达 8mm,导线交叉不打火、绝缘和屏蔽优 21、调谐方式:旋钮式输出回路谐振频率调谐 22、场强指示:配置场强指示附件,指示电极板输出功率分布和强弱 23、电流指示:最大量程为 300mA,精度不低于 2.5 级 24、产品样式:简约大气流线形设计具有科技感,落地推车式,移动方便 25、存放装置:配置有电极板存放装置,人性设计方便临床使用 |
8 | TDP 治疗仪 | 架 | 4 | 600 | 2400 | 电压:a.c.220V 频率:50HZ功率:250VA 波长:2-25um 治疗板寿命:1000h灯管寿命:2000h 包 |
9 | 医用紫外线治疗仪 | 架 | 1 | 1250 | 1250 | 光源类型:紫外荧光灯(冷光源)波段:311UV B 辐照面积:110*20mm2 照射时间:<30min 控制器尺寸:160*115*54mm辐照器尺寸:322*52*34mm交流电压:220V 士 10% 输入功率:<100mA |
电源频率:50Hz 士 1Hz | ||||||
10 | 医用红外线偏振光疗仪 | 台 | 1 | 36000 | 36000 | 红外/红光/偏振光治疗仪采用微电脑控制,将电能转化为特定波长的光能,主要用于人体体表照射,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引起疼痛的辅助治疗。 技术参数: 1、额定输入功率:230VA。 2、使用电源电压:交流 220V±22V,50Hz±1Hz。 3、一路点状,一路球状,独立输出。 4、点状偏振光辐射器:长 200mm,允差±10%,光输出头外径 16mm,允差±10%。 5、球状红外光辐射器:辐射器头直径为 160mm,允差±10%。 6、辐射器支架臂长为 700mm,允差±10%,治疗角度和方位可在 360°范围内调节。 ▲7、输出光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