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注册并使用网易考拉海购网站联盟营销服务,本协议是网易考拉海购网站联盟会员(以下简称“乙方”)与网易考拉海购(以下简称“甲方”)之间就网易考拉海购网站(包括 但不限于 www.kaola.com、考拉海购手机 APP 等,以下简称“甲方网站”)联盟营销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协议。在使用网易考拉海购网站联盟营销服务前 ,乙方应详细阅读本协议的所有内容,特别是加粗部分,当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后,即视为乙方接受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网易考拉海购网站联盟营销服务协议
欢迎注册并使用网易考拉海购网站联盟营销服务,本协议是网易考拉海购网站联盟会员(以下简称“乙方”)与网易考拉海购(以下简称“甲方”)之间就网易考拉海购网站(包括但不限于 xxx.xxxxx.xxx、考拉海购手机 APP 等,以下简称“甲方网站”)联盟营销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协议。在使用网易考拉海购网站联盟营销服务前,乙方应详细阅读本协议的所有内容,特别是加粗部分,当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后,即视为乙方接受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第 1 条 定义
1. 用户:通过乙方引导,而到达甲方网站并购买商品的消费者。
2. RD(Return Day):即服务效果认定期,指自用户通过乙方引导到达甲方网站起至该用户在甲方网站完成购买商品行为的期间。
3. 联盟会员:指本协议中的乙方,参加网易考拉海购联盟合作,具备履行网易考拉海购联盟合作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且已通过甲方审核的个人站长、机构站长及联盟广告代理商,以下简称联盟会员或会员。
4. 个人站长:指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本协议中的乙方。
5. 机构站长:指可以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本协议中的乙方。
6. 联盟广告代理商:该类会员拥有自己的平台和网站,可以将甲方的推广链接下放给其合作的网站进行推广,但该类网站应事先经过甲方同意。
7. 佣金:指会员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应得的费用。
8. 有效订单:指用户在甲方网站上成功交易且已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期的订单,排除尚在交易中的订单、因各类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订单以及发生退货退款的订单。
第 2 条 服务模式
乙方为甲方网上商品销售业务提供网站联盟营销服务,即乙方通过网络营销技术手段将用户引导至甲方网站并进行购物消费。
第 3 条 佣金及支付
1. 就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将支付一定的服务佣金,具体根据用户在甲方网站上进行购 物消费所产生的有效订单净额(即扣除运费、税费及优惠券等成本后的销售净额) 按比例进行佣金结算(结算方式为 CPS( 即 COST PER SALES,按实 际销售额提成佣金模式)),结算数据以甲方网站系统记录为准。佣金结算标准由甲方网站 另行公布,且甲方有权根据行业及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单方面调整佣金结算标准并在甲方网
站上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适用新的佣金结算标准,对此乙方表示理解并予以同意。
2. 针对机构站长及联盟广告代理商,每月 7 号至 10 号双方核对上个自然月的销售数据及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佣金。核对无误后,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自收到前述发票并确认无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单次或累计佣金不足 200 元的,甲方可暂不支付并累积到下个月一并计算。
就服务事宜,乙方应自行承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缴纳的税款。
针对个人站长,每月 7 号至 20 号双方核对上个自然月的销售数据及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佣金。核对无误后甲方将佣金支付给乙方的网易宝账户,乙方确认并同意,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乙方个人所得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从当期佣金中代扣代缴。单次或累计佣金不足 100 元的,甲方可暂不支付并累积到下个月一并计算。
3. 本协议项下, RD 为 3 天。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对 RD 进行修改,但应提前 15 天在 甲方网站予以公布,公布后双方即将按照新的 RD 执行。
4. 乙方认可,如出现下述任一情形,甲方将不予支付乙方佣金:
1) 由于用户自身原因导致 Cookie 丢失后直接登陆甲方网站产生的购买行为;
2)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甲方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等,定义见本协议第 7 条)而导致销售数据丢失;
3) 乙方采取任何措施故意或客观上会使得用户对甲方产生任何误解或迷惑的(例如,乙方试图影响甲方网站任何功能或交易过程的搜索、定购、浏览等);
4) 乙方在甲方网站内发布返点广告或乙方网站链接广告的;
5) 乙方在各搜索引擎进行甲方品牌关键字(品牌关键字包括但不限于:“网易考拉海 购”、“考拉海购”、“考拉”、“考拉海淘”、“kaola”、“wangyikaola”及/或包含上述词的词 组等)竞价排名操作及/或用与“网易考拉海购”、“考拉海购”、“考拉”、“考拉海淘”、“kaola”、 “wangyikaola”相同或类似的词及/或包括上述词的词组等在搜索引擎上进行 SEO/SEM 推广;
6) 投放甲方信息的网站域名中含有与“网易考拉”、“网易考拉海购”、“考拉”、“考拉海淘”、“kaola”相同或类似的词,及/或包括前述词的词组等,及/或网站内容模仿甲方网站内容的;
7) 用户订单为用于再度销售或任何商业用途的非自用性质;
8)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如虚构交易订单等;
9) 通过下述任何一种方式访问甲方网站的用户购买而产生的订单:通过经输入一个普通的互联网搜索查询词或关键词后从搜索结果(即是自然的、免费的或未付费的搜索结果)所生成或显示的链接,包括但不限于跳转链接(“跳转链接”指经由一个中间网站或网页将用户间接送到网易考拉海购网站的链接,而无需用户在该中间网站或网页上点击链接或采取其它肯定性的行动)访问网易考拉海购网站,不论这些链接是否是向该搜索网站(搜索网站指 Google、Yahoo、Bing、百度、搜狗或其它搜索引擎或参与上述任何一家系统的其它网站)提交数据或其它行为才显示的;
10) 乙方对运营商 dns 域名进行劫持,表现为:
a)用户自行访问甲方网站,但乙方强制用户跳转到带有跟踪代码的甲方网站页面,或在甲方网站链接后增加跟踪代码;
b) 将甲方网站网页地址中甲方或任何他方的跟踪代码修改成乙方自己的跟踪代码。
第 4 条 系统安装和技术支持
1. 为了保障服务的正常开展和服务效果的核对,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系统中安装标准跟踪代码、业绩查询页面程序及/或登录乙方后台,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上述安装及/或登录。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对程序进行删除或修改。
2. 如甲方修改乙方提供的 cookie 生成文件中的任何参数,应提前通知乙方。
3. 乙方提供全年全天候服务,经甲方认可乙方由于定期检查或技术需要不能提供服务的时间除外。
4.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形式表述用于双方核对服务效果的代码信息等文件,如需变更上述表述方式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变更,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双方应在技术上保持 RD 和跟踪方式的统一性。
第 5 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是甲方网站的合法经营者;
2.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数据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3. 甲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确认、结算、支付费用;
4. 甲方保证如需调整或更换发布链接页面地址的,需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5. 如甲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乙方有权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须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甲方)
1) 甲方的任何财物被法庭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乙方无法根据本协议的 约定收取佣金的;
2) 甲方申请解散、破产或清算(因重组或合并等正常的组织架构调整原因进行清算者 例外)。
6. 甲方应保证其网站服务器在合作期间的稳定性。
7. 如甲方提供的信息素材有以下内容的,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不予采用或进行删除: 1) 诽谤他人及因特网用户,导致损害、侮辱他人名誉的;
2) 违反公共秩序及习俗的;
3) 登载淫秽、色情内容及链接淫秽网站的。
第 6 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已经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需要的全部资质、许可和授权。为了服务的顺 利、平稳进行,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服务方式的灵活性和其网站联盟平台运行的稳定性。
2. 如乙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甲方有权不支付佣金(不论该佣金是否已经实际发生),及/或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须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
1) 乙方的任何财物被法庭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甲方无法根据本协议的
约定收取佣金的;
2) 乙方申请解散、破产或清算(因重组或合并等正常的组织架构调整原因进行清算者例外);
3) 乙方发生本协议第 3 条第 4 款的任一情形;
4) 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情形;
3. 乙方应准确跟踪甲方网站上产生的用户消费,并向甲方报告,使佣金结算顺利进行。
4.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及服务产生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5. 乙方保证其为甲方进行推广、宣传、制作、发布的信息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侵犯甲方及/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有对推广、宣传、制作、发布的有关甲方 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的义务,对于与甲方要求推广、宣传、制作、发布的与相关法律法规 相抵触的内容,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沟通修改;如属乙方制作信息的, 乙方应在信息发 布前向甲方确认内容。乙方需保证推广、宣传、制作、发布的信息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商标、专利、商业秘密或其 他知识产权或权利。如因乙方未能尽到审查义务或其推广、宣传、制作、发布的信息内容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或侵犯甲方及/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任何由此引起给 甲方、乙方及/或任何第三方引致任何争议、纠纷、诉讼、仲裁、处罚、赔偿等,均由乙方 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6. 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相关工作,保证服务不间断地进行。
7. 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以扩大宣传、推广甲方及其形象、产品和服务为本协议的根本目的,并保证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任何利益。
第 7 条 不可抗力
1.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未及时通知的,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扩大损失依然承担赔偿责任。
3.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但尚未造成对本合同根本违约的,另一方应该在履约时间上给予对方适当的宽限;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4. 不可抗力是指下列不能预见其发生且超出一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如包括但不仅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或类似战争的状况、暴乱、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电信管制以及政府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的变化及许可证的撤回)。
第 8 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故意向乙方提供不真实数据(甲方计算错误或因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数据不真实的除外),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甲方如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更换发布链接页面或增加不属于合同范围的其他产品或服务内容且经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予纠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2. 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在接到甲方书面或邮件通知后乙方应 于 1 个工作日内纠正,如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视违约情节轻重, 单方提出解除合 同,并有权向乙方追回已支付的全部佣金,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及其关联公司造成 的全部损失。
3. 甲乙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但是无论如何,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累计总赔偿责任不应超过甲方应付和已付乙方的佣金总额;
4.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xx及保证,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其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会员承诺其向甲方提交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注册信息、网站地址,联系 方式等 内容的真实性且承诺会员网站不包含任何违法违规内容。一否则甲方有权立 即暂停或终止 该会员的账号、不以支付佣金并终止与该会员的合作,并有权追回已 支付的全部佣金。此 外,甲方有权要求会员赔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 9 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 均有权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10 条 其他
1. 双方在此声明:双方不会因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合作,构成任何形式的劳动或雇佣关系。会员不隶属于甲方,不受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甲方除向会员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佣金外,不承担会员的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推广活动所产生的成本、社会保险、福利和医疗保险费用等。 2.本协议不包含任何可能理解为双方之间设立一种代理或合伙关系的内容。会员无权代表甲 方对外缔结合同。会员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与约定的推广无关的活动或者从事违法犯 罪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同时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录一:现行佣金结算标准 结算类目名称 佣金比例 海外直邮 10%
家居个护、美食保健 5%
数码家电 4%
美容彩妆 3%
服饰鞋包 2%
母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