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HXM-00-20210924-1126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消防安防配电智能化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人: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防配电智能化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WLZB-202109230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奉贤校区的安防供电建设时都是从各楼栋取电,由于设备比较分散,没有考虑断电保障和后备电源,使用过程中碰到断电停电的情况后,该区域的安防系统就无法正常工作,对于安全保卫和校园综合治安管理来说,恰恰是这个时段往往是一些偶发事故事件高发时段,需要录像监控支持,这就需要安防供电独立控制并配备不间断持续电源支持。个别楼宇的安防电源没有和楼层电源及消防电源分离,造成消防演习或消防电源强切时安防设备电源也被切掉了,而火灾发生时门禁需要打开,应急广播应启动的,监控视频是需要上墙应急指挥的,所以本项目拟对奉贤校区安防的配电做改造升级,改造区域含生活园区宿舍楼(16 栋宿舍楼)、食堂、门卫室;教学园区教学楼(H-J 楼)、实训楼(S-N楼)、中德楼(A-G 楼)、图文中心(T 楼)、W 楼。奉贤校区的防空洞建设初期没有考虑消防及应急广播的覆盖,现应教学活动和人防规范要求,需要增设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并能够与风机、视频、门禁进行联动。为提高校园应急管理水平,本项目拟对生活园区宿舍楼消防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进行大联动,实现警器触发后门禁自动打开、应急广播启动、视频上墙的效果。为保障各系统运营稳定,本次项目拟将应急广播子网、数通网从安防子网分离,接入现有海康管理平台。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供货地址: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奉贤校区内(瓦洪公路 3098 号)。
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
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152.8 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针对所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项目为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10-09 16:00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通过报名审核后至 2021-10-09 16:00 的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10:00,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10:00。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
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上海市xxxxx路 168 号 19 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
提供投标文件 5 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七、其他事项
x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磋商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每份人民币 600 元)。
采购人: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地址:xxxxxxxx 0000 x
xx:000000 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xxxxxx 000 x 00 x
xx:000000联系人:xx
电话:63788398-802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名称 | 编列内容 |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防配电智能化改造工程 |
招标编号 | WLZB-2021092302 | |
招标人 | 采购人 | 名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浦东新区瓦洪公路 3098 号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xxxxx路 168 号 19 楼 联系人:xx 电话:63788398-8021 | |
合格投标人 | 资质条件 | 见《投标邀请》 |
特定条件 | 见《投标邀请》 | |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 见《投标邀请》 |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提问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10 日 17:00 时 形式: 以盖章 PDF 版本及可编辑 word 版本形式 Email 形式提交至: xxxx@xxxxxxxxx.xxx.xx。 | |
招标答疑会 | 不召开 |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不统一组织 | |
投标有效期 | ||
质量保证期 | 无 |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书份数: 1 套正本、4 套副本、一份(U 盘)电子文档。 | |
投标 |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 | 2021 年 10 月 18 日 10:00(北京时间) |
名称 | 编列内容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 点 | 投标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 000 x 00 x会议室。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开标地点:xxxxxxxxx 000 x 00 x会议室 |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
评标方法 | 见《评标办法》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1 份(U 盘,密封包装,并标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每份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证 明文件部分装订成一册提交。 | |
说明 |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 (网址: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4 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合格的服务
4.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3《服务要求》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产品的来源地,并按照《服务要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x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招标过程各环节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7.3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4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5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6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办理。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 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其他
x《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服务要求》和《评标办法》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服务要求》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4)招标需求;
(5)评标方法与程序;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
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如果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分散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 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技术响应文件、相关证明文件三部份构成。
13.2 投标报价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所应包含的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14.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
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服务要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投标人的各种成本、税金、费用和利润。
16.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6.3 除《服务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6.4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6.5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6.6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7.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18.商务响应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交付时间与地点、质量标准和要求、付款条件等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提交商务响应表。
19.技术响应文件
19.1 投标人应按照《服务要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质量能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9.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施工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0.投标保证金
20.1 投标人应提交一笔金额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20.6 条的规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0.3 对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在评标时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20.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0.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7 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0.6 当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其投标函中声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本须知第 37 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
(b)根据本须知第 38 条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20.7 提交方式为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支票、电汇、网上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委托分支机构代为提交。
20.8 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和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20.9 银行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银行保函的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20.10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户名和账号(账户名称: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提交方式为电汇、网上支付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到达招标代理单位的指定账户。
20.11 银行保函户名须为采购人全称,其余收款人户名均为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对于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 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份数、签署和装订
21.1.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1.1.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打印或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也可以采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21.1.3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21.1.4 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1.1.5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凡招标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别、格式不符合、编排混乱、不标注页码或未装订成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
21.1.6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装订豪华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xx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整齐、不易散落,纸张、封面和装订应力求xx,不宜追求豪华装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1 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入封套中进行牢固的密封封装,封套上应标明:
(1)采购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如果采购项目分标段或分包件招标的,还应注明所投标的标段或包件编号;
(2)注明“在开标时间(要写出具体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联系地址;
(4)封口处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2.1.2 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22.1.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地点和时间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3.投标截止时间
23.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
23.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受。
23.3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 纸质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送达招标人。
24.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4.1.3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
25.开标
25.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纸质投标文件拆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参加拆封纸质投标文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验证)。
25.2 未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或未在纸质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或未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5.3 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拆封,记录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情况及投标文件数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视为认同开标记录。
六、评标
26.评标委员会
26.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的代表人数为 1 人,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 4 人。
26.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7.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检查,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以及《资格条件响应表》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否决投标。对于出现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实质性要求响应评审。
27.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文件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
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否决投标。
27.3 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详细打分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28.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28.1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的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修正后的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接受并确认这种修正,否则,其投标报价评分将按零分处理: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投标文件中如果同时出现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错误的,则根据以上排序,按照序号在先的方法进行修正。
28.2 如果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这些修正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可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综合单价分析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该投标标书作出最不利的量化(按照该项有效标中最高报价予以修正),甚至将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9.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29.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5 投标人不接受或不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按照投标文件中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投标予以理解。
30.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0.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1.评标的有关要求
3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1.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1.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1.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七、定标
32.确认中标人
32.1 除了《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3.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3.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33.2 除了因发生有效的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结果改变以外,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3.3 中标结果公示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即可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纸质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5.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通过资格条件响应不足三家或者在评标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36.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1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7.签订合同
37.1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37.2 中标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
37.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招标人将取消原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38、中标服务费
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的服务收费标准及招标代理合同的规定,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区间进行收费。
39、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x采购项目开标和评标过程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监控资料按相关规定存档备查。
第三章 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防配电智能化改造工程
2、项目选址:位于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奉贤校区内(瓦洪公路 3098 号)。
3、服务内容:奉贤校区的安防供电建设时都是从各楼栋取电,由于设备比较分散,没有考虑断电保障和后备电源,使用过程中碰到断电停电的情况后,该区域的安防系统就无法正常工作,对于安全保卫和校园综合治安管理来说,恰恰是这个时段往往是一些偶发事故事件高发时段,需要录像监控支持,这就需要安防供电独立控制并配备不间断持续电源支持。个别楼宇的安防电源没有和楼层电源及消防电源分离,造成消防演习或消防电源强切时安防设备电源也被切掉了,而火灾发生时门禁需要打开,应急广播应启动的,监控视频是需要上墙应急指挥的,所以本项目拟对奉贤校区安防的配电做改造升级,改造区域含生活园区宿舍楼(16 栋宿舍楼)、食堂、门卫室;教学园区教学楼(H-J 楼)、实训楼(S-N 楼)、中德楼
(A-G 楼)、图文中心(T 楼)、W 楼。奉贤校区的防空洞建设初期没有考虑消防及应急广播的覆盖,现应教学活动和人防规范要求,需要增设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并能够与风机、视频、门禁进行联动。为提高校园应急管理水平,本项目拟对生活园区宿舍楼消防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进行大联动,实现警器触发后门禁自动打开、应急广播启动、视频上墙的效果。为保障各系统运营稳定,本次项目拟将应急广播子网、数通网从安防子网分离,接入校园网。
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
二、改造范围与建设需求
⮚ 奉贤校区全部宿舍楼全部消防报警点与所在楼层视频、应急广播、门禁实现消防、安防大联动;
⮚ 奉贤校区全部宿舍楼、A-G 楼、H-J 楼、实训中心、T 楼、食堂、等楼宇的消防安防报警设施供电配电改造,重点线路加装 UPS 后备电源;
⮚ 奉贤校区教学园区室外篮球场紧急求助报警柱建设;
⮚ 奉贤校区新建 16 栋宿舍楼和防空洞消防广播并与消防报警联动;
⮚ 奉贤校区防空洞烟温感安装及报警和排风扇联动;
⮚ 网络分离(校园安防子网、广播子网、疏通网子网的分离)奉贤校区教学园区大门口车辆出入口通道;
⮚ 本建设项目涉及到与现有海康威视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相关的集成与调试。
三、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UPS 主机 | 40KVA 36KW | 3 | 台 |
2 | UPS 主机 | 20KVA 18KW | 3 | 台 |
3 | 蓄电池 | 100AH 12V | 252 | 块 |
4 | 电池柜 | 含底座及支架配套定制 | 7 | 套 |
5 | 智能云盒 | 含电源、物联网卡(含三年 通讯费) | 6 | 套 |
6 | 机房专用 PDU | 3 插孔位 8 座 | 30 | 台 |
7 | 配电柜 | 1700*700*400 | 7 | 台 |
8 | 输入总开关 | 三相四线 125A | 3 | 台 |
9 | 输入总开关 | 三相四线 100A | 9 | 台 |
10 | 输入总开关 | 三相四线 80A | 6 | 台 |
11 | 输出开关 | 32A 含漏保 | 50 | 台 |
12 | 双路服务器 | 2U 机架式服务器 | 1 | 台 |
13 | 紧急求助报警柱(含软件) | 含电源、对讲、拾音单元 | 12 | 台 |
14 | 报警柱全景摄像机 | 1080P 20 倍变焦 | 12 | 台 |
15 | 报警中心管理机 | 含电池含 32 路报警联动模块 | 1 | 台 |
16 | 接入交换机(含模块跳纤) | 24D 电口+4 光电复用口 | 17 | 台 |
17 | 汇聚交换机(含模块跳纤) | 24 光口+8 个电口+4 万兆口 | 3 | 台 |
18 | 壁挂墙柜 | 600*450*700 | 17 | 台 |
19 | 点型感温探测器 | 总线 DC24V | 40 | 个 |
20 | 控制模块 | 总线 DC24V 含模块箱 | 3 | 个 |
21 | 声光报警器 | ABS 材料,防拆功能 | 5 | 个 |
22 | 手报按钮 | DC24V 全电编码,无源输出触 点 | 5 | 个 |
23 | 消防电话分机 | 频率范围为:300Hz-3400Hz 编码范围为 1-99 | 1 | 个 |
24 | 消防电话主机 | 输出:电话总线 DC24V 显示:液晶+指示灯 | 1 | 个 |
25 | 消防广播主机 | 播音方式:应急、话筒、MP3、外线 输入:RS485/CAN 开关量 | 1 | 台 |
26 | 功率放大器 | 功率:150W | 1 | 台 |
27 | 防排烟控制箱 | 7.5KW,含空开、交流接触器 过载继电器 | 1 | 个 |
28 | 泵房联动系统 | 含控制器备电含 CAN 联网 卡 | 1 | 套 |
29 | 消防广播喇叭 | 额定功率:3W 输入电压:AC120V | 5 | 个 |
30 | 消防信息传输装置 | 用于消防总控主机与安防平 台数据联动 | 3 | 台 |
31 | 消防安防广播门禁联动系统集成服务 | 16 栋宿舍楼及本项目新建内 | 1 | 项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容集成 | ||||
32 | 消安一体摄像机 | 400 xxx报警 | 2 | 个 |
33 | 半球摄像机(防空洞出入口) | 200 x | 4 | 台 |
34 | 视频解码平台 | 4 进 24 出 | 1 | 套 |
35 | 海康威视安全管理平台授权点数 | 含监控、消防、安防、车辆 等 | 3000 | 点位 |
36 | 32 路 NVR(含 3 块 8T 监控级硬盘) | 32 路(含 3 块 8T 监控级硬盘) | 1 | 台 |
四、主控设备参数及项目实施要求
1、 主要设备参数要求
1) 双路服务器
2U 双路标准机架式服务器
CPU:2 颗 intel 至强系列处理器,核数≥10 核,主频≥2.2GHz内存:32G*4 DDR4,16 根内存插槽,最大支持扩展至 2TB 内存硬盘:4 块 480G SSD 硬盘
阵列卡:SAS_HBA 卡, 支持 RAID 0/1/10 PCIE 扩展:最大可支持 6 个 PCIE 扩展插槽网口:2 个千兆电口,2 个xxx口
其他接口:1 个 RJ45 管理接口,后置 2 个 USB 3.0 接口,前置 2 个 USB2.0 接口,
1 个 VGA 接口
电源:标配 550W(1+1)高效铂金 CRPS 冗余电源机箱规格:87.8mm(高)x 448mm(宽)x729.8mm(深)设备重量:x 26KG(含导轨)
2) 报警中心管理机
支持 10.1 寸触摸屏紧急报警管理机;
支持视频查看、双向对讲、呼叫前端等功能,用于管理前端一键求助报警;支持 1080P 视频显示,支持 H.264/H.265 解码,支持 64G Micro SD 卡存储;支持 4 路开关量输入,4 路继电器输出;支持 VGA、HDMI 同源输出;
支持 1 路 3.5mm 音频输入,1 路 3.5mm 音频输出话柄、鹅颈话筒杆可拆卸,支持 DC12V、PoE(IEEE 802.3 at/af)供电。
支持接入管理前端紧急报警设备数量不少于 32 路。
3) 紧急求助报警柱
支持语音对讲功能,内置高灵敏度麦克风,可实现 5 米对讲;
支持视频采集功能,内置 200W 高清彩色摄像头,实现全天候 24 小时实时监控;支持 H.264、H.264SVC 和 H.265 视频编码格式,支持 G.711U 和 G.726 音频压缩标
准,支持宽动态、强光抑制,场景适应性好;
支持多种网络通信协议:TCP/IP、SNMP、海康 SIP、RTSP、GB28181(2016);支持海康 EHOME、萤石云协议,满足公网传输;
支持音频扩展,3.5mm 标准音频接口可外接有源音箱和麦克风;支持防水、抗电磁干扰、防拆、防暴、防雷击,防撬锁等功能;
▲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 报警柱全景摄像机
采用嵌入式 Linux 操作系统, 高性能嵌入式 SOC 处理器,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支持网络自适应、音视频自适应功能,在网络丢包情况下,实现音视频低延迟;
支持双摄双模:默认单路模式输出倍率拼接画面,可选双路模式输出广角画面+特写画面,可支持画中画展示(需展示端支持)
支持多级变倍功能,广角~24 倍光学变倍,16 倍数字变倍
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等智能侦测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提供精准的人车分类侦测、报警
支持混合补光,可见光补光 30 m,高效红外阵列照射距离最远可达 200 m
支持超低照度,【广角】彩色 0.0005 Lux @(F1.0,AGC ON),0 Lux with light;
【变焦】彩色 0.005 Lux @ (F1.6,AGC ON),黑白 0.001 Lux @(F1.6,AGC ON),0 Lux with IR
内置加热玻璃,有效除雾
支持定时任务、一键守望、一键巡航功能
5) 接入交换机(含模块跳纤)应用层级 三层
传输速率 10/100/1000Mbps
交换方式 存储-转发
背板带宽≥336Gbps/3.024Tbps包转发率≥96Mpps
MAC 地址表≥16K端口数量≥28 个
端口描述≥24 个 10/100/1000Base-T,4 个复用 SFP 千兆端口(Combo)传输模式 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
网络标准支持 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ab,IEEE 802.3z,IEEE 802.3x, IEEE 802.1Q,IEEE 802.1d,IEEE 802.1X
可堆叠
VLAN≥支持 4K 个 VLAN
滤功能
支持 Guest VLAN、Voice VLAN
支持基于 MAC/协议/IP 子网/策略/端口的 VLAN
支持 1:1 和 N:1 VLAN 交换功能支持 SuperVLAN
QOS 支持对端口接收和发送报文的速率进行限制支持报文重定向
支持基于端口的流量监管,支持双速三色 CAR 功能每端口支持 8 个队列
支持 WRR、DRR、SP、WRR+SP、DRR+SP 队列调度算法支持报文的 802.1p 和 DSCP 优先级重新标记
支持 L2(Layer 2)-L4(Layer 4)包过滤功能,提供基于源 MAC
地址、目的 MAC 地址、源 IP 地址、目的 IP 地址、端口、协议、VLAN 的非法帧过
支持基于队列限速和流量整形的功能支持 IGMP v1/v2/v3 Snooping
和快速离开机制
支持 VLAN 内组播转发和组播多 VLAN 复制
支持捆绑端口的组播负载分担支持可控组播
基于端口的组播流量统计支持堆叠
支持 MFF
支持虚拟电缆检测(Virtual Cable Test)支持端口镜像和 RSPAN(远程端口镜像)
支持 Telnet 远程配置、维护支持 SNMPv1/v2/v3
支持 RMON
支持网管系统、支持 WEB 网管特性支持集群管理 HGMP
支持系统日志、分级告警支持 GVRP 协议
支持 MUX VLAN 功能
用户分级管理和口令保护
支持防止 DOS,ARP 攻击功能,ICMP 防攻击支持 IP,MAC,端口,VLAN 的组合绑定
支持端口隔离,端口安全,Sticky MAC
支持黑洞 MAC 地址
支持 MAC 地址学习数目限制
支持 IEEE 802.1X 认证,支持单端口最大用户数限制
支持 AAA 认证,支持 Radius,TACACS+,NAC 等多种方式支持 SSH V2.0
支持 HTTPS
支持 CPU 保护功能
可插拔双电源,支持交流或直流供电
6) 汇聚交换机(含模块跳纤)应用层级:三层
传输速率:10/100/1000Mbps交换方式:存储-转发
背板带宽≥432Gbps/4.32Tbps包转发率≥120/138Mpps
MAC 地址表≥16K
端口≥24 个千兆 SFP,8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4 个万兆 SFP+
传输模式: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功能特性
VLAN:支持 4K 个 VLAN
支持 Guest VLAN、Voice VLAN
支持 GVRP 协议
支持 MUX VLAN 功能
支持基于 MAC/协议/IP 子网/策略/端口的 VLAN
支持 1:1 和 N:1 VLAN Mapping 功能
QOS 支持对端口速率限制支持报文重定向
每端口支持 8 个队列
支持 WRR、DRR、SP、WRR+SP、DRR+SP 队列调度算法支持报文的 802.1p 和 DSCP 优先级重新标记
支持基于队列限速和端口整形的功能支持 IGMP v1/v2/v3 Snooping
支持可控组播
支持捆绑端口的组播负载分担支持基于端口的组播流量统计
支持 MLD v1/v2snooping(Multicast Listener Discovery snooping)支持智能堆叠 iStack
支持虚拟电缆检测(Virtual Cable Test)
支持 Telnet 远程配置、维护支持 SNMPv1/v2c/v3
支持 RMON
支持 eSight 网管系统、支持 WEB 网管特性支持 HTTPS
支持 LLDP/LLDP-MED
支持系统日志、分级告警
支持 802.3az 能效以太网 EEE
支持 sFlow
安全管理 用户分级管理和口令保护支持端口隔离、端口安全、Sticky MAC支持 MFF
支持防止 DOS,ARP 攻击功能,ICMP 防攻击支持黑洞 MAC 地址
支持 MAC 地址学习数目限制支持 IEEE 802.1X 认证
支持 AAA 认证,支持 Radius、HWTACACS 等多种方式支持 SSH V2.0
支持 HTTPS
支持 CPU 保护功能 支持黑名单和白名单
支持 DHCP Relay、DHCP Server、DHCP Snooping
支持 DHCPv6 Relay、DHCPv6 Server、DHCPv6 Snooping
支持用户认证点和策略执行点分离支持 IPSec 对管理报文加密
散热方式:风冷散热,智能调速纠错
7) UPS 主机
20KVA 技术参数
0.XXX 主机基本要求为:容量 20kVA,根据用户现场情况,可选择采用立式安装或嵌入
19 英寸标准机柜的机架式安装,嵌入机架式安装时高度≤3U,提供制造厂商盖章的设备彩页证明材料证明。
2.为了适应用户现场配电,UPS 主机要求支持三进三出、三进单出、单进单出,该功能需要现场验证,投标时要求提供制造厂商盖章的设备彩页证明材料。
3.输入电压范围: 138V~485V ,输入功率因数:≥0.99,输入电流谐波:<5%,输入频率范围要求:40~70Hz。
0.XXX 逆变器具备较强过载能力:125%负载维持 10 分钟,以保障 IT 负载高负荷运行的可靠性,要求提供xx检验报告证明。
5.电池电压宽范围:12V 电池节数±12~±20 节连续可调(即直流电压±144~±240V),现场配置灵活,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设备彩页证明材料。
6. ▲UPS 整机效率≥96%;带载能力强;输出 PF=1,输出端可带更多负载;要求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7. 具备智能蓄电池与负载情况管理功能,LCD 屏可直观显示蓄电池剩余容量及当前负载量,方便用户查看。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设备彩页证明材料。
8.主机具备远程干接点接口,灵活使用,确保现场紧急状况下能够快速断电,保护设备安全。
9.为了响应政府节能减排号召,所投 UPS 产品系列获得绿色之星等产品节能认证证书,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10. ▲所投 UPS 品牌需为国内知名品牌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11.所投 UPS 品牌生产厂家入围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名单,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 ▲要求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40KVA 技术参数
1.纯在线式双变换 UPS 产品;UPS 主机容量 40kVA,根据用户现场情况,可选择采用立式安装或嵌入 19 英寸标准机柜的机架式安装,机架式安装时高度≤3U,提供制造厂商盖章的设备彩页证明材料证明。
2.兼容可立可卧安装,面板 LCD 重力感应自动切换横屏或竖屏显示 (可手动或自动模式) 。提供制造厂商盖章的设备彩页证明材料证明。
3.为了适应用户现场配电,UPS 主机要求支持三进三出、三进单出,该功能需要现场验证,提供制造厂商盖章的设备彩页证明材料。
4. ▲具有 LCD+LED 指示的操作界面,实时记录工作状态和运行信息,管理更加直观;操作界面要求配备手动双键开关机按钮,防止误操作发生。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显示面板实物照片证明材料 。
5. ▲为了满足现场配电要求,便于设备实现不断电的前提下进行主机维护更换,主机和配电采取分离设计,UPS 主机可采用搭载市电、旁路、输出与维护旁路四个断路器的配电箱,且配电箱应具有示意配电开关电气关系,风格与主机保持一致。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盖章的实物照片证明。
6. UPS 整机效率≥96%;带载能力强;输出 PF=1,输出端可带更多负载;要求提供xx检验报告
7.电池直流电压输入范围:单体 12V 电池支持±12~±20 节(即±144V~±240V 连续可调),现场配置灵活,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设备彩页证明材料。
8. 具备大充电电流,设置值 1A~20A,充电电流 20A 满载不降额,缩短充电时间,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设备彩页证明材料。
9. ▲为方便用户统一管理和维护设备,蓄电池品牌需与主机为同一品牌。
10.支持选配 RS232、干接点、SNMP 等多种通讯卡,应用灵活。通讯协议转换卡技术平台具备锂电池监控接入技术可行性。
11.为了响应政府节能减排号召,所投 UPS 产品系列获得绿色之星等产品节能认证证书,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12.所投 UPS 品牌需为国内知名品牌,在权威机构计世资讯 2019 年~2020 年市场排名前三名,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13.所投 UPS 品牌生产厂家入围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名单,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要求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8) 蓄电池
1. 蓄电池容量:12V100AH,要求使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使用过程无需补充水,完全密封,不渗漏液体,无酸性气体溢出。
2. 蓄电池采用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技术,气体复合效率达到 99%。
3. 蓄电池温度使用范围:(放电:-15~50℃/充电:0~40℃ /贮存:5~40℃)。
4. ▲气密性:能承受 50kpa 的正压或者负压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证明。
5. ▲封口剂性能:环境温度-30°C~+65°C 之间,封口剂无裂纹与溢流现象、
6. 耐过充电能力: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 0. 3I10A 连续充电 160h,无变形、无漏液,提供xx检验报告证明。
7. 极小的自放电电流:要求蓄电池自放电所造成的容量损失每月小于 4%。
8. 充电过程中:要求均充至 90%以上容量时应进入浮充使电池达到最大容量。
9. ▲再充电性能:恒压充电 24h 的再充电能力因素 Rbf24h≥98.8%。容量一致性:同组蓄电池 10h 率容量试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 W 1%。提供第三方检验报
9)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 产品认证:CCCF 认证
2. 工作电压 总线电压:DC 24 V(DC 18 V~DC 28 V)
3. 额定工作电压:DC 24 V(DC 18 V~DC 28 V)
4. 监视电流 ≤500 uA
5. 报警电流 ≤2 mA
6. 指示灯 1 个
7. 编码方式 专用电子编码器编码
8. 线制 无极性两总线
9. 使用环境 温度:-10 °C~55 °C
10. 相对湿度:≤95%,不结露
11. ▲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10) 消防信息传输装置
1. 符合 GB26875.1-2011《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第 1 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要求,并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
2. 取得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执行国家标准 GB 26875.1-2011《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第 1 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3. ▲内置电路板保护板,印有警示提示语,可保护电路板。
4. 2 路 RS-232 通讯接口、 2 路 RS-485 通讯接口,1 路 CAN 通讯接口、 1 路 RJ45 网络通讯口
5. 采用高性能 4G 无线模块,支持移动、联通或电信网络制式
6. 手动报警:具有手动火警按钮,可以向管理平台上传人工火灾报警信息
7. 断网续传:网络断网恢复后,接续上传断网期间的数据
8. 值班查岗:支持值班查岗功能
9. 1 路开关量输入,2 路常开输出
10. 1 个以太网接口,能够对目标 IP,目标机号,本机机号设置
11. 支持查找历史记录:历史火警、历史请求/反馈、历史故障、历史操作各 1000 条
12. 提供液晶显示,提供实时时钟
13. 蓄电池备用供电(待机 24 小时以上)
14. ▲要求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相应的计算机软件
11) 消防安防广播门禁联动系统集成及现有校园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对接服务
实现教学园区 16 栋宿舍楼的消防报警与门禁、应急广播、视频监控的联动,并设置应急指挥预案,完成本次新增项目集成接入到现有海康威视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并根据校方要求实现本项目与消防、报警、应急广播、视频等安防子系统的联动,统一设置编组和管理策略,统一上屏幕墙进行轮巡调阅管理。
12) 消安一体摄像机
1.支持 1 路音频输入,1 路音频输出,支持 2 路报警输入,2 路报警输出 支 持 1
路音频输入,1 路音频输出
2.▲外壳防护等级:IP67,电源电压在 DC12V±20%范围内变化时,能正常工作(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3.支持 SD 卡热拔插,最大支持 512GBSD 卡
4.具有双向语音对讲和单向语音广播功能
5.最低可用照度,0.01lx(彩色);0.001lx(黑白)
6.设备支持在-50℃-80℃范围内正常工作
7.热成像图像尺寸(1920×1080、1280*720、704*576、640*512、384*288、352*288、
320*240)
8.CPU、GPU 占用超过预设值或内存可用容量低于预设值时,可通过客户端软件或 IE 浏览器给出报警信息
9.具有支持图像细节增强功能、强光抑制
10.热成像视频图像支持白热、黑热、融合 1、彩虹、融合 2、铁红 1、铁红 2、深褐色、色彩 1、色彩 2、冰火、雨、红热、绿热、深蓝 15 种模式
11.▲点测温、线测温、区域测温中存在高于或者低于报警或预报警温度时,可在客户端显示不同的报警颜色进行报警提示,联动报警输出并发送邮件,联动录像及联动抓拍(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2.可对热成像视频图像监视画面上最高探测温度和最低探测温度的目标进行跟踪和标
注
13.可将热成像视频图像和可见光视频图像进行融合预览,并在可见光视频图像上相同
比例位置处叠加热成像测温信息
14.▲可通过移动终端 app 对视频图像进行预览和回放操作,并对测温规则,智能行为分析规则,烟雾信息,高温点信息进行显示;可对智能行为分析检测、测温超过阈值,高温点检测和吸烟检测所产生的的报警进行显示(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5.▲支持声音联动报警功能。可对智能行为、温度超过阈值、出现高温点、出现吸烟动作等行为进行检测并报警,报警声音可设置,同时支持自定义(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6.支持灯光联动报警功能。可对智能行为、温度超过阈值、出现高温点、出现吸烟动作等行为进行检测并报警,报警灯光可设置,同时支持自定义(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7.当监控场景中出现点燃的香烟且有明显吸烟动作时,可联动报警并在视频画面上进行框选提示,检测灵敏度 1~100 级可设置(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8.噪声等效温差(NETD)在 15mk 及以下
19.▲最小可分辨温差≤200mk(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20.▲具备热成像监控设备系统软件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13) 半球摄像机
1.具有 200 万像素 CMOS 传感器。
2.▲内置 GPU 芯片。内置麦克风和喇叭。需具备镜头控制功能,可通过 IE 控制镜头的 ZOOM 和 FOCUS,并支持自动聚焦功能,在变焦过程中不会虚焦。最低照度彩色:0.0005 lx,黑白:0.0001 lx,最大亮度鉴别等级(灰度等级)不小于 11 级。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3.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 100 米。(相关检验报告证明)
4.需支持双码流技术,主码流最高 1920x1080@25fps,子码流 640x480@25fps。(相关检验报告证明)
5.支持 H.264、H.265、MJPEG 视频编码格式,其中 H.264 支持 Baseline/Main/High Profile。(相关检验报告证明)
6.信噪比不小于 62dB。
7.▲需具备智能分析抗干扰功能,当篮球、小狗、树叶等非人或车辆目标经过检测区域时,不会触发报警。支持声音报警功能,报警声音类型不小于 10 种,报警声级及报警次数可设置。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8.▲不低于 IP67 防尘防水等级。不低于 IK10 防暴等级。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9.需支持 DC12V 供电,且在不小于 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相关检验报告证明)
14) 视频解码平台
1.投标产品需提供权威机构所出具的 CCC、RoHS、CE、FCC 检测报告。
2.投标产品的视频输入板卡具备视频和音频同时接入:HDMI 接口(8 个视频输入接口,
8 个音频输入接口)、DVI 接口(8 个视频输入接口,8 个音频输入接口)、VGA 接口(8 个视频输入接口,8 个音频输入接口)、3G-SDI 接口(8 个视频输入接口,8 个音频输入接口)、 CVBS 输入板(32 个视频输入接口,32 个音频输入接口)、4K 输入板(4 个视频输入接口,4个音频输入接口)、DP 输入板(4 个视频输入接口)、YPbPr/YCbCr 输入板(8 个视频输入接口,8 个音频输入接口)。(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3.投标产品的视频输出板具备:HDMI 输出板卡(8 个视频输出接口,8 个音频输出接口)、 DVI 输出板卡(8 个视频输出接口,8 个音频输出接口)、VGA 输出板卡(8 个视频输出接口, 8 个音频输出接口)、HD-SDI 输出板卡(16 个视频输出接口,16 个音频输出接口)。(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4.投标产品主控板具有 16 个串口支持挂载 128 个 RS485 控制设备,可将 IP 数据发送至串口。主控板具有 7 个 RJ45 网络接口、6 个光纤接口、1 个 USB 接口。(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公京检第 1611323 号第 52 条、受检样品概述
5.投标产品具备三码流编码功能:样机支持主码流、子码流、第三码流编码输出功能。
(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6 . ▲投标产品应支持超高分辨率输入能力须满足或超过以下分辨率: 支持接入
4096x4320、8192x2160、15360x6480、15360x8460、16384x6480 等分辨率图像信号。(提供相应的封面具有 CNAS 标志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7.投标产品支持 1、2、4、6、8、9、12、16、25、32、36、48、64 画面分割显示。(提供相应的封面具有 CNAS 标志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8.投标产品支持显示预案功能,可将样机的视频输出状态保存为场景,可设置多个场景并可对每个场景进行配置、清空、复制、修改、切换等操作,可实现多个场景轮巡切换、(预案)轮巡。
9. ▲投标产品支持虚拟云台控制功能,具备虚拟云台控制按键,可调整球机和云台的运行速度和方向,并且支持多用户云台抢占、云台控制锁定功能(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0.▲投标产品支持手动视频切换功能,支持将选定的视频输入切换到选定的视频输出,支持视音频同步切换、异步切换,画面切换时不出现黑屏。(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1.投标产品支持视音频同步输出,支持多组轮巡同步切换。(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2.投标产品音频编码功能:具备 G.722、G.711u、G.711A、PCM 格式编码选项。(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3.投标产品支持多个视频输出拼接画面上编辑字符信息功能。
14. ▲投标产品支持视频输入通道参数设置功能,可对单个视频输入通道进行分辨率、帧率、码率、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调、去噪等参数设置,图像显示模式可设定标准、室内、室外、弱光等显示模式进行设置。(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5 ▲输出分辨率应具备但不限于 1024x768、1280x720、1280x1024、1280x800、
1280x960、1366x768、1440x900、1400x1050、1680x1050、1920x1080、1600x1200、1920x1200、
3840x2160、7680x1080、5760x1080、3840x1080、1920x2160、1920x3240、1920x4320 等输
出分辨率信号(提供相应的封面具有 CNAS 标志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6. ▲投标产品具有同一输入通道的视频图像在不同输出端口显示的失步误差小于
1ms。(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7. ▲投标产品可在视频输出通道叠加图片 LOGO,且 LOGO 位置可以调整。(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8. ▲投标产品的信号源采集后经过高速背板总线到输出显示所用时间应≤35ms;图像切换时间应<20ms。(提供相应的封面具有 CNAS 标志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9. ▲投标产品支持超显功能:即支持输出最大 1 个 64x1920x1080 分辨率的电脑桌面或者输出 8 个分辨率小于 8x1920x1080 的电脑桌面;支持 PPT、Excel、Word、TXT、JPEG、 BMP、PNG、CAD 等图形界面显示功能;支持设置 800x600-15360x8640 分辨率,并且可以自定义分辨率(提供相应的封面具有 CNAS 标志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20. ▲投标产品单块输出板卡应具备但不限于 4 路 6912x2800 或 12 路 4000x3000 或 16路 4096x2160 或 16 路 3840x2160 或 10 路 3072x2048 或 16 路 2592x2048 或 20 路 2048x1536或 96 路 1920x1080 或 192 路 1280x720 或 384 路 704x576 分辨率视频解码能力(少支持一个种分辨扣 0.5 分,扣完为止);还应支持多块解码板资源共享功能,支持解码资源动态分配,支持单块解码板所有输出口同时进行 16 画面分割解码 1080P 图像。(提供相应的封面具有 CNAS 标志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21. ▲投标产品应支持在任一视频输出显示画面上叠加显示多个不同视频输入信号的显示窗口,单个输出通道最少支持 32 个窗口叠加显示,单个输出板卡应可以支持 128 个漫游窗口叠加;并且窗口图像应支持置顶、置底操作。(提供相应的封面具有 CNAS 标志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22. ▲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15) 32 路 NVR
1. ▲支持接入双目、三目、800w、1600w 球型鹰眼、2400w 环型鹰眼相机,3200w 摄像机,并可将视频画面以多画面分割方式显示,可自定义画面布局(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支持组合报警模式,可设置将 NVR 的报警输入口关联 IPC 的报警事件,只有当两
个报警事件同时触发才能产生报警,组合报警模式支持遮挡报警、移动侦测、人脸抓拍、人脸侦测、车辆检测、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进入/离开区域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快速移动侦测、物品遗留侦测、物品拿取侦测、停车侦测、徘徊侦测、场景变更侦测、虚焦侦测、音频异常侦测报警事件(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支持本地预览权限的配置,设置权限后的通道只有登录后才会出现预览画面;支持远程预览加密,只有输入密钥才能解开视频。并支持码流加密;WEB 界面远程登录设备,30分钟无操作,设备自动退出登录;可设置远程访问 IP 地址和 MAC 地址黑白名单;WEB 端可设置开启 HTTPS 安全链接、SSH(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配合具有高温点检测、船舶检测、测温、温差报警功能的网络摄像机,当触发报警时,样机可联动录像、抓拍并保存图片、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联动云台轮巡、联动云台预置点、记录日志(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支持按年龄、性别、眼镜、上衣颜色、骑车、背包属性分组显示人员录像文件。配合具有区域关注度检测功能的 IPC,可实时显示关注区域的人数;支持配置人数阀值和停留时长,当人数过多或停留超时触发报警时,样机可联动录像、抓拍并保存图片、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联动云台轮巡、联动云台预置点、记录日志(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支持报警事件、异常事件实时计数提醒,并以图标形式在监控界面上提醒用户。用户可以点击报警图标,查看报警详情列表,可在列表中快速查看报警关联的录像。当有新事件发生时计数自动累加,当用户查看后计数自动清零(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支持秒级检索查看硬盘中录像文件,秒级检索录像文件中的人员、车辆、人体等活动目标,并以弹窗形式来展示活动目标关联的录像片段(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支持图表形式展示已添加的 IP 通道,支持自动抓拍一张图片作为 IP 通道封面(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 配合全局摄像机,支持 3D 定位功能,可以在全景通道上任意选取点位,球机通道可变倍定位(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 支持查看希捷硬盘健康状态信息,包括温度,震动,链路稳定性。支持查看最近 7
天(168 小时)的硬盘状态信息(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 支持图片存储服务管理功能,可将 NVR 作为图片存储服务器,接收外设推送的图片进行存储(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 可对视频画面叠加 10 行字符,每行可输入 22 个汉字;可设置透明闪烁、透明不闪烁、不透明不闪烁、不透明闪烁 4 种 OSD 属性(提供先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 ▲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 其他要求
1) ★施工周期:本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2) ★本项目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三年,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投标方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考察,由于投标人对现场情况的误解,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实况提供系统的深化设计;
4) 投标人向比选人所提供的设备附有的使用、维护、检修、保养中文版技术资料等,其费用视为已含在投标价格中;
5) 在项目的不同阶段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面向管理员、管理部门、操作用户等不同群体提供系统化、定制化和有针对性的培训。投标方在建议书中应提出合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安排,并对校方操作、维护技术人员、保安等提供不少于三天的免费技术培训;
6) 项目验收条件:系统安装完毕无故障稳定运行两周,施工单位可向校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交项目方案设计书、竣工图纸、测试报告、使用手册、产品保修卡说明书等文档,且完成培训工作;
7) 保密要求:投标方不得将本技术规格中的任何内容及投标过程中获得的校方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3、 说明
1). 本技术规格所提出的要求是对本次招标欲采购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伴随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国际或设备制造商所在国的有关标准、规范(尤其是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与本技术规格的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本技术规格为准。
2). 除有特殊说明之外,本技术规格中所有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均应理解为是招标人可接受的最低要求。也即,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小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上限值或最大允许范围;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大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下限值或最小允许范围。
3). 本技术规格中指定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商标、品牌、原产地或型号(若有时)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工艺、材料、标准、商标、品牌、原产地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格的要求。
4). 本技术规格中加注“▲”号的技术规格要求为招标人特别关注的重要要求,如投标人应做出实质性响应并进行详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如带有参数证明的检测报告、授权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的,可能被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的评估。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全款
六、投标文件的报价、技术和相关证明文件内容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有关格式请参考第五章《投标格式》:
2、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标应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投标报价明细表》;
(5)《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6)《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近三年来相关案例实施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9)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10)资质证明文件。
(1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
(若为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若为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社保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12)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福利企业证书等;
(13)投标人近三年来违法违规记录(第五章《投标格式》);
(14)投标人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15)企业获奖情况及荣誉证明文件。
3、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服务方案;
(2)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及主要管理、专业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获奖情况、职业资格汇总表(需附有效期内的相关服务所需的资质(如有)、专业人员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专业执业证书等);(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要求填写)
(3)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格式》(格式自拟除外)。
第四章 格式合同
合同条款
(参考)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若与项目需求书内容有冲突,以项目需求书为准,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信息系统集成合同书格式
合同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项目名称: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乙方(受托人):[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开户银行: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要素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所说明的本信息系统项目集成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安装、系统调试、技术支撑、售后服务等工作。
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各部分组成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信息系统的配置、功能、规格、等级、版本、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详见合同文件。
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与交付的信息系统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等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该合同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交付时间:[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4.服务地点:
5.交付状态:
6.质量保证期:
7.付款方式:
8.履约保证金:
9.其它: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
2.本合同书;
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6.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三、合同条款
1.质量标准和要求
1.1 乙方所交付信息系统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1.2 乙方所交付的信息系统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权利瑕疵担保
2.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信息系统享有合法的权利,并且就交付的信息系统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
2.2 乙方保证在其交付的信息系统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不存在会造成甲方任何合同外义务的负担。
2.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息系统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4 如甲方使用该信息系统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xxxx全部责任。
3.系统集成实施、试运行与验收
3.1 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按照合同文件明确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乙方应负责系统及系统设备在实施现场就位安装和调试、操作培训等的全部工作,按照合同文件工作与管理要求负责对项目进度的安排、现场的安全xx施工统一管理和协调,严格遵守国家、本市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项目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由于乙方管理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系统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4 乙方应在进行系统交付前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图三套。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与资料的 5 个工作日内安排交付验收。乙方在交付前应当根据合同文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本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本项目初步达到符合本合同交付的规定。
3.5 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果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并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可供人阅读的书面和电子文档。
3.6 甲方在本项目领受交付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初步达到符合本合同所约定信息系统的任务、需求和功能。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xx需要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期间乙方需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乙双方将重复 3.4、3.6 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3.7 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 )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系统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3.8 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9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配合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10 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3.11 如本项目服务内容涉及市级党政机关云计算服务的,乙方应当按照《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申报并通过安全评估,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予通过验收。
3.1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 )个工作日,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3.1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
3.14 甲方根据信息系统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意见。
4.知识产权和保密
4.1 甲方委托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交付使用的信息系统已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可在合同文件明确的范围内自主使用。
4.2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乙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分立后成立的企业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3 乙方应遵守合同文件约定内容的保密要求。如果甲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付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6.辅助服务
6.1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硬件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设备一起发运。
6.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硬件设备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
(2)提供系统集成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交付的信息系统实施运行监督、维护、维修;
(4)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甲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6.3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系统保证和维护
7.1 在乙方所交付的信息系统中,不得含有未经甲方许可的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
7.3 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
7.4 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 )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并对由于设计、功能、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
过上述期限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现瑕疵,乙方将按照售后服务的承诺(见合同附件)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7.5 乙方应保证所供信息系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信息系统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信息系统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8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7.6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7.7 在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8.补救措施和索赔
8.1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文件要求或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信息系统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信息系统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措施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重新计算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8.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甲方寻求替代履行所支付的费用和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9.履约延误
9.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完成本系统集成和提供相关服务。
9.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0.误期赔偿
10.1 除合同第 11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
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2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支付相应货款或服务费用的,应当按照未付货款或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一(1‰)按日计收延迟付款滞纳金,直至足额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时止。但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就由此造成损失向甲方主张赔偿或补偿。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洪水、六级及以上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履约保证金
12.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在全部信息系统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或扣减后剩余金额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12.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前述相应票据及保函的期限应自出具之日起不短于 个月。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2.3 上述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是指: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出具的,票据已兑付(或贴现或背书转让)的,退还方式为甲方将相应金额的钱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未兑付(或贴现或背书转让)的则将相应票据原件退还乙方;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则甲方在前述期间内退还乙方提交的银行保函原件。
12.4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2.5 除合同规定情形外,如果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前述规定期间向乙方退还相应履约保证金,甲方应以应退还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按日向乙方承担利息损失,直至上述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13.争端的解决
13.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上海市财政局提请调解。
13.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3.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按正常途径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4.2 甲方不能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4.3 在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系统;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4.4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 14.3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未交付的信息系统,乙方应对购买类似的信息系统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合同的补充、变更
16.1 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6.2 除合同规定情形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
18.合同生效
18.1 本合同于双方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通过数字证书签订采购合同或纸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海市财政局备案。
18.3 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为各自文书、信息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时的各自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及仲裁等),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19.合同附件
19.1 本合同附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等。
19.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9.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格式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六副,U 盘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 | 金额(元) |
1 | |||
总金额(元) |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2)投标人应按照《服务要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单位:元) |
1 |
注:1、报价单位为元,填写的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投标报价包含提供服务直至达到要求结果及达到要求结果所需付出的其他直接费用等所有费用。供应商若有漏项则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若报价有虚增项目或数量,结算时相应扣除该部分费用。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格式自拟
5、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5.1 资格条件响应表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 (响应内容说明(是/否)) | 备注 |
1 | 法定基本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若为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若为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社保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
2 | 资格条件要求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 ||
3 | 联合投标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资格条 件、实质性要求)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 (响应内容说明(是/否)) | 备注 |
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响应表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2)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提供 1 正 4 副; (3)纸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在纸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 90 天。 | ||
投标报价 | 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须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且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 ||
供货周期 | 合同签订后 30 天。 | ||
付款条件 | 验收合格后全款 | ||
合同转让与分包 | 不得转让与违法分包。 | ||
★指标条款 | 未响应采购文件中加★指标条款。 | ||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 用 |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项目名称:
具备的条件说明 | 响应内容说明(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投标文件名称 | 备注 | |
1 | ||||
2 | ||||
3 | ||||
3 | ||||
4 | ||||
5 |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 57 —
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 项目负责人说明表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执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
获得执业证 书时间 | 聘任时间 | ||||||
注册年限 | 进入本公司时间 | ||||||
进入本公司前主要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限、单位名称、从事的工作内容、证明人、证明人联系电话) 说明:若无,本栏可不填。 | |||||||
2018 年以来(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参与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参与项目的 角色 | 所附证明材料 页码 | ||
1 | |||||||
2 | |||||||
3 | |||||||
合计 |
— 58 —
2. 项目实施人员配备一览表
1)、总况
总监姓名 | |
项目组总人数 | |
其中: | |
2)、投入本项目服务的造价组人员名册格式: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年龄 | 职业资格及编号 | 职称及职称 证书编号 | x项目中角色 |
合计总人数:人 |
说明:
1、注册人员须附身份证、注册证书。
3)拟派驻现场常驻人员说明
现场常驻人员人数 | ||||
实际到位承诺 | ||||
人员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资格证书 | 专业 | 备注 |
其他说明 |
— 59 —
— 60 —
4)、项目实施人员详细情况表(每人一页)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执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
获得执业证 书时间 | 从事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 ||||||
注册年限 | 进入本公司时间 | ||||||
进入本公司前主要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限、单位名称、从事的工作内容、证明人、证明人联系电话) 说明:若无,本栏可不填。 | |||||||
2018 年以来(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服务项目业绩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参与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参与项目的 角色 | 所附证明材料 页码 | ||
1 | |||||||
2 | |||||||
3 | |||||||
合计 |
— 61 —
3. 类似服务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及内容 | 委托合同金额(万元) | 委托起讫时间 | 委托单位、联系人、电话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公章):
— 62 —
三、相关证明文件格式
1、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名称及其他资料: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工商注册日期:
6、企业类型:
7、注册资本:
8、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负责人姓名:
9、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数
其中:注册造价师(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人数
(二)主要财务指标(至上一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业务收入:
其中:注册造价师(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人均业务收入 从业人员人均业务收入
2、风险基金额:
3、资产净值:
就我方全部所知,x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准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招标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63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
我 (姓名)系 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在此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名称(公章): 受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所:
委托人注册地/营业地: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 64 —
3、《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无)
— 65 —
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防消防报警大联动智能化改造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防消防报警大联动智能化改造工程,属于 建筑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防消防报警大联动智能化改造工程,属于 建筑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66 —
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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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证明文件格式
5.1 廉政承诺书
兹我单位参加 项目如下xxxx:
我单位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海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制度,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恪守公平竞争原则,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地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工作,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采购人(招标)单位和个人、评审委员会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和为其购置和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钱物,或者邀请其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活动场所。
诚信履行合同、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向采购(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作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以及货物和服务采购的验收、质量问题的处理、售后服务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若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接受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 68 —
5.2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兹我单位参加 项目如下xxxx:
( 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说明: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亦须参照上述格式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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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声 明
x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如为联合体投标针对所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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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其他相关格式
其他证明文件相关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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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标办法
一、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二、项目评标办法
(一)、投标无效情形
1、采购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以及《资格条件响应表》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检查。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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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1、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
2、评标委员会
2.1 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 名,其余4 名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 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出 1 名中标候选人。
2.3 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3、评标程序
x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3.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比较与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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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以评标总得分小数点后第三位,得分高低决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
4、评分细则
x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4.1 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对于有缺漏项的报价,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参加谈判、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 可以直接做作无效投标处理或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2 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投标评分细则(100 分)
序 号 | 评审因素 | 分 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1 | 价格 | 30 分 | 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价×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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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评审因素 | 分 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
2 | 产品选型 | 25 分 | 投标产品的参数/功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综合评分: ▲参数为重要参数,每一条不满足扣1 分,其余非“▲”参数指标每有一项不 满足扣0.5 分,扣至0 分为止 | |
3 | 需求理解及系统建设方案 | 11 分 | 根据各报价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包括系统改扩方案、系统建设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拟采取主要措施、通过技防办验收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清晰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得 8-11 分; 方案略有欠缺、科学合理性不足、可行性、针对性欠佳的得 4-8 分; 方案表述不清的得 0-4 分。 | |
4 | 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装调试方案 | 7 分 | 有明确的工作进度计划安排表或类似说明,各工作节点工作内容表述清晰,且相应的保证措施明确,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标准及计划满足要求的得 7 分;项目进度计划时间安排较明确、保证措施欠缺或不清晰,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标准及计划略有欠缺的得 3-7 分; 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不合理或不明确,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标准及 计划可行性缺漏较多的得 0-3 分。 | |
5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 | 项目经理 | 5 分 | 对各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配备、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类似项目从业经历等情况进行评审: 配备完善、专业技术能力强、管理能力好、经验丰富的得 4-5 分; 配备不足、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能力、相关经验未详述的得 0-4 分。 |
技术人员 | 5 分 | 对各报价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配置、技术能力、相关经验等情况进行评审: 专业人员和劳动力投入充足、各岗位人员配置合理、技术能力强、相关经验丰富的得 4-5 分; 投入人员配置略有欠缺、专业技术能力不足、经验情况未详述的得 0-4 分。 |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10 分 | 针对各报价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护能力,响应时间、设备故障解决、应急预案、备品备件、技术培训、配合业主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等)进行打分: 方案详细清晰完整,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7-10 分; 方案内容略有欠缺、针对性不足、科学合理性欠缺的得 4-7 分; 方案严重缺漏的得 1-4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7 | 类似项目业绩 | 5 分 | 根据各报价人 2018 年 1 月至今类似项目经验情况进行评分(须提供合同 复印件等),每提供 1 份合同得 1 分,最高得 5 分,不提供者得 0 分。 | |
8 |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 | 2 分 | 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无缺漏,xx明了、上传清晰、编排有序 的,(0-2 分)。 |
注:评审中发现对应内容有缺项、漏项的,可按“0”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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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结果
1、按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2、如前款出现总得分相同的,则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以评标总得分小数点后第三位,得分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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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 算 金 额 (元) | 简 要 规 格 描 述 或 包 基 本 概 况 介绍 | 最 高 限 价 (元) | 备注 |
1 | 上 海 电 子 信 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消 防 安 防 配 电 智 能 化 改 造 工 程 | 1 | 1528000.00 | 奉 贤 校 区 的 安 防 供 电 建 设 时 都 是 从 各 楼 栋 取电,由于 设 备 比 较 分 散,没有考 虑 断 电 保 障 和 后 备 电源,使用 过 程 中 碰 到 断 电 停 电 的 情 况后,该区 域 的 安 防 系 | 152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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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就 无 法 正 常 工作,对于 安 全 保 卫 和 校 园 综 合 治 安 管 理 来 说,恰恰是 这 个 时 段 往 往 是 一 些 偶 发 事 故 事 件 高 发 时段,需要 录 像 监 控 支 持,这就需 要 安 防 供 电 独 立 控 制 并 配 备 不 间 断 持 续 电 源 支 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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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2 本项目为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防配电智能化改造工程资格审查要求包 1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项目级/包级 |
1 | 自定义 | 法定基本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若为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若为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社保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缴纳税收及社会 | 包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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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 | ||||
2 | 自定义 | 资格条件要求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贰级及以上资 质。 | 包 1 |
3 | 自定义 | 联合投标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包 1 |
4 | 自定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包 1 |
投标报名:
1 、 报 名 时 间 : 2021-09-25 至 2021-10-09 上 午 09:30:00~12:00:00 ; 下 午
12:00:00~16:00: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0 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投标保证金:
如需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于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10-18 10:00:00 时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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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xxxxx路 168 号 19 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提供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1-10-18 10:00:00 时整在xxxxxxxxx 000 x 00 xxxx,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防配电智能化改造工程包 1 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 分值区间 | 评分办法 |
价格 | 0~30 | 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 价×30 。 |
产品选型 | 0~25 | 投标产品的参数/功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的 响应情况综合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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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参数为重要参 数,每一条不满足扣 1 分,其余非 “▲”参数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 ||
需求理解及系统建设方案 | 0~11 | 根据各报价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 (包括系统改扩方案、系统建设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特 点、难点拟采取主要措施、通过技防办验收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方案清晰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 针对性强的得 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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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方案略有欠缺、科学合理性不足、可行性、针对性欠佳的得 4-8 分; 方案表述不清的得 0-4 分。 | ||
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装调试方案 | 0~7 | 有明确的工作进度计划安排表或类似说明,各工作节点工作内容表述清 晰,且相应的保证措施明确,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标准及计划满足要求的得 7 分; 项目进度计划时间安排较明确、保证措施欠缺或不清 晰,安装调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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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及计划略有欠缺的得 3-7 分;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不合理或不明确,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标准及计划可行性缺漏较多的得 0-3 分。 |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 | 0~5 | 对各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配备、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类似项目从业经历等情况进行评审: 配备完善、专业技术能力强、管理能力好、经验丰富的得 4-5 分; 配备不足、具有一 定的专业技术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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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管理能力、相关经验未详述的得 0-4 分。 | ||
技术人员 | 0~5 | 对各报价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配置、技术能力、相关经验等情况进行评审: 专业人员和劳动力投入充足、各岗位人员配置合理、技术能力强、相关经验丰富的得 4-5 分;投入人员配置略有欠缺、专业技术能力不足、经验情况未详述的得 0-4 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0~10 | 售后服务方案 针对各报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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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售后服务方案 (包括维护能力,响应时间、设备故障解决、应急预案、备品备件、技术培训、配合业主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等)进行打分: 方案详细清晰完 整,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7-10分; 方案内容略有欠 缺、针对性不足、科学合理性欠缺的得 4-7 分; 方案严重缺漏的得 1-4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类似项目业绩 | 0~5 | 根据各报价人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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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至今类似项目经验情况进行评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每提供 1 份合同得 1 分,最 高得 5 分,不提供 者得 0 分。 | ||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 | 0~2 | 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无缺漏,xx明了、上传清晰、编排有序的, (0-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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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集成合同书格式
合同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项目名称: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乙方(受托人):[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开户银行: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要素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所说明的本信息系统项目集成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安装、系统调试、技术支撑、售后服务等工作。
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各部分组成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信息系统的配置、功能、规格、等级、版本、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详见合同文件。
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元整(¥[合同中心-
合同总价]元整),与交付的信息系统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等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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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交付时间:[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4.服务地点:
5.交付状态:
6.质量保证期:
7.付款方式:
8.履约保证金:
9.其它: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
2.本合同书;
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6.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三、合同条款
1.质量标准和要求
1.1 乙方所交付信息系统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1.2 乙方所交付的信息系统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权利瑕疵担保
2.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信息系统享有合法的权利,并且就交付的信息系统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
2.2 乙方保证在其交付的信息系统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不存在会造成甲方任何合同外义务的负担。
2.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息系统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4 如甲方使用该信息系统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xxxx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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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系统集成实施、试运行与验收
3.1 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按照合同文件明确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乙方应负责系统及系统设备在实施现场就位安装和调试、操作培训等的全部工作,按照合同文件工作与管理要求负责对项目进度的安排、现场的安全xx施工统一管理和协调,严格遵守国家、本市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项目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由于乙方管理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系统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4 乙方应在进行系统交付前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图三套。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与资料的 5 个工作日内安排交付验收。乙方在交付前应当根据合同文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本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本项目初步达到符合本合同交付的规定。
3.5 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果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并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可供人阅读的书面和电子文档。
3.6 甲方在本项目领受交付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初步达到符合本合同所约定信息系统的任务、需求和功能。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xx需要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期间乙方需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乙双方将重复 3.4、3.6 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3.7 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 )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系统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3.8 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9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配合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10 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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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3.11 如本项目服务内容涉及市级党政机关云计算服务的,乙方应当按照《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申报并通过安全评估,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予通过验收。
3.1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 )个工作日,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3.1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
3.14 甲方根据信息系统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意见。
4.知识产权和保密
4.1 甲方委托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交付使用的信息系统已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可在合同文件明确的范围内自主使用。
4.2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乙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分立后成立的企业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3 乙方应遵守合同文件约定内容的保密要求。如果甲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付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6.辅助服务
6.1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硬件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设备一起发运。
6.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硬件设备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
(2)提供系统集成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交付的信息系统实施运行监督、维护、维修;
(4)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甲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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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6.3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系统保证和维护
7.1 在乙方所交付的信息系统中,不得含有未经甲方许可的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
7.3 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
7.4 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 )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并对由于设计、功能、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上述期限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现瑕疵,乙方将按照售后服务的承诺(见合同附件)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7.5 乙方应保证所供信息系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信息系统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信息系统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8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7.6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7.7 在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8.补救措施和索赔
8.1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文件要求或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信息系统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信息系统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措施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重新计算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8.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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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甲方寻求替代履行所支付的费用和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9.履约延误
9.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完成本系统集成和提供相关服务。
9.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0.误期赔偿
10.1 除合同第 11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2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支付相应货款或服务费用的,应当按照未付货款或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一(1‰)按日计收延迟付款滞纳金,直至足额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时止。但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就由此造成损失向甲方主张赔偿或补偿。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洪水、六级及以上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履约保证金
12.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在全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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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或扣减后剩余金额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12.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前述相应票据及保函的期限应自出具之日起不短于 个月。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2.3 上述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是指: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出具的,票据已兑付(或贴现或背书转让)的,退还方式为甲方将相应金额的钱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未兑付(或贴现或背书转让)的则将相应票据原件退还乙方;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则甲方在前述期间内退还乙方提交的银行保函原件。
12.4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2.5 除合同规定情形外,如果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前述规定期间向乙方退还相应履约保证金,甲方应以应退还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按日向乙方承担利息损失,直至上述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13.争端的解决
13.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上海市财政局提请调解。
13.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3.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按正常途径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4.2 甲方不能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4.3 在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系
统;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4.4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 14.3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未交付的信息系统,乙方应对购买类似的信息系统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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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合同的补充、变更
16.1 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6.2 除合同规定情形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
18.合同生效
18.1 本合同于双方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通过数字证书签订采购合同或纸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海市财政局备案。
18.3 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为各自文书、信息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时的各自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及仲裁等),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19.合同附件
19.1 本合同附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等。
19.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9.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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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防配电智能化改造工程包 1
项目名称 | 供货期限(合同 签订后 30 天) | 最终报价(总价、 元) |
不允许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各相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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