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合同标的物名称、要求及价款 潮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第三轮购买服务 详见 CZC2021033 采购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附件
潮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合 同
编号:CZC2021033
供方:潮州市天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需方: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鉴证方: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需双方根据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开招标开标评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采购协议:
一、合同标的物名称、要求及价款
项目名称 | 合同标的物名称、要求及价款 |
潮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第三轮购买服务 | 详见 CZC2021033 采购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附件 |
合同总价:2860000 元;
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xxx整。
以上款项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款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供方不得再向需方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主要包含各项管理费、人工成本(工资、社保、福利、津贴、加班费等)、清洁用品费(含玻璃幕墙清洗)、园林绿化费、创业项目征集与评审、专家咨询劳务费、投融资专项对接服务、宣传推广和印刷资料费、培训费、交通费、水电费、网络费、办公设备耗材费、相关设备维修费、银行费用、税费、利润、风险金等所有招标文件要求费用及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
二、服务相关内容
创业孵化服务合作期限为两年,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需进驻开展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运营孵化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供方按照招标文件及其投标文件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发票抬头开具需方单位名称):
1、本项目费用分五期支付, 实际支付金额以评估考核的结果进行结算。(1)第一期:完成第一次评估考核后 15 个工作日内,拨付合同总价的 22.5%(计人民币 643500 元);(3)第二期:完成第二次评估考核后 15 个工作日内,拨付合同总价的 22.5%(计人民币 643500 元);(4)第三期:完成第三次评估考核后 15 个工作日内,拨付合同总价的 22.5%
(计人民币 643500 元);(5)第四期:完成第四次评估考核后 15 个工作日内,拨付合同总价的 22.5%(计人民币 643500 元);(6)第五期:运营机构办理移交相关手续,撤离后 15 个工作日内,拨付余款(总费用 10%计人民币 286000 元)。
2、供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需方结算:(1)合同;(2)供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
3、因需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需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需方已经按期支付。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8000 元在服务期限届满后凭供方有效的收据并经需方同意后,由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场地、设备的保养维护及移交
1、需方提供基地场地及室内设备给供方运营管理,供方在正式进驻后一周内,清点确认主要物品和设备,由需方正式移交使用,服务期满如数归还;办公设备、电器、家具等主要物品和设备由供方维护并保证正常运转,凡有损坏和损失必须如数赔偿,但因不可抗外力以及自然损耗等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
2、如供方在运营过程中,发现必须添置办公设备设施,由供方提出申请,经与需方付费审核后按规定程序采购,并移交使用。
3、在移交之前或期间,供方需保证现有场地干净及室内设备正常使用。供方移交给需方的场地、室内设备及其他所有资料均须经需方验收确认后方可退场,如设备由供方自行添置的,经需方同意,由供方自行搬离。
4、服务期满,出现相关服务仍未完结或原与入孵团队签订孵化协议未到期情况,供方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跟进完毕相关服务,配合与入孵团队改签孵化协议等事项。跟进完毕,由需方安排撤离。
5、其他未尽事宜,由需方与进驻机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定补充协议。五、责任条款
1、供方不按约定时间提供服务的,每推迟一天,需向需方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需方不按合同双方约定时间付款,每推迟一天,需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若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 CZC2021033 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需方有权拒收,并视其违约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严重违约的,需方可以拒绝付款,解除合同,直至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没收供方的履约保证金。
4、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由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5、供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xx施工的规范规程组织施工,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杜绝人身伤亡事故。若因供方过错导致出现意外,其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六、异议与复核。需方在考核评估结束后,向供方宣布评估结果,供方可在 7 个工作
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如有异议,需方须在 30 日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需向社会进行公布。
七、行政复议与诉讼。供方对决定不服或者需方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相关工作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ZC2021033 号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供方的投标文件及其书面承诺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附件形式作出补充规定,该附件与
x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十一、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供方和鉴证方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
供方:潮州市天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需方: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潮州市永护路 15 号生产厂房一期 地址:潮州市新洋路 378 号
(第二层)东南侧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日期:2021 年 月 日 | ||
账号: | |||
日期:2021 年 | 月 | 日 |
鉴证方: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北侧广发银行十二楼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000-0000000(政府采购部),2280182(财务部),2393307(综合部)
合同签约地点:广 x x x x xxxxxxx:0000 年 月 日
附件:本项目价款及服务内容
序号 | 项目 | 服务内容 | 金额(元) | 说明 |
1 | 开展创业培训实训 | 组建或引进创业培训(实训)和创业指导师资队伍,为孵化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经营管理指导、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按计划做好创业培训(实训)活动,每年开展 1 期以上创业实训,时间不少于 4 天。每期参加培训人数不少于 25人。 | 95000.00 | 每年开展一期创业培训实训活动,两年共两期。每期活动举办四天,每期参加培训人数 25-30 人。 每期预算 47500 元。 |
2 | 组织开展创业活动 | 对接xx巴巴、百度、腾讯等各类优质社会创业资源,定期邀请国内外名校名教授、咨询专家、一线成功企业家、投资人理论授课或现身说法;课程可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国内产业政策解读、最新技术手段、创业思维、产业创新、法律问题、融资投资策略、企业管理等内容,帮助学员在视野、工具、技能三个层面更深刻理解并掌握一定的技能,培养创新思维,减少创业风险;要求每月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创业xx、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新创业活动 1 场(含 1 场)以上, 参加企业不少于 20 家,含每年组 织一场次以上的全市各创业孵化基地之间的创业创新比赛,要求参加企业不少于 20 家,活动过程要求以短视频方式在各新媒体宣传。 | 218500.00 | 每年举办一场创业创新大赛,每场邀请全市各创业孵化基地 20-25 家企业参加,配以短视频方式在各自媒体宣传,每场预算 47500 元,共 95000 元。 每半年举办创业大讲 堂、创业训练营等创新创业活动 1 场,每场预 算 9500 元,共 38000 元。每年举办创业项目展 示、创业xx等创新创业活动 9 场,每场预算 4750 元,两年共 85500元。 两年共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共 24 场,费用预 算共 218500 元。 |
3 | 营造创业氛围 | 积极举办各种创业活动,做好日常交流考察、参观接待具体事务,并整理相关文字影相材料存档;每场讲座或活动必须在场地和线上营造相应创业氛围,包括线下场地的易拉宝、海报、传单等宣传物料,线上预热推文和总结推文等。 及时捕捉最新创业资讯,收集就业创业政策、动态,每月编写 1 期《创业资讯文摘》,印制 100份以上,分发给入驻企业,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 | 78700.00 | 楼梯台阶、墙面宣传内容重新设计及安装,费用约 9500 元。 电梯厅宣传画重新设计及安装,费用约4750 元。通道创业氛围宣传内容重新设计及安装,费用约 4750 元。 将人才办服务大厅临街 LED 屏迁移到基地大门,对基地一楼大院内原有创业宣传标语进行翻 新,费用约 9500 元。本期各类创业氛围维护及更新 9500 元。 基地宣传活动各类线下场地的海报、传单、易拉宝等宣传物料预计 9500 元。 每月印制《创业资讯文摘》100 册,两年预算 100 本×24 个月×13 元 =31200 元。 |
4 | 加强督导指导 | 从创业导师库聘请具有成功创业辅导经验、督导经验的督导人员,每半年到基地提供 1 次运营和管理指导(每次聘请督导人员不能重复),培养和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出具不少于 3000 字督导意见。建立“企业联络员+创业导师”服务机制,每半年聘请导师到基地提供 1 次创业指导服务,出具创业指导服务记录以及意见 (每次聘请导师不能重复)。 | 19000.00 | 从创业导师库聘请具有成功创业辅导经验、督导经验的督导人员,每半年到基地提供 1 次运营和管理指导(每次聘请督导人员不能重复),培养和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出具不少于 3000 字督导意见。 建立“企业联络员+创业导师”服务机制,每半年聘请导师到基地提供 1 次创业指导服务,出具创业指导服务意见(每 次聘请导师不能重复)。两年共组织督导和指导活动共八次,每次预算 2375 元,共 19000 元。 |
5 | 创业项目征集 | 协助市人社局向社会征集适合自主创办中小微型企业的创业项 目,为自主创业人员搭建创业项目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本市创业项目库,同时承接潮州菜创业项目库征集和建设工作。要求创业项目库入库项目(含潮州菜创业项目库)不低于 20 个。 | 19000.00 | 两年共征集适合自主创办中小微型企业的创业项目(含潮州菜创业项目)20 个。 每年预算 9500 元,两年 共 19000 元,用于征集、评估、发布等方面的组织费用和劳务费用。 |
6 | 开展创业项目评估 | 完善基地创业项目评估流程及相关机制,每年度组织潮州市创业导师库专家对基地入孵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引导企业和创业项目健康发展,推荐优秀项目入选潮州市创业项目库。项目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入孵企业是否继续留在基地孵化的重要依据之一。 | 9500.00 | 每年 1 次组织专家到基地对创业项目进行评 估,两年共 2 次,每次 平均开支 4750 元,用于评估活动的组织费用和劳务费用开支,。 |
7 | 订购图书杂志 | 每年征订不低于 10 种发行量较 大的创业类、企业管理类杂志、期刊,陈列于基地公共场所,免费供创业者翻阅;每半年采购不少于 50 本畅销创业类、管理类、综合类图书,免费供基地内创业者借阅。按每年 1 万元预算金额列出订阅杂志目录及购书清单,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订购。 | 20000.00 | 按每年 10000 元预算金额列出订阅杂志目录 (不少于 10 种)及购书 清单(不少于 50 本),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订购。 |
8 | 配合开展创业活动 | 积极组织入孵企业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推介会、创业交流考察会、创业素质提升培训等活动,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对接服务等工作,要求每年不少于 4 场次。积极配合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全市性创业创新大赛。承接组织专家对全市 SYB 创业培训创业计划书开展评审工作,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报表,有需要时派专人配合市人社局开展创业相关工作。 | 28500.00 | 本项目经费用于以下工作开支: ①组织入孵企业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推介会、创业交流考察会、创业素质提升培训等活动,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对接服务工作,每年组织参加4 场次,共 组织 8 场次以上活动, 开支 9500 元。 ②组织专家对全市 SYB创业培训创业计划书开展评审工作,支付评审费用,评审专家按每天评审劳务费 1000 元发 放,本项目预算为 19000 元。 |
9 | 人员工资 (含社保费 等) | 1、管理人员工资(含社保费及劳保费) 总监 1 人:5600 元/月·人 项目管理人员 1 人:5200 元/月·人 公关行政人员 1 人:4200 元/月·人 孵化培育人员 1 人:4200 元/月·人 研究发展人员 1 人:4200 元/月·人 x项月工资合计 23400 元,两年 共 561600 元,计提上述岗位工龄 补偿金两年共 46800 元,本项共 608400 元。 2、服务人员工资(含社保费及劳保费) 厨师 1 人:5350 元/月·人 咖啡厅服务员 1 人:3400 元/月·人 保洁人员 3 人:3400 元/月·人保安员 3 人:3400 元/月·人 x项月工资合计 29150 元,两年 共 699600 元,计提上述岗位工龄 补偿金两年共 58300 元,本项共 757900 元。 上述 1、2 项合计 1366300.00 元 | 1366300.00 | |
10 | 电费 | x项目经费用于支付以下场所用电费用: ①一、二、三、六层办公场所; ②所有公共场所; ③人才办所属区域。 | 331200.00 | 含一、二、三、六层办公场所(含人才办)及所有公共场所用电,不足部分在“其他不可预见成本增加”中开支。 |
11 | 水费 | 本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全楼所有场所用水费用。 | 28800.00 | 含全楼所有场所用水,不足部分在“其他不可预见成本增加”中开支。 |
12 | 水电维护 | x项目经费用于支付水电维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①兼职水电维护人员工资每月 1000 元,两年共 24000 元; ②各类水电材料费用两年共 24000 元。 | 48000.00 | 含人工及材料费用,不足部分在“其他不可预见成本增加”中开支。 |
13 | 电梯保养 | 本项目经费用于支付两部电梯年度保养、年检、保险、维修等费用。 | 39200.00 | 基地共有电梯 2 部,每 年每部电梯保养费 4800 元、年检费 900 元、保 险费 100 元、维修费用 x 4000 元,两年两部电 梯各项费用共39200 元。 |
14 | 办公、空调设备、健身器材等维修保养 | 本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办公、空调设备、健身器材等维修保养费用,包括人工费用及材料费用。 | 19000.00 | 含人工费用及材料费用,不足部分在“其他不可预见成本增加”中开支。 |
15 | 园林绿化养护 | 室外公用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室内绿化植物的租摆、养护,每个楼层配备 1 米以上绿化植物不 少 2 棵。 | 19000.00 | 本项目工作包括: 室外公用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室内绿化植物的租摆、养护,每个楼层配备 1 米以上绿化 植物不少 2 棵。 定期更换绿色植物,做好室内外绿化植物的养护,营造充满鲜活空气的室内绿色园林。做好节假日环境布置。 |
16 | 通信网络费 | x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光纤、电话费开支,包括: ①1000M 光纤 1 条,月租 1000 元, 两年共 24000 元; ②电话费每月 300 元,两年共 7200 元。 两项共 31200 元。 | 31200.00 | 1 条 1000M 光纤,两门电话。 |
17 | 办公耗材 | 本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各类办公事项开支及耗材开支,包括: ①各类材料装订; ②各类日常办公耗材,包括国旗、纸张、笔记本、笔墨、硒鼓、文件袋及其他文具。 | 24000.00 | 各类材料装订及日常办公耗材 |
18 | 物业管理用品费用 | x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物业管理各类用品费用,包括: ①保洁用品 7000 元(包括垃圾 袋、手套、清洁剂、保洁工具等); ②保卫用品 3000 元(保安服、保安器具等); ③门窗维护费用 5000 元(零配件、人工费用等); ④内部墙面小范围维护材料、人工费用等 5000 元。 四项共 20000 元。 | 20000.00 | 物业管理用品费用按每年 1 万元核算,含人工及材料费用,不足部分在“其他不可预见成本增加”中开支。 |
19 | 其他不可预见成本增加 | 本项目经费用于支付不可预见成本增加的各项费用。 | 20400.00 | |
20 | 税金 | 按第 22 项购买服务合同金额 2860000.00 元计算,供应商该项营业收入将产生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合同印花税等税金支出,各税种税率合计为 5.76%,税金为 2860000.00× 5.76%=164700 元(取整至佰位)。 | 164700.00 | |
21 | 利润 | 上述第 1-20 项合计为 2600000.00 元,利润率按 10%计 算,即 2600000.00× 10%=260000.00 元。 | 260000.00 | |
合 计 | 286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