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年12月12日,长百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500万股 ,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每股6.17 元,购买资产为高力集团合法拥有的百货商业开发与经营业务、汽车后市 场开发与市场运营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高力集团为长百集团的潜在第一大股东,高力集团本次以资产为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