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横 江 市 场 租 赁 合 同(式样)
出租方 (甲方) :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横江村民委员会
承租方 (乙方) :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为更好、更有效地盘活我村横江市场的资产,提升市场的经济收益,根据横江市场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市场概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市场位于棠下镇横江市场,该市场占地面积约 1000 平方米(地面一层),建筑面积约 1000 平方米(地面一层)市场各项设施及建筑状况以参加投标前所察看现状为准。包括猪肉档、鱼档、冰鲜、烧腊、熟食、咸杂、毛鸡档、光鸡档、瓜菜档、水果档、临散档以及地摊位。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横江市场整体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 15 年,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36 年 7 月 31 日止,其中 2021 年 8 月 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减免租金,共 3 个月,作为乙方装修期(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三、 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租金递增方式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x合同签订前,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1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竞价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 20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 贰万 元)不计利息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市场的经营管理权。
(二)租金及租金递增方式
1、租金标准:¥ 元/年(大写: 整 )。每 隔 5 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递增幅度为 10% 。租金按年结算,乙方须在每年 7 月 25 日前交付下一年租金。
2、由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止,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元),其中 2021 年 8 月 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减免租金,共 3 个月。
3、由 2026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31 年 7 月 31 日止,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元)。
4、由 2031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36 年 7 月 31 日止,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元)。
(三)收取租金后,甲方只开具江门市蓬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给乙方,不开具发票,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税务部门要求甲方缴交,由乙方足额补偿给甲方。
四、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收该土地,需要拆除租赁物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终止。市场原有建筑设施及土地的赔偿原则上归甲方所有。但经甲方同意及认定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物及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租金按实际使用月份收取,合同履行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有监督的权利,联同有关政府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工作人员对横江市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六、乙方权利、义务
1、自交接之日起,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规定,自主经营管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费、水电费用、管理费、治安联防费、垃圾费以及国家的规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乙方经营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按照三类市场装修标准装修横江市场,如装修完工后经甲方或相关部门检查并未符合相关要求的,乙方需配合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市场的经营秩序、卫生管理的要求,并负责市场安全等各项责任。如果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市场混
乱,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要保证横江市场用于经营农贸市场,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必须管理好市场的秩序,保持市场稳定有序运营,不得影响市场前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和作出处罚。如政府对横江市场进行整治时,乙方必须配合完成整治工作。
5、乙方不能在市场范围内乱搭乱建临时建筑物或物品,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清拆。如果乙方认为需要对市场进行改造、整改或改变原市场的种类分布格局,必须先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整改方案或布局变更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改造、整改、变更布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需及时将改造、整改、变更布局后的市场平面图、照片等交甲方备案。否则,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进行改造、整改、变更布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内清拆及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的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升级改造及整改部分的建筑物,在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建筑、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自行承担市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乙方对本市场的用水、用电、防火等安全负责,市场范围的用电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市场经营权整体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不作任何补偿,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合同履行保证金,收回横江市场。
8、乙方要在横江市场内规划出专门的区域作为横江村民自种蔬菜农作物的免费摆卖区,本村村民在此区域摆卖自种蔬菜类农作物不收地租。
9、乙方在租赁期间,对市场日流动摊贩的摆卖、管理、租金收取均由乙方负责,市场日流动摊贩摆卖必须要在甲方指定的摆卖区域进行摆卖,不能占道摆卖和乱摆乱卖。
10、乙方要加强横江市场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不能占道经营摆卖蔬菜等商品。
11、乙方要将市场垃圾搬到垃圾中转站内。甲方每月收取乙方垃圾处理费¥ 15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xx元整)。垃圾处理费日后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12、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证不出现生产、经营、仓库储存等场所违规住人现象;严格遵守安全用火用电相关规定,积极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并按规定要求配置灭火器材;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违章占道经营,时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内容,并因火灾隐患导致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市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同履行保证金。
2、合同期内,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补偿,收回横江市场。
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清租金,若延迟交纳租金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缴交月租金的 1‰滞纳金;若乙方超过 30 天不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收回横江市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有意向继续承租时,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按照相关流程申报处理,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送达约定
1、本合同记载的双方地址、手机号码是甲乙方接收另一方文件资料和法院诉讼文书、邮政单位快件等等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手机号码、地址有变更的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
2、任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寄送或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无论是否回复,或者拒收,也视为一方完成了送达通知义务。
十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三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三类市场装修标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村务监督委员会见证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