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2024- 1 )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产险”)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续签《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1 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 年第 2 号)等相关规定,该交易构成本公司统一交易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宜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业务发展、风险分散以及与太保产险融合发展的需要,本公司与太保产险续签《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继续开展再保险业务。在此基础上,双方将根据具体交易事项签署再保险合同(子协议)。
鉴于本公司与太保产险共同受控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方构成关联方,再保险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双方根据协议开展再保险业务,包括合约和临分等,均可在符合再保险登记系统有效相关资质的前提下参与承接。
(三)关联交易类型
该关联交易属于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经济性质或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4.法定代表人:xx
5.注册地: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6.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人民币 1994808.7650 万元。2023 年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19,470,000,000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19,948,087,650 元。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太保产险共同受控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要内容
2023 年 12 月 29 日,太保产险与本公司续签协议,协议经
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双方同意在每年分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额度内开展再保险交易,并根据协议有效期内签署的再保险合同(子协议)
约定的再保条件进行账务结算等事宜。各再保险子协议均应符合本统一交易协议的原则和规范要求,约定的分保条件应合理、公允,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
(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偏离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确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遵循合规、诚信和公允交易原则,不优于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条件,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合规、公允和必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一)交易金额
协议期内每年分保费交易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相应比例
本次交易属于保险业务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不适用比例要求。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3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风险管理
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审
查后,2023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太保产险签署再保险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太保产险签署统一交易协议。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公司根据原中国保监会批复,豁免设立独立董事,故本公告未包含独立董事的有关意见。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