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1.8G设备框架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编号:采购2020017
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1.8G设备框架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我司决定于近期对1.8G设备框架供应商采购项目邀请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进行比选。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1.1资质要求
1.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经营范围含:销售通信设备或网络产品或电子产品等;
1.1.3 网上税务局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打印后盖鲜章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盖鲜章;
1.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1.1.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1.1.6 投标人公司管理规范,服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本条要求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建设要求及报价要求
供应商需供应符合我方要求的采购项目,各项功能均需满足我司相关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供应商提供的无线终端设备正式启用后,供应商需协助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本项目的报价应包括:1.8G设备购置、调试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它费用,本项目的报价为包干价,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注: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所列出的单项控制价)(详见附件1)
在修正范围内的以下情形不作为比选响应文件作废的依据:
(1)比选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二、合格报价供应商:
具有与本比选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供应能力、安装能力、维修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商。比选响应单位必须具备:
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2网上税务局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打印后盖鲜章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盖鲜章;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2.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2.5投标人公司管理规范,服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本条要求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2.6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三、成交标准:
根据附件1《1.8G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的参数,本次比选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采用经评审满足条件最低总价成交;
具体比选成交标准如下:
3.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应停止比选活动,将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退还比选响应人,并重新组织比选。重新比选仍然不足3个单位的,比选项目将可以继续进行比选。
3.2如有项目因专业性及特殊性,导致有效比选响应人不足3个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比选响应人。但是有效比选响应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3.3项目重新比选时,经评审有有效比选人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四、比选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7月6日由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采购小组在官网上发布。
五、支付方式:
甲方下订单后,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可以正常使用,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下5%质保金。
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甲方支付不含税合同金额和税额的总金额;若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甲方仅支付不含税合同金额。
六、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可以正常使用:30个日历天。
七、质保期:
质保期 1 年,从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可以正常使用之日算起。
八、服务期限:
本框架采购项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九、比选有效期:
90天(自比选响应人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注:比选响应有效期作投标有效期理解。
十、报价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10.1比选响应方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上述比选文件内容,如资质要求、质保期等都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0.2比选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0.2.1封面。
10.2.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及声明。
10.2.3经济部分。比选响应方应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求报出拟提供货物的品牌、规格、单价等详细内容,各项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的运输、相关税金和服务等全部费用,单项报价为不含税报价,增值税税率单列。
10.2.4商务部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价备查),网上税务局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打印后盖鲜章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无不良记录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等。
10.2.5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材料的工艺和详细说明等。如果提供的材料和服务与比选采购文件要求有偏差,必须详细说明。须经比选小组评定和采购人许可,才能作为供应商实质性响应。
无线电发射设备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设备厂商的授权文件(原件)及设备参数文件。
10.2.6比选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比选响应文件(盖章后的扫描件)1份(U盘形式)。
十一、比选响应文件作废条款
11.1比选响应人的报价超过比选最高限价的。
11.2比选响应文件未装袋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袋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1.3比选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不符:
11.3.1散装或者活页装订的;
11.3.2比选响应文件份数不足或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比选文件的;
11.3.3比选响应文件封面未标注正副本(密封袋封面无需标注正副本)。
11.4比选响应文件中报价函部分、授权部分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有效授权书的。
11.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6评审委员会审查发现比选响应文件未能对比选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11.7有串通比选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十二、异议
12.1 比选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建设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等规定的,应当在建设结果公示期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人提出异议(以建设人收到书面异议之日为准)。
12.2 异议提出人向建设人提起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异议提出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提出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异议函有关材料是外文,异议提出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12.3 异议提出人对异议事项提出的请求和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只有自己xx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对其请求和主张不予支持。
12.4 异议提出人不得虚假异议、恶意异议,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建设活动的正常进行。若出现该情况,视为无效异议,不再受理。
12.5 异议提出人不得捏造事实,不得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起异议。异议提出人提供证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或者不能合理说明来源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一)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招标投标保密信息。
(二)应当保密的建设响应文件(但建设人提起异议时,建设响应文件不作为非法证据)。
(三)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密的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
1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一)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难以查证。
(二)未署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
(三)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未经主要负责人或异议提出人本人签字。
(四)不在结果公示期内的。
(五)已对异议事项做出答复的。
注:对比选文件内容的异议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提出;对比选唱价环节的异议应在比选唱价环节提出。
12.7 异议处理决定做出前,异议提出人要求撤回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撤回异议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准予撤回,异议处理过程终止。异议提出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提出异议,若再次提出则不再受理。
十三、监督部门
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监督小组
地址:xxxxxxxxxxx00x信息楼
电话:000-00000000
十四、比选时间、地点及结果通知:
14.1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2020年7月13日14:00至15:00时前送到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ITC大楼217室),过期不予受理。
14.2 2020年7月13日15:20时在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比选,各比选响应方须参加。注:比选开始前,各比选响应人须在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办公楼217室等候通知具体比选地点。
参加比选唱价会议的比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其合法身份。
比选响应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唱价会议,视为该比选响应人默认比选唱价结果。
14.3比选结果通知:待结果确定后会及时通知,xx上只通知被选中的比选响应人,对未被选中的比选响应人不通知、不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业主: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人:x先生 马女士
电话:(023)00000000
邮编:401120
1.8G设备框架供应商采购项目合同范本
买方名称: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地 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
邮 编:401120
联 系 人:xx
电 话:023-67151212
传 真:023-67828888
卖方名称: (以下称乙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合同标的
2.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购买1.8G设备。
2.2本合同为采购框架合同,甲方按照合同2.3条款中的标的向乙方发出相应数量的采购订单,乙方应按照框架合同规定向甲方发货及提供服务。
2.3框架合同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价:
3.合同价款
3.1本合同为设备单价。
3.2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运输费。
4.支付方式
4.1货物通过甲方验收且收到乙方出具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总额的95%。
4.2余款(订单总额的5 %)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4.3发票: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向甲方开具下述第( )种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甲方的开票信息为:
单位名称: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001127093887860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机场内
账号:5000108380005020062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北机场支行
联系电话:(023)00000000
(2)普通发票。购货单位名称以本合同甲方全称为准。
4.3无论何时,乙方出具的发票均不得视为甲方已经付款的凭证。
5.包装及运输
5.1乙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产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5.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产品若无需安装调试的,双方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需进行安装调试的,待安装调试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5.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6.1交货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指定地点
6.2交货时间:订单签订后30个日历天。
7.检验
7.1货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需对所供商品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除应进行到货初验外,还应对安装调试完成后的状况进行成果验收。
8.质量保证
8.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若是进口产品需提供报关单、海关检验证明等资料。如果产品质量不能达到约定标准,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将有缺陷设备更换为合格设备,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延长质保期。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和赔偿。
8.2设备质保期为一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者运行不正常时,乙方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解决所有质量及运行问题,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如需返修,乙方将提供备机给甲方使用。
8.3质保期内如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等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及时解决更换为合格产品,质保期自该问题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
9.售后及其他服务
9.1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乙方需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并对甲方人员提供培训;
9.2乙方应做好定期客户回访工作,及时发现并回复客户提出的问题;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关的购买数据。
10. 环保、安全及合法性要求
10.1 乙方承诺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不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乙方所提供产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0.3乙方所提供之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甲方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不会对第三人的任何权利权益造成任何损害。
11. 货物瑕疵
11.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11.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所更换之货物必须为全新的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更换之货物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2.违约责任
12.1合同生效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12.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1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13.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须赔偿违约方由此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13.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由此所造成的相关损失概由该方承担。
13.5 除非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否则在合同存续的情况下,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4.不可抗力
14.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72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十个工作日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14.3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导致本合同继续执行,将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14.4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按照14.1之约定及时通知另一方,加重或扩大了另一方损失的除外。
15.通知
15.1本合同中任何通知须为传真、电话、信函、邮件等
1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6.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2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6.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17.其他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7.2本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期内甲方如有需求,乙方应保证按采购清单所列价格向甲方供货。本合同有效期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商讨,如在履行合约中各方均无重大过失,则双方都拥有续签本合同的权利
17.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7.5本合同生效日以甲方签字盖章日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附件1:1.8G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项控制价(不含税) |
1 |
车载智能终端 |
华为 |
EV751 |
20400 |
2 |
手持智能终端 |
华为 |
EP821 |
10500 |
3 |
手持智能终端 |
xx |
EP720 |
8600 |
4 |
手持智能终端 |
华为 |
EP681 |
9300 |
5 |
手持智能终端 |
华为 |
EP631S |
4800 |
6 |
数据接入设备 |
华为 |
EG860 CPE |
5800 |
7 |
调度终端软件 |
华为 |
eDC功能软件 |
14600 |
8 |
集群功能软件 |
华为 |
宽带集群用户接入软件 (每100用户) |
11600 |
9 |
核心网软件 |
华为 |
eCNS嵌入式用户接入软件(每100用户) |
9200 |
10 |
PCIe模块 |
华为 |
em100 |
2600 |
11 |
PCIe模块 |
华为 |
em350 |
4300 |
12 |
智能终端电源 |
华为 |
适配EV751 |
2000 |
13 |
智能终端电池 |
华为 |
适配 EP681/EP EP720/EP820/EP821 |
430 |
14 |
智能终端充电器 |
华为 |
适配 EP681/ EP720/EP820/EP821 |
530 |
15 |
智能终端耳机 |
华为 |
适配 EP681/ EP720/EP820/EP821 |
290 |
16 |
智能终端背夹 |
华为 |
适配 EP681/ EP720/EP820/EP821 |
100 |
备注:符合原厂家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重庆机场1.8G无线通信系统使用要求。 |
附件2:
报价函
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不含增值税发票的总报价,增值税率 %,到货时间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响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和成果。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除非达到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比选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比选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x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职务)________(法人代表)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职务)_____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项目的比选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比选响应文件,与业主协商、签定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
比选响应单位: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人:____________(签章)
被授权人代理人: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 2020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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