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CS-CG-GK-2021063
项目编号:XCS-CG-GK-2021063
宣城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高清升级改造项目
(综合评分法)
采 购 人: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人须知
四、采购需求五、评标办法六、采购合同
七、投标文件格式八、质疑函范本
一、宣城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高清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宣城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高清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宣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1 月 5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本项目实
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S-CG-GK-2021063
2、项目名称:宣城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高清升级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672.00 万元;
4、最高限价:672.00 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每天上午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签到的,将无法参加后续开标活动,并视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4、投标人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投标人操作手册》;
5、投标人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 43 号邮箱: 00000000@xx.xxx
联系方式:13856314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11 栋 5 楼邮箱:000000000@xx.xxx
联系方式:0563-3013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汤工
电 话:13856314036、0563-3013002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详见“招标公告” |
2 |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3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4 | 包段划分: | 详见“招标公告”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 90 天 |
6 | 投标保证金: | 无 |
7 | 履约保证金: |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 见采购需求。 |
8 | 项目预算: | 详见“招标公告”(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标;如项目 无最高限价,则超出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标) |
9 | 联合体投标: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12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考察方式: | 自行考察 |
14 | 质疑、答疑、澄清 | 1、投标人质疑均应按照《xxxxxxxxxxxx 00 x—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2、接受质疑的方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同时发送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质疑电子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见招标公告);为保证质疑的及时处理,请质疑人在发出质疑后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提出质疑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3、在线质疑回复: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质疑人进行质疑回复,请质疑人及时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4、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24 日 17 时前; 5、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 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栏目查询是否有更正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更正公告视同通知了所有投标人,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电 话、通讯地址及邮箱详见公告。 |
15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
16 | 投标文件解密 | 投标人须携最终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投 标人解密环节进行投标人解密。正常情形下,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如遇意外情形, |
按《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项目操作规程(试行)》中第三章“意外情形”中规定处理。 | ||
17 | 视为逾期送达情形 | 1、投标人未按规定上传加密投标文件的; 2、上传了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 (投标人逾期送达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其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
18 | 对中小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 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
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 ||
19 | 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的相关附件 | 1.项目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主要标的信息》;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如有); 4.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有); 5.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中标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具体数量的证明(如有)。 |
20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 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 1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 (xxx.xxxxxxxxxxx.xxx.xx) (2) 企 业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 (xxx.xxxxxxxxxxx.xxx.xx)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
(xxx.xxxxxxxxxxx.xxx.xx)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xxx.xxxx.xxx.xx) 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查询,符合要求的按投标文件中格式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21 | 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 □集中采购项目:无 ☑分散采购项目: 中标人参照 “发改 办价格 [2003]857 号 、发改价格 [2011]534 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文件规定 标准的 80%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 5000 元,按 5000 元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分别前向代理机构缴纳。账号: 名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状元路支行账 号:34050175860800000600 |
22 | 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需求 |
23 | 其他 | 投标人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规定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 定(试行)》 |
24 | 备注 |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 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
三、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项目。 2、定义
2.1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本招标文件所采购的货物、产品、配件等全部标的,均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原装正品。无论招标文件是否列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产品、配件均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检疫检验、生产经营许可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投标时已具备,否则投标无效。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2.2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 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3”中规定。
2.4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资格要求。
3.2 符合本采购项目(或包)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各项规定。 4、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5、现场考察
5.1 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对供货和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现场的对象是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考察现场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无另行规定,其现场考察方式为自行考察。考察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要求进行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应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到供货和服务现场实地考察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有特殊要求,不再单独提供供货和服务现场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联合体投标
7.1除采购公告中明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情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可以
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7.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4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获取招标文件。
7.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8、纪律与保密
8.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出现以下情形,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禁止情形: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禁止情形:a.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b.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c.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d.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e.提供假冒伪劣产品;f.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8.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a.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b.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c.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e.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f.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g.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报告本级监督管理部门: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4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公章)。在有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0、合同标的转包与分包
10.1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包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向他人违法分包。
10.2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采购人允许分包,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
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3 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构成
11.1 招标文件包括: a.招标公告
b.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c.投标人须知
d.采购需求 e.评审细则 f.采购合同
g.投标文件格式 h.质疑函格式
1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更正
12.1 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12.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询问或质疑)或建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前按规定的方式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修改的问题,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中指定的网址公告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该更正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登陆采购公告中指定网址查询该项目的更正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2.4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是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通知将发布在指定的网址上,不再另行通知。
12.5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
容为准。
1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但无需要做出修改的问题,只对问题来源进行回复,不再在指定网址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3.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构成
14.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4.2 除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或格式自理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和顺序进行编制,如有需要,可以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4 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除投标人前附表须知中有另外规定,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投标,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14.5 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5、签章要求
15.1 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可采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签字后扫描上传。
15.2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应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
16、投标报价
16.1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6.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
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6.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6.4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16.5 除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17、投标货币
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8、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8.1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商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其中关于技术、商务、服务部分的响应,要注明详细的响应内容并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仅填写“响应”“满足”而无详细的响应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18.2 招标文件中如出现产品参考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参考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投标人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18.3 如果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技术参数属于某一产品的专有参数,投标人可以不受其限制,但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表述清楚,且其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应相当于或高于规定的要求。
18.4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附上有关证书。
18.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公章)。
18.6 如果投标书中附有外文资料,投标人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翻译成中
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
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9.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9.3 投标人可以在采购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撤回
20、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使用经交易系统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 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CA)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认证并加密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后的投标文件可以重新提交。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可视情况参加开标活动。
23.2 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开标会议上将当众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3.3 投标人应携最终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时
间以系统时间为准)、地点参加开标,完成签到和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进行投标人解密。
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在线签到,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签到的,将无法参加后续开标活动,并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4 开标会结束后,参与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完成签到的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接到项目负责人通知需要询标的,须联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其身份证明文件在 20 分钟之内参与询标。投标人未按规定参与询标的,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23.5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该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4、评标
24.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24.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a.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b.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c.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d.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e.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a.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 采购方式变更
25.1 原则上当项目二次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若采购人提出申请,经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可现场以批准的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采购。
25.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
a.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b.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条件的情况。
25.3 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采购人以《现场转谈判邀请函》方式函告投标现场各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谈判。放弃谈判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方式应当有且只有两家投标供应商参加。
25.4 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条款等原则上均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变。
25.5 谈判时,若投标供应商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审查符合谈判要求的有效投标供应商少于两家的,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25.6 已经唱标而转谈判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未唱标转谈判的,谈判时不公开投标供应商各轮报价。
25.7 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供应商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5.8 谈判时,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附:
现场转谈判邀请函格式
(项目名称)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经采购单位申请,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已经现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采购。谈判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条款、评审指标等要求均按原招标文件规定不变。
投标供应商如同意继续参加本次采购的,请按下述格式填写投标供应商全称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以声明对上述内容清楚了解且无任何异议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全称 | 是否同意 |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人签字 | 备注 |
1 | ||||
2 |
26、废标情形及投标无效情形
26.1 本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将以终止公告的方式在“指定网站”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6.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a.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b.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c.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二次采购
27.1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
27.2 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投标人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投标人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投标文件。
27.3 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
(六)授予合同
28、确定中标人及合同的签订与争议处理
28.1a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28.2b 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侯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8.2 采购人将在指定网址发布中标公告。
28.3 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
28.4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8.5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8.6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
结果的,合格投标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招标。
28.7 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29、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人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规定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29.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30、中标通知书的领取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指定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同时通过“宣城市公共 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打印。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除法律约定情形外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31.1 集中采购项目:无;
31.2 分散采购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七)质疑与投诉
32、质疑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2.2 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3 质疑材料的接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疑材料格式详见第九章《质疑函范本》。
32.4 质疑实行实名制,依照《质疑函范本》编制,须内容要素齐全;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2.5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
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2.7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2.8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2.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a.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b.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c.质疑材料不完整或有误的;
d.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e.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f.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2.10 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1 质疑供应商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供应商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32.12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2.13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a.捏造事实;
b.提供虚假材料;
c.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八) 未尽事宜
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及评审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教育体育局提供并负责解释)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
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满足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且此调整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3、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若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产品;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如涉及进口产品则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设备,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6 、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准采购进口产品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7、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8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别下投标的,以一家投标人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标注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别投标的,以一家投标人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
9、★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非★条款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10、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相关政策要求。
(一)项目介绍:
为满足我市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考点考场网巡质量,有效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 年版],对我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进行高清化升级改造。
(二)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 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规范和标准:
16、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17、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 版)(编号:JY/T-KS-JS-2017-1)
18、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南》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15 号)要求;
19、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视频会议系统技术暂行规范》;
20、符合《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加快我省标准化考点高清升级,推进五大系统综合应用的通知》要求。
(5)符合《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标准化考点高清升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并遵循以下国家标准:
(6)《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8898-2011
(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18
(9)《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10)《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16
(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5114-2017
(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国家标准,但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其它相关国标及部标,相关规定等。
2、建设内容及需求:
建设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 版)》的高清网上巡查系统,同时能够与校级原有标清巡查系统(文鼎中学、奋飞中学两考点)、宣城所辖各县市及省级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巡查系统互联互通,形成与教育部统一标准的国家教育考试高清网上巡查系统。此建设时,还需要考虑分步实施的情况,对原有模拟平台兼容,以及各县新老平台的兼容性。
本期主要建设内容是:
(1)市级指挥中心及五个高、中考考点,由原来的模拟标清系统升级改造为高清网上巡查系统(包含综合布线及弱电桥架)。
(2)补充购置电波钟、无线信号屏蔽器、金属探测仪等作弊防控设备;建设市级视频会议系统;市考务指挥中心改造建设。
具体需求见下表:
设备名称 | 指挥中心 | 宣城中学 | 宣城二中 | 宣城三中 | 宣城六中 | 宣城十二中 |
高清摄像机(考场) | 76 | 64 | 44 | 46 | 60 | |
高清摄像机(考务分发室) | 3 | 4 | 2 | 2 | 2 | 2 |
高清摄像机(试卷通道) | 11 | 42 | 39 | 21 | 38 | 40 |
高清摄像机(球机) | 1 | 1 | 1 | 2 | 2 | 3 |
小计 | 15 | 123 | 106 | 69 | 88 | 105 |
无线信号屏蔽仪 (共 320 个) | 30 | 76 | 64 | 44 | 46 | 60 |
电波钟总数 | 300 | |||||
金属探测仪总数 | 300 | |||||
摄像机合计总数 | 506 | |||||
指挥中心改造建设 | 15 万元 | |||||
视频会议系统 | 支持 15 方高清多画面视频会议系统,五个考点配置终端设备。 |
注:1、考务分发室即为市考务室和校分发室,皆采用半球摄像机;考场采用半球摄像机;试卷通道分为楼梯、楼道试卷通道,楼梯一般采用半球摄像机,楼道试卷通道采用
枪式摄像机;外围试卷通道、市考试院及校大门口采用球式摄像机。半球摄像机和枪式摄像机总数量恒定,两种设备的具体数量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以进行调换,以使我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达最优配置为标准。指挥中心改造建设费用 15 万元含在总预算中。
3、采购标的实施地点及考场分布情况:
市级指挥中心建设在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区 5 所承担高、中考任务的标准化考点其基本情况如下:
宣城中学:四幢教学楼均各设 19 个考场,共 76 个考场。试卷分发室 2 个,
宣城二中:两幢教学楼共 64 个考场。教学楼 A 四层共 24 个考场,试卷分发室 1个。教学楼 B 五层共 40 个考场。
宣城三中:高中教学楼五层共 44 个考场。一层 8 个考场,二、三层各 10 个,四层
9 个,五层 7 个。试卷分发室 1 个。
宣城六中:两幢教学楼共 46 个考场。教学楼 A 共四层,一层 4 个考场,其余三层各 5 个。教学楼 B 共五层,第一至三层各 5 个,四、五层各 6 个。试卷分发室 1 个。
宣城十二中:一幢教学楼共五层 60 个考场。每层 12 个考场。试卷分发室 1 个。
市级指挥平台的摄像机到交换机以网线连接,汇聚到主控室交换机,并对市级指挥平台整个网络进行千兆的升级。各考点考场及通道等摄像机到交换机以网线连接,交换机到控制中心以光纤连接。
4、系统逻辑结构图
注:文鼎学校、奋飞中学仍保留模拟标清设备,拟为第二批高清升级考点。
⮚ 各考点巡查系统逻辑结构图
⮚ 市考试院巡查系统逻辑结构图
1. 采购清单(注:规格和数量最终以参数响应表为准)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网关、中心二合一服务器 | 6 | 台 | |||
2 | 转发服务器 | 6 | 台 | |||
3 | 18 路电视墙服务器 | 1 | 台 | |||
4 | 6 路电视墙服务器 | 5 | 台 | |||
5 | 电视墙管理主机 | 6 | 台 | |||
6 | 55 寸超窄边液晶拼接单元 (屏缝 3.5mm) | 30 | 台 | |||
55 寸超窄边液晶拼接单元 (屏缝 1.8mm) | 15 | 台 | ||||
7 | 配套拼接安装机柜 | 7 | 套 | |||
8 | LED 条屏 | 1 | 套 | |||
9 | 管理电脑 | 7 | 台 | |||
10 | 管理平台 | 6 | 套 | |||
11 | 集中存储服务器 | 18 | 台 | 每台存储含 16块 6T 硬盘 | ||
12 | 考务分发室摄像机 | 15 | 套 | |||
13 | 考场摄像机 | 290 | 套 | |||
14 | 试卷通道摄像机 | 191 | 套 | |||
15 | 室外球机 | 10 | 套 | |||
16 | 拾音器 | 305 | 个 | |||
17 | 视频会议MCU | 1 | 套 | |||
18 | 视频会议终端 | 5 | 套 | |||
19 | 音频处理器 | 1 | 台 | |||
20 | 一拖四无线话筒 | 1 | 套 | |||
21 | 电源时序器 | 1 | 台 | |||
22 | 功放 | 2 | 台 | |||
23 | 音箱 | 4 | 只 | |||
24 | 硬件防火墙 | 6 | 台 | |||
25 | 24 口千兆核心交换机 | 6 | 台 | |||
26 | 24 口千兆交换机 | 33 | 台 | |||
27 | 光模块 | 33 | 对 | |||
28 | 服务器机柜 | 6 | 台 | |||
29 | 操作台 | 6 | 台 | |||
30 | 无线信号屏蔽器 | 320 | 台 | |||
31 | 电波钟 | 300 | 台 | |||
32 | 手持金属探测仪 | 300 | 台 |
33 | 辅材耗材:电源线、音频线、六类网线 | 6 | 批 | |||
34 | 配套服务 | 6 | 套 | |||
35 | 指挥中心改造建设 |
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
3、供应商声明函;(按规定格式)
4、其他材料(按要求提供)。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 90%,工程审计结束后依据审计结果付实际价款的5%,质保一年后付3%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完余款(无息)。
2.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2.2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货到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运输、安装、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七)商检、计量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八)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十)验收:
1.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货物在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涉及进口的部件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操作使用说明书、质保书、保修证明、维护手册及技术性指导资料以及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制造、销售报价货物(包括主要部件和材料)所必备的各种证书 (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等文件汇集成册交付招标人和应由中标人提供的必要文件。
3.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使用单位的技术要求提供相应的软硬件产品。由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部件间的连线和插接件均应视为设备内部器件,包含在相应的设备之中。
4.所有货物安装时若需使用特殊的接头、插座、线缆、线槽、电管、线卡、桥架、线盒、软管、特殊安装工具等备件由中标人提供,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5.对货物进行全面的验收,对验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整改,最终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最终验收证明。
6.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招标人今后能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
7.中标人所投网关、中心二合一服务器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 版)》同时兼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
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GB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并在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确认,否则不予验收通过。
8.中标人所投集中存储服务器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 版)》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28181-2016)标准,并在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确认,
否则不予验收通过。
9.中标人所投考场摄像机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
(2017 版)》标准,并在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确认,否则不予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要求:
特别说明:投标报价需包含设备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等交钥匙工程的完整报价。
1、以上各品目提供的参考厂家及设备型号供投标人参考,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优于上述要求,不受此限制;
2、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只要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认为认可并充分了解了项目需求,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得以意思误解、情况不了解等理由提出任何异议。
3、投标人所投高清摄像机(考场)、高清摄像机(考务分发室)、高清摄像机(试卷通道)、高清摄像机(校大门口)须为同一品牌。
投标人所投网关、中心二合一服务器、集中存储服务器、电视墙服务器、转发服务器必须是同一品牌,并且能够在安徽省内实现国家、省、市、县、校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五级互联互通,同时与我市原有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无缝对接。
4、投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次投标的本次投标的网关、中心二合
一服务器、转发服务器、考场摄像机与宣城市教育考试院现有网上巡查系统平台进行联调测试,并须确保顺利通过测试。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5、安装调试
x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必须包含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及施工所需线材、辅材、配件、运输、安装、调试、穿墙打洞、埋管走线、原有器材的拆除、清洁整理、新旧器件运送指定场地、施工场地的归整和现场修复、各方协调对接、利用旧品等的全部
费用;以实现全套采购的设备均可顺利投入使用并达到功能要求为验收的基本条件,如果乙方认为存在不可预见费用则必须在报价时包含在总价内,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6、施工要求
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原有墙体、地面、顶面的破坏,施工完毕修复原有设施,恢复墙体、地面、顶面原貌。布线原则上电源、网线分开,按横平竖直原则套管布线。特殊情
况(如需要走明线的)需征求采购方同意,套管后方可施工布线。 7、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需在中标后、签署合同前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随机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原厂产品保修单等,计量器具需要 CMC检定证书。根据用户要求免费提供并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软件必须提供安装
介质(含密钥、加密狗等安装必须介质,如果有)和书面授权。 8、培训
1.现场培训:中标人在设备到货之后,在安装过程中进行现场讲解、操作、演示以及免费培训,让招标人的操作人员了解设备的操作方式、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以及注意事项。
2.集中培训:原厂技术专家讲解与演示。培训期间原厂需提供设备进行演示以及操作。该培训为免费原厂商培训,所需培训师资、食宿费、资料费、场地等费用均列入投标总价。
9、保修
中标人提供五年免费维护保修和技术保障服务,服务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中标人需提供全年 7×24 小时的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考前联调和考试期间,
中标人需安排 2 名以上技术人员在宣城市考试院负责网上巡查系统的联调和技术保障。
每年高考、中考中标人需提前 20 天安排 2 人以上技术人员参加考前联调工作直至考试
结束。其他考试需提前 7 天安排 1 人以上技术人员参加考前联调工作直至考试结束。考
试期间 2 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问题;非以上时间,下一个工作日内响应并解决问题。设备不能及时修理的情况下,应提供备品备件临时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若设备需要返厂维修,维修时间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设备在 20 个工作日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应予以免费更换。
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承诺:我单位xxxx,所供货物与采购人
现有网上巡查系统可无缝对接,能够完成与省及所辖县市考试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
如无法满足上述承诺,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备注: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提供不全,投标无效)
十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制造行业。
五、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1、为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标办法;
2、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
3、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评标活动依法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5、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6、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由采购人依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以及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根据项目特点和评标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评审程序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律要求的,即评标活动正式开始。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a.招标的目的;b. 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c.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d.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采购人代表应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4、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综合比较与评价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3、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委对该投标人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列顺序第一的作为本项目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须向采购单位推荐不超过3家中标候选人,并接受采购单位授权确定本项目中标人。
5、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宣城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高清升级改造项目资格审查表 | ||||
投标人: | ||||
审查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 通过 | 格式或提交 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 签章 | |
2 | 投标人声明函 | 按照规定格式 | ||
其他 | ||||
审查意见: | ||||
签字: 评审时间: |
五、评审细则 1、资格审查表
备注:审查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审查指标,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资格审查表上。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否则投标无效。
2、符合性审查表
宣城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高清升级改造项目符合性审查表 | ||||
投标人: | ||||
审查指标 | ||||
序 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 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 料要求 |
1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2 | 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按规定格式提 供法定代表人 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扫 描件 | |
3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标书规范性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 ||
5 | 标书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交货期响应、售后服务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等 | ||
6 | 技术参数及其他实质性响应情况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必备参数和实质性要求 |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 中用带 “★”或“必须”的商 务和技术要求。 | |
7 | 投标报价 | 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控制价 | 超过本项目控 制价为无效标 | |
8 | 其他 | 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 | ||
审查意见: | ||||
评标委员会签字: 评审时间: |
宣城市政府采购-货物类-综合评分法-2021 版
备注:1、审查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审查指标,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符合性审查表上。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否则投标无效。
2、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文件规定格式制作。
3、详细评价表
评分项目 | 分项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投标报价 (30 分) | 报价( 30分) |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计算价格得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优惠,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 6%价格扣除。 |
技 术 部 分 (40 分) | 技术参数 (30 分) | 1、采购需求中标注 的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或缺项、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2、采购需求中未标注 的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或缺项、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总体实施方 案 (3分) |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总体规划、安装调试计划、实施人员组织、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团队、服务内容、服务计划、系统安装配合、培训方案以及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上述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3 分; (2)上述内容科学合理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2 分; (3)上述内容科学合理性一般,内容有待完善,可操作性有待提高的得 1 分; (4)上述内容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3 分) | 有详尽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和实施过程的技术支持保障措施,且措施合理、可行、先进: 承诺项目负责人驻扎项目现场,质量保证措施(需列详细措施)合理、完整得 3 分;上述措施较合理、内容较完整得 2 分;上述措施有 待完善的得 1 分;上述措施差或不承诺项目负责人驻扎现场或未提供的 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4 分) | 1、售后服务方案:满足本项目质保期要求(五年),提供针对性的、完整的现场服务及支持方案;对故障响应、应急保障及技术力量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内容和保修期内的 7*24 小时的售后服务承诺;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12 小时以内解决问题,软件免费升级,无节假日限制。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完备性、及时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上述方案内容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及时性强的得 4 分; (2)上述方案内容较完善,针对性、及时性较强的得 3 分; (3)上述内容有待完善,针对性、及时性有待提高的得 1 分; (4)上述内容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30 分) | 所投产品质量及品牌 实 力 (15 分) | (1)所投核心产品需提供互联互通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能反馈用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使用该设备能够实现校、县、市、省、教育部国家考试中心 5 级平台互联互通。 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2)所投核心产品厂家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认定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得 4 分(三级得 2 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得 4 分; 满分 8 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3)为保证教育系统信息安全性,大屏产品厂家需具备信息安全漏 洞支撑能力,提供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登记证书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得 3 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
投标人 业 绩 ( 8分) |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成功实 施过高、中考标准化考场案例: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8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验收报告,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7 分) | 1、投标人获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 2分。 2、投标人获安防工程资质一级证书的,得 1 分。 3、投标人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 2 分。 4、投标人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5、投标人具有xx技术企业证书得 1 分。 |
注: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文件规定格式制作。
六 、采购合同(采购人提供)
注:1: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采购人可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2021〕349号)文件,约定预付款。
七、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书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包号):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项 目 名 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第 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 |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
备注 |
投标人公章:
备注:
2、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 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库申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号:
备注:允许非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的,代理机构在编制文件时自行将“法定代表人”表述调整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原产地 及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其 他 费 用 | ||||||||
„ | ||||||||
„ | ||||||||
„ | ||||||||
合计 |
投标人公章:
备注:
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等导致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
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主要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 ,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五)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我公司同意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
2 、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如有服务内容,在备注中填写),将按约定随中标公告一并公告。
3 、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投标人准确填写。
投标人公章: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 ||||
序号 | 品名 | 招标文件要求的技 术规格及配置 | 投标人承诺产品的品牌、 型号及技术规格及配置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 | ||||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承诺 | 不允许负偏 离 |
1 | 供货及安装期 限 | |||
2 | 付款 | |||
3 | 履约保证金 | |||
4 | 投标有效期 | |||
5 | 免费质保期 | |||
6 | 相关服务 | |||
„„ | ||||
第三部分:货物说明一览表(如有 ) | ||||
所供产品的详细性能说明: |
投标人公章:
备注:
1、投标人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品牌、型号、主要参数、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可以对招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更优的技术方案,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的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商务部分响应不允许负偏离;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相关技术和服务方案。
(七)产品质量承诺函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及材质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投标人公章:
备注:备品备件系指免费质保期满后一定期限的易损件、耗材等。
(九)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
备注:
1、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需求、评标办法;
2、请投标人自行将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资料按采购需求和评标办法的评审顺序依次制作,并制作目录、标明页码。
3、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索引目录格式:
序号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对应指标 | xx、说明、方案及 证明资料名称 | 对应本章节页码范围 (注:不在本章节体现的证明资料,须注明其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所在章节位置,例如资格审查指标中“投标人声明函”,投标人应注明详见投标文件第十五章-投标人声明函,无需在本 章节中重复提供) |
一 | 资格审查指标 | ||
1 | |||
2 | |||
„„ | |||
二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
1 | |||
2 | |||
„„ | |||
三 | 详审指标 | ||
1 | |||
2 | |||
„„ |
(十)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投
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开标、评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十一)联合体协议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A 公司)与 (B 公司)就本项目的投标有关事
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A 公司)牵头, (B 公司)参加,组成联合体共
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A 公司)为本次投标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
加投标。主体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 则主体方负责 等工作; 参加方负责
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参加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六、主体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 (签章) 参加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三)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四)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可附产品技术彩页)
(十五)投标人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xxxx:
1、我公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已按照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进行了查询,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非中小企业产品投标,不需此件)(如有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如有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八、质疑函范本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
x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