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 2021 年 3 月末的总资产为 7,446.01 亿元,净资产为 1,353.18 亿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81.83%(总负债/总资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2.86 亿元(2018-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 2021 年 3 月末的总资产为 7,446.01 亿元,净资产为 1,353.18 亿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81.83%(总负债/总资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2.86 亿元(2018-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相关规定。
三、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注册,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因此,投资者应知悉所面临的潜在流动性风险,即投资者可能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即使投资者以某一价格出售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投资者也可能无法获得与发达二级市场上类似投资产品相当的收益。
四、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 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 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 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xx)及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六、无担保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19.91 亿元、204.40 亿元、260.63 亿元和 28.56 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引起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98.44 亿元、-98.86 亿元、-
205.07 亿元和 11.77 亿元,波动程度较大。证券市场走势和公司的经营方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八、公司金融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截至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资产中金融投资合计分别为3,390.53亿元 和3,252.9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30%和43.69%,包括交易性金融资 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持有的金融投资资产的 投资规模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影响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发行人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61.08 亿元、
248.63 亿元、314.45 亿元和 87.88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51.61 亿元、90.57 亿元、
108.70 亿元和 33.62 亿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滑,主要为投资收益下降所致。2019 年度,随着证券市场景气程度转好,公司的手续费佣金收入和投资收益增长,营业收入增长 54.35%。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6.47%,主要是投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所致。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发行人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并确认的收益,该类金融资产受证券市场走势的影响较大,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波动的风险。
十、市场波动引起的经营风险
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景气程度高度相关,而证券市场行情受宏观经济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汇率、利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者心理、其它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我国虽然证券市场景气度较高,但宏观经济尚未出现明显复苏,若宏观经济持续弱势,证券市场波动的风险将加大。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由于市场因素变化导致公司日常经营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市场交易量、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佣金率、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等因素的变动对公司盈利状况的影响;二是由于市场价格如股价、利率、汇率等变化导致公司资产、自营头寸或资产管理产品、组合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投资相关业务中,证券市场的行情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政策风险
和所有的市场主体一样,公司的经营活动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我国颁布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对证券业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公司在经营中如违反前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
国家对证券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业的特许经营、佣金管理和税收管理等政策将可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证券业特许经营政策的调整将遵循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风险监控的原则,逐步降低对证券业的保护程度,并着力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以促进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因此,这些政策的变化不仅会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情,而且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竞争方式,将对本公司各项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十二、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目录
四、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18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07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资金违规占用以及发行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110
十二、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110
第六节 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13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113
二、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4
三、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化 127
四、会计估计变更 134
五、发行人财务数据分析 134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6
七、发行人最近一年末有息债务分析 156
八、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57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58
十、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162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170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170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70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70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71
五、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71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176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76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适用性 176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76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186
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署 186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186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9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234
一、备查文件内容 234
二、查询时间及地址 234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华泰证券、公司、本 公司、发行人、本集团 | 指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 明外,均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
母公司 | 指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级 |
本次债券 | 指 | 本次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50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投资者 | 指 | 本期债券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 市场的购买人 |
专业投资者 | 指 |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条件之一的投资者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 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主承销商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簿记管理人、牵头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xxx源证 券有限公司 | 指 | 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人、xxx源 证券 | 指 | 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
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 | 指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 | 指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 变更和补充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签 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公司章程 | 指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2019年修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近三年 | 指 | 2018年、2019年、2020年度 |
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 |
工作日 | 指 |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
华泰期货 | 指 | 华泰证券控股子公司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
华泰紫金投资 | 指 | 华泰证券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华泰资管公司 | 指 | 华泰证券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华泰国际 | 指 | 华泰证券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华泰金控(香港) | 指 | 华泰国际全资子公司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华泰创新投资 | 指 | 华泰证券全资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 | 指 | 华泰证券控股子公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 司 |
南方基金 | 指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柏瑞 | 指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本募集说明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2019年修订)》《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基本情况和本期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期公司债券是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 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发行的审核及注册情况
本次债券经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条款已经发行人董事会授权人士同意,并签署了《关于确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条款的决定》。
2020年9月2日,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
(含50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2057号)。
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本期发行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八期发行,本期拟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六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华泰09,债券代码:188282;品种二债券简称:
21华泰10,债券代码:188283)。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发行规模总额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个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起息日:2021年6月21日。
利息登记日: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2022年-2024年每年的6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日为2022年-2026年每年的6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4年6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6年6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品种一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品种二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承销方式:本期债券以代销方式承销。
担保情况: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求。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公司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事宜将按照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受托管理人:xxxx证券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采用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本期债券具体发行方式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 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住所:xxxxxxxxxx000x
办公地址:xxxxxxxxxx000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5-83387784
邮政编码:210019联系人:xx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000x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401
办公地址:xxxxxxxxxx000xxxxxxxxxx0x0区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5-83387711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xxx、xxx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xxxx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000x00x
办公地址:xxxxxxxxx000x0000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33389955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人:xxx、xxx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0xxxxx0x00xx00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0xxxxx0x00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5051156
邮政编码:100004联系人:x浏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xxxx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000x00x
办公地址:xxxxxxxxx000x0000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33389955
邮政编码:200031联系人:xxx
(五)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x0xXXxx00、00、00、36、37层办公地址:xxxxxx0xxxxxx00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5-69511717
邮政编码:210005联系人:xx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xx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xx
住所:xxxxxxx0xxxxxxxxxx0x
办公地址:xxxxxxx0xxxxxxxxxx0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62881889
邮政编码:100738联系人:xx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0000xXx000xK-22办公地址:xxxxxx000xxxxx00X
联系人:xxx、xxxxx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3500872
(八)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户名: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25903648510358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5-84796518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xxx
住所:xxxxxxx000x
办公地址:xxxxxxx000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68807813
邮政编码:200120
(十)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000x
办公地址:xxxxxxxx000xxxxxxx00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三、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同意xxx源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 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除以下事项外,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一)截至2021年3月末,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99.92%的股份;
(二)截至2021年3月末,xxx源证券持有华泰证券(000000.XX、港股代码:0000.XX)的情况如下:
1、自营账户持有华泰证券A股10,598,163股;
2、管理的产品账户持有华泰证券A股152,100股,H股1,006,600股。
(三)截至2021年3月末,中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000000.XX、港股代码:0000.XX)情况如下:
1、中金自营业务账户持有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共1,090,800
股;
2、中金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持有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共5,584,600股;
3、中金资管业务管理的账户持有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共
818,475股;
4 、中金香港子公司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 持有华泰证券A 股
(000000.XX)1,929,284股,H股(0000.XX)211,400股;
5、子公司中金基金管理的账户持有:华泰证券(000000.XX)共68,700股;
6 、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的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XX)946,400股。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 与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二级市场价格变动一般与利率水平变化呈反向变动,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 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本公司目前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 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 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 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近三年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将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履行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从而导致公司资信状况恶化,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六)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同时,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不利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引起本期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或终止上市,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影响。
(七)本期债券无担保发行的风险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的形式发行,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二、 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影响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风险主要有: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政策风险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财务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发行人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公司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资产不能及时变现或变现成本过高,导致自营投资及客户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其主要体现在自营投资业务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中;二是负债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缺乏现金不能按时支付债务或正常营业支出的风险,或资产管理产品由于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应付客户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19.91 亿元、204.40 亿元、260.63 亿元和 28.56 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引起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98.44 亿元、-98.86 亿元、-
205.07 亿元和 11.77 亿元,波动程度较大。证券市场走势和公司的经营方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3、公司金融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截至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资产中金融投资合计分别为3,390.53亿元 和3,252.9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30%和43.69%,包括交易性金融资 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持有的金融投资资产的 投资规模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影响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4、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发行人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61.08 亿元、
248.63 亿元、314.45 亿元和 87.88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51.61 亿元、90.57 亿元、
108.70 亿元和 33.62 亿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滑,主要为投资收益下降所致。2019 年度,随着证券市场景气程度转好,公司的手续费佣金收入和投资收益增长,营业收入增长 54.35%。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6.47%,主要是投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所致。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发行人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并确认的收益,该类金融资产受证券市场走势的影响较大,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波动的风险。
5、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1,605.34 亿元,受限资产合计占 2020 年末净资产 121.33%,占 2020 年末总资产 22.40%,主要为发行人用于卖出回购交易的质押品(债券、股票等),数额较大的抵质押资产带来的流动性不足将给发行人的总资产造成一定的财务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波动引起的经营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因证券市场价格、利率、汇率等的变动,导致公司持有资产遭遇未预期损失的风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景气程度高度相关,而证券市场行情受宏观经济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汇率、利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者心理、其它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我国虽然证券市场景气度较高,但宏观经济尚未出现明显复苏,若宏观经济持续弱势,证券市场波动的风险将加大。公司面对的市场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由于市场因素变化导致公司日常经营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市场交易量、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佣金率、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等因素的变动对公司盈利状况的影响;二是由于市场价格如股价、利率、汇率等变化导致公司资产、自营头寸或资产管理产品、组合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投资相关业务中,证券市场的行情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信息,截至 2020 年末,共有各类证券公司会员 139家。我国证券行业目前正处于新一轮行业结构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阶段。尽管如此,目前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各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竞争手段、技术水平等方面仍未拉开明显的差距,公司在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
此外,随着中国国内金融服务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外资券商对中国证券市场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其所从事的业务范围也会逐渐扩大;而在公司治理结构、资产质量、资本金与盈利能力,以及金融创新能力等方面,中资券商与外资券商尚存在一定差距。加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向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领域,如证券承销、资产管理等进行渗透,与证券公司形成了激烈竞争,未来,若分业经营的限制逐步放开,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参与国内证券市场的竞争,公司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
3、业务和产品创新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持续处于探索、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已陆续开展了互联网金融、主经纪商、新三板全业务链服务、柜台业务、私募基金综合托管等创新业务,但受到证券市场成熟度、监管政策环境、证券公司经营和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的限制,我国证券公司金融创新尚处于尝试性探索过程中。在持续的探索、发展和创新过程中,证券公司面临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快速复制推广、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由于创新业务具有前瞻性和不确定性,受公司技术水平、部门协作以及管理能力的影响,可能出现相关制度、监管政策未及时完善而引发的经营风险。若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创新业务发展受阻,或者金融创新产品推出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证券公司的操作风险既可能发生在前台业务部门,也可能发生在中后台支持部门。尽管公司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但任何控制制度均有其固有限制,可能因公司规模的扩大、新业务新产品的推出、更加复杂的业务流程、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
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不严格执行现有制度、从业人员操作不当、从业人员主观故意、突发事件等,使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受到限制甚至失去效用,产生财务上与声誉上的损失,从而造成操作风险。
2、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证券公司或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 准则而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 风险。证券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行业自律组织的严格监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 的成熟,证券公司除传统业务外,不断开展新型业务,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开展 新型业务也逐步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监管手段也日渐完善。2017 年 6 月,中 国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对《证券公 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做出修订,并于 2017 年 10 月 1 日实施。上述法规对证券 公司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在经营中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可 能受到刑事处罚、来自证监会及工商、税务等其他行政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及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若本公司被监管部门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可能 对公司分类评级产生影响。若分类评级被下调,将提高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 例和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同时也可能影响公司创新业务资格的核准。
(四)政策风险
和所有的市场主体一样,发行人的经营活动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我国颁布了《证券法(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对证券业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公司在经营中如违反前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
国家对证券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业的特许经营、佣金管理和税收管理等政策将可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证券业特许经营政策的调整将遵循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风险监控的原则,逐步降低对证券业的保护程度,并着力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以促进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因此,这些政策的变化不仅会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情,而且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竞争方式,将对本公司各项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五)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公司的义务或承诺,而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从现有的业务情况看,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在债券交易业务中,发债企业违约或交易对手违约造成的风险;二是在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等信用业务中,客户违约致使借出资券及息费遭受损失的风险;三是在信用类创新业务中,融资方违约导致自有资金或客户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四是除债券投资外的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的违约风险,即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导致资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信息技术风险
证券公司依靠采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xx技术,大大提升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在发行、交易、清算、信息披露、技术监控、信息咨询与服务等方面,信息技术应用的深度和广度都得到了极大的扩展,计算机与网络通信技术已成为支撑各项证券业务运转的关键设施。公司的各项业务以及中后台管理均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的支持,信息系统已成为支撑公司各项业务运转的关键设施。信息技术风险主要指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发生各类技术故障或数据泄漏,导致信息系统在业务实现、响应速度、处理能力、数据加密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与业务管理稳定、高效、安全地进行,从而给证券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1)010814),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海新世纪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债券的偿付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主要优势
(1)领先的市场地位。华泰证券特许经营资质较为齐全,主要业务市场份额居行业前列,业务综合竞争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业务结构均衡。华泰证券各项业务发展逐步趋于均衡,业务结构有所优化。
(3)股东支持。华泰证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能够得到地方政府在政策与资源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2、主要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结构调整和增速换挡的阶段,证券业运营风险较高。
(2)市场竞争风险。国内证券公司同质化竞争较严重,其他金融机构也在部分业务领域对证券公司构成竞争,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对证券公司业务构成冲击,华泰证券将持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
(3)杠杆经营持续考验风险管理能力。华泰证券资本中介业务的波动将持续挑战公司外部融资能力和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本期债券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本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 2 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本评级机构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本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本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本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本评级机构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截至 2020 年底,公司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总额度超过
人民币 4,800 亿元,较 2019 年度继续提升,有效满足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信誉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未发生贷款展期、减免情形。截至 2019 年末,本公司(母公司)已获得同业拆借业务拆出、拆入额度上
限为 418.90 亿元,尚未使用的同业拆借额度总额为 365.4 亿元人民币;根据银发
【2017】302 号文(《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证券公司的债券正回购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20%,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可用交易额度 1,323.07 亿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债券正回购
余额为 494.65 亿元。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的存续期内的各类债券及其他债务
融资工具如下:
单位:亿元、%、年/天
证券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期 | 期限 | 规模 | 余额 | 主体评级 | 利率 | 发行方式 |
21 华泰 G7 | 2021/6/15 | 2024/6/15 | 3.00 | 20.00 | 20.00 | AAA | 3.40 | 公募 |
21 华泰 G6 | 2021/5/24 | 2026/5/24 | 5.00 | 20.00 | 20.00 | AAA | 3.63 | 公募 |
21 华泰 G5 | 2021/5/24 | 2024/5/24 | 3.00 | 40.00 | 40.00 | AAA | 3.28 | 公募 |
21 华泰 G4 | 2021/05/17 | 2026/05/17 | 5.00 | 60.00 | 60.00 | AAA | 3.71 | 公募 |
21 华泰 G3 | 2021/04/26 | 2024/04/26 | 3.00 | 50.00 | 50.00 | AAA | 3.42 | 公募 |
21 华泰 C1 | 2021/01/29 | 2026/01/29 | 5.00 | 90.00 | 90.00 | AAA | 4.50 | 公募 |
21 华泰 G1 | 2021/01/20 | 2024/01/20 | 3.00 | 40.00 | 40.00 | AAA | 3.58 | 公募 |
20 华泰 G9 | 2020/12/09 | 2023/12/09 | 3.00 | 40.00 | 40.00 | AAA | 3.79 | 公募 |
20 华泰 G8 | 2020/12/09 | 2022/12/09 | 2.00 | 40.00 | 40.00 | AAA | 3.67 | 公募 |
20 华泰 G7 | 2020/11/24 | 2023/11/24 | 3.00 | 35.00 | 35.00 | AAA | 3.90 | 公募 |
20 华泰 C1 | 2020/11/13 | 2025/11/13 | 5.00 | 50.00 | 50.00 | AAA | 4.48 | 公募 |
20 华泰 S3 | 2020/09/11 | 2021/08/11 | 11 个月 | 50.00 | 50.00 | AAA | 3.20 | 公募 |
20 华泰 S1 | 2020/08/31 | 2021/08/31 | 1.00 | 55.00 | 55.00 | AAA | 3.10 | 公募 |
20 华泰 02 | 2020/07/24 | 2022/07/24 | 2(1+1) | 100.00 | 100.00 | AAA | 3.20 | 私募 |
20 华泰 G5 | 2020/06/18 | 2021/06/18 | 1.00 | 23.00 | 23.00 | AAA | 2.58 | 公募 |
20 华泰 G6 | 2020/06/18 | 2023/06/18 | 3.00 | 32.00 | 32.00 | AAA | 3.10 | 公募 |
20 华泰 G4 | 2020/05/21 | 2025/05/21 | 5.00 | 30.00 | 30.00 | AAA | 3.20 | 公募 |
20 华泰 G3 | 2020/04/29 | 2025/04/29 | 5.00 | 35.00 | 35.00 | AAA | 2.90 | 公募 |
20 华泰 G1 | 2020/03/26 | 2023/03/26 | 3.00 | 80.00 | 80.00 | AAA | 2.99 | 公募 |
19 华泰 03 | 2019/10/24 | 2022/10/24 | 3.00 | 40.00 | 40.00 | AAA | 3.68 | 私募 |
19 华泰证券金融 债 01 | 2019/08/21 | 2022/08/21 | 3.00 | 60.00 | 60.00 | AAA | 3.40 | 公募 |
19 华泰 02 | 2019/05/27 | 2022/05/27 | 3.00 | 50.00 | 50.00 | AAA | 3.94 | 私募 |
19 华泰 G3 | 2019/04/22 | 2022/04/22 | 3.00 | 50.00 | 50.00 | AAA | 3.80 | 公募 |
19 华泰 G1 | 2019/03/19 | 2022/03/19 | 3.00 | 70.00 | 70.00 | AAA | 3.68 | 公募 |
18 华泰 G2 | 2018/11/26 | 2023/11/26 | 5.00 | 10.00 | 10.00 | AAA | 4.17 | 公募 |
18 华泰 G1 | 2018/11/26 | 2021/11/26 | 3.00 | 30.00 | 30.00 | AAA | 3.88 | 公募 |
16 华泰 G4 | 2016/12/14 | 2021/12/14 | 5.00 | 30.00 | 30.00 | AAA | 3.97 | 公募 |
证券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期 | 期限 | 规模 | 余额 | 主体评级 | 利率 | 发行方式 |
21 华泰 G7 | 2021/6/15 | 2024/6/15 | 3.00 | 20.00 | 20.00 | AAA | 3.40 | 公募 |
16 华泰 G2 | 2016/12/06 | 2021/12/06 | 5.00 | 25.00 | 25.00 | AAA | 3.78 | 公募 |
13 华泰 02 | 2013/06/05 | 2023/06/05 | 10.00 | 60.00 | 60.00 | AAA | 5.10 | 公募 |
境外债券:2019 年 5 月 23 日,华泰集团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附属公司 Pioneer Reward Limited 在香港发行了金额 5 亿美元、期限 3 年、票面利率为 3.375%的美元债券,未到期。2019 年 5 月 30 日,华泰集团境外子公司 Pioneer Reward Limited 在香港发行了金额 1,475.7 万美元、期限 369天、票面利率为 4.00%的美元债券,已到期。2020 年 2 月 5 日,华泰集团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附属公司 Pioneer Reward Limited 在香港发行了金额 4 亿美元、期限 3 年的浮动利率美元债券,未到期。2020 年 11 月 27 日,华泰国际旗下附属公司 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 完成了 0.5 亿美元、期限 1 年、票面利率为 0.5%的美元中票计划的发行,未到期。2021 年 3
月 31 日,华泰证券成功发行 12 亿美元双期限境外债券,包括 3 年期 7 亿美元及
5 年期 5 亿美元,未到期。2021 年 4 月 9 日,华泰集团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附属公司Pioneer Reward Limited 在香港发行了金额 13 亿美元的固定利率美元债券,其中三年期品种 8 亿美元,五年期品种 5 亿美元,
2021 年 4 月 20 日,Pioneer Reward Limited 在上述三年期品种的基础上完成 1 亿美元的固定利率美元债券增发,除发行金额外,该次债券的其余条款不变,未到期。
(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1 年 3 月 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净资本(亿元)(母公司口径) | - | 679.10 | 645.81 | 595.60 |
流动比率(合并报表口径) | - | 1.38 | 1.40 | 1.57 |
速动比率(合并报表口径) | - | 1.38 | 1.40 | 1.57 |
资产负债率(%)(1) | 81.83 | 81.54 | 77.65 | 71.59 |
资产负债率(%)(2) | 77.66 | 77.20 | 73.40 | 66.12 |
项目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合并报表 口径) | - | 2.90 | 3.05 | 2.14 |
贷款偿还率(%)(合并报表口径)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合并报表口径)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上述财务指标基于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2、速动比率=流动比率
3、资产负债率(1)=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资产负债率(2)=(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100%;
5、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 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的方式发行。
二、 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品种一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品种二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2-2024 年每年的 6 月 21 日;本期债券品种
二的付息日为 2022-2026 年每年的 6 月 2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
期为 2026 年 6 月 2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利息支付和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 具体偿债安排
(一)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及现金流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较为充裕。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61.08 亿元、248.63 亿元、314.45 亿元和 87.88 亿元;实现净利润 51.61 亿元、90.57 亿元、108.70 亿元和 33.62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入额分别为 802.57 亿元、1,852.27 亿元、1,409.08 亿元和 364.90 亿元。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积累,较大程度上保证了公司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此外,公司经营稳健,信用记录良好,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外部融资渠道通畅。截至 2020 年底,公司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总额度超过人民
币 4,800 亿元,较 2019 年度继续提升,有效满足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需求。
公司信誉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未发生贷款展期、减免情形。截至 2019 年末,本公司(母公司)已获得同业拆借业务拆出、拆入额度上限为
418.90 亿元,尚未使用的同业拆借额度总额为 365.4 亿元人民币;根据银发【2017】 302 号文(《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证券公司的债券正回购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20%,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可用交易额度 1,323.07 亿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债券正回购余额为 494.65 亿元。
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公司偿债应急保障的主要方案为流动资产变现。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结构相对合理,资产流动性较高,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高流动性资产合计 4,944.15 亿元。若出现公司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拥有的变现能力较强的高流动性资产可迅速变现,为本期债券本息及时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
四、 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为本期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每年的资金安排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资金运营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
1、公司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将按《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发行人在发行阶段或存续期内进行信息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渠道的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在境内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当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专项偿债账户
公司设立了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账户,公司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 2 个工作日将当年度应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偿债账户,保证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
(六)其他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 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次债券的应付本金或利息(含回售款、分期偿还款、赎回款、提前偿还款等,如有);
2、发行人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改变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3、发行人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义务或者募集说明书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约定的义务(上述本条第(一)、(二)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并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 30 个自然日仍未得到完全纠正;
4、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撤销、关闭、停业、清算、破产、重整、被法定有权机关决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或者已经开始与上述情形相关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程序;
5、在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发行人能否按期足额偿还本次债券本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对本次债券的按期足额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的,则只要本次债券中任何一期债券出现上列任何一项情形,即构成本次债券的所有各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二)加速清偿及措施
1、加速清偿的宣布。如果以上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通过,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次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措施。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之一,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①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②所有迟付的利息;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利息;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3、其他救济方式。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本次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 HUATAI SECURITIES CO.,LTD |
境内股票简称: | 华泰证券 |
境内股票代码: | 601688 |
境内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 |
境外股票简称: | HTSC |
境外股票代码: | 6886 |
境外股票上市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 |
GDR简称: | 华泰证券(GDR) |
GDR代码: | HTSC |
GDR上市交易所: | 伦敦证券交易所(GDR)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 |
成立时间: | 1991年4月9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907,665万元 |
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
邮政编码: | 210019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张辉 |
联系电话: | 025-83389157 |
传真: | 025-83387784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 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000704041011J |
互联网网址: |
二、 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1990 年 1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1990]497 号文批准设立并领取银金管字 08-0371 号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1
年 4 月 9 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3475424-6,注册资本为 1,000 万
元。1991 年 5 月 26 日,江苏省证券公司正式开业。
1990 年 10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投入到“江苏省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各股东均以现金出资。
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江苏省人民银行 | 600 | 60 |
2 | 江苏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 | 100 | 10 |
3 | 江苏省农行信托投资公司 | 100 | 10 |
4 | 江苏省建行信托投资公司 | 100 | 10 |
5 | 江苏省中行信托投资公司 | 100 | 10 |
合 计 | 1,000 | 100 |
(二)历次股权变更
1、1993 年至 1997 年股权变更
1993 年 3 月 30 日,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苏体改生[1993]74 号《” 关
于同意江苏省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发行人为股份制试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更名为江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在原股东增资的基础上,向社会法人增募股份 24,950 万元,发行人股本总
额 30,000 万元。1994 年 6 月 13 日,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苏体改生
[1994]364 号”《关于同意调整江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并变更公司名
称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根据实际资金到位情况,股本总额由原批准的 30,000 万
元调整为 20,2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计 20,200 万股;同意变更发行人名称为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4 年 6 月 16 日,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此增资、改制事宜出具了“苏会股字[1994]4072 号”《关于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的验证报告书》。1994年 6 月 18 日,省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改制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997 年规范、增资、更名
根据 1995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要求,原有限公司股东江苏省人民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也进行了多次股权转让。1997 年 6 月,原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1996 年度股
东大会,决定增资至 40,400 万元,同时,发行人决定名称变更为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对之前发生的相关股权转让予以确认。
1997 年 12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7]501 号”文《关于江苏省
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1998 年 1 月 5 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苏银复(1998)14 号”文《关于江苏省证券公司增资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增资行为,核准了股东资格和出资额,同意发行人名称变更为“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997 年至 1999 年股权变更
(1)增资情况
1998 年 4 月 29 日,经原有限公司 1997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实施增资方案,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82,800 万元,由原股东按 1:1 的比例优先认缴,新增出资的认缴价格为每股 1 元。原有股东放弃认缴的部分由其他股东(含新股东)认缴。
(2)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9 年 3 月,鉴于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4 号”文的规定,证券经营机构的增资扩股必须报证监会审批,并且新增股本的 5%必须由公司公积金转增。原有限公司根据文件要求,于 1999 年 9 月 23 日再次召开股东会调整了增资方案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52 号”文批准,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85,032 万元,同时发行人更名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1999 年 12 月
21 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99 年 9 月 21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
(99)39 号”《验资报告》,截至 1999 年 9 月 16 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实收资
本 85,032 万元人民币已到位。
4、2001 年增资
2001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 2000 年度股东会决议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人民
币 220,000 万元,其中,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6,748.4 万元,其余部分由现有股东
按认购份额以 1.5:1 出资认缴。
2002 年 4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96 号”批准发行人增资
至 220,000 万元,并核准了发行人股东的新增出资额。
2002 年4 月30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2002)
20 号”《验资报告》,注册资金足额到位。2002 年 5 月 24 日,此次增资经江苏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换发了注册号为 320000110036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7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7 年,经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 2007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311 号”文批准,发行人整体变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6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
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出具了“天衡验字(2007)11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实收资本金额为人民币 450,000 万元。2007 年 12 月 7 日,
发行人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000000000192 的营业执照。
6、2009 年 7 月增资扩股
为解决发行人与控股子公司联合证券、信泰证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发行人于 2009 年通过向联合证券和信泰证券的其他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以上两家公司的股权。
2009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9)715 号”《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吸收合并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对本次增资扩股进行了核准。
2009 年 7 月 31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扩股情况出
具了“天衡验字(2009)4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实
收资本金额为人民币 4,815,438,725 元。2009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办理了工商登
记变更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000000000192 号的营业执照。
2009 年 8 月 28 日,江苏省国资委以“苏国资复[2009]65 号”《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发行人本次增资扩股后的国有股权管理的方案及各国有股东持股情况及持股比例。依据该批复,截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 4,815,438,725 股,其中国有股 4,210,438,234 股,社会
法人股 605,000,491 股。
7、2010 年 2 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上交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38 号)批准,发行人于 2010 年 2 月 9 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456.1275 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5,691,225,5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3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561,225,5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2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衡验字(2010)009 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0,000 万元。
2010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8、2015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并在港交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685 号)核准,发行人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完成了 140,000 万股 H 股在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事宜,6 月 1 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 140,000 万股H 股以及发行人相关国有股东因国有股减持而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并转换为 H 股的 14,000 万股 H 股,共计 154,000 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开始交易。2015 年 6 月 19 日部分联席全球协调人
(代表国际承销商)行使了 H 股招股说明书所述的超额配售权,要求发行人额外发行 16,276.88 万股 H 股股份(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其后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了超额配售股份及社保基金会于转换完成后将持有的 H 股(以下简称“转换 H 股”)上市及买卖。该等超额配售股份及转换 H 股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发行人本次 H 股 IPO 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501031 号验资报告。发行人总股本由 560,000
万股变动为 716,276.88 万股。2015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9、2018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
2018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5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88,731,200 股新股。2018 年 8 月 2 日,各发行对象认购的 1,088,731,200 股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已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800286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10、2019 年 6 月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93 号)核准,经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批准公司发行 GDR 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 已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伦敦时间)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根据国际市场发行情况并通过簿记建档,最终确定本次发行 GDR 的价格为每份 GDR20.50 美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8 亿美元(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稳定价格操作人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伦敦时间)全部行使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约定的超额配售权,按每份 GDR 20.50 美元的价格要求公司额外发行 7,501,364 份 GDR,约占初始发售规模 75,013,636 份的 10%,稳定价格期于同日结束。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权行使后,公司发行 GDR 总计募集资金 16.916 亿美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7,665.00 万元,发行人
已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完成此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数超过 50%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将发行人的股权进行质押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三、 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完成 A 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488,000.00 | 0.50 |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 -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5,488,000.00 | 0.5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031,162,000.00 | 99.50 |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 7,312,116,320.00 | 80.56 |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1,719,045,680.00 | 18.94 |
三、股份总数 | 9,076,650,000.00 | 100.00 |
(二)发行人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如下: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325,629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公司 | 1,566,688,127 | 17.26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 1,349,233,436 | 14.86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484,065,418 | 5.33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6,233,206 | 3.92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 | 268,199,233 | 2.95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1,430,052 | 2.88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4,505,454 | 1.70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52,906,738 | 1.68 | - | 无 | - | 未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3,437,961 | 1.47 | - | 无 | - | 未知 |
安信证券-招商银行-安信证券定增宝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 126,711,791 | 1.40 | - | 未知 | -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数量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1,566,688,127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566,688,127 |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 1,349,233,4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1,072,836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78,160,600 |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484,065,418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065,418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37,000,000 | ||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6,233,206 | 人民币普通股 | 342,028,006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4,205,200 | ||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68,199,233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199,23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1,430,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261,430,052 |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4,505,4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027,054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9,478,40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52,906,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906,73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3,437,96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437,961 |
安信证券-招商银行-安信证券定增 宝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6,711,7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711,791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江苏省国资委所属独资企业。此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 公司无优先股股东 |
注:
1、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2、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截至 2021 年 3 月末,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港股通分别购入了本公司 H 股股份 78,160,600 股、37,000,000 股、 14,205,200 股和 19,478,400 股,此部分股份亦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时,特将此部分股份单独列出,若将此部分股份包含在内,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实际代为持有股份为 1,715,532,3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0%。
3、截至 2021 年 3 月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5,000,000 股 A 股股票因参与转融通业务仍出借在外,若全部归还,则实际持有公司 452,065,418 股 A 股股份及 37,000,000 股 H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39%。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5、根据公司 GDR 存托人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统计,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 GDR 存续数量为
1,033,185 份,占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的 1.14%。
6、截至 2021 年 3 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 股股东 318,004 户,H 股登记股东 7,625 户。
四、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2019 年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
注:发行人的投行业务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集团的构成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投资银行 | 99.92 | - | 购买 |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期货经纪 | 60 | - | 购买 |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 | 南京 | 股权投资 | 100 | - | 设立 |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 | 南京 | 股权交易服 务 | 52 | - | 设立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创新投资 | 100 | - | 设立 |
华泰证券 (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资产管理 | 100 | - | 设立 |
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控股投资 | 100 | - | 设立 |
华泰金融控股 (香港) 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证券经纪 | - | 100 | 设立 |
南京华泰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投资管理 | - | 54 | 设立 |
华泰金控投资咨询(深圳) 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管理咨询 | - | 100 | 设立 |
深圳市华泰君信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投资管理 | - | 51 | 设立 |
北京华泰同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 | 51 | 设立 |
华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深圳 | 基差及仓单 交易 | - | 100 | 设立 |
华泰长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风险管理 | - | 100 | 设立 |
深圳市华泰瑞麟基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深圳 | 深圳 | 投资管理 | - | 52 | 设立 |
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注 1) | 深圳 | 深圳 | 股权投资 | - | 31 | 设立 |
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 1) | 北京 | 北京 | 股权投资 | - | 45 | 设立 |
深圳市华泰瑞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注 1) | 深圳 | 深圳 | 股权投资 | - | 25 | 设立 |
北京华泰瑞合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 | 52 | 设立 |
盛道 (南京)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投资管理 | - | 51 | 设立 |
南京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南京 | 南京 | 投资管理 | - | 52 | 设立 |
HTSC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不活动 | - | 100 | 设立 |
Huatai HK SPC | 开 曼 群 岛 | 开曼群岛 | 基金管理 | - | 100 | 设立 |
Huatai HK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 | 开 曼 群 岛 | 开曼群岛 | 投资管理 | - | 100 | 设立 |
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 (华泰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 英 属 维 尔 京群岛 | 控股投资 | - | 100 | 设立 |
Huatai Value Investment Partners Limited(注 2) |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 英 属 维 尔 京群岛 | 融资业务 | - | 1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Huatai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 mited(华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3) | 香港 | 香港 | 财务业务 | - | 100 | 设立 |
Huatai Capital Investment Limited (华泰资本 投资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自营投资 | - | 100 | 设立 |
Huatai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Finance Limited (华泰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注 4) | 香港 | 香港 | 融资业务 | - | 100 | 设立 |
Principal Solution Group Limited | 香港 | 英 属 维 尔 京群岛 | 控股投资 | - | 100 | 设立 |
Pioneer Reward Limited | 香港 | 英 属 维 尔 京群岛 | 控股投资 | - | 100 | 设立 |
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 | 香港 | 英 属 维 尔 京群岛 | 控股投资 | - | 100 | 设立 |
Huatai Capital Investment Partners Limited(注 5) | 香港 | 英 属 维 尔 京群岛 | 控股投资 | - | 100 | 设立 |
Huatai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注 6) | 香港 | 英 属 维 尔 京群岛 | 控股投资 | - | 100 | 设立 |
Huatai Value Management Li mited(注 7) | 香港 | 英 属 维 尔 京群岛 | 控股投资 | - | 100 | 设立 |
Huatai Principal Investment I Limited | 香港 | 英 属 维 尔 京群岛 | 控股投资 | - | 100 | 设立 |
Huatai Principal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 香港 | 英 属 维 尔 京群岛 | 控股投资 | - | 100 | 设立 |
华泰资本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期货经纪管 理 | - | 100 | 设立 |
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伊宁 | 伊宁 | 投资管理 | - | 51 | 设立 |
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 合伙) | 伊宁 | 伊宁 | 股权投资 | - | 52 | 设立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 1) | 伊宁 | 伊宁 | 股权投资 | - | 24.73 | 设立 |
南京华泰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投资管理 | - | 51 | 设立 |
南京华泰瑞兴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南京 | 南京 | 股权投资 | - | 52 | 设立 |
Huatai Financial USA Inc. | 美国 | 美国 | 期货经纪 | - | 100 | 设立 |
华泰 (香港) 期货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期货经纪 | - | 100 | 设立 |
华泰长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投资管理 | - | 100 | 设立 |
Huatai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 香港 | 开曼群岛 | 股权投资 | - | 100 | 设立 |
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 Inc. | 美国 | 美国 | 资产管理 | - | 70.27 | 购买 |
AssetMark Financial, Inc. | 美国 | 美国 | 投资管理 | - | 70.27 | 购买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AssetMark Trust Company | 美国 | 美国 | 资产托管 | - | 70.27 | 购买 |
AssetMark Retirement Services, Inc. | 美国 | 美国 | 投资咨询 | - | 70.27 | 购买 |
AssetMark, Inc. | 美国 | 美国 | 投资咨询 | - | 70.27 | 购买 |
AssetMark Brokerage, LLC | 美国 | 美国 | 基金经纪 | - | 70.27 | 购买 |
Huatai Securities USA Holding, Inc. | 美国 | 美国 | 投资管理 | - | 100 | 设立 |
Huatai Securities (USA), Inc | 美国 | 美国 | 投资银行 | - | 100 | 设立 |
Global Financial Private Capital, Inc. | 美国 | 美国 | 投资咨询 | - | 70.27 | 购买 |
Global Financial Advisory, LLC | 美国 | 美国 | 保险中介服 务 | - | 70.27 | 购买 |
WBI OBS Financial, LLC | 美国 | 美国 | 投资咨询 | - | 70.27 | 购买 |
OBS Holdings, Inc. | 美国 | 美国 | 投资咨询 | - | 70.27 | 购买 |
OBS Financial Services, Inc. | 美国 | 美国 | 投资咨询 | - | 70.27 | 购买 |
注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泰瑞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比例均小于 50%。根据上述有限合伙基金的合伙协议,本公司拥有控制这些基金的权力,并且有能力运用该权力影响本公司的可变回报金额。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对这些基金具有实际控制,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 2: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I Limited 更名为 Huatai Value Investment Partners Limited。
注 3: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Huatai Capital Finance Limited ( 华泰资本财务有限公司) 更名为 Huatai Capit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华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 4: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本集团通过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 Huatai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Finance Limi ted( 华泰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 30,000,000.00 元。
注 5: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Pioneer Return Limited 更名为 Huatai Capital Investment Partners Limited。 注 6: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Pioneer Return Holdings Limited 更名为 Huatai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注 7: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Pioneer Festive Limited 更名为 Huatai Value Management Limited。
注 8:于 2020 年 2 月,本集团通过 AssetMark 完成了对WBI OBS Financial, LLC 及其子公司 OBS Holdings,
Inc.,OBS Financial Services, Inc. 的收购。自购买日起,本集团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的重要合营或联营企业详情如下: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 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 1) | 南京 | 南京 | 商业银行 | 5.63% | - | 权益法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 2) | 深圳 | 深圳 | 基金管理 | 41.16% | - | 权益法 |
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 (有限合伙) (注 3) | 南京 | 南京 | 股权投资 | - | 48.27% | 权益法 |
华泰招商(江苏) 资本市场投 资母基金(有限合伙) (注 4) | 南京 | 南京 | 股权投资 | - | 10.00% | 权益法 |
注 1:于 2020 年度,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发行的苏银转债转股股数为 548,000 股,占苏银转债转股前江苏银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0.0006%。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952 号文核准,江苏银行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配售 A 股股份,实际有效认股数量为 3,225,083,672 股,其中本公司实际认购股份数量为 192,000,000 股,本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权比例由 5.54%变更为 5.63%。于 2020 年度,本公司在江苏银行董事会中派有一名董事,且本公司通过派出的董事参与江苏银行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从而继续实施对江苏银行的重大影响,因此本公司对江苏银行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注 2:于 2019 年度,本公司与南方基金增资扩股各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增加对南方基金的股权投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南方基金的股权比例由 45.00%变更为 41.1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认为对南方基金依旧具有重大影响,对其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注 3:2018 年 10 月,本集团与华泰瑞联签订重组协议,不再持有华泰瑞联的股权,而直接持有华泰瑞联所管理的 12 家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权益,并从并购一号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变更为共同管理人,对并购一
号基金具有重大影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认为对并购一号基金依旧具有重大影响,对其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注 4:2018 年 4 月,本集团成为华泰招商(江苏)资本市场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的合营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华泰招商(江苏)资本市场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10.00%的股权。根据该有限合伙基金
的合伙协议,本集团与第三方约定分享该基金的控制权,并有权拥有该基金的净资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与第三方共同对该基金具有实际控制,故将其作为本集团的合营企业核算,对其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
(三)主要控股参股公司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公司持 股比例 | 地址 | 设立时 间 | 负责 人 | 联系 电话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深圳市前 | |||||||||||
海深港合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9.92% | 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 1997/9 /5 | 江禹 | 010- 56839 300 | 99,748.00 | 763,190.56 | 408,533.18 | 308,090.03 | 83,138.48 | 62,224.09 |
主营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券承销业务除外);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中国证 | |||||||||||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
华泰 | 中国(上 | ||||||||||
证券 (上海) | 100% | 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 2014/1 0/16 | 崔春 | 021- 28972 188 | 260,000.00 | 990,242.47 | 826,568.56 | 246,805.94 | 162,378.94 | 122,612.49 |
资产 | 号 1222 室 | ||||||||||
管理 | |||||||||||
有限 | 主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公司 | |||||||||||
华泰紫金 投资 | 100% | 南京市汉中路 180 号 | 2008/8 /12 | 曹群 | 025- 83389 999 | 600,000.00 | 1,519,728.42 | 1,086,709.87 | 321,482.81 | 312,802.37 | 235,000.54 |
名称 | 公司持 股比例 | 地址 | 设立时 间 | 负责 人 | 联系 电话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有限 责任公司 |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华泰 | 香港皇后 | ||||||||||
国际金融 控股 | 100% | 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58 楼 | 2017/4 /5 | 王磊 | 852- 36586 000 | 8,800,000,002. 00 港元 | 9,402,172.50 | 9,402,172.50 | 393,020.19 | 28,205.80 | 21,703.92 |
有限 | 5808-12 室 | ||||||||||
公司 | 主营业务:控股公司。 | ||||||||||
北京市西 |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 楼 15 层 1501 | 2013/1 1/21 | 孙颖 | 010- 63211 166 | 350,000.00 | 266,615.60 | 220,609.13 | 56,813.40 | 46,344.97 | 35,069.30 |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销售贵金属;酒店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销售食品;健身服务;游泳池;洗衣代收;打字、复印;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 |||||||||||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 |||||||||||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 60%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61号丽丰大 厦 20 层 | 1995/7 /10 | 胡智 | 020- 83901 155 | 160,900.00 | 4,284,262.69 | 297,502.24 | 223,248.17 | 30,537.30 | 22,057.21 |
名称 | 公司持 股比例 | 地址 | 设立时 间 | 负责 人 | 联系 电话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主营业务: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江苏股权 交易 | 52% | 南京市庐山路 188 号 11 层 | 2013/7 /4 | 李筠 (注 1) | 025- 89620 288 | 20,000.00 | 46,117.69 | 35,818.20 | 10,961.84 | 6,091.28 | 4,456.82 |
中心有限责任 公司 | 主营业务: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资产和相关金融及其衍生品的批准募集挂牌、登记、托管、交易、融资、结算、过户、分红、质押等提供场 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督交易市场活动,发布市场信息,代理本交易市场内挂牌产品买卖服务,为市场参与方提供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 41.16%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 1998/3 /6 | 张海波 (注 2) | 0755- 82763 888 | 36,172.00 | 1,200,924.63 | 784,104.85 | 562,963.86 | 194,368.41 | 148,410.68 |
公司 | |||||||||||
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许可的其他业务。 | |||||||||||
华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 ||||||||||
柏瑞基金 管理 | 49% | 2004/1 1/18 | 贾波 | 021- 38601 777 | 20,000.00 | 192,946.38 | 126,032.68 | 112,383.02 | 36,447.08 | 27,151.09 | |
有限 | |||||||||||
公司 | |||||||||||
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名称 | 公司持 股比例 | 地址 | 设立时 间 | 负责 人 | 联系 电话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江苏银行 | 5.54% |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 2007/1 /22 | 夏平 | 025- 52890 919 | 1,154,445.00 | 233,789,291.40 | 17,803,773.90 | 5,202,619.50 | 1,674,800.60 | 1,506,574.50 |
股份 |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 ||||||||||
有限 | 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 | ||||||||||
公司 | 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 | ||||||||||
(注 | 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 ||||||||||
3) | 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 ||||||||||
营活动)。 |
注:
1、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孙含林先生为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该公司当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为止。
2、因南方基金董事长张海波先生病故,2021 年 2 月,南方基金董事会决定由南方基金董事、总经理杨小松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至南方基金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3、2020 年 12 月,江苏银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 A 股股东,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配售 A 股股份。同月,江苏银行发布《配股发行结果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后,江苏银行累计配股 32.25 亿股,占可配股份总数的 93.12%。根据该配股结果计算的公司持股比例为 5.63%。江苏银行本次配股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1 月在上交所上市流通。江苏银行的财务数据取自其 2020 年年度报告,净资产数据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数据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数超过 50%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国资委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等。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将发行人的股权进行质押,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二)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截至 2020 年末)
截至 2020 年末,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 27.30%,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5 名。公司董事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 性别 | 本届任期职务 | 本届任期起始日期 | 本届任期终止日期 |
张伟 | 男 | 董事长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周易 | 男 | 董事、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 主任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丁锋 | 男 | 董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陈泳冰 | 男 | 董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柯翔 | 男 | 董事 | 2021 年 2 月 8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胡晓 | 女 | 董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汪涛 | 男 | 董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朱学博 | 男 | 董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陈传明 | 男 | 独立董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李志明 | 男 | 独立董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刘艳 | 女 | 独立董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陈志斌 | 男 | 独立董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王建文 | 男 | 独立董事 | 2020 年 6 月 18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
姓名 | 性别 | 本届任期职务 | 本届任期起始日期 | 本届任期终止日期 |
翟军 | 男 | 监事会主席/职 工监事 | 2020 年 2 月 18 日/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章明 | 男 | 监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于兰英 | 女 | 监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张晓红 | 女 | 监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范春燕 | 女 | 监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顾成中 | 男 | 职工监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王莹 | 女 | 职工监事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工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 性别 | 本届任期职务 | 本届任期起始日期 | 本届任期终止日期 |
周易 | 男 | 董事、首席执行官、 执行委员会主任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韩臻聪 | 男 | 拟任执行委员会委 员、首席信息官 | -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李世谦 | 男 | 执行委员会委员 | 2020 年 3 月 10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孙含林 | 男 | 执行委员会委员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姜健 | 男 | 执行委员会委员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张辉 | 男 | 执行委员会委员、董 事会秘书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陈天翔 | 男 | 执行委员会委员 | 2020 年 2 月 18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焦晓宁 | 女 | 首席财务官 | 2020 年 3 月 5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焦凯 | 男 | 合规总监 | 2020 年 2 月 17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总法律顾问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
王翀 | 男 | 首席风险官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3、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共 10 名,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韩臻聪先生将按照规定履行任职备案手续后正式出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信息官。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张伟先生,1964 年 1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在江苏省电子工业综合研究所工作;曾任江苏省电子工业厅正科级干部、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华泰证券党委书记。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届董事会任期
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周易先生,1969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曾在江苏省邮电学校任教,曾在江苏省邮电管理局电信中心从事技术管理、江苏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从事行政管理,曾任江苏贝尔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贝尔富欣通信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总裁;2007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7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11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委员,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党委委员,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党委委员。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月。
丁锋先生,1968 年 12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90 年 8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厦门经济特区中国嵩海实业总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1992 年
12 月至 1995 年 9 月任中国北方工业厦门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1995 年 10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科长;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副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门负责人(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部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
裁;2012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18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集团金融部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起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陈泳冰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本科,经济管理专业。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处办事员、科员;2000 年 11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科员;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江
苏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04 年 3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江苏
省国资委副科级干部;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
处副主任科员;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主
任科员;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发展改革处主任科员;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发展改革处副处长;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18 年 1 月至今
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18 年 10 月起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柯翔先生,1974 年 6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96 年 8 月至 2002年 10 月历任江苏省财政厅基建投资处科员、农业处科员、副主任科员;2002 年 10 月至 2020 年 8 月历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营运安全部副部长、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发展战略与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战略研究室主任、企管法务部副部长、战略规划部部长;2020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2021 年 2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胡晓女士,1979 年 10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7 月
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会计师;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任股票研究部研究助理;2008 年7 月至2012 年7 月于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 工作,历任经理、副总裁;2012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于 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Limited 工作,历任副总裁、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阿里巴巴集团战略投资部总监;2018 年 10 月起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汪涛先生,1968 年 5 月出生,硕士,政治经济学专业。1989 年 6 月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加入招商银行总行,任总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起任总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8 年 2 月起兼任总行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主任;2019 年 7 月起负责筹建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19 年 11 月起任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19 年 12 月起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朱学博先生,1962 年 9 月出生,本科,货币银行学专业。曾在南京炮兵学院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工作。2001 年 3 月加入华泰证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裁助理等职务,2013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本公司党委
副书记。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8 年 10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陈传明先生,1957 年 9 月出生,博士,企业管理专业,教授。1978 年被教育部选送至法国上布列塔尼大学社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81 年回国后被分配至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工作,1982 年 12 月至今在南京大学任教,其间 1990 年 9 月至 1993 年 6 月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攻读经济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2016 年 3 月起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李志明先生,1953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香港政府税务局助理评税主任、评税主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科高级经理/总监、机构策划总监、财务及行政总监,201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2 月 11 日任南国国际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及管理合伙人,2020 年 2 月 11 日至今任柏宁顿资本有限公司董事
及管理合伙人。2015 年 4 月起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4 年
12 月起任中民筑友智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前名中民筑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 年 12 月起任中英剧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起兼任 Cango Inc.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刘艳女士,1973 年 1 月出生,硕士,比较法专业,具备中国律师资格和美国
律师资格(纽约州)。于 1995 年加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2002 年至今为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年 12 月起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陈志斌先生,1965 年 1 月出生,博士,企业管理专业,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 年 6 月起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王建文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民商法专业。1998 年 8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教于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2006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教于河
海大学法学院,2016 年 5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2021 年 3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2013年入选第三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目前担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兼任中共江苏省委法律专家库
成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江苏省政协法律顾问等职务。2020 年 6
月起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2、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翟军先生,1974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 年 8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江
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2002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历任信泰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09 年 7 月底被华泰证券吸收合并)南京玄武门证券营业部经理、证
券投资部副经理、经纪业务部副经理;2009 年 8 月至 2019 年 3 月历任华泰证券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副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办公室主任,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职工监事;2020 年 2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章明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1995 年 8 月至 1998 年 6
月在扬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1998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扬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2009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历任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董事会秘书;2019 年 8 月至今历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于兰英女士,1971 年 5 月出生,硕士,产业经济学专业,正高级会计师。
1993 年 8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南京润泰实业贸易公司财务部工作;1996 年 9 月
至 1999 年 4 月在南京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1999 年 5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江苏联合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9 月
在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工作;2004 年 10 月至 2008 年 5 月在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8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历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部门正职)、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8 年 3 月
至 2018 年 8 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8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张晓红女士,1967 年 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89 年 7 月至 1996 年 11
月任南京市土产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外销业务经理;1996 年 12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江苏鑫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0 年 5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江
苏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投资运营部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范春燕女士,1976 年 4 月出生,大专,财务会计专业。2002 年 2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结算中心总监助理;2004 年 2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区常务副总经理兼华南地
区总部执行总裁助理;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经营总部执行副总裁、运营总部执行副总裁;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1月任苏宁零售集团副总裁兼互联网平台公司总裁;现任苏宁零售集团副总裁兼互联网平台公司总裁,兼客服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起至 2019 年 12 月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顾成中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 年 7 月至 1998 年 5
月在南京市公安局工作;1998 年 5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华泰证券技术监督室、
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南京汉中路证券营业部工作;2005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 月历任华泰证券西安文艺北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西安区域中心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京瑞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 1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王莹女士,1979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2000 年 8 月至 2004
年 6 月在扬中市委组织部、扬中团市委工作;200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 月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先后担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群众工作处副处长、党建工作处副处长、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等职务;2016 年 1 月进入华泰证券工作,2016 年 4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党群工作部部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3、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周易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简介。
韩臻聪先生,1967 年 5 月出生,博士。曾任江苏省邮电学校学生科干事、教师、团委副书记、教务科科长兼教研室主任、副校长,江苏省电信职工培训中心副主任,江苏省电信公司企业策划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无锡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
党组书记;2012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国电信政企客户事业部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中国电信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9 年 12 月加入华泰证券,拟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信息官。
李世谦先生,1968 年 11 月出生,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干部、内审司财务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银监会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副处长、财务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处长、监察局一室审计处处长,新疆银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副主任、城市银行监管部副主任;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银保监会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副主任;
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银保监会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巡视员;2019 年 6 月
至 2019 年 12 月任银保监会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一级巡视员。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拟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2020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
员。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孙含林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人事处干部科办事员、科员、副科长;江苏省证券公司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处处长、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书记、稽查总监、党委委员、副总裁;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姜健先生,1966 年 11 月出生,硕士。曾任南京农业大学教师,江苏省证券公司人事处职员、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投资银行总部股票事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机构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07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 年 12 月至今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张辉先生,1975 年 3 月出生,博士。曾在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高级经理、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华泰证券综合
事务部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华泰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
组织部部长;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华泰证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总
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华泰证券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陈天翔先生,1979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华泰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客户服务中心网站运营经理、网络营销团队负责人、理财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华泰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
至 2017 年 6 月任华泰证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7 年 6 月至今
任华泰证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2 月拟任华泰证券执行
委员会委员;2020 年 2 月起任华泰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焦晓宁女士,1970 年 12 月出生,硕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干部,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3 年 11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副处长、制度二处调研员;2009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制度处干部、调研员、处长、正处级领导
干部;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巡视员、副主任。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拟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2020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首席财务
官。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焦凯先生,1975 年 2 月出生,博士。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经理、总监助理,交易管理部总监助理、副总监,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秘书,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党办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主任;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上
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华泰证券总法律顾问、拟任合规总监,2020 年 2 月起任华泰证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王翀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硕士。1995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中国银
行资金部/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科员;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中国银行伦
敦分行欧洲区域资金业务风险内控中台主管;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 JP
摩根证券利率衍生产品及固定收益风险团队主管;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英国)风险合规官;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情况
2015 年 7 月,在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下,为了积极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董事周易、朱学博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渠道,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购入本公司的 H 股股份。2020 年 5 月,两位董事赎回了所持有的 QDII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份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并不知悉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及第 7 及 8 分部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的规定需要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交所公告 2021-001)。 2021 年 2 月 2 日,本激励计划获江苏省国资监管机构原则同意。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详见上交所公告 2021-016)。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 2021 年 3 月 29 日为授予日(详见上交所公告 2021- 029、2021-030)。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6 日,向符合条件的
8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48.80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9.10 元/股,授予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但不包括公司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公司完成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详见上交所公告 2021-03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授予数量(万股) | 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 (%) |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周易 | 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 会主任、执行董事 | 72.00 | 1.58% | 0.008% |
李世谦 | 执行委员会委员 | 60.00 | 1.32% | 0.007% |
孙含林 | 执行委员会委员 | 60.00 | 1.32% | 0.007% |
姜健 | 执行委员会委员 | 60.00 | 1.32% | 0.007% |
张辉 | 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 会秘书 | 60.00 | 1.32% | 0.007% |
陈天翔 | 执行委员会委员 | 60.00 | 1.32% | 0.007% |
焦晓宁 | 首席财务官 | 50.00 | 1.10% | 0.006% |
焦凯 | 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 | 50.00 | 1.10% | 0.006% |
王翀 | 首席风险官 | 50.00 | 1.10% | 0.006% |
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本集团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科技驱动型证券集团,拥有高度协同的业务模式、先进的数字化平台以及广泛且紧密的客户资源。本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和国际业务。本集团搭建了客户导向的组织架构及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证券及金融服务,并致力于成为兼具本土优势和全球影响力的一流综合金融集团。
(二) 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2018-2020 年度,公司各主要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业务收入 | 占比 | 业务收入 | 占比 | 业务收入 | 占比 | |
财富管理业务 | 1,247,890.09 | 39.69 | 917,679.33 | 36.91 | 795,223.79 | 49.37 |
机构服务业务 | 758,210.84 | 24.11 | 580,309.95 | 23.34 | 121,889.76 | 7.57 |
投资管理业务 | 633,458.22 | 20.15 | 592,760.19 | 23.84 | 296,497.01 | 18.41 |
国际业务 | 393,724.94 | 12.52 | 267,264.98 | 10.75 | 203,856.73 | 12.66 |
其他 | 111,170.52 | 3.53 | 128,286.75 | 5.16 | 193,358.94 | 11.99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业务收入 | 占比 | 业务收入 | 占比 | 业务收入 | 占比 | |
合计 | 3,144,454.61 | 100.00 | 2,486,301.20 | 100.00 | 1,610,826.23 | 100.00 |
2020 年度,本集团主要业务类别收入均实现了同比增长,财富管理业务增长主要是因为全年股市交投活跃,本集团两融规模大幅增长,财富管理业务转型持续推进;机构服务业务增长主要来源于投资交易业务的良好表现以及机构客户一体化服务成效的显现;受益于私募基金投资股权的估值增值,投资管理业务收入有所提升;国际业务业绩上涨则受益于 AssetMark 平台资产规模的持续走高和华泰金控(香港)业绩的提升。
1、财富管理业务
依托移动 APP 与 PC 端专业平台、分公司与证券期货营业部、华泰国际及其下属境外子公司,以线上线下和境内境外联动模式,向各类客户提供多元化财富管理服务,包括证券期货期权经纪、金融产品销售、资本中介等业务。证券期货期权经纪业务方面,主要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及期权等,提供交易服务。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方面,主要向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销售服务和资产配置服务,相关金融产品由本集团及其他金融机构管理。资本中介业务方面,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多样化融资服务。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等。
(1)证券期货期权经纪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坚守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价值观,贯彻科技赋能理念,不断提升平台化服务水平,加强数字化运营和管理能力,积极打造多维度、智能化的潜客挖掘、获客转化及资产配置等功能,全方位构建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专业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有效助力财富管理业务体系化发展。持续打造专业化的获客型投资顾问队伍,全面提升以资产配置服务为核心的专业能力,升级迭代一站式投资顾问工作云平台,高效、精准赋能一线投资顾问,不断提升投资顾问服务效率和工作效能,推动规模化、专业化客户开发,实现客户规模和客户资产的稳步增长。
本集团持续丰富完善“涨乐财富通”各项功能和服务,从理财金融场景构建、智能工具研发、差异化行情交易科技创新等方面出发,积极建立围绕客户财富管理新趋势下的科技平台,全面提升客户服务水平。2020 年度,“涨乐财富通”下
载量 785.59 万,自上线以来累计下载量 5,806.25 万;移动终端客户开户数 322.90
万,占全部开户数的 99.72% ;94.27%的交易客户通过“涨乐财富通”进行交易。根据易观智库统计数据,2020 年度,“涨乐财富通”平均月活数为 889.66 万,截至 2020 年末月活数为 911.53 万,月活数位居证券公司类 APP 第一名,“涨乐财富通”继续发挥其作为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核心平台载体的重要作用。同时,本集团正式上线推广“涨乐全球通”,积极探索全球交易服务模式创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资产一站式投资管理服务,2020 年度“涨乐全球通”下载量 52.01
万,截至 2020 年末月活数为 8.87 万。
本集团进一步强化基于先进平台的交易服务优势。根据沪深交易所会员统计数据,本集团股票基金交易量合计人民币 34.19 万亿元,排名行业第一。截至 2020
年末,根据内部统计数据,客户账户总资产规模达人民币 4.74 万亿元。
2019-2020 年度,公司代理交易金额及市场份额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 | 2019 年 | ||
证券品种 | 代理交易金额(亿元) | 证券品种 | 代理交易金额(亿元) |
股票 | 316,393.11 | 股票 | 194,042.61 |
基金 | 25,494.38 | 基金 | 11,659.88 |
债券 | 345,299.16 | 债券 | 311,035.42 |
合计 | 687,186.65 | 合计 | 516,737.91 |
注:鉴于 Wind 资讯不再统计公布会员交易量数据,2019 年、2020 年代理交易金额数据引自沪深交易所会员统计数据,其中,基金数据不含上交所场内货币基金交易量。
2020 年度,港股通业务运行稳定,客户数量增长的同时服务不断深化,沪港
通下港股通业务开通权限客户数 5.64 万户,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开通权限客户
数 6.02 万户。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持续完善分层级的交易平台体系,积极锻造核心交易系统,着力提升服务专业客户能力,业务继续保持市场领先优势。根据上交所统计数据,本集团沪市股票期权经纪业务 2020 年成交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一。
期货经纪业务方面,华泰期货持续优化网点布局,截至 2020 年末,共有 9
家分公司、41 家期货营业部,遍及国内 4 个直辖市和 16 个省份,代理交易品种
87 个。2020 年度,华泰期货(不含结算会员)实现代理成交量 65,943.86 万手,成交金额人民币 456,623.11 亿元。期货 IB 业务平稳开展,截至 2020 年末,本集
团获准从事期货 IB 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共 224 家、期货 IB 业务总客户数 43,929
户。
(2)金融产品销售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全面推进金融产品业务发展,借助专业能力提升和数字化赋能,不断强化业务品牌价值,增强客户盈利体验,满足客户多层次的财富管理需求。积极整合内外部产品资源,落地多维度产品引入管理模式,打造多元金融产品和策略产品体系,完善优质产品供给与差异化产品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大类资产研究、资产配置与组合构建等研究服务,持续完善金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全流程管理模式,提升投资顾问客户服务能力。根据内部统计数据,金融产品保有数量(除现金管理产品“天天发”外)6,160 只,金融产品销售规模(除现金管理产品“天天发”外)人民币 7,053.31 亿元,金融产品销售业务规模增长明显。
2020 年度,本集团获得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积极推进业务开展并推出“涨乐星投”基金投顾服务品牌,促进投资顾问卖方服务向买方服务转型,切实提升客户资产配置服务能力。本集团注重加强数字化赋能,积极构建以产品集成管理运营平台、产品投研系统和智能投顾系统等为基础的产品业务数字化平台架构,推动产品评价平台化和运营服务一体化,提升业务整体效率与能力。此外,持续优化售后服务流程和内容,加强管理人优选机制,严格把控产品合规与风控管理。
(3)资本中介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全面深化全业务链合作,持续挖掘客户需求,构建矩阵式客户服务体系,通过平台建设引领数字化转型,积极创新业务运营模式,增强差异化与专业化服务能力,巩固业务竞争优势。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完善营销服务体系,落实全过程风险管控理念,提升风险管理效能,推动资本中介业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发布全市场首个开放式、线上证券借贷交易平台“融券通”,开启证券借贷行业数字化运营新模式,高效联通券源供给方和需求方,致力于为平台参与者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2020 年度,受益于 A 股市场信用交易活跃度提升,本集团资本中介业务发展态势良好,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增长明显,市场份额继续提升,融券业务快速发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结构改善,业务风险平稳可控。根据监管报表数据口径,截至 2020 年末,母公
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为人民币 1,241.23 亿元,同比增长 84.91%,市场份额达 7.67%,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 302.93%,其中,融券业务余额为人民币 254.10 亿元,同比增长 984.97%,市场份额达 18.55%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待购回余额为人民币 314.56 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 287.46%,其中,表内业务待购回余额为人民币 64.76 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 269.33%,表外业务待购回余额为人民币 249.80 亿元。
(4)财富管理业务 2021 年展望
财富管理业务肩负着大规模聚集客户资源和客户资产的重要职能,是客户价值挖掘和创造的重要基础。2021 年,本集团将继续强化数字化运营和管理,进一步完善面向客户的科技平台与面向投资顾问的一站式云平台,优化线上线下一体化业务体系;以一体化平台赋能为核心,以专业化的投资顾问队伍和有竞争力的金融产品体系为两翼,实施开发新客户与盘活存量客户并举,全力提升归集客户资产和变现客户价值的专业能力。
财富管理业务将不断适应市场发展变化,依托市场领先的客户规模和完备的全业务链条,坚守合规底线,以智能化、数字化、精准化和专业化的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强化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战略定位,持续围绕客户利益,升级业务流程、优化投资组合策略、加强服务感知,积极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基于客户需求和资产配置策略的联动,打造多元化金融产品和策略产品体系,健全差异化服务模式,通过体系化运营、过程化管理、精品化输出提升产品销售能力;打造智能开放的一站式投资顾问工作云平台,不断完善一体化运营的投资顾问服务体系,强化投资顾问队伍科技赋能,持续沉淀优秀投资顾问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投资顾问服务效能;继续贯彻科技赋能、平台驱动的理念,推进全产品、全流程、全客群的智能交互数字化平台体系建设,围绕客户资产配置生命周期,集中平台专业化资源和数字化能力,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和标杆式服务体验,有效助力财富管理业务体系化发展。
金融产品销售业务将不断提升资产研究、组合配置与产品评价等专业能力,积极引入外部优质产品,探索新产品模式,构建多层次的产品供给矩阵体系,完善营销支持与存续服务内容,加强客户需求响应和资源整合能力,持续扩大业务
规模和客户覆盖率。加强数字化赋能,打造集资产研究、策略研发、产品评价、组合生产为一体的金融产品核心平台,为金融产品业务的开拓提供有效支撑。
资本中介业务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全面强化风险管控能力,不断丰富客户服务维度,创新产品设计与运营模式,不断开拓信用业务客群,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优势。积极整合多方面资源,持续推进“融券通”平台体系建设,加大客户策略研究力度,提升专业投资者服务能力,打造境内外、场内外一体化券池,持续扩大融通品牌影响力,构筑股票质押业务新生态,满足客户综合性融资服务业务需求。
2、机构服务业务
以机构销售为纽带,整合投资银行、机构投资者服务和投资交易资源,为各类企业及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主要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主经纪商业务、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和投资交易业务。
(1)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承销、债券承销、财务顾问和场外业务等。股权承销业务方面,为客户提供首次公开发行及股权再融资服务。债券承销业务方面,为客户提供各类债券融资服务。财务顾问业务方面,从产业布局和策略角度为客户提供以并购为主的财务顾问服务。场外业务方面,为客户提供新三板挂牌及后续融资服务,以及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从事的相关场外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承销及保荐费、顾问费等。
(2)主经纪商业务主要包括为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提供资产托管和基金服务,包括结算、清算、报告和估值等。此外,亦向主经纪商客户提供融资融券、金融产品销售和其他增值服务。主经纪商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基金托管费及服务业务费。
(3)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主要包括研究业务和机构销售业务。研究业务方面,为客户提供各种专业化研究服务。机构销售业务方面,向客户推广和销售证券产品及服务。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各类研究和金融产品的服务收入。
(4)投资交易业务主要包括权益交易、FICC 交易及场外衍生品交易。本集团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FICC 类及其他金融工具交易,通过各类交易策略和交易技术降低投资风险并提高回报。同时,为满足客户投融资与风险管理需求,
亦从事做市业务和场外衍生品业务。权益交易方面,开展股票、ETF 和衍生工具的投资与交易,并从事金融产品做市服务等。FICC 交易方面,开展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各类 FICC 和衍生工具的投资与交易,并从事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服务等。场外衍生品交易方面,为客户创设及交易 OTC 金融产品,主要包括权益类收益互换、场外期权和收益凭证等。投资交易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权益、FICC 产品和衍生产品等各类投资收益等。
发行人机构服务业务经营举措及业绩情况如下:
(1)投资银行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充分把握经济转型升级和以注册制为引领的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持续推进全业务链战略,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大投行一体化运作体系,继续加快行业布局、优化团队结构,切实加强跨市场执行和服务能力,围绕重点客户的实际需求和资本战略积极挖掘业务机会,投资银行业务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进一步巩固提升。
2019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的投资银行主承销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发行类别 | 主承销次数 (次) | 主承销金额(万元) | 主承销收入(万元) | |||
2019 年度 | 历年累计 | 2019 年度 | 历年累计 | 2019 年度 | 历年累计 | |
新股发行 | 6 | 174 | 671,004.15 | 12,507,866.33 | 41,367.01 | 537,543.41 |
增发新股 | 18 | 181 | 2,654,895.81 | 28,877,831.75 | 17,964.41 | 219,317.67 |
配股 | 1 | 31 | 146,611.25 | 1,148,748.03 | 802.99 | 20,039.95 |
债券发行 | 320 | 1,044 | 26,169,591.76 | 95,391,972.72 | 61,100.90 | 339,671.28 |
合计 | 345 | 1,430 | 29,642,102.97 | 137,926,418.83 | 121,235.31 | 1,116,572.31 |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监管报表;增发新股内含优先股;债券发行为全口径,含国债、企业债、公司债
(含可交换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2020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的投资银行主承销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发行类别 | 主承销次数 (次) | 主承销金额(万元) | 主承销收入(万元) | |||
2020 年度 | 历年累计 | 本期 | 历年累计 | 本期 | 历年累计 | |
新股发行 | 21 | 195 | 2,362,713.87 | 14,870,580.20 | 153,933.98 | 691,477.39 |
增发新股 | 35 | 216 | 5,972,602.47 | 34,850,434.22 | 49,561.01 | 268,878.68 |
发行类别 | 主承销次数 (次) | 主承销金额(万元) | 主承销收入(万元) | |||
2020 年度 | 历年累计 | 本期 | 历年累计 | 本期 | 历年累计 | |
配股 | 1 | 32 | 518,109.69 | 1,666,857.72 | 1,092.93 | 21,132.88 |
债券发行 | 861 | 1,905 | 42,735,137.69 | 138,127,110.41 | 82,194.38 | 421,865.66 |
合计 | 918 | 2,348 | 51,588,563.72 | 189,514,982.55 | 286,782.30 | 1,403,354.61 |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监管报表,统计口径为项目发行完成日;增发新股内含优先股;债券发行含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含可交换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不含资产证券化项目。
①股权承销业务
2020 年度,股权承销业务聚焦重点区域,前瞻性布局成长性行业,着力提升境内外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同时积极储备科创板及创业板注册制项目,业务布局取得全面成效。根据 Wind 资讯统计数据,本集团股权主承销金额(含首次公开发行、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可交换债)人民币 1,475.46 亿元,行业
排名第三。根据上交所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保荐科创板企业累计
受理家数 44 家,行业排名第二。
②债券承销业务
2020 年度,债券承销业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全牌照优势,发挥股债联动的全能型业务优势,不断夯实展业渠道,持续推进创新驱动策略,完善客户分层管理,打造稳定的客户开发体系,扩大优质客户群体,积极打造精品项目,行业地位稳中求进。根据 Wind 资讯统计数据,本集团全品种债券主承销金额人民币 5,669.63 亿元,行业排名第五。
③财务顾问业务
2020 年度,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在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基础上,重点推进标杆性大型项目与创新项目,不断提升行业研究能力、高价值交易机会发现能力及交易撮合能力,积极拓展客户持续服务,业务美誉度进一步巩固提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注册的并购重组交易家数 9 家,行业排名第二;交易金额人民币
504.19 亿元,行业排名第二。
④场外业务
2020 年度,新三板业务积极适应市场行情及整体战略部署的调整,推进基
于全产业链的投资银行服务体系改革。截至 2020 年末,本集团为 39 家挂牌公司
提供持续督导服务,完成 3 家挂牌企业 3 单定向增发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69
亿元,并完成 1 单挂牌企业的财务顾问服务。控股子公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持续强化合规风控体系建设,规范可转债业务发展,积极探索新业务模式,持续拓展融资服务方式,坚持金融科技赋能,不断加强新技术应用,着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截至 2020 年末,挂牌展示企业 8,602 家,托管企业 136 家,
会员单位 246 家,各类投资者 75,770 户,2020 年度为企业新增融资人民币 124.04
亿元。
(2)主经纪商(PB)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持续推进 PB 业务体系建设与系统功能完善,围绕客户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重塑以客户为导向的全业务链服务体系,积极拓展基础金融功能,持续丰富服务内涵,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同时持续推进面向内外部客户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功能建设,促进数字化转型和运营效率提升。截至 2020 年末,基金托管业务累计上线产品 5,309 只,托管业务规模人民
币 2,458.27 亿元;基金服务业务累计上线产品 6,481 只(含资管子公司产品 747
只),服务业务规模人民币 9,067.33 亿元(含资管子公司业务规模人民币 5,674.83
亿元)。
(3)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
2020 年度,研究业务不断完善专业人才队伍和人员培养体系,积极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加强客户服务的精细化管理,合理分配研究业务资源,提高研究服务对接的有效性,持续增强业务定价权能力。持续推进智能研究平台建设,以 RIS和“行知”平台为支撑,创新服务模式,强化研究质量管理,大力推动研究产品及服务线上化,切实提升机构客户参与体验。构建境内境外一体化的业务运作架构和产品生产平台,打造适应国际化战略的产品管理体系,满足海内外客户双向、多层次的专业化研究服务需求。机构销售业务依托全业务链优势,积极整合业务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做实机构投资者分层分级管理,深入挖掘各类业务需求,全力推动业务模式升级和能力进阶,持续优化机构客户服务平台“行知”APP及机构客户 CRM 系统等数字化平台功能,打造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模式。本集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服务活动,发布研究报告 6,572 篇,组织路演服务
15,019 场,以线上方式举办投资交流会等服务活动并组织专题电话会议 923 场,
以线下方式举办专题会议 4 场。2020 年度,公募基金分仓交易量约人民币
11,253.54 亿元。
(4)投资交易业务
①权益交易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继续坚定推进业务模式全面向交易导向转型,坚持去方向化,积极挖掘多样化的交易策略手段,持续加快创新业务模式拓展,不断丰富业务结构,打造具备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的权益投资与交易体系。建立全面的市场监控体系,动态监测市场特征,积极挖掘市场运行规律,监控并跟踪市场活跃主题,有效识别市场机会和风险,支持交易业务开展。本集团高度重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的研究应用,积极打造一体化业务平台,构建多品种、多周期、多策略的大数据交易业务体系,完善宏观对冲交易基本面量化交易模式,推动交易规模和盈利水平的提升。
②FICC 交易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持续构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交易为核心的 FICC 业务体系,积极打造跨品种、跨市场的产品线,通过机构客户服务和金融产品供给的双向驱动推动业务体系的升级迭代。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综合运用衍生品组合、杠杆息差、大类资产宏观对冲等多种交易策略,积极把握定价偏差及估值修复机会,实现自营投资收益稳健增长。不断推进HEADS 大交易平台建设和CAMS信用分析管理系统开发,体系化、平台化提升投资交易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大宗商品业务和外汇业务积极推进策略交易研究,加快跨境商品交易系统开发,不断丰富交易品类,积极打造核心投资交易和定价能力,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③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着力构建以客户为核心的场外衍生品业务体系,以数字化转型战略全面改善业务运营效率,持续提升业务创新能力、产品设计与定价能力、交易与风险对冲能力,深度对接机构服务体系和客户需求,以体系化的机构服务优势和差异化的机构服务能力,打造机构客户金融生态圈,场外衍生品新增交易量排名跻身行业前列。截至 2020 年末,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存量为 2,642 笔,
存量名义本金为人民币 509.54 亿元;场外期权交易业务存量为 672 笔,存量名
义本金为人民币 362.45 亿元。2020 年度,本集团通过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和柜台市场发行私募产品 3,716 只,合计规模人民币 870.89 亿元。
(5)机构服务业务 2021 展望
机构服务业务是打造差异化核心优势和参与一流投资银行高阶竞争领域的基础,更是巩固和提升本集团行业领先地位的关键。2021 年,本集团将继续推进体系化服务模式,加快各类机构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发挥“投行基因+全业务链”的优势,增强业务协同机制,进一步提升定价能力和交易能力,构建更加高效且富有竞争力的机构服务生态圈。
投资银行业务将积极把握市场和政策机遇,继续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 理念,实现对头部客户多元化和一体化全覆盖,坚持“平台赋能 + 科技赋能”战 略,以行业聚焦、区域布局和客户深耕为导向,加强境内境外、场内场外业务跨 市场协同,增强全流程质量控制能力,全面提升全产品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快速 响应能力,围绕行业头部客户打造大投行“生态圈”。股权承销业务将继续把握好 注册制业务机会,践行重点区域开发和行业深耕,加大优质客户布局,同时加强 跨境联动,真正在境内外资本引入和境内外资源配置上为客户赋能;债券承销业 务将继续加强不同类别客户的全面覆盖,通过部分金融机构的突破实现业务提升,加大专业布局,提高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发行人的营销开发力度;财务顾 问业务将继续探索境内外基于产业逻辑的并购机会,提升行业研究能力、高价值 交易机会发现能力和大交易撮合能力。
主经纪商业务将不断完善专业机构一体化服务平台,持续推进业务智能化运营体系建设,优化服务路径和服务流程,不断提升运营服务容量及效率,切实提升客户粘性,同时积极拓展市场,拓宽业务发展边界,强化业务协同及专业服务能力。
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将持续健全境内外一体化的业务体系,不断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挖掘和梳理各类机构客户需求,做实客户驱动和产品驱动的客户服务矩阵,深入贯彻全业务链条的数字化运营战略,积极推动系统工作平台与业务的双向赋能,着力提升机构客群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投资交易业务将持续打造平台化、体系化的投资交易能力,切实向掌握资产定价权和交易能力产品化的目标升级转型,积极打造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能力,
进一步推动盈利模式多元化。权益交易业务将深入拓展创新业务模式,持续完善差异化策略体系、丰富交易品种,优化市场监控体系,巩固核心交易能力,积极构建一体化平台体系,全面推进业务能力数字化,不断提高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FICC 交易业务将深入开发 CAMS 信用分析管理系统和集投资交易、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于一体的 FICC 大交易平台,体系化建设 FICC 产品线,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主动引导客户需求,不断提升投资交易能力;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创新业务模式,深入落实数字化运营转型工作,持续加强智能化对冲策略开发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机构客群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3、投资管理业务
接受客户资金委托,依托专业化的投资研究平台和庞大的客户基础,创设和 提供各类金融产品并管理客户资产,有效满足客户投融资需求,主要包括:证券 公司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及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等。证券公司资产管 理业务方面,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资管公司参与经营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包 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募基金管理业 务(与本集团旗下基金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差异化经营)。私募股权基金管理 业务方面,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开展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包括私募股权 基金的投资与管理。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本集团持有两家公募基金管理 公司南方基金和华泰柏瑞的非控股权益,通过其参与经营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管理费、业绩表现费及投资收益等。
投资管理业务经营举措及业绩如下:
(1)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全资子公司华泰资管公司严格落实资管新规要求,依托全业务链资源优势,着力打造数字化、生态化运营模式,全面提升投研水平、定价能力及风控效能,积极培育可持续、高质量、高附加值的业务模式,不断加强主动投资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业务链条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截至 2020 年四季度的统计,华泰资管公司私
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人民币 4,848.58 亿元,行业排名第四;私募主动管理资产月均规模人民币 2,647.28 亿元,行业排名第四。根据 Wind 资讯统计数据,2020
年度,华泰资管公司企业 ABS(资产证券化)发行规模人民币 931.72 亿元,行业排名第四。
2020 年度,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聚焦资产识别和风控能力,依托自身产品设计能力和定价能力优势,严格把控基础资产质量,加大业务创新力度,积极向主动管理方向转型,注重资产管理规模质量,品牌效应持续提升。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力稳中有升,净值型产品序列进一步丰富,合计管理集合资管计划 195
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 1,324.84 亿元。单一资产管理业务持续推进业务转型,积极探索净值型委外业务,主动管理类投资账户收益稳定,合计管理单一资管计划 428 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 3,087.13 亿元。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继续保持特色优势,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数量及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合计管理专项资管计划 127 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 1,262.86 亿元。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积极构建和丰富产品体系,打造针对投资者不同流动性需求的净值化理财解决方案,发行成立 8 只公募基金,合计管理公募基金产品 17 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 240.71 亿元。
2019-2020 年度,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受托规模 (亿元) | 净收入(万 元) | 受托规模(亿 元) | 净收入(万 元) | |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1,324.84 | 153,409.49 | 1,474.18 | 133,529.53 |
单一资产管理业务 | 3,087.13 | 34,960.34 | 4,438.82 | 33,043.78 |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1,262.86 | 9,839.69 | 1,116.24 | 9,516.18 |
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 240.71 | 13,327.56 | 227.37 | 3,716.09 |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监管报表。
(2)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
2020 年度,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积极适应监管变化,不断优化业务架构体系,继续聚焦行业定位,强化重点领域的深度布局,把握科创板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等资本市场红利,充分发挥集团大平台优势,积极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母基金的募集,持续增强业务专业化发展实力。截至 2020 年末,华泰紫金投资及其二级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计 22 只,合计认缴规模人民币 477.65 亿元,合计实缴规模人民币 403.73亿元。2020 年度,上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投资项目合计 32 家,投资金额合
计人民币 281,714.80 万元,均为股权投资类项目。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截至 2020 年四季度的统计,华泰紫金投资私募基金月均规模行业排名第二。
(3)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旗下基金公司积极顺应监管趋势和市场变化,坚持合规管理与业务发展并重,继续巩固优势领域,加大权益基金布局力度,持续推进业务创新,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并优化产品线布局,着力完善智能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南方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 2020 年末,南
方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 11,982.72 亿元,其中,公募业务管理基金数量
合计 233 个,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 8,079.73 亿元 ;非公募业务管理资产规
模合计人民币 3,902.99 亿元。华泰柏瑞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 2020 年末,华
泰柏瑞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 1,854.43 亿元,其中,公募业务管理基金数量合
计 77 个,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 1,622.89 亿元;非公募业务管理资产规模合
计人民币 231.54 亿元。(南方基金以及华泰柏瑞的股权投资损益计入在分部报告中的其他分部中)
(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控股子公司华泰期货顺应行业监管趋势,注重提升合规风控管理水平,积极打造多元化业务体系,着力推动向主动管理业务转型,稳步推进科技赋能工作,持续完善数字化运营体系,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和智能化管理水平,业务规模实现较快增长。截至 2020 年末,存续期内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26 只,资产管理总规模人民币 184,622.75 万元,期货端权益规模人民币
44,031.35 万元。
(5)另类投资业务
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开展另类投资业务。2020 年度,华泰创新投资持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根据监管要求及业务布局,着力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和科创板跟投业务,稳步探索创业板跟投业务和新三板战略配售业务。截至 2020 年末,存续投资项目 27 个,投资规模人民币 120,935.46 万元,投资性质包括科创板跟投、股权投资、资管计划投资等。
(6)投资管理业务 2021 年度展望
投资管理业务是集团金融产品创新和客户资产管理的专业平台,承载资产管理者和产品供应方双重战略角色,肩负着打造有竞争力的金融产品线,助力财富管理转型的重任。2021 年,本集团将继续充分依托全业务链资源优势,打造多元产品体系对接客户差异化需求,做大有质量、有影响力的产品及业务规模,积极构建投资管理业务新优势,不断强化行业领先地位。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将全面强化合规风险专业能力,协同全业务链资源,聚焦科技赋能,以数字化转型牵引业务体系的重塑和管理流程的再造,积极推动业务平台化发展。深挖内部客户需求,积极开拓外部客户,系统化构建和丰富产品体系,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打造差异化资产获取能力和资产定价能力,全方位提升主动投资管理能力和投资业绩,持续巩固市场地位和品牌价值。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将把握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充分发挥集团全产业链业务优势,依托良好的管理能力和历史业绩,结合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和母基金等各类基金的资源配置及在重点行业的投资研究优势,持续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打造一流的行业影响力;不断完善数字化系统建设,加快工作流程数字化改造,通过体系化、平台化、数字化实现基金的统一运营管理。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将继续加强风险防控和人才梯队建设,不断优化投资体系,持续推动新业务探索与新产品开发,积极拓展市场和服务客户范围,加大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和管理变革的力度,着力增强投资管理能力,有效提升整体资产管理规模,大力提升投资业绩。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将在强化内部管理和合规风控基础上,贯彻全业务链发展战略,持续推动全方位协同合作,着力打造平台系统优势,增强金融科技赋能,积极探索多元化主动管理发展模式,不断提升投资管理能力。
另类投资业务将持续健全完善投资管理和业务发展模式,不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积极把握投资机会,审慎推进股权投资、科创板跟投及其他新业务的开展,稳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回报率。
4、国际业务
全面加强跨境联动协同,更好满足境内客户“走出去”和境外客户“走进来”的多元金融需求,打造跨境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
及其持有的华泰金控(香港)、AssetMark、华泰证券(美国)等经营国际业务,业务范围覆盖香港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
本集团香港业务主要由华泰国际全资子公司华泰金控(香港)经营,主要包括投资银行、私人财富管理和零售经纪、研究和股票销售、FICC、跨境和结构性融资、股权衍生品及资产管理等。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向中国及国际客户提供股权及债券承销保荐服务、财务顾问服务。2019 年 9 月,华泰金控(香港)获得了伦交所会员资格,并完成上交所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备案,能够为客户提供 GDR 发行与交易的全流程服务。私人财富管理和零售经纪业务方面,为客户提供涉及全球不同资产类别的客户经纪、孖展和财富管理服务。研究和股票销售业务方面,为全球机构客户提供境内外一体化、覆盖各行业的研究与销售服务。FICC 业务方面,以适当的自有资金开展各类 FICC 和衍生工具的投资与交易,并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销售、交易和做市服务等 FICC 解决方案。跨境和结构性融资业务方面,提供满足客户杠杆收购、战略并购、上市前融资、业务扩张等需求的定制化解决方案。股权衍生品业务方面,开展跨境股票衍生品交易、设计以及销售业务,为客户提供各类权益类资本中介服务。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向国际投资者提供投资组合和基金管理服务。
本集团于 2016 年完成收购 AssetMark。AssetMark 是美国领先的统包资产管理平台,作为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为投资顾问提供投资策略及资产组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资产托管等一系列服务和先进便捷的技术平台。2019 年 7 月, AssetMark 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完成挂牌上市。
2018 年 9 月,华泰国际于美国特拉华州注册设立了境外全资下属公司华泰证券(美国),推动国际业务发展。2019 年 6 月,华泰证券(美国)经美国金融业监管局核准,获得美国经纪交易商牌照,可在美国开展经纪交易商业务,包括证券承销、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证券经纪、并购财务顾问等业务。
国际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经纪佣金、承销保荐费、顾问费、利息收入及资产管理费等。
国际业务经营举措及业绩如下:
2020 年度,作为本集团国际业务的控股平台,华泰国际全方位对接集团全业务链体系,加强资源的跨境联动,深化推进跨境金融产品平台建设,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跨境综合金融服务。
(1)香港业务
华泰金控(香港)坚持券商本源业务,以跨境业务为抓手,打造全方位的销售交易业务平台,为机构、个人和企业客户提供系统化金融服务,并于 2020 年度完成现有业务条线整合,形成了包括固收业务平台、股权业务平台、个人金融平台、基金平台和旗舰投行业务的业务平台体系,新开机构账户数和个人投资者数量均显著增长。投资银行业务充分发挥境内外一体化和跨境联动优势,持续为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提供境内外股权类和债券类服务;FICC 业务积极构建业务协同发展体系,致力于平台化业务发展方向的同时,以去方向化为目标降低市场波动的影响,持续提升投资管理水平,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海外金融产品;股权衍生品业务充分发挥集团平台优势,为客户提供境内境外多资产品种,以及全业务链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股票销售交易业务为境内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一站式跨境综合金融服务,2020 年度以现金股票交易、Synthetic 交易和 QFII 交易为主的业务策略实现快速扩张并成为首批参与全种类、全场景 QFII/RQFII 出借和借入交易的券商;零售及网络金融业务积极推广线上科技平台“涨乐全球通”,以平台化模式实现规模获客,不断提升客户黏着度与价值变现,致力打造服务全球华人的财富管理平台;私人财富管理业务加大产品开发力度,积极开展产品销售,深化境内外合作,充分利用集团客户体系优势,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基金业务继续践行“投投联动”方针,获取优质项目资源,并积极推动已投项目的基金化,成立大湾区基金及中概股回归基金两大私募基金;资产管理业务继续加强境内外的跨境联动,积极开发资产管理产品,为客户提供投资组合及基金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客户资产配置。
2020 年度,华泰金控(香港)各项业务保持健康均衡发展,截至 2020 年末,
实收资本为港币 88 亿元,资本规模位居香港行业前列。证券交易方面,华泰金
控(香港)托管资产总量港币 583.82 亿元、股票交易总量港币 1,519.00 亿元;就证券提供意见方面,积极为客户提供研究报告及咨询服务;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方面,参与完成 IPO 项目 23 个、债券发行项目 43 个,总交易发行规模约港币
401.96 亿元,同时继续保持在 GDR 领域的优势地位并牵头完成长江电力和中国太保的项目发行;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方面,累计授信金额港币 17.56 亿元;提供资产管理方面,受托资金规模合计港币 5,818.14 亿元(含 AssetMark 受托资金规模)。此外,2020 年度,华泰金控(香港)共完成财务顾问项目 8 个。2020 年 12 月,华泰金控(香港)成为首家取得伦交所做市商资格的亚洲金融机构。
(2)AssetMark
AssetMark 的愿景是致力于为独立投资顾问及其服务的投资者的生活带来改变。AssetMark 的核心业务亮点包括:一体化的技术平台、可定制化和规模化的服务,以及先进的投资管理能力。清晰的战略有助于 AssetMark 明确短期和长期工作目标,找准服务客户的关键并促使 AssetMark 在 TAMP 行业中脱颖而出。 2019 年 7 月,AssetMark 成功登陆纽约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达 3.16 亿美元。截至 2020 年第三季度末,根据 Cerulli Associates 及其他公开信息显示,AssetMark在美国 TAMP 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为 11.0%,排名第三。
截至 2020 年末,AssetMark 平台资产总规模达到 745.20 亿美元,较 2019 年年底增长约 20.96%;AssetMark 平台总计服务 8,454 名独立投资顾问,较 2019 年年底增长约 6.23%;AssetMark 平台总计服务的终端账户覆盖了近 18.7 万个家庭,较 2019 年年底增长约 15.03%。2020 年度,新增 743 名投资顾问与 AssetMark 签订合作协议。
(3)华泰证券(美国)
经美国金融业监管局核准,华泰证券(美国)于 2019 年获得经纪交易商牌照,可在美国开展经纪交易商业务,包括证券承销、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证券经纪、并购财务顾问等业务,并于 2020 年获得自营牌照,业务资格进一步扩展。2020年度,华泰证券(美国)继续完善系统和平台建设,积极引入美国机构投资者,重点专注咨询、证券分销和交易业务,跨境股票交易平台上线运营,投资银行业务持续推广,美国本土业务与境内及香港业务跨境联动协同机制不断优化,业务开发取得良好业绩。
(4)国际业务 2021 年度展望
国际业务肩负着全业务链跨境化纵深拓展的战略重任,也是拓展发展空间和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关键,本集团坚定不移推动国际化战略布局的深化。2021
年,本集团将以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加速为战略契机,深化跨境一体化管理机制,强化团队、平台、资源的有效联动,继续做大跨境客户规模与业务体量,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和收入结构,全面提升国际业务竞争力与影响力。
华泰国际将增强国际业务控股平台的资源整合功能,着力推进跨境管控一体化建设,持续完善风险内控体系,深入推进金融科技赋能,不断健全完善业务平台体系,紧密围绕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分类分层加强全业务链资源的跨境联动,健全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深度拓展国际业务发展新空间。
华泰金控(香港)将持续以客户需求为中心,通过境内境外贯通、股权债权结合、机构零售互补、一级二级联动的业务策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投资银行业务将充分发挥境内外一体化以及 A+H+GDR 三地上市经验的优势,加强境内外团队联动,集中资源推进项目开发;FICC 业务将抢抓市场机遇,发挥专业优势,实现跨境业务双向发展,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股权衍生品业务将持续丰富产品类型,构建横跨境内外市场的金融产品平台,满足客户跨境金融服务需求;股票销售交易业务将着力发展主经纪商(PB)业务,提升机构客户覆盖率及渗透率;零售及网络金融业务将持续完善“涨乐全球通”功能,分层营销客户,提高客户开发效率;私人财富管理业务将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加强境内外合作,加大产品开发和上线力度,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能力;基金业务将积极引入第三方资金,充分发挥投融资产品方面的专业设计及执行能力,通过提高资产分销能力来提升资本回报;资产管理业务将加强协同合作力度,充分挖掘业务资源优势,强化投资研究能力,有效落地资产管理业务需求。
AssetMark 将坚持其核心战略并将其企业价值观贯彻于业务发展的方方面面,持续把握核心业务亮点,继续打造一体化的技术平台、提升可定制化和规模化的 服务,以及加强先进的投资管理能力。AssetMark 将继续深化与现有投资顾问客 户的合作关系,提升其平台资产规模,并通过积极的销售手段进一步扩大投资顾 问客户基数。AssetMark 将积极拓展相关客户渠道,包括小型注册投资顾问(RIA)渠道、银行信托渠道、保险业务渠道等,致力于推动业务规模化,着力提升托管业务规模, 积极优化整体运营环境的同时推动公众公司责任落地。此外, AssetMark 将持续关注优质的战略并购契机,推动外延式增长。
华泰证券(美国)将进一步完善人员团队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国际机构客户群体及服务范围,持续维护与美国机构投资者的业务关系,全方位服务其资产配置需求,同时加强与境内及香港业务团队的联动与合作,充分挖掘新业务机会,积极开发新产品,不断拓展业务发展空间。
5、业务创新情况与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的影响,以及风险控制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持续促进业务创新活动,推动新业务、新产品、服务及管理模式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创新业务的开展是对现有产品线和业务范围的补充,能够有效释放业务空间,扩大客户资源和收入来源,增强盈利能力,也有利于改善客户结构和业务经营模式,满足客户全方位、多元化的业务需求,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公司完善新业务风险评估机制,强化集团新业务风险评估质控管理及评估流程自动化管控,加强对新业务流程执行情况的质量控制及新业务后续跟踪评估机制的落实,提升新业务评估机制运作有效性。
公司积极应对创业板改革,针对创业板放宽涨跌幅限制、首日可作为两融标的等变化,全面分析对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影响,研究完善创业板集中度限制、追保平仓机制、风险跟踪及回溯机制等风险控制措施,保障业务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平稳运行。
公司积极推进融券通一体化平台建设,通过全面分析平台建设各环节及业务场景的主要风险点,研究设计了业务配套的、覆盖准入、交易、运营各个环节的风险管控机制,保障融券一体化业务及平台的平稳有序运行。
公司积极推进财富管理转型,取得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券商首批试点资格。公司建立完善了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并专门制定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办法,建立多层次分工协作、集中统一决策、关键指标前端控制、重要环节多人复核、业务运作实时监控与处置、定期核查评估的立体化前中后风险管控机制,确保业务平稳上线。
八、 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 发行人行业状况
1、财富管理业务
(1)财富管理市场空间广阔,具备专业能力且服务体系成熟的机构将迎来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实体经济潜能的不断释放、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稳步推进、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金融投资产品供给的日益丰富、居民投资需求的提升与资产配置结构的持续优化,财富管理行业迎来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根据招商银行私人财富报告统计数据,截至 2019 年末,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或突
破人民币 200 万亿元大关,较 2018 年末增长 5.26% ;个人可投资资产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的高净值人群数量约为 220 万人,较 2018 年末增长 11.68%。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财富管理行业带来诸多不确定性的同时也加快了行业转型升级的进度,促使财富管理机构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和专业财富管理能力。在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推进、资本市场扩容、财富管理行业渗透率和居民金融资产配置不断提升等背景下,注重完善的财富管理业务体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聚焦客户全生命周期全品类产品服务和资产配置的财富管理机构有望不断扩大竞争优势,服务客户多重金融业务需求。
(2)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态势的变化持续推动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转型随着资本市场一系列市场化改革措施的持续出台、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新格局
的不断扩大、金融科技对证券行业的加速渗透、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证券公司传统盈利模式及经营方式面临颠覆性挑战,将从传统通道服务向全面财富管理业务和综合金融服务进行转型,构建新生态下的财富管理服务模式已成为证券公司战略转型的重要方向。报告期内,国内股票市场指数呈现宽幅震荡态势,在疫情影响逐步减弱、社会经济活动恢复的背景下,上证综指上涨 13.87%、深证成指上涨38.73%、创业板指上涨64.96% ;国际主要指数方面,标普500 上涨16.26%、纳斯达克指数上涨 43.64%、富时 100 下跌 14.34%。在资本市场面临的外部不确定性有所增大、监管政策和市场机制逐步成熟、投资品种持续丰富、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需求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客户更为注重财富管理机构的资产配置能力和专业服务价值等要素。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的扩容也将加快推动财富管理行业向买方投资顾问模式转型,只有坚定向财富管理方向转型突破,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在跨市场、跨产品、跨行业的大类资产配置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的金融机构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优势。
(3)金融科技运用日益广泛,引领财富管理行业迭代升级
近年来,证券公司积极把握科技发展新趋势,通过金融科技应用创新全方位赋能财富管理业务价值链各环节,构筑平台化、体系化的财富管理服务新模式,实现集团内外部资源协同、整合和共享,不断优化客户体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有效提升证券公司对客户提供专业化、智能化、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效能。随着金融科技在财富管理业务领域应用的不断深化,金融科技已成为驱动金融生态演化的基本力量和构建证券行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特别是 2020年初以来的疫情防控催生金融服务线上化需求,为证券行业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发展提供了契机。持续增加科技创新投入,推进金融科技迭代更新,推动金融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深挖数据潜在价值,为客户提供全面财富管理服务,正成为国内大型证券公司实现数字化转型、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必然选择,金融科技的应用将助推证券公司向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模式转型。
2、机构服务业务
(1)经济转型升级和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为机构服务业务深化发展提供战略性机遇
随着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开启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市场活力和动力进一步释放,机构服务业务迎来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契机,为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综合金融服务将成为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在新《证券法》正式实施、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稳步推进、科创板制度建设持续完善、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快速落地、再融资规则调整优化、新三板精选层改革深入推进以及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即将推行的背景下,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面临高阶转型战略机遇,业务能力突出、项目储备丰富的证券公司将迎来更多业务增量和收入。未来,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能力将大幅提升,证券行业有望在拓展新经济和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传统产业资源整合和升级融合、吸引优质公司回归、丰富资本市场产品种类等方面拓宽业务边界,有能力更好把握宏观经济趋势并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的证券公司将面临更多业务机会。
(2)市场主体机构化、头部化、国际化趋势对证券公司机构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境内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发展,国内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和银行理财资金等的推动入市,外资准入门槛的降低,个人投资者借助资产管理产品形式间接参与证券市场投资的增加,以及新技术的发展与运用,资本市场机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及贡献份额不断提升,机构投资者正在成为市场主力军。特别是在推动权益基金发展的政策导向及一系列改革红利的驱动下,权益类基金发行力度明显提升,投资者权益资产的配置逐步增加,资本市场进入机构投资者时代已成大势所趋。此外,在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新格局加快形成、证券公司分类监管与打造航母级证券公司的背景下,机构服务业务将对证券公司综合服务能力、资本实力、定价能力、研究实力、机构销售能力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业务资源头部化趋势将日益突出。未来,体系化的机构服务优势和差异化、国际化的机构服务能力将成为证券公司发展的关键竞争力,机构客户基础夯实的大型证券公司将占据一定发展先机。
(3)证券公司机构服务业务可持续发展需要强有力的风险管理能力作为基
础
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多
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金融市场工具日益多样化、境内外市场联动不断加强的背景下,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传导途径日趋复杂,证券公司必须不断健全风险监管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规范风险管理流程、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价体系等,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预防、管理和化解金融风险,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预防和管理金融风险需要证券公司持续健全专业化和平台化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实现风险信息的集中监测分析和全流程管控。化解金融风险需要证券公司在具备较强资本实力的同时有效利用金融衍生品市场。随着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持续完善及金融产品与风险管理工具的不断丰富,资本市场风险管理功能进一步发挥,合规与风险管理对于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愈发显现。证券公司应基于估值、定价和交易等专业能力的不断提升,充分发挥独有
的风险管理服务价值和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创设能力,提供全方位的场内外衍生品交易服务,把握机构服务业务高阶发展的新机遇。
3、投资管理业务
(1)资产管理业务进入回归本源、规范发展的新时代
随着资产管理行业法律制度基础的不断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业务去通道化、产品净值化和消除监管套利的进程持续推进,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开启回归本源、规范发展、深度竞合的新征程,行业竞争格局的重塑呈现加速态势,各类资产管 理机构将积极谋求新的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布局,持续打造全品类、丰富完善的 产品体系以及全球视野的投资策略。在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的大背景下,通道 业务占比较高的资产管理机构面临较大业务压力,证券公司亟待向主动管理转型,打造差异化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 四季度末,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人民币 58.99 万亿元,其中,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资
产管理业务规模人民币 8.55 万亿元。对于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而言,资产管理业务应在深度把握客户需求和结构变化的基础上,依托全业务链协作及一体化专业优势,持续提升投资管理、资产配置和产品创设能力,构建专业化资产管理平台,积极整合优质业务资源,全面向主动管理等内涵式增长方向转型,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投资产品、资产配置和整体金融解决方案。
(2)私募股权募资和投资规模处于相对低位,行业竞争加剧,头部效应日益凸显
随着资产管理行业法律制度基础的不断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业务去通道化、产品净值化和消除监管套利的进程持续推进,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开启回归本源、规范发展、深度竞合的新征程,行业竞争格局的重塑呈现加速态势,各类资产管 理机构将积极谋求新的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布局,持续打造全品类、丰富完善的 产品体系以及全球视野的投资策略。在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的大背景下,通道 业务占比较高的资产管理机构面临较大业务压力,证券公司亟待向主动管理转型,打造差异化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 四季度末,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人民币 58.99 万亿元,其中,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资
产管理业务规模人民币 8.55 万亿元。对于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而言,资产管理业务应在深度把握客户需求和结构变化的基础上,依托全业务链协作及一体化专业优势,持续提升投资管理、资产配置和产品创设能力,构建专业化资产管理平台,积极整合优质业务资源,全面向主动管理等内涵式增长方向转型,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投资产品、资产配置和整体金融解决方案。
4、国际业务
(1)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加速推进证券行业国际化进程,客户跨境服务需求推动证券公司国际化服务能力提升
随着证券行业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取消、沪深港通机制的优化、沪伦通业务 的拓宽、QFII 与 RQFII 制度规则的完善、A 股纳入境外重要市场指数权重的提 高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要求的完善,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程度不 断加深,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新格局的加快形成将给证券行业发展带来历史 性重大机遇,证券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也将深入推进。当前,客户跨境综合金融 服务需求日益增加,资产全球配置趋势持续增强,国际业务已成为大型证券公司 拓展发展空间、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业务结构升级的前沿领域。证券公司 应抓住全面对外开放带来的资本市场发展新机遇,充分发挥专业和客户资源优势,打造境内外资源协同平台,建立长效的跨境联动机制与内部协同激励机制,不断 提升客户跨境服务水平,在满足实体经济多品种、跨区域全球资源布局和资产配 置需求的同时,提升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
(2)美国财富管理行业独立渠道增长势头良好,利好 TAMP 市场长期发展从整体行业发展来看,美国财富管理行业目前主要包括独立渠道(注册投资
顾问、双重注册和独立经纪交易商及保险经纪交易商等)和传统渠道(全国和区域经纪交易商、银行经纪交易商和商业银行顾问等),独立渠道的财富管理市场份额相比传统渠道增长更加迅速,且该趋势仍在持续。根据 PriceMetrix 统计数据,2019 年投资顾问收入中 69%来自管理费,相对佣金收入而言达到历史新高。从业务发展趋势来看,投资者资金呈现向低成本、低费率的投资产品转移的态势, TAMP 行业通过领先的金融科技水平持续赋能财富管理业务,能够为客户带来规模化的成本优势,有利于把握当下的发展机遇。根据 Cerulli 统计数据,2014 年
至 2019 年间,TAMP 市场年复合增长率为 11.4%,显著高于同期整体投资顾问市场 4.8%的增长率。
(二) 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分析
1、科技驱动的中国证券行业转型开拓者
本集团多年来一直保持信息技术的高水位资源投入,致力于用数字化思维和平台彻底改造业务及管理模式,着力构建领先的自主掌控的信息技术研发体系,通过全方位科技赋能,让科技的力量穿透前中后台,打造数字化牵引下的商业模式创新与平台化支撑下的全业务链优势。同时,以股权投资为纽带,聚集优秀科技创新公司,加快构建金融科技生态,积极布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RPA 安全、5G 等前沿领域。在财富管理领域,不断迭代升级移动金融战略,以移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为目标,打造千人千面的财富管理平台,满足全球华人财富管理需求;打造强大中台体系赋能一线员工,有效推动客户规模和客户活跃度增长。在机构服务领域,自主研发的机构客户服务数字化平台“行知”的研究、投资银行等服务已获得越来越多机构客户的认知与关注,助力机构客户与业务资源高效互动。融券通、信用分析管理系统(CAMS 系统)、INCOS 赢客通云平台等正串联起机构服务的各个环节,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客户生态不断延展。同时,依托于公司研发的各类先进交易平台,持续推进交易业务平台化、一体化运营,塑造交易核心能力。2020 年度,升级涨乐全球通平台,推进商业模式与客户服务创新,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全球投资体验;发布全市场首个开放式的线上证券借贷交易平台融券通,为市场参与者打造了一个便捷高效的线上融券平台。集团多年通过自主研发积累形成的技术底蕴和人才队伍,为本集团打造平台化、体系化的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2、开放的数字化财富管理平台为大规模客户提供高效的专业服务
本集团打造了中国证券业最具活力的财富管理平台之一,拥有超过 1,700 万客户。本集团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和经验,从产品、服务、流程和技术平台等方面加快财富管理业务发展。本集团财富管理业务已经形成总部驱动的平台化发展模式,面向客户的移动服务平台“涨乐财富通”与面向投资顾问的工作云平台“AORTA”在迭代升级中强化功能、深化贯通,高效、精准赋能一线投资顾问。截至 2020 年末,“涨乐财富通”累计下载量突破 5,800 万。根
据易观智库统计数据,2020 年 12 月底,“涨乐财富通”月活数已突破 911 万,位居证券公司类 APP 第一名。2020 年度,本集团成为首批获得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之一,并正式推出基于“人 + 平台”投顾服务体系的基金投顾服务“涨乐星投”。本集团积极推进投资顾问专业人才队伍和财富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末,母公司从业人员中投资顾问占比超过 32%。
3、体系化服务客户和高质量发展的一流投资银行业务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本集团充分把握经济转型升级和以注册制为引领的资本市场改革机遇,继续加快行业布局、优化团队结构,深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展业理念,积极打造以投行客户为中心的“生态圈”,依托全业务链大平台,持续加强投行业务与集团各业务线的联动合作,打造“买方+卖方+研究”三位一体的机构客户服务生态圈。本集团持续为新老客户提供境内外一体化的专业投行服务,同时坚持行业深耕,在重点行业领域成功开发并落地了一批优质客户。本集团并购重组业务重点推进标杆性大型项目、创新项目,并积极拓展客户的持续服务,始终处于行业前列。本集团持续保持在科创板的领先优势,截至 2020 年末,科创板累计已受理企业达 44 家,居市场第二名。自 2012 年以来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注册的并购重组交易数量合计达 141 项,居市场第一名。2020
年度,本集团全品种债券主承销金额人民币 5,669.63 亿元,行业排名第五,承销规模较去年增长 68.92%。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将是 2021 年的资本市场主旋律,日益活跃的并购和融资活动,将为本集团带来宝贵机遇。
4、兼具规模优势与创新优势的综合性资产管理平台
依托集团的庞大客户基础与全业务链资源优势,通过充分发挥投行资产发现、风险定价与产品设计能力,本集团已成为业内领先的资产管理平台之一。资产管 理业务管理资产总规模位居行业前列,主动管理能力与规模持续提升。管理产品 覆盖主要资产大类,已形成规模可观、覆盖广泛的产品体系,打造了显著的运营 优势和市场影响力。聚焦券商特色,系统化创设“基础产品+特色化产品”,强 化与集团双向驱动,构建资产端产品输出模式,做大产品规模满足集团及市场上 零售客户和高净值客户对产品形式和风险收益的不同需求。同时,通过多资产、
多策略定制化服务,为机构客户定制化提供一揽子的综合金融服务,通过固收类优势产品以及 FoF、MoM 等特色产品满足客户对产品形式、流动性以及收益率的需求。本集团是业内 ABS 交易设计领导者,在基础资产、交易结构等层面的不断创新,为行业树立了标杆,在防疫抗疫、绿色金融等领域发行多单支持实体经济项目,业务规模持续排名行业前列。
5、加速全球布局和跨境联动创造发展新机遇
本集团始终坚持伴随客户国际化发展,不断拓展国际业务布局,通过持续深化跨境一体化联动,为集团客户嫁接全球资源,更好服务中国客户的境外拓展和国际投资者的境内投资。2020 年度,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维持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华泰国际正面评级展望,授予“BBB”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及“A-2”短期发行人信用评级。2020 年度,华泰国际依托集团境内资源,通过有效的境内外联动,充分利用已建立的跨境业务平台,快速上量跨境业务规模的同时,带动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建立了中资券商特有的跨境服务生态系统。同时完成了香港业务现有条线的整合,形成了包括股权业务平台、固收业务平台、个人金融业务平台、基金业务平台和旗舰投行业务的“4+1”业务平台体系。截至 2020 年末,华泰国际资产规模突破千亿港元,综合实力持续提升,跻身香港中资券商第一梯队。本集团凭借投行境内外联动优势以及自身 GDR 成功发行经验,作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先后助力中国太保和长江电力成功实现 GDR 发行,登陆伦交所,继续保持了在 GDR 领域的绝对优势。同时,华泰国际在年内取得 GDR做市商资格,是全亚洲唯一取得该资质的金融机构,为英国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公司的国际化发展能力以及在主流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能力。2020 年度,华泰国际参与完成 IPO 项目 23 个,保荐金额位列香港中资券商第四。此外,AssetMark 保持运营独立性,通过领先的业务模式和先进的技术平台保持管理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稳固行业领先地位,并持续提升本集团的国际业务收入。
6、兼具专业和平台优势的全面风险管理
本集团以全员、覆盖、穿透为核心理念,以集团化、专业化和平台化为主线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本集团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和清晰的风险管理目标,“稳健”始终是本集团企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集团积累建立了
适应公司业务国际化发展的有效风险管理架构、流程和措施,持续推进对各子公司风险的体系化覆盖穿透和专业化集中统一管理。本集团重点打造专业化的风险前瞻评估和动态监测预警能力,深入业务提前发现风险,及时监测预警风险和快速应对处置风险。本集团高度重视以科技驱动风险管理能力及效率提升,运用数字化思维全力打造集中、时效、量化、穿透的风险管理技术平台,通过平台赋能风险管理,实现集团范围内风险可视、可测、可控。2020 年度,本集团成为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的 6 家证券公司之一。
7、一流的人才队伍和多元的股东基础
坚定打造市场化的体制机制是本集团持续转型超越的重要推动力。本集团职业经理人制度已落地实施一年,经营管理团队实现了契约化、市场化和职业化。新的经营管理团队视野开阔,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正带领公司发展打开新的局面。本集团深植“科技赋能、创新进取”的企业文化基因,不断丰富并深化“开放、包容、创新、奋斗、担当”的文化内涵,为“双轮驱动”战略的深入推进蓄积持久的动力与活力。本集团建立完善了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确立了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薪酬激励机制,积极推进面向核心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始终围绕经营发展需要,市场化多渠道引进海内外优秀年轻人才,尤其是金融科技人才,提升人才厚度,打造面向未来的国际化人才梯队。高端人才、创新型人才、跨界型人才和国际化人才陆续加盟,全职涯、立体化的动态培训体系持续满足员工发展需求。2018 年以来,本集团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引入重要战略投资者,建立起更多元化的股东结构。多元和均衡的股东和董事会架构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透明度,为本集团未来发展带来新的理念以及新的战略资源。
(三) 行业格局和趋势及发行人发展战略
1、行业格局和趋势
当前,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持续巩固,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下,资本市场作为居民资产配置、财富保值增值的重要场所将发挥重要作用,证券行业也将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
第一、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将为证券行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近年来,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加速推进,市场化导向的改革举措相继实施,新《证券法》也对一系列基础性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修订和完善。在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等政策背景下,资本市场将在进一步畅通资本、科技与实体经济循环方面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我国证券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同时也面临着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压力。
第二、高水平双向开放新格局将驱动证券行业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型。在行业开放新格局加快推进的政策方向下,证券行业将迎来内资与外资、国有机构与民营机构同台竞技的高阶竞争阶段,行业竞争格局面临进一步调整与分化。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快创新业务推进力度,拓展业务和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构建体系化、平台化的综合实力,向具有完整业务链、产业链和服务链的综合金融服务商转变,将成为大型证券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投行的必由之路。
第三、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将重塑证券行业业务运营模式与服务生态。近年来,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国内外领先金融机构纷纷增加科技创新投入,把握金融科技赋能的发展机遇,积极布局金融科技生态,推动客户服务体系全面升级,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深入推进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体系的数字化与智能化运营,实现金融科技与业务发展的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将成为改造证券公司传统业务和商业模式、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的有效方式。
2、发行人的发展战略
(1)战略愿景:致力于成为兼具本土优势和全球影响力的一流综合金融集团,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
(2)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坚持“高效、诚信、稳健、创新”的核心价值观,秉承“以客户服务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的”的经营理念,努力实现对客户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和谐统一。
(3)战略措施:深化打造全业务链、实施高质量创新发展、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全面加强集团化管治、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九、 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公司治理结构
作为境内外上市的公众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致力于维护和提升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2019 年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规风控制度和内控管理体系,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2020 年度,公司经营和管理规范有序,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公司运作。2020 年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修订完善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修订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该等制度的修订均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此外,2020 年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通过以上制度的健全完善及充分落实和执行,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专业,能够严
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治理科学、规范、透明。2020 年度,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2020 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再次被评为 A 类 AA 级,并在上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 2019-2020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被评为最高级别 A 级。此外,凭借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卓越表现,公司入选恒生 A 股可持续发展企业基准指数成分股,且 2020 年度公司 MSCI ESG 评级为目前国内证券行业中的最高评级水平 BBB 级。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享有的权利,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的情况,在人 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与公司明确分开。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和变更董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能够不断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客观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董事会进行决策时起到制衡作用。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
/相关关系的情况。
本公司坚信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是支持其达到战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构成时,应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人气。最终将按人选的价值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董事会所有提名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
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提名委员会将每年在年报内禀报董事会在多元化层面的组成,并监察上述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并在适当时候审核该政策,以确保其行之有效。
2019 年度,公司组建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进的战略股东代表,构建了结构多元、优势互补的董事会。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和变更监事,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能够不断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责任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公司全体监事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层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层产生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公司高级管理层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董事会的授权,依法合规经营,勤勉工作,努力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5、关于信息披露和公司透明度
2020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各项信息,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获取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保证公司的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内幕信息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同时,公司还安排专人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及时回复投资者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的问题,认真接待机构投资者的现场调研,并在公司网站建立了投资者关系专栏。
6、关于利益相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