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编号:FX2270
富滇银行“富聚财富”鑫益系列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产品编号:FX2270
重要须知
·本说明书包括产品说明和风险揭示书两个部分,与《富滇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富滇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计划。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富滇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富滇银行客户服务专线(000-00-00000)进行咨询。
·除本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富滇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富滇银行实际支付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类封闭式净值型,收益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计划募集的资金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设立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委托投资,投资者基于认可中信证券的专业管理能力而指定中信证券作为本产品金融服务机构。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理财计划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富滇银行有权单方面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富滇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两个工作日在富滇银行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
·富滇银行将根据监管规定向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报送购买本理财计划投资者的身份信息,投资者签署本说明书即知晓并授权富滇银行报送。
·本产品说明书解释权归富滇银行所有。
产品说明部分
一、投资范围和比例
(一)投资范围:
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债权类资产,包括:
1. 货币市场类资产:存款、存单、存放、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
2. 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3. 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于上述资产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
(二)投资比例:
资产类型 | 资产种类 | 投资比例 |
债权类资产 | 货币市场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其他固定 收益类资产 | 100% |
(三)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若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非因富滇银行主观因素导致突破上述比例限制的,富滇银行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 15 个交易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二、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 |
产品登记编码 | C1091722000134(该编码可用于登录中国理财网 xxx.xxxxxxxxxxx.xxx.xx 查询产品登记信息) |
销售对象 | 使用开卡机构为云南省沿边开放经济带边境县支行的银行卡购买,且经富滇银行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xx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客户。 |
产品内部风险评级 | 低风险(R2) |
理财期限 | 296 天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封闭式净值型、公募产品 |
收益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发行规模 | 5000 万元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本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3.6%-4.0%(年化),该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产品投资管理的业绩比较基础,不构成富滇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的实际收益将根据产品到期时的净值决定。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 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认购起点 | 1 元人民币为一份,认购起点份额为 10,000 份,可以 1,000 份整数倍增加。 |
提前终止 | 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 |
认购、申购/赎回 | 本理财计划为封闭型产品,于募集期一次性认购,产品成立后不开放申购和赎回。 |
募集期 | 2022/9/14 至 2022/9/19,募集期内允许撤单。 |
投资起始日 | 2022/9/20 |
投资到期日 | 2023/7/13 |
产品成立条件 | 富滇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宣布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富滇银行将发布公告,产品最终规模以富滇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规模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富滇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则富滇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并于 3 个工作日内将本金 退还至客户。 |
清算期 | 投资到期日至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清算期,清算期内不计利息。 |
客户资金到账日 | 投资到期日(包括提前或延期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 |
资金托管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
产品费用 | 1、 银行固定管理费,富滇银行收取,费率 0.2%/年; 2、 托管费,工商银行收取,费率 0.01%/年; 3、 浮动业绩报酬,产品到期时扣除上述相关费用后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上限的,则超出部分富滇银行与投资者按 8:2 的分成比例收取浮动业绩 报酬。 |
产品净值 | 产品单位净值=(理财产品资产总值-理财产品负债总额)/理财产品总份额。 资产总值包括理财产品项下所有资产价值总和,负债总额指以理财产品名义借入的资金以及产品应付费用(包括上述除浮动业绩报酬以外的产品费用、应缴税款等)。 初始产品单位净值为 1。 |
付息日及收益支付 | 投资收益(如有)到期一次性支付,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
利息计付 | 募集期内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
节假日 |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依法自行申报缴纳。 |
购买方式 | 客户可通过富滇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购买。 |
其他规定 |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可质押,不能开立存款证明。本产品募集期内允许撤单。投资者资金存入日和收益起始日之间的利息按同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理财计划到期日/提前终止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不纳入理财期限。 |
开卡机构 | 怒江分行营业部、保山腾冲支行、保山腾冲翡翠路支行、保山龙陵支行、德宏芒市支行、瑞丽分行营业部、德宏自贸区支行、德宏盈江支行、临沧孟定支行、普洱孟连支行、普洱xxx塔社区支行、普洱澜沧支行、西双版纳分行营业部、西双版纳勐泐支行、景洪曼弄枫小微支行、西双版纳勐海支行、西双版纳勐腊支行、西双版纳磨憨支行、红河自贸区支行、文山麻栗坡支行、文山富宁支行 |
三、理财收益说明
(一)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
1.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富滇银行发行本期理财计划不代表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
2.风险示例
本理财计划业绩比较基准不构成对投资收益的承诺或担保,最终收益以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富滇银行实际支付的收益为准。产品历史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更不构成本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为:一是产品到期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产品投资的资产折价变现,可能影响产品收益实现乃至本金的全额收回。产生上述可能结果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投资的债券品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三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因违约造成的风险。如发生上述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损失的风险。
(二)业绩比较基准
本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3.6%-4.0%(年化)。该业绩比较基准不等同于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仅作为产品投资管理的业绩比较基础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富滇银行对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的承诺和担保,客户的实际收益由投资运作结束日的产品单位净值决定,客户最终收益以富滇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三)客户理财收益计算公式 1.客户收益计算公式:
客户获得的实际理财收益=投资份额×(到期产品单位净值-初始产品单位净值)。客户理财收益按照截位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计算示例:以某客户投资 10 万元为例,产品期限 292 天,业绩比较基准上限为 4.0%,
购买时产品单位净值为 1.00 元,折算份额为 100,000.00 份。产品到期时,若客户持有的份
额依然为 100,000.00 份(即存续期中未发生提前终止等情况),扣除管理费、托管费等各项费用后,
情景一:投资收益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上限
到期扣费后产品单位净值为 1.04,此时投资收益为:(1. 04-1.00)/1.00×365/292=5%,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上限 4.0%,则超额部分收取浮动业绩报酬,富滇银行与客户按 8:2 的比例 对 浮 动 业 绩 报 酬 进 行 分 成 , 则 富 滇 银 行 收 取 的 浮 动 业 绩 报 酬 为 : 100,000.00×[1.04-1.00×(1+4%×292/365)]×80%=640 元,扣除富滇银行浮动业绩报酬
后, 客户最终收益为: 100 ,000 . 00 ×( 1 . 0 4 -1 . 00 )- 640 = 3360 元, 收益率为:
3 3 6 0 / 1 0 0 , 0 0 0 . 0 0 × 3 6 5 / 2 9 2 = 4 . 2 % , 达 到 或 超 过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情景二:投资收益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上限
到期扣费后产品单位净值为 1. 03,此时投资收益为:(1. 03-1.00)/1.00×365/292= 3.75%,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上限 4.0%,则富滇银行不收取浮动业绩报酬,客户最终收益为:
100,000.00× ( 1.03-1.00 ) =3,000.00 元 , 折 算 年 化 收 益 率 为 :
3,000/100,000.00×365/292=3.75%,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上限。
情景三:投资发生亏损
到期扣费后产品单位净值为 0.98,则富滇银行不收取浮动业绩报酬,客户最终收益为: 100,000.00×(0.9800-1.00)=-2,000.00 元,投资亏损。
上述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四)产品相关费用
1、银行固定管理费=估值日理财计划本金×银行固定管理费率×该估值日(不含)至上一估值日(含)之间实际天数÷365 天;
2、托管费=估值日理财计划本金×托管费率×该估值日(不含)至上一估值日(含)之间实际天数÷365 天;
上述各项固定费用每日计提,到期支付。客户收益分配前在理财计划收益或资产中已进行扣除。
3、其他交易费用(如有)。委托资产拨划支付的费用;委托资产的证券交易费用、资产收益权转让相关费用;增值税及附加;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委托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4、浮动业绩报酬。扣除上述费用及按业绩比较基准计算的客户收益后,如有超额收益,则超出部分由富滇银行与客户按 8:2 的分成比例收取浮动业绩报酬。
四、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一)持有到期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1.本理财计划到期时,富滇银行不承诺保证本金安全且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在到期日的应得收益(如有)随投资盈亏水平浮动。理财计划到期时,如理财计划项下财产全部变现,富滇银行将于理财计划到期日后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如有)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理财计划到期日,如因资产违约、延期等情况而导致不能全部变现或部分变现,则富滇银行将对本理财计划所持有的资产进行变现,在这种情况下,理财计划期限相应顺延。富滇银行在收到变现财产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如有)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二)提前终止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如富滇银行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在实际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
(如有)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理财计划本金及理财收益将以资产提前终止时实际出让或处分情况来计算。
五、产品估值方法
(一)估值日
本理财计划将在每个工作日对持有资产进行估值,每周公布产品净值。
(二)估值对象和原则
本理财计划根据理财资金最终投向的标的资产进行估值,净值生成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
(三)估值方法
1、货币市场类资产估值采用合理估值技术计量其公允价值;
2、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其他债券按市价法估值;
3、无公开交易价格或第三方估值的其他债权类资产,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
4、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其披露的基金或产品净值进行估值;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资产公允价值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因素基础上,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以上事项及未尽事项,监管机构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 估值错误的处理
富滇银行、托管人、第三方受托管理机构(如有)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本理财计划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本理财计划单位净值出现错误时,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由于本理财计划估值所用的价格来源中出现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富滇银行、托管人、第三方受托管理机构(如有)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资产估值错误,当事人不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投资者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五) 暂停估值
当本理财计划的估值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富滇银行、托管人、第三方受托管理机构(如有)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或其他情形时,富滇银行可暂停本理财计划的估值直至另行通知。
六、提前终止
在本产品投资期间,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富滇银行有提前终止权。如出现以下情形,
富滇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一)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市场出现重大波动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行时,富滇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二)富滇银行若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通过富滇银行各营业网点及官方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公告。富滇银行将在收到资金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理财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息。
七、信息披露
( 一) 有关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披露将通过富滇银行各营业网点及官方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二)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富滇银行每周向投资者披露产品净值信息,产品成立及兑付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立及到期公告信息。若发生富滇银行认为已经、即将或可能对本期理财计划的全体投资者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富滇银行将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告。
(三)客户同意,富滇银行通过上述方式进行信息披露,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风险揭示书
xxxx: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客户权益须知、本风险揭示书、本产品说明及相关产品协议书等销售文件的所有条款和内容,详细了解本理财计划的资金投资方向、投资风险及预期收益等具体情况。
·请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充分了解自身风险承受水平并审慎评估;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请投资者独立、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产品风险:
本理财计划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为固定收益类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268 天,存续期内产品不接受赎回申请。根据富滇银行对理财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本理财计划为低风险级,适合机构投资者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xx型、成长型、进取
型的个人投资者购买。本风险评级为富滇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富滇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本理财计划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根据本产品的风险评级,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蒙受损失,极端情况下,可能部分或全部受损。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充分认识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谨慎投资。具体投资风险如下:
一、理财本金及收益兑付风险:本理财计划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存在本理财计划投资标的实现的收入不足以兑付理财本金与收益的风险,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本金及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三、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市场出现重大波动,经富滇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难以实现理财目标,从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者仅能获得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的理财收益。
四、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五、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并可能丧失其他投资机会,从而需要承担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六、市场利率风险:本理财计划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产品单位净值跌破面值、本金损失的情况。
七、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存在债券发行人及交易方违约的风险,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本金及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八、操作风险: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运作可能涉及受托机构、托管银行,由于参与机构和中间环节增加以及受经验、技术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理财资金的管理,进而影响理财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九、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每日估值,每周公布产品净值,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富滇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登录富滇银行网站或致电富滇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00-00-00000)或到富滇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富滇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富
滇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富滇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富滇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的,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十、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富滇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的,富滇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十一、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十二、最不利的投资情形:若理财计划投资的债券发行人及交易对手方出现信用状况严重恶化或清盘破产等情况,则有可能造成理财本金与收益部分或全部损失。
投资者声明:
经富滇银行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本人风险承受能力属于 型(由投资者填写),该项评估真实、客观地反应了本人现在的投资风险承受程度。本投资决策完全是由本人独立、自主、谨慎做出的。本人已收到并认真阅读《富滇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富滇银行“富聚财富”鑫益系列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产品编号:FX2270)及《富滇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所有条款和内容,并特别关注了风险揭示书部分,本人已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相关风险,并愿意承担且有能力承担该等风险。
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抄录(上述横线标注文字):
购买金额: 联系电话:
投资者签章: 日 期:
经办签章: 日 期:
(本产品说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网点留存,一份投资者留存)
富滇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2019 版)
产品编号:FX2270
甲方:客户
乙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一、名词释义
理财产品:即本协议项下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是指乙方接受甲方的理财委托,代理甲方将其人民币理财本金按照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按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甲方支付人民币理财本金及收益并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的产品;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产品说明书:指与《富滇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中记载的理财产品编号一致的《富滇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指与《富滇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中记载的理财产品编号一致的《富滇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交易日:指甲方和乙方签署《富滇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的日期。 投资起始日:指开始计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日期,于产品说明书中载明。投资到期日:指终止计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日期,于产品说明书中载明。
银行扣款日:指乙方将本协议交易资金从甲方活期(或卡)账户划入乙方指定账户的日
期。
交易账户:指甲方开立的与本理财产品绑定,用于支付购买理财产品资金,理财产品到
期后划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交易账户。该账户的账号以本协议中“卡号/账号”所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有权投资本理财产品,且投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反洗钱等规定)。
2、甲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甲方资料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依照销售文件购买的本理财产品并非存款,在约定的产品投资期内,投资本金不另计存款利息。
4、甲方须妥善保管本协议,如有遗失,可持有效证件到乙方经办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5、甲方对销售文件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乙方有关的业务资料及信息。
6、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即授权乙方在约定时间从约定交易账户扣划甲方本协议项下的理财款项,乙方在划款时均无须再尽通知义务。
7、甲方如果是个人客户,承诺如果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发生变化时,须主动向乙方申请重新评估,如因甲方未尽告知义务或未向乙方申请重新评估,导致甲方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乙方不承担责任。
8、自交易日至扣款日期间,甲方授权乙方冻结甲方交易账户内的投资资金,最大限度保证该账户在银行扣款日能足额扣款。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本金不能从约定交易账户及时足额划转的,本协议不生效,乙方不承担责任。
9、甲方承诺在产品存续期内,除非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行权终止理财产品,否则不得要求乙方在产品非开放日提前退还已扣划款项,且不得将约定交易账户销户。
10、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甲方所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将投资本金(如有,下同)及收益(如有,下同)划入约定交易账户。由于甲方原因或因约定的交易账户状态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挂失、依法被司法机关冻结、查封、扣划等)造成投资本金与收益无法入账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披露产品相关信息。
4、乙方不负责代扣代缴甲方应缴纳的税款,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另有规定或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报送甲方身份信息及其持有理财产品信息。
6、乙方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甲方有关的业务资料及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7、除按产品说明书约定乙方或甲方享有的提前终止权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8、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乙方所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三、免责条款
1、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部门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非富滇银行的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不可控制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或延后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无过错且无法防止的外因而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遗失协议、甲方协议被盗用、本协议交易账户被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冻结、扣划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发生前述情形时,乙方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合理的补救措施,尽力保护甲方利益,以减少损失。
四、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内,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五、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一)协议生效
1、在甲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下,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且乙方盖章后成立。在甲方的投资本金成功从其交易账户足额划转的情况下本协议在理财产品成立日生效(若乙方宣布理财
2、在甲方赎回理财产品或对理财产品撤单的情况下,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且乙方盖章后生效。
(二)协议终止
1、本协议及产品说明书项下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终止。
2、除按产品说明书约定甲方或乙方享有的提前终止权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或交易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措施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其他
1、本协议书与《产品说明书》(本协议“产品说明书”均指甲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富滇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相关文件构成本协议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附件材料详见另页,客户签署本协议前应详细阅读本协议条款和上述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客户权益须知,充分理解相关的协议条款和潜在风险。客户自愿购买乙方人民币理财产品,并遵守理财合同项下的各项规定。
2、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日期如遇中国及国际市场银行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专业术语,均参照国际惯例解释。
3、本协议一式贰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机构客户(签章):
乙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富滇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2019 版)
尊敬的客户: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投资理财产品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请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通过我行的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了解您的风险偏好和产品需求。认真阅读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销售文件,具体为《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和本《客户权益须知》等,选择购买与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您在阅读时如有不明之处,可及时向我行理财人员进行咨询。请关注我行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与频率以及我行相关联络方式,如您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时请及时向我行反馈。我行将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一、办理流程
(一)个人客户在我行网点申请购买理财产品时,须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客户在我行网点申请购买理财产品时,须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只能为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托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法人印鉴在开户行柜台办理。通过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等)购买理财产品须遵从我行相关规定。
(二)我行经审核同意接受客户购买申请的,客户应指定其开立在我行的个人或对公结算账户作为清算账户。该账户用于我行和客户之间根据理财合同办理的交易本金与投资收益等款项收付。客户同意,我行制作的该账户收款、付款记录是证明该账户项下款项收付的有效凭证;
(三)客户应在合同签署之日按照理财合同约定的币种和交易金额向清算账户存入本
金;
(四)我行在投资起始日或合同约定的扣款日从客户的清算账户中扣划全额交易本金成
功,则购买理财产品成功。
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一)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须在我行营业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二)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发生可能影响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的,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须重新进行评估,请您主动在我行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三)我行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将客户分为 1-5 级,分别为保守型、稳健型、xx型、成长型、进取型客户。按照监管要求,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不低于产品风险评级时,方可
购买该理财产品。请您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您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应以您在购买理财产品前的最近一次有效评估为准,请您参考该次评估结果选择与您风险承受能力想匹配的理财产品。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类型 | 风险特征描述 | 适合的产品类型 |
保守型 | 风险承受能力极低,对收益要求不高,追求本金安全。不乐意接受任何风险,适合投资以保本为主的投资工具。 | 极低风险产品 |
稳健型 | 风险承受度较低,能容忍一定幅度的本金损 失,止损意识强。适合投资本金风险相对较小,具有一定升值能力的投资工具。 | 极低、低风险产品 |
xx型 | 风险承受度适中,偏向于资产均衡配置,能够承受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投资为您提供温和升值能力而投资价值有温和波动的投资 工具。 | 极低、低、中等风险产品 |
成长型 | 风险承受度较高,偏向于激进的资产配置,对投资收益预期相对较高。适合投资为您提 供升值能力而投资价值有波动的投资工具。。 | 极低、低、中等、较高风险产品 |
进取型 | 风险承受度高,资产配置以高风险投资品种为主,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适合投资能够提供高升值能力而投资价值波动大的投资工具,但投资可能跌至远低于本金或完全损失本金,客户需对投资所导致的任何亏损承担 责任。 | 极低、低、中等、较高及高风险产品 |
三、富滇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
富滇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将理财产品分为 1—5 级,分别为:极低风险产品、低风险产品、中等风险产品、较高风险产品、高风险产品。产品评级是富滇银行基于投资品种期限、信用等级等相关要素做出的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对收益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的法律效力。
风险标识 | 风险评级 | 评级说明 |
R1 | 极低风险 | 产品到期或赎回时,本金损失的风险极低,收益浮动可控 |
R2 | 低风险 | 产品到期或赎回时,本金损失的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 对可控 |
R3 | 中等风险 | 产品到期或赎回时,有一定本金损失的风险,收益浮动且有 一定波动 |
R4 | 较高风险 | 产品到期或赎回时,本金损失的风险较大,收益浮动且波动 较大 |
R5 | 高风险 | 产品到期或赎回时,本金损失的风险极大,同时收益波动极 大 |
四、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和投诉处理方式
(一)有关产品相关信息的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您可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遇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发生富滇银行认为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正常成立、运作、投资顾问变更等重大事件及突发事件,富滇银行将通过公开网站(xxx.xxxxxx-xxxx.xxx),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富滇银行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登录富滇银行网站、致电富滇银行客户服务热线
(000-00-00000 或 0871-96533)或到富滇银行营业网点查询。
(二)投资者如对富滇银行销售的产品和我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联系我行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富滇银行各营业网点,可致电富滇银行客户服务专线(000-00-00000),我行将及时受理并给予答复。
五、富滇银行联络方式
(一)客户服务热线:000-00-00000 或 0871-96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