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 201 室;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2021 年委托资产管理补充协议之 2023 年补充协议》暨统一交易协议变更的信息披露公告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长城人寿”)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与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财富”)签订了《2021 年委托资产管理补充协议》,2023 年 11月 22 日与长城财富签订《2021 年委托资产管理补充协议之 2023 年补充协议》,对《2021 年委托资产管理补充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交易属统一交易协议变更且预估金额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令〔2022〕1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我司与长城财富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签订了《2021 年委托资产管
理补充协议之 2023 年补充协议》。在双方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签署的
《2021 年委托资产管理补充协议》基础上对长城人寿在委托投资过程
中应支付给长城财富的基本管理费用的标准、计算依据进行调整。预估调整后的基本管理费金额为 5040 万元,确切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二)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长城人寿和长城财富双方在委托投资过程中应支付给长城财富的管理费用。
(三)关联交易类型
本次交易为调整支付长城财富的管理费金额,属于统一交易协议变更且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地:xxxxxxxxxxxxxx 0 xX x 000 x;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0865550。
(二)关联关系
长城人寿现持有长城财富 77.12%的股权,为长城财富控股股东,双方属于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基本管理费与浮动管理费定价方法为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资产管理增值服务费定价方法为成本加成法。
(二)定价依据:基本管理费与浮动管理费定价标准参考国内保险行业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的费率制定,资产管理增值服务费根据实际费用按一定的加成率制定,加成率在市场同类交易加成率范围内。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预估我司与长城财富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就管理费项下的关联交易金额预估 5040 万元,确切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构成我司重大关联交易。该笔交易为服务类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比例。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18 日,长城人寿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委托资产管理费方案的请示》
2023 年 10 月 25 日,第三届党委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委托资产管理费方案的请示》,党委会全票审议通过此议案,董事会关联委员及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 委员及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机制及交易价格公开透明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允性要求。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风险政策及风险偏好,符合法律法规、监管准则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合规性要求。
(三)本次交易决策审查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履行了公司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委员已回避,相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监管机构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