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高级人才寻访服务合同(样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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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搜寻所需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条款:一、合作目的
x合同目的在于确定乙方代表甲方搜寻候选人时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二、权利义务说明
1、甲方需提供与所需搜寻职位有关的详细资料给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概况说明(如公司简介、经营发展状况、用工制度、企业构架等)。
(2)明确列出所需招聘人才的工作职贵、职位要求、薪酬福利等信息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1)在协议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选人简历,每个职
位提供简历不少于三份。如果第一批候选人经过甲方面试后认为不符合要求,双方应及时保持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修改和调整职位要求(如职位要求过于求全等)和扩大搜寻范围,以便于乙方尽快推荐下一批候选人。以后每批人选的推荐时间为 个工作日。
(2)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甲方所需人才的寻访、测评及背景调查,将
完整、真实的候选人资料提交甲方,并安排候选人面试。
(3)根据甲方的要求,可参加并协调最终候选人与甲方之间的录用条件的谈判。三、保证期
(1)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并最终到甲方工作,视为乙方服务成功完成。
(2)乙方推荐人选在保证期(三个月)内无论因任何原因离职,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报告,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推荐另一合适候选人到职;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报告后两个月内没有推荐合适人选到职,乙方应退还该项服务费的 %。
(3)甲方一经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应向乙方提供录用确认书复印件;录用确认书应包括候选人的录用工资、上班报到日期、工作职责等。否则,乙方可不履行保证期的约定
四、服务费用
(1)协议签订后,甲方须支付定金,定金为人民币 元,该笔定金可抵扣服务费:如因
甲方原因而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定金不予退还。
(2)甲方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后,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招聘服务费。
(3)服务费应在候选人人职 个工作日内全数付清。
(4)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被甲方录用的候选人,但在此后一年内又被甲方录用,甲方应于录用前一周内告知乙方,并按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五、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2.现金付款须到乙方财务部办理六、保密条款
1.双方必须对所签订协议严格保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而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否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2.保密期限不限于委托期,一般应在寻访活动中止后的一年内。但对于乙方成功推荐的候选人信息,保密期将延长到此候选人在甲方的所有工作期间
3.乙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利用候选人窃取其知识成果及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核实,甲方应无条件给予乙方和候选人相应的经济补偿七、协议期限
x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八、附则
x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