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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诚保险”)与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圣科技”)签订统一交易协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含概述、类型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大圣科技xxx保险提供符合监管要求、符合客户体验与习惯的保险业务线上应用平台实施、开发及运维服务。
2. 大圣科技xxx保险提供保险业务大数据服务中台建设服 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数据中台的建设、广汽集团内部数据及外部数据的对接与整合、关联应用的互通等。
3. 大圣科技xxx保险提供保险业务线上系统建设及用户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保险业务相关管理平台、业务运营、用户运营等。
4. 大圣科技xxx保险提供满足保险业务数字化转型要求的基础架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软件、硬件采购、租赁等服务。
5. 大圣科技作为投保人,xxx保险投保经营的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等。
上述交易属于保险业务类和提供货物或服务类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销售;汽车零售;汽车销售;汽车租赁;摩托车批发;摩托车零售;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广告业;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批发;网络游戏服务;物联网服务。
注册资本: 55947.7121万人民币
大圣科技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众诚保险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定价的主要基本原则:适用行业惯例,按照公平原则,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因素,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股东、消费者或者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决策与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7日,众诚保险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三位委员均同意该议案。
2021年5月28日,众诚保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xx、xxx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七名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
统一交易协议中各项业务的具体价格和各种费用结算方式安排以众诚保险与大圣科技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二)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履行期限
我司与大圣科技签订的交易协议自完成公司内部流程相应审批程序后,由我司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止。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项关联交易的交易目的明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在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众诚保
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五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