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
觀光旅館或旅館商業同業公會辦理禮券聯合連帶保證協定申請書
公會名稱 | |
公會立案證書文號 | ○年○月○日第○號 |
擔保方式 | □設定質權 質權標的: □開立專戶戶名: 帳號: 收款行:○銀行○分行○ |
公會資產總額 | |
目前會員數 |
此致 交通部
申請法人: (請蓋申請法人印章)
代表人: (請蓋代表人印章)
附件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
一、 計畫緣由:
擔保計畫書(範本)
(一) 辦理公會連保之目的與動機。
(二) 公會連保之說明。
二、 擔保對象(以何類業者為擔保對象)。
三、 擔保期間(自禮券出售予消費者之日起算至少 1 年)。
四、 擔保方式與內容(應以與發行禮券票面總額等值之定期存款存單或有價證券為質物,設定質權予公會,或將與發行禮券票面總額等值之現金交由公會至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款專用)。
五、 監管禮券發行方式:
(一) 防偽機制
(二) 向民眾宣導辨別禮券真偽方式
六、 其他事項(如:是否及如何收取手續費、質物所生孳息歸屬)
附件
○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連保名單及資本額清冊
序號 | 發行人 | 統一編號 | 資本額 | 擔保標的 | 所在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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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附件
○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連保契約書(範本)
(公會,以下簡稱甲方)與 (發行人,以下簡稱乙方),為提升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品質,保障消費者權益,經雙方同意簽訂本契約,約定如下:
一、 本契約存續期間自簽約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 擔保期間自禮券出售予消費者之日起算○年○個月(至少 1 年),期滿後須辦理終止擔保手續。
三、 為維護消費者之權益,應以下列方式之一為擔保方式:
□ 設定質權:以與發行禮券票面總額等值之□定期存款存單或□有價證券為質物,設定質權予甲方。
□ 將與發行禮券票面總額等值之現金交由甲方至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款專用。戶名:
帳號:
收款行:○銀行○分行
四、 乙方發行之禮券如衍生消費糾紛,經甲方查明可歸責於乙方,乙方同意於接獲通知七日內依甲方調處履行禮券所載金額之商品或xx,xxxxx,x方同意甲方就前款之質物實行質權,或處分專戶專款,賠償消費者。
五、 乙方無法履行禮券所載金額之商品或服務時,乙方同意甲方為消費者利益,就第 1款之質物實行質權,或處分專戶專款,以賠償消費者。
六、 本契約存續期間,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得終止為乙方擔保及相關權利。
七、 乙方經甲方終止擔保或乙方主動申請退出公會連保者,乙方應自通知書送達日起 7日內向甲方繳回本契約、未出售之禮券及售出回籠之禮券存根,逾期未繳回時,甲方得追繳或公告註銷。
八、 本契約發生訴訟或糾紛時,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 雙方同意本契約未盡事宜依 109 年 4 月 10 日經濟部會銜公告之「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交通部訂定之「觀光旅館或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申請許可辦理禮券聯合連帶保證協定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十、 本契約 1 式 2 份,由雙方各執 1 份為憑。
十一、 其他事項
立契約人:
甲 方: (簽章)
法定代理人: (簽章)
統一編號: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簽章)
負責人: (簽章)
統一編號:
地 址:
電 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
切結書
x會 申請辦理禮券聯合連帶保證協定,均遵循「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觀光旅館或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申請許可辦理禮券聯合連帶保證協定審查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並切結所附資料如有不實,除願受駁回申請或廢止許可之處分外,願受法律責任究處。
具結法人: (xx)
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