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第十次成员会议/第二天: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EAAFP) 2019-2024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第十次成员会议/第二天: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EAAFP) 2019-2024
交流、教育、公众参与和意识推广(CEPA)行动计划
愿景: 认识及保护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 (East Asia-Australasia Flyway),惠及民生和生物多样性。 CEPA 目标:在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当地的大众中,促进对迁徙水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管理。
理想状态: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当地的人们能了解迁徙水鸟和他们的栖息地,并参与对迁徙水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x CEPA 行动计划的目标人群为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East Asia-Australasia Flyway Partnership, EAAFP)的各种实施者,包括政府、政府间组织、国际和国家非政府组织、保护地管理者和当地社区团体。其鼓励利用交流和教育手段提高人们对该迁飞区的认识,意识到其重要性,以便当地、全国和国际方面的大众参与并支持本计划,共同为迁徙水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做🎧贡献。本行动计划基于 2012 年 CEPA 战略计划的实施、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工作已经取得的多种材料和 CEPA 技能进行制定,通过《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和
《迁徙物种公约》(CMS)的 CEPA 工作进行实施。
本文件为所有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实施者提供重要的机会,能让他们利用自身的影响和技能,促进该计划的实施。CEPA 工作组鼓励所有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实施者按照 CEPA 行动计划,切实采取行动。
请使用本文件中实施者的颜色代码找🎧您可以做哪些事情促进该计划的实施:
国家政府 (Gov FP)
秘书处
国际政府间组织 (IGO)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 (SM) & 游客中心管理者 (VCM)
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
CEPA (交流、教育、参与及公众意识推广) 工作组 工作组 (WG) & 特别工作组 (TF) 其他: 企业伙伴成员;媒体;国际湿地网络 (WLI), 等
目标、行动和成功指标
目标水平与详情 | 理想状态 | CEPA 行动 和致力于达到理想状态的关键实施者 | 成功关键指标 |
1. 伙伴联络人 (FP) (包括所有伙伴联络人--政府、国际政府间组织、国 际非政府组织和 企业伙伴成员) | 伙伴联络人理解参加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和迁飞区保护地网络(FSN)的重要性,积极在推广和实施东亚 -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及其目标(保护迁徙水鸟及其栖息地)方面发挥各自的作 用。 | • 秘书处 向新加入的伙伴联络人发送欢迎函,向他们介绍其角色和所在国伙伴协定行动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 • 秘书处 提供计划实施的相关信息、材料和培训。 • 秘书处 创建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相关活动的日历,其中包括迁飞区保护地网络(FSN)的活动,以便与所有伙伴联络人进行分享,并鼓励他们在其所在国进行意识推广活动。 • 伙伴联络人为其国家/网络开发有效的信息发布系统。 • 伙伴国家政府为迁飞区内的各个国家确定一个 CEPA 联络点。 | 活跃参与的伙伴联络人的百分比。 制定国家通讯、通讯名单、传单等材料的数量。 |
2. 政府 (a) 伙伴国家政府 (Gov) | 国家政府在国家层面的 CEPA 活动中具有协调作用,其: • 促进国家伙伴协定提高意识并促进相关机构和迁徙水鸟专家的参与 • 鼓励及协助姊妹鸟区协议的制定 • 制定并维护其国家的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网站页面(英文)及其国家语言的页面 • 鼓励并支持伙伴成员为东亚 -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东亚- | • 秘书处 鼓励国家政府建立国家伙伴协定。 • 国家政府 建立国家伙伴协定,鼓励迁徙水鸟专家参与并分享其对迁徙水鸟及其管理的知识。 • 国家政府 为制定姊妹保护地伙伴关系提供种子基金渠道作为激励。 • 秘书处 鼓励国家政府在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网站上创建国家语言页面,或指定某人创 建。 • 国家政府向秘书处提供联系人信息,用于创建及维护国家及语言页面。 | 活跃及有效的国家伙伴成员数量。 制定的姊妹保护地协议。 在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网站上有以其官方国家语言显示页面的国家数量。 |
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进行协作 • 促进/组织迁飞区的年度 CEPA 活动,包括世界候鸟日(WMBD)和世界湿地日 (WWD)。 | • 秘书处 及时向伙伴成员分发有关世界候鸟日和世界湿地日的信息和材料。 • 秘书处 协调伙伴成员有关世界候鸟日和世界湿地日的推广活动汇报。 | 提交的世界候鸟日和世界湿地日报告数量。 | |
(b) 伙伴成员国家级政府官员 (非国家政府联络人) | 政府官员,包括其他部及部门的官员,知晓其国家为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成员并具有迁飞区网络鸟区;其积极协助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的实施。 | • 国家政府 在政府机构内进行针对迁飞区和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的 CEPA 活动。 • 国家政府 制定其国家语言的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手册和迁飞区网络保护地/迁飞区保护地网络单页,促进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及其目标的实施。 • 国家政府协助确定并扩大出版物的受众,并提供必 要的联系。 | 与政府机构举行的内部 CEPA 活动数量。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网站及国家政府网站上以国家语言制作的伙伴协定手册和传单数量。 |
(c) 伙伴成员国家地方级政府官员 (对于保护地管理者,见以下目标 6) | 在迁飞区网络保护地中承担责任的地方政府官员知晓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全球性迁飞区保护地网络和在其控制下的具体迁飞区网络保护地,并积极促进其保护工 作。 | • 国家政府 在相关地方政府官员中推广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并协助其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的管理。 • 国家政府 进行保护地管理者培训。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中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官员之间的互动次数。 政府国家政府进行的保护地管理者培训的次数。 |
没有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的地方政府官员知晓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和迁飞区保 护地网络。 | • 国家政府在地方政府官员中促进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并考虑提交符合标准的其他保护地。 | ||
(d) 非伙伴成员 政府国家级官员 | 在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官员知 晓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 | • 秘书处 及伙伴成员发布有关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 区伙伴协定的信息。 | 每年从秘书处发布给潜在新国家 伙伴成员的通讯稿数量。 |
伴协定并了解加入其中的益 处,以及其位于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内。 | 新国家伙伴成员数量。 | ||
3. 国际政府间组织 国际政府间组织伙伴成员在秘书处和国家层面的 CEPA 联络人 | 在国际政府间组织秘书处和国家政府层面的 CEPA 官员/伙伴联络人知晓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其核心宗旨和目标,成员状态及国家重点政府,并进行紧密合作,确保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 CEPA 项目的相关元素被纳入其 CEPA 计划中,反之亦然。 | • 秘书处 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和《湿地公约》体系内的 CEPA 官员保持定期联系,确保在 CEPA 项目上进行协调与合作。 • 国家政府 及其 CEPA 官员/联系人保持定期联系,并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和《湿地公约》体系内的国家层面 CEPA代表进行合作,共同保护迁徙水鸟及其湿地栖息 地。 • 《生物多样性公约》 秘书处鼓励将迁徙水鸟及其栖息地保护纳入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及行动计划中。 • 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 促进东盟国家政府参与区域 性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 CEPA 活动。 | 秘书处和国际政府间组织 伙伴成员 CEPA 官员之间的互动次数。 其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及行动计划中包括对迁徙水鸟及其栖息地保护状态的充分报告的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成员数 量。 |
4. 国际非政府 组织 伙伴成员国际非政府组织联络人 | 伙伴成员国际非政府组织官员知晓其组织为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成员,并在其组织及与其他非该伙伴协定成员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和非政 府组织 的项目中促进该伙伴协定的实施。 | • 国际非政府组织联络人在组织/国家办公室进行内部 CEPA 活动,促进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及其目标的实现。 • 秘书处 提供信息和支持材料。 • 国际非政府组织联络人在电子通讯等渠道发布相关项目和信息。 • 国际非政府组织联络人向能在迁飞区内提供支持的非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成员的国际非 政府组织 和非政府组织 提供有关该伙伴协定的信 息。 |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内部活动数量。 其🎧版物中有关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的文章数量。 |
5. 企业伙伴成员 (a) 企业伙伴成员联络人和其他公司官员 | 企业伙伴成员联络人在提高公众有关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的意识及实现相关管理人员的参与方面具有协调 作用。 | • 秘书处 鼓励企业伙伴成员联络人推广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 • 秘书处 提供计划实施的相关信息、材料和培训。 | |||
(b) 企业伙伴成 员管理人员 | 企业伙伴成员的推广材料中包括迁徙水鸟及迁飞区的信息。企业伙伴成员为员工在当地重点区域参加保护活动创造条 件。 | • 企业伙伴成员联络人 协助确定及扩大电子通讯的受众,并提供必要的联系。 • 保护地管理者 和企业伙伴成员向员工协调并提供参与机会。 | 向公司员工提供的协助迁飞区网络保护地时间活动的机会次数。 | ||
(c)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内的非企业伙伴成员 | 非企业伙伴成员知晓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 | • 秘书处 | /国际非政府组织 | /保护地管理者 向选定的 | 推广的非企业伙伴成员数量。 非企业伙伴成员支持(财务、实物等)的数量, |
公司部门或关键综合经济组织(如,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并鼓励其在迁飞区内参与伙伴协定)提供 有关迁飞区的关键信息。 | |||||
6. 迁飞区网络保 护地管理者 (SM) (承担保护地责任的当地政府官员);加上 游客中心管理者 (VCM) | 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为当地民众和游客提供 CEPA 项目及材料,便于其理解迁飞区保护地网络对于大 众、水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益 处。 | • 秘书处 和其他伙伴成员为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提供培训和材料。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对东亚 -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的 CEPA 材料进行定制,并为当地民众组织活动。 | 为保护地定制及使用的材料数量。 |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的海报、简介和宣传材料(例如,文件、展览材料、新项目、最佳实 践)可以在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网站上以电子通讯的形式获取,在网络内共 享。 |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提供文章(英文)及材料进行翻译,在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秘书处进行发放。 • 秘书处 为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制定邮寄名录,及时告知网络中举行的活动及与本伙伴协定相关的关键材料。 |
迁飞区活动包括世界候鸟日和世界湿地日,在迁飞区网络保护地中进行实施。 | • 秘书处 及时向伙伴协定成员分发有关世界候鸟日和世界湿地日的信息和材料。 • 秘书处 协调伙伴成员有关世界候鸟日和世界湿地日的推广活动汇报。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推广世界候鸟日和世界湿地日。 • 秘书处/CEPA 工作组确定/制定迁飞区活动清单。 | 举行的世界候鸟日/世界湿地日活动数量增加。 | |||
在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中具有活跃的国际网络。 | • 秘书处, 联合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 管理者及国际湿地网络 鼓励湿地中心人员交换,制定通用迁飞区信息和材料等。 | ||||
在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中 间具有活跃的国家网络。 | • 政府重点区域 提供机会和方案,动员建立迁飞区 网络保护地管理者国家网络。 | ||||
保护地机构为保护活动提供市民参与机会。 | • 在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下,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 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下放到当地社区,确保其参与到决策和监督中。在管理规划中考虑当地历史、 价值观和传统管理技巧的知识。 | ||||
积极实施姊妹保护地项目。 | • 秘书处,联合 | 国际湿地网络 | 鼓励迁飞区网络保护地 | 结成的姊妹保护地数量。 进行的姊妹保护地活动数量。 | |
及湿地中心结盟。 | |||||
保护地机构(游客中心等)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对尚不是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的区域进行 管理 | 对潜在成为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的区域进行管理的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了解 EAAFP。 | • 秘书处 将电子通讯推广到更广的受众。 • 国家政府、国际非政府组织、 国际湿地网络以及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协助发现及拓展电子通讯的受众并向秘书处提供必要的联系信息。 |
7. 教育机构 (a) 学校(小学和中学),尤其是迁飞区网络保护地附近的学校 | 学校教师知晓迁徙水鸟和东亚 -澳大利西亚迁飞区。 学校材料由各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编制,促进地方层面的参 与。 |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为当地学校提供有关迁徙水鸟的培训。对于那些附近没有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的教师提供培训材料。由教育部 /部门提供资金支持。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与当地 学校进行合作,编制相关迁飞区网络保护地材料,制定迁飞区网络保护地教育工作包。 | 举行的教育活动数量。 访问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的学校数量。 编制的迁飞区网络保护地材料数量。 |
(b) 学术机构 (包括大学)和专家 | 学校提供有关迁徙水鸟及其栖息地的课程,每年至少上课一次。 |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国际非政府组织, 国家政府 鼓励教育部/部门将迁徙水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理念体现在学校课程中。 | |
学校每年参观访问附近的迁飞区网络保护地。 |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与当地 政府教育部门进行合作制定规划,鼓励学校到当地的迁飞区网络保护地进行参观。 | 学校参观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的次数。 | |
学术机构,尤其是迁飞区网络保护地附近的机构,知晓东亚 -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 定,在迁飞区网络保护地内进行相关监测和研究,并与迁飞区网络保护地及伙伴协定分享相关资讯和重要数据。 | • 秘书处, 国家政府,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 客中心管理者 向当地学术机构寄送材料(手册,电子通讯等)并鼓励讲师及学生对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的迁徙水鸟及其栖息地进行监测与研究,并与秘书处,政府联络点和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共享信息。 | 当地学术机构分享的文章/信息材料数量。 | |
迁徙水鸟保护方面的专家参与国家伙伴协定。 | • 国家政府 发现迁徙水鸟保护方面的专家并鼓励他们分享他们的知识和专业意见。 | ||
博物馆(自然、历史、科学等) |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以及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的理念体现在面向迁徙水鸟游客的展览材料及教育 项目和活动中。 |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积极鼓励博物馆举办有关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和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的展览,并提供必要信息。 | 博物馆举办的与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以及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相关的展览次数。 |
8.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工作组(WG)/特别工作组 (TF) | 工作组和特别工作组定期在网站和电子通讯中发布信息和更新。 | • 秘书处 & CEPA 工作组 提供模板并要求组长进行定期更新。各工作组/特别工作组创建其关键物种的介绍。 • CEPA 工作组 挑选并分享有用的网络 CEPA 材料。 | 工作组和特别工作组网页上添加或更新的材料数量。 | ||
专家网络积极行动,推动东亚 -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的实施。 | • 工作组和特别工作组 与伙伴成员合作,发现其他工作组(如在 IUCN 内部的专家组)以便进行潜在合作,促进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的推 广和宣传。 | ||||
工作组和特别工作组推荐并与 CEPA 工作组进行合作,制定具体策略,使目标受众进行参与,保护东亚-澳大利西亚迁 飞区伙伴协定价值。 | • CEPA 工作组 制定简单流程并将其推送给各工作组和特别工作组,邀请他们对参与和教育战略发表意见,以解决工作组的具体问题。 | 特别工作组和工作组推荐实施的行动数量。 | |||
9. 媒体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内的媒体 | 媒体知晓迁徙水鸟及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并通过各种渠道推广其介绍信 息。 | • 秘书处/ | 国家政府 /CEPA 工作组 联系媒体(包括 | 与迁飞区网络保护地及秘书处合作的媒体集团发布的媒体(包括社交媒体)报道数量。 | |
社交媒体)集团及机遇,提供相关材料及必要的支持。 • 秘书处/ CEPA 工作组 请求伙伴成员和其他组织发 现媒体机构及机会,并说明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可以如何与其合作。 | |||||
10. 市民 (尤其是那些在 |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内的 市民理解“迁飞区”、迁徙水鸟 | • | 国家政府 | 制定/管理其国家语言网页的开发。 |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 网站上的国家语言页面数量。 |
• 媒体 宣传迁徙水鸟保护项目及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为当地市民开展 CEPA 活动。 | |||||
迁飞区网络保护 | 及其栖息地的该鸟,知晓民众 | ||||
地附近的市民) | 民生如何依赖他们维系。 | 宣传项目刷领。 | |||
举行的活动数量。 | |||||
鼓励迁飞区网络保护地附近的 |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发现使 | 为保护迁飞区网络保护地或成为 | |||
市民,通过迁飞区网络保护地 | 市民作为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及东亚-澳大利西 | 保护支持者而形成的当地市民团 | |||
管理者,参与支持迁飞区网络 | 体数量。 |
保护地及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 | 亚迁飞区伙伴协定管理员的身份进行参与的创新方法。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对当地 市民进行培训,使其成为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员。 | ||
说英语的市民 |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市民 通过自愿翻译文件、材料和咨询来实现信息共享。 | • 秘书处 和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 者 进行合作,为志愿翻译制定方案。 | |
艺术家和表演者 | 邀请艺术家为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和迁飞区网络保护地进行创造,如电影、纪录片、动画、艺术展览等,鼓励东亚 -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及保护地 的人们进行参与。 | • 鼓励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邀请当地艺术家进行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主题的艺术、表演和电影创作。 | 以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及东亚 -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为主题的视觉材料创作数量。 |
当地/土著/本土居民 | 在迁飞区网络保护地居住或利用其自然资源的当地/土著/本土居民参与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的开发与管理。 |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游客中心管理者 促进当地/土著/本土居民的参与,为他们提供积极参与保护地管理的机会。 •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国际非政府组织与当地/ 土著/本土居民合作,在可能的情况下,确保在迁飞区网络保护地材料中使用他们的故事和语言。 | 与当地/土著/本土居民保持合作伙伴协定的迁飞区网络保护地数量。 在迁飞区网络保护地材料中使用 的当地/土著/本土居民故事及语言数量。 |
11.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 CEPA行动计划实施者 | 对 CEPA 行动计划提供充足资金,确保在迁飞区内的所有层面通力实施。 | CEPA 实施者发现并优化其将要实施的计划的元素,确保计划实施具有必要的资金支持。 | 实施 CEPA 行动计划的关键元素。 |
缩略词 | ||
CEPA: 交流、教育、参与及公众意识推广 | EAAF: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 | EAAFP: 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协定 |
FP: 国家政府 | FNS: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 | FSN: 迁飞区保护地网络 |
IGO: 国际政府间组织 | INGO: 国际非政府组织 | NBSAP: 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 |
NGO: 非政府组织 | SM: 迁飞区网络保护地管理者 | TF: 特别工作组 |
TOT: 培训师/教师培训 | VCM: 游客中心管理者 | WG: 工作组 |
WLI: 国际湿地网络 | WMBD: 国际候鸟日 | WWD: 国际湿地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