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体宇宙”)经合法有效授权持有系列小说《三体》(含系列小说三部曲,以下简称“作品”)权利,现将作品在授权范围内的“ 一款 AR 应用程序及 AR 联名设备授权”、“元宇宙社区授权”、“作品中一个主要人物的虚拟形象开发、设计、运营授权”授予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华星创业”)。鉴于此,公司与三体宇宙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关于前述 3 项授权内容分别签署《著作权许可合同》以确定上述授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