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提供之食品除自製外,須為使用農業標準 (CAS)、良好作業規範 (GMP)標誌認證、正字標記之廠牌或經檢驗局檢驗合格之廠牌,嚴禁供應未售完之隔夜菜,且不得 使用劣質米(須選用良質以上者)、蟲蛀乾枯蔬菜、回鍋油、非法添加物、違禁藥品、來源不明或逾期之調味品及食材。 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設置廠商之店招、LOGO、任何型式 之商業廣告、促銷活動看板及其他類似廣告安排等。乙方於本標的物範圍內設置面向外之看板、燈箱及櫥窗等均應經甲方同意,各看板、燈箱及櫥窗內容以販賣商品為限。若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