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医院定制义齿采购 项目编号: GXZC2021-G3-003269-JDZB 联系电话: 0771-2808916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 医院定制义齿采购 |
项目编号: | GXZC2021-G3-003269-JDZB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采购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2021 年 10 月
项目概况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医院定制义齿采购
(GXZC2021-G3-003269-JDZB)公开招标公告
医院定制义齿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3269-JDZB
项目名称:医院定制义齿采购预算总金额(元):9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医院定制义齿采购(A 分标)数量:3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选定 1 家服务商(固定,活动,矫正等)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定制式义齿加工服务商,服务期三年。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标项二
标项名称:医院定制义齿采购(B 分标)数量:3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选定 1 家服务商(固定,活动,矫正等)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定制式义齿加工服务商,服务期三年。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标项三
标项名称:医院定制义齿采购(C 分标)数量:3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选定 1 家服务商(固定,活动,矫正等)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定制式义齿加工服务商,服务期三年。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 1、2、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备定制式义齿生产、经营能力,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半年以上的有效期)。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时间:2021 年 10 月 0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应于本公告有效期内到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方式二: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供应商应于本公告有效期内登录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 (xxx.xxxx000.xxx) 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文件发票于付款后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 0 x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详见四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开标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 14:00
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 0 x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详见四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2.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信息安全产品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如采用方式二获取采购文件,除标书款外还需向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均由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线购买及下载前需要在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2)注册及使用说明可在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xxx.xxxx000.xxx)首页轮播图右侧的“我是投标人”栏目中的“操作指南”查看。供应商在使用平台过程中如需帮助,也可通过电话、QQ 或邮件与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 联系方式: 0771-5828239 , 000-0000-000 , QQ : 1947199855 , 电子邮件: xxxxxx000@000.xxx。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地 址:xxxxxx 0 x
项目联系人:x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771-5722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 00 xxx XXX xxxX x 0 层项目联系人:唐嘉珅、xxx、xxx、xxx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08916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 | |
采购需求要点 | 具体要求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需求,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 |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 |
二、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 |
▲三、本项目服务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 |
1、本项目服务要求中如需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可以为以下形式之一: 产品宣传彩页或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或临床评价资料、产品说明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义齿生产企业要配备专门接送人员上门接送 3、义齿生产企业要在医院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技术点,技师能及时到临床与医生共同处理特殊病例及能及时处理加急改色等修改特殊货件 4、义齿生产企业为医院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数字化服务要求: (1)固定、活动和矫治器定制式义齿数字化配送: 医生下单后可通过软件管理系统手机端看到牙模的动态信息,即下单后系统会即时提醒和安排就近业务员取件,医生在系统手机端可即时获知货件到厂、生产过程、出厂时间和预先获知到货时间合理安排会诊时间 (2)固定、活动和矫治器定制式义齿数字化生产: a 医生下单后生产管理系统后根据以往医生的操作习惯及技术要求自动生成货件的技术要求,技师严格按照系统生成技术要求制作货件,提高医生及患者对产品的满意度和提高医生的临床操作效率。 b 医生下单后在制作前可在软件管理系统手机端上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注明制作要求,在产品制作过程中可通过系统与技师即时在线沟通产品制作的技术要求,使产品制作更个性化, (3)固定、活动和矫治器定制式义齿数字化服务: a 在产品在临床戴牙过程中可通过软件管理系统手机端即时在线沟通,在临床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查看追溯生产过程找到问题原因快速解决,减少患者的就诊时间。 b 在义齿保修期内可向医院提供模型数码图像、数据及口内扫描数据、义齿整个生产过程的数据保存,方便查阅追溯 (4)固定、活动和矫治器定制式义齿数字化培训: a 医生在与患者做接诊前期沟通时可通过软件管理系统手机端上预设好的产品文字、图片、视频介绍给患者,使患者通俗易懂提高门诊就诊率。 b 医生可通过软件管理系统手机端随时了解企业发布的新产品的产品特点和临床操作要点,快速掌握新产品技术进行临床开展。 |
四、本项目商务要求 | |
商务条款 |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报价要求 |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加工费、税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包含的费用及质保期内包含的费用等。 2、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 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报价中。 |
签订合同日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 交货期:以使用处室依据医生的预约时间和可能的不测因素影响确定出货时间特殊加急件,特殊沟通确定交货期。 交货地点:广西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
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 年。 |
付款方式 | 按月结算。每月 25 日前,根据双方前一月份验收合格并签订验收报告的产品数 量进行结算。 |
▲质保期 | 1、质保期最低质保时间详见“采购附件”,质保期内根据产品的质保期保修。服务期满后如有产品质保期未满的,仍应承担相应产品的质保义务。 2、附表内的保修期限为最低保修期限,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填写。 |
▲其他 | 1、定制式义齿加工项目清单详见“采购附件”。详细采购限价详见“采购附件”供应商投标单价高于采购限价的,则投标无效。 2、服务期内结算金额超过总预算金额的,重新招标。 |
▲验收要求 | 1、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2、中标人在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招标文件的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有;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每分标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履约保证金账户:交到业主指定账户 备注说明:成交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待服务期截止满 6 个月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
▲产品技术要求 | (一)固定义齿 |
1、外观: | |
a、义齿的外部形态应具有人体生理学中牙体正常解剖学的基本特征,基本符合 个性修复与仿生修复原则。 |
b、义齿品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 | |
c、义齿用肉眼观察应无裂纹、无气泡,内部应无气孔、杂质 | |
2、接触性: | |
义齿的邻面与相邻牙之间的接触部位应与同名正常牙的接触部位相一致。 | |
3、颜色: | |
义齿颜色与设计文件相符 | |
4、咬合性: | |
义齿的咬合面应有接触点,不应存在咬合障碍 | |
5、密合性: | |
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 | |
(二)活动义齿 | |
1、颜色: | |
义齿中的人工牙的颜色,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 |
2、光洁度: | |
修复体中除组织面外,假牙、基托、卡环及连接体均应光滑 | |
3、石膏残留: | |
修复体的组织面不得存在残余石膏 | |
4、外观: | |
树脂基托不能有肉眼可见气孔和裂纹 | |
(三) 矫治器 | |
1、光洁度: | |
矫治器基托外表应光滑,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 | |
2、石膏残留 | |
矫治器的组织面不得存在残余石膏 | |
3、稳固性 矫治器在模型上不应有翘起、摆动、旋转、下沉等不稳定现象 | |
▲产品规范要求 | (一)固定义齿应符合以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GB/T 9937.2-2008 口腔词汇 第 2 部分:口腔材料 | |
GB 17168-2013 牙科学 固定和活动修复用金属材料 | |
GB 30367-2013 牙科学 陶瓷材料 | |
YY 0300-2009 牙科学 修复用人工牙 | |
YY 0462-2003 牙科学 石膏产品 | |
YY/T 0463-2011 牙科学 铸造包埋材料和耐火代型材料 | |
YY/T 0496-2016 牙科学 铸造蜡和基托蜡 | |
YY 0620-2008 牙科学 铸造金合金 | |
YY 0626-2008 贵金属含量 25~75%的牙科铸造合金 | |
YY 0710-2009 牙科学 聚合物基冠桥材料 | |
YY 0716-2009 牙科陶瓷 | |
YY 1042-2011 牙科学 聚合物基修复材料 | |
YY 0621.1-2016 牙科学 匹配性试验第 1 部分:金属-陶瓷体系 | |
(二)活动义齿应符合以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
GB/T 9937.2-2008 口腔词汇 第 2 部分:口腔材料 | |
GB/T17168-2013 牙科学 固定和活动修复用金属材料 | |
YY 0270.1-2011 牙科学 基托聚合物 第 1 部分:义齿基托聚合物 | |
YY 0300-2009 牙科学 修复用人工牙 | |
YY/T 0463-2011 牙科学 铸造包埋材料和耐火代型材料 | |
YY 0494-2004 牙科学 琼脂基水胶体印模材料 | |
YY/T 0496-2016 牙科学 铸造蜡和基托蜡 | |
YY/T 0631-2008 牙科材料 色稳定性的测定 |
YY 0714.1-2009 牙科学 活动义齿软衬材料 第 1 部分:短期使用材料 | |
YY 0714.2-2016 牙科学 活动义齿软衬材料 第 2 部分:长期使用材料 | |
YY 0710-2009 牙科学 聚合物基冠桥材料 | |
(三)矫治器应符合以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
BG/T 1688.1-2011 牙科学 口腔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 1 单元:评价与试验 | |
GB 9938-2013 牙科学 牙科和口腔区域的标示法 | |
YY/T0149-2006 不锈钢医用器械 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 | |
YY0270.2-2011 牙科学 基托聚合物第 2 部分:正畸基托聚合物 | |
YY/T0316-2016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 |
YY 0496-2016 牙科学 铸造蜡和基托蜡 | |
YY/T 0625-2016 牙科学 正畸丝 | |
YY/T 0287-2017 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 | |
YY/T 0631-2008 牙科学 色稳定性的测定 | |
备注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产品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备注 2:供应商须承诺共同遵守《定制式义齿注册暂行规定》(国食药监械〔2003 365 号),《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表示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10 号); 备注 3:如项目实行过程中有新规范的按新规范要求执行。 |
医院口腔科定制义齿加工服务单项报价明细表 | ||||
A 类 | ||||
项 目 | 单位 | 保修要求 | 规格要求 | 单价采购限价(元) |
钴铬合金钢托(大) | 单颌 | 壹年 | 大,过中线, | 110.00 |
小,不过中线 | 82.00 | |||
BPD 完美支架 | 单颌 | 壹年 | 大,过中线 | 460.00 |
小,不过中线 | 414.00 | |||
纯钛钢托(大) | 单颌 | 壹年 | 大,过中线 | 644.00 |
小,不过中线 | 506.00 | |||
充胶(不碎胶)全口 | 全口 | 不保修 | 515.00 | |
充胶 | 单颌 | 不保修 | 小 | 38.00 |
充胶 | 单颌 | 不保修 | 大 | 57.00 |
塑钢牙(半口) | 半口 | 不保修 | 276.00 | |
隐义卡环 | 个 | 不保修 | 119.00 | |
隐义首牙 | 颗 | 壹年 | 119.00 | |
胶托首牙 | 颗 | 壹年 | 36.00 | |
不碎胶托 | 个 | 壹年 | 半口 | 257.00 |
全口 | 515.00 | |||
加排国产牙 | 颗 | 壹年 | 9.00 | |
加排塑钢牙 | 颗 | 壹年 | 23.00 | |
FRⅢ改良式功能矫治器 | 个 | 不保修 | (FRⅢ) | 782.00 |
(FRII) | 897.00 | |||
Twin Block 双导向功能矫正器(全口) | 个 | 不保修 | 644.00 | |
唇弓保持器 | 个 | 不保修 | 239.00 | |
弹簧正位器+垫高 | 个 | 不保修 | 368.00 |
xx保持器 | 个 | 不保修 | 193.00 | |
舌挡矫治器 | 个 | 不保修 | 193.00 | |
四眼圈簧扩弓 | 个 | 不保修 | 303.00 | |
铸造式舌侧保持器 | 个 | 不保修 | 239.00 | |
铸造式螺旋扩弓器(含螺旋扩弓) | 个 | 不保修 | 国产 | 690.00 |
个 | 不保修 | 进口 | 1076.00 | |
腭杆+Nance 弓 | 个 | 不保修 | 303.00 | |
肌激动器 | 个 | 不保修 | 644.00 | |
腭杆(含带环) | 个 | 不保修 | 230.00 | |
激光钴铬烤瓷牙 | 颗 | 叁年 | 414.00 | |
钴铬合金烤瓷牙 | 颗 | 叁年 | 230.00 | |
国产氧化锆全瓷牙/全锆牙/嵌体/桩核 | 颗 | 伍年 | 414.00 | |
铸瓷嵌体、冠、贴面 e.xxx | 颗 | 叁年 | 体 | 460.00 |
颗 | 叁年 | 冠 | 460.00 | |
颗 | 叁年 | 贴面 e.xxx | 460.00 | |
Sirona 氧化锆(全瓷、全锆) | 颗 | 伍年 | 690.00 | |
NK 二氧化锆全瓷牙/全锆/嵌体 | 颗 | 伍年 | 552.00 | |
德瓷氧化锆全瓷/全锆 | 颗 | 伍年 | 598.00 | |
德瓷全瓷嵌体/全锆嵌体 | 颗 | 伍年 | 598.00 | |
聚合瓷贴面 | 颗 | 叁年 | 368.00 |
铸瓷贴面 | 颗 | 伍年 | 460.00 | |
不磨牙贴面 | 颗 | 伍年 | 690.00 | |
烤瓷贴面 | 颗 | 叁年 | 920.00 | |
CNC 纯钛种植研磨杆 (1-3 颗内) | 颗 | 壹年 | 690.00 | |
CNC 纯钛种植研磨杆 (4-7 颗内) | 颗 | 壹年 | 1380.00 | |
CNC 纯钛种植研磨杆 (8 颗以上) | 颗 | 壹年 | 2070.00 | |
D2 xx桥支架桥体 | 颗 | 叁年 | 294.00 | |
D2 xx桥支架植位 | 颗 | 叁年 | 1150.00 | |
种植牙临时冠 | 颗 | 不保修 | 73.00 | |
D2 取模杆 | 个 | 不保修 | 138.00 | |
D2 成型器 | 个 | 不保修 | 138.00 | |
钛基底 | 颗 | 不保修 | 414.00 | |
导板种植孔 | 个 | 不保修 | 局部导板/孔 | 276.00 |
无牙颌导板/孔 | 1380.00 | |||
导板侧面固位钉 | 个 | 不保修 | 276.00 | |
导板(放射) | 个 | 不保修 | 73.00 | |
种植手术导板设计(无牙颌) | 个 | 不保修 | 无牙颌 | 552.00 |
局部 | 368.00 | |||
定位器(定位钥匙) | 个 | 不保修 | 27.00 | |
钴铬合金种植金属冠 | 颗 | 叁年 | 368.00 |
纯钛种植金属冠 | 颗 | 叁年 | 487.00 | |
种植一体式纯钛钢牙 | 颗 | 叁年 | 966.00 | |
钴铬合金可摘义齿(种植体上部) | 组 | 叁年 | 699.00 | |
纯钛金属可摘义齿(种植体上部) | 组 | 叁年 | 920.00 | |
钴铬支架(种植体上部) | 件 | 叁年 | 423.00 | |
钴铬钼支架(种植体上部) | 件 | 叁年 | 1012.00 | |
纯钛支架(种植体上部) | 件 | 叁年 | 874.00 | |
钴铬合金桩核 | 颗 | 叁年 | 87.00 | |
排树脂牙 | 颗 | 壹年 | 18.00 | |
BEGO 钴铬合金钢冠 | 颗 | 壹年 | 184.00 | |
Hyrax 快速扩弓装置 | 个 | 不保修 | 634.00 | |
Hyrax 快速扩弓装置 (自备带环) | 个 | 不保修 | 579.00 | |
Nance 弓 | 个 | 不保修 | 239.00 | |
sirona 氧化锆种植全瓷牙 | 颗 | 伍年 | 920.00 | |
sirona 氧化锆种植全锆牙 | 颗 | 伍年 | 920.00 | |
Sirona 种植全锆牙 | 颗 | 伍年 | 920.00 | |
成品基台+手工费 | 颗 | 叁年 | 736.00 | |
充隐义胶 | 个 | 不保修 | 119.00 | |
带环 | 个 | 不保修 | 36.00 | |
单方向扩弓装置 | 个 | 不保修 | 432.00 |
德瓷全瓷种植牙 | 颗 | 伍年 | 690.00 | |
德瓷全锆种植牙 | 颗 | 伍年 | 690.00 | |
点焊 | 颗 | 不保修 | 27.00 | |
腭珠矫治器 | 个 | 不保修 | 266.00 | |
钢托二牙起 | 颗 | 壹年 | 9.00 | |
钢托加排牙 | 颗 | 不保修 | 9.00 | |
钢托首牙 | 颗 | 壹年 | 18.00 | |
钴铬合金栓道式附着体 | 套 | 壹年 | 322.00 | |
钴铬合金套中套 | 颗 | 壹年 | 184.00 | |
钴铬合金种植烤瓷牙 | 颗 | 叁年 | 496.00 | |
钴铬托上排钴铬钢冠 | 颗 | 壹年 | 184.00 | |
固定舌挡 | 个 | 不保修 | 230.00 | |
固定舌挡(医生自备带环) | 个 | 不保修 | 230.00 | |
固定式平面导板 | 个 | 不保修 | 239.00 | |
固定式斜面导板 | 个 | 不保修 | 239.00 | |
颌垫垫高 | 个 | 不保修 | 27.00 | |
活动式平面导板 | 个 | 不保修 | 184.00 | |
活动式斜面导板 | 个 | 不保修 | 184.00 | |
肌激动器(口外弓) | 个 | 不保修 | 644.00 | |
极美贴面 | 颗 | 伍年 | 1564.00 |
间隙保持器 | 个 | 不保修 | 165.00 | |
胶托排牙 | 颗 | 壹年 | 9.00 | |
矫治器充胶打磨抛光 (在原件上修整) | 个 | 不保修 | 59.00 | |
矫治器加排牙 | 颗 | 不保修 | 36.00 | |
临时冠 | 颗 | 不保修 | 46.00 | |
螺旋 | 颗 | 不保修 | 423.00 | |
螺旋(国产) | 颗 | 不保修 | 119.00 | |
牵引钩 | 个 | 不保修 | 36.00 | |
扇形螺旋 | 个 | 不保修 | 147.00 | |
上底色 | 颗 | 不保修 | 23.00 | |
舌弓(含带环) | 个 | 不保修 | 230.00 | |
舌弓式缺隙保持器 | 个 | 不保修 | 414.00 | |
舌簧 | 个 | 不保修 | 18.00 | |
数码 BEGO 钴铬合金烤瓷牙 | 颗 | 叁年 | 230.00 | |
数码全锆套中套 | 颗 | 伍年 | 414.00 | |
数码氧化锆种植全瓷牙 | 颗 | 伍年 | 690.00 | |
数字化钴铬合金瓷牙 | 颗 | 伍年 | 184.00 | |
数字化钴铬合金桩核 | 颗 | 壹年 | 55.00 | |
托槽 | 个 | 不保修 | 36.00 | |
弯制卡环 | 个 | 壹年 | 18.00 |
压模(薄) | 片 | 不保修 | 36.00 | |
压模(厚) | 片 | 不保修 | 55.00 | |
牙科种植导板(1-2 孔以内) | 个 | 不保修 | 414.00 | |
牙科种植导板(3 孔及半口) | 个 | 不保修 | 690.00 | |
夜磨牙套(压模片/薄) | 片 | 不保修 | 36.00 | |
一颗螺旋矫正装置 | 颗 | 不保修 | 432.00 | |
隐义排牙 | 颗 | 壹年 | 9.00 | |
诊断蜡型 | 颗 | 不保修 | 27.00 | |
种植钴铬基底冠 | 颗 | 叁年 | 414.00 | |
种植xx桥支架桥体 | 颗 | 叁年 | 322.00 | |
种植xx桥支架植位 | 颗 | 叁年 | 1242.00 | |
铸瓷嵌体 | 颗 | 伍年 | 460.00 | |
铸瓷全冠 | 颗 | 伍年 | 460.00 | |
D2 钴铬合金烤瓷牙 | 套 | 叁年 | 亚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777.00 |
D2 纯钛聚合瓷 | 套 | 叁年 | 亚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837.00 |
D2 钴铬合金金属冠 | 套 | 叁年 | 亚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717.00 |
D2 纯钛金属冠 | 套 | 叁年 | 亚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777.00 |
D2 数码氧化锆全瓷 (锆)牙 | 套 | 伍年 | 亚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837.00 |
D2 德瓷氧化锆全瓷 (锆)牙 | 套 | 伍年 | 亚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956.00 |
D2 日本氧化锆全瓷 (锆)牙 | 套 | 伍年 | 亚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016.00 |
D2 Lava 全瓷牙 | 套 | 伍年 | 亚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435.00 | |
D2 Lava 全锆牙 | 套 | 伍年 | 亚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554.00 | |
D2 钴铬合金烤瓷牙 | 套 | 叁年 | 欧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136.00 | |
D2 纯钛聚合瓷 | 套 | 叁年 | 欧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196.00 | |
D2 钴铬合金金属冠 | 套 | 叁年 | 欧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100.00 | |
D2 纯钛金属冠 | 套 | 叁年 | 欧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136.00 | |
D2 数码氧化锆全瓷 (锆)牙 | 套 | 伍年 | 欧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016.00 | |
D2 德瓷氧化锆全瓷 (锆)牙 | 套 | 伍年 | 欧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136.00 | |
D2 日本氧化锆全瓷 (锆)牙 | 套 | 伍年 | 欧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196.00 | |
D2 Lava 全瓷牙 | 套 | 伍年 | 欧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674.00 | |
D2 Lava 全锆牙 | 套 | 伍年 | 欧系,种植体上部配套修复 | 1734.00 | |
止鼾器 | 个 | 不保修 | 1136.00 | ||
记存模(打印) | 个 | 不保修 | 349.00 | ||
单项加工服务限价合计: | 75267.00 | ||||
B 类 | |||||
项 目 | 单位 | 保修期限 | 规格要求 | 单价采购限价(元) | |
球帽式胶粒 | 个 | 不保修 | 142.00 | ||
栓道式胶粒 | 个 | 不保修 | 57.00 | ||
太极扣胶粒 | 个 | 不保修 | 190.00 | ||
杆卡式精密附件大 | 个 | 壹年 | 741.00 | ||
杆卡式精密附件小 | 个 | 壹年 | 807.00 | ||
种植上部手工费 | 颗 | 叁年 | 190.00 | ||
种植xx桥支架(半口) | 半口 | 壹年 | 14060.00 |
人工牙龈 | 颗 | 叁年 | 28.00 | |
数字化个性化匹配式基台及螺钉 | 颗 | 叁年 | 欧系 | 760.00 |
亚系 | 627.00 | |||
氧化锆基台 | 1003.00 | |||
纯钛金属冠(一体式不上瓷) | 颗 | 叁年 | 欧系 | 1026.00 |
亚系 | 760.00 | |||
纯钛金属桥(种植体上部切削基底植体位) | 颗 | 叁年 | 1311.00 | |
颗 | 叁年 | (另切削基底牙位一颗) | 313.00 | |
自攻螺丝费(基底桥螺丝固位螺丝) | 颗 | 不保修 | 855.00 | |
种植上部钴铬合金桥 (含基底冠) | 颗 | 叁年 | 247.00 | |
纯钛合金桥(整件基底式) | 件 | 叁年 | 3610.00 | |
种植上部支架(杆卡) | 组 | 叁年 | 钴铬 | 501.00 |
纯钛 | 684.00 | |||
钯金合金烤瓷 | 颗 | 叁年 | 836.00 | |
钯银合金烤瓷 | 颗 | 叁年 | 741.00 | |
极贵金属烤瓷牙制作 费(金属按重量随国际黄金价格调整) | 颗 | 叁年 | 1092.00 | |
泽康氧化锆全瓷牙/全锆牙 | 颗 | 七年 | 二代 | 1218.00 |
三代 | 1282.00 | |||
种植体上部临床即刻负重修复(全口) | 人 | 不保修 | 全口 | 4275.00 |
人 | 不保修 | 半口 | 2470.00 | |
吸附性义齿(上门服务) | 例 | 不保修 | 全口 | 4275.00 |
例 | 不保修 | 半口 | 2850.00 | |
镍铬无铍金属冠 | 颗 | 三年 | 66.00 | |
镍铬无铍金属嵌体 | 颗 | 三年 | 76.00 | |
钴铬金属冠 | 颗 | 三年 | 171.00 | |
CNC 加工纯钛金属冠 | 颗 | 三年 | 456.00 | |
钯银金属冠 | 颗 | 三年 | 779.00 |
3D 激光钴铬生化钢牙 | 颗 | 三年 | 304.00 | |
镍铬无铍瓷牙 | 颗 | 三年 | 114.00 | |
CNC 纯钛超瓷 | 颗 | 三年 | 741.00 | |
PG86%贵金属瓷牙 | 颗 | 三年 | 1377.00 | |
PG75%贵金属瓷牙 | 颗 | 三年 | 1187.00 | |
PG54%贵金属瓷牙 | 颗 | 三年 | 1092.00 | |
超瓷 | 颗 | 三年 | 266.00 | |
铸瓷 | 颗 | 三年 | 617.00 | |
微瓷 | 颗 | 七年 | 1026.00 | |
数码全锆冠 | 颗 | 三年 | 475.00 | |
彩晶(CNC)二氧化锆瓷牙 | 颗 | 三年 | 741.00 | |
臻瓷二氧化锆瓷牙 | 颗 | 三年 | 931.00 | |
LAVA 二氧化锆瓷牙 | 颗 | 三年 | 1311.00 | |
微瓷贴面 | 颗 | 七年 | 931.00 | |
牙根钉 | 颗 | 三年 | 57.00 | |
钴铬牙根钉 | 颗 | 三年 | 76.00 | |
纯钛牙根钉 | 颗 | 三年 | 190.00 | |
钯银合金牙根钉(前) | 颗 | 三年 | 399.00 | |
钯银合金牙根钉(后) | 颗 | 三年 | 560.00 | |
xxx二氧化锆钉 (前) | 颗 | 七年 | 646.00 | |
xxx二氧化锆钉 (后) | 颗 | 七年 | 741.00 | |
超瓷嵌体 | 颗 | 三年 | 361.00 | |
微瓷嵌体 | 颗 | 七年 | 836.00 | |
维他灵 2000(过中线) | 个 | 一年 | 817.00 | |
维他灵 2000(未过中线) | 个 | 一年 | 646.00 | |
钴铬卡榫式钢托(单侧) | 个 | 一年 | 342.00 | |
钴铬卡榫式钢托(双侧) | 个 | 一年 | 494.00 |
排拜耳牙 | 颗 | 一年 | 18.00 | |
排义获嘉五成色 | 颗 | 一年 | 76.00 | |
精密附件排牙 | 颗 | 一年 | 36.00 | |
软性垫底 | 个 | 一年 | 304.00 | |
钴铬超瓷套筒外冠 | 个 | 一年 | 304.00 | |
钴铬套筒内冠 | 个 | 一年 | 646.00 | |
键槽缓压式精密附件 | 个 | 一年 | 1092.00 | |
MK1 精密附件 | 个 | 一年 | 1187.00 | |
杆卡式精密附件 | 个 | 一年 | 684.00 | |
钴铬合金种植瓷牙 | 颗 | 三年 | 617.00 | |
钯银合金种植瓷牙 | 颗 | 三年 | 1026.00 | |
数码氧化锆种植瓷牙 | 颗 | 三年 | 741.00 | |
CNC 二氧化锆种植瓷牙 | 颗 | 三年 | 1282.00 | |
泽康二氧化锆种植瓷牙 | 颗 | 七年 | 1377.00 | |
LAVA 二氧化锆种植瓷牙 | 颗 | 三年 | 1472.00 | |
PG86%贵金属种植瓷牙 | 颗 | 三年 | 2451.00 | |
PG75%贵金属种植瓷牙 | 颗 | 三年 | 1786.00 | |
PG54%贵金属种植瓷牙 | 颗 | 三年 | 1662.00 | |
CNC 钛内核连接体 (套) | 颗 | 三年 | 1121.00 | |
CNC 钛个性化内核连接体(套) | 颗 | 三年 | 1216.00 | |
CNC 二氧化锆钛内核连接体(套) | 颗 | 三年 | 1140.00 | |
CNC 二氧化锆钛个性内核连接体(套) | 颗 | 三年 | 1377.00 | |
CNC 钴铬螺丝型种植瓷牙 | 颗 | 三年 | 1881.00 | |
CNC 二氧化锆螺丝型种植瓷牙(套) | 颗 | 三年 | 2261.00 | |
泽康二氧化锆螺丝型种植瓷牙(套) | 颗 | 七年 | 2736.00 | |
种植体定位导板(定位钥匙) | 个 | 一次性 | 47.00 | |
CNC 分体式纯钛种植桩核架 | 颗 | 三年 | 1377.00 |
CNC 分体式纯钛种植桩配端 | 颗 | 三年 | 1121.00 | |
Bio-HPP 超瓷 | 颗 | 三年 | 1140.00 | |
Bio-HPP 牙龈瓷 | 颗 | 三年 | 427.00 | |
OP 费 | 颗 | 三年 | 28.00 | |
牙龈瓷 | 颗 | 三年 | 33.00 | |
钢丝卡环 | 个 | 一年 | 33.00 | |
全胶牙 | 颗 | 一年 | 76.00 | |
圈式保持器 | 个 | 三个月 | 247.00 | |
唇弓焊接式保持器 | 个 | 三个月 | 171.00 | |
平行扩弓器 | 个 | 三个月 | 304.00 | |
牙颌垫+牵引勾 | 个 | 三个月 | 361.00 | |
透明保持器 | 个 | 三个月 | 142.00 | |
单颗螺旋矫正装置 | 个 | 三个月 | 304.00 | |
双颗螺旋矫正装置 | 个 | 三个月 | 399.00 | |
三颗螺旋矫正装置 | 个 | 三个月 | 456.00 | |
三方向扩弓装置 | 个 | 三个月 | 494.00 | |
改良前牵引颏兜 | 个 | 三个月 | 266.00 | |
前方牵引(口内部分) | 个 | 三个月 | 522.00 | |
扇形扩弓器 | 个 | 三个月 | 304.00 | |
儿童假牙 | 个 | 三个月 | 142.00 | |
下颚快速扩弓装置 | 个 | 三个月 | 456.00 | |
四角扩弓装置(上) (下) | 个 | 三个月 | 266.00 | |
钟摆式矫治器 | 个 | 三个月 | 456.00 | |
上颚固定式颚杆 | 个 | 三个月 | 142.00 | |
下颌固定式舌弓 | 个 | 三个月 | 142.00 | |
间隙固定式保持器 | 个 | 三个月 | 142.00 | |
比纳特矫正装置(生物调节器) | 个 | 三个月 | 665.00 |
前庭盾 | 个 | 三个月 | 142.00 | |
双导面矫正装置(固定) | 个 | 三个月 | 902.00 | |
双导面矫正装置(可调) | 个 | 三个月 | 1045.00 | |
爱xx阻鼾器 | 个 | 三个月 | 617.00 | |
半软阻鼾器 | 个 | 三个月 | 522.00 | |
硬阻鼾器 | 个 | 三个月 | 475.00 | |
唇弓阻鼾器 | 个 | 三个月 | 646.00 | |
单层运动牙套(透明) | 个 | 三个月 | 361.00 | |
双层运动牙套(透明) | 个 | 三个月 | 456.00 | |
三层运动牙套(透明) | 个 | 三个月 | 551.00 | |
牙颌垫(软成型片) | 个 | 三个月 | 142.00 | |
牙颌垫(硬成型片) | 个 | 三个月 | 142.00 | |
牙颌垫(树脂硬胶) | 个 | 三个月 | 142.00 | |
牙颌垫(半软) | 个 | 三个月 | 218.00 | |
漂白牙套 | 个 | 三个月 | 228.00 | |
舌不良习惯矫治器 | 个 | 三个月 | 209.00 | |
颞颌关节咬合板 | 个 | 三个月 | 209.00 | |
细丝弹簧 | 个 | 三个月 | 14.00 | |
套环 | 个 | 三个月 | 28.00 | |
附加颌垫 | 个 | 三个月 | 38.00 | |
导板 | 个 | 三个月 | 38.00 | |
颊面管 | 个 | 三个月 | 28.00 | |
xx勾 | 个 | 三个月 | 28.00 | |
附加颚杆 | 个 | 三个月 | 28.00 | |
附加唇弓 | 个 | 三个月 | 28.00 | |
单项加工服务限价合计: | 112170.00 | |||
C 类 |
项 目 | 单位 | 保修期限 | 规格要求 | 单价采购限价(元) |
国产氧化锆全瓷/全锆冠 | 颗 | 三年 | 285.00 | |
贝特福氧化锆全瓷/全锆冠 | 颗 | 五年 | 551.00 | |
xx德氧化锆全瓷/全锆冠 | 颗 | 五年 | 627.00 | |
泽康氧化锆全瓷/全锆冠 | 颗 | 五年 | 741.00 | |
xx HT 高透氧化锆全瓷/全锆冠 | 颗 | 五年 | 1140.00 | |
则武氧化锆全瓷/全锆冠 | 颗 | 五年 | 475.00 | |
LAVA 氧化锆全瓷/全锆冠 | 颗 | 七年 | 1140.00 | |
xx德全瓷高嵌体 | 颗 | 五年 | 237.00 | |
国产全瓷高嵌体 | 颗 | 三年 | 285.00 | |
xxx瓷高嵌体 | 颗 | 五年 | 332.00 | |
泽康全瓷高嵌体 | 颗 | 五年 | 332.00 | |
全瓷冠/嵌体/贴面(光塑瓷) | 颗 | 五年 | 285.00 | |
全瓷冠/嵌体(超瓷) | 颗 | 五年 | 190.00 | |
E.xxx 压铸玻璃陶瓷全瓷冠/嵌体/贴面 | 颗 | 五年 | 475.00 | |
E.xxx 压铸玻璃陶瓷全瓷冠(xxx翼) | 颗 | 五年 | 142.00 | |
E.xxx 压铸玻璃陶瓷全瓷高嵌体 | 颗 | 五年 | 399.00 | |
贝特福玻璃陶瓷全瓷微贴面/超薄贴面 | 颗 | 五年 | 665.00 | |
贝特福玻璃陶瓷烤瓷贴面 | 颗 | 五年 | 741.00 | |
贝特福蓝瓷玻璃陶瓷全瓷冠/嵌体/贴面 | 颗 | 五年 | 665.00 | |
3M lava 优韧瓷玻璃陶瓷全瓷冠/嵌体/贴面 | 颗 | 五年 | 551.00 | |
义获嘉蓝瓷玻璃陶瓷全瓷冠/嵌体/贴面 | 颗 | 五年 | 646.00 | |
义获嘉白瓷玻璃陶瓷全瓷冠/嵌体/贴面 | 颗 | 五年 | 646.00 | |
国产蓝瓷玻璃陶瓷全瓷冠/嵌体/贴面 | 颗 | 三年 | 427.00 | |
登士柏 Celtra Duo 玻璃陶瓷全瓷冠/嵌体/ 贴面 | 颗 | 五年 | 684.00 | |
VITA 琥珀瓷玻璃陶瓷全瓷冠/嵌体/贴面 | 颗 | 五年 | 570.00 | |
VITA 弹性瓷玻璃陶瓷全瓷冠/嵌体/贴面 | 颗 | 五年 | 855.00 |
VITA 玻璃陶瓷全瓷冠 /嵌体/贴面 | 颗 | 五年 | 437.00 | |
种植牙系统-研磨基台 /个性化匹配式基台及螺钉 | 颗 | 三年 | 亚系 | 627.00 |
颗 | 三年 | 欧系 | 836.00 | |
个性化匹配式基台及螺钉 氧化锆设计 | 颗 | 三年 | 1003.00 | |
纯钛金属冠(一体式不上瓷) | 颗 | 三年 | 亚系 | 760.00 |
颗 | 三年 | 欧系 | 1026.00 | |
纯钛光固化复合树脂冠(一体式) | 颗 | 三年 | 807.00 | |
氧化锆全瓷冠(一体式) | 颗 | 五年 | 1045.00 | |
种植体上部钴铬合金冠(铸造制作费) | 颗 | 三年 | 142.00 | |
种植体上部钴铬合金 烤瓷冠(一体式工艺费) | 颗 | 三年 | 266.00 | |
种植体上部钴铬合金冠(一体式不上瓷/工 艺费) | 颗 | 三年 | 218.00 | |
钴铬合金光固化复合树脂冠(一体式工艺 费) | 颗 | 三年 | 427.00 | |
种植上部人工牙龈瓷 | 颗 | 三年 | 28.00 | |
自攻螺丝(基底桥螺丝固位螺丝) | 颗 | 三年 | 855.00 | |
钴铬合金可摘义齿 | 组 | 三年 | 501.00 | |
纯钛金属可摘义齿 | 组 | 三年 | 684.00 | |
种植体上部钴铬合金桥(含基底冠)) | 颗 | 三年 | 247.00 | |
钴铬钼支架(种植体上部) | 件 | 三年 | 752.00 | |
纯钛金属冠(种植体上部切削基底牙位) | 颗 | 三年 | 313.00 | |
种植体上部纯钛一体式支架 | 件 | 三年 | 3325.00 | |
种植体上部临床服务费(半口) | 人 | 一个月 | 2470.00 | |
种植体上部临床服务费(全口) | 人 | 一个月 | 4275.00 | |
义齿粘接服务费 | 颗 | 三年 | 57.00 | |
树脂基托(开窗个别托盘) | 个 | 一个月 | 76.00 | |
ITI-AS lava 全瓷一体冠 | 颗 | 五年 | 2261.00 | |
ITI-AS xx德全瓷一体冠 | 颗 | 五年 | 1881.00 |
压铸玻璃陶瓷全瓷冠 (ITI-AS E.xxx 一体 冠) | 颗 | 五年 | 1691.00 | |
ITI-AS 国产全瓷一体冠 | 颗 | 三年 | 1501.00 | |
ITI-AS 多能基台 | 颗 | 三年 | 1501.00 | |
CARES®艾克康纯钛桥 (单颗) | 颗 | 三年 | 931.00 | |
CARES®Straumann 原厂导板(含单颗) | 件 | 一个月 | 1900.00 | |
CARES®Straumann 原厂无牙颌导板 | 半口 | 一个月 | 4085.00 | |
CARES®Straumann 临时牙 | 颗 | 一个月 | 66.00 | |
CARES®放射导板 | 件 | 一个月 | 190.00 | |
种植手术导板设计(局部) | 件 | 一个月 | 570.00 | |
排树脂牙(精密) | 颗 | 一个月 | 90.00 | |
诊断蜡型义齿设计服务费 | 颗 | 一个月 | 28.00 | |
钴铬合金烤瓷冠 | 颗 | 三年 | 237.00 | |
钴铬合金光固化复合树脂冠 | 颗 | 三年 | 332.00 | |
Wieland 纳米瓷粉钴铬合金烤瓷冠 | 颗 | 三年 | 304.00 | |
钴铬合金烤瓷冠(激光熔铸) | 颗 | 三年 | 399.00 | |
钴铬合金光固化复合树脂冠(激光熔铸) | 颗 | 三年 | 456.00 | |
纯钛烤瓷冠(切削) | 颗 | 三年 | 416.00 | |
纯钛光固化复合树脂冠(切削) | 颗 | 三年 | 627.00 | |
纯钛烤瓷冠 | 颗 | 三年 | 361.00 | |
纯钛光固化复合树脂冠 | 颗 | 三年 | 570.00 | |
钯金合金烤瓷冠 | 颗 | 三年 | 836.00 | |
钯银合金烤瓷冠 | 颗 | 三年 | 741.00 | |
钴铬合金冠(激光熔铸) | 颗 | 二年 | 95.00 | |
钴铬合金xxx翼 | 颗 | 二年 | 38.00 | |
树脂xxx翼 | 颗 | 一年 | 19.00 | |
钴铬合金倒凹环 | 颗 | 二年 | 57.00 | |
纯钛合金倒凹环 | 颗 | 二年 | 190.00 |
钴铬合金冠 | 颗 | 二年 | 57.00 | |
纯钛金属冠(切削) | 颗 | 二年 | 237.00 | |
纯钛金属冠 | 颗 | 二年 | 190.00 | |
贵金属冠(制作费) | 颗 | 二年 | 85.00 | |
钯金合金冠 | 颗 | 二年 | 427.00 | |
钯银合金冠 | 颗 | 二年 | 380.00 | |
钴铬金属高嵌体 | 颗 | 二年 | 47.00 | |
纯钛冠 | 颗 | 二年 | 171.00 | |
金属合金嵌体 | 颗 | 二年 | 85.00 | |
金属嵌体(切削) | 颗 | 三年 | 190.00 | |
贵金属嵌体(制作费) | 颗 | 三年 | 85.00 | |
贵金属套筒冠(内冠制作费) | 颗 | 三年 | 171.00 | |
贵金属套筒烤瓷冠(外冠制作费) | 颗 | 三年 | 285.00 | |
纯钛光固化复合树脂冠(外冠) | 颗 | 三年 | 494.00 | |
纯钛金属冠(内冠) | 颗 | 三年 | 361.00 | |
钴铬合金光固化复合树脂冠(外冠) | 颗 | 二年 | 285.00 | |
钴铬合金冠(内冠) | 颗 | 二年 | 190.00 | |
钴铬大支架 | 件 | 二年 | 159.00 | |
钴铬小支架 | 件 | 二年 | 114.00 | |
BPD 钴铬大支架 | 件 | 二年 | 475.00 | |
BPD 钴铬小支架 | 件 | 二年 | 427.00 | |
钴铬大支架(激光熔铸) | 件 | 二年 | 475.00 | |
钴铬小支架(激光熔铸) | 件 | 二年 | 380.00 | |
维他灵 2000 大支架 | 件 | 二年 | 427.00 | |
维他灵 2000 小支架 | 件 | 二年 | 332.00 | |
维他灵 2000+ 大支架 | 件 | 二年 | 570.00 | |
维他灵 2000+ 小支架 | 件 | 二年 | 475.00 |
纯钛大支架(切削) | 件 | 二年 | 807.00 | |
纯钛小支架(切削) | 件 | 二年 | 712.00 | |
纯钛大支架 | 件 | 二年 | 665.00 | |
纯钛小支架 | 件 | 二年 | 522.00 | |
诺必灵大支架 | 件 | 二年 | 237.00 | |
诺必灵小支架 | 件 | 二年 | 171.00 | |
排沪鸽牙 | 颗 | 一年 | 14.00 | |
排义获嘉牙 | 颗 | 一年 | 23.00 | |
排 VITA3D 牙 | 托 | 一年 | 475.00 | |
排塑钢牙 | 颗 | 一年 | 28.00 | |
排护嵴舒牙 | 付 | 一年 | 1140.00 | |
不碎胶树脂基托 | 托 | 一年 | 全口 | 532.00 |
托 | 一年 | 半口 | 266.00 | |
铸造金属支托 | 个 | 一年 | 19.00 | |
树脂基托(软衬) | 托 | 一年 | 190.00 | |
义齿服务费(加固网充胶) | 件 | 一年 | 57.00 | |
树脂基托可摘局部义齿(隐形卡环) | 个 | 一年 | 76.00 | |
树脂基托可摘局部义齿(透明卡环) | 个 | 一年 | 85.00 | |
可摘局部义齿(隐形胶含 1 颗塑钢牙) | 件 | 一年 | 123.00 | |
可摘局部义齿(隐形胶含 1 颗义获嘉牙) | 件 | 一年 | 114.00 | |
可摘局部义齿(隐形胶含 1 颗沪鸽牙) | 件 | 一年 | 95.00 | |
固易美数字化全口义齿树脂牙 | 托 | 三年 | 4275.00 | |
固易美数字化半口义齿树脂牙 | 付 | 三年 | 2850.00 | |
树脂基托可摘局部义齿(半口吸附义齿) | 托 | 一年 | 760.00 | |
树脂基托可摘全口义齿(全口吸附义齿) | 付 | 一年 | 1330.00 | |
树脂基托(充 BPS 胶) | 件 | 一年 | 237.00 | |
树脂基托可摘义齿(围模费) | 件 | 不保修 | 57.00 |
树脂基托(个别托盘) | 个 | 一个月 | 57.00 | |
NTI 磨牙颌垫保持式 | 付 | 一个月 | 218.00 | |
包围比格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228.00 | |
比格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52.00 | |
改良式xx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71.00 | |
xx氏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71.00 | |
钢丝弯制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52.00 | |
固定式平导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保持式(基本加平面导板)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保持式(基本加斜面导板)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阻萌器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活动式间隙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漂白软胶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上前伸导板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71.00 | |
烧焊xx氏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71.00 | |
舌侧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90.00 | |
压模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咬牙胶内软外硬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285.00 | |
咬牙硬胶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夜间磨牙软颌垫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夜间磨牙硬颌垫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隐形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硬胶颌垫保持式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保持式(运动护口胶专业 3mm+3mm 硬+3mm) | 个 | 一个月 | 361.00 | |
保持式(运动护口胶 5mm) | 个 | 一个月 | 351.00 | |
保持式(运动护口胶标准 3mm+3mm) | 个 | 一个月 | 209.00 | |
保持式(运动护口胶精准 3mm+3mm 软+3mm) | 个 | 一个月 | 304.00 |
保持式(运动护口胶加颜色胶) | 个 | 一个月 | 38.00 | |
保持式(鲨鱼防鼾器) | 付 | 一个月 | 171.00 | |
保持式(防鼾含连接杆) | 付 | 一个月 | 522.00 | |
保持式(防鼾上下托连体) | 付 | 一个月 | 456.00 | |
TPA 保持器 | 个 | 三个月 | 85.00 | |
扩弓式(比纳特功能 Balters) | 件 | 三个月 | 399.00 | |
扩弓式弹簧 | 个 | 三个月 | 171.00 | |
扩弓式(导弓式) | 个 | 三个月 | 218.00 | |
xxx FRI 扩弓式 | 件 | 一个月 | 570.00 | |
xxx FRII 扩弓式 | 件 | 一个月 | 665.00 | |
xxx FIII)扩弓式 | 件 | 一个月 | 760.00 | |
扩弓式固定式牵引器 | 件 | 一个月 | 275.00 | |
扩弓式(快速) | 件 | 一个月 | 712.00 | |
扩弓式菱形簧 | 件 | 一个月 | 304.00 | |
扩弓式罗拔氏牵引器 | 件 | 一个月 | 275.00 | |
扩弓式前方牵引器 | 件 | 一个月 | 275.00 | |
扩弓式(1 个螺丝 +2Ads) | 个 | 一个月 | 237.00 | |
扩弓式(1 个三向螺丝 +2Ads) | 个 | 一个月 | 551.00 | |
扩弓式(四角圈簧) | 个 | 一个月 | 237.00 | |
扩弓式(双导向器 Twin Block 不含螺丝) | 件 | 一个月 | 503.00 | |
扩弓式(双导向器 Twin Block 含一个标准螺丝) | 件 | 一个月 | 551.00 | |
扩弓式(蛙式自带配件) | 个 | 一个月 | 342.00 | |
扩弓式钟摆 | 件 | 一个月 | 399.00 | |
扩弓式铸造咬合前移器 Herbst | 件 | 一个月 | 1824.00 | |
扇形扩弓式 | 个 | 一个月 | 361.00 | |
扩弓式肌激动器 Activator | 件 | 一个月 | 323.00 | |
扩弓式口外牵引器 | 件 | 一个月 | 342.00 |
扩弓式横腭杆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扩弓式兰丝腭弓 | 个 | 一个月 | 114.00 | ||
扩弓式前庭盾 | 个 | 一个月 | 142.00 | ||
扩弓式舌习惯破除器防吸吮器 | 件 | 一个月 | 171.00 | ||
抬舌器扩弓式 | 个 | 一个月 | 142.00 | ||
数字化取模 | 个 | 1 年 | 47.00 | ||
单项加工服务限价合计: | 97925.00 |
条款 号 | 要点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基本 信息 | 项目名称:医院定制义齿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3269-JDZB |
2 | 采购方式 |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3 | 电子交易平台 |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通过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查收结果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 |
4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5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6 | 转包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
7 |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8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9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 ☑在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xxx.xxxx000.xxx)供应商工作台上以书面形式推送至供应商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10 | 确认收到澄清、修改发 布的方式 | ☑澄清、修改文件在电子交易平台或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或招标公告发布媒 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 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 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
1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分标贰万伍仟元(¥25000.00) (1)缴纳方式一: ①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本项目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专用虚拟账号信息如下 A 分标: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南宁金湖支行银行账号:4510601600956790018862 B 分标: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南宁金湖支行银行账号:4510601600956790018861 C 分标: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南宁金湖支行银行账号:4510601600956790018860 特别说明: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与项目一一对应,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多个分标的投标,应按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帐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 间为准。 ③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投标活动或投标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 任。 (2)缴纳方式二: ①供应商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其他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申请人应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收款人为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②非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写明接收人(受益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 编号、保证金额以及有效期,且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以原件 方式邮寄递交。保证金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 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③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存在经银行证明无效、背书、有条件支付或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情况,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④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以原件或转账、电汇形式退还保证金。原件退还采用邮寄方式,供应商须在第五章“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中提供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按邮寄地址寄回。 (3)财务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4)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注:为保证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及时性与便利性,鼓励优先采用方式一递交投标保证金。 | ||
13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1)投标文件形式:纸质投标文件。 (2)纸质投标文件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打印并盖章的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 分册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分为两册。第一册为资格审查部分,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第二册为商务技术报价部分,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详见第六章 | ||
14 | 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 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要求: ①纸质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及顺序编制,内容应完 整。 |
②纸质投标文件正本需采用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方式,副本可以使用 | ||
正本复印件。 | ||
③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不同语言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 | ||
本为准。 | ||
④纸质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 |
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⑤纸质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⑥纸质投标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⑦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U 盘。 (4)包装要求: ①所有文件应包装为一个总密封袋,包括纸质投标文件第一册、纸质投标文件第二册,单独密封文件的密封袋。 ②需要单独密封的文件:报价表 1 份,演示文件 U 盘 1 份(如有),投标文件 U 盘,以缴纳方式二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投标保证金原件(如有)。单独密封的文件需要各自先放入一个单独的密封袋中,然后再与其他文件一起放入总密封袋。 ③总密封袋密封后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不外露。 ④总密封袋及单独密封袋的封面标识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贴处须盖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为无效纸质投标文件。 (5)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①递交地点:见招标公告要求。 ②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或未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接收人:详见采购公告。 (6)纸质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投标的要求均以纸质修改或撤回文件为准,修改投标文件后应按上述纸质投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包装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或未密封的纸质修改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开启其纸质投标文件并退回供应商。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 ||
1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见招标公告要求。 |
16 | 开标会议 | (1)参加方式:现场参加。 (2)参加人员要求: ①供应商确实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仅能选派一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证件参加。授权代表参加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授权代表姓名是否一致,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上姓名是否一致,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如姓名不一致的或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将被拒绝参加开标会议并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被拒绝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所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予以接收。 ②供应商到现场参加会议的,须全程佩戴口罩。请参会人员注意执行开标会议地点有关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规定,如因被隔离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行负责。 (3)开标程序: ①宣布开标;宣读开标纪律;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如有授权代表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授权代表 的资格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②公布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③公布开标结果。 ④对开标有异议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17 | 中标公告 |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
18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供应商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精彩纵横交易平台(xxx.xxxx000.xxx)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工作台推送之日起,视为中标人已收到,中标人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 中标人收到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政采云”平台完成信息注册,注册链接如下: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或点击广西政府 采购网首页的“供应商注册”。 |
19 | 招标结果通知书 |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精彩纵横交易平台(xxx.xxxx000.xxx)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招标结果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工作台推送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 到,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 |
20 | 合同签订及履行 | (1)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4)对于中标人履约验收不合格、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应当按照民法典有 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执行,原则上不得顺延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需要重 |
新选定供应商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21 | 质疑 |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应按照“质疑函制作说明”进行制作。 (2)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移动通信等方式送达的质疑材料,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方式递交质疑材料。 供应商应于质疑有效期内将质疑函原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金湖路 63 号金源 CBD 现代城 7 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收,逾期送达的质疑材料将予以拒收。质疑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
22 | 词语定义或说明 | (1)“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自然人是指中国公民。 (2)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若无特别说明,当供应商是企业的,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是指法人登记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当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是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3)“书面形式”如无特殊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招标文件如有特殊规定,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4)本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重要性分为“▲”和一般无标识指标。▲代表实质 性要求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5)本招标文件出现多种选项的地方,以“☑”表示本项目所选择的方式。 (6)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否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本项目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
23 | 响应表说明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为基准,填写响应表,对于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与技术参数不符的,按如下规定: 1、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没有体现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响应。非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没有体现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2、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为准作为评审依据。 3、响应表与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比较有漏项的,如为实质性参数漏项,视为 未响应;如为非实质性参数漏项,视为负偏离。 4、一项技术参数有多条小项要求的,必须全部响应。如只响应部分参数,视为漏项。评审时以每一条技术参数为评审依据。 5、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例:电压“测量范围 3V-5V”,同时满足下限值更低及上限值更高才视为正偏离,例:响应为“测量范围 2V-6V”。如有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如何,均视为负偏离,例:响应为“测量范围 4V-6V”。 6、对于区间任意值参数,例“5mm≤间距≤10mm”,若间距响应值为 5mm-10mm 中任意一个数值(含本数)时为无偏离;超过区间范围视为负偏离;此类参数不存在正偏离。 |
7、对于单边任意参数的要求,例“长度≥50cm”,若响应为 50 cm 视为无偏离;若响应小于 50cm 视为负偏离;若响应大于 50cm 视为正偏离。 8、对于固定参数,响应与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一致,视为无偏离,若经评审认定响应参数劣于需求参数视为负偏离,优于需求参数视为正偏离。 9、如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有特殊要求与上述说明不一致的,以特殊要求为准。 | ||
24 | 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534 号)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 20%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①招标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 货物 1.5%;服务招标 1.5%;工程招标 1.0%; ②招标金额在 100-500 万元之间: 货物 1.1%;服务招标 0.8%;工程招标 0.7%; ③招标金额在 500-1000 万元之间: 货物 0.8%;服务招标 0.45%;工程招标 0.55%; ④招标金额在 1000-5000 万元之间: 货物 0.5%;服务招标 0.25%;工程招标 0.35%;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为 / 。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的代理服务费,余款按供应商所汇入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原路退回,如无法原路返回,则按《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列明的账户退回。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银行地址:南宁市金湖路 57 号文德大厦 1 楼)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联行号 313611017053) 财务联系人:吴茜(电话:0771-2821398) |
25 | 其余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 |
26 |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 |
27 | 疫情防控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须全程佩戴口罩,同时遵守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开标评标的防控要求。 2.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评标的所有人员,应遵循当地交易中心的防控措施及相关要求。 |
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答复为评标依据。
3、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检查及符合性检查。
2、澄清(如需要)。
3、详细评审。
4、推荐中标候选人。三、评标内容
1、资格审查
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内容及评标标准 |
审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须有效。 | ||
供应商是企业则审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 则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 | |
责任的能力 | 机构的,则审查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 | |
则审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则审查自然人 | ||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不是以上所列的法人、组织、自然人的, | ||
则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 ||
1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①审查商业信誉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声明书”。 ②审查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 1 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 |
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 ①审查供应商营业执照,须有效; | |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 ②审查书面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声明书”。 | |
力 | 审查①或②,满足其一,即为符合要求。 |
采购人代表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①审查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供应商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审查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供应商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成立不足 1 个月的,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或社会保障资金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 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声明书”。 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声明书不实时,则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 ||
(6)诚信要求 | ①审核标准: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被否决。 ②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查询方式: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评委审核。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通过上述查询渠道查询 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档案留存 | ||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无 | ||
2 | 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 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
(2)业绩要求 | 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 ||
(3)其他要求 | 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 ||
3 | 供应商不得参加资格性审查的情形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
4 | 投标保证金 | 足额、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
2、符合性检查
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已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附件,格式及附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附件,格式及附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不得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符合性检查视为不合格。
投标报价 |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单项产品限价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提交选择性报价的,否决其投标。 | ||
转包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2)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条款响应 | 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要求响应均无负偏离。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3、部分节能产品强制性采购要求(如服务含有所伴随的货物时)
本项目采购范围如果包括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时,评标委员会须根据以下规定评审投标有效性。
本项目采购范围如果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相应产品必须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处于有效期之内。否则,投标无效。
4、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采购要求(如服务含有所伴随的货物时)
本项目采购范围如果包括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安全产品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具体如下:
(1)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2)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网站载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共 13 种,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
(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以上 13 种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产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进行查询其有效认证证书,无证书或证书无效的,投标无效。
5、串通投标的认定
评标委员会须根据以下规定评审供应商是否有串通投标的行为,并按规定判定投标是否有效。
(1)根据桂财采[2016]42 号《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规定,出现下述情况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
②授权给供应商后参加同一合同项(分标、分包)投标的生产厂商。
③视为或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相关供应商。
(2)根据桂财采[2016]42 号《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根据桂财采[2016]42 号《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③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⑤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⑥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⑦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投标有效性的认定
(1)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②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③投标文件签署(签名)、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②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③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④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根据财库〔2019〕38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及桂财采〔2019〕 4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有效性时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否决投标,从而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7、澄清、说明或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不见面、不接触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纠正。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逾期未做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经电话催告仍不澄清的,视为放弃。
8、报价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6、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9、过低报价合理性的审查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就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履约费用、计划利润、税金及附加等成本构成事项进行详细陈述。书面说明应当按照上述“6、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说明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应当有签字或盖章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
10、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标标准见《评分表》。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评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评标标准如有主客观分定义,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客观分打分分数应当一致。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11、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12、评标争议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序 号 | 评标因素及分值 | 分值 属性 | 评标标准 | 说明 | |
商务部分 (22 分) | 业绩 (10 分) | 客观分 | 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类似 项目,每 1 份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类似项目定义:定制式义齿加工服务项目。 | 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 |
1、售后服务方案分(10 分): | |||||
一档(3 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 | |||||
需求,没有定期回访,无项目实施计划或不 | |||||
适用,现无或无承诺中标后提供本地售后服 | |||||
务点。 | |||||
二档(6 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 | |||||
1 | 售后服务 (12 分) | 主观分 | 可行,响应时间,到达时间,备品备件,修复时间,保修期等综合考虑整体良好的,有项目实施计划,现有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本地售后服务点(如现有,须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 ||
备查),提供应急预案。 | |||||
三档(10 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具有切 | |||||
实可行的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优化 | |||||
措施和其他优惠措施且被评标委员会认可 | |||||
的。 | |||||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优于采购要求 | |||||
的,每有一项产品增加质保期 1 年或以上的, | |||||
得 0.5 分,本项满分 2 分。 | |||||
技术部分 (48 分) | 投标人可提供同类或 | ||||
生产能力保障分 (5 分) | 客 观 分 | 投标人具有自动车床、义齿三维扫描仪、树脂 3D 打印机、金属 3D 打印机、全瓷切削机、金属切削机、五轴联动切削机等专业口腔义齿加工生产设备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满 分 5 分。 | 类似生产设备清单、现场图片及发票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中的名称与发票复印件中的名称应 保持一致,否则不得 | ||
分。 | |||||
2 | 一档(5 分):投标人为医院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数字化、信息化服务系统功能实现程度 低,整体技术方案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数 | 1、投标人应提供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包含信息化管理系统截图、采购合同或知识产权证明(如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否则不得分。 2、本项二档、三档必须提供各信息化管理系统涉及生产、销售、 | |||
字化配送、生产、服务、培训等全流程管理 | |||||
信息化服务分 (15 分) | 客 观 分 | 衔接不顺; 二档(10 分):投标人为医院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数字化、信息化服务系统功能实现 程度较好,整体技术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 | |||
数字化配送、生产、服务、培训等全流程管 | |||||
理衔接流畅; | |||||
三档(15 分):投标人为医院提供售前、售 | |||||
中、售后数字化、信息化服务系统功能实现 |
程度优秀,整体技术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且具有针对性,数字化配送、生产、服务、培训等全流程管理衔接详细、完善。 | 配送、售后服务各流程的截图作为评分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流程截图不全的视为 一档。 | ||||
质量保障 (6 分) | 主观分 | 一档(0 分):不能提供产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措施的; 二档(3 分):可提供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度、措施较简单的; 三档(6 分):可提供完整、详细的制作工艺流程及生产车间实物照片,有全面、详细、严格的生产质量管理制度,采用信息化管理 系统对生产质量进行管理的。 | |||
实施方案 (12 分) | 主观分 | 一档(4 分):实施方案简单,有简单人员配置方案,基本能满足服务需求的得 2 分。 二档(8 分):实施方案较详细、全面,且人员调配方案详细、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并有工作效率优化措施的,得 4 分。 三档(12 分):实施方案全面详细,可执行性强;人员调配方案详细全面、措施有力,方法得当且工作效率高、可充分确产品的及时供货,有应急预案;针对本项目有合理性建议或额外配套服务并被评标委员会认可 的,得 6 分。 | 需提供相关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职称复印件、截标时间前 3 个月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技术培训及措施 (6 分) | 主观分 | 一档:技术培训方案简单,技术培训措施合理,得 2 分; 二档:技术培训方案较好,针对本次项目的培训措施完善,得 4 分; 三档:技术培训方案优秀,提供有全面、详 细的针对本次项目进行的培训措施,得 6 分; | |||
人员配置 (4 分) | 客观分 | 1、售后服务团队 拟投入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售后服务团队成员,具有口腔修复工艺学等相关专业初级职称的每人得 0.5 分,具有口腔修复工艺学等 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 1 分, 本项满分 2 分。 2、项目实施团队 拟投入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实施团队成员,具有口腔修复工艺学等相关专业初级职称的每人得 0.5 分,具有口腔修复工艺学等相关 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 1 分,本 项满分 2 分。 备注:售后服务团队人员与项目实施团队人员不能重复,否则按一项计分。 | 需提供相关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职称复印件、截标时间前 3 个月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承诺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3 | 投标报价 (30 分) | 客观分 |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 投标报价计算时均为供应商的实际投标报 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 |
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2)报价分按采购附件内的单价合计金额计 算。 | 的价格,最终中标金额=投标报价。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见 后。 | |||
4 | 综合得分 | =1+2+3 (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1、政策性加分说明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服务含有所伴随的货物时)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及“环境标志产品查询”进行。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其投标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
(1)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为非联合体的情况下投标报价扣除方式:对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
(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投标价格扣除 10%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投标报价扣除 10%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既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只能享受投标报价一次性 1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4)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情况下投标价格扣除方式:接受非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对联合体投标人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价格不予扣除。
(5)中标后分包
允许非小微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对非小微企业投标人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价格不予扣除。
3.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条件
(1)小型、微型企业
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之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注: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供应商声明为中小企业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2)监狱企业
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供应商声明为监狱企业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依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之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符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医院定制义齿采购
2.服务内容及范围(按分标项目填): ;
3.本项目预算金额(结算金额)(元): 1000000 元/年,3000000 元/三年;
4.服务期: ;
5.交付时间及地点: ;
6.报价要求:合同合计金额可能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加工费、税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包含的费用及质保期内包含的费用等。如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合同实施时,甲方将不予支付乙方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报价中。
7.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第二条 服务交付成果(产品)清单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保修要求 | 单 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按计划与合同协议约定完成本项目,并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2. 根据项目进度,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按修改意见完成服务工作。
3. 乙方配备的项目投入人员应得到甲方的认可;对派遣到甲方的服务人员进行管理、考核、检查与奖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5. 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产品和服务费用。
6. 如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的,产权归属为: 甲方
处理方式: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 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严格履行合同文件(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保证甲方项目的相关工作质量和进度。
2. 必须严格实施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投标文件所承诺资质的服务人员,并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3. 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要求或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应调整。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同意。
4.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报告、资料、文件等内容及服务成果后,甲方即对上述内容享有充分、完整和排他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报告、资料、文件等内容及服务成果。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5. 乙方服务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如乙方因违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当甲方出现无故拖欠费用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缴,若甲方仍未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工作。
第五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服务交付成果或产品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交付清单和质量合格证,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付。
2. 乙方负责服务交付成果、产品的运输。服务交付成果、产品的运输方式由乙方自定。服务交付成果、产品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及快递包装应满足《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文要求。第六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时间;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3. 乙方在验收时由甲方对照招标文件的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履约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第七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由甲方决定。第八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附件,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或服务成果质保期:按乙方承诺,但是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九条 付款方式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付款方式:
2.1 按月结算。每月 25 日前,根据双方前一月份验收合格并签订验收报告的产品数量进行结算。
2.2 乙方申请付款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的付款期限顺延。乙方应当确保发票真实无误且合法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发票或违规发票的,乙方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 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为:开户银行:
账户名:账 号: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有;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账户:交到业主指定账户
备注说明:成交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待服务期截止满 6 个月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甲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为: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园湖南路支行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账 号:45001604652050502742
2、乙方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处理:
(1)视为乙方放弃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2)继续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第十一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二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并达到或优于中标人承诺的标准。
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或服务成果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 上述的货物或服务成果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若因乙方原因而未能履行合同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书面督促乙方履行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进行整改;如乙方在上述时间未答复,或无故拖
延履行合同超过 7 日,或经 3 次整改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咨询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咨询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5.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或服务成果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6.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或服务交付成果、乙方逾期交付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物或服务费用金额的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物或服务费用金额的 5%,超过 3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物或服务费用金额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物或服务费用金额的 3‰ 作为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物或服务费用金额的 5%。
7.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成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9.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物或服务成果费用金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10.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补偿)标准: 按实际损失赔偿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或服务成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定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货物或服务成果质量进行验收。货物或服务成果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或服务成果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合同履行地点为:广西南宁市;合同履行的方式: 按照本合
同约定。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
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乙方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服务期内结算金额超过总预算金额的,本合同终止。第十八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甲方(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乙方(章) |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 6 号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0771-5722430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6313 33260 | 账号: |
邮政编码:530021 | 邮政编码: |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合同附件 1
投标承诺书
服务类
1.乙方承诺具体事项: | |
2.服务方案或进度的具体事项: | |
3.拟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 | |
4.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注:各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注:有签字、盖章要求的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
投标文件名称:第一册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单独密封文件的
密封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1.投标文件第一册封面参考格式: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第一册 资格审查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目录
(应有页码)
1.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经营地址) 。
我(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也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或其附属机构。
(3)我方承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没有被纳入政府部门或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我方及本人承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则自愿承担《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的处罚。
(5)我方承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则接受本次投标作为否决投标的处理,并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接受失信联合惩戒。
(7)我方承诺中标后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如未按时缴纳,贵方可不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从中扣除代理服务费。
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即供应商是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则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则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不是以上所列的法人、组织、自然人的,则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截标时间为止不足 1 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截标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按“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资格审查表”规定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不足 1 个月的,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或社会保障资金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按“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资格审查表”规定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按“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资格审查表”规定提供)。
(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提供)
6.满足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按“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资格审查表”“ 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供)。(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提供)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提供)
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的,提供转账、电汇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网银可提供截图)加盖公章;以其他非现金形式缴纳的,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认为应当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第二册封面参考格式: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第二册 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目录
(应有页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授权代表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
系 (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议时,须随身携带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以及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1.授权委托书(有授权代表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_系_(供应商名称)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
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邮箱: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时,须随身携带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本商务文件供应商可自行编写,也可参照下述提纲编写)
1.对本项目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商务要求”的响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说明 |
…… |
注:(1)本表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
在“偏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填写“无偏离”时,如相应条款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描述明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委员会将按不满足要求进行评审。
(2)响应表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
(3)本表可扩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2.售后服务机构概况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 | ||||
地址 | ||||
注册资本金 | 其中:供应商出资比例 | |||
员工总人数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
经营期限 | ||||
售后服务协议 | ||||
售后服务内容 | ||||
工作业绩 | ||||
服务承诺 | ||||
业务咨询电话 | 传 真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注:(1)应提供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或其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本地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3)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应提供名单及学历、职称、社保等证明;装备应提供发票等证明。
3.售后服务方案(如有,供应商自行编写)
5.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条件证明材料。
5.1 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货物清单。(如服务含有所伴随的货物时提供)
投标产品中如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货物,应按下表提供清单。
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序号 | 类别 | 品目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者(制造商) | 证书编号及证书到期日期 | 备注 |
1 | |||||||
2 | |||||||
…… |
注:类别填写节能或环境标志,品目填写编号及产品名称如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6.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的投标,并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 ),在此我方说明如下:
1.我方承诺,若我单位中标,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标准向贵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贵方可不退还我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从中扣除代理服务费,余款按下列账户退回。
我公司选择第 种方式缴纳代理服务费。第一种方式:一次性足额缴纳代理服务费。
第二种方式:从投标保证金中抵扣代理服务费,不足部分补交。
2.如我单位投标保证金无法原路返回,请按下表账户信息无息退还。
收款户名 | |
账 号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行号 |
3.如果我单位未遵守有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贵方可以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
4. 我单位选择第 种方式作为代理服务费开票类型:第一种方式:开具收据。
第二种方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 ;
第三种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 ;3.税局登记地址 ;4.税局登记电话 ;5.开户银行 ;6.银行账户 。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为保障资金安全,上述账户不能为私人账户。
(2)如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上述所填信息办理代理服务费发票事宜。如所填信息有误导致开票信息错误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如供应商未及时收到退回款项,请与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方式:联系人:吴茜;电话:0771-2821398;传真:0771-2843545。
(本技术文件供应商可自行编写,也可参照下述提纲编写)
1.对本项目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服务要求的响应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 | ||||
…… |
注:(1)供应商应对照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要求逐条在“偏离说明”栏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无偏离” 。
(2)响应表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
(3)采购附件内容也须逐条响应。
(4)本表可扩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2.本项目服务采购需求中必须提供的货物清单或服务交付成果(产品)清单:
序号 | 货物清单或服务交付成果(产品)名称 | 数 | 量 | 单位 | 金 额 (元) | 完成时间或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如有商标品牌、型号参数、生产厂家等信息请注明 | ||||||
2 | |||||||
3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小写)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采购内容的实际情况,可自行调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3.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服务目标、服务质量等的认识)
4.服务方案及进度措施(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含服务响应时间、日常服务
工作的内容、增值服务、进度计划等)
姓名 | 职务 | 分配岗位 | 持证情况 | 年龄 | 劳动合同编号 |
5.项目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结构表(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情况、职称、年龄等)项目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6.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或资质证明材料。
7.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8.为本项目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
9. 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_(采购人名称)_: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签字代表(授权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不分包及转包他人。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邮箱: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保修要求 | 单价(元) |
1 | ||||
2 | ||||
…… | …… | |||
单价合计 :大 写人民币 (¥ ) |
注: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过低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如有)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供应商将被要求以书面方式提供说明。为避免在评标现场因未能及时提供说明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作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直接在此处进行陈述。格式自拟。(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过低报价合理性的审查”)
4.符合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
4.1 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非小型、微型企业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或分包的,声明函中“项目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小微企业具体分包内容。
(2)请根据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
4.2 监狱企业须提供最新一期《XX 省监狱企业产品目录》或其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下。(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缴纳方式二递交投标保证金信封封面参考格式(可以手写,密封):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
投标文件名称: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