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向 2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