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货物采购(一标段)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采购代理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xx中心十楼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6
1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16
14.4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7
14.7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4.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7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1
(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是评标的首要依据,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1
(3)国家有关法规、文件是评标的重要依据,评审结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规定。 21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通过集体询标澄清。 21
(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的结果确定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21
1.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后附表) 2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样品进行详细评审,最后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样品进行投票确定是否入围,每一投标人投标样品的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入围。确定入围的投标样品不足三家的,项目废标,此次招标宣布失败。 21
19.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34
19.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34
19.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34
20.2 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4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签章和密封,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1
投标人应提交的审查文件清单(按照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 41
(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2
格式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 4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货物采购(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有效期内通过网上邮箱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货物采购(一标段)
2.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合计690,000.00元。
3.最高限价:689,960.00元
4.采购需求:村级服务站电脑82台,单价拦标价3,550元/台;中心站电脑28台,单价拦标价5,500元/台;打印机110台,单价拦标价2,000元/台;插排110个,单价拦标价226元/个;
合计总价拦标价689,960.00元,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不得兼报。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30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及配件经营范围)。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中标后将本次中标合同产品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09月30日(中午、周六休息),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因疫情期间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邮箱方式报名。
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按以下要求内容提供清晰可辩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000000000@xx.xxx),并在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同时电话联系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便确认报名情况,逾期不受理。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相关事宜,整个采购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提醒投标人注意:投标报名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中。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xx中心十楼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
3.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农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xxxxxxxxxxxxxxx000x
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15590520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兴隆路与民益街交汇
联系方式:0431-83228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须知前附表
编号 |
项 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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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货物采购(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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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代理机构 |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0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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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人 |
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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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 |
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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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预算金额、性质 |
财政性资金合计69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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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购最高限价 |
总价拦标价689,960.00元,单价拦标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超出总价拦标价或单价拦标价均为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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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供货以及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辅助服务和辅助货物的全部价格,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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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供货期 |
合同订立后30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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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供货地点 |
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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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质保期 |
村级服务站电脑设备、中心服务站电脑设备三年,其它设备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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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付款方式 |
分两次支付: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预留,于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 每次货款支付时中标人需提供正规合法发票及采购人验收合格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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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详见投标人须知第8款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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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在开标后 90 天内保持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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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文件密封 |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文件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资格文件”,同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密封袋上签字。 投标文件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要求提供样品的还须单独递交一份投标样品清单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开标一览表(Excel版)U盘(光盘)须与正本包在同一密封袋里。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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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时间: 2020年10月21日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xx中心十楼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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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标时间 |
时间:2020年10月21日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xx中心十楼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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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开标截止时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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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资格审查委员会 |
由采购人组建并且须经过采购人授权,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授权的5人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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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或经采购人授权,代表采购人参加的人员)5人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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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人民币,投报多包的,应分别提交每包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用以下两种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提交:一是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从投标人法人基本账户转出,以资金到账为准;二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投标人采用非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按照要求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票据原件与其他原件一并装在资格文件中,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最后一页;投标人采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密封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最后一页。 提交账户: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0710450011015300000085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行 行号:314241012379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便于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如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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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采用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投标人交纳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持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到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按规定签署合同后,申请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递交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 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收到退还保证金收据; (2)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票据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 注: (1)投标人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内容格式: 收 据 收到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退还**项目投标保证金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加盖投标人财务章(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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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中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支票、汇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在履约完毕后由采购人自行返还,不计利息。 采用非保函方式的,履约保证金存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后,中标人持采购人开具的收据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鲜章)到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采用保函方式的,将保函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鲜章)送至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须在转账凭证备注栏里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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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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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验收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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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评标方法 |
低价中标法: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最低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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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中标公示 |
评标结束后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农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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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投标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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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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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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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同一品牌 |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村级服务站电脑设备)存在相同品牌产品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摇球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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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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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入场 |
投标人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单独递交一份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果法人参加投标,出示有效身份证即可),如果投标时不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中心有权拒绝其投标。 |
投标人须知
1.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指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
2.2“采购人”指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项目属性(货物或者服务)的确定、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项目计划的实施、采购需求的设计和可行性论证、确定采购资质要求、根据市场调查和资产配置要求等确定标的拦标价等。作为合同的需方,负责合同签署、验收与评价等。履行询问质疑答复、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法律法规要求采购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 “响应”: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投标的行为。
2.7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8 “天”:日历日。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3.2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3.3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商业法规运营的企业,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
3.4 依法注册的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所需要的如下特定资质条件:
A.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供应商均可投标;
B.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D.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具体资质条件。
3.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投标人,均应在质疑有效期内(即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给予答复澄清,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答复中可以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供应商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处理。
6.2 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等。
6.4 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根据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公告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
三、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审查部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资格性审查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符合性审查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辅助性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7.2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要求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3投标文件最后一页附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4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及要求
7.4.1投标文件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7.4.2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4.3 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连续编码,要求胶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7.6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8. 资格要求
8.1该部分加*的条款均须按要求提供,并单独密封包装(密封、包装要求与投标文件一致,封面上标明“资格文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如不按照加*条款要求进行投标,则投标无效。
*a.投标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单独一份包装在资格文件袋中;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单独一份包装在资格文件袋中;
*c.法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单独一份包装在资格文件袋中(如法人本人参加投标则不需提供);
*d.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及配件经营范围),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与其他原件一并包装在资格文件袋中;
*e.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与其他原件一并包装在资格文件袋中;
*f.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9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与其他原件一并包装在资格文件袋中;
*g.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与其他原件一并包装在资格文件袋中;
*h.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纳税凭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与其他原件一并包装在资格文件袋中;
*i.投标人须提供无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投标文件正本为原件,投标文件副本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单独一份包装在资格文件袋中,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查询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如果其中有一种渠道查询结果信用记录不良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j.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8.2技术部分
该部分加*的条款均须按要求提供,如不按照加*条款要求进行投标,则投标无效。
*a.开标一览表 (见第六部分);
*b.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c.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见第六部分);
*d.对标的供货期、产品质量保证措施、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e.产品简要说明(包括产品特性、执行的标准范围、质量保证体系及产品的有关技术文件等)
f.合理化建议(如果有的话)
8.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投标保证金
8.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人民币,投报多包的,应分别提交每包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用以下两种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提交:一是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从投标人法人基本账户转出,以资金到账为准;二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投标人采用非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按照要求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票据原件与其他原件一并装在资格文件中,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最后一页;投标人采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密封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最后一页。
提交账户: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0710450011015300000085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行
行号:314241012379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便于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8.4.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8.4.3采用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投标人交纳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持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到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按规定签署合同后,申请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递交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
8.4.4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收到保证金收据;
(2)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票据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 注:
(1)投标人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内容格式:
收 据
收到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退还**项目投标保证金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加盖投标人财务章(鲜章)
8.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5.投标报价
8.5.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招标文件格式中另有要求的以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8.5.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标的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供货以及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辅助服务和辅助货物的全部价格,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
8.5.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8.5.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0.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1. 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和密封
11.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中凡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加盖公章(鲜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
11.2 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在修改处由同一签署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3.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文件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资格文件”,同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密封袋上签字。
投标文件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要求提供样品的还须单独递交一份投标样品清单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开标一览表(Excel版)U盘(光盘)须与正本包在同一密封袋里。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
11.3.2 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在2020年10月21日上午9:30时之前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11.3.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12.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投标
13. 投标
13.1禁止一标多投,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13.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密封,在外层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密封袋上签字,同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3.3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资格文件”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副本骑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
13.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3.5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按以下办法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1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其书面撤回通知后,投标人可以申请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3.7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不得开标。
五、开标
14. 开标
1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书(如果法人参加投标仅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以备审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4.2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
14.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 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4.4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4.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6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4.7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4.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4.8 开标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有效签署的;
(3)投标人名称与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14.9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
(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六、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5. 资格审查及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6.资格审查
16.1资格审查委员会由采购人组建并且须经过采购人授权,资格审查委员由5人组成,可以是经采购人授权的本单位工作人员或者经采购人授权的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7. 评标
17.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或经采购人授权,代表采购人参加的人员)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评标委员会组长由专家担任,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符合性审查,完成对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直至确定中标人。
1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
17.3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如果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14.5款执行,并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是否超过拦标价。超过拦标价的,为无效投标。
17.4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农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7.5 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17.5.1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需求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7.5.2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服务需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7.6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
(7)投标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页码或装订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7.8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7.9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村级服务站电脑设备)存在相同品牌产品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摇球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17.10 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
七、签订合同
18. 签订合同
18.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告中标结果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8.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中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支票、汇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在履约完毕后由采购人自行返还,不计利息。
采用非保函方式的,履约保证金存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后,中标人持采购人开具的收据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鲜章)到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采用保函方式的,将保函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鲜章)送至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须在转账凭证备注栏里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18.4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18.5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
八、其他规定及要求
19.保密和披露
19.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19.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19.3 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它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0.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材料。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农安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是评标的首要依据,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国家有关法规、文件是评标的重要依据,评审结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规定。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通过集体询标澄清。
1.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后附表)
1.4投标样品评审(本项目不对样品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样品进行详细评审,最后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样品进行投票确定是否入围,每一投标人投标样品的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入围。确定入围的投标样品不足三家的,项目废标,此次招标宣布失败。
1.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执行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规定,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1.6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
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
1.7价格扣除:
1.7.1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且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不予价格扣除。中标人为小微企业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7.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且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不予价格扣除。
1.7.3根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且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不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8其他要求
1.8.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要求的所有货物投标,不可以只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投标。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8.2如无特别说明,本次采购货物所要求的功能配置均为内置的标准(固定)配置,任何通过外接方式实现所要求的功能配置,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1.8.3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全部设备所要求的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1.8.4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村级服务站电脑设备)存在相同品牌产品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摇球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1.9.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最低者中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排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个日历天,公示期满并无任何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发中标通知书。
1.9.2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决定本项目不再顺延中标候选人,将重新开展招标。
1.9.3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宣布拟评定的中标人,如果报价低的投标人不能被评定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解释理由。如果投标人对拟评定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意见,评标委员会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中标人。中标结果还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农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如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结果质疑有效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是经采购人授权的5名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
序号 |
资质要求 |
是否符合要求 |
1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开标一览表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投标人基本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 |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 |
法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参加则不需提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7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及配件经营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8 |
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9 |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9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10 |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原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11 |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纳税凭证原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12 |
投标人须提供无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并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13 |
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文件名称及要求 |
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开标一览表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 |
投标人基本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法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7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参加则不需提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8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及配件经营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9 |
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10 |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9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11 |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原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12 |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纳税凭证原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13 |
投标人须提供无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并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 |
14 |
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
按照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
15 |
投标报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6 |
售后服务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7 |
供货期 |
合同订立后30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18 |
质保期 |
村级服务站电脑设备、中心服务站电脑设备三年,其它设备一年 |
19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20 |
投标产品是否为进口产品 |
否 |
21 |
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项目本身所含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否则视无效投标。
设备名称 |
单价拦标价 |
数量(台) |
合计(元) |
技术参数要求 |
村级服务站电脑设备、中心服务站电脑设备 |
3550 |
82 |
291100 |
投标产品必须为商用计算机产品,需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配置与参数表完全一致,加盖厂商公章鲜章。 |
5500 |
28 |
154000 |
投标产品必须为商用计算机产品,需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配置与参数表完全一致,加盖厂商公章鲜章。 |
|
打印机 |
2000 |
110 |
220000 |
1.产品类型:黑白激光一体机 |
插排 |
226 |
110 |
24860 |
内外塑料部件全部采用阻燃工程塑料,内芯耐高温,阻燃达到国家标准
|
|
|
|
689960 |
|
请投标人注意:
1. 要求提供原件的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的,均须与其他原件一并包装在资格文件袋中,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种设备所要求的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一)合同条款
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
(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其它材料。
(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
(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
(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
(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1)“招标文件”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货物采购(一标段)招标文件》。
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货物采购(一标段)。
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4.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
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1.2如果上述第11.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12个月。
12.1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2.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
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2.4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3.验收
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3.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3.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标总价中。
14.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4.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5.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
15.2 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16.1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16.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6.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16.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18.不可抗力
18.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8.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8.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9.税费
19.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9.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9.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20.争议解决方式
20.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 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违约终止合同
21.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
21.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
23.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
24.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25.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6.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2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7.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需方)需求的村级服务站电脑设备等一批设备经采购代理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货物采购(一标段)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 (供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
货物名称
产地及厂家
品牌及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2.合同价格:供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有关合同标的、运送、安装和售后服务等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1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30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
3.2交货地点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
3.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3.4质保期:村级服务站电脑设备、中心服务站电脑设备三年,其它设备一年。
4.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4.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
4.2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
5.运费方式费用负担:供方送货并负担全部运费。供货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供方负责。
6.付款方式
6.1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6.2财政付款:分两次支付: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预留,于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
每次货款支付时中标人需提供正规合法发票及采购人验收合格单据。
7.履约保证金
7.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以下两种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一是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二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2 履约保证金由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供方向需方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8. 质量保证金:
8.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
8.2质量保证金从需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预留10%。
8.3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之日止,扣除供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期满后供方向需方申请支付,不计利息。
9. 违约责任:
9.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9.2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3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总额3‰的赔偿费。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9.4如果供方不按需方要求供货,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10.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农安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合同构成:本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修改文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1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13.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按手印、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4.补充条款: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甲方(需方)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日期: 邮政编码:
|
乙方(供方)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日期: 开户行名称: 账号: |
附件验收合格单模版
项目验收合格单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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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验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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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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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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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是否符合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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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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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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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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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并按手印: |
|||
采购单位意见(公章) |
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正/副)本
项目
货物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手书签字)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投标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投标人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如果投标人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一、投标文件目录
(按照投标文件自行编制)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文件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提供。
序号 |
文件资料名称(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8.1款要求提交的材料) |
是否提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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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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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签章和密封,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序号 |
符合性审查文件名称 |
要求 |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
文件页码 |
1 |
详见符合性评审表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
…… |
…… |
…… |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你方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 ,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辅助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供货期限承诺如下:
3.我方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5.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6. 我方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
7. 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8. 我方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
9. 我方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10. 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 年 月 日
货物名称 |
产地及厂家 |
品牌及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单位 |
合计(元) |
质保期 |
供货期 |
其他优惠或者承诺 |
村级服务站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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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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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站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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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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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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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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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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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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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元)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
投标要求:
1.如果给予价格折扣,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
2.“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
3.“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品牌 |
型号 |
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 |
辅助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 |
原产地及制造厂商 |
数量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质保期 |
供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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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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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投标要求:
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台(套)。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
2.所有投标货物均应标明品牌型号、详细功能配置、主要技术参数、原产地及制造厂商等。
3.报价明细表中各项必须如实详细完整填写,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格式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的 (投标人名称) 公司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被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粘贴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地址: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及 :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中标服务,除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我公司中标后将为采购人提供下列售后服务项目:
……
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
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安排:
……
我公司用于本项目的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
……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 年 月 日
格式八、无失信行为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无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九、项目实施计划(加盖投标人公章)
从合同订立到项目完成期限结束供方的完整实施计划。
格式十、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标 包 号: (如果有填写,没有不用填写)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投标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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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一栏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内容逐项填写。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并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一一对应响应。
“技术偏离”指投标人使用的技术标准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的要求不一致,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一致填写“无偏离”,如果投标文件技术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负偏离”,如果高于填写“正偏离”,“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或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鲜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在“备注”一栏中列出相关资料名称。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均应该能够被清晰阅读、识别和判断。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
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主营服务、技术力量等或图片描述主要经营场所、主要服务、服务流程等。
格式十二、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项目招标文件 》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 ,公司全称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做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代理机构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格式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不提供,不作为无效投标)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投标人不提供,不作为无效投标)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十五、
投标文件最后一页附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格式十六、投标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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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十七、资格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农安县政府采购项目资格文件
(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密封内容:资格文件1份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在2020年10月21日上午9:30时之前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