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子公司中炜化工自 2017 年 8 月起将异辛烷生产线经营模式由自产自销模式转为受托加工模式;2018 年 8 月起,进一步将其他 C4 深加工产品的生产线转变为受托加工模式。上述受托加工模式的委托方为中炜天翔,同时中炜化工对于中炜天翔采取净额法核算收取异辛烷以及 C4 深加工产品的委托加工费。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中炜天翔的应收账款余额为应收委托加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