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标段:医疗综合楼二层中心供应,医疗综合楼五层静配中心,医疗综合楼六层产科, 医疗综合楼七层NICU,感染楼五层负压病房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医 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采购及安装
招标文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奉化区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 标 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0 二三年六月
1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 已由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奉发 改投【2022】42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和建设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奉化区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270989.10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99683
㎡,总建筑面积约 281207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168440 ㎡,地下总建筑面积约 112767
㎡;
2.2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以南,东至规划河头路,南至规划正廷路,西 至规划溆浦南路;
2.3 招标范围:Ⅰ标段:EICU、ICU、手术部共 3 个功能区域净化及大楼医气系统等设备 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Ⅱ标段:医疗综合楼二层中心供应,医疗综合楼五层静配中心,医疗综合楼六层产科, 医疗综合楼七层NICU,感染楼五层负压病房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Ⅰ标段:33816272 元;Ⅱ标段:14935622 元;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Ⅰ标段:中间结构验收后 54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进场安装的 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具体书面通知为准。(2)安装调试完毕后 30 日历天内(且确保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 3 个月)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标准;
Ⅱ标段:中间结构验收后 54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进场安装的开始时间以招 标人具体书面通知为准。(2)安装调试完毕后 30 日历天内(且确保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 3 个月)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标准;
2.7 质量要求:Ⅰ、Ⅱ标段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 合格标准,并配合总包单位确保至少一个单体获得“甬江杯”,争创“钱江杯”;
2.8 安全要求:Ⅰ、Ⅱ标段均配合总包单位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xx施工标准化工地要
求。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 2 个标段,其中Ⅰ标段为EICU、ICU、手术部共 3 个功能区域净化及大楼医气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Ⅱ标段为医疗综合楼二层中心供应,医疗综合楼五层静配中心,医疗综合楼六层产科,医疗综合楼七层NICU,感染楼五层负压病房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Ⅰ标段:同时具备以下第(1)条、第(2)条、第(3)和第(4)条资格:
(1)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或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及以上)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范围须包括:①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②医用中心吸引系统、③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④医用气体报警系统)。
(4)具备净化空调机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以同一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将予以拒绝)。
Ⅱ标段:同时具备以下第(1)条、第(2)条、第(3)和第(4)条资格:
(1)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或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及以上)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范围须包括:①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②医用中心吸引系统、③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
(4)具备净化新风机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以同一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将予以拒绝)。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各标段均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出具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
/home)。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3 年 月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xxxx://xxxx.xxx.xxxxxx. xxx.xx:4011/gbweb/logi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事指南》。
4.4 本项目收取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 100 元。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xxxx://xxxx.xx.xxx.xx/x0/)”。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宁 波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V2.0
(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上发布。
招 标 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 0000 x
联 系 人:xxx
电 话:0574-8832551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 xxxxxxx 0 x 000 x联 系 人:xx、xxx、xxx、xxx、xxx
电 话:0574-87515213手 机:13566567110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
1.3.1 | 招标范围 | |
1.3.2 | 交货期 | |
1.3.3 | 交货地点 |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9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形式: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报价、交货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规范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等。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对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通知其投 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补正 最高项数: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图纸、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修改文件(如有)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 2023 年 月 日 16 时 00 分 形式: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将扫描件、WORD 电子版发送到 00000000@xx.xxx。 联系人:xx 联系方式:0574-87515213、13566567110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奉化)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投标人在“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奉化)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投标人在“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双信封 投标文件分标段编制。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问题的澄清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Ⅰ标段:33816272 元;Ⅱ标段:14935622 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已声明哪个有效; (2)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未改变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列金。 (3)其它要求: 本工程为全费用单价合同,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系统设备的深化设计,系统设备的制造、供货、检测、包装、储存、运杂(含二次搬运)、保险、现场卸货、设备吊装就位 (现场设备卸车吊装至指定位置)、未正式交付买方之前的保管(自负设备及材料的损坏及失窃等责任)、安装、调试、安全xx施工、施工用水电费(支付给总包单位)、技术培训、检验和验收、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质保期内维保、设备安装后与其他相关系统所需连接等安装工作的指导、售后服务及提交所有相关技术资料、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如投标报价漏报,最终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注:凡影响投标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供货时限等的要求。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 9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金额:每个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贰拾 万元整 (2)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屏支行 虚拟子账户:详见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自行登入获取本项目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 年 月 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递交和查询方式:应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奉化)进行查询;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保险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③银行保函 出具单位: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 递交、查询方式:将银行保函正本扫描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可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查询; 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银行保函正本扫描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或保险保单、保函的形式提交的,其相关费用都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②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出具。 ④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4.4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1)代理经销商投标的,应提供投标设备 (Ⅰ标:净化空调机组、Ⅱ标:净化新风机组)制造商的唯一 授权书的复印件。 (2)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年( / 年至 / 年) |
a.以银行电汇形式的,汇款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 b.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c.以保证保险形式的,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d.以担保保函形式的,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 ☑不要求提供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年( / 年 / 月 / 日以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单位公章)。 |
4.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V8.1.0)”制作生成后缀名为“.网络加密标书”的电子投标文件。 |
4.2.3 | 投标文件拒收的其他情形 |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除外,另见招标文件约定),视为拒收: a.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b.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c.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2)未被邀请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 (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本工程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使用专用密码上 传 至 奉 化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不 见 面 开 标 系 统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参加开标会议。 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线上开标会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及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 |
5.2 | 开标程序 | 先开启Ⅰ标段投标文件并对Ⅰ标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Ⅰ标段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再开启Ⅱ标段投标文件并对Ⅱ标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①上半年发布招标公告的,统一为“ 年 1 月 1 日以来”;下半年发布招标公告的,统一为“ 年 7 月 1 日以来”。下同。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5.3.1 | 开标补救措施 | 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开标时间或延迟解密时间。 |
6.1.1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1 人,专家 ≥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每个标段 15 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奉化)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是否组织开展考察及考察内容 | □是,考察内容: / ☑否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 1、定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定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依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的通知”(甬资交管办【2022】2 号)要求组建定标委员会。 2、定标委员会每个标段推荐 1 名中标人。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发布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奉化)。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奉化) 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险或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2 %签约合同价。 □不要求 |
8.5.1 | 投诉受理机构 | 投诉受理机构: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xxxxxxxxxx 000 x 电 话:0574-88900751 |
①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最多 1 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网上签到、电子投标文 件解密、在线参与开标室现场直播,投标人可至奉化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下载并仔细阅读《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通用版不见面开标子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篇)》。 1.网上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 A)自行登录奉化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开 标,并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本项目并点击进入开标室进行签到,签到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单位数量 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 3.投标文件的解密: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启动投标文件 解密指令,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若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 3 次均失败,投标人可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仍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明确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评标时间。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 4、公布信息:投标人完成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公 布已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信息。 5、线上开标:投标人通过奉化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在线参与开标室现场直播过程,无需另行委派代表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开标交流窗口提出,招 标人借助开标交流群窗口当场作出答复。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 |
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通过开标交流窗口通知该投标人。 6、抽取相关系数: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在开标现场 进行抽球,抽取过程采用直播形式。 7、对投标人参与远程开标的要求:开标期间,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该操作均被视为交易主体的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 温馨提示: (1)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利上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适时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原因引起上传 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 (2)投标人须按照《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通用版不见面开标 子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篇)》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设施不匹配导致的解密失败或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使用“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目前版本为:“宁波投标工具(V8.1.0)”可至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 tm 直接下载使用;编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网络加密标书),并可同步生成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密码加密标书),备份加密投标文件须设置密码。加密投标文件及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xxxx://xxxx.xx.xxx.x n/t9/)。 (4)不见面系统咨询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补正或者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应通过“奉化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交流窗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者询问核实的通知发出后 30 分钟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作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 |
10.2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和行贿犯罪查询 |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近三年(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 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①。 |
10.3 | 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 □不要求提交 ☑要求提交,按招标人要求。 |
10.4 | 特别说明 | ☑(1)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甬价费〔2017〕46 号)的规定支付。 (3)其他: 1)质量保证期:整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起不少于 24 个月(除第五章供货要求另有约定外)。质保期内 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不少于 24 个月。 2)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 感染楼负压系统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 24 小时维保服务,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为收到招标人或使用方通知后 1 小时内有响应,12 小时内解决。 3)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须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人。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
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分项报价表;
①若采用单信封形式,招标人应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写入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投标函内。
(6)系统主要部件(包括附件)分项报价表;
(7)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价目表;
(8)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如有);
3)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9)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支持资料;
(11)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2)资信标自评分表;
(13)Ⅰ标或Ⅱ标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材料品牌响应表;
(1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宁波投标工具(V8.1.0)”制作生成。
(2)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宁波投标工具(V8.1.0)”的操作手册。
3.7.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奉化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2.2 招标人通过“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接收投标文件。
4.2.3 根据本章第 4.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投标文件拒收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宁波投标工具(V8.1.0)”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 5.1 款采用以下条款: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 5.2 款采用以下条款: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6)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5.2.2 在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公布的内容。
5.3.1 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 5.3.2 项、第 5.3.3 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5.3.2 因“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5.3.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3.4 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 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6.3.1 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1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3.2① 招标人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能力的人员组成 3 人及以上考察小组,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小组出具的考察报告作为定标委员会定标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否组织开展考察及考察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
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4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分项报价。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2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的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受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本章第 2.4 款、第 5.4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或略有改变但不影响实质性内容响应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①评审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资信部分: 1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投标报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①招标人应根据《宁波市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第八条规定和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资信部分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分值,确定各评分因素的评分标准。
2.2.4 (1) | Ⅰ标段资信内容如下: (1)基本得分(85 分) 投标人统一得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有失信惩戒信息的,基本分扣 5 分) 。 无失信惩戒信息的,得 85 分; 有失信惩戒信息的,得 80 分。 (2)质量管理体系(5 分) 以投标人获得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准,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有认证证书的,得 5 分; 无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3)近五年(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同类产品类似业绩(10 分)。 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医用净化的业绩)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该投标人视为已具备同类产品类似业绩最高分。 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未提供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体现供货内容及规模,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 100%即 33816272 元的,得 10 分;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 80%即 27053018 元的,得 6 分;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 60%即 20289763 元的,得 2 分; 其他,得 0 分。 注: 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信标自评分表”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机构发生合并或变更或重组或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材料。 Ⅱ标段资信内容如下: (1)基本得分(85 分) 投标人统一得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有失信惩戒信息的,基本分扣 5 分) 。 无失信惩戒信息的,得 85 分; 有失信惩戒信息的,得 80 分。 (2)质量管理体系(5 分) 以投标人获得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准,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资信标评审内容。同类产品类似业绩评审项总分差最多 10 分,各档分差最多 5 分;其余评审项总分差最多 5 分,各档分差最多 3 分。
复印件。 有认证证书的,得 5 分; 无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3)近五年(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同类产品类似业绩(10 分)。 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医用净化的业绩)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该投标人视为已具备同类产品类似业绩最高分。 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未提供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体现供货内容及规模,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 100%即 14935622 元的,得 10 分;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 80%即 11948498 元的,得 6 分;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 60%即 8961373 元的,得 2 分; 其他,得 0 分。 | ||
2.2.4 (2) | 报价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
2.2.5 | 投标产品技术要求的响应 | 投标产品主要性能、基本功能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 |
所投设备主要性能、基本功能的完整性 | 设备组件的配置、技术方案、主要材料选用、供应保障体系与措施及内容等情况。 | ||
供货方案 | 供货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招标人要求。 | ||
施工组织设计 |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部署、施工进度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目标及其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确保总包创优评杯的配合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 ||
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 各投标人的对本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解决措施是否合理等。 | ||
售后服务承诺 |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提供备品备件的能力,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性,处理故障的能力,其他优惠及附加服务承诺。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评标方法 | 除“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 款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 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或者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由于评标标准和方法前后内容不一致或者部分条款存在易引起歧义、模糊的文字,导致难以界定投标文件偏差的性质,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 |
①定性评分因素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 ||
3.1.2(2) |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①网卡 MAC 地址;②或硬盘(含 U 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0、类似 0100_0000_0000_0000 或 00 00_0100_0000_0000 或FFFF_FFFF_FFFF_FFFF 等采用硬盘 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外);③或互联网接入 IP 地址; ④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 特别提醒: 请投标人谨慎使用下列产品,由此造成唯一标识符相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身 W IFI(可能造成 MAC 地址相同);小厂或无牌的移动存储介质(可能造成硬盘序列号相同);动态 IP 地址的网络、公共、他人 WIFI 网络或手机热点网络(可能造成互联网接入 IP 地址相同);盗版计价软件(可能造成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序列号相同)。 |
3.1.6 | 风险控制价 | M≤7 时,风险控制价=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5% M>7 时,风险控制价=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 M1 个最高值、M2 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85% 其中,M 为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M1 =0.1M+1,向上进位取整数;M2=0.1M,向上进位取整数。 风险控制价计算结果保留到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 “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且投标人无详细且依据充分的成本测算资料,或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测算内容不完整、或依据不充分,或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分析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本次评标采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以不排序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无。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无。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 定性评审因素
定性评审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奉化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交换数据电文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①正文内容不得修改。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1.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3.1.6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2.1 初步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选择进入定性评审的投标人:
(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15 ①家的,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进入定性评审。
(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15 家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或资信与报 价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前 15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性评审:
a.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b.评审得分=A;
c.投标人的资信评审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d.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排序在前。
3.2.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5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对进入定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定性评审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书面理由,并否决其投标。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奉化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①7≤N≤15,具体数量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以投票并说明理由的方式,按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中标候选人。若某个标段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多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6.3.2 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人数,则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Ⅰ标段、Ⅱ标段均按以下定标办法及规则分别进行定标。
Ⅰ标段、Ⅱ标段定标均采用 票决价格法 。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按照本章规定的定标因素和程序确定中标人。
某个标段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的,由定标委员会采用直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由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入围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根据定标因素,采用记名并注明理由方式进行投票,每人一票。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设备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性能因素:主要包括设备和材料的技术参数、性能以及备品备件完善程度、维修保养等配套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技术水平等;
3.企业实力:主要包括过往业绩等;
4.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
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程序先对Ⅰ标段进行定标,Ⅰ标段中标人不再参与Ⅱ标段定标程序,且不得为Ⅱ标段中标人,Ⅰ标段、Ⅱ标段定标程序如下:
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大于 3 名的则按以下程序进行定标(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仅 3 名,则直接进入第二轮)。第一轮:票决
每个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报告及定标因素对所有中标候选人采用记名并注明理由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 3 票,每票 1 分(每位成员必须投 3 票,且必须投给不
同的 3 名投标人),投标人的第一轮最终得分为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给该投标人所投分值的总和。按第一轮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三的进入第二轮定标。投票得分相同且影响前三名排序的,则再次对投票得分相同的单位进行投票以决定最终排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 1 票,每票 1分,不得弃票。
第二轮:确定中标人
由定标委员会对所有进入第二轮的中标候选人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 1 名中标人。具体价格定标方法如下:
(1)评标衡量值=所有进入第二轮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元”为单位,第一位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
(2)价格得分计算:
①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若干定标因素及其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定标因素原则上不少于 3个,其中应包含价格、信用评价(无信用评价的除外)和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等因素。
②招标人应按照选用的定标方法设置相应的定标程序。
价格得分满分为 100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衡量值一致的,得 100 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衡量值时,其价格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衡量值)÷评标衡量值÷1%×1;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衡量值时,其价格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衡量值)÷评标衡量值÷1%×0.5。
计算价格得分采用内插法,价格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
(3)确定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按价格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价格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价格得分相同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先抽中的为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将最高票数投给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应在票决说明中阐述具体理由,明显高于其余中标候选人的量化标准为: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108%。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 年版)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 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条款
1.2 中标通知书
1.3 招标文件及补充说明
1.4 投标书及其附件
1.5 本合同特殊条款
1.6 本合同一般条款
1.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8 图纸
1.9 有关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二、合同价格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为人民币 元,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 元。设备费为人民币 元;安装费为人民币 元。
2.2 合同价组成明细(详见投标报价文件)
注:①本工程为全费用单价合同,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系统设备的深化设计,系统设备的制造、供货、检测、包装、储存、运杂(含二次搬运)、保险、现场卸货、设备吊装就位
(现场设备卸车吊装至指定位置)、未正式交付买方之前的保管(自负设备及材料的损坏及失窃等责任)、安装、调试、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用水电费(支付给总包单位)、技术培训、检验和验收、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质保期内维保、设备安装后与其他相关系统所需连接等安装工作的指导、售后服务及提交所有相关技术资料、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如投标报价漏报,最终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注:凡影响投标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供货时限等的要求。
②发票类型:设备发票税率为【13】%、其余发票税率为【9】%。如合同执行期间遇到政府出台新政策影响税率及税额的情况,按不含税价格不变原则进行结算)。
③本合同发票及银行保函受益人: 具体关于发票的约定:
(1)卖方需提供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并要求卖方重新提供,且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①提供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②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③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④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其他情况。
如卖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买方有权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如果卖方向买方开具虚假发票,卖方有权拒付合同款项、要求赔偿损失等。
因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发票,而造成买方无法抵扣增值税税额,买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可抵扣税额。
因卖方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税率不一致导致税额不一致,并有损买方权益的,买方有权将税额差额从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卖方原因导致罚款的,所有的罚款买方只开具收据。三、工程结算
3.1 本合同为全费用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调整。工程变更只有在设计图纸变更或建设单位(包括全过程咨询单位)认可的其他变更情况才予以确认。土建设计条件的变更在卖方施工范围内的都由卖方施工。本项目的变更依照如下规定:
(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若有二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且单价不一致的,参照单价较低的类似项目单价),参考类似项目单价按以下原则计算确定: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应由卖方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卖方报价浮动率重新组价,并应报全过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调整。浮动率=【(中标价--暂列金)/(招标控制价--暂列金)-1】*100%。
重新组价调整办法: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 及相关造价管理文件、《转发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8]601 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 号)、《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提升
标准》(市建管[2021]34 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甬建发〔2022〕34 号)。
取费:
1)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单独装饰工程中值计取;
2)通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弹性区间中值计取;
3)施工组织措施费:不计二次搬运费、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中值计取;标化工程增加费根据施工合同按市级暂列,若最终未取得标化工地称号的,结算不应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暂未计入,结算按实际创建情况根据合同约定计算;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增加费(市建管【2021】34 号文);
4)垂直运输机械保险增加费按甬建价[2019]12 号规定计取(总包已计取);
5)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相应专业工程规费费率的 30%计取;
6)人工信息价:按《宁波造价》(价格信息)2023 年 3 期计算;一类人工 146 元/工日,二类
人工 158 元/工日,三类人工 181 元/工日与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的价差列入工程造价,仅计取税金,不作为计费基数;
7)材料信息价(除税价):根据《宁波造价》(价格信息)(2023 年第 3 期)奉化区价格,奉区没有的按宁波市区价格计入;《宁波造价》(价格信息)(2023 年第 3 期)中未列材料参照同期《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无信息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入,以上材料价格均采用除税价计入;
8)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计价,装修、安装税金按 9%计取,设备按 13%计取;
9)重新组价部分的结算款(不含已签证的无信息价材料)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10)不能按上述办法确定价格的,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按市场组价,经全过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协商确认,仅计取税金,不下浮。
(4)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买方、卖方、全过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并按以上原则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5)工程设计变更只引起实际安装位置的变更,则合同价款不做相应调整。
(6)标化工地增加费由买方、全过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按实结算。
3.2 卖方在落实生产合同货物前,应向买方、全过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确认规格型号数
量。
3.3 变更范围超过相关规定范围,另按相关规定执行。
3.4 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
3.5 建设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的,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由卖方承担,计费基数为核增额及超过送审造价 5%部分的核减额,费率为 5%。卖方在付清应承担的审查费后,方可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
四、付款方式
4.1 买方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 30%的预付款;实际完成工程量达到总工程量的 70%时
(以建设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买方确认为准)支付该合同价的 30%;全部设备(货物)安装完成且通过验收(并提供质量担保)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80%(全过程咨询单位审核金额),待全过程咨询单位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审核价的 90%;经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审计局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的 100%。
4.2 全部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7 天内卖方提供合同总价 1.5%的质量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审计结算完成后须补足至审计价的 1.5%)。
4.3 预付款保函:买方支付预付款前,卖方需开具预付款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及收据;预付款保函于全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退还,卖方需开具预付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票给买方。
4.4 买方应以转账方式,按卖方指定账户及账号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4.5 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预付款后,买方应按规定程序向项目业主申请该预付款,买方需开具预付款同等金额的收据。
4.6 买方开具的发票按买方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合作建设合同》适用税率 9%执行。
4.7 重大变更联系单经发改审批后随进度款支付。合同价款:卖方指定账户为: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五、技术条款的确认
5.1 在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设备布置详图。
5.2 设备制造之前,卖方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对土建实际尺寸,核对情况卖方须向买方出具书面说明,证实卖方已核对此项工作,若有与买方招标时提供的相关数据以及上述设备布置详图确认的内容不符,须及时书面通知买方,否则引起的损失由卖方自负。
六、交货方式、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
6.1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6.2 交货方式:由卖方负责运送设备至现场卸货,并负责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通过各分项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
6.3 运输及费用: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设备运抵买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到场卸货。设备运输费、保险费及装卸费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设备运输及到场卸货均由卖方自行负责,设备
到场后,继续由卖方负责保管直至卖方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买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之日。在此期间卖方自行负担相应费用,并承担一切责任。
七、到货查验
7.1 设备运抵现场后,卖方提供到货清单并标明设备元件、配件规格型号及产地品牌。买方自接收卖方书面申请检验起 7 天内组织监理等单位对设备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检验,该检验不代表已经验收合格(最终验收以通过各分项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为准)。如发现设备的规格、配置、数量或产地品牌其中一项或多项与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不符,卖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并保证工程进度需要,否则按违约处理。
7.2 卖方应按照各分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关规定,对安装完毕的系统设备进行报验,同时卖方需按各分项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求完成并提供相关资料。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
7.3 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卖方须负责进行由买方主持的验收事宜。
7.4 卖方保证所供设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各分项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验收合格,进场后服从总包管理,所有设备的安装、布管应符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创优评杯的要求。
7.5 有关开工申报,各分项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系统设备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八、技术资料
8.1 最终交付使用需提交 5 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文件;
8.2 设备交货时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图纸和文件:
(1)设备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
(2)设备安装布置图、原理图、接线图;
(3)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有关手册;
(4)易损件清单;
(5)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6)提供关键零部件的设备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文件的复印件;
(7)卖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若技术资料不完整的,按合同总价款扣罚 5‰的资料损失费。九、质量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设备质保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标淮及技术规范,必须符合我国标准,或买方认可的其他标
准。
9.2 质量保证期为整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起不少于 24 个月(除第五章供货要求
另有约定外)。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不少于 24 个月。
9.3 卖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设备制造、安装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派驻代表(全过程咨询单位)的监管。
9.4 本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安装工程由卖方供货运送至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交付使用。卖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设备、材料质量合格证,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9.5 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派驻代表(全过程咨询单位)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9.6 卖方对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验收进度安排须无条件响应并服从买方进度要求。
十、履约保证金、质量担保:
10.1 卖方采用 (银行保函或保证金或保险)的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及质量担保,卖方需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银行保函日期的有效性。银行保格式应符合宁波市文件相关规定。
10.2 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 2%的履约担保【银行保函(开具保函的
银行须为宁波行政范围内国有或商业银行)或银行汇票或保险保单】
履约担保的退还:该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在正常合同工期内完成履约的,在合同到期后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若合同延期的,则在合同到期之日前 14 天内递交新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
10.3 卖方最迟在质量保证期开始前 7 日向买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 1.5%的质量担保。
10.4 卖方与履约担保、质量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若因工期延长或质量保证期延长所增加的卖方与履约担保、质量担保有关的费用继续由卖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
11.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按法律规定诉至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11.2 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调解及诉讼、担保费等由违约方负担
11.3 在调解及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调解及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1.4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与建设单位无关,由买卖双方自行解决。十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本项目需要发生的招标代理费由卖方负担。
十三、售后服务承诺
13.1 培训:卖方负责对建设单位的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无偿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商定;每年免费提供给物业管理单位 3-4 次培训。
13.2 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验收合格后,卖方须为本项目提供 24小时维保服务,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为收到买方或使用方通知后 1 小时内有响应,12小时内解决。
13.3 质量保证期:整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起不少于 24 个月(除第五章供货要求另有约定外)。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不少于 24 个月。质保期内
免费提供维修和保养。
13.4 备品备件:本工程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有关备品备件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5 年内按不高于投标报价(合同单价)提供给建设单位。
十四、安装特殊条款
14.1 交货及安装施工期
14.1.1 根据使用需要,Ⅰ标段:(1)中间结构验收后 54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 进场安装的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具体书面通知为准。(2)安装调试完毕后 30 日历天内(且确保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 3 个月)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标准;
Ⅱ标段:中间结构验收后 54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进场安装的开始时间以招 标人具体书面通知为准。(2)安装调试完毕后 30 日历天内(且确保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 3 个月)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标准;
14.1.2 卖方应按照买方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合理安排设备安装进度计划,并报买方认可后方可施工,以便相互配合,确保安装工程进度满足工程总承包单位进度需要,如期完工。
14.1.3 开工前 7 天内,卖方向买方和全过程咨询单位发出开工书面报告。
14.1.4 如遇下列情况,经全过程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因买方或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卖方不能及时安装的,按延误的天数,经全过程咨询单位、买方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证后,安装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的天数,经全过程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证后,安装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十五、各方职责:
15.1 建设单位责任
15.1.1 提供符合图纸。
15.1.2 协调提供水电接口,由卖方自行接驳,费用由卖方承担。
15.2 总承包单位责任
15.2.1 在安装施工现场不提供存储库房和工具室。
15.2.2 提供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安装所需的所涉水、电接口。
15.2.3 设备吊装场地按现场情况自行协商解决。
15.2.4 本项目未经验收合格,总承包单位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但由于卖方管理不善,安全防护或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15.2.5 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及监督。如发生事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卖方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若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5.3 卖方责任
15.3.1 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并做好预留孔和预埋工作,自行确认现场安装条件,与买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15.3.2 在设备到场后,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到货查验的具体内容要求按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相关条款内容执行。
15.3.3 负责保管进场设备,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15.3.4 按照国家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安装规范和卖方的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15.3.5 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服从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工作。
15.3.6 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买方建筑施工。
15.3.7 负责为卖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人身保险和安全责任险。
15.3.8 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15.3.9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15.3.10 提供伍套安装检测记录、调试报告、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书等安装工程资料。
15.3.11 负责向相关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负责向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申报工作和承担检测验收费用。
15.3.12 负责本项目安装期间的现场安全防护、防火、防盗、并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等工作,并服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等统一管理。
15.3.13 现场安装用水用电由总包单位提供接口,卖方负责施工中的用水用电管理并承担费
用。
15.3.14 卖方向本项目总承包单位支付水电费(1、含税和开票费用;2、另外总包提供水电
接口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装表按实计量,水电费单价以供水、供电公司收取的价格为准,以上费用均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无涉)。
15.3.15 卖方垃圾处理:卖方应清理完毕自己所属的所有机械、建筑垃圾、生活设施等所有垃圾,将垃圾运至本工程总承包单位指定地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外运,费用由卖方承担。
15.3.16 卖方施工人员需要在总承包单位生活区办公、住宿的,总承包单位有宽裕的临时设施可以提供,生活区的水电费和临时用房的使用费均由卖方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15.3.17 卖方施工区域内的顶、墙、门窗、地坪的保洁均由卖方完成至项目移交为止。十六、安全施工
16.1 卖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进场前与买方签订安全协议),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卖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6.2 卖方必须加强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禁止本项目以外的闲杂人员进入,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6.3 卖方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
的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起重设备吊装前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16.4 卖方应对其在施工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配备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的专职安全员,该人员须确保到场。
16.5 卖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与买方无关。十七、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17.1 延误工期、逾期交货
17.1.1 卖方延误工期、逾期交货 10 天内的违约赔偿为每逾期一天,扣 2000 元;10 天以上的违约赔偿为每逾期一天,扣 5000 元,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3%(其中未按交货期约定及时交货的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2%;未按安装及调试期约定的时间进行安装及调试的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1%),如逾期 30 天以上则买方及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如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工期延误则按 50 万元/天进行处罚,该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17.1.2 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17.1.3 由于买方原因导致卖方不能及时安装,买方对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但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费用。
17.2 卖方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每发现一次扣违约金 20000 元,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3%
(不包含安全责任事故赔偿金),且不免除卖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责任。
17.3 卖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安全要求(安全要求指配合总包单位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标化工地增加费不予支付,且须按同等金额予以处罚。
17.4 卖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配合总包单位确保至少一个单体获得“甬江杯”,争创“钱江杯”)的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5%。卖方承担质量违约金的同时,不免除卖方质量返工或整改的责任,直至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7.5 无法履行合同
卖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法继续履行时,则卖方需向买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合同价款的 20%计算,并终止该合同,且卖方承担买方的一切损失。
17.6 如发现设备的规格、配置、数量或产地品牌其中一项或多项与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不符,卖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并保证工程进度需要,否则按违约处理,按照违约内容扣除合同总价相应的违约金,如果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的,买方有权在设备运抵现场后 90 天内根据卖方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17.7 卖方应按《建设工程档案资料规范》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安装工程资料,工程竣工验收之前需提供 5 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总承包单位归档。若卖方工程资料不完整,扣减合同总价的 1%作为违约金,且不免除卖方按合同约定对相关技术资料补充完整。
18.1 在不限制合同规定卖方和买方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卖方应以卖方或和买方为收益人对工程进行投保。
18.2 保险内容包括: (1)第三方保险
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人员伤亡(除卖方雇员外)或任何(工程以外)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保险。
(2)卖方雇员保险
卖方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对其为本合同工作的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并应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3)保险费及其他按有关规定需投保的保险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8.3 所有保险不应免除由于卖方过失造成损失而承担的责任。十九、通知和送达
(1)买方送达地址: ;电话: ; 邮箱: ;指定收件人:
(2)卖方送达地址: ;电话: ; 邮箱: ;指定收件人:
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书面通知对方,书面变更通知上应由变更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自书面变更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变更生效。
按上述送达地址进行送达的通知及文件,均视为受送达方已收到;如不能送达、无人接收、拒收或他人代收等,后果均由受送达方自行承担。文件送达的时间为: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取得受送达方签收日为送达日,拒收的,视为送达;以挂号邮寄、特快专递(EMS)、商业快递发出的,取得受送达方(包括他人代收)签收日为送达日,但受送达方无人签收、拒收的,在送达方寄出后第 3 日视为送达日,视为受送达方已收到。
如发生诉讼,上述送达地址(按本合同约定已有效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准)作为各方各自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具有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效力,受诉法院按上述送达地址进行送达的诉讼文书(包括并不限于起诉状副本、证据、传票、通知书、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等)均视为已送达受送达方,如无人签收或者拒收的,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合同协议书
建设单位: 买方(总承包单位): 卖方: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波市奉化区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全过程咨询单位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医用净化系 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采购及安装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补充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补充说明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特殊条款
(6)本合同一般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有关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采购供货范围及设备安装、安装工程量
(1)采购供货范围: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要求和投标响应)。
(2)设备安装、安装工程量:安装工程量及设备安装单价(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要求和投标响应)。
注:①发票类型:设备发票税率为【13】%、其余发票税率为【9】%。如合同执行期间遇到政府出台新政策影响税率及税额的情况,按不含税价格不变原则进行结算)。
②本合同发票及银行保函受益人:
4、签约合同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为人民币 元,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 元。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配合总包单位确保至少一个单体获得“甬江杯”,争创“钱江杯”;
6、安全要求:配合总包单位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7、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8、卖方向买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安装调试、竣工交付并在质保期内承担设备质量和维修的保修责任。质量担保为合同总价的 1.5%。
9、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10、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壹拾贰 份,各执 肆 份。
11、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2、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加盖公章后生效。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卖方向买方递交履约担保为合同总价的 2%,计人民币 元。
买方: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买方名称):
履约保证金
鉴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买方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 “买方”)与卖方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 买方和卖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买方的义务
(1)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买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买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本设备采购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
(5)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和设备。
(6)买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队伍。
3. 卖方的义务
(1)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1)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卖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处理意见。
6. 本合同有效期为买方和卖方签署之日起至设备采购合同失效日止。
7. 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与设备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 本合同一式 壹拾贰 份,各执 肆 份。
买方: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采购标需实现的功能及目标
本次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包括医用净化等医疗配套系统的设备材料供货、运输、卸货、保管、施工、安装调试、检测、并最终通过验收。
1、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奉化区人民医院 EICU、ICU、手术部共 3 个功能区域,内容包括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招标区域范围:详见清单执行的标准、规范
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技术要求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未作明确要求的,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1)《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 GB 50333-2013 |
(2)《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 WS/T 509-2016 |
(3)《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08]164 号 | 2008 年 1 月颁发 |
(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 GB 51039-2014 |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016-2014(2018) |
(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222-2017 |
(7)《民用建筑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GB 50736-2012 |
(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 GB 50738-2011 |
(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243-2016 |
(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0591-2010 |
(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GB 50189-2015 |
(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 GB 51348-2019 |
( 13 ) 《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 7-710 部分: 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医疗场所》
GB16895.24-2005/IEC60364-7-710:2002
(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2011
(1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
(16)《空气过滤器》 GB/T 14295-2008
(17)《高效空气过滤器》 GB/T 13554-2008
(18)《组合式空调机组》 GB/T 14294-2008
(19)《洁净手术室空调机组》 GB/T 19569-2004
(20)《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12-2013
(21)《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16
(2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 50314-2015
备注:若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若与最新规范不符,均参照最新规范执行;技术要求
1、总体配置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总体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3、建筑装饰技术要求
3.1、总体要求
建筑装饰遵循不产尘、易清洁、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防静电要求的总原则。手术室内所有连接角均为圆角过渡,不得出现死角。
3.2、吊顶主要材料要求
3.2.1(1F EICU)
序号 | 区域 | 材料 |
1 | 谈话、脱包、暂存、机房 | 采用轻钢龙骨+600*600*1.0 铝扣板。 |
2 | EICU 大厅、双人间、隔离 前室、隔离单间、综合治疗、护士站、洁净物品等 | 采用轻钢龙骨+9.5mm 石膏板+6mm 无机预涂装饰板。 |
3.2.2(3F ICU)
序号 | 区域 | 材料 |
1 | 监护区、监护走廊等 | 采用轻钢龙骨+9.5mm 石膏板+6mm 无机预涂装饰板。 |
2 | 湿区、机房等 | 采用轻钢龙骨+600*600*1.0 铝扣板。 |
3.2.3(3F 手术中心)
序号 | 区域 | 材料 |
1 | 手术室(模块化) | 50*30*1.2 镀锌钢管+9.5mm 厚石膏+1.0mm 厚电解钢 板+抗菌涂料。(所有手术室高度为 3000mm)。 |
2 | 洁净走廊、辅房等 | 采用轻钢龙骨+9.5mm 石膏板+6mm 无机预涂装饰板。 |
3 | 除以上区域外 | 采用轻钢龙骨+600*600*1.0 铝扣板。 |
3.3、地面主要材料要求
序号 | 区域 | 材料 |
1 | 手术室 | 地面采用 20mm 厚 1:2 水泥浆粉面抹光(甲供);铺 设自流平;2mm 橡胶地板,所有接缝采用同质材料焊 |
接。 | ||
2 | 非湿区 | 地面采用 20mm 厚 1:2 水泥浆粉面抹光(甲供);铺 设自流平;2mmPVC 卷材地板,所有接缝采用同质材料焊接。 |
3 | 湿区 | 垫料水泥砂浆抹平铺 300*300 或 600*600 防滑地砖。 |
4 | 机房等 | 环氧地坪漆 |
3.4、墙面主要材料要求
3.4.1(1F EICU)
序号 | 区域 | 材料 |
1 | EICU 大厅、双人间、隔离 前室、隔离单间、综合治疗、护士站、洁净物品等 | 采用 U75 轻钢龙骨+12mm 石膏板+6mm 无机预涂板。 |
2 | 湿区 | 土建墙体贴 300X600 墙面砖。 |
3 | 除以上区域外 | 采用 U75 型轻钢龙骨+12mm 厚石膏板+抗菌乳胶漆或 土建墙直刷抗菌乳胶漆。 |
3.4.2(3F ICU)
序号 | 区域 | 材料 |
1 | 隔离前室、隔离单间、仪器室、暖箱存放、暖箱消毒 | 采用轻钢龙骨+9.5mm 石膏板+6mm 无机预涂装饰板。 |
2 | 湿区 | 土建墙体贴 300X600 墙面砖。 |
2 | 除以上区域外 | 采用 U75 型轻钢龙骨+12mm 厚石膏板+抗菌乳胶漆或 土建墙直刷抗菌乳胶漆。 |
3.4.3(3F 手术中心)
序号 | 区域 | 材料 |
1 | 手术室 | 采用 50*30*1.2 镀锌钢管+9.5mm 厚石膏+1.2mm 厚电 解钢板+抗菌涂料。(所有手术室高度为 3000mm)。 |
2 | 预麻、复苏、洁净走廊等 | 采用 U75 轻钢龙骨+12mm 石膏板+6mm 无机预涂板。 |
3 | 湿区 | 采用土建墙体贴 300X600 墙面砖。 |
4 | 除以上区域外 | 采用 U75 型轻钢龙骨+12mm 厚石膏板+抗菌乳胶漆或 土建墙直刷抗菌乳胶漆。 |
3.5、手术室基本配置
每间手术室的基本装备必须满足下表 1;
内嵌式器械柜 | 1 套 | 每间各设 1 个,900×1700×350,分四门开启,上下两层内均有高强度不锈钢托架,可放置足量手术器械。柜体采用 1mm 镜面不锈钢板,边框采用 1.2mm 磨砂不锈钢 板。 |
内嵌式麻醉柜 | 1 套 | 每间各设 1 个,其他要求同上。 |
内嵌式药品柜 | 1 套 | 每间各设 1 个,其他要求同上。 |
内嵌式 LED 观片灯 | 1 套 | 百级手术室设六联,其余手术室设三联。 |
平行式输液导轨 | 1 套 | 每间各设 1 套,每套含 2 个输液吊杆。 |
组合电源插座箱 | 3 组 | 每组 4 个 220V 10A 插座,带底盒及面盖;2 个接地端子。 |
组合电源插座箱 | 1 组 | 每组 1 个三相 380V 20A 插座,3 个 220V 10A 插座,带 底盒及面盖;2 个接地端子。 |
六气终端箱 | 1 套 | 每间设 1 套,含终端 |
液晶多功能控制面板 | 1 套 | 每间各设 1 套。面板应有以下功能:时钟;计时钟;电 话;净化空调系统温、湿显示与调节;照明系统开关;高效过滤器故障报警,消防警报;各种医用气体报警等。 |
保暖柜 | 1 套/间 | 有效内容积大于 90L,温控范围+5℃~80℃。 |
保冷柜 | 1 套 | 百级手术室配置, 内部有效容积:≥70L,温度范围: 4±2℃,温控精度: ±2℃ |
手术室吊塔锚栓 | 1 套 | 百级 2 套其他 1 套。 |
手术室无影灯锚栓 | 1 套 | 每间各 1 套。 |
器械柜材质不具有有害物质(不含铅、镉、汞、六价铬)四项重金属成份。观片灯材质不具有有害物质(不含铅、镉、汞、六价铬)四项重金属成份。 3.6、手术室自动门应符合以下要求:
产品符合国家建住建部行业标准(JG/T 257-2009)。
气密性能符合国家标准(GB/T 7106-2008)最高级别第 8 级。隔音性能符合国家标准(GB/T 8485-2008)第 3 级。
工作电源电压 AC220±10%,50~60Hz。
开放时间 2~20s(可调),开门运行速度与闭门运行速度 250~500mm/s(可调)。手动推力<100N,紧闭力>70N,整机消耗功率<150W,工作环境温度-20℃~+50℃。
气密下沉——导轨采用双轨道形式,关闭时具有向内动作,向内为 15mm,向下为 10mm。遇阻反弹——门体在运行过程中,遇阻反弹力小于 120N。
安全防夹——采用红外安全光幕,无感应盲区,光感反应速度可达 0.05s,安全防夹。气密门使用寿命不低于 50 万次,气密门运行噪音低于 60 分贝。
采用有刷直流电机,高寿命,免维护。
控制装置在带电情况下能承受 1250V 50HZ/60HZ 电压,在 1min 内无击穿或闪络现象。采用全新电源、驱动一体化高度集成设计,手自一体。
运行参数直接调节并数码显示,指令明确、直观、简单、方便。
3.7、其它门(非消防门)技术参数要求:门扇表面材质:1.0mm 镀锌钢板静电喷塑;门扇内部填充:铝蜂窝芯填充;
门扇骨架:铝合金龙骨;
防撞带:1.0mm 不锈钢(嵌入式);
观察视窗:双层 5.0mm 圆角钢化玻璃(多种尺寸选择,可定制);
门扇厚度:42mm;门体备选方案:门体无包边无防撞带,一体化门扇门,门体厚度 40mm。门扇把手:不锈钢杠杆拉手、铝注塑杠杆拉手、不锈钢圆管拉手、PVE 暗拉手;
包边材质:铝合金包边、不锈钢包边;
立柱材质:铝合金、1.0mm 镀锌钢板静电喷塑;
动力梁材质:铝合金轨道、铝合金盖板、不锈钢盖板。
3.8 橡胶地板:
类型:优质橡胶卷材地板。 所投标产品需为有相应资质厂家生产的产品。所投标产品经过专业防菌处理,具有抗菌和杀霉菌性能。
总厚度:2.0mm。
花纹:无方向小颗粒碎花花纹。防火等级:B1 级。
耐磨性能:≤250mm³。残余凹陷:<0.20mm。尺寸稳定性:±0.3%。硬度:≥75 绍尔 A 类。耐香烟烧灼:≥3 级。
色人造光照射下颜色牢固度:≥3 级。防滑特性:R9。
绝缘性:>1010 欧姆。
导热性:0.61W/mK ,适用于地板暖气系统。
化学品作用表现:可有效抵抗大多数人学品,视浓度停留时间。
所投标产品焊条需为供本项目使用之地板的生产厂家原厂配套产品。
所投标产品不含 PVC、增塑剂和卤素,具有卓越的环保性能。
3.9 PVC 胶地板:
防静电 PVC 卷材,厚度不小于 2mm,应具有良好的耐磨、耐化学药物、防水、防火性能。防火性能:通过国标 GB8624,达到 B1 级。
耐磨等级:耐磨等级达 Group p。
残余凹陷:根据 EN433,≤0.1 mm。抗电阻性:静电负荷<2KV。
抑菌性能:通过 ISO22196,抑菌率达 99%(大肠杆菌和金色葡萄球菌)。 4、空调系统要求
4.1、净化空调系统配置要求:
1)1#楼一层 EICU:配置新风系统+风机盘管+排风系统+等离子消毒器;采用上送下(顶)排;隔离单间采用独立排风系统,高效下排风,屋面高空排风。
2)1#楼三层 ICU:配置新风系统+风机盘管+排风系统+等离子消毒器;采用上送下(顶)排;隔离单间采用独立排风系统,高效下排风,同城排风。
3)1#楼三层手术部:所有手术室 OR01~OR11 均采用一拖一形式,每间手术室采用一台四管制医用卫生型空调机组,采用天花板送风装置送风,采用上送风、下回风、上排风;手术部百级正压手术室 OR12、OR13 和 OR14 均采用一拖一形式,每间手术室采用一台四管制医用卫生型空调机组,采用天花板送风装置送风,采用上送风、下回风、上排风;手术部辅助用房及洁净走廊共采用 4 台四管制医用卫生型空调机组,采用高效送风口送风,采用上送下回风;
4.2、空调系统冷热源:本项目空调系统所需要的冷水、热水均由大楼整体冷源设备、热源设备提供。冷源设备、热源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3 洁净手术室用房的分级标准
洁净用房等级 | 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 空气洁净度级别 | 参考手术 | ||
手术区 | 周边区 | 手术区 | 周边区 | ||
Ⅰ | 0.2cfu/30min. Φ 90 皿(5cfu/m3) | 0.4cfu/30min. Φ 90 皿 (10cfu/m3) | 5 | 6 | 假肢植入、某些大型器官移植、手术部位感染可直接危及生命及 生活质量等手术 |
Ⅱ | 0.75cfu/30min. Φ 90 皿(25cfu/m3) | 1.5cfu/30min. Φ 90 皿 (50cfu/m3) | 6 | 7 | 涉及深部组织及生命主要器官的 大型手术 |
Ⅲ | 2cfu/30min. Φ 90 皿 (75cfu/m3) | 4cfu/30min. Φ 90 皿 (150cfu/m3) | 7 | 8 | 其他外科手术 |
Ⅳ | 6cfu/30min.Φ90 皿 | 8.5 | 感染和重度污染手术 |
洁净辅助房间的分级标准
洁净用房等级 | 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 空气洁净度级别 |
Ⅰ | 局部集中送风区域:0.2 个/30min.Φ90 皿,其他区域 0.4 个/30min.Φ90 皿 | 局部 5 级,其他区域 6 级 |
Ⅱ | 1.5cfu/30min.Φ90 皿 | 7 级 |
Ⅲ | 4cfu/30min.Φ90 皿 | 8 级 |
Ⅳ | 6cfu/30min.Φ90 皿 | 8.5 级 |
室内技术指标
名 称 | 室 内压力 | 换气次 | 手术 区手术台工 作面高度截 面平均风速(m/s) | 温度 ℃ | 相对湿 | 最小新风量 | 噪声 dB(A) | 最 低 照 | 最 少 术 间 | |
数次/h | 度 (%) | m3/h.m 2 | 次/h | 度 (lx) | 自 净时间 min | |||||
Ⅰ级洁净手术室和需要无菌操作的特殊用 房 | 正 | -- | 0.20-0.25 | 21-25 | 30-60 | 15-20 | - | ≤51 | ≥350 | 10 |
Ⅱ级洁净手术室 | 正 | 24 | - | 21-25 | 30-60 | 15-20 | - | ≤49 | ≥350 | 20 |
Ⅲ级洁净手术室 | 正 | 18 | - | 21-25 | 30-60 | 15-20 | - | ≤49 | ≥350 | 20 |
Ⅳ级洁净手术室 | 正 | 12 | - | 21-25 | 30-60 | 15-20 | - | ≤49 | ≥350 | 30 |
体外循环室 | 正 | 12 | - | 21-27 | ≤60 | - | 2 | ≤60 | ≥150 | - |
无菌敷料室 | 正 | 12 | - | ≤27 | ≤60 | - | 2 | ≤60 | ≥150 | - |
未拆封器械、无菌药品、一次性物品及精密 仪器存放室 | 正 | 10 | - | ≤27 | ≤60 | - | 2 | ≤60 | ≥150 | - |
护士站 | 正 | 10 | - | 21-27 | ≤60 | - | 2 | ≤55 | ≥150 | - |
预麻醉室 | 负 | 10 | - | 23-26 | 30-60 | - | 2 | ≤55 | ≥150 | - |
手术室前室 | 正 | 8 | - | 21-27 | ≤60 | - | 2 | ≤60 | ≥200 | - |
刷手间 | 负 | 8 | - | 21-27 | - | - | 2 | ≤55 | ≥150 | - |
洁净区走廊 | 正 | 8 | - | 21-27 | ≤60 | - | 2 | ≤52 | ≥150 | - |
恢复室 | 正 | 8 | - | 22-26 | 25-60 | - | 2 | ≤48 | ≥200 | - |
脱包间 | 外 间脱包 负 | - | - | - | - | - | - | - | - | - |
内 间 暂存正 | 8 | - | - | - | - | - | - | - | - |
4.4、空调设备、材料的选用技术要求:
4.4.1 空调机组(医用净化空调机组、四管制新风空调机组)
空气处理机组制造商在制造基地应有经过国家认可的,具有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认证的焓差实验室。机组在出厂前至少抽检一台上线检测。
为保证空气处理机组的设计、生产能满足使用要求,并且达到一定的稳定性,制造商应有成熟的净化空气处理机组的设计选型软件。
为保证手术室达到的一定的湿度要求,空调系统在夏季应有足够除湿能力。要求新风机组在满足新风量的情况下,具有专门的、有效的除湿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浪费,新风机组应配置双冷源深度除湿装置。
机组外形美观大方,机组外表面应无明显划痕、锈班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均匀一致,不得有色差。
空气处理机组采用铝合金框架结构,结构应拆装方便,风机段、表冷段的侧板应能保证独立拆除,以方便日后的大部件的维护维修方便。转角处采用高强度铸铝叉接,铝柱为双腔防冷桥结构,材料厚度不小于 1.8mm,以保证良好的强度。
空气处理机组箱板与框架采用螺钉联接,螺钉为内藏式并与空气隔离,以保证永不生锈。机组每一块箱板均可以独立拆下,以方便大部件更换或维修。
空气处理机组为铝合金框架,在±1000pa 条件下,机组变形量≤0.6mm/m,强度要求达到欧洲高标准 D1 级。保温护板采用机组为内外板双层结构,外层钢板采用耐腐蚀性能优越的镀锌铝合金板,内层钢板采用优质烤漆镀锌钢板,单层钢板厚度不小于 0.6mm。中间保温层为硬质聚氨酯(PU)直接发泡,厚度≥50mm。
内外金属板之间充注密度不小于 45m3/kg 的阻燃型硬质聚氨酯发泡保温材料,整机结构应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
机组的保温护板与框架之间、各功能段之间在拼装时,应采用不含硅的密封胶密封,具有区
别于常规含硅密封胶的性能,不易老化变形,以保证整个机组的密封性 在-400pa 条件下漏风量≤
0.06 L/(s*m²),;在 700pa 条件下漏风量≤0.07 L/(s*m²)。
空气处理机组应通过 TUV 抗菌实验测试,其中空调机组内侧箱板对大肠埃希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要求>99%。机组结构用密封胶为食品级专用密封材料,综合落菌总数不大于 10CFU/g。
空气处理机组稳定运行 10 小时无凝露现象。
净化循环机组(AHU)配置“ G4 初效+F8 中效”过滤器;净化新风机组(PAU)配置“ G4初效+F8 中效 +H10 亚高效”过滤器。循环机组:混合段+风机段+初、中效过滤段+表冷盘管+加热盘管+电极加湿+出风段;新风预处理机组:新风初效+电预热+风机段+均流+中效过滤、亚高效过滤段+表冷盘管+加热盘管+深度除湿(直接蒸发盘管)+出风段。
表冷器采用铜管穿铝翅片结构,铝翅片表面必须有防腐涂层,铝翅片的形状要兼顾清洁和换热效率,冷媒介质为水时,进出水接管采用钢管,并预留外螺纹接口。
所有换热器在安装于机组前必须进行检漏试验。
空气处理机组的接水盘采用特种抗菌型 304 不锈钢材质,该种材质对常风的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菌具有明显的抗菌效果,抗菌率达到 99.9%以上。
全新风机组在盘管后面设有防冻保护装置,以防止新风温度过低导致盘管冻裂。
风机设计转速应有足够的余量,一般不得低于 15%,以保证轴承安全;风机的选择优先考虑 20 以上的寿命、高效率、低噪音,风机效率全压效率不低于 70%。
风机叶片型式不得先用前向型叶轮,以保证有较好的压力补偿性能,避免风量衰减过大。 电机选用国产优质三相异步电动机,不低于国标三级能效,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F 级绝缘。空气处理机组内部的过滤器安装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不经过过滤器滤料的旁通风量可有效
控制。过滤器的安装密封槽在+400pa 压力下过滤器旁通漏风量≤0.02%;在-400pa 条件下过滤器旁通漏风量≤0.06%。
采用电极式加湿器,要求湿度控制精度±10%以内,正常使用寿命 10 年以上。加湿器有电气安全保护,及防溢水功能,机电一体化,方便维护检修。
机组的送风口为法兰联接,回风口及新风口需配备风量调节阀。
检修段设有检修门,检修门的宽度净宽度不小于 500mm,高度不低于 700mm,以方便检修。检修门应采用与空调机组外壳相同的双层板制作,并具有相同的隔热、隔声、密封性能。
4.4.2 电极加湿器
加湿方式采用电极式加湿器;
采用微电脑控制,可以精确控制加湿量;接受 0~10 控制信号自动调节加湿量;
具有运行状态指示和故障状态指示;具有电流自动监测及自动排水功能;
具有运行状态指示和故障状态指示。
4.4.3 消声器或消声部件的用材应能耐腐蚀、不吸潮、不结尘、不产尘,其填充料不允许使用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4.4.4 空调中的各级过滤器应采用一次性抛弃型,末级过滤器应采用不吸潮、不长菌的材料制作,不允许用木框制品,成品不应有刺激味。
4.4.5 风管采用镀锌板制作,外包 25mm 以上的橡塑保温。洁净风管的拼装采用咬接,风管与法兰连接采用铆接,风管应插入法兰,禁止将普通空调的安装工艺运用于洁净空调。
4.4.6 风机盘管、普通新风机要求与净化空调机组同一生产厂家。
5、净化空调自控系统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1 | 控制电路 | 强弱电一体化设计,强弱电分开走线,左边强电右边弱电线槽,将强弱电分开进线防独特左右隔离,加独立接地技术,可降低 90%干扰;稳定性高, 便于检修查线。 |
系统集成通讯隔离模块,能有效避免因为接受不到信号而造成故障。 | ||
系统集成通讯光电隔离技术,有效抗浪涌电流干扰,防雷击。 | ||
采用符合人体工程学的斜角直插式接线法,安装过程方便快捷,防止插错。 | ||
故障应急控制回路,对电源、控制系统及外设硬件进行应急保护。 | ||
1.2 | 温 湿 度 控制 | 采用西门子或同等品牌常用控制元器件,产品控制精度可达温度±0.5,湿度 ±3%。 |
采用电动比例调节阀控制,动态显示阀门和加湿器开度,由控制器调节冷/热水量或控制加湿量。 | ||
各级过滤器压差报警功能,能提前进行预报警,并且报警信息通手机 APP 或短信发送给相关责任人。 | ||
安装中效/亚高效压差传感器,精确到±5pa。 | ||
具有本地、远程控制的运行和值班功能。 | ||
季节智能自动感应模式,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多种智能手段准确有效感 知季节温度,合理配置温湿度。 |
5.1 自控系统是净化空调系统能否实现设定参数的关键,为确保净化空调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要求净化空调控制柜、手术室内多联控制面板为同一生产厂家(品牌)的产品,本项目净化空调自控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冬夏模式转换功能,根据不同季节,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多种智能手段, 适配温湿度。 | ||
1.3 | 变频器 | 控制柜变频器做盖板防护,避免灰尘铁屑等杂物通过变频器风扇进入变频器内部,降低因变频器故障导致的意外停机。 |
在变频器和散热风扇间设置散热装置,将变频器排出的热风集中,并通过 散热风扇排出控制柜外,提高散热效果,延长变频器的使用寿命(包括用于通风的盒体,盒体的底面设有进风口,盒体的侧面设有出风口)。 | ||
1.4 | 风机 | 散热风机在变频器正上方,开孔工整,并根据散热量的大小,选配不同型 号的排风机,确保柜内热量及时散发,避免因湿度过高导致电器老化。 |
手术室排风机联动,随着手术室使用数量的增加而自动增加排风机。 | ||
系统设有应急开关,风机系统可以临时脱离控制系统独立运行,有效的避 免突发故障对医院造成的不便与损失。 | ||
1.5 | 启停控制 | 设备联运与顺序启停控制,系统根据末端负荷与变化自动调节循环泵运 行频率和主机运行参数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 |
5.2 手术室内多联控制面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1 | 控制屏 | 采用安卓。系统,工业级别多点触摸屏,集成 WIFI 连 接方式,触摸式开关机按钮,系统稳定性高、安全性强。 |
嵌入式电容触摸屏,突出墙面不超过 3 毫米。 | ||
显示器 4K 分辨率,dpi 4 倍于同类产品。 | ||
USB 接口*2,以太网接口*1,内置应急按钮、喇叭、 麦克风。 | ||
继航能力强,可连续 3 个月不用关机。 | ||
一块大屏整合手术室常用八大类 25 个业务的数据集中监控及操作,对手术部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各种信息系统,如时钟、计时、中央空调、IT 电源、医用气体、电话、群呼、背景音乐、照明、护工服务、病历影像 等实现高度信息集成和集中管理。 | ||
要求性能稳定。 | ||
1.2 | 时钟、计时 | 计时系统与医院母钟系统同步对接。 |
1.3 | 气体监控 | 用一个智能气体采集模块接入手术室内部局域网,在 局域网内每一间手术室都能监控医用气体的情况(压力值、高低限报警)。 |
护士站中控系统也能通过局域网对气体进行监控。 | ||
能连接触摸式气体显示终端,带报警蜂鸣器。 | ||
智能气体采集模块具有 8 路气体压力信号、1 路气体 流量 RS485 通讯接口,以太网联网接口*1,RS485 联网接口 1,4 路报警继电器输出。 | ||
1.4 | IT 电源监控 | 在触摸屏上集成 IT 电源通讯接口,直接读取 IT 电源的 运行数据,实时显示其数值,监控其报警状态。 |
护士站中央监控系统也能访问到每台 IT 电源的数据而不需要再增加网关。 | ||
1.5 | 照明控制 | 采用集成的智能照明模块,通过护士站中央监控系统 就能远程控制照明。 |
1.6 | 电话与群呼系统 | 采用SIP 电话,电话语音传输与群呼语音传输统一采用手术部内部局域网传输,不需要布电话线和连接线。 |
1.7 | 病历、影像资料获取 | 在触摸屏上集成 HIS、PACS、LIS 系统接口,可直接从医院数据库中获取病人的病历、影像等资料,随时查看,无需再使用纸质病历或胶片影像,方便快捷, 协助医院提高管理效率。 |
6、等离子空气消毒器技术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1 | 外形尺寸:不小于 600*600*360。吸顶式安装,外形美观大方、节约空间、功能实用,便于清洁维护。 |
2 | 消毒方式:动态消毒,可在有人的环境下对室内空气进行动态、连续消毒,对任何物 品无毒副作用。 |
3 | 循环风量:不小于 800m3/h。 |
4 | 使用体积为≥80 m3。 |
5 | 对白色葡萄球菌消亡率:≥99.5%。对自然菌消亡率:≥95%。 |
6 | 适用电压:220V/50Hz。 |
7 | 运行噪声:≤55dB。 |
8 | 运行功率:≤50W。 |
7、配电系统工程技术要求:
7.1.整体设计要求:
招标方将电源线按总配电柜需求分别引至各层(包括设备层)科室总配电柜处,总配电柜及其后的分配电箱、桥架、线管、电源线、照明、插座等敷设全部由中标方采购、安装(不包括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设备层的照明、插座配电等)。其中静配中心不含总配电柜。电线电缆均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类线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7.2 系统设计要求:
手术部、EICU、ICU 等区域必须采用双电源供电,洁净手术室内用电应与辅房用电分开,每间手术室内干线必须单独敷设。
每间手术室配电负荷应不小于 10kW,各类 ICU 及产科每床位配电负荷应不小于 2kW。
手术室照明应采用嵌入式洁净气密封照明 LED 灯带组成,禁用普通灯带代替,灯带必须布置在送风口之外。
手术室设计最低照度应在 350LX 以上,各类 ICU 设计平均照度应在 300LX 以上,其余辅房及洁净走廊平均照度应在 200LX 以上,污物走廊平均照度不低于 100LX,均设 LED 灯具,手术部洁净区照明由洁净气密型 LED 灯带组成。
每间手术室应设有一个独立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应设在该手术室的靠污物走廊侧的外侧墙内。手术室内禁止设置无线通讯设备。
手术室、各类 ICU 等医疗区域应设置安全保护接地系统和等电位接地系统。
每间手术室、各类 ICU 设置医用隔离电源系统。医用隔离电源系统包括医用隔离变压器、绝缘监视仪、电流互感器、仪器专用电源、外接报警显示和测试单元等主要设备。
按图纸设计要求配置 UPS 不间断电源,不间断电源后备供电时间均应不小于 90 分钟。
7.3 不间断电源 UPS 技术要求
UPS 主机要求为:三进三出,功率满足设计要求。
UPS 整流要求采用可控硅相控技术,不接受 IGBT 整流。
输入电压范围:市电输入电压 285V~475V。整流输入频率范围:40~70Hz。输出电压范围:L-N:220V±1%,L-L:380V±1%。
交流输出:标称电压 380VAC±1%(稳态负载)380/400 可调;标称频率 50Hz/60Hz±0.01Hz(市电/电池供电);
输出功率因数≥0.8;输出波形正弦波;总谐波失真线性负载≤2%,非线性负载≤4%;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UPS 所允许的最大非正弦波峰值电流与输出额定电流有效值之比)Cf≥
3:1
输出功率为额定值的 125%时,机器正常工作时间≥10min。
每台 UPS 机内必须提供输入开关、旁路开关、输出开关、和维修旁路开关,实现 UPS 保护
功能,以满足单台 UPS 在维修保养时的电气隔离。
系统内置并机组件,可支持 4 台及以上并机运作。
主机具备冷启动和市电启动功能。
18.市电电池切换时间:UPS 在市电和电池两种状态间切换的时间应为 0。
UPS 主机内置操作开关:UPS 在主机内应配置市电输入、旁路输入、UPS 输出和手动维护旁路开关。
环境温度:0-90℃、工作温度:0~+40℃、相对湿度:≤95%(25℃,无凝露)。
7.4 医用隔离变压器技术要求
为保证产品功能及性能维护在后续使用中能有更好的保障,医用隔离变压器的制造商应为国内知名制造商。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生产厂家,通过 ISO14001 环境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认证。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绝缘监测仪第三方检验报告、电磁兼容检验证书和型号使用证书,
隔离变压器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隔离电源柜内所采用的医用隔离变压器(H 级)、绝缘监测仪、电流互感器和外接报警显示仪应该为同一品牌的产品。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隔离电源柜国家强制的 3C 认证证书。
所采用的隔离变压器的绝缘等级应为 H 级,泄露电流小于 200uA,变压器内部绕组应该有可供绝缘监测仪温度监测的温度传感器。变压器的噪声等级应小于 40dB,耐压等级满足 4200V/分钟。
医用隔离变压器两个线包应内置 PT100 的温度传感器,绝缘监测仪可通过该传感器实时测量隔离变压器的温度。
绝缘监测仪应采用中文显示的方式或者支持中文显示功能,产品除具有绝缘监测、过载监测和变压器温度监测功能外,还应具有对外接线断线监测功能。
绝缘监测仪的内阻抗应至少为 200kΩ;测试电压最大值不应大于 25V。即使在故障情况下,其注入电流的峰值不应大于 1mA;最迟在绝缘电阻降至 50 kΩ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绝缘监测仪的绝缘电阻测量响应时间不大于 2s。 8.给排水系统技术要求
8.1 给水系统
各区域供水管接大楼原有系统;开口后各种管道布置和刷手池、卫生洁具等设备连接均在本次设计和工程施工范围内。给水热水管、冷水管材采用薄壁不锈钢管,采用橡塑管状保温材料进行防结露保温,热水干管采用橡塑管状保温材料进行保温。
9.2 排水系统
洁净区内的排水设备在排水口的下部设置高水封装置,地漏的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50mm.手术室内不设地漏。排水管采用 PVC 管,高温排水管采用镀锌钢管。排水管均采用橡塑管状保温材料进行防结露保温。
给水管阀门选用:DN>50 采用闸阀,DN<50 采用截止阀。
给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压力和渗水试验;排水管(自流管)应做灌水试验。
本工程均按国家规定、国家标准安装,验收按 GB50242-2013《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 GB50141-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9. 医用气体系统配置要求
9.1 手术室要求采用终端设备。终端应保证设备的严密性、耐久性及美观效果。
9.2 手术室气体终端二套:一套设置在吊塔上,包括氧气、吸引、压缩空气、笑气、氮气、二氧化碳、废气排放终端各一个;另一套设置在墙面上,包括氧气、吸引、压缩空气、氮气、二氧化碳终端各一个。氧气、压缩空气、负压吸引均接自大楼医用气体预留的接气点。其它气体采用汇流排气瓶供气。
9.3 手术外其它用气区域:配置氧气、压缩空气、负压吸引。
9.4 医气终端:与大楼医用气体系统统一标准及技术参数要求。
9.5 医用气体管线应按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采购、安装,管道应做好分段标识;
9.6 所有气体管道均通过相应楼层阀门控制箱后进入各相应用房,手术室内有报警装置;
9.7 氧气、负压吸引、压缩空气由中心供气站供气至洁净手术部,汇流排由中标单位负责供货安装,设在楼顶设备机房,其中二氧化碳采用 3X2 瓶组自动汇流排、笑气采用 3X2 瓶组自动汇流排、氮气采用 10X2 自动汇流排。汇流排配置一台高流量调节器用以调节气罐压力;备用组件包括了带有气体专用尾管到总管的单向阀的高压模具总管组件,以便允许在没有气体泄漏的情况下进行气罐的更换;装配有金属支持面的主切断阀用以在维护和维修期间把备用组件从系统上隔离开来;麻醉废气采用压缩空气射流形式排放;每间手术室单独引管,吸收病人呼出的废气排放至室外。所有气体的报警开关均设在手术室控制面板上;
9.8 凡进入洁净手术室的各种医用气体管道必须做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 欧;
9.8本项目施工净化区域施工界面为:净化区域内所有医气均在施工范围内(含氮气、二氧化碳汇流排及废气排放系统),大楼医气只需将净化区域所需的管道(氧气吸引空气)在净化区域门口预留管道阀门即可。
一、项目概述及技术规范
1、招标范围:详见清单
2、技术规范
GB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YY/T0187-9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YY/T0186-9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30-2013《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29-201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版) GB50316-2008《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YS/T 650-2007《医用气体和真空用无缝铜管》
GB/T 14976-201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管无缝钢管》 GB150-2011《压力容器》
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2241-2005《安全阀一般要求》
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 4 四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医用气体篇》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如有最新版本的技术规范,以最新的技术规范为准。二、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详细说明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由中心供氧站、减压装置、管道、阀门及氧气快速插座终端等组成。
1、医用中心供氧站
供氧站采用液氧罐供氧站作为大楼的供氧源,瓶氧站作为备用氧源。
1.1 液氧站配置设备:
设备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数量 |
液氧罐 | 有效容积 5m3, 最高工作压力:0.8MPa | 三台 |
空温式汽化器 | 最高工作压力:1.6MPa,供气能力:400m3/h | 二台 |
管路及阀门 | 配套 | 一套 |
1.2 液氧站主要技术参数:
液氧站最大出口流量 400m3/h×2
液氧站最高工作压力 0.8MPa
液氧站输出压力 0.65MPa( 可调)
1.3 液氧罐需符合如下指标
1 | 满足产品设计使用寿命≥30 年,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生产厂家质量证明书相关数据; |
2 | 进出液阀采用双阀结构,一用一备,使用安全,操作更有保障。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 供实物图片及生产厂家参数确认证明; |
3 | 部分关键阀门采用进口品牌如真空隔离阀,经济调节阀,单向阀,真空规管,短柄排放 阀等保证了罐的真空度更有利于稳定的供气。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实物图片生产厂家参数确认证明; |
4 | 真空度国家标准为 2pa,要求达到抽到 1.5pa 封结,保证日蒸发率低于国家标准。中标后 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生产厂家检测参数证明数据; |
5 | 液氧罐上增装一套经济回路系统,减少排放更节约了用气量。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实物系统原理图及生产厂家参数确认证明; |
6 | 液位计采用电子数显表,读数更准确直观,也防止超压打坏故障的发生。中标后合同签 订前需提供实物图片及生产厂家参数确认证明; |
1.4 备用瓶氧站:
采用 10+10 瓶组,全自动切换、额定最大流量:100m3/h,压降小于 10%;配套切换柜、高压金属软管、角阀、托架等,减压阀采用圆顶式减压阀,压力超限报警,断电时可供气。
A、汇流排瓶氧站内配置:
设备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数量 |
全自动切换氧气汇流排 | 10+10 瓶组 | 一套 |
大流量调压装置 | 调压阀一用一备、单个调压阀流量≥400m3/h、进口压 力 0.8Mpa,出口压力 0.55Mpa、调压阀材质:铸铁、含阀门、安全阀、压力表、支架等组件 | 一套 |
不锈钢分气缸 | 一进九出,含进出口阀门及安全阀组件等 | 一个 |
B、汇流排瓶氧站系统技术参数:氧站出口流量 100M3/h
输 出 压 力 0.4-0.6Mpa(可调)
出口报警压力 <0.4Mpa >0.6 Mpa
站内温度控制 10-38℃站内浓度控制 <23%
汇流排切换压力 1Mpa(可调)
汇流排至少含自动切换装置、左右两侧高压截止阀,过滤器、汇流管、气瓶阀门、金属软管。
汇流排左右两侧供气能实现全自动切换,但供气侧气瓶内氧气不足时,自动切换至另一侧供气;并发出报警提醒操作人员更换钢瓶;
自动切换装置分别含两组二级调压,四个调压阀;主体管路、调压器主体、截止阀主体均为黄铜;管路系统采用银钎焊;出厂 100%耐压测试;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制造厂商应能提供汇流排通过 UL 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汇流排自动切换部分采用封闭式金属箱、可抗电磁干扰。
汇流排显示面板设 LED 状态显示灯,可显示“使用”、“备用”、“欠压”状态;汇流排具有声光报警功能,以及远程报警接点和 RS485 通讯接口;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制造商应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EN61326-1 的电磁兼容性检测报告;
2、氧气管道
2.1 管道材质
本工程室内氧气管道采用 TP2 紫铜管。紫铜管必须符合 YS/T 650《医用气体和真空用无缝铜管》标准要求。
紫铜管材质不含有害物质(铅、镉、汞、六价铬)四项重金属成份,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进行证明。
2.2 管道管径:参照图纸。
2.3 管道连接方法技术要求
铜管道连接采用标准的铜管件连接后银基钎焊连焊接。整个系统连接均采用金属密封,可保证系统的气密性。
2.4 管道布置
主管道沿地沟敷设或沿走廊墙面架设至大楼管道井,病区走廊横管安装在吊顶内,管道区域阀门箱安装在护士站适当位置,病房内支管及终端、截止阀均安装在铝合金设备带内,这样既整齐又美观。
3、区域阀门箱:
每个病区设计一套,位置设在护士站附近适当位置。
可依需求设计成 1-3 路气体控制,每一路气体有明显的颜色标识 管道采用不锈钢管氩弧焊,有效防止泄漏,带钎焊气体保护充气口规格 1/2”~2”,适用各种医用气体
可拆卸式透明窗,维修便利,区域阀箱面盖不得带锁固封,紧急时候可采用正常外力下迅速打开及关闭。
水平进出气,壁式安装
依 CGAG-4.1 标准脱脂清洗,管路经 100%气密性测试
区域阀箱各路气体种类标识明晰,色标符合 ISO32 气体色标标准标识颜色。
箱内阀门采用三片式铜材球阀,管件、接管、阀门清洁均依照 CGA G-4.1 标准脱脂清洗;非金属密封见采用氟素橡胶。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制造商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出具的须产品性能验证性检测报告。
4、系统压力试验、吹扫技术要求
4.1 系统强度试验:氧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强度试验,试验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试验压力为管道设计压力的 1.15 倍,试压时间 10min,试验结果以管道接头、焊缝、管段无肉眼的可见的变形、以发泡剂检验无渗漏为合格。
4.2 系统泄漏率试验:氧气管道强度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泄漏率试验,试验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试验压力为管道设计压力,试压 24h,试验结果每小时泄漏率不超过 0.2%为合格。
4.3 系统吹扫:氧气管道强度泄漏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系统吹扫,吹扫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结果以出气口无杂质、干净为合格。
5、中心供氧系统技术参数
5.1 供氧系统所能提供最大流量:400m3/h×2。
5.2 终端保证气压:0.4-0.45MPa(可调)。
5.3 系统小时泄漏率:≤0.2%。
5.4 最大和最小使用流量工况下供氧压力误差: ≯0.02MPa。
5.5 氧气终端设计流量: 普通床≮10L/min,手术室、急诊抢救等重病床≮100L/min。
5.6 氧气管道气体流速: ≯8m/s。
5.7 系统运行方式: 各终端连续用气,停电时不停供气。
5.8 自动控制要求:当氧源和整个管路系统输出压力低于或高于额定值时有声光报警信号。
5.9 氧气管道需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为<10 欧姆。
三、医用中心负压吸引系统详细说明
吸引系统的负压源是中心吸引站的真空泵组,通过真空泵机组抽吸使吸引系统管路达到所需负压值,在手术室、抢救室和各个病房终端处产生吸力,提供医疗使用。
1、大楼用医用中心负压吸引站(位置设在地下一层)
1.1 医用中心负压吸引站,配置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备注 |
医用真空负压机设备包含 | ||||
1 | 油润滑旋片真空泵 | 抽气量 300m3/h/ 台、 功率 7.5kW | 3 台 | 常规双机工作,用量大时三机工作 |
2 | 真空罐 | 3.0m3,材质:碳钢 | 2 台 | |
3 | 吸引电控柜 | 三泵联动,PLC 控制 | 1 台 | |
4 | 细菌过滤器 | 处理量≥600m3/h | 2 个 |
5 | 高温灭菌器 | 处理量≥900m3/h,10KW | 2 个 | |
6 | 不锈钢分气缸 | 一进六出,含进出口阀门及 仪表组件等 | 1 个 |
2、感染楼用医用中心负压吸引站(位置设在感染楼一层)
2.1 医用中心负压吸引站,配置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备注 |
感染楼用真空负压机设备包含 | ||||
1 | 油润滑旋片真空泵 | 抽气量 150m3/h/台、功率 4kW | 2 台 | 常规单机工作,用量大时双机工作 |
2 | 真空罐 | 2.0m3,材质:碳钢 | 1 台 | |
3 | 吸引电控柜 | 二泵联动,PLC 控制 | 1 台 | |
4 | 细菌过滤器 | 处理量≥150m3/h | 2 个 | |
5 | 高温灭菌器 | 处理量≥300m3/h,10KW | 2 个 | |
6 | 不锈钢分气缸 | 一进五出,含进出口阀门 及仪表组件等 | 1 个 |
医用真空负压机作为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医用真空负压机医疗器械注册证。
医用真空负压机作为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医用真空负压机 “电磁兼容”全项目检测报告复印件。
吸引电控柜具有符合 YY0505 电磁兼容标准的检测报告,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进行证明。
高温灭菌器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符合以下技术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受检单位为投标人),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高温消毒灭菌设备图片证明。
细菌灭菌温度≥240℃;
枯草芽孢杆菌 细菌培养时间达到 48 h,杀灭率达到 99.999%;
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细菌培养时间达到 48 h, 杀灭率达到 99.999%;生孢梭菌 细菌培养时间达到 48 h,杀灭率达到 99.999%;
3、吸引站技术参数
吸引站最大抽气量:≥900m3/h
压力调节范围:-0.04MPa- -0.07 MPa(可调)
吸引压力可按医疗要求小范围减压吸引站噪声:小于 70dB(A)
泵自动启停参数 启动-0.04MPa:停止-0.07MPa(可调)
吸引站排气口细菌不超过:500 个/m3 4、吸引管道系统
4.1 管道材质
本工程吸引管道采用 O6Cr19Ni10 不锈钢管。不锈钢管必须符合 GB/T14976-201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标准。
不锈钢管材质不含有害物质(铅、镉、汞、六价铬)四项重金属成份,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进行证明。
4.2 管道规格:参照图纸。
4.3 管道连接方法技术要求
不锈钢管连接采用标准的不锈钢球头、螺帽、焊咀连接后氩弧焊接连接。整个系统连接均采用金属密封,可保证系统的气密性。
4.4 管道布置
主管道沿地沟敷设或沿走廊墙面架设至大楼管道井,病区走廊横管安装在吊顶内,管道区域阀门箱安装在护士站适当位置,病房内支管及终端、截止阀均安装在铝合金设备带内,这样既整齐又美观(与氧气管道一起走管)。
5、区域阀门箱(与氧气系统共用)
6、系统压力试验、吹扫技术要求
6.1 系统强度试验:吸引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强度试验,试验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试验压力 0.2MPa,试压时间 10min,试验结果以发泡剂检验无渗漏为合格。
6.2 系统泄漏率试验:吸引管道强度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泄漏增压率试验,试验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试验压力为管道最高工作压力的, 试压 24h,试验结果每小时因泄漏引起的增压率不超过 1.0%为合格。
6.3 系统吹扫:吸引管道强度泄漏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系统吹扫,吹扫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结果以出气口无杂质、干净为合格。
7、管道接地:
吸引管道应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接地,接地电阻为<10 欧姆。
8、吸引系统技术参数:
8.1 吸引系统保证管内压力在任何情况下,不能高于环境压力。
8.2 工作压力:吸引系统在大气环境下不高于-0.04MPa,不低于-0.07MPa 并能在该范围内任意调节。
8.3 吸引系统当负压达到 0.07MPa 时,因泄漏引起的增压率均每小时不超过 1.0%。
8.4 吸引系统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 10 欧姆。
8.5 吸引终端抽气速率不低于 30L/min。
8.6 吸引终端压力:-0.04~ -0.07MPa(可调)。
四、医疗用压缩空气系统详细说明:
压缩空气系统的动力源是中心压缩站的空压机组,通过空压机组供气使空气系统管路达到所需压力值和流量,在手术室、ICU 室等重病室终端处产生压力,提供医疗设备使用。
1、医疗用压缩空气站
1.1 医疗用压缩空气站,配置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微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 排气量≥3.0m3/min,功率 18.5kW(满足流 量先提下,功率仅供参考),工作压力 0.8MPa | 2 台 |
2 | 冷冻干燥机 | 处理量≥3.0m3/min | 2 台 |
3 | 储气缓冲罐 | 2.0m3 材质:碳钢 | 2 台 |
4 | 粗级防尘过滤器 | 单机处理量≥3.0m3/min,精度:1µm (除尘) | 2 台 |
5 | 高效防尘过滤器 | 单机处理量≥3.0m3/min,精度:0.01µm (除尘) | 2 台 |
6 | 活性炭过滤器 | 单机处理量≥3.0m3/min,精度:0.003ppm(除 油) | 2 台 |
7 | 配电柜 | 满足≥40kW 功率 | 1 台 |
8 | 空气大流量减压装置 | 调压阀一用一备、 单个调压阀流量≥ 200m3/h 、 进 口 压 力 0.8Mpa 出 口 压 力 0.55Mpa、调压阀材质:铸铁、含阀门、安全阀、压力表、支架等组件 | 1 套 |
9 | 不锈钢分气缸 | 一进九出,含进出口阀门及仪表组件等 | 1 个 |
医用压缩空气系统作为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电磁兼容”全项目检测报告复印件。
1.2 压缩空气站技术参数:
压缩空气站最大供气量:二台压缩机同时工作时≥6.0m3/min。压缩空气站出口工作压力:0.5MPa (可调)。
压缩空气站内设置一用一备空气压缩机,当工作压缩机故障时,备用压缩机启动,以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医疗用压缩空气管道
2.1 管道材质
不锈钢管必须符合 GB/T14976-201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标准。
2.2 管道规格:
2.3 管道连接方法技术要求
不锈钢管连接采用标准的不锈钢球头、螺帽、焊咀连接后氩弧焊接连接。整个系统连接均采用金属密封,可保证系统的气密性。
2.4 管道布置
主管道沿地沟敷设或沿走廊墙面架设至大楼管道井,病区走廊横管安装在吊顶内,管道区域阀门箱安装在护士站适当位置,病房内支管及终端、截止阀均安装在铝合金设备带内,这样既整齐又美观(与氧气管道一起走管)。
3、区域阀门箱(与氧气系统共用)。
4、系统压力试验、吹扫技术要求
4.1 系统强度试验:空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强度试验,试验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试验压力为管道设计压力的 1.15 倍,试压时间 10min,试验结果以管道接头、焊缝、管段无肉眼的可见的变形、以发泡剂检验无渗漏为合格。
4.2 系统泄漏率试验:空气管道强度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泄漏率试验,试验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试验压力为管道设计压力的, 试压 24h,试验结果每小时泄漏率小于 0.5%为合格。
4.3 系统吹扫:空气管道强度泄漏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系统吹扫,吹扫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结果以出气口无杂质、干净为合格。
5、压缩空气系统技术参数
5.1 压缩空气系统管道气体流速: ≯10m/s。
5.2 压缩空气系统总体每小时泄漏率:保证小于≤0.2%。
5.3 压缩空气系统管道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 10Ω。
5.4 空气终端气压不低于 0.4MPa,每个终端流量不低于 60L/min。
五、口腔科专用负压吸引系统详细说明
口腔科专用负压吸引系统的负压源来自侧流风机,通过侧流风机的工作使系统产生负压,经过管道输送至各口腔科牙床处。
1、口腔科负压吸引站:
1.1 口腔科负压吸引站位置设在门诊楼一层。
1.2 口腔科负压吸引站选用下列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备注 |
1 | 抽吸一体机组 | 总抽气量≥4500 L/min,包括抽吸机二台,不锈钢中央分离罐,等离子杀菌净化器(具备杀菌功 能,排气量与主机配套) | 1 套 | |
2 | 配电柜 | ≤5.7kw | 1 套 |
1.3 主要技术参数:
口腔科负压吸引站最大抽气量:≥4500L/min口腔科负压吸引站房所需总功率:≤5.7kW压力调节范围:-15KPa(可调)
系统小时增压率:≤1.0%(行业标准为 1.8%)吸引管道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 10 欧姆电控柜的绝缘电阻不小于 2MΩ
由排气口排出的空气每立方细菌数不超过 500 个。
2、口腔科负压吸引管道
2.1 管道材质
口腔科负压吸引管道采用优质 UPVC 管。
2.2 管道规格:参照图纸。
2.3 管道连接:
UPVC 管连接接采用 UPVC 管件承插粘接,可保证气密性。
2.4 管道布置:
口腔科负压抽吸管道由口腔科底下一层穿楼板接口腔椅处。
3、吸引系统技术参数:
吸引系统保证管内压力在任何情况下,不能高于环境压力。工作压力:-15KPa 至-22KPa。
牙椅处抽气速率不低于 300L/min。
六、供应室、口腔科用压缩空气系统详细说明:
供应室、口腔科用压缩空气系统适用于医院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它是专为各类医院的口腔科和供应室提供器械用空气,作为推动设备工作的气源。
1、供应室、口腔科压缩空气站
1.1 供应室、口腔科压缩空气站配置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微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 排气量≥1.0m3/min,功率 7.5kW(功率仅供参考),工作压力 1.0MPa | 2 台 |
2 | 冷冻干燥机 | 处理量≥1.0m3/min | 2 台 |
3 | 储气缓冲罐 | 1.0m3 材质:碳钢 | 2 台 |
4 | 粗级防尘过滤器 | 单机处理量≥1.0m3/min,精度: 1µm (除尘) | 2 台 |
5 | 高效防尘过滤器 | 单机处理量≥1.0m3/min,精度:0.01µm (除 尘) | 2 台 |
6 | 活性炭过滤器 | 单机处理量≥1.0m3/min,精度:0.003ppm(除 油) | 2 台 |
7 | 配电柜 | 满足≥20kW 功率 | 1 台 |
8 | 空气大流量减压装置 | 调压阀一用一备、 单个调压阀流量≥ 100m3/h 、 进 口 压 力 0.8Mpa 出 口 压 力 0.55Mpa、调压阀材质:铸铁、含阀门、安全阀、压力表、支架等组件 | 1 套 |
1.2 压缩空气站技术参数:
压缩空气站最大供气量:二台压缩机同时工作时≥2.0m3/min。压缩空气站出口工作压力:0.5MPa (可调)。
压缩空气站内设置一用一备空气压缩机,当工作压缩机故障时,备用压缩机启动,以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压缩空气管道
2.1 管道材质
本工程压缩空气管道都采用 06Cr19Ni10 不锈钢管。
2.2 管道规格:参照图纸。
2.3 管道连接方法技术要求
不锈钢管连接采用标准的不锈钢球头、螺帽、焊咀连接后氩弧焊接连接。整个系统连接均采用金属密封,可保证系统的气密性。为方便维修走廊横管及设备带内支管均设有维修阀。
2.4 管道布置:
口腔科压缩空气管道在口腔科同层,走降板至口腔科与口腔治疗椅相连接。
七、医用气体中央监控系统
医用气体远程监控平台适用各类型气体流量计、医用气体压力报警器,以及空压机房、真空泵房和液氧站等,通过基于 MODBUS 协议的 RS485 网络或 RJ45 以太网接入前端管理系统 IIMS
序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1 | 气源报警器 | 氧站×1,吸引机房×1,医疗压缩空气机房×1,器械压缩 空气站房×1,感染楼吸引站×1 |
2 | 一气压力报警器 | 氧气一气共用,声光报警 |
3 | 二气压力报警器 | 氧气、吸引二气共用,声光报警 |
4 | 三气压力报警器 | 氧气、吸引、压缩空气三气共用,声光报警 |
(通用仪表管理系统),实现各类供气设备运行状态、气体流量、管道压力等的在线监控报警、记录、结算及分析。实现对全院医用气体设备状态及使用数据的实时监控。同时支持接入云平台,通过设备共享,实现数据的同步监控、报警及结算等功能。
5 | 中央监控系统 | 机房、楼层集成管理系统 |
(二)、监控系统组网应用
设备支持单机或组网使用,每台单机均配备标准 RS485 通信接口,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及很高的接收灵敏度,最大有效通信距离可以达到 1200 米;
RS485 通信接口由 A 线,B 线及地线组成,地线一般接地。每台设备在进行组网使用时,需进行网络地址编号,编号范围 1-255 共 255 个地址;
组网使用的通讯协议是标准 MODBUS 协议或简易 MODBUS 协议,用户可以据据从我司购买的设备组网协 议类型在上位机软件上进行设置;
监控系统也支持第三方系统对接,可通过 SDK 开发包进行系统接入,共享设备及数据。我们也可以按用户的特殊要求定制组网产品,使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更加完善。
1、网络型氧气流量计:
采用气体流量传感器,具有高精度、高灵敏度和微量计量等优点,可以对环境温度和管道压力进行全面自动补偿,具有氧气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监测及数据记录功能,支持标准 MOBUS RTU信号输出,用于联网监测。
技术参数如下:
1)使用环境条件:环境温度 0℃~+40℃、相对湿度 15%~80%、大气压强(86~106)kPa;
2)管道压力:0-1.0MPa(标称压力为 0.4MPa) ;
3)流量范围: 2L/min~200L/min;大流量范围: 3L/min~400L/min; 4)供电电源:220V 交流电源供电;
5)显示:流速:LED 三位(1-999L/min) 总量:LED 八位(9999999.9m³);
6)分辨力:总流量 0.01m³,流速 1L/min;
7)采用网络计量方式。
2、医用气体报警器
1)独立运行数据显示;
2)可输出标准 MODBUS RTU 信号数据,用于联网软件集中监测标准医用报警声音;
3)声响报警无条件启动,1m 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 55dB(A),有暂停、静音、延时恢复功能;
4)视觉报警可在距离 4m,视觉小于 30°和 100Lx 的照度下清楚辨别;
5)报警装置具有报警指示故障测试及断电恢复自启动功能;
6)医用气体供气源压力超出允许压力上限和额定压力欠压 15%时,启动超压、欠压报警。
八、病房设备带及终端电器系统
1、病房设备带材质设计为铝合金,规格宽度≥190mm,高度≥65mm,壁厚≥1.8mm;设备带内部结构分三腔,具有强电、弱电、气体管道分槽安装功能。
2、铝合金设备带表面采用喷塑,设备带上面板采用模块化设计,使安装维修更加方便,并具有良好的防腐和保洁效果。
3、设备带上各种气体终端、电器等均采用嵌入式安装,使整条设备带表面豪华美观。
4、设备带上供氧支管设有维修阀。
5、设备带上气体终端采用德式终端,终端自带止回阀,可不停气维修,插拔方便、密封可靠,无插头时自动密封。
6、病房内设备带采用房间通长布置,设备带中心距地面 1.4 米。
医用设备带材质必须提供不具有害物质(不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物质)六项重金属成份,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进行证明。
医用设备带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建筑电气安全防火第三方检测报告进行证明。
医用设备带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符合 GB9706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进行证明。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医用设备带表面喷涂具备防锈、防腐的盐雾检测报告
终端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具有意外保险,单次事故赔偿 1000 万 RMB,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 100 万 RMB;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气体终端要求为德式标准,产品应符合 ISO9170-1(或者 YY 0801.1)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检测报告。
气体终端压盖应为金属压盖,压盖设计应平滑便于擦拭消毒,应采用抗菌性材料,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出具的抗菌效果试验报告。
气体终端通过 5 万次以上插拔实验,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生产厂家须相应第三方检测报
告。
1、项目说明:本项目为奉化区人民医院中心供应室、静配中心、产科、NICU、负压病房共 5个区域,内容包括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招标区域范围:详见清单二、装饰设计选材说明:
1.地面做法:
1).各净化施工区域内的铺卷材的地面,在卷材铺装前,均进行 3mm 厚自流平找平。橡胶地板:
类型:优质橡胶卷材地板。 所投标产品需为有相应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所投标产品经过专业防菌处理,具有抗菌和杀霉菌性能。
总厚度:2.0mm。
花纹:无方向小颗粒碎花花纹。防火等级:B1 级。
耐磨性能:≤250mm³。残余凹陷:<0.20mm。尺寸稳定性:±0.3%。硬度:≥75 绍尔 A 类。耐香烟烧灼:≥3 级。
色人造光照射下颜色牢固度:≥3 级。防滑特性:R9。
绝缘性:>1010 欧姆。
导热性:0.61W/mK ,适用于地板暖气系统。
化学品作用表现:可有效抵抗大多数人学品,视浓度停留时间。
所投标产品焊条需为供本项目使用之地板的生产厂家原厂配套产品。所投标产品不含 PVC、增塑剂和卤素,具有卓越的环保性能。
PVC 胶地板:
防静电 PVC 卷材,厚度不小于 2mm,应具有良好的耐磨、耐化学药物、防水、防火性能。防火性能:通过国标 GB8624,达到 B1 级。
耐磨等级:耐磨等级达 Group p。
残余凹陷:根据 EN433,≤0.1 mm。抗电阻性:静电负荷<2KV。
抑菌性能:通过 ISO22196,抑菌率达 99%(大肠杆菌和金色葡萄球菌)。
2).所有房间地材均需要同质材料进行走边铺装,走边宽度 150mm,走边铺装地材颜色由建设单位在施工时选定。
3).各净化施工区域内的湿区辅房、水处理等地面采用 300x300 或 600*600 防滑地砖,并采用 1.5mm 聚氨酯防水涂料做防水处理。
4).UPS、空调机房等机房地面材质采用环氧地坪漆。
5).各净化施工区域内的地面施工界面以水泥砂浆找平层为界限详见施工节点大样图。
2.隔墙做法:中心供应:
1).去污区与检查包装灭菌区、检查包装灭菌区与无菌物品存放之间隔墙采用高承重钢结构框架+12mm石膏板基层+1.2mm不锈钢板隔墙至楼板顶,需待供应室设备进场后再行施工安装。
2).消毒供应中心区域内所有湿区(包含去污区、卫生间、洁具间、污车清洗存放间等)均贴 300X600 墙面砖。
3).除上述区域外墙体所有的区域均采用 50mm 厚彩钢板,高度至 3 米。静配中心
墙面与吊顶采用 50 系列中空双玻镁复合夹芯彩钢板(板体 50mm 厚,彩钢板钢板 0.5mm 厚)装饰。
产科
1).产科区域内靠走道两侧及器械间,产包等采用 2*12mm 厚石膏板+75(填岩棉,容重
1000kg/m3)+2x12mm 厚石膏板+6mm 无机彩色预涂板。
2).手术室墙面采用 30x50 镀锌方管龙骨+12mm 厚石膏板(内衬)+1.2mm 厚预制电解钢板结构模块+抗菌涂料,墙体处理成大于 90 的圆角,并以圆弧过渡连接。
3).湿区均贴 300*600 墙面砖。
4).分娩室、待产及所有辅房均采用 12mm 厚石膏板+U75 型轻钢龙骨+12mm 厚石膏板+6mm 无机彩色预涂板。
除上述区域外(污区)墙体均采用 U75 型轻钢龙骨(内填岩棉)+12mm 厚石膏直刷无机涂料或土建墙刷无机涂料。
NICU
1).NICU区域靠走道两侧仪器及存放间采用2*12mm厚石膏板+75(填岩棉,容重1000kg/m3)
+2x12mm厚石膏板+6mm无机彩色预涂板,其他区域及所有辅房均采用12mm厚石膏板+U75型轻钢龙骨
(内填岩棉)+12mm厚石膏板+6mm无机彩色预涂板。 2).湿区均贴 300*600 墙面砖。
3).除上述区域外,护工、污区走廊,墙体均采用 U75 型轻钢龙骨(内填岩棉)+12mm 厚石膏直刷无机涂料或土建墙刷无机涂料。
负压病房
1).负压病房靠走道两侧仪器及存放间为采用 2*12mm 厚石膏板+75(填岩棉,容重 1000kg/m3)
+2x12mm 厚石膏板+6mm 无机彩色预涂板,病房隔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2).手术室墙面采用 30x50 镀锌方管龙骨+12mm 厚石膏板(内衬)+1.2mm 厚预制电解钢板结构模块+抗菌涂料,墙体处理成大于 90 的圆角,并以圆弧过渡连接。
3).湿区均贴 300*600 墙面砖。
3.顶棚做法
1).手术室墙面采用 1.0mm 厚预制电解钢板结构模块并内衬 12mm 厚石膏板,面喷抗菌涂料,外围采用 30x50 镀锌方管龙骨,内壁做密封处理.吊顶高度为 3000mm,吊顶高度以实际为准)。
2).工程区域内无机预涂板墙面区域天花均采用吊顶轻钢龙骨轻钢龙骨+9.5mm 厚石膏板+6mm厚无机预涂板。(吊顶高度 2600mm)。
3).工程区域内彩钢板墙面区域天花均采用 50mm 厚硫氧镁彩钢板吊顶。(吊顶高度 2600mm)。
4).工程区域内机房区域顶面采用原建筑底板刷白处理。
5).本次工程区域内除上述区域外天花均采用轻钢龙骨+600*600*1.0 铝扣板(吊顶高度
2600mm)。
6).所有有吊顶的房间,灯具规格,安装位置及风口,自动喷洒,烟感,报警安装位置应根据吊顶板材的规格和排列情况并结合各专业图纸予以确定。
4.手术室基本配置
手术室的基本装备必须满足下表 1;
内嵌式器械柜 | 1 套 | 每间各设 1 个,900×1700×350,分四门开启,上下两层内均有高强度不锈钢托架,可放置足量手术器械。柜体采用 1mm 镜面不锈钢板,边框采用 1.2mm 磨砂不锈钢 板。 |
内嵌式麻醉柜 | 1 套 | 每间各设 1 个,其他要求同上。 |
内嵌式药品柜 | 1 套 | 每间各设 1 个,其他要求同上。 |
内嵌式 LED 观片灯 | 1 套 | 手术室设三联。 |
平行式输液导轨 | 1 套 | 每间各设 1 套,每套含 2 个输液吊杆。 |
组合电源插座箱 | 3 组 | 每组 4 个 220V 10A 插座,带底盒及面盖;2 个接地端子。 |
组合电源插座箱 | 1 组 | 每组 1 个三相 380V 20A 插座,3 个 220V 10A 插座,带 底盒及面盖;2 个接地端子。 |
六气终端箱 | 1 套 | 每间设 1 套,含终端 |
液晶多功能控制面板 | 1 套 | 每间各设 1 套。面板应有以下功能:时钟;计时钟;电话;净化空调系统温、湿显示与调节;照明系统开关; 高效过滤器故障报警,消防警报;各种医用气体报警等。 |
保暖柜 | 1 套/间 | 有效内容积大于 90L,温控范围+5℃~80℃。 |
手术室吊塔锚栓 | 1 套 | 每间 1 套。 |
手术室无影灯锚栓 | 1 套 | 每间 1 套。 |
器械柜材质不具有有害物质(不含铅、镉、汞、六价铬)四项重金属成份。观片灯材质不具有有害物质(不含铅、镉、汞、六价铬)四项重金属成份。 5、门窗:
1).采用单开医用感应自动平移门,要求操作平稳宁静、气密封效果好、控制模式采用微电脑控制,双电机、具有多种安全运行模式,门身构造能抵挡日常碰撞而不致变形;主要通道处设置自动感应电动门, 有延时自动关闭功能并备有安全电眼,每樘门的自由通过尺寸不小于 1500*2100mm,带 500*300 观察窗。门扇表面均采用 1.2mm 镀锌钢板表面静电喷粉处理,色调与墙面协调,具气密封。所有电动门感应装置、导轨及配套设置均为原装进口产品,具体安装详见后附节点图。
2).所有感应电动门,具有当停电时可手动开启,可作为疏散门。镀锌钢板表面静电喷粉处理,色调与墙面协调,具气密封,门体表面安装不锈钢防撞带,优质铝合金型材门框。
3).走廊及辅房设置气密型手动平开门,门扇表面均采用 1.2mm 镀锌钢板表面静电喷粉处理医用感应自动平移门技术要求:
产品符合国家建住建部行业标准(JG/T 257-2009)。
气密性能符合国家标准(GB/T 7106-2008)最高级别第 8 级。隔音性能符合国家标准(GB/T 8485-2008)第 3 级。
工作电源电压 AC220±10%,50~60Hz。
开放时间 2~20s(可调),开门运行速度与闭门运行速度 250~500mm/s(可调)。手动推力<100N,紧闭力>70N,整机消耗功率<150W,工作环境温度-20℃~+50℃。
气密下沉——导轨采用双轨道形式,关闭时具有向内动作,向内为 15mm,向下为 10mm。遇阻反弹——门体在运行过程中,遇阻反弹力小于 120N。
安全防夹——采用红外安全光幕,无感应盲区,光感反应速度可达 0.05s,安全防夹。气密门使用寿命不低于 50 万次,气密门运行噪音低于 60 分贝。
采用有刷直流电机,高寿命,免维护。
控制装置在带电情况下能承受 1250V 50HZ/60HZ 电压,在 1min 内无击穿或闪络现象。采用全新电源、驱动一体化高度集成设计,手自一体。
运行参数直接调节并数码显示,指令明确、直观、简单、方便。三、洁净空调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甲方提供的功能要求及原建筑、结构图。
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33-2013
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
4.《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WS 310.1-2016
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版)
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
8.《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
9.《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10
1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11.《医院洁净护理与隔离单元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卫规划建装便函(2019 第 151 号)
12.《高效空气过滤器》GB/T 13554-2020
13.《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2008二).空调设计系统:
1).1#楼二层消毒供应中心:非净化区配置新风系统+风机盘管+排风系统+等离子消毒器;采用上送顶排;无菌区采用医用净化机组,高效送风装置送风,上送下回,顶排风;自取新风
2).1#五层静脉配置中心:静配中心区域设 3 套组合式净化空调机组,成品暂存区设 JK-01;营养药物配置间及辅房设 JK-02,抗生素配置间、肿瘤药物配置间设 JK-03。JK-01 和 JK-02 为组合式净化型机组,只做房间温度控制,不做房间湿度控制;JK-03 为组合式恒温恒湿全新风净化空调机组,同时处理房间温度与湿度。非净化区配置新风系统+风机盘管。详见静脉配置中心图纸 3).1#六层产科:配置新风系统+风机盘管+排风系统+等离子消毒器;采用上送下(顶)排;
隔离分娩采用独立排风系统,高效下排风,屋面高空排风。
4).1#七层 NICU:配置新风系统+风机盘管+排风系统+等离子消毒器;采用上送下(顶)排;隔离单间采用独立排风系统,高效下排风,屋面高空排风。
5).感染楼五层:手术室配置独立新风系统+风机盘管+排风系统+等离子消毒器;高效下排风,屋面高空排风;负压病房配置独立新风系统+风机盘管+排风系统+等离子消毒器;负压隔离病房配置独立全新风系统+排风系统+等离子消毒器;高效下排风,屋面高空排风。负压隔离病房通风系统的送风机与排风机应联锁控制,启动通风系统时,应先启动系统排风机, 后启动送风机;关停时,应先关闭系送风机,后关闭系统排风机。
空调机组技术参数:
空气处理机组制造商在制造基地应有经过国家认可的,具有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认证的焓差实验室。机组在出厂前至少抽检一台上线检测。
为保证空气处理机组的设计、生产能满足使用要求,并且达到一定的稳定性,制造商应有成熟的净化空气处理机组的设计选型软件。
为保证手术室达到的一定的湿度要求,空调系统在夏季应有足够除湿能力。要求新风机组在满足新风量的情况下,具有专门的、有效的除湿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浪费,新风机组应配置双冷源
深度除湿装置。
机组外形美观大方,机组外表面应无明显划痕、锈班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均匀一致,不得有色差。
空气处理机组采用铝合金框架结构,结构应拆装方便,风机段、表冷段的侧板应能保证独立拆除,以方便日后的大部件的维护维修方便。转角处采用高强度铸铝叉接,铝柱为双腔防冷桥结构,材料厚度不小于 1.8mm,以保证良好的强度。
空气处理机组箱板与框架采用螺钉联接,螺钉为内藏式并与空气隔离,以保证永不生锈。机组每一块箱板均可以独立拆下,以方便大部件更换或维修。
空气处理机组为铝合金框架,在±1000pa 条件下,机组变形量≤0.6mm/m,强度要求达到欧洲高标准 D1 级。保温护板采用机组为内外板双层结构,外层钢板采用耐腐蚀性能优越的镀锌铝合金板,内层钢板采用优质烤漆镀锌钢板,单层钢板厚度不小于 0.6mm。中间保温层为硬质聚氨酯(PU)直接发泡,厚度≥50mm。
内外金属板之间充注密度不小于 45m3/kg 的阻燃型硬质聚氨酯发泡保温材料,整机结构应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
机组的保温护板与框架之间、各功能段之间在拼装时,应采用不含硅的密封胶密封,具有区别于常规含硅密封胶的性能,不易老化变形,以保证整个机组的密封性 在-400pa 条件下漏风量≤
0.06 L/(s*m²),;在 700pa 条件下漏风量≤0.07 L/(s*m²)。
空气处理机组应通过 TUV 抗菌实验测试,其中空调机组内侧箱板对大肠埃希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要求>99%。机组结构用密封胶为食品级专用密封材料,综合落菌总数不大于 10CFU/g。
空气处理机组稳定运行 10 小时无凝露现象。
净化循环机组(AHU)配置“ G4 初效+F8 中效”过滤器;净化新风机组(PAU)配置“ G4初效+F8 中效 +H10 亚高效”过滤器。循环机组:混合段+风机段+初、中效过滤段+表冷盘管+加热盘管+电极加湿+出风段;新风预处理机组:新风初效+电预热+风机段+均流+中效过滤、亚高效过滤段+表冷盘管+加热盘管+深度除湿(直接蒸发盘管)+出风段。
表冷器采用铜管穿铝翅片结构,铝翅片表面必须有防腐涂层,铝翅片的形状要兼顾清洁和换热效率,冷媒介质为水时,进出水接管采用钢管,并预留外螺纹接口。
所有换热器在安装于机组前必须进行检漏试验。
空气处理机组的接水盘采用特种抗菌型 304 不锈钢材质,该种材质对常风的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菌具有明显的抗菌效果,抗菌率达到 99.9%以上。
全新风机组在盘管后面设有防冻保护装置,以防止新风温度过低导致盘管冻裂。
风机设计转速应有足够的余量,一般不得低于 15%,以保证轴承安全;风机的选择优先考虑 20 以上的寿命、高效率、低噪音,风机效率全压效率不低于 70%。
风机叶片型式不得先用前向型叶轮,以保证有较好的压力补偿性能,避免风量衰减过大。
电机选用国产优质三相异步电动机,不低于国标三级能效,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F 级绝缘。空气处理机组内部的过滤器安装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不经过过滤器滤料的旁通风量可有效
控制。过滤器的安装密封槽在+400pa 压力下过滤器旁通漏风量≤0.02%;在-400pa 条件下过滤器旁通漏风量≤0.06%。
采用电极式加湿器,要求湿度控制精度±10%以内,正常使用寿命 10 年以上。加湿器有电气安全保护,及防溢水功能,机电一体化,方便维护检修。
机组的送风口为法兰联接,回风口及新风口需配备风量调节阀。
检修段设有检修门,检修门的宽度净宽度不小于 500mm,高度不低于 700mm,以方便检修。检修门应采用与空调机组外壳相同的双层板制作,并具有相同的隔热、隔声、密封性能。
电极加湿器
加湿方式采用电极式加湿器;
采用微电脑控制,可以精确控制加湿量;接受 0~10 控制信号自动调节加湿量;
具有运行状态指示和故障状态指示;具有电流自动监测及自动排水功能;具有运行状态指示和故障状态指示。
消声器或消声部件的用材应能耐腐蚀、不吸潮、不结尘、不产尘,其填充料不允许使用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空调中的各级过滤器应采用一次性抛弃型,末级过滤器应采用不吸潮、不长菌的材料制作,不允许用木框制品,成品不应有刺激味。
风管采用镀锌板制作,外包 25mm 以上的橡塑保温。洁净风管的拼装采用咬接,风管与法兰连接采用铆接,风管应插入法兰,禁止将普通空调的安装工艺运用于洁净空调。
风机盘管、普通新风机要求与净化新风机组同一生产厂家。四、强电系统设计说明:
一).配电系统
1、本设计中产科、NICU、手术室(五层负压病房)电力负荷为一级负荷,电压等级为 380/220V;配电系统采用 TN-S 三相五线制供电,局部用以维持生命、重电压等级为 380/220V;配电系统采用 TN-S 三相五线制供电,局部用以维持生命、重症患者的实时监控的配电采用 IT 系统并辅以等电位接地措施,以便提高可靠性和安全性。IT 系统隔离变压器的一次侧与二次侧应设置短路保护,不应设置动作于切断电源的过负荷保护;二次侧应设置双极开关保护电器。
2、供电方式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负压手术室设一个独立的专用配电箱,配置隔离变压器,干线单独敷设。负荷设计为 10KVA。一级负荷必须采用可靠的双回路电源供电,并能实现在线切换功能,要求中断供电时间≤0.5s 的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应设置 UPS 确保这些医疗场所用电设施的安全,满足其电源要求;
3、不间断电源 UPS 技术要求
UPS 主机要求为:三进三出,功率满足设计要求。
UPS 整流要求采用可控硅相控技术,不接受 IGBT 整流。
输入电压范围:市电输入电压 285V~475V。整流输入频率范围:40~70Hz。输出电压范围:L-N:220V±1%,L-L:380V±1%。
交流输出:标称电压 380VAC±1%(稳态负载)380/400 可调;标称频率 50Hz/60Hz±0.01Hz(市电/电池供电);
输出功率因数≥0.8;输出波形正弦波;总谐波失真线性负载≤2%,非线性负载≤4%;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UPS 所允许的最大非正弦波峰值电流与输出额定电流有效值之比)Cf≥
3:1
输出功率为额定值的 125%时,机器正常工作时间≥10min。
每台 UPS 机内必须提供输入开关、旁路开关、输出开关、和维修旁路开关,实现 UPS 保护
功能,以满足单台 UPS 在维修保养时的电气隔离。
系统内置并机组件,可支持 4 台及以上并机运作。主机具备冷启动和市电启动功能。
18.市电电池切换时间:UPS 在市电和电池两种状态间切换的时间应为 0。
UPS 主机内置操作开关:UPS 在主机内应配置市电输入、旁路输入、UPS 输出和手动维护旁路开关。
环境温度:0-90℃、工作温度:0~+40℃、相对湿度:≤95%(25℃,无凝露)。 4、医用隔离变压器技术要求
为保证产品功能及性能维护在后续使用中能有更好的保障,医用隔离变压器的制造商应为国内知名制造商。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生产厂家,通过 ISO14001 环境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认证。绝缘监测仪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电磁兼容检验证书和型号使用证书,
隔离变压器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隔离电源柜内所采用的医用隔离变压器(H 级)、绝缘监测仪、电流互感器和外接报警显示仪应该为同一品牌的产品。隔离电源柜应具有国家强制的 3C 认证证书。
所采用的隔离变压器的绝缘等级应为 H 级,泄露电流小于 200uA,变压器内部绕组应该有可供绝缘监测仪温度监测的温度传感器。变压器的噪声等级应小于 40dB,耐压等级满足 4200V/分钟。
医用隔离变压器两个线包应内置 PT100 的温度传感器,绝缘监测仪可通过该传感器实时测量隔离变压器的温度。
绝缘监测仪应采用中文显示的方式或者支持中文显示功能,产品除具有绝缘监测、过载监测和变压器温度监测功能外,还应具有对外接线断线监测功能。
绝缘监测仪的内阻抗应至少为 200kΩ;测试电压最大值不应大于 25V。即使在故障情况下,其注入电流的峰值不应大于 1mA;最迟在绝缘电阻降至 50 kΩ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绝缘监测仪的绝缘电阻测量响应时间不大于 2s。二).照明系统:
1、本设计中手术室平均照度不低于标准值 750LX,NICU、产房等区域照度不低于 300LX;无菌辅房平均照度不低于标准值 200LX;污物走廊、医护人员休息室、厕所、淋浴室平均照度不低于标准值 100LX;
2、手术室采用高显色光源且 Ra 值不小于 90,其余场所 Ra 值不小于 80。色温应在 3300K~5300K之间(观察室、病房、餐厅<3300)。手术室照明采用嵌入式洁净气密封照明灯带组成,布置在送风口之外,禁用普通灯带代替。
3、本设计照明均采用节能型光源(主要为节能型医用气密 LED 灯),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前提下,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
五、给排水系统说明:一).给水系统:
1、管材、管件及接口形式:
(1).生活冷水管:室内冷水管立管采用薄壁不锈钢管(SUS304)及配件,管径小于等于 DN100时采用卡压式连接,管径大于 DN100 时采用不锈钢沟槽式机械接头连接。泵房内管道采用法兰连接。卫生间嵌墙暗敷的冷、热水支管采用带 PVC 保温层的不锈钢管及配件。
2、管道安装方式:尽可能采用暗装。
(1) 明装管道的安装、固定,尽可能做到平直、美观。
(2) 暗装于墙槽,土建施工时应预留。
(3) 位于走道、吊顶内、地下室顶部的管道,大管道尽量安装于上部,小管道安装于下部,阀门及清扫口设在便于维护的位置。
(4) 需建筑工种进行立管装修外包时,在阀门及检查口处应设检修口,通常检修口尺寸为 200x200mm。
(5) 热水及其回水管的水平横管应向箭头方向做出 i=0.003 的坡度。二).排水系统:
1、系统形式:
(1) 工程范围污水、废水采用污废分流制,所有排水均采用异层排水方式。 2、排水管管材及接口:
(1) 室内污水、废水排水管道及排水出户管管材采用:采用柔性排水铸铁管,普及型不锈钢卡箍连接。高温排水采用无缝钢管.
(2) 管道穿越变形缝,采用耐酸耐碱的金属管道.六、医用气体系统设计说明
1. 产科、NICU、负压病房设置三种医用气体系统:氧气、真空吸引、压缩空气。
2. 中心供应室设置一种医用气体系统:压缩空气接大楼预留医用气体管道接口。
3. 产科、NICU 所用氧气、负压吸引、压缩空气接大楼预留医用气体管道接口。
4. 负压病房所用氧气、负压吸引、压缩空气接传染楼预留医用气体管道接口。
5. 氧气采用紫铜管,负压吸引、压缩空气均采用不锈钢管。
三、Ⅰ标、Ⅱ标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材料设备备选品牌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备选品牌 |
净化工程: | ||
1 | 成品电解钢板 | 浩东、诺优、洁盛(钢板材质要求宝钢、 长钢、武钢) |
2 | 无机彩色预涂板 | 索洁、格特、卡利 |
3 | 50 型彩钢板 | 林森、洁盛、振达 |
4 | 铝扣板 | 欧陆、乐思龙、千年舟 |
5 | PVC 地板 | 法国得嘉,SompⅠan 系列法国洁福,野心系列 法国诺亨静电系列 |
6 | 橡胶地板 | 德国诺拉、意大利雅迪高、法国得嘉 |
7 | 抗菌乳胶漆 | 立邦、多乐士、华润 |
8 | 轻钢龙骨 | 龙牌、金新龙、梦牌 |
9 | 石膏板 | 龙牌、梦牌、拉法基 |
10 | 自动感应门 | 北京霍曼、卡门、松下、盖泽 |
11 | 手动气密门 | 北京霍曼、卡门、松下、盖泽 |
12 | 墙地砖 | 诺贝尔、冠珠、东鹏 |
13 | 加湿器 | 卡乐、思探得、乐思乐 |
14 | 离心风机 | 松下、奥斯博格、科禄格 |
15 | 轴流风机 | 绿岛风、正野、南方风机 |
16 | 定风量阀 | 妥思、皇家、爱迪士 |
17 | 等离子空气消毒器 | 东莞伟一、厦门爱芯、深圳塞得立 |
18 | 净化空调自控系统 | 广州恒朗、广州赛洁、广州赛科 |
19 | 电线、电缆 | 宁波东方、宁波球冠、浙江元通 |
20 | 洁净灯具(含光源) | 洁奥、辰洋、富源 |
21 | 普通灯具 | 雷士、三雄极光、欧普 |
22 | 变频器 | ABB、西门子、三星 |
23 | 不间断电源 UPS | 科华、易事特、约顿 |
24 | 开关、插座 | TCL、西门子、松下 |
25 |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 海康威视、大华、领域 |
26 | 门禁系统 | 海康威视、大华、安快 |
27 | 呼叫对讲系统 | 亚华、鑫德亮、乔威 |
28 | 背景音乐系统 | 中国迪士普、中国 LAX、中国 BOSCH |
29 | 配电箱元件 | 塑壳断路器:西门子(3VL 系列)、ABB (Tmax 系列)、施耐德(nsx 系列) |
微型断路器:西门子(5SY6 系列)、ABB (SJ200)系列)、施耐德(iC65N 系列) | ||
双电源开关:西门子(5TR 系列)、ABB (OTM 系列)、施耐德(WATSG 系列)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备选品牌 |
负荷隔离开关:西门子(3KD 系列)、 ABB(OT 系列)、施耐德(WG 系列) | ||
30 | 隔离变压器 | 施耐德、本德尔、格力玛 |
31 | 空调水泵 | 格兰富、威乐、威派格 |
32 | 风管水管橡塑保温棉 | 华美、伯乐尔、福乐斯 |
33 | 多联机空调 | 麦克维尔、约克、大金 |
34 | 空调水管(镀锌钢管) | 天津利达、天津友发、浙江金洲 |
35 | 空调水管(无缝钢管) | 天津利达、天津友发、浙江金洲 |
36 | 阀门(≥DN50) | 上海冠龙、上海标一、上海沪航 |
37 | 水阀门(<DN50) | 埃美柯、杰克龙、永亨 |
38 | 铅板 | 诚鑫、巨鑫、宜兴日森 |
39 | 医用刷手沲 | 振盛、浩东、晟禾 |
40 | 高效过滤器 | 华泰、美埃、AAF |
41 | 风口、风阀、风管消声器 | 东海、亨特利、欣为 |
42 | 给排水洁具 | 箭牌、恒洁、惠达 |
43 | 给排水 PVC 管 | 中财、伟星、公元 |
44 | 保温柜(保暖柜)、保冷柜 | 松下、福意联、松洋 |
45 | 分体空调 | 格力、美的、海信 |
46 | 电加热热水器 | 史密斯、卡莎帝、COLMO |
47 | 蒸汽发生器 | 山东新华、连云港佑源、连云港千樱 |
气体工程: | ||
一、中心供氧系统 | ||
1 | 液氧罐 | 明欣、圣达因、中容 |
2 | 汽化器 | 明欣、华地、中容 |
3 | 氧气汇流排 | 捷锐、捷工、捷仪 |
4 | 大流量调压装置 | 永盛、斯派尔、海沃 |
5 | 氧气流量计 | 利华、矽翔、维克特 |
6 | 区域阀门箱 | 捷锐、捷工、捷仪 |
二、中心吸引系统 | ||
7 | 医用真空负压机设备 | 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厂家(真空泵品牌 为里其乐、贝克、普旭) |
8 | 真空罐 | 富海华、申江、信泰 |
9 | 除菌过滤器 | 里其乐、SR 沃克、普旭 |
10 | 高温灭菌器 | 国产优质或厂家自制 |
三、医用压缩空气系统 | ||
11 | 空气压缩机、干燥机、过滤器 | 英格索兰、阿耐思特岩田、阿特拉斯 |
12 | 储气罐 | 富海华、申江、信泰 |
13 | 大流量减压装置 | 永盛、斯派尔、海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