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JCT5-2019060
浙江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JCT5-2019060
采 购 人: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二 〇一九 年七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委托,就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ZJCT5-201906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浙江省医疗保 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 1.0 | 项 | 4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允许联合投标。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9 年 7 月 2 日至 2019 年 7 月 9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 701 号紫金广场 A 座 1209 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65548152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 年 7 月 12 日 09:30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杭州市古墩路 701 号紫金广场 A 座 1505 室九.磋商时间:2019 年 7 月 12 日 09: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杭州市古墩路 701 号紫金广场 A 座 1505 室十一.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无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要的磋商供应商名称、税号、账号、开户行、地址、电话信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吴卫华
联系电话:0571-81051022
地址:杭州市保俶路 213 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郑爱娣
联系电话:0571-85058600传真:0571-85058255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1 号紫金广场 A 座 12 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 37 号
条款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要求、用途:详见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三、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及其指定地点。 四、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项目进度要求:本项目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的 45 个日历天。其中需求调 研、功能开发、部署培训合计 15 日历天,试运行时间 30 日历天。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 40 万元,超过预算为无效标。 | |
2 | 合同名称 |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
3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
4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 |
5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款项 50%,系统开发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款 50%。 | |
6 | 履约担保:在合同签订时,中标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 收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 |
7 |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中标金额的 1.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开 户: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三墩支行 账 号:201000065548152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 |
8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条款 | 内容规定 |
9 |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7 月 12 日 09 点 30 分。 |
10 | 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杭州市古墩路 701 号紫金广场 A 座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1505 室 |
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
12 |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
13 | 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 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 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实施。 |
1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 |
15 | 投标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请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注册。 |
16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1、总则
1.1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
1.2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3 磋商供应商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 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请在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并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认可。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人委托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3、“磋商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响应文件所叙述的服务商。
2.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按文件上的要求提供的服务。
3、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文件组成。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4.1 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参加响应的磋商供应商。
4.2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存在有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拥有解释权,由此而导致磋商供应商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的,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5.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6、响应文件
6.1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响应。
6.2 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7、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三部分组成。
7.1 报价部分 1)投标函;
2)第一次报价表;
3)磋商分项报价分析表 ;
4)其他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7.2 技术部分
1)整体投标方案 、需求分析及解决措施;
2)投标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及管理实施规范制度;
3)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及管理实施规范制度;
4)针对本项目功能测试、试运行、培训方案;
5)质量保证目标及相应措施;
6)项目组人员组成表;
7)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及售后服务方案;
8)技术偏离表;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系统演示:演示场所只提供场地,投标人需自行携带演示设备,投标时提供演示内容的光盘或 U 盘,要求对本项目的主要功能进行现场功能演示,原型系统应包含:PC端系统功能,与钉钉对接的功能演示时间严格控制在 15 分钟以内。
7.3 商务部分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投标人资质证书;
3)供应商单位情况表;
4)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的省级政府部门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8、响应内容填写说明
8.1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要求编制。
8.2 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磋商报价
9.1 总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注明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和税款。
9.2 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附件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详细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9.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种报价。 10、响应保证金
10.1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保证金。
10.2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2)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标准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计费基数: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1.1 自磋商之日起 90 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成交单位响应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
人同意,响应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1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1.3 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及装订
12.1 装订及签署
按照第 7 条款的内容要求,供应商应将商务及技术文件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单独 装订成一册。封面和内部有要求的文件,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磋商供应商应写全称。
12.2 响应文件的份数
提供一式三份 。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 、“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出入,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2.3 包装及密封
供应商应将商务及技术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包装在密封袋内;报价文件的正、副 本密封包装在另外一个密封袋内,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外包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2.4 响应文件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2.5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1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3.1 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迟于截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响应文件退还磋商供应商。
13.2 提交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响应地点,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修改
14.1 采购人如因故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 磋商供应商在响应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响应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采购人。
15.2 响应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磋
商供应商名称、投递人姓名、日期、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 磋商供应商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16、开标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具体程序如下:
16.1 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16.2 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16.3 对现场接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由现场工作人员接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登记,请供应商代表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16.4 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16.5 提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16.6 按供应商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含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下同)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供应商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采购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16.7 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供应商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16.8 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公布商务及技术得分之前必须密封上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然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供应商第一次报价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最终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6.9 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17、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8、评审组织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9、评审纪律
19.1 整个磋商、评审过程接受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督。整个评审过程应严格保密,磋商小组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漏任何评审信息。
19.2 磋商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磋商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
20、评审办法
20.1 本次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0.2 综合评审打分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20.3 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在规定的分值内各自评审打分,如某个单项的打分值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打分表无效。供应商技术部分的最终评标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各自评分的平均值。
20.4 供应商商务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统一打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0.5 报价部分在磋商小组对技术商务标评审结束后并向供应商公布分数以后,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统一打分。
20.6 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商务、报价三部分的得分之和。 21、评审顺序
磋商小组推荐组长—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技术评审打分—商务评审
打分—最终报价评审打分—综合得分—评标报告。 22、磋商响应文件初审
22.1 初审分为资格性评审和符合性评审。
⯎ 资格性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 符合性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磋商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3.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3.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3.6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3.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4、磋商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对初审通过的磋商响应文件根据评标细则内容逐项审查、评审打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三部分内容)。
25、澄清问题形式
25.1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25.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
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6、无效标和废标
26.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1)超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送达的;
2)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包装、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
4)以电讯、邮寄形式响应的;
5)响应文件包装封面上单位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位不一致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或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
2)授权代表参加响应,未按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3、在响应文件初审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磋商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合法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字迹模糊不可辨,文件签署、盖章不齐全的;
5)文件内容不完整,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售后服务内容、技术性能描述和验收标准等资料的;
6)改变竞争性磋商内容、服务实质性内容的;
7)服务期、付款方式重大偏离的;
8)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竞争性磋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9)未满足采购人文件中带▲的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四)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实质性响应的确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打“▲”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予以无效标处理。
28、评审过程保密
28.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8.2 在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成交候选人确定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1、成交结果公告
31.1 根据评审报告内容,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成交结果。
32、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
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3、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最优中标候选人,但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5、成交通知
35.1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人。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6、履约保证金
36.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时需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36.2 履约保证金支付形式:转账支票、汇票、电汇、保函。
36.3 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履行合同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7、签订合同
37.l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7.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7.3 成交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7.4 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
38、拒签合同的责任
38.1 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
或拒交履约保证金者,以响应违约处理,需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8.2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借故拒签合同者,以采购违约处理,需赔偿成交供应商由此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2018 年 10 月 4 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2018
年 10 月 15 日,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传达学习《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研究了贯彻
落实意见。2018 年 10 月 23 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推进机构改革作了动员部署,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是浙江省机构改革后组建的新部门,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药械集中采购和监督管理有关职责,省民政厅的医疗救助职责,省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本次项目站在全局统筹规划的角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现有资源,全面建设协同办公系统,实现协同办公系统的政务云集中部署,最终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信息共享。功能模块包括我的办公桌、公文办阅、事务管理、资料库、工作安排、个人办公、考核系统、系统管理等功能。
在此基础上,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实现和局外网门户网站、浙政钉软件之间的无缝对接和互联互通,实现在协同办公系统上统一管理相关信息数据,直接在协同办公系统中汇聚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提高行政办公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行政办公工作的“科学、严谨、精细、长效”管理。
1、安全性原则
安全保密是信息系统建设的关键,因此,安全性需要放在首位进行考虑。系统具备严格的等级访问及授权机制;对于认定的关键及敏感数据,只有经过授权的合法用户才能使用访问及修改,并具有完备的日志及审核功能。系统应该有一套完整的安全机制,保证系统能够抵抗内部和外部的黑客性质的攻击。
2、标准化原则
在系统平台、技术等选型时,采用符合国际标准、工业标准、行业标准,特别是国家、行业发布的标准和规范。使系统的网络环境、软件环境相互依赖减至最少,使其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另一方面也注重各种业务系统之间的通信和信息交换,以信息资源共享为有效的基本出发点。
3、可维护性原则
系统在设计时就充分考虑系统的部署与配置、业务管理、性能管理等多方面的要求,提供灵活易用的流程设计,才能够很好地维护和管理,并能正常运行。
4、开放性原则
软件架构设计开放程度会直接影响到软件的生命周期,为保证系统具有优异的开放性,需采用优秀的框架结构来设计本系统。
通过基于“平台+应用”的架构,采用“构件模式”来实现系统的各种功能模块。随着应
用水平的提高、规模的扩大和需求的增加,今后无须对系统的体系结构做较大的改变就可以对系统的功能实现扩展。
5、先进性原则
当前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如果只着眼于当前需求而忽视系统技术和体系的前瞻性,系统将不能满足单位日益增长的需求,导致系统的生命周期缩短,从而增加单位在信息化建设上的投资。项目建设需要采用业界公认先进的和标准的软件技术,符合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保证系统在可预见的阶段内有相当强的生命力。
本次项目立足在现有基础上,站在全局统筹规划的角度,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新引擎,新建协同办公系统,推进我局信息化建设,实现办公业务全覆盖、实现移动办公。
4.1 新建协同办公系统
1、我的办公桌:在我的办公桌上显示办公提醒、通知公告、内部邮件、政务信息四部分内容的待办待阅信息,并提供其他链接的快速入口。
2、公文办阅:实现局内各处室、直属单位之间收发文的流转办理,主要包括待办
待阅、待办发文、收文添加、待办收文、已办、已阅、公文跟踪、综合查询、发文编辑、收文编辑等内容。
3、事务管理:实现局内部分事务审批的网上审批办理,主要包括公告管理、政府
信息公开、政务信息管理等内容。
4、资料库:实现对个人工作资料的管理,系统在服务器上为每位用户开设一个存储空间,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上传文档,并可设置访问权限,实现资料的共享同时又
可实现资料的保密。
5、工作安排:为便于局内工作人员了解领导行程安排,以周为单位,半天为粒度,以表格的形式集中展现领导的日程安排。
6、个人办公:实现对日常工作相关的功能,包括内部邮件、手机短信、通讯录等内容。
7、考核系统:实现局内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周纪实填写、请假审批、外出审批、季度考核等功能。
8、系统管理:系统管理为管理员使用的功能模块,主要实现系统基础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包括流程管理等基础数据维护,提供基本的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等功能。
4.2 新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是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平台之一,系统基于 LDAP 目录服务,使用统一的界面和逻辑对用户信息进行集中管理,为各种应用系统和网络服务提供统一的
用户管理平台和身份认证服务。无论是从数据的安全性、共享性,业务操作的方便性上考虑,都必须在系统建设时应用统一身份认证技术,这样既能避免各平台系统的用户群体和权限体系分散和不一致,也能建立一个全局范围内的,涵盖目前所有系统的,全面整合所有用户资源的管理中心,用以统一管理全局所有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源、系统信息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并且同步建立一个准确、动态的用户资源网络。
该功能模块提供了对用户的认证、授权、加密等管理;支持用户的单一登录。用户登录所有业务系统只需要使用同一套用户名和口令。
4.3 新建数据交互接口
协同办公系统根据第三方系统提供的接口,实现和局外网门户网站、浙政钉的无缝对接,一般需要第三方系统提供数据提交接口、数据审核接口、状态获取接口、数据获取接口四种。
在实现主动对接第三方系统的同时也发布相关接口,方便其他系统和协同办公系统的对接,包括人员、权限、公文、信息采编等数据的获取、接收接口,第三方系统对接需要严格按照系统提供的技术标准实现对接。
4.4 浙政钉系统对接
实现协同办公系统和钉钉的对接。
1. 在浙政钉中实现收文流程办理;
2. 在浙政钉中实现发文流程办理;
3. 在浙政钉中查看协同办公系统中通知公告信息。
4.5 省政务云部署服务
1.协助业主申请开通浙江省政务云账号。
2.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出具政务系统云部署方案。
3.根据省政务云部署方案,设计省政务云系统架构并合理配置云资源申请(ECS、 RDS、OSS、SLB 等)
4.配置、初始化 ESC 云主机、OSS 云存储和 SLB 负载均衡等。
5.配置云实例的安全组规则和快照规则。
6.项目安装部署到省政务云测试、上线。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充分保证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易扩展性、易维护性,保持与现有信息化系统环境一致,系统 PC 端采用微软.Net 架构、C#语言、Oracle 数据库开发,手机端按照浙政钉的规范和要求进
行开发;系统设计有前瞻性、先进性、可靠性以及可扩展性,符合信息化发展的方向;系统设计要面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的信息化系统整体解决方案;软件开发从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测试到系统的正式运行,须遵循软件工程规范;系统要求采用 Internet/Intranet 技术,多层、集中与分布式相结合的结构,所有 PC 客户端功
能均采用浏览器操作;系统应实用、好用。
1、性能要求
在稳定网络下操作性界面单一操作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 2 秒, 一般控制在 1 秒内。
Web 应用最大不应超过 5 秒,一般控制在 2 秒内;一般 10 万条以内的数据简单查询及
统计不应超过 5 秒,百万条数据的查询及统计不应超过 10 秒。
2、可靠性要求
系统应提供7×24 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1 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业务故障恢复时间<2 小时;在连续一年的运行中应软件故障导致停机的次数不得超过 5 次,单次系统修复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3、可扩展性要求
系统应适应组织的变更及扩展而不需要对程序做相应的修改,能适应功能添加而不至于程序大量修改或推翻重来;随着用户数和系统功能增长系统应该能够保持足够健壮性,维持正常运行。
4、系统安全性要求
系统数据实时备份;访问控制须到页面级,具备页面防篡改功能;系统应具有较强灾难恢复能力;系统在登陆时应该输入密码,密码的位数不应小于 8 位,区分大小写;系统应支持功能授权,即不同用户使用不同的功能。
1、项目工期要求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的 45 个日历天。其中需求调研、功能开发、部署培
训合计 15 日历天,试运行时间 30 日历天。
2、项目实施要求
中标方应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团队,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策略、进度安排、人员安排、驻场安排和阶段目标,实施计划和方案需要在投标时提供。
(1)中标方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中标方应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工作,项目组人员须为中标方的正式员工,具有本项目相关工作 2 年及以上。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人员列表,介绍人员的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资格认证、从事
类似项目经验、擅长技术、职责安排等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和社保证明。
(2)系统的需求调研、开发、测试、安装、调试过程中相关的技术文档必须按照系统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规范文件,经审核后提交给采购人统一管理。
(3)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必须遵循相关的规范要求,接受采购人管理。
(4)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方需要在项目验收前全程驻场开发人员不少于 2 人,应严格按照标书中承诺提供的项目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其中项目经理
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本项目的开发、实施过程。
3、质量控制要求
中标方承诺按照软件产品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以及软件工程规范全面进行质量管理过程,以及组织项目实施和文档编写,积极配合支持采购方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监督活动,重点要求如下。
(1)中标方在开发过程中须提出合理的开发计划及详细的进度安排计划,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进行追踪和控制,定时总结并提交开发进度报告。
(2)在系统的安全管理上,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中标方须有严谨的项目组织,现场实施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
(3)对软件的测试应贯穿于系统开发每个阶段且都要有详细测试计划、测试报告及结果分析报告。
4、系统测试要求
(1)系统开发建设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信息标准规范。
(2)系统开发完成、中标方自测运行正常,由中标方提出书面系统测试申请。提交测试的系统应是成熟产品,并提交相应测试文档。采购人对系统的需求符合程度、技
术状况、工程质量等进行测试。
(3)系统的测试标准根据合同内容、系统业务需求文本、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内容协商制定。
5、项目验收要求
本项目验收工作由包括采购人、专家和中标方等在内的项目验收小组来完成,具体成员和组织形式由采购人确定。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验收标准原则上以招投标文件、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系统试运行稳定,且满足用户要求后,中标方可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认可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具体验收要求与过程参照厅内相
关文件制度执行。
▲6、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须归用户方所有,中标方必须提供项目的所有源代码和开发文档。该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响应做无效标处理。
7、保密要求
中标方须承诺且不限于以下保密条款要求:
(1)中标方对本项目所产生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中标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委托顾问方或接受咨询
方。
(2)中标方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3)中标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制定规章制度,以确保本承诺书的履行。
(4)中标方若违反本承诺约定,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保密期限:中标方需对本项目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等在软件生命周期内一直保密,直至采购人同意或该业务资料、技术信息在同行业中已成为公开信息后方可解
除保密义务。
8、维护服务要求
系统验收后,投标人应提供 1 年的免费维护服务;要求投标人在免费维护期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解决问题。服务内容为:运行维护、故障排除,以及对省安全部门与省局不定期安全测评发现的问题进行修复与整改。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服务、短信支持服务、即
时通讯工具支持服务、邮件支持服务、现场支持服务、定期巡视回访等。七、其它要求
1、项目正式实施应以用户需求调研文档为准。
2、中标方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系统安全性,需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网络信息安全测试,以及根据测试结果进行整改,整改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款项 50%,系统开发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款 50%。
(以最终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确认书号:
甲方 (招标人):乙方(供应商):
鉴证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项目编号为 ZJCT5-2019060 的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技术需求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 项目 | 详见项目对应投标文件 | |||||
合 | 计 | |||||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
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合同组成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文本;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四、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本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须归用户方所有,中标方必须提供项目的所有源代码和开发文档。
六、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转包或分包
不允许转包。
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自行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
1、提供1年的免费维护服务,服务期自系统软件验收确认之日开始。九、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
1、本项目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的 45 个日历天。其中需求调研、功能开发、部署
培训合计 15 日历天,试运行时间 30 日历天。 2、 实施地点:甲方指定位置
十、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款项 50%,系统开发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款 50%。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十三、调试和验收详见投标文件。 十四、货物包装 详见投标文件。 十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合同管理办法》向财政备案。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甲、乙、鉴证方三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鉴证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行: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帐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细则的规定和内容进行详细评审,其中:
1)商务部分: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评分分值。
2)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负责,采用记名方式各自独立评分,此项评分为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报价部分:评分由磋商小组会对供应商报价文件及最终报价进行仔细查阅、分析与计算,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复核。
以上评分保留小数 2 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以上三部分得分的总和。一、商务部分(10 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人实力: 1、投标人同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 2 分。(以上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0-4 分 |
2 | 同类成功案例: 投标人提供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独立承担的省级政府部门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项目合同案例,每个合同案例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以上合同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0-6 分 |
二、技术部分(80 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方案对项目建设背景、业务现状及分析、建设目标、项目需 求、部署环境等的理解,并且能够在投标文件中予以体现。 | 0-4 分 |
项目建设思路、原则、特点、技术要求的理解情况,是否充分考 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是否统筹考虑了本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 | 0-4 分 | |
对项目功能实现方面的理解情况和所采取的技术水平,以及整体 功能的完整性情况,投标人对现有系统结构框架的熟悉情况。 | 0-5 分 | |
投标人对于系统结构框架的优化设计建议和完善情况,方案对系 统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等。 | 0-5 分 | |
投标人方案中对关键技术的分析和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是否具 有先进性、科学性、扩展性和安全性,解决方案是否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 0-6 分 | |
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 投标产品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6 分 | |
2 | 投标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调优、应用管理培训、系统运行维护培训等内容,以及组织机构、实施场所、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 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 | 0-4 分 |
是否具有完备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与作业 人员总数、作业设备、软件的综合水平情况。 | 0-4 分 | |
3 | 投标人提出的功能测试、试运行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等。 | 0-2 分 |
投标人提出的用户培训方案的培训内容、培训流程的可操作性情 况等。 | 0-2 分 | |
4 | 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有明确的质量保证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和体 系合理先进并具有详细的实施内容等。 | 0-2 分 |
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完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系统上线运行、验收,确保按时交付、正常运行的措施情况 等。 | 0-2 分 |
5 | 项目组人员素质情况: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是否具有类似项目建设经验,项目经理是否具有调动投标人各项资源的能力,确 保 100%到位所采取的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 0-4 分 |
项目组人员专业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数量是否充足,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具有类似项目建设经验,项目组人员资质、工作履历、工程实践证明资料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打分。 | 0-4 分 | |
6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等情况,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是否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 务响应。 | 0-2 分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 能力情况等。 | 0-2 分 | |
7 | 需投标人现场对本项目的主要功能进行现场功能演示: 供应商应提供原型系统演示,原型系统应包含:公文办阅、事务管理、工作安排、考核管理、个人办公,手机端收文全流程管理、发文全流程办理、通知公告查看。 操作演示时长应控制在 15 分钟以内。通过 PPT、视频、图片、WORD 等方式演示或者无系统原型演示,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演示要求,得 0 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原型系统进行横向比较评议打分。 1、PC端演示 (1)公文办阅(0-3 分) (2)事务管理(0-3 分) (3)工作安排(0-2 分) (4)考核管理(0-2 分) (5)个人办公(0-2 分) 2、手机端演示(按照浙政钉界面) (1)收文全流程办理(0-3 分) (2)发文全流程办理(0-3 分) (3)通知公告查看(0-2 分) | 0-20 分 |
8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等情况,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是否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 务响应。 | 0-2 分 |
三、报价部分(10 分)
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注: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注: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相关规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七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
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以下格式进行。
注:报价文件不得与商务技术文件包装在一起。
文件袋封面格式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注明报价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
投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项目编号: ZJCT5-2019060
在 2019 年
月 日 09:30 之前不得启封
提交地点:杭州市古墩路 701 号紫金广场 A 座 1505 室
投标文件封面正(副)本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CT5-2019060
(注明报价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文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函 (页码)
(2)第一次报价表 (页码)
(3)磋商分项报价分析表 (页码)
(4)其他文件 (页码)
一、投 标 函
致: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填写磋商供应商全称) 授权 (填写授权代表姓名) 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ZJCT5-2019060 的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进行响应。为此:
1、我方同意在磋商供应商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具体内容为:
(1)报价文件;
(2)商务技术文件;
(3)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盖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本投标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第一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CT5-2019060 单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投标报价 | (小写) |
(大写) | |
交货期 | |
质保期 |
1、本响应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 (1)我方要约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2)在投标有效标期内,我方受投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三、磋商分项报价分析表
项目名称: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CT5-2019060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价格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总计 | 大写 | ||
小写 |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3.此处的总计应与第一次报价表中“投标总价”相一致。
4.如果免费请在该备注栏内注明“免”,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不留空白。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四、其他文件
小微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开标前一周内页面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说明: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整体投标方案 、需求分析及解决措施 (页码)
(2)投标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及管理实施规范制度 (页码)
(3)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及管理实施规范制度 (页码)
(4)针对本项目功能测试、试运行、培训方案 (页码)
(5)质量保证目标及相应措施 (页码)
(6)项目组人员组成表 (页码)
(7)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及售后服务方案 (页码)
(8)技术偏离表 (页码)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页码)
一、整体投标方案 、需求分析及解决措施
二、投标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及管理实施规范制度
三、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及管理实施规范制度
四、针对本项目功能测试、试运行、培训方案
五、质量保证目标及相应措施
六、项目组人员组成表;
表 1-项目经理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职称 | 职务 | |||
专业 | 专业年限 |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职务 | |||||
主要工作经历 | |||||
项目名称 | |||||
实施地点 | |||||
项目时间 | |||||
担任职务 | |||||
项目获奖情况(用户意见情况) |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注:
1、应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3、本表格格式若不符合投标单位实际情况,可自行添加或修改
表 2-技术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职称 | 职务 | |||
专业 | 专业年限 |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职务 | |||||
主要工作经历 | |||||
项目名称 | |||||
实施地点 | |||||
项目时间 | |||||
担任职务 | |||||
项目获奖情况(用户意见情况) |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注:
1、应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3、本表格格式若不符合投标单位实际情况,可自行添加或修改
表 3- 其余组成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 名 | 本项目拟任岗位 | 年 龄 | 性 别 | 专 业 | 职称与 证书 |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 备注 |
说明: |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注:
1、应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3、本表格格式若不符合投标单位实际情况,可自行添加或修改。
七、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及售后服务方案
八、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注:投标人应根据响应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逐条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目录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页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页码)
(3)供应商单位情况表 (页码)
(4)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独立承担的省级政府部门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页码)
(5)商务条款偏离表 (页码)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页码)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磋商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本公司在职职工(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合法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ZJCT5-2019060 的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或印章):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传 真:
电 话: 邮政编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供应商单位情况表
公司名称 | |||
注册资金 | 联系电话 | ||
地址、邮编 | 传真 | ||
主要业务范围 | |||
企业性质 | |||
成立时间 | |||
资质情况及编号 | |||
公司人员构成情况 | |||
2018 年底财务状况 |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简介 | |||
其他说明 |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格可视情形添加或删减。除表格外,可另附文字、图片等情况加以说明。
四、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独立承担的省级政府部门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JCT5-2019060
序号 | 合同编号 | 用户名称 | 合同内容描述 | 合同金额 | 签约及完成日 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填表说明:
1) 相关业绩具体指类似项目业绩。
2) 此表不提供,可视为无业绩。
3) 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
4) 表后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五、商 务 条 款 偏 离 表
项目名称: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CT5-2019060
序号 | 条款 | 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情况 |
1 | 付款方式 | |||
2 | 履约保证金 | |||
3 | 响应有效期 | |||
4 | ||||
5 | ||||
注:1、请磋商供应商在“是否响应”栏内根据响应情况填写“满足、或负偏离、或正偏离”,负偏离或正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如不填写,则视作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3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