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合同验收时间较长,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2、合同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或验收,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甲方母公司甘肃xx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后续合作履行期间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会影响本合同执行;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和客户保密信息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合同金额为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合同金额进行豁免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9 月 29 日,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甘 肃xx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玻璃”)之控股子公司甘肃xx 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羿德”)签署了两份《设备买卖合同》, 根据上述合同约定,xx羿德拟向公司采购双面微晶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线 8 条,产能为 600MW/条,共 4.8GW,其采购总额超过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未达到 100%。本次交易合同金额为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 当竞争、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合同金额进 行豁免披露。
二、合同交易对手介绍
1、公司名称:甘肃xx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0MABTBAR109
3、法定代表人:xxx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玻璃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住所:xxxxxxxxxxxxxxx 0 xxxxx X x 000
7、关联关系:xxx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xxx德为xx玻璃(000000.XX)控股子公司,2021 年度公司与xx玻璃
(000000.XX)及其控制的公司签署了设备买卖合同,其向公司采购了高效异质
结电池生产线 2 条,产能为 600MW/条,共 1.2GW;除此之外,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与xx玻璃及其控制的公司未发生其他该类交易。
xxx德为xx玻璃(000000.XX)控股子公司,公司与xx玻璃保持长期稳定合作,未拖欠过公司款项,xx玻璃及xxx德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设备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买方:甘肃xx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卖方: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
双面微晶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线 3、交易数量与价格
8 条整线共 4.8GW。本次交易合同金额为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合同金额进行豁免披露。
4、结算方式
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分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款,上述款项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支付。
5、生效条件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甲方母公司甘肃xx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的,即构成违约。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乙方逾期供货或提供服务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除不可抗力及乙方因素外,甲方未按约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违约金、赔偿金总金额,以合同总额的 5%为限。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订单履约时间较长,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验收时间较长,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2、合同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或验收,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甲方母公司甘肃xx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后续合作履行期间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会影响本合同执行;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和客户保密信息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合同金额为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合同金额进行豁免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交易双方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