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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銷售辦法公告 股票代號:6679
(本案公開申購係預扣價款,並適用掛牌後首五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申購前應審慎評估)
(本案投標人需繳交投標保證金,如得標後不履行繳款義務者,除喪失得標資格外,證券承銷商就投標保證金應沒入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辦理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太公司或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次上櫃承銷案(以下簡稱本次承銷案)公開銷售之總股數為 3,226 仟股對外辦理公開銷售,其中 2,541 仟股以競價拍賣方式為之,業已於 108 年 4 月 24 日完成競價拍賣作業,635 仟股則以
公開申購配售辦理,依「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由鈺太公司協調其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 50 仟股,供主辦承銷商採公開申購方式進行過額配售,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中籤情形認定。
茲將銷售辦法公告於後:
一、承銷商名稱、地址、總承銷數量、證券承銷商採競價拍賣、公開申購配售及過額配售數量:
股數:仟股
承銷商名稱 | 地址 | 競價拍賣 股數 | 公開申購 股數 | 過額配售 股數 | 總承銷 股數 |
凱基證券(股)公司 | xxxxxx 000 x | 2,541 | 455 | 50 | 3,046 |
元大證券(股)公司 | xxxxxxxxx 00 x 00 x | - | 60 | - | 60 |
福邦證券 (股)公司 | xxxxxxxxx 0 x 0 x | - | 60 | - | 60 |
國泰綜合證券(股)公司 | xxxxxxxxx 000 x 00 x | - | 60 | - | 60 |
合 計 | 2,541 | 635 | 50 | 3,226 |
二、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 70 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三、本案適用掛牌後首五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應注意交易之風險。
四、初次上櫃承銷案件,主辦承銷商執行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措施之相關資訊及發行公司股東自願送存集保股份佔上櫃掛牌資本額之比例及自願送存集保期間:
(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商已與鈺太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由鈺太公司協調其股東提出 50 仟股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主辦承銷商負責規劃及執行穩定價格操作,以穩定承銷價格。
(二)特定股東限制: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本次已與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外,並由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該公司強制集保股數合計 8,970,087 股,佔申請上櫃時發行股份總額 37,537,335 股之 23.90%或佔掛牌股數
41,273,335 股之 21.73%。
五﹑初次上櫃承銷案件,是否因公開申購配售之申購狀況而調整詢價圈購、公開申購配售數量之情事者,應予以揭露:不適用。六、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投資人資格及事前應辦理事項:
(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
1.申購人應為中華民國國民。
2.申購人應於往來證券經紀商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及集中保管帳戶。
3.申購人應洽往來證券經紀商辦理與指定之銀行簽訂委託書,同意銀行未來申購截止日止,自動執行扣繳申購處理費二十元、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五十元之手續費。
(二)如有辦理過額配售者,資格同本公告第六條(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辦理。七﹑競價拍賣、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之數量限制:
(一)競價拍賣數量:競價拍賣最低每標單位為 1 張(仟股),每一投標單最高投標數量不超過 322 張(仟股),每一投標人最高得標數量不得超過
322 張(仟股),投標數量以 1 張(仟股)之整倍數為投標單位。
(二)公開申購數量:每壹銷售單位為 1 仟股,每人限購 1 單位(若超過壹申購單位,即全數取消申購資格)。
(三)過額配售數量:過額配售數量為 50 仟股,該過額配售部分,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並依「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訂定承銷價格。
(四)承銷商於辦理配售作業時,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八、申購期間、申購手續及申購時應注意事項:
(一)申購期間自 108 年 4 月 26 日起至 108 年 4 月 30 日止;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 108 年 4 月 30
日;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扣繳日為 108 年 5 月 2 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二)申購方式:於申購期間內之每一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以下列方式申購(除申購截止日外,申購人於申購期間內當日下午 2 時後始完成委託者,視為次一營業日之申購委託)。
1.電話申購:投資人可以電話向往來經紀商業務人員下單申購並由其代填申購,故雖未親自填寫,但視同同意申購委託書所載各款要項。
2.當面或網際網路申購:投資人應確實填寫申購委託書各項資料並簽名或蓋章,至往來經紀商當面向業務人員或於申購期間截止日前以網際網路申購,惟採網際網路時,申購者需自負其失誤風險,故申購人宜於網際網路申購後電話洽收件經紀商業務人員,以確保經紀商收到申購委託書。
(三)申購人向證券經紀商投件申購後,申購委託書不得撤回或更改。
(四)每件公開申購抽籤案件,每位申購人僅能向一家證券經紀商辦理申購,且以申購一件為限。重複申購者將被列為不合格件,取消申購資格。 (五)申購人申購時,需確認申購截止日銀行存款餘額應有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供銀行執行扣款。如有數個
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申購,當申購人投件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所申購各案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總額為準,否則全數為不合格件。
(六)為便於申購人查閱投件是否已被接受為合格件,收件經紀商於申購期間,每日將截至前一日止之初步合格及不合格申購資料(此時尚未驗證重複件,亦尚未執行款項扣繳)備置於營業廳,以供申購人查閱。
(七)申購人申購後,往來銀行於扣繳日 108 年 5 月 2 日將辦理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扣繳事宜(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如申購人此時銀行存款不足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三項總計之金額,將視為不合格件。
(八)申購人之申購投件一旦被列為不合格件,則將取消申購資格,證券經紀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十點前(108 年 5 月 6 日),併同未中籤之申購人之退款作業,退還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有價證券價款(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九)申購人銀行存款不足同時支應投標保證金、投標處理費、得標價款、得標手續費、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交易巿場之交割價款時,應以交割價款為優先,次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再為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最後為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
九、公開申購銷售處理方式及抽籤時間:
(一)相關作業請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二)證交所應於抽籤前,將銀行存款不足無法如期扣繳申購處理費、申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及重複申購之資料予以剔除,並應於申購截止日之次一營業日完成上述合格件及不合格件之篩選,重複申購者已扣繳之處理費不予退還,並由承銷商於承銷期間截止後一週內以掛號函件通知申購人。
(三)如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則於 108 年 5 月 3 日上午九時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電腦抽籤室(xxxxxxxxxxxx),xxx方式就合格件辦理電腦抽籤作業抽出中籤人,其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及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並由證交所邀請發行公司代表出席監督。
十、申購人經中籤後不能放棄認購及要求退還價款,申購前應審慎評估。十一、通知及(扣)繳交價款日期與方式:
(一)競價拍賣部分:
1.得標人之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 108 年 4 月 26 日止,得標人應繳足下列款項: (1)得標價款: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款認購之,應繳之得標價款,應扣除已扣繳之投標保證金後為之。 (2)得標手續費: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承銷商得向得標人收取得標手續費。本次承銷案件得標人每一得標單應繳交得標價款之 5%之得標手續費,並併同得標價款於銀行繳款截止日(108 年 4 月 26 日)前存入往來銀行。
每一得標單之得標手續費:每股得標價格× 得標股數×5%。
(3)得標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扣繳日:108 年 4 月 29 日(依銀行實際之扣款作業為準)。
2.得標人未如期履行繳款義務時,除喪失得標資格外,投標保證金應由主辦承銷商沒入之,並依該得標人得標價款自行認購。
3.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繳交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當投資人投標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或就同一競價拍賣案件有多 筆得標單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已繳保證金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得標應繳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合計總額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投標單輸入時間先後順序扣款。
4.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作業:經紀商業於開標日次一營業日(108 年 4 月 25 日)上午十點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指示往來銀行將未得標(包括單一投標單部份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之保證金不加計利息予以退回,惟投標處理費不予退回。
(二)公開申購部份: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扣繳日為 108 年 5 月 2 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 三)實際承銷價格(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價格)訂定之日期為 108 年 4 月 24 日, 請於當日上午十時自行上網至臺灣證券交易所網
(xxxx://xxx.xxxx.xxx.xx)免費查詢。
(四)如有辦理過額配售時,係採公開申購方式,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及「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辦理。
十二、未中籤人或不合格件之退款作業:對於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將於公開抽籤次一營業日(108 年 5 月 6 日),依證交所電腦資料,將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退還未中籤申購人(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十三、公開申購之中籤名冊及競價拍賣得標名單之查詢管道:
(一)公開申購:
1.可參加公開抽籤之合格清冊,將併同不合格清冊,於公開抽籤日,備置於收件經紀商(限所受申購部分),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辦承銷商營業處所,以供申購人查閱。
2.由承銷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等。
3.申購人可以向原投件證券經紀商查閱中籤資料,亦可以透過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中籤,但使用此系統前,申購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申請查詢密碼,相關查詢事宜如后:
(1)當地電話號碼七碼或八碼地區(含金門),請撥 412-1111 或 412-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 111# (2)當地電話號碼六碼地區請撥 41-1111 或 41-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 111#
(3)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每件 50 元整。
(二)競價拍賣:開標日後,投標人可於「承銷有價證券競價拍賣系統」或向開戶證券經紀商查詢,亦可以透過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得標,但使用此系統前,得標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申請查詢密碼,相關查詢事宜如本公告十三、(一)3.。
十四、有價證券發放日期、方式與特別注意事項:
(一)鈺太公司於股款募集完成後,通知集保結算所於 108 年 5 月 9 日將股票直接劃撥至認購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當日上櫃(實際上櫃日期以發行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為準)。
(二)認購人帳號有誤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以劃撥方式交付時,認購人須立即與所承購之承銷商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十五、有價證券預定上櫃日期:108 年 5 月 9 日(實際上櫃日期以發行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為準)。
十六、投資人應詳閱本銷售辦法、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財務資料,並對本普通股股票之投資風險自行審慎評估,鈺太公司及各證券承銷商均未對本普通股股票上櫃後價格為任何聲明、保證或干涉,其相關風險及報酬均由投資人自行負擔。如欲知其他財務資料可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xxxx://xxx.xxxx.xxxx.xxx.xx)或發行公司網址:(xxxx://xxx.xxxxxxx.xxx)。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揭露及取閱地點:
(一)有關鈺太公司之財務及營運情形已詳載於公開說明書,請至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xxxxxxxxx 0
x 0 x)及各承銷商之營業處所索取,或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主、協辦承銷商網站免費查詢,網址如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xx.xx、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x.xx)、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競價拍賣開標後,承銷商應將「得標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以限時掛號寄予得標投資人;另應於公開申購結束後,將「公開說明書」、
「中籤通知書」或「配售通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人。十八、會計師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之查核簽證意見:
年度 | 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姓名 | 簽證意見 |
105 年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意見 |
106 年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意見 |
107 年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意見 |
十九、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公司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二十、特別注意事項:
(一)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全戶及分戶)、繼承人印鑑證明(未成年人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二)申購人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經紀商不得受託申購,已受理者應予剔除: 1.於委託申購之經紀商未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者。
2.未與經紀商指定之往來銀行就公開申購相關款項扣繳事宜簽訂委託契約書。
3.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購者。
4.申購委託書應填寫之各項資料未經填妥或資料不實者。
5.申購委託書未經簽名或蓋章者,惟以電話或網際網路委託者不在此限。
6.申購人款項劃撥銀行帳戶之存款餘額,低於所申購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者。
7.利用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購者。
(三)本次參與有價證券承銷申購之人,於中籤後發現有違反前述第(一)、(二)項之規定,應取消其認購資格者,其已扣繳認購有價證券款項應予退還;但已扣繳之申購處理費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不予退還。前項經取消認購資格之認購人及經取消認購資格之繼承人,欲要求退還已繳款項時,應憑認購人或其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法人為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代之),洽原投件證券經紀商辦理。
(四)申購人可以影印或自行印製規格尺寸相當之申購委託書。
(五)申購人不得冒用或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證券商經發現有冒用、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有價證券申購者,應取消其參與申購資格,處理費用不予退還;已認購者取消其認購資格;其已繳款項,不予退還。
(六)若於中籤後發現有中籤人未開立或事後註銷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情事,致後續作業無法執行者,應取消其中籤資
(七)證券交易市場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集中交易市場休市時,有關申購截止日、公開抽籤日、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或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及其後續作業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有關投標截止日、開標日、投標處理費、投標保證金、得標手續費、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其後續作業一律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另如係部份縣(市)停止上班,考量天災係不可抗力之事由,無法歸責證券商,投資人仍應注意相關之風險,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扣款日遇部分縣(市)停止上班但集中市場未休市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之扣繳日及其後續之開標日、未得標或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日、得標剩餘款項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及扣繳日、經紀商價款解交日等均順延一營業日辦理。
二十一、該股票奉准上櫃以後之價格,應由證券市場買賣雙方供需情況決定,承銷商及發行公司不予干涉。二十二、承銷價格決定方式(如附件一)。
二十三、律師法律意見書要旨:(如附件二)。
二十四、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如附件三)。
二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規定應行揭露事項:無。二十六、其他為保護公益及投資人應補充揭露事項:詳見公開說明書。
【附件一】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
(一)承銷總股數說明 1.已發行股份總數
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太科技」或「該公司」)申請上櫃時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375,373,350 元,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已發行股數為 37,537,335 股,加上該公司擬於股票初次申請上櫃案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辦理現金增資 3,736,000 股以辦理股
票公開承銷作業,故預計股票上櫃掛牌時之實收資本額為 412,733,350 元。
2.承銷股數來源
該公司本次申請股票上櫃,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四條之規定,採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方式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作業,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公開發行公司申請股票櫃檯買賣應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承銷規定」,至少提出擬上櫃股份總額百分之十(含)以上股份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承銷,並得扣除其前已依法提出供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認購之股數,惟其扣除之股數不得逾提出承銷股數之 30%。依前述規定,該公司擬於股票初次申請上櫃案經審查通過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736,000 股,並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之 15%,計 560,000 股予員工認購,其
餘 3,176,000 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 28-1 條規定排除公司法第 267 條第 3 項原股東優先認購之適用,全數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公開
承銷,故該公司預計上櫃時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412,733,350 元。
3.過額配售
該公司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四條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二點之規定,經 107 年 11 月 2 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與推薦證券商簽 訂「過額配售協議書」,協議提出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 15%額度內,上限計 476,000 股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之用,惟主辦承銷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4.股權分散情形
該公司截至 107 年 11 月 26 日止,該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法人以外之記名股東人數為 580 人,其所持有股
份合計 27,472,384 股,占已發行股份總額 73.19%,已達百分之二十或逾一千萬股,且人數高於 300 人,符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有關股權分散之標準。
(二)申請公司與推薦證券商共同訂定承銷價格之依據及方式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及計算方式
股票價值有多種評估方法,各有其優缺點,評估之結果亦有所差異,目前市場上常用之股票評價方法包括市場法(如:本益比法、股價淨值比法)、成本法(如:淨值法)及收益法(如:現金流量折現法),其計算方式、優缺點及適用時機,茲分述如下:
方法 | 計算方式 | 優點 | 缺點 | 適用時機 |
市場法- 本益比法 | 依據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盈餘,並擇取上市櫃公司或產業性質相近之同業平均本益比估算股價,最後進行溢折價調整,以允當反應受評公司與同業公司間之差異。 | 1.最具經濟效益與時效性,為一般投資人投資股票最常用之參考依據,具有相當之參考價值。 2. 所評價之價值與市場股價較接近。 3.較能反映市場研判多空氣氛及投資價值認定。 4.市場價格資料容易取得。 | 1.盈餘品質受會計方法之選擇所影響。 2.即使身處同一產業,不同公司間之本質上仍有相當差異。 3.企業虧損時不適用。 | 適用評估風險溢酬、成長率及股利政策穩定之公司。 |
市場法- 股價淨值比法 | 依據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淨值,並擇取上市櫃公司或產業性質相近之同業平均股價淨值比估算股價,最後再進行溢折價調整,以允當反應受評公司與同業 公司間之差異。 | 1.淨值係長期且穩定之指標。 2.當評價公司為虧損時之替代評估方法。 3.市場價格資料容易取得。 | 1.帳面價值受會計方法之選擇所影響。 2.即使身處同一產業,不同公司間之本質上仍有相當差異。 | 評估產業具有獲利波動幅度大之特性的公司。 |
成本法-淨值法 | 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為公司價值之評估基礎,即以資料負債表之帳上資產總額減去負債總額。最後,再考量資產及負債之市場價格進行帳面價值之調整,以允當反應受評公司之價值。 | 1.資料容易取得。 2. 使用財務報表資料, 較客觀公正。 | 1.資產帳面價值與市場價值差距甚大。 2.未考量公司經營成效之優劣。 3.不同種類資產須使用不同 分析方法,且部分資產價值計算較困難。 | 適合用於評估如傳統產業類股或公營事業。 |
收益法- 現 金流量折現 | 根據公司預估之未來年度現金流 量,並佐以風險等級相稱之折現 | 1.符合學理上對價值的推論,能依 不同關鍵變數的預期來評價公 | 1.使用程序繁瑣,需估計大 量變數,花費成本大且不 | 1. 當可取得公司 詳確的現金流 |
方法 | 計算方式 | 優點 | 缺點 | 適用時機 |
法 | 率,進行折現加總,據以評估受評公司之公司價值。 | 司。 2.較不受會計原則或會計政策不同影響。 3.反映企業之永續經營價值,並考 量企業之成長性及風險。 | 確定性高。 2.對於投資者,現金流量觀念不易瞭解。 3.預測期間較長。 | 量與資金成本的預測時。 2. 企業經營穩定 且無鉅額資本支出。 |
(2)承銷價格訂定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鈺太科技以專業之 IC 設計公司起家,多年來投入微機電麥克風晶片之研發開發設計,透過反覆試驗開發已掌握 IC 設計(ASIC)、感測器(Sensor)、封裝及測試等四種關鍵技術,予以整合確保產品品質穩定及一致性,並具備大量出貨能力,由一般 IC 設計業跨領 域進入微機電產業,並持續開發聲學系統之解決方案,為專注於發展聲學相關異質整合產品之 IC 設計公司,主要產品為整合微機電 感測元件與功率放大器之微機電麥克風(MEMS Microphone)及電源管理等混合訊號產品等。
經參酌目前國內上市櫃公司並無主要產品與鈺太科技從事生產相同產品之同業,考量所屬產業上下游關聯性及產品發展趨勢條 件後,故採樣條件以同屬半導體產業及聲學相關之上市(櫃)公司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號 2439,以下簡稱美律實業)、英屬 開曼群島商康而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號 4943,以下簡稱康控-KY)及鑫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代號 3259,以下簡稱鑫創科 技)作為該公司採樣比較之同業公司, 美律實業主要經營娛樂性產品、揚聲器、電池產品、免持聽筒等聲學電子零件之製造及銷售, 106 年度主要產品之營業比重為揚聲器系列(25.29%)、免持聽筒系列(0.91%)、娛樂性產品系列(67.37%)、其他電子產品(6.43%);康 控-KY 以生產聲學元件為主,106 年度主要產品之營業比重為聲音元件(60.38%)、連接器系列(11.64%)、模治具及自動化設備 (23.74%)、汽車系列及其他(4.24%);鑫創科技主要從事 NAND Flash 控制 IC 及 MEMS(微機電)麥克風 IC 等相關積體電路設計等業務, 106 年度主要產品之營業比重為控制 IC(78.09%)、其他 IC(13.86%)及設計服務收入(8.05%)。
另查詢國內上市(櫃)公司大中(6435)、致新(8081)、天鈺(4961)、矽創(8016)係以研發設計電源管理晶片為主,雖與鈺太科技之電源管理晶片相同,惟目前鈺太之電源管理晶片僅占其營業收入約 23%,與微機電麥克風晶片占 73%相較,尚不具參考性,因業務相似度、資本規模與鈺太科技相較,其營運概況性質較不相近,故未納入同業採樣公司。
➀市場法
A.本益比法
項目 | 採樣同業 | 上市 | 上櫃 | |||||
美律實業 (2439) | 康控-KY (4943) | 鑫創科技 (3259) | 大盤 平均 | 半導體 類股 | 大盤 平均 | 半導體 類股 | ||
本益比 | 108 年 1 月 | 9.25 | 10.04 | NA | 13.01 | 15.10 | 22.31 | 15.66 |
108 年 2 月 | 11.26 | 11.78 | NA | 13.74 | 16.84 | 23.60 | 16.72 | |
108 年 3 月 | 16.94 | 13.07 | NA | 15.22 | 16.63 | 23.11 | 17.24 | |
本益比區間 | 9.25~16.94 | 10.04~13.07 | NA | 13.01~15.22 | 15.10~16.84 | 22.31~23.60 | 15.66~17.24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由上表得知,排除鑫創科技因每股虧損,致無法計算本益比,以及上市(櫃)大盤平均因包含眾多類型產業上市(櫃)類股亦較不具參考性外,其餘已上市與上櫃採樣公司,以及上市(櫃)半導體類股最近三個月之本益比約介於 9.25 倍至 17.24 倍間,若以該
公司 107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其稅後純益,並以擬上櫃掛牌股數予以推算每股盈餘為 2.65 元,以此推估參考價格區間約為 24.51~45.69 元。
B.股價淨值比法
項目 | 採樣同業 | 上市 | 上櫃 | ||||||
美律實業 (2439) | 康控-KY (4943) | 鑫創科技 (3259) | 大盤 平均 | 半導體 類股 | 大盤 平均 | 半導體 類股 | |||
股價淨值比 | 108 年 1 月 | 2.80 | 3.31 | 2.88 | 1.54 | 2.59 | 1.95 | 2.36 | |
108 年 2 月 | 3.30 | 3.88 | 3.27 | 1.60 | 2.70 | 2.05 | 2.55 | ||
108 年 3 月 | 3.52 | 4.01 | 3.22 | 1.64 | 2.76 | 2.06 | 2.51 | ||
股價淨值比區間 | 2.80~3.52 | 3.31~4.01 | 2.88~3.27 | 1.54~1.64 | 2.59~2.76 | 1.95~2.06 | 2.36~2.55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該公司所選取採樣同業及上市櫃半導體類之股價淨值比區間為 2.36 倍至 4.01 倍,依該公司 107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
務報表其權益總額(不含非控制權益)為 668,818 千元,每股淨值為 17.82 元,為能忠實反映掛牌時之企業價值,故以 107 年度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之權益總額及已發行股數為基礎,加計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之募資金額(以暫訂承銷價 70 元計算)與發
行新股股數,計算擬制每股淨值 22.54 元,據以計算該公司於掛牌時之市場價格區間介於 53.19 元至 90.39 元(經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採樣同業美律、康控-KY 及鑫創等公司,於評估日止,並無規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然為避免取樣區間受極端值之影響,如上櫃半導體類股之股價淨值比普遍偏低,與其他同業股價淨值比相較,差異較大,故擬予刪除,經調整後股價淨值比區間約介於 2.59 倍至 4.01 倍間,依該公司擬制每股淨值 22.54 元,計算該公司之市場價格區間介於 58.38 元至 90.39 元。
➁成本法
成本法係以帳面價值作為公司價值評估之基礎,亦即以資產負債表中總資產減去總負債金額,惟因衡量企業價值應考量資產 未來經濟效益,且在評估總資產及總負債時應考慮其真正市價,故帳面價值法較不適用於估算成長型公司之價值;其評價模式為:公司價值=(總資產-總負債) /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依該公司 107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其權益總額(不含非控制權益)為 668,818 千元,每股淨值為 17.82 元;綜上所述,本推薦證券商本次不擬採用此種方式作為承銷價格訂定之參考依據。
➂收益法-現金流量折現法
現金流量折現法係將公司預估未來產生的現金流量的折現合計數作為股東權益之總額,加上現金、長短期投資金額並扣除融資負債等現值作為公司價值,再除以流通在外普通股數計算每股價值。由於未來現金流量難以精確掌握,評價方法所使用的相關參數,如營收成長率、邊際利潤率及資本支出等假設較為樂觀,在產業快速變化的趨勢中,使對未來的預估更具不確定性而流於主觀,因此國內實務上較少採用,故不擬採用此種方式作為承銷價格訂定之參考依據。
綜上評估,併考量該公司近年營運情形及產業類型等因素,本次選擇以市場法之股價淨值比法作為該公司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應屬較佳之評價模式,且目前市場上投資人對於獲利型公司之訂價多以市場法為主要評價基礎,其優點在於簡單易懂,市場投資人認同度較高,廣為獲利及營收成長型公司評價所採用,故本承銷商本次所採用之評估方法,與國際慣用之方法應尚無重大差異。
2.該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1)財務狀況及獲利情形
分析項目 | 年度 公司 | 105 年度 | 106 年度 | 107 年度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鈺太科技 | 27.27 | 27.71 | 25.53 |
美律實業 | 54.79 | 48.01 | 66.77 | ||
康控-KY | 48.81 | 48.21 | 51.29 | ||
鑫創科技 | 8.17 | 10.23 | 24.47 | ||
同業 | 39.10 | 41.60 | 註 1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鈺太科技 | 1,000.99 | 1,459.33 | 1,589.93 | |
美律實業 | 684.73 | 860.02 | 711.91 | ||
康控-KY | 150.21 | 202.76 | 180.96 | ||
鑫創科技 | 353.46 | 301.63 | 286.91 | ||
同業 | 252.53 | 248.76 | 註 1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鈺太科技 | 350.10 | 351.02 | 360.29 |
美律實業 | 164.77 | 142.55 | 133.77 | ||
康控-KY | 142.45 | 219.40 | 155.99 | ||
鑫創科技 | 783.47 | 601.01 | 267.03 | ||
同業 | 208.10 | 190.60 | 註 1 | ||
速動比率(%) | 鈺太科技 | 230.83 | 205.56 | 177.94 | |
美律實業 | 146.14 | 124.24 | 114.77 | ||
康控-KY | 116.45 | 190.98 | 140.38 | ||
鑫創科技 | 567.82 | 399.07 | 130.63 | ||
同業 | 159.80 | 148.10 | 註 1 | ||
利息保障倍數(倍) | 鈺太科技 | 11.04 | 53.89 | 295.7 | |
美律實業 | 83.47 | 159.67 | 57.27 | ||
康控-KY | 6.66 | 20.46 | 12.07 | ||
鑫創科技 | (725.70) | (610.52) | (100.88) | ||
同業 | 14.32 | 13.54 | 註 1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鈺太科技 | 3.86 | 3.99 | 4.98 |
美律實業 | 5.46 | 5.28 | 4.71 | ||
康控-KY | 2.49 | 2.49 | 1.62 | ||
鑫創科技 | 10.42 | 7.27 | 6.57 | ||
同業 | 3.90 | 3.90 | 註 1 | ||
平均收現日數 | 鈺太科技 | 95 | 91 | 73 | |
美律實業 | 67 | 69 | 77 | ||
康控-KY | 147 | 146 | 225 | ||
鑫創科技 | 35 | 50 | 56 | ||
同業 | 94 | 94 | 註 1 | ||
存貨週轉率(次) | 鈺太科技 | 3.18 | 2.94 | 2.48 | |
美律實業 | 9.82 | 12.79 | 11.31 | ||
康控-KY | 6.41 | 7.11 | 6.70 | ||
鑫創科技 | 3.38 | 3.19 | 2.56 | ||
同業 | 5.10 | 5.00 | 註 1 | ||
平均售貨日數 | 鈺太科技 | 115 | 124 | 147 | |
美律實業 | 37 | 29 | 32 | ||
康控-KY | 57 | 51 | 54 | ||
鑫創科技 | 108 | 114 | 143 | ||
同業 | 72 | 73 | 註 1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鈺太科技 | 15.17 | 19.73 | 28.50 | |
美律實業 | 8.17 | 18.39 | 19.82 | ||
康控-KY | 1.60 | 2.41 | 2.12 | ||
鑫創科技 | 3.38 | 3.19 | 3.75 | ||
同業 | 2.80 | 2.90 | 註 1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鈺太科技 | 1.30 | 1.18 | 1.38 | |
美律實業 | 1.27 | 1.28 | 1.25 | ||
康控-KY | 0.72 | 0.95 | 0.75 | ||
鑫創科技 | 0.82 | 0.89 | 1.05 | ||
同業 | 0.70 | 0.70 | 註 1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鈺太科技 | 2.97 | 5.74 | 13.53 |
美律實業 | 15.22 | 17.47 | 7.41 | ||
康控-KY | 4.27 | 20.73 | 14.09 | ||
鑫創科技 | (8.97) | (11.33) | (2.83) | ||
同業 | 3.60 | 3.00 | 註 1 | ||
權益報酬率(%) | 鈺太科技 | 4.01 | 7.81 | 18.58 | |
美律實業 | 31.53 | 35.08 | 17.33 | ||
康控-KY | 7.34 | 38.12 | 25.32 | ||
鑫創科技 | (9.99) | (12.49) | (3.48) | ||
同業 | 5.70 | 4.60 | 註 1 |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鈺太科技 | 2.62 | 8.86 | 32.11 | |
美律實業 | 88.60 | 128.32 | 115.35 |
分析項目 | 年度 公司 | 105 年度 | 106 年度 | 107 年度 | |
康控-KY | 24.88 | 139.69 | 125.84 | ||
鑫創科技 | (9.94) | (9.36) | (3.50) | ||
同業 | 註 4 | 註 4 | 註 1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鈺太科技 | 3.43 | 8.51 | 33.05 | |
美律實業 | 133.48 | 212.36 | 136.54 | ||
康控-KY | 19.76 | 135.00 | 125.28 | ||
鑫創科技 | (9.44) | (9.83) | (3.15) | ||
同業 | 註 4 | 註 4 | 註 1 | ||
純益率(%) | 鈺太科技 | 2.12 | 4.79 | 9.90 | |
美律實業 | 11.87 | 13.58 | 5.81 | ||
康控-KY | 4.88 | 20.78 | 16.96 | ||
鑫創科技 | (10.89) | (12.82) | (2.73) | ||
同業 | 4.10 | 3.70 | 註 1 | ||
每股盈餘(元) (註 3) | 鈺太科技 | 0.42 | 1.01 | 2.94 | |
美律實業 | 11.00 | 18.94 | 10.47 | ||
康控-KY | 1.45 | 10.53 | 8.28 | ||
鑫創科技 | (0.87) | (0.97) | (0.25) | ||
同業 | 註 4 | 註 4 | 註 1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鈺太科技 | (2.12) | (19.50) | (48.56) |
美律實業 | 47.93 | 16.96 | 10.03 | ||
康控-KY | 9.86 | 14.68 | 24.80 | ||
鑫創科技 | (144.05) | (111.94) | (50.05) | ||
同業 | 14.90 | 10.20 | 註 1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鈺太科技 | 14.12 | 10.15 | 5.21 | |
美律實業 | 135.79 | 86.15 | 68.74 | ||
康控-KY | 44.44 | 38.27 | 37.61 | ||
鑫創科技 | (91.81) | (111.80) | (96.76) | ||
同業 | 註 4 | 註 4 | 註 1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鈺太科技 | - | - | (5.26) | |
美律實業 | 32.76 | 2.35 | (16.58) | ||
康控-KY | 1.51 | 1.96 | 3.60 | ||
鑫創科技 | (11.66) | (11.68) | (14.25) | ||
同業 | 4.80 | 3.50 | 註 1 |
資料來源:1.各公司之股東會年報、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暨凱基證券整理。
2.同業資料係摘自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註 1:截至評估報告出具日止,該期間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尚未出具。
註 2:利息保障倍數、現金流量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如為 0 或為負數則不予以表達。註 3:每股盈餘係依據各公司當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 4: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並無揭露該比率之同業資訊。
茲與採樣公司及同業財務比率之比較分析如下:
➀財務結構
A.負債占資產比率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分別為 27.27%、27.71%及 25.53%。該公司 105 年度開始隨著整體營運情況轉佳,除本身盈餘外,該公司並分別於 105 年 12 月、106 年 8 月及 107 年 4 月辦理現金增資 25,000 千元、20,000 千元與 15,000 千元以
支應營運資金需求,加以該公司於 101 年度與 106 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分別於 105 年度與 106 年度執行完畢,致使營運資金
較為寬裕,另該公司於 105 及 106 年度陸續償還銀行借款,致 105 年度開始負債比率下降,可見其財務結構已獲改善。與採樣同業及一般同業相較,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介於採樣公司及一般同業之間,尚屬穩健。
B.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分別為 1,000.99%、1,459.33%及 1,589.93%。該公司係屬無晶圓廠之專業 IC 設計公司,產品之實際製造流程均委外生產,而主要營運場所均為租賃並無自有廠房,投資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等資本支出以檢測設備為主。該公司在盈餘及現金增資之資金挹注下,加以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於 105 年度與 106 年度執行轉換為股本,整體股東權益呈現成長的趨勢,故 105 年度~107 年度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逐年增加。與採樣同業及一般同業相較,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均高於 100%,且高於採樣同業與一般同業平均數,顯示該公司目前之長期資金足以支應資本支出及營運所需。
綜上所述,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在獲利能力逐年提升與辦理現金增資及員工認股權執行之資金挹注下已逐漸改善,整體財務結構應屬健全。
➁償債能力
A.流動比率與速動比率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流動比率分別為 350.10%、351.02%及 360.29%,速動比率分別為 230.83%、205.56%及 177.94%。 105 年度至 107 度隨著營業收入持續成長,105 年底、106 年底及 107 年底之應收帳款及存貨亦均較前一年度增加,且該公司亦
於 105 年度、106 年度與 107 年度辦理現金增資以因應營運所需,加以該公司於 101 年度與 106 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分別於
105 年度與 106 年度執行完畢,致使現金及銀行存款增加,在流動資產增加幅度高於流動負債增加幅度下,流動比率於 105 年度
至 106 年度分別提升至 350.10%與 351.02%,而速動比率於 105 年度提升至 230.83%,惟 106 年度及 107 年度因該公司為因應
106 年以後之訂單需求與出貨而提高半成品、在製品及製成品存貨之備貨量,使得存貨金額均較前期增加,加以預付貨款以確保晶圓產能供應無虞,致預付款項增加,使得 106 年度及 107 年度之速動比率分別降至 205.56%及 177.94%。與採樣公司及一般同業相較,該公司 105 年度及 106 年度之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優於美律實業、康控-KY 及xx,xxxxxx,000 年度則均優於同業。
B.利息保障倍數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利息保障倍數分別為 11.04 倍、53.89 倍及 295.70 倍,利息保障倍數逐年上升主係因 104 年起逐
年償還銀行借款,故利息費用減少,加上 104 年起該公司營運暢旺使稅前純益持續上揚所致。與採樣公司及一般同業相較,該公司利息保障倍數優於康控-KY 及鑫創科技,與美律實業及同業則互有高低。
綜上所述,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償債能力各項指標,隨著營運規模提升、獲利穩定成長及自有資金日漸充裕,已具備穩健之償債能力,顯見該公司之短期償債能力尚無疑慮。
➂經營能力
A.應收帳款週轉率及平均收現日數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應收款項週轉率分別為 3.86 次、3.99 次及 4.98 次,平均收現天數分別為 95 天、91 天及 73 天,與該公司之授信條件相當,該公司隨著營收大幅成長積極控管應收款項,致應收款項週轉率呈現逐年上升之趨勢,顯示該公司之授信控管情況及應收帳款收款情形良好。與採樣公司及一般同業相較,其 105 年度及 106 年度之應收帳款週轉率及平均收現日數低於美律實業、鑫創科技及同業,優於康控-KY,107 年度則介於同業之間。
B.存貨xx率及平均售貨日數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存貨週轉率分別為 3.18 次、2.94 次及 2.48 次,平均售貨天數分別為 115 天、124 天及 147 天。
106 年度存貨週轉率下降,主係當年在整體業績持續成長的影響下,存貨水準隨營收規模而上升,加以該公司為因應次年度之訂
單出貨及市場未來需求而提高各項存貨備貨量,致 106 年度平均存貨成長幅度大於營業成本成長幅度,故存貨週轉率較 105 年底略為下降,而週轉天數增加,惟兩期差異不大,尚無重大異常。107 年度存貨週轉率下降,主係 107 年度在整體業績持續成長的影響下,存貨水準隨營收規模而上升,為滿足客戶訂單及市場未來需求而提高各項存貨備貨量,致 107 年度之平均存貨成長
幅度大於營業成本成長幅度,故存貨週轉率較 106 年度略為下降,應無重大異常。
與採樣公司及一般同業相較,該公司之存貨週轉率雖低於採樣同業,惟該公司存貨中,就原料之組成與特性觀之,原料主要為晶圓(Wafer)、感測器(Sensor)、印刷電路板(PCB)等,其具有不易氧化、高耐熱性、不易變質等特性,可長時間存放,在正常情況下可保存數年,尚不至因長時間存放而有使其價值下降,或趨近於無殘餘價值之可能性;另該公司之半成品、自製品及製成品除少部份為客製化產品外,其餘均可以應用於不同的客戶訂單使用,故其存貨控管情形尚屬良好,其存貨週轉率應無重大異常之情形。
C.不動產、廠房及設備xx率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分別為 15.17 次、19.73 次及 28.50 次。由於該公司係屬無晶圓廠之專業 IC 設計公司,產品之實際製造流程均委外生產,而主要營運場所均為租賃並無自有廠房,投資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等資本支出以檢測設備為主,加上該公司自 104 年起營業收入逐年大幅成長,以致週轉率持續升高。與採樣公司及一般同業比較,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均高於採樣公司及一般同業,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D.總資產週轉率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總資產週轉率分別為 1.30 次、1.18 次及 1.38 次。105 年度至 107 年度因營運持續暢旺,營收逐年 成長,各期平均總資產亦隨之成長,105 年度總資產報酬率上升;106 年度略為下降,主係當年度在整體業績持續成長的影響下,為滿足客戶訂單及市場未來需求而提高各項存貨備貨量,以及為確保晶圓產能供應無虞,使得預付貨款增加,故總資產較前一 年度成長較多所致。107 年度延續前一年度業績成長之趨勢,平均總資產亦隨之成長,以致總資產報酬率上升。與採樣公司及一 般同業比較,105 年度~107 年度之總資產週轉率優於康控-KY、鑫創科技及同業,與美律實業互有高低惟差異不大,尚無重大異 常之情事。
綜上分析,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經營能力指標與同業相較,互有高低。整體而言,該公司之經營能力應無重大異常之情形。
➃獲利能力
A.資產報酬率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資產報酬率分別為 2.97%、5.74%及 13.53%,105 年度至 107 年度因營運持續暢旺,營收逐年成長,稅後純益增加,各期平均資產亦隨之成長,惟稅後純益成長幅度大於平均資產成長幅度,故資產報酬率持續上升。
B.權益報酬率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權益報酬率分別為 4.01%、7.81%及 18.58%。分析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權益報酬率逐年成長之原因,由於該公司營運持續暢旺,營收逐年成長,稅後純益增加,各期平均權益亦隨之成長,惟稅後純益成長幅度大於平均權益成長幅度,故權益報酬率持續上升。
C.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 2.62%、8.86%及 32.11%。105 年度~107 年度因營運持續暢旺,營收逐年成長,營業利益隨之增加,而 105 年底、106 年底及 107 年底之實收資本額亦因辦理現金增資及員工執行員工認股
權憑證而分別增加為 315,373 千元、360,373 千元及 375,373 千元,惟營業利益成長幅度大於實收資本額成長幅度,故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持續上升。
D.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 3.43%、8.51%及 33.05%。105 年度~107 年度因該公司營運績效良好,營業毛利、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均隨之增加,而 105 年底、106 年底及 107 年底之實收資本額亦因辦理現金增資及員
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而分別增加為 315,373 千元、360,373 千元及 375,373 千元,惟稅前純益成長幅度大於實收資本額成長幅度,故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持續上升。
E.純益率及每股盈餘
該公司 105 年底、106 年底及 107 年底之純益率分別為 2.12%、4.79%及 9.90%;每股盈餘分別為 0.42 元、1.01 元及 2.94 元。
105 年度至 107 年度因該公司營運績效良好,在毛利率逐年提升下,加以該公司營業費用控管得宜顯著提升下,使得 105 年度至
107 年度之純益率及每股盈餘亦均明顯成長。該公司近年營運逐年成長,獲利能力逐年提升,各項獲利能力指標皆優於鑫創科技,但低於美律實業及康控-KY,尚無重大異常。
➄現金流量
A.現金流量比率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現金流量比率分別為(2.12)%、(19.50)%及(48.56%)。105 年度至 107 年度現金流量比率係因最近三年度應收款項增加,並因應終端需求增備存貨,其次,在終端需求持續強勁下,由於晶圓廠生產設備、投資金額龐大且需求普遍大於供給,加上晶圓廠或感測器供應商因主要原料均為晶圓,為因應供需xx之產能規劃,一般會要求客戶於投產前先行預付貨款,並約定進貨一定數量,故該公司為確保原料來源供應無虞,增加預付貨款以確保晶圓產能供應無虞,致使 105 年度至 107 年度之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產生淨流出。與採樣公司及一般同業相較,該公司之現金流量比率低於美律實業、康控-KY 與一般同業,優於鑫創科技。
B.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
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之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分別為 14.12%、10.15%及 5.21%,現金再投資比率分別為 0%、0%及(5.26%)。該公司 105 年度~107 年度現金流量允當比率變動主係受營運產生之淨現金流入(出)之變化、存貨隨營運成長而增加之因素影響。現金再投資比率則因應收款項增加,並因應終端需求增備存貨,其次為確保原料來源供應無虞而增加預付貨款,致使 105 年度
至 107 年度之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產生淨流出,致現金再投資比率為負數。與採樣公司及一般同業相較,該公司現金流量比率大致介於採樣公司及同業之間,尚無重大異常。
該公司 107 年度營業現金產生淨現金流出 111,313 千元,主要係因 107 年底存貨總額較 106 年底增加 211,769 千元,致產生現金流出所致,107 年底存貨增加主係該公司依據客戶提供之銷售預測予以評估銷貨客戶後續對微機電麥克風晶片之需求仍會持續增加,因該公司銷售產品主要為標準規格產品,為因應 108 年第一季的訂單出貨及 108 上半年度市場需求,故增加存貨庫存
水位,而該公司 107 年 12 月底之存貨截至 108 年 2 月底之去化比率為 30.78%,存貨去化情形與安全庫存備貨政策約 4~6 個月相比,尚屬合理。
該公司現金收入主要係銷售微機電麥克風系列產品及電源管理系列產品等營業收入收現(主要收款條件為月結 30 天),現金
支出主要為購料(付款條件除晶圓採購而預付貨款 30%,其他主係介於月結 30~60 天)、支付薪資、營業費用等應付款項,該公司支出項目以營運所需為主,尚無重大資本支出,而該公司銀行存款、銷貨持續產生之營運資金流入以及借款額度,尚可支應營運及購料所需。另該公司與銀行間之往來秉持以誠信原則並建立長久合作關係之基礎發展,基於各銀行過去對該公司之經營資金已給予相當助益,且依據該公司 106 年度及 107 年度財務報告之獲利情形觀之,該公司往來銀行應會持續提供營運發展所需之融資金額。由該公司營運狀況、每月預估現金餘額、金融機構融資授信額度使用情形、應收帳款之管控及收現情形進行綜合評估,該公司財務週轉能力應屬正常,且該公司現有銀行額度及現金水位尚屬充足,尚足以支應未來營運資金所需。
因該公司受惠於數位微機電麥克風晶片國際筆電大廠增加採購比重,且持續開發新客戶,使營運持續成長,依該公司存貨 管理政策維持安全庫存 4~6 個月,預期該公司之存貨庫存水位將趨於穩定,該公司仍將持續視營運狀況及產銷會議之評估結果,適時控管該公司最適存貨庫存水位,並將積極追蹤應收帳款收回情形,以改善營運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出情形。由於該公司近年 來營運規模快速成長,該公司除自有資金外,亦透過銀行借款及現金增資等支應日常營運費用所需,整體而言,該公司各項現 金流量指標與同業相較,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2)本益比
請參考(二).1.(2).(A)之說明
(三)所議定之承銷價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x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共同議定股票公開承銷價格並未委請財務專家出具意見或委託鑑定機構出具鑑價報告,故本項評估並不適用。
(四)申請公司於興櫃市場掛牌之最近一個月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料
(本項應包括評估該公司自申請上櫃日迄今是否有本中心依「興櫃股票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 4 條規定公告
為「興櫃公布注意股票」,或依本中心「興櫃股票買賣辦法」第 11 條之 1 規定暫停交易(啟動興櫃股票市場冷卻機制)之情事,及是否有興櫃股價波動較大之情形。)
彙總該公司最近一個月於興櫃股票市場交易買賣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料如下:
月份 | 平均股價(元) | 成交量(股) |
108 年 3 月 24 日~108 年 4 月 23 日 | 93.70 | 5,819,011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該公司係自 107 年 5 月 9 日於興櫃市場掛牌,最近一個月(108 年 3 月 24 日~108 年 4 月 23 日)之加權平均股價為 93.70 元,總成交量
為 5,819,011 股,股價介於 88.17 元至 97.14 元之間,並無興櫃股價波動較大之情形;另經查該公司自申請上櫃日迄今並無依「興櫃股票
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 4 條規定公告為「興櫃公布注意股票」,或依「興櫃股票買賣辦法」第 11 條之 1 規定暫停交易(啟動興櫃股票市場冷卻機制)之情事,故尚無發現重大異常之情事。
(五)推薦證券商就其與申請公司所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綜上,參考該公司採市場法之股價淨值比法,計算該公司之參考價格區間,另參酌該公司最近一個月興櫃股票市場之成交均價,考量該公司目前所處證券產業狀況、近期經營績效情形及各項經營指標表現,且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計算 108 年 4 月 15 日前興櫃有成交之 30 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簡單算術平均數為 90.12 元,並以該
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 63.08 元作為最低承銷價格(底標)之上限,故與該公司共同議定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 58.33 元(底標),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競價拍賣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
86.70 元為之,惟該均價高過於本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所定之最低承銷價格之 1.2 倍(即新臺幣 70 元),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臺幣 70 元溢價發行,尚屬合理。
【附件二】律師法律意見書
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申請股票上櫃,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請股票上櫃。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初次申請上櫃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等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x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股票上櫃之情事。
翰辰法律事務所 xxx律師
【附件三】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
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太公司或該公司)本次為辦理公開募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736,000 股,每股面額新
臺幣 10 元,合計發行總金額新臺幣 37,360,000 元整),依法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該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該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許道義
部門主管: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