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a) 立 即 領 取 法 例 规 定 的 各 類 牌 照 、许 可 证 及 / 或 证 明 书 ,以 便 售卖 获 准 出 售 的 商 品 及 经 营 业 务 ;在 領 取 牌 照 、许 可 证 及 / 或 证 明 书 之 前 ,不 得 售 卖 任 何 须 持 有 该 等 牌 照 、许 可 证 及 / 或 证 明 书 始 可 售 卖 的 商 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