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募資開課契約-個人版
立約人
思哈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提案者 (以下稱乙方)
茲因雙方就線上課程合作需求,於乙方線上勾選「同意提案契約書」之日 (以下稱生效日) ,簽署本募資開課契約 (以下稱本合約),約定權利義務如下:
1 本合約用語定義如下
1.1 本網站:指甲方及甲方之關係企業持有的網域,包括但不限於 xxxxx.xx 以及
xxxxx.xx。
1.2 出版品:包含乙方開課前之募資頁面及開課後之課程頁面,即乙方通過甲方審核而於本網站發布之課程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募資影片、課程影片、募資文案、課程文案、課程單元架構、內容、作業、補充資料、教材等相關內容之集合。
1.3 募資:乙方於開課前,使用本網站邀集使用者預購出版品之行為。
1.4 募資期間:自募資開始日起算 30 日,始日應算入。
1.5 募資開始日:本網站發布提案頁面之當日。
1.6 提案頁面:募資期間及開課前,乙方通過甲方審核,於本網站發布之出版品內容。
1.7 募資成功:募資期間內,預購人數達預定開課人數門檻。
1.8 開課:乙方募資成功後,於本網站發布經甲方審核通過之出版品。
1.9 課程頁面:開課後,乙方通過甲方審核,於本網站發布之出版品內容。
1.10 發布:將出版品或其他內容於本網站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之行為。
1.11 版稅:出版品定價扣除實際定價 5% 之營業稅與第三方金流手續費後之金 額。若乙方為法人並開立三聯式發票,則無須扣除前述實際定價 5% 之營業稅。
1.12 使用者:所有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功能者。
1.13 消費者:於本網站付費購買出版品內容者。
1.14 出版品定價:消費者付費購買出版品當下,本網站所公告之定價。
1.15 下架:使出版品或其他乙方發布於本網站之內容無法被使用者存取或閱覽。
1.16 折價券:甲方或乙方依本網站所公告之規範產出,僅供使用者於本網站購買出版品為折價使用之證明。
1.17 會員點數:甲方於本網站依照所公告之規範產出,僅供使用者於本網站購買出版品為折價使用之證明
1.18 選購教材:輔助消費者閱覽出版品所搭配使用之素材。
1.19 贈品:係指消費者因購買出版品或滿足乙方於本網站發布之條件,所得請求之物。
2 乙方身分資格
2.1 乙方應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而得為有效法律行為。
2.2 若乙方不具完全行為能力,應由有代理權人閱讀、暸解、並同意本合約內容
,始得依本合約申請募資或開課。
2.3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會員註冊資訊均為正確且即時之資料。若乙方所提供的資訊事後有變更,乙方應即時更新為正確資訊,經甲方催告而不為更新時,甲方得隨時暫停乙方之募資或開課,如乙方已開課,甲方得隨時將出版品自本網站下架,直到乙方補正相關資訊,若消費者因此要求甲方退費,乙方應承擔甲方已付出之成本與相關行政手續費用。
3 出版品品質
3.1 乙方應於預定開課日 7 日前,提供出版品之完整版本供甲方審核。
3.2 出版品內容應符合下列規定:
3.2.1 出版品內容須無錯誤與誇大不實;
3.2.2 出版品內容須與募資期間乙方於提案頁面之敘述相符;
3.2.3 出版品課程影片之分鐘數,不得低於募資期間乙方於提案頁面所承諾之分鐘數;
3.2.4 出版品內容引用的參考資料與數據,須具公信力且標註出處;
3.2.5 出版品課程影片於開課時須附加字幕;及
3.2.6 出版品之影像聲音清晰度、授課口條順暢度、課程字幕流暢度及影片內容規劃等,所有關於出版品內容品質之事項,均應符合甲方公告之標 準。
3.3 乙方應保證出版品內容於募資期間及開課後均符合下列事項:
3.3.1 未使用出版品於其他網站或平台;
3.3.2 內容未有錯誤、對第三人之人身攻擊、鼓吹暴力、仇恨或歧視特定及不特定族群之攻擊性內容、對身體產生生理傷害和依賴性之菸草製品及管制藥品及其用具、散播色情或具裸露之內容、違反公序良俗或其他經甲方判斷之不當內容;
3.3.3 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營業秘密及其他專門技術)之情事;
3.3.4 無任何置入性行銷之商業行為;及
3.3.5 無其他違反法令之情事。
3.4 出版品縱經甲方審核通過並發布於本網站,甲方亦不因此就乙方於第 3.3 條保證之事項負擔任何保證責任。
3.5 乙方應按雙方書面議定之時程,提供募資及開課所必要之內容,若有違反,致無法依預定時程開課時,每遲延一日,乙方應按「該遲延當日累積募資總金額」之 1%,賠償予甲方,甲方並有權自應分配予乙方之版稅中扣抵之。
4 募資規則
4.1 乙方應依甲方規定編輯提案頁面,並提供下列內容辦理募資:
4.1.1 出版品於募資期間之預購定價及開課後之正式定價,由乙方自本網站預設之價格選項中點選設定之;及
4.1.2 募資成功之人數門檻,由甲乙雙方合意定之,至少須達 30 人。
4.2 第 4.1條所稱之定價及人數門檻,一經募資開始即不得變更。
4.3 乙方經甲方同意後,始得開始募資。
4.4 乙方募資成功且出版品內容經甲方審核通過後,始得於本網站開課,惟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導致甲方審核無法通過,無法依預定時程開課時,每遲延一日,乙方應按「該遲延當日累積募資總金額」之 1%,賠償予甲方,甲方並有權自應分配予乙方之版稅中扣抵之。募資期間屆滿時預購人數未達預定人數門檻,則本合約於募資期間屆滿時自動終止。
4.5 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自行終止或暫停募資,應支付甲方自終止或暫停募資之日起至授權期間屆滿且未經延展之日止,該期間內甲方預計應得之版稅作為違約金,每日預計應得之版稅以出版品於募資開始日起,至乙方自行終止或暫停募資之日止,於此期間內累計銷售總金額平均計算之。乙方並應就甲方因此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5 開課規則
5.1 乙方得自行設定預定開課日,惟至遲應於募資成功後 2 個月內完成開課。
5.2 乙方於開課時,應同時發布出版品之完整內容於本網站供消費者閱覽,並至少應選擇一個出版品單元供使用者預覽,該供預覽單元之選擇應經雙方同 意。若乙方未選擇預覽單元者,甲方有權為乙方選擇預覽單元,乙方不得拒絕。
5.3 開課後乙方欲調整出版品內容,應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且調整後之出版品內容仍須符合第 3 條所規範之品質。
5.4 開課後調整定價:
5.4.1 乙方開課後欲調整出版品定價,應於預定發布調整後定價之日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並說明原因,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始得調整定價。
5.4.2 乙方調整後之定價不得低於募資期間之預購定價。
5.4.3 乙方調整定價之次數,自開課日起算每年以一次為限。
5.5 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自行將課程下架,應支付甲方自課程下架之日起至授權期間屆滿且未經延展之日止,該期間內應甲方預計應得之版稅作為違約金,預計版稅以出版品近 180 日內 (未滿 180 日者,依照實際銷售日數計算) 之銷售金額平均計算之。乙方並應就甲方因此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6 乙方與使用者及消費者互動之義務
6.1 募資期間
乙方應積極與使用者磋商出版品內容之規劃,並回答使用者之問題,乙方於本網站發布之資訊經使用者反應有疑議時,甲方得要求乙方即時提出說明,或補充必要資訊。
6.2 開課後
乙方在授權期間,於本網站回答問題、批改作業、與消費者互動之頻率與方式,應符合募資期間於提案頁面所發布之承諾,乙方如怠於履行前述承諾,甲方得留置版稅暫不分配,並定相當期限書面催告乙方履行,乙方經催告後逾期仍怠於履行,甲方得終止合約並對消費者進行全額退費,乙方應承擔甲方已付出之成本與相關行政手續費用。
7 選購教材或贈品
7.1 乙方若需提供選購教材或贈品時,應將選購教材之販售管道、贈品之寄發時間方式、及其他必要資訊,發布在提案頁面或課程頁面。
7.2 乙方就出版品課程內容之規劃,應以出版品內容為主,選購教材販售為輔,並應保留讓消費者選擇購買選購教材與否之彈性。
7.3 甲方概不負責選購教材或贈品事宜,若乙方和消費者間因選購教材或贈品發生爭議時,悉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若因選購教材或贈品之爭議而致甲方受有任何損害 (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訴訟或律師費用等一切排除紛爭之費用),均應由乙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8 平台義務
甲方依本合約相關規定,開放本網站之網頁空間,供乙方進行募資、開課、開課後發布出版品內容及與消費者互動之用。
9 版稅分配比例
9.1 版稅分配比例依照消費者是否經乙方之行銷管道購買出版品,而有差異如下
:
9.1.1 消費者經乙方之行銷管道購買出版品,甲方應分配該版稅金額 90% 予乙方,餘歸甲方所有。
9.1.2 消費者非經乙方之行銷管道購買出版品,甲方應分配該版稅金額之 50%
予乙方,餘歸甲方所有。
惟消費者於購買出版品時如有使用折價券或會員點數,則依第 9.5 條規定辦理。
9.2 判定消費者是否經乙方行銷管道購買出版品,係由本網站透過追蹤自乙方專屬行銷網址進入本網站之使用者所為之訂單購買行為,若使用者透過乙方專屬行銷網址進入本網站時有下列行為,即判定該筆訂單係消費者經乙方行銷管道購買出版品:
9.2.1 使用者進入本網站時為已登入狀態,且直接購買該專屬行銷網址所屬的出版品,或沒有購買該專屬行銷網址所屬的出版品就離開本網站,但於七天內使用任意瀏覽器登入同一帳號,並購買該專屬行銷網址所屬的出版品。
9.2.2 使用者進入本網站時為未登入狀態:登入或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且於七天內使用任意瀏覽器,用同一帳號購買該專屬行銷網址所屬的出版品
;或未登入或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即離開本網站,但於七天內使用同一瀏覽器登入或註冊並購買該專屬行銷網址所屬的出版品。
9.3 前條所定之七天期限,係依自同一使用者最近一次透過乙方專屬行銷網址進入本網站時開始計算七個日曆天。
9.4 依照第 9.2 條之基準判定消費者係經乙方行銷管道購買出版品者,如消費者在購買該出版品時,使用甲方產出之折價券,(除前測回饋早鳥型及舊生回饋型早鳥型折價券外),則視為消費者非經乙方之行銷管道購買出版品。
9.5 消費者於購買出版品時如有使用折價券或會員點數,版稅應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9.5.1 消費者在購買出版品時使用乙方產出之折價券,則視為消費者經乙方之行銷管道購買出版品計算分配比例,其折價額度應由乙方負擔,於版稅分配時,應以出版品定價計算該版稅金額,該版稅金額扣除折價額度之餘額歸乙方所有。
9.5.2 消費者在購買出版品時使用會員點數,其折價額度應由雙方共同負擔,於版稅分配時,應扣除會員點數折價額度,並依消費者是否經乙方之行銷管道購買出版品決定乙方應得之分配比例。
9.5.3 消費者在購買出版品時使用甲方產出之「募資中課程-前測回饋早鳥 型」或「募資中課程-舊生回饋早鳥型」折價券,於版稅分配時,應以出版品定價計算該版稅金額 60% 予乙方,餘歸甲方所有。
10 版稅分配程序
10.1 若乙方為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版稅分配程序如下:
10.1.1 版稅之分配,以一個月為一期。
10.1.2 甲方應於出版品開課次月之 15 日,將乙方自募資開始日起至開課當月最後一日止之銷售金額,依第 9.1 條所定分配比例,匯至乙方指定之中華民國境內帳戶;其後每月 15 日匯出該期之應得款項金額。乙方應於每月 15 日前,依甲方事先以電子郵件告知之版稅分配數額,開具收據送達甲方,收據未送達並經甲方確認無誤前,甲方得留置版稅之分配暫不發給。
10.1.3 甲方應依照中華民國之稅法,為乙方進行所得之申報與扣繳。
10.1.4 若當期應分配乙方之版稅總額不足新台幣 1,000 元時,甲方將暫不分配版稅,待應分配予乙方版稅總額累積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後,甲方再行分配。
10.1.5 甲方使用之匯款戶頭為國泰世華銀行,如乙方非使用該銀行作為轉帳戶頭,將於每次跨行匯款時,進行額外手續費之扣款,並直接從該期出版品應得款項中扣除。
10.1.6 乙方若未具有中華民國境內核准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須負擔甲方為分配版稅予乙方辦理匯款之手續費等交易成本。
10.2 若乙方為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版稅分配程序如下:
10.2.1 甲方以一季為一期結算並撥付乙方之版稅收入。甲方將於乙方之出版品正式上架後次月之 15 日,將乙方募資期間所銷售之金額及該期應得款項匯至乙方指定之中華民國境外之帳戶;其後於每年的 1、4、7、10 月之 15 日結算前三個月之款項金額。
10.2.2 甲方將依照中華民國之稅法,為乙方進行所得之申報及扣繳;甲方於撥付乙方版稅收入時,將代乙方扣繳應繳納之所得稅(所得收入之20%
)。若雙方國家就此所得可適用租稅優惠,將視實際優惠申請情形及其適用扣繳稅率而定。
10.2.3 甲方每次撥付乙方版稅收入時,將從該期款項中先行扣繳乙方應繳納之所得稅,以及甲方國泰世華銀行所收取之跨國電匯手續費,再將扣除前揭兩款項後之版稅淨額,匯款至乙方所指定之中華民國境外帳戶。若乙
方指定之境外銀行帳戶另行收取跨國電匯及相關手續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10.2.4 乙方須自行申報及繳納乙方所屬國家之所得稅。乙方所屬國家之所得稅款與甲方無涉,由乙方自行處理。
10.2.5 若當期應分配乙方之版稅淨額(扣除所得稅及甲方銀行電匯手續費後)總額不足新台幣 1,000 元時,甲方將暫不分配版稅,待應分配予乙方版稅總額累積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後,甲方再行分配。
10.2.6 甲方匯款幣別係以新台幣兌換美金,但若乙方所提供之境外銀行帳戶為甲方匯款銀行告示牌上之可兌換之幣別,甲方得接受乙方提議之幣別匯款。兌換匯率以匯款當日甲方銀行牌告之該幣別匯率為準。
10.3 甲方若遲延分配版稅予乙方,經乙方催告後 7 日內仍未支付,乙方得終止開課或發布出版品。
11 授權範圍
11.1 乙方就其上傳或發布於本網站之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出版品中之募資影片、課程影片及課程講義等,專屬授權甲方使用。惟上述資料中,乙方單位之介紹、指定自然人之介紹、非因履行本合約所產生之作品或教材,例外以非專屬授權方式,授權甲方使用。前述使用,指甲方於執行、推廣本網站業務及行銷之目的範圍內,對該資料進行任何形式之使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得以平面或電子形式,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編輯、改作、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口述或公開傳輸等,並供使用者搜尋及瀏覽。
11.2 前述專屬授權之資料,乙方如欲自行或委託第三人進行任何形式之利用 (例如:翻譯為其他語言、以平面媒體或電子書之形式出版、開設線下實體教學課程等) 應取得甲方事前書面同意。
11.3 專屬授權期間,自募資開始日起,至開課日後兩年為止。授權期間屆滿前兩個月,任一方未以書面向他方聲明終止出版品之授權,授權期間將自動延展兩年,再期滿亦同,無次數之限制。
11.4 專屬授權期間,乙方如違約自行或授權第三人使用其上傳或發布於本網站之部分或全部資料,乙方須支付行為時已取得版稅的 50% 予甲方作為違約金,若經甲方催告仍未改正,甲方有權終止本合約,並得準用 5.5 條之規定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12 智慧財產權之歸屬
12.1 乙方上傳或刊載於本網站之全部資料,其智慧財產權之歸屬,悉依著作權法等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定之。
12.2 出版品中依法為甲方之智慧財產者,於本合約期滿後,乙方不得於其他實體或線上場域以任何直接或間接方式重製、改作、翻譯、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展示、以光碟出版、於其他網路平台上架或販售、以相同課程架構僅改換語言利用,或為任何其他影響本出版品潛在市場或現在價值之利用。
12.3 乙方應保證其上傳及發布於本網站之出版品及全部資料,未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專門技術(Know-how)及其他任何法定權益,若有第
三人對甲方主張其權益時,乙方應為甲方排除糾紛,並賠償甲方所受損害
(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訴訟及律師費用等)。於授權期間屆滿後亦同。
13 終止或暫停募資及開課
13.1 甲方為維護本網站正常營運及使用者權益,於下列情況得不經事先告知乙方
,對乙方採取必要措施,且乙方須就甲方因此所生之所有損害負賠償責任:
13.1.1 乙方違反第 3、4、5、11、15、16 條之約定。
13.1.2 第三人就乙方於本網站發布之任何內容,主張權利或提起訴訟。
13.1.3 乙方有其他足致影響本網站正常營運之行為。
13.2 前項所稱必要措施如下:
13.2.1 移除或增刪修改出版品或其他乙方發布於本網站之內容;或
13.2.2 採取其他對乙方募資、開課或發布內容之必要限制性行為
14 退費政策
14.1 關於消費者之退費,悉由甲方依下述退費政策辦理:
14.1.1 開課前購買出版品之消費者,於開課前或開課後 7 日內 (出版品影片未經開啟播放),均得請求全額退費
14.1.2 乙方若未募資成功,甲方應於募資期間結束之次月 16 日前,就其代收款項全額退還預購之消費者,且不向乙方收取任何手續費。
14.1.3 開課後購買出版品之消費者,於購買後 7 日內 (出版品影片未經開啟播放),均得請求全額退費。
14.2 若因乙方未履行本合約第 3、4、5、6 條所定之義務,經甲方催告後仍不履行
,以致消費者權益受損者,消費者得向甲方提出退費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實行之。
14.3 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令得請求退費者,甲方均將依法退費,乙方不得異議。
15 個人資料保護
甲、乙雙方透過本網站所知悉之個人資料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界定),僅供本網站業務執行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並不得出售、出租、交換、揭露或給予與第三人。
16 保密條款
16.1 本條所稱「機密資訊」,為雙方及其代理人、履行輔助人因磋商或屢行本合約,自任一方或第三人經口頭或書面獲悉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營運技 術、策略、消息、客戶資料、財產狀況、電腦軟體資料庫、書面、圖樣、電腦或磁碟片檔案、錄音、錄音帶、光碟片資料檔案、程式碼、影像拍攝製 作、設計及發明等有形或無形資訊均屬之。但機密資訊不包括已見於公開發行之刊物或出版品等欠缺秘密性之資訊。
16.2 雙方對他方之機密資訊均應嚴格保密,且僅用於本合約之目的,除下列情況外不得使用、令他人使用或向第三人揭露:
16.2.1 經他方事前書面同意;或
16.2.2 經有管轄權之法院或其他公權力機關依法要求
16.3 上開保密義務不因本合約之期限屆至、無效、解除、終止而失其效力。
17 其他
17.1 甲乙雙方於本合約有效期間或終止後,均不得有任何損害他方名譽之行為。
17.2 甲方與xx同意本合約得以電子文件代替書面,經勾選「同意提案契約書」時,即視為已閱讀、暸解、並同意以上所有約定條款之所有內容。
17.3 甲乙雙方均同意得以電子郵件為履行通知義務之送達方式。
18 契約解釋
18.1 本合約條文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得另行以書面補充之,如有疑義應由雙方本友善互助之原則協商處理。
18.2 若書面補充約定與本合約相牴觸時,應以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19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9.1 本合約之解釋與履行如有未盡之處,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19.2 因本合約發生或與本合約有關之任何糾紛,應由雙方當事人依相關法律之規定,秉持誠信原則商議解決之,如協議不成,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019.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