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项目编号:310106000240229171536-06081040
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
单一来源文件
采购单位: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一来源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信息
目 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经采购人推荐,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批准,现就下列项目向包 1:上海百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编号:310106000240229171536-06081040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 算 金 额 (元) | 简 要 规格 描 述或 包 基本 概 况 介绍 | 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1 | 物业管理服务 (2024 年 4 月 -2025 年 3 月) | 1 | 3993000.00 | 上 海 四行 仓 库抗 战 纪念 馆 物业 管 理服务,服务期限: 2024 年 4 月1 日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预 算 限额 : 399.3 万元/年 ( 其 中 | 0.00 |
2024 年 预 算 为 299.475 万 元 , 2025 年 预 算 为 99.825 万元),管 理 区域:上海四 行 仓库 抗 战纪 念 馆 1 楼—3 楼(常设展厅、临展厅、休息室、贵宾室、会议室、办公区域、仓库);四 行 仓库 抗 战纪 念 地晋 元 纪 念广场。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供应商采购。
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资格审查要求包 1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项目级/ 包 级 |
四、单一来源采购的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03-26 14:30:00
地点:xxxxxx 00 x 0 x
供应商应准时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上述地点,并派全权代表出席(全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报名后可到项目经办人处领取。六、报名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报名。
七、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金额、开户行、户名、账号等)]供应商应于 将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
(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
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
2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 |
3 | 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应按《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七规定交 纳。 |
4 | 保证金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供应商办理退还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手续时需提供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交入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凭证退款联,并按凭证要求准备资料。 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位置:“首页-在线服务”。 |
5 | 转包与分包:否;联合投标:不允许。 |
6 | 演示时间:不进行演示 |
7 |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组成: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 1 份。 |
8 | 采购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 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9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0 |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的10%。 |
11 |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12 | 解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市静安区政府 采购中心。 |
具体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信息
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书
1、采购需求概述
1.1 项目名称: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
1.2 采 购 人: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
1.3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1.4 服务期限: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1.5 预算限额:399.3 万元/年(其中 2024 年预算为 299.475 万元,2025 年
预算为 99.825 万元)
1.6 管理区域: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 1 楼—3 楼(常设展厅、临展厅、休息室、贵宾室、会议室、办公区域、仓库);四行仓库抗战纪念地晋元纪念广场。
1.7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7.1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1.7.2 投标单位、项目经理、主要岗位人员需具有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二年以上业绩和经验。
1.7.3 本次招标仅限中小型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1.8 本项目招投标中标方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签订相关合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全员到岗。
2.项目概况
2.1 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简要概况
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位于xxxxxxxxx 00 x,是隶属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的事业单位,承担陈列展示、社会教育、公众宣传、学术研究和征集保管的公益性抗战遗址类纪念场馆,是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 3A 景点。纪念馆共 3 层,其中 1 至 2 层为常设展厅,3 层为临展厅和办公区。纪念馆按照 “遗址、战斗、纪念”三个属性,以“四行仓库保卫战”为主线,展示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和全面抗战的背景下,1937 年八一三淞沪抗战后期,中国军队第 88 师 262 旅 524 团 1 营 420 余名官兵(外界称“八百壮士”),奉命固守四行仓库英勇抗战的感人事迹,再现了以xxx为代表的“八百壮士”英雄群体形象。陈列内容分为“血鏖淞沪”、“坚守四行”、“孤军抗争”、“不朽丰碑”四个部
分,共展出实物、文献、照片、复制品等 440 余件。陈列设计上除了版面、实物等常规形式,还辅以战斗场景、沙盘模型、微缩景箱、油画雕塑、互动游戏和影视片等展示手段。纪念馆 2015 年 8 月 13 日运行开馆至今,累计参观量约 419
万人次。纪念馆年均接待量 50-60 万人次。
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坐落于xxx 0 x—00 x四行仓库西部,场馆总占地面积约 1300 ㎡,总建筑面积约 4000 ㎡,纪念馆场馆为租赁性质。四行仓库建筑旧称四行信托部沪分部仓库,现为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四行仓库建筑总占地面积约约 4500 ㎡,总建筑面积约 25000 ㎡。
2.2 功能区域、面积及物业管理界面
序号 | 楼层 | 面积 | 功能 | 服务需求 | |||
设备保障 | 区域保安 | 区域 保洁保绿 | 客服 | ||||
1 | 1F | 1318 | 展示区(常设展厅)、休息室 | √ | √ | √ | √ |
2 | 2F | 1280 | 展示区(常设展厅) | √ | √ | √ | √ |
3 | 3F | 1280 | 展示区(临展厅)、贵宾室、会议室、办公区域、仓库 | √ | √ | √ | √ |
备注:上表数据仅限本次招标有效。
2.3 四行仓库抗战纪念地晋元纪念广场简要概况
四行仓库抗战纪念地晋元纪念广场位于上海市光复路、晋元路(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西侧),总面积约 2900 平方米,广场东侧的四行仓库西山墙为复原 “四行仓库保卫战”战斗痕迹的“弹孔墙”,是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参观中一处重要的室外场景,同时也作为结合重要抗战纪念日、重大抗战事件等举办各类纪念活动主要场地。作为全国少有、上海仅有的抗战纪念地,也是配套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设立的纪念性公共广场,具有较强的庄严性和肃穆性,管理上有别于一般城市休憩、休闲广场。
2.4 功能区域、面积及物业管理界面
序号 | 楼层 | 面积 | 功能 | 服务需求 | |||
设备 保障 | 区域 保安 | 区域保洁 | 客服 | ||||
1 | 广场 | 2900 | 参观、纪念活动等 | √ | √ | √ | √ |
备注:上表数据仅限本次招标有效。
2.5 开放时间
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免费开放(周一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参观时间为上午 9:00 至下午 16:30(16:00 停止入场);四行
仓库抗战纪念地晋元纪念广场全年开放。
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本项目物业管理范围为全委托,具体分项服务内容如下:
3.1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3.1.1 公共设施设备基础管理
3.1.2 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3.1.3 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3.1.4 展厅、展项设备运行管理
3.1.5 节能管理
3.1.6 内部二次装修、展项布展、更新改造等施工管理
3.1.7 设施设备接报修服务
3.1.8 其他专项服务项目(大型活动保障与服务)
备注:活动场地内由第三方自备的设备运行及维护不列入服务内容。
3.2 安全保卫管理
3.2.1 管辖区域秩序维护管理(包含安检)
3.2.2 观众高峰客流管理和应急处置
3.2.3 消防管理
3.2.4 安全生产管理
3.2.5 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2.6 场馆路面停车管理
3.2.7 专项活动安全保障
3.2.8 区域监控管理
3.3 环境保洁管理
3.3.1 管辖区域环境保洁
3.3.2 垃圾清运
3.3.3 绿植摆放养护
3.3.4 虫害治理
3.3.5 卫生防疫
3.3.6 环境保护
3.4 客户服务
3.4.1 讲解服务
3.4.2 贵宾重点客户接待服务
3.4.3 会务服务
3.4.4 服务台(客服中心)服务
3.4.5 团体预约服务
3.4.6 展览区域管理、运行保障及观众服务
3.4.7 各功能区域(活动场所)活动保障及指定的客户服务
3.4.8 志愿者管理
3.4.9 其他招标方指定的特约服务项目
3.5 行政后勤保障
3.5.1 行政及档案管理
3.5.2 财务及预算管理
3.5.3 人事管理及员工培训
3.5.4 现场服务质量管理
3.5.5 物料采购
3.5.6 物资管理
3.5.7 供方管理
3.5.8 其他后勤保障与服务
3.6 与大物业公司对接工作事项
3.6.1 建筑消防系统
3.6.2 建筑供配电系统
3.6.3 建筑外围安保
3.6.4 主出入口中庭设施设备
3.6.5 主出入口中厅、建筑外立面清洗
4.物业管理费预算及报价要求
4.1 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周期以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4.2 本项目预算物业管理费预算为 399.3 万元。
4.3 本项目含纪念馆建筑物和纪念广场建筑物日常维修保养费,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电话及网络系统、无线电通讯系统)、照明(400V 以下)等设施设备日常维护、零星维修费(电梯、空调、安防监控,以及陈列展示播放设备、投影仪、展览灯具、展柜、等专业设施设备除外)。
4.4 本项目报价范围
4.4.1 物业人工人员费用
4.4.2 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障、零星维修材料费(包含日常用灯光、水暖配件、小五金配件、油漆涂料等)
4.4.3 秩序安全保障维护费用(包含对讲机电池更换及维修、安保器具添置等)
4.4.4 环境保洁保障费用(包含保洁耗材费用)
4.4.5 物业行政办公费用
4.4.6 管理酬金、企业税费等费用
4.4.7 本项目报价预留费用项目
4.4.7.1 四行仓库公共物业(大物业)管理费用 20 x
4.4.7.2 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接待、纪念馆特殊要求等预估加班费
4.4.7.3 其他不可预计费用
4.5 分项报价详见下表:
序 号 | 预算项目 |
1 | 物业人员费用 |
2 | 设备保障维护费及耗材 |
3 | 安全保障维护费用 |
4 | 环境保洁保障 |
5 | 行政办公费用 |
6 | 管理酬金 |
7 | 税 金 |
8 | 四行仓库公共物业(大物业)费用 20 x |
9 | 预估加班费 |
10 | 不可预计费 |
4.6 物业管理费总价按年度报价
4.7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自身的经验精确测算并慎重报价,所报的价格不得高于招标方预算限额(高于预算限额的报价不予接受)
4.8 物业管理费采用酬金制
4.9 物业管理费用按季支付
5.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及考核
5.1 招标方按季度、年度周期对中标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具体按《物业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其考核要点如下:
季度考核结果与管理酬金挂钩:季度考核得分 95 分及以上,中标方可获得报告期管理酬金的 100%;季度考核得分在 85-94 分,中标方可获得报告期管理酬金的 50%;季度考核得分在 75 分-84 分,中标方可获得报告期管理酬金的 30%;季度考核得分低于 75 分,中标方可获得报告期管理酬金为零。
6.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6.1 物业管理服务总体要求
6.1.1 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建筑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洁管理、客户服务等内容,投标方应结合自身的能力、经验对纪念馆运行管理过程和顾客服务过程进行详细识别,精确界定可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认真策划服务实施方案并测算由此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
6.1.2 中标方应在项目现场组建物业管理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实施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投标方应就该管理机构的地位与职能、权利与义务、运作模式、费用核算方式等进行详细描述
6.1.3 中标方应保证其派往项目现场的服务人员达到相关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所有的专业、技术或其它特殊岗位人员,凡国家有规定的,均须持证上岗。中标方对所录用人员应执行严格的入职审查程序,保证录用人员没有不良记录
6.1.4 中标方应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在履行物业管理及服务职能过程中,如果与招标方工作人员及顾客出现纠纷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协调和处理;如果处理不成,应及时向招标方主管部门报告
6.1.5 中标方除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外,还有义务配合招标方做好其他服务供方、第三方活动组织者(第三方工作人员)的监管及工作衔接
6.1.6 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虫害治理、绿化养护、特殊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等服务项目可选择专业供方分包,但招标方对该等委托服务事项有事先审批权和服务监督权
6.2 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在服务期内达到以下管理目标
6.2.1 工作计划完成率 100%
6.2.2 资产管理符合率 99%
6.2.3 建筑设施设备完好率 98%
6.2.4 建筑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及时率 99%
6.2.5 开馆期间水、电、空调供应率 99%(市政原因除外)
6.2.6 安全管理措施保障率 99%
6.2.7 突发事件控制率 100%
6.2.8 环境保洁措施保障率 97%
6.2.9 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 100%
6.2.10 服务规范达标率 100%
6.2.11 工作质量检查合格率 95%
6.2.12 观众投诉处理及时率 100%
6.2.13 观众满意度年度平均不低于 90%
备注:投标方需响应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达到上述目标(及考核指标)的方法与措施。
6.3 场馆设施设备管理内容与标准
6.3.1 场馆设施设备管理内容
1.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管理与日常维修,以及维修监管
2.区域内公共标识标牌的管理与日常维护,以及维修监管
3.区域内 400V 以下公共供配电系统的管理与日常运行和维保,以及维修监
管
4.区域内室内外公共照明设备的管理及日常运行和维保
5.区域内公共弱电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保维修监管和对接
(1)安防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入侵报警、门禁系统、电子巡查等)
(2)电话及网络系统
(3)观众客流信息显示系统
(4)观众电子签名系统
6.区域内公共消防系统(含气体灭火系统)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日常维护
以及维修监管
7.展厅设备、展项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日常维护,以及维修监管
8.区域内公共电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保维修监管和对接
9.区域内送排风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保维修监管和对接
10.区域内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保维修监管和对接
11.公共会务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保维修监管和对接
12.布展、临展搭建管理与运营保障协助
13.公共会务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监管
14.公共能源管理和控制
15.所有公共建筑物及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的档案资料管理
16.设备设施基础管理(设备台账、计划、图纸资料、运行维护维修档案管理等);
17.建筑及大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及相应施工管理。
6.3.2 场馆设施设备管理标准
1.管理内容
(1)员工要求:岗位持证上岗率 100%;具有 2 年以上类似岗位的工作经验
(2)设备台账: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管理台账。保持管理范围内设施设备台账、台卡及现场标识相符,建档、记录清晰规范、无缺失
(3)计划管理:建立计划管理体系,编制本项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检测、中大修计划,并按时实施
(4)档案管理:运行、维护、维修、检测记录建档规范、无缺失;图纸、技术手册归档及时
(5)机房管理:有管理制度,“四防一通”良好,标识、标志规范清晰、整洁无堆物
(6)应急管理:预案充分,措施有效、处置及时
2.接报修管理,有严密的接报修管理制度,8 分钟到现场、维修及时率 99%、修复率不低于 95%,维修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处置过程有记录、有回访。
3.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根据各系统设备编制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方案,重要机房专岗值守操作,建立各设备设施相应的运行标准文件,做到运行操作有依据、有规范,各系统设备设施有合理的运行巡视频次,确保及时发现隐患与问题。相关记录清晰、归档及时。
4.维护维修管理:依据设施设备维护、检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建筑物、构建物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制度及保养规程,维护覆盖率不低于 98%,设施、设备完好率不低于 98%;相关记录清晰、归档及时。
5.展项管理:按规定定时实施展区多媒体展项的开启和关闭工作;做好当日展项的每日两次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在巡检中发现问题或接到维保任务时,在第一时间通知馆方信息技术部门,并配合信息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工作。
6.法定检测的系统和计量器具的检测:按时安排专业机构对所有需法定检测的系统实施检测。
7.能源管理和控制:有完善的节能降耗措施和制度;根据本项目能源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准确地统计及分析,在满足运营的前提下,达到持续节能降耗的目的。
8.专业外包监管:有监管制度、有考核评定、记录清晰齐全。
9.施工管理:施工前管理、施工中管理、施工后管理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施工申请、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检查、其它准备工作、施工人员管理、设备设施防护、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图纸的收集、整理、施工验收申报、完工验收等。
10.备件管理:存量控制合理,有完善的备品使用制度。
6.4 安全保卫管理内容与标准
6.4.1 场馆内秩序管理 1.管理内容
确保观众参观流线的连续性,负责展厅的秩序维持、负责突发事件临时处置。 2.管理标准
(1)负责展区的安全保障工作
(2)负责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3)遇到客流高峰时对现场进行限流、疏导和应急处置,做到口头与手势双提示
(4)巡视管辖区域是否有观众进入消防通道,消防安全门应保持常闭状态
(5)提醒观众保护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阻止观众有损坏展品的行为发生
(6)看护好管辖区域内物品(公共设施设备、饰品、展品等),使之完好完整,做好当班记录
(7)保护好展示作品,严禁观众触碰,并用规范礼貌的言语进行劝阻
6.4.2 外围秩序管理 1.管理内容
(1)治安管理:负责外围秩序维护,各类进出口的安全管理
(2)参观管理:负责观众排队、安检的秩序维护,确保运营安全
(3)活动安全管理:确保贵宾、嘉宾安全,确保贵宾、嘉宾车辆道路、人员行进线路畅通,现场秩序管理
(4)停车管理:劝导车辆进入停车位置,保证场馆路面畅通 2.专项活动安全保障的标准
(1)秩序维护队伍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体现好礼节礼仪,掌握好各类指引、引导规范标准
(2)专项活动中确保贵宾、嘉宾安全,现场安全在可控范围内
(3)确保贵宾、嘉宾人员行进线路畅通,确保现场秩序良好(根据安全等级及时增调人员)
6.4.3 安检 1.管理内容
安检管理:负责对观众进行安检,防止携带危险品入馆参观。 2.管理标准
(1)在安检过程中,如有不正常信号,即为可疑物品,此时应礼貌地请观众予以配合并进行检查,并在《安检运营工作记录本》上做好相关记录
(2)发现有烟花爆竹等易燃品、仿真枪械(有伤人可能)、常用刀具等物品,应劝阻观众随身携带进入营运区域,并请其到指定点临时寄存;发现有各种枪支弹药、各类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易燃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应拒绝携带者进入营运区域,同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到现场处理
(3)行李输送带应保持平整、清洁,带面无任何磁扣、裂痕;操作台有无灰尘,保证电脑屏幕及操作按钮的清洁
(4)开机前需要检查通道内是否有滞留的被检物品,如有,可以反向运行输送带将其取出
6.4.4 监控中心室 1.管理内容
负责全区域图像监控的操作和异常情况的处置。 2.管理标准
(1)监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监控人员应掌握监控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和各设备功能,熟悉各设备的操作程序和使用须知,熟悉监视区域的环境
(3)监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频次对监视图像进行观察,密切注意监视屏上显示的现场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如有可疑人员、人流拥挤等)应立即通知就近秩序管理员到现场查看,也可根据情况报告领班
(4)设备使用时,应同时注意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电脑、打印机、控制线路等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停用设备
(5)每天营运结束后,巡逻人员负责清场,确认区域内无人后,通知监控人员按地址编号设防
6.4.5 日常消防巡逻 1.管理内容
负责全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的巡逻检查和 FAS 报警的处置。 2.管理标准
(1)巡逻人员在当值领班的安排下,完成各自负责的巡逻任务
(2)监控中心和设备部作为业务支持者应保证巡更系统能正常动作,并与巡逻人员保持信息互通
(3)巡更仪的报修及日常保养可向设备部进行报修
(4)巡逻人员应对治安、消防、施工的安全状况综合检查
(5)巡逻时应着重留意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有堵塞通道、设备丢失的立即报告
(6)巡逻时注意检查电线电路,以及日常用电、用火情况和办公室、设备房门是否关闭;若巡逻途中闻到异味或听到可疑声响,要查明原因
(7)巡逻中发现火灾报警紧急情况,应按《报警处理管理办法》处理
6.5 环境保洁管理内容与标准
6.5.1 环境保洁管理内容
1.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外围区域等区域保洁(含晋元纪念广场、道路、路灯、线杆、围栏、地沟、风口、标识、电梯、廊道、路面等)。
2.区域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饰品(展厅、通道、卫生间、电梯等)保洁。
3.展区区域的保洁(展品、展具的保洁除外)。
4.部门办公区域(含办公室、贵宾室、会议室、茶水间、仓库等)保洁。
5.公共接待内部会场、接待室等区域保洁。
6.监控中心室保洁。
7.饮水机清洗、消毒。
8.区域范围内的环境消毒、病虫害防治的监管。
9.区域范围内建筑外立面及构筑物的外立面清洁的监管。
10.区域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的监管。
11.区域范围内特种装饰材料的专业养护,如:地面清洗、打蜡、镜面处理、抛光,木质材料保养,金属防锈蚀处理等(展品和展具、区域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2.室外绿化养护的监管。
13.室内绿化租摆的监管。
6.5.2 环境保洁管理标准
1.场馆外区域保洁:每天二次清扫道路、晋元纪念广场,每小时巡视一次,保持清洁,做到无垃圾杂物、无污迹、无积水、无烟蒂纸屑;绿化地带、花坛内无烟蒂、纸屑杂物,及时清除落叶、杂草;标识、灯柱、围栏、墙体等设施表面清洁,无污迹;明沟无垃圾、无阻塞、无臭味。
2.展区区域保洁:地面、墙面无浮灰、无水迹、无污渍、地面光亮;垃圾桶内外侧无浮灰、无污渍、无水迹、无外溢,及时更换垃圾袋;展厅、服务台、一米线等无手印、无浮灰、无污渍;玻璃及镜面无污迹、水迹、污垢、表面洁净明亮;定期高位保洁,确保高位区域无积尘、无蛛网;日常不间断巡回保洁;展区突发污染 5 分钟内清除。
3.厅堂、通道保洁:楼道楼梯扶手无浮灰、无污渍;台阶与平台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无垃圾;地面、墙面无垃圾、无浮灰、无水迹、无污渍、地面
光亮;定期高位保洁,确保高位区域无积尘、无蛛网;垃圾桶内外侧无浮灰、无污渍、无水迹、无外溢、及时更换垃圾袋;顶面、风口、灯具无积灰;玻璃及镜面无污迹、水迹、污垢、表面洁净明亮;门窗无污渍、无手印;墙面设施无浮灰、无污渍。
4.办公区域、功能房室、会议室、接待室等房室保洁:每日两次日常保洁。桌椅、橱柜无浮灰、无污渍;垃圾桶内外侧无浮灰、无污渍、无水迹、无外溢,地面无垃圾、无污渍、无积灰,窗门无污渍、无手印;墙面设施无浮灰、无污渍;顶面、风口、灯具无积灰;定期高位保洁,确保高位区域无积尘、无蛛网;办公设施无浮灰、无污渍。
5.卫生间保洁:顶部天花板、风口、灯具无积灰;墙面无灰尘、无印迹、无污垢;玻璃镜面无污迹、水迹、污垢、光洁明亮;小便器及马桶表面无灰尘、无污渍,瓷釉色泽光亮;金属器具无锈迹、光亮;垃圾桶内外侧无浮灰、无污渍、无水迹、无外溢;地面无垃圾、无水迹、无污垢;地漏无污渍、无异味;隔断、门窗无污渍、无积灰;及时更换卷纸、洗手液、擦手纸,对各类洁具进行日常消毒;卫生间无异味。
6.电梯保洁:轿厢顶部天花板、风口、灯具无积灰,轿厢室壁无手印、无污渍;轿厢无垃圾、无水迹、无污垢;轿厢门、门套、面板无手印、无污渍,门槽无垃圾、无污垢。
7.饮用水管理:定期对饮水机实施清洁、消毒。
8.环境卫生管理:环境消毒参照《上海市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预防性消毒标准》,场馆区域建立责任区,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保持经常化,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并形成记录;定期馆内空气环境进行通风,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处理;在流行病情突发季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对废旧电池、灯管等有害垃圾,按照建设绿色环保城市号召,进行专项回收和处理。
9.病虫害防治监管:监管虫害治理公司病虫害防治工作,建立病虫害防治台账,定期科学有效地对办公区、展区及外围绿化带进行虫害处置;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药品;灭鼠、灭蚊、灭苍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生委员会及上海市爱卫生委员会规定的标准。
10.外墙清洁监管:场馆馆外立面及内幕墙清洗进行监管,同时对整个清洗工程进行验收,作业审核及安全管理规范,手续文件齐全、验收记录齐全;墙面要求表面无污迹、无积灰、无水迹,显露本色;幕墙玻璃无积灰、无水迹、表面洁净明亮。
11.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的监管(包括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建筑垃圾、布展垃圾):定时、定点在指定区域集中收集,垃圾袋装化处理,日产日清,按
IS014001 的相关要求实施垃圾分类;垃圾中转指点线路时间,垃圾站整洁,无积水、无散物;定期进行灭虫、消毒处理;外运有核量登记、有考评、有汇总;所有垃圾清运处理应符合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2.环境专业养护:对全部区域的石材毛地面/周期冲洗或洗刷,保持无污垢;镜面石材地面/周期清洗、镜面制作、上蜡、抛光,保持光亮无污垢;PVC、塑胶类地面/周期清洗、上蜡、抛光,保持光亮无污垢;木质地面及木质装饰/周期去污、上蜡,保持木质本质色泽、无污渍;其它硬质地面、台阶/周期清洗,保持无污垢;地毯地面/周期清洗,保持无污垢、无色斑、无异味。
13.室内绿化租摆监管:监督绿化公司制定绿化租摆方案,建立租摆台账与现场一致;保持绿化盆整洁、杂物、赃物要及时清理;盆、叶无浮灰、污迹;花木无死株、无枯叶;实行巡查制度,对展馆内所摆放的绿化盆栽植物定期浇水;对所摆放的植物定期修剪;对长势不良的绿化及时报告更换养护;保持绿化花卉长势良好,造型佳、装饰氛围及功能相协调。临时活动绿化租摆,组织及时,配置合理。
6.6 客服管理内容与标准
6.6.1 观众服务 1.服务内容
讲解服务、团队预约、观众咨询、宣传资料发放、投诉接待、导览租借、便民服务、其他服务(如临时寄存等)。
2.服务标准
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标牌,保持微笑,礼仪站立式的服务。按规定设置展馆导览手册、填写各类观众服务项目的申请表示表单并提供服务、分发相关宣传折页,监督各类导览设备正常开启,如有问题及时报修相关部门和人员。熟悉场馆展示内容以及相关的服务信息,熟练并正确回答观众的咨询,同时对观众的各种诉求能做出正确地应对和反映。
6.6.2 接待、会务服务、重点客户服务
1. 服务内容
包括接待信息接收、接待资源准备、基本礼宾服务、贵宾讲解服务、签字服务、司梯服务、引位服务。为管理区域内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提供服务等。
(1)拟定接待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会务日期、时间节点、保障区域服务项目,参观路线及服务具体内容
(2)会场布置(含会场座位布置、视频音响需求等)、会议材料复印与准备,席卡与会场标识布置、主席台布置,会务资料与纪念品分发,与会人员签到与会议礼仪接待、引导服务,会场茶水服务,会场整理与保洁服务等
(3)提供各类大型活动(如开幕式、交流访谈等)。做好活动期间的客流疏导,社会教育、领导接待任务,根据服务方案提供各类配套服务
(4)做好外单位租用场地会议服务安排及配合工作。
(5)重点客户服务:接待国家级及省部级以上相关领导及团体,做好相关重点客户服务。
2.服务标准
(1)服务人员大方得体,服务措施及时到位,服务人员根据方案配置到位。做好贵宾相关物资采购,会场布置等工作
(2)重大会议活动根据馆方指导原则制定策划方案,方案于会议前 3 日完成,并传达至各部门,并完成会务、活动、接待工作计划和岗位安排
(3)对会议内容、接待信息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循相关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6.6.3 展厅区域服务 1.服务内容
(1)为预约团队观众提供讲解服务
(2)为散客观众提供每日 4 场定点讲解
(3)为观众提供指引服务,确保观众参观流线的连续性
(4)负责展厅的秩序维持、劝导制止观众不当行为,以及观众高峰客流管理和应急处置
(5)负责贵宾接待展厅参观的秩序协助
(6)展厅观众的简单问询、投诉、援助等突发事件临时处置 2.服务标准
(1)讲解内容及语言规范准确,讲解过程中自然亲切,真诚友好,耐心、正确的回答观众的提问
(2)保证参观秩序,做好观众疏导
(3)保证展柜及裸展品周边环境(温湿度、有害气体、有害生物等)的安全;阻止观众触碰、撞击、偷窃展品;对于展品及其周边物体的坠落、解体、暴晒等危险因素,以及已经发现的展品损坏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6.7 管理处后勤保障内容与标准
6.7.1 档案管理
所有有关办公区域管理档案资料,必须保证完整、完好,撤离时全部移交办公区域方。
6.7.2 物料物耗采购与管理
1.物料物耗的申购:物业管理耗用品采购内容包含:设施设备日常物耗、环
境物耗、秩序安全管理日常物耗、行政办公物耗等。中标方应事先提出申购计划,报招标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程序采购。
2.仓储管理:仓库管理规范整洁,账目齐全,帐物俱全;固定资产要按国家规范操作,及时登记,做到物卡齐全;个人领用工具应严格控制,确保按需提供,保证工作的稳定持续。
6.8 与四行仓库公共物业(大物业)管理方百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无缝对
接
6.8.1 消防系统
1.区域内公共消防系统(含气体灭火系统)设施设备
2.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3.公共广播系统
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
6.8.2 区域内公共给排水系统(含消防水系统)的运行管理、日常维护,以
及维修监管
6.8.3 区域内公共防雷接地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监管
7.物业管理服务分项要求
7.1 岗位人员配置数量
依据招标文件设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及工作要求,投标方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为项目现场所配置的物业管理岗位数不得少于 25 个(详见 7.3 物业人员岗位配置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依据自身的管理经验精确设置岗位和配置人员,物业管理岗位配置数量低于上述设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2 物业服务人员岗位任职要求
7.2.1 项目经理:50 周岁左右,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物业管理师 2 年以上;依据服务合同和约定,对内管理整个物业,组织专业化的服务;对外先行承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责任,履行相关义务,维护业主方合法权益,三年以上公众场馆物业管理经历,熟悉 ISO 质量管理体系方法,具备同类项目管理经验。
7.2.2 业务主管:40 周岁左右,本科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熟悉公众场馆客户服务过程,具备同类项目行政管理和客户服务管理经验。
7.2.3 设备主管:48 周岁左右,大专以上学历,掌握弱电、投影灯特殊设备的专业技术(持有中高级技术证书),熟悉公众物业内的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及日常维修,具备同类项目设备管理经验。
7.2.4 保安主管:40 周岁左右,五年以上公众场馆安保管理经历,熟悉物业项目安保管理和消防管理过程,具备同类项目安保管理经验。
7.2.5 设备维保技工:55 周岁左右,掌握一门以上专业技术(持有专业技术证书),熟悉公众物业内的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及日常维修,具备同类项目设备管理经验者优先。
7.2.6 保安员:35 周岁左右,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了解治安消防等相关规章制度,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普通话标准。政治可靠,复员军人或具备同类项目安保管理经验者优先。
7.2.7 保洁员:45 周岁左右,男性身高 1.65 米以上,女性身高 1.55 米以上,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保洁工作经验,懂礼节礼貌基础知识。
7.2.8 客服人员:年龄 22-28 周岁,男性身高 1.75 米以上,女性身高 1.6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口齿清晰,普通话水平较高并能用闽南语进行简单交流,有良好的中英文读写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仪容端正,形象气质佳;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熟悉大型博物馆运作模式,有一定的物业客户服务意识,具备基本的礼仪接待、导览、讲解、会务服务技能。
7.2.9 重点客户接待人员:年龄 22-28 周岁,男性身高 1.75 米以上,女性身高 1.65 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口齿清晰,普通话水平较高,并持有《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以上,及《上海展馆讲解员证书》中级以上,仪容端正,形象气质佳;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熟悉大型博物馆运作模式,并有接待过国家级和省部级以上领导及团队的实际经验。
7.3 物业人员岗位配置要求
部门 | 岗位 | 岗位数 | 备注 | 工作内容 | |
行政管理部 | 日班 | 项目经理 | 1 | 做五休二 9:00-17:00 | 全面负责全部物业管理服务 工作,落实监督抽查、与业主沟通协调、向公司汇报等 |
业务主管(客服、保洁、保安主管) | 1 | 做五休二 9:00-17:00 | 负责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落实计划制定、年度总结、接待安排、部门和人员管理、费用测决算、外包服务、投诉回复、服务考核等;志愿者、台 账、仓库、物品管理等 | ||
小 计 | 2 | ||||
客户服务部 | 日班 | 讲解兼客服接待 | 4 | 做五休二 9:00-17:00 | 团队、定点讲解;观众服务、咨询、会务、热线电话接听等;馆内巡视、留言检查、各项数 据统计、志愿者培训等;大客 |
7.3.1 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及晋元纪念广场物业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配置
流预案现场处置 | |||||
小 计 | 4 | ||||
环境保障部 | 日班 | 保洁领班 | 1 | 做五休二 9:00-17:00 | 负责部门人员管理;巡查每日保洁质量和保洁人员操作规 范;做好保洁和消杀台账 |
1F 卫生间及 1F 范围保洁 | 1 | 做一休一 8:00-20:00 | 按照保洁作业规程和标准规 定,完成每日、每周保洁区域的保洁消毒和记录;及时处理临时保洁工作;做好日常保洁巡检 | ||
2F 卫生间及 2F 范围保洁 | 1 | 做一休一 8:00-20:00 | |||
3F 办公区及 1-3F 楼道(含 楼梯)保洁 | 1 | 做五休二 9:00-17:00 | |||
纪念广场范围保洁 | 1 | 做一休一 8:00-20:00 | |||
小 计 | 5 | ||||
设备保障部 | 日班 | 设备主管 | 1 | 做五休二 9:00-17:00 | 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房屋建筑、各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作业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运行检查记录;设施设备外包服务对接和维修服务配合;投诉处理回访工作;每日定时 消杀作业和记录 |
综合维修工(A) | 1 | 做一休一 8:00-20:00 | 设施设备运行日常巡视检查、维修保养和报修;设施设备外包服务对接和维修服务配合 每日定时消杀作业 | ||
综合维修工(B) | 1 | 做五休二 9:00-17:00 | |||
小 计 | 3 | ||||
安全保障部 | 24 小时 (全天) | 领班岗 | 1 | 做一休一 24 小时 (全天) | 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各岗位工作情况巡视监管;场馆安全消防管理;观众投诉、异常突 发事件和大客流现场处置等 |
进门岗兼安检 | 1 | 安检、进口处秩序和安全维 护、文明参观提示等;大客流 现场处置;夜间值守 | |||
监控岗 | 1 | 全馆动态监控观察;观众聚 集、拥堵、异常和突发情况及 时通知处置等 | |||
1F-3F 巡逻机动岗 | 1 | 展厅安全巡视、观众参观引 导、观众集聚疏导、文明参观 提示、展品巡查、临时替岗等;异常突发事件和大客流现场 处置 | |||
纪念广场岗 | 2 | 纪念广场安全和秩序维护,提醒游客非机动禁止骑行、禁止攀爬祭台,检查祭台鲜花及卡 片;异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
日班 | 出口岗 | 1 | 做六休一,周二至周日(8 小时, 9:00-17:00) | 出口处观众秩序及安全、滞留观众疏导,文明参观提示等 |
安检岗 | 1 | 安检、进口处秩序和安全维 护、文明参观提示等;大客流 现场处置 | |||
序厅岗 | 1 | 序厅处观众秩序及安全、滞留 观众疏导,文明参观提示、展品看护等;大客流现场处置 | |||
1F 后门岗 | 1 | 观众秩序及安全、滞留观众疏导,文明参观提示、展品看护等;大客流现场处置 | |||
机动、替岗 | 1 | ||||
小计 | 11 | ||||
合计 | 25 |
8.其它说明
8.1 投标方请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投标价格及承诺慎重填报。如投标方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责任由投标方自负。
8.2 本项目物业服务报价中包含四行仓库公共物业服务费用 20 万元/年,投标单位需在总服务报价中包含上述费用。
9.其他要求
9.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相关物业资质、证书汇总表
9.2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项目经理说明表及相关证书
9.3 投标人应提供投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相关资质汇总表
9.4 岗位、人员设置及要求
9.5 投标人应提供投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社保金缴纳情况
9.6 投标人应提供规章制度一览表
9.7 投标人应提供上年度的企业经营业绩表(会计年报)
9.8 投标人应提供 ISO9001、ISO14001 和 OHSAS18001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9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业绩报告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件要素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按照本项目合同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按用户方要求或采购文件需求。
2.3 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按用户方要求或采购文件需求。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
2.本合同书;
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6.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三、合同条款 1.权利瑕疵担保
1.1 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1.2 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存在合同外义务的负担。
1.3 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4 如所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保密
2.1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
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2 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 3.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之有关规定。
3.3 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除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以及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执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
4.2 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4.3 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4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
4.5 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4.6 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
4.7 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下例情况除外:
(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8 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有甲方或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结束后均应归还。
4.9 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
4.10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
4.11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
4.12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
5.2 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5.3 当甲方认定项目服务专业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理能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服务义务;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与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4 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的要求。
5.5 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全部服 务成果及相关资料,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
5.6 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相关单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
5.7 甲方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
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负责协调、转达及资料转送,但并不成为甲方当然的义务。
5.8 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服务费用的支付
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7.违约责任
7.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当按照未付服务费用的千分之 一 ( 1 ‰)按日计收延迟付款滞纳金,直至足额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时止。但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 五 ( 5%)。一旦达到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就由此造成损失向甲方主张赔偿或补偿。
7.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7.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 5%。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
7.4 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 7.3 条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7.5 合同履约过程中,若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合同 7.3 条的违约责任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于双方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数字证书签订采购合同或纸
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9.2 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为各自文书、信息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时的各自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及仲裁等),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10.合同附件
10.1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2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11.合同的补充、变更
11.1 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1.2 除合同规定情形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合同附件廉洁协议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