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在洛阳与 Tyco Electronic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泰科电子”)签署了《战略主供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3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主供货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在洛阳与 Tyco Electronic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泰科电子”)签署了《战略主供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方介绍
泰科电子是一家在航空航天、防卫与船舶市场领域业务遍及全球的电子元器件专业供应商,客户遍及全球范围内从消费类电子、电力和医疗到汽车、航空航天,防卫与船舶以及通讯网络的各行各业,是连接产品及解决方案的领先者。泰科电子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背景
鉴于中航光电制造并销售圆形连接器、矩形连接器、滤波连接器、RF同轴连接器、光纤连接器等产品,泰科电子制造并销售连接器、电线电缆、线束保护产品、继电器等产品,双方建立战略供货关系,以利用各方的产品、知识产权、技术、产能以及影响,促进一方向另一方供货。
2、合作模式
(1)中航光电根据泰科电子关于泰科电子名称、标识和/或标志的指示,以泰科电子的名称、标识和标志来标记泰科电子产品,根据采购订单销售给泰科电子。泰科电子根据中航光电关于中航光电名称、标识和/或标志的指示,
以中航光电的名称、标识和标志来标记中航光电产品,根据采购订单销售给中航光电。
(2)产品制造方向另一方保证所生产产品合规、优良、适销。
(3)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对方的技术信息等专有信息保密。
(4)本协议并不是对双方采购的限制或约束性承诺,只有在发生采购订单时才授权采购。
3、合作期限
初始合同期限为 201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5 日。在初始合同期限届满后,本协议将自动延期一年,除非任何一方在初始合同期限或任何后续期限结束前至少提前六十天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表明其不愿意续签本协议之意向而终止本协议。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x协议的签订代表着全球最大的连接器研发制造公司与本公司正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公司与国际先进技术的快速融合,同时借助战略合作的平台,公司的产品可以通过更多的渠道走向国际市场,推动公司技术的发展和国际市场的开拓。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x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约定,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防范。
六、备查文件
1、《战略主供货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