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CS506-AT01-01
高雄醫學大學內部控制文件營運事項
(六)國際交流及合作
境外教育研究機構
學術交流合作協議簽訂作業
文件編號:CS506-AT01-01
版 本:2.0 版
製定日期:99 年 9 月 1 日
修訂日期:105 年 3 月 25 日
擬案單位:國際事務處企劃發展組
修 訂 紀 錄 | |||
修訂日期 | 修訂內容摘要 | 修訂頁次 | 版次 |
99.09.010 105.03.25 | 新製定 整版修訂 文件名稱改為「境外教育研究機構學術交流合作協議簽訂作業」。 文件編號該為CS506-AT01-01。 擬案單位改為國際事務處企劃發展組。 1.流程圖內容修訂。 2.作業程序修訂: 2.1 新增目的說明。 2.2 新增範圍說明。 2.3 新增定義說明。 2.4 新增權責說明。 2.5 明訂簽約層級,整合原有案件申請、案件審核及協議簽訂內容: 2.5.1 新增簽約層級為4 級,明訂各級簽約辦理及協議內容執行單位。 2.5.2 修正簽約申請程序,明列應備申請文件內容。 2.5.3 敘明案件審核原則,依協議層級明訂審核程序,規範與大陸地區大專院校簽約者須於預定簽約日前一個半月備妥資料送國際事務處,陳報教育部審查同意後才可簽約。 2.5.4 明訂協議簽訂籌備單位及協議書簽署完成後之備查、資料建檔等規定。 3.控制重點修訂: | 1.0 2.0 | |
封面頁 | |||
流程圖頁 2 | |||
頁 2~頁 3 | |||
頁 3 | |||
頁 3~頁 4 | |||
頁 4~頁 5 | |||
頁 5 |
3.2 與大陸地區學校簽約是否陳報教育部 核准。 3.3 協議書及核定簽署相關資料正本是否送國際事務處留存。 4.使用表單版號修訂(版號改為20)。 5.依據及相關文件網址修訂。 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議申請表修訂表單保存期限改為5 年。 | (1/2)~(2/2) (2/2) |
1. 流程圖:
作 業 流 程 | 權 責 單 位 |
受理申請 不齊全 退回申 *資料審核 請單位 齊全會法規組 不同意 校長核定 同意 否 簽約單位是否為大 陸地區大專院校 是 不通過 *報教育部審查 通過籌備簽約 *建檔存查 | 國際事務處 國際事務處 秘書室法規組 校長/被授權決行者 申請單位 國際事務處 申請單位 國際事務處 申請單位 國際事務處 申請單位 國際事務處 |
*代表控制點
2.作業程序:
2.1 目的:為提升本校之學術水準,促進學術交流及合作,特訂定本要點,以為本校與境外各教育研究機構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議之依據。
2.2 範圍:凡本校與境外各教育研究機構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議者屬之(不含研究技術或產學合作協議)。
2.3 定義:境外教育研究機構係指國外(含大陸港澳地區)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
2.4 權責:
2.4.1 申請單位:準備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依規定提出申請,準備大陸地區學校簽約報部資料,籌備院級、系所級或中心級協議簽約。
2.4.2 學院、通識教育中心、研究總中心:審核院級、系所級、中心級協議簽訂申請資料。
2.4.3 國際事務處:受理協議簽訂申請,審核各層級協議簽訂申請資料,辦理大陸地區學校簽約報部,籌備校級協議簽約,簽約資料建檔存查。
2.4.4 秘書室法規組:檢核協議內容是否合乎規定。
2.4.5 校長/被授權執行者:裁決是否同意簽約。
2.5 內容
2.5.1 簽約層級:本校與境外教育研究機構簽訂書面協議,其層級之認定,係指本校執行交流合作單位之層級。
2.4.1 校級:屬全校性或跨二(含)個學院以上之協議,由國際事務處辦理簽約,全校或相關學院執行協議內容。如協議主約、附約或附則中,提及特定學院或系所之合作項目,則由該有關學院或系所執行之。
2.4.2 院級:屬單一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或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內跨系所或單位之協議,由該學院、通識
教育中心或其指定系所、單位辦理簽約及執行協議內容。
2.4.3 系所級:屬系所或學院附設單位之協議,由系所或相關單位辦理簽約及執行協議內容。
2.4.4 中心級:校級研究中心之協議,由各中心辦理簽約及執行協議內容。
2.5.2 簽約申請
2.5.2.1 本校各單位與境外各教育研究機構具締結聯盟或學術交流合作之共識,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本校各單位基於學術交流合作之需求主動提出申請。
2.5.2.2 申請單位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依本程序書 2.5.3 案件審核說明提出申請:
1.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議申請表(QP-07-43-01-20)。
2.學術合作交流協議草案,大陸港澳地區得以中文為之,其他地區則以英文為主;非使用中、英文者須另備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約定解釋發生歧異時,應以中文或英文為準。
3.境外教育研究機構之簡介及特色(如世界排名、卓越表現等相關資料)。
4.本校與該機構未來可實質合作交流部分(包含教學、研究、服務等)。
5.約定期間雙方交流合作所需資源來源(如人力、經費等)。
6.為舊約之續約或更新者,應附歷年合作交流實施成果。
2.5.2.3 如遇特殊情況,可先備齊申請所需資料陳報校長核定後簽約,事後提國際學術交流委員會備查。
2.5.2.4 凡由校長或副校長權宜簽訂之合作協議,即代表校級合作,事後提國際學術交流委員會備查。
2.5.3 案件審核
2.5.3.1 本校各單位與境外教育研究機構簽署協議,除因特殊需要之合作關係外,應考慮下列原則:
1.擬簽約之學校應列於本國教育部國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參考名冊中。
2.雙方應本平等互惠原則對等交流,協議書簽訂層級應對等。
3.合作交流內容應具體可行,有助於提升雙方學術水準。
4.有任何疑義時,宜送校內秘書室法規事務組或本校法律顧問進行檢視。
2.5.3.2 若書面協議內容涉及其他單位業務,應先會請本校相關單位及國際事務處表示意見,並參酌意見修改之。
2.5.3.3 書面協議按層級分別依下列程序進行審核:
1.校級:由國際事務處審核,送會秘書室法規事務組,x請校長核定後簽訂之。
2.院級:由所屬學院或通識教育中心審核,送會國際事務處(進行資料複核)及秘書室法規事務組,x請校長核定後簽訂之。
3.系所級:同院級審核程序。
4.中心級:由研究總中心審核,經研究發展處同意,送會國際事務處(進行資料複核)及秘書室法規事務組,x請校長核定後簽訂之。
2.5.3.4 如擬簽約之單位為大陸地區大專院校,須於完成校內審核程序後,請申請單位依教育部「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書面約定之合作審查要點」準備報部資料,於預訂簽約日前一個半月送至國際事務處,由國際事務處辦理報部核定,經教育部審查同意後才可進行簽署。
2.5.4 協議簽訂
2.5.4.1 經核定為校級合作者,決行後由國際事務處籌備簽
約,事後提國際學術交流委員會備查。
2.5.4.2 經核定為院級、系所級與中心級合作者,決行後由申請單位籌備簽約,國際事務處協助,事後提國際學術交流委員會備查。
2.5.4.3 申請單位應於協議簽署完成後三十日內,提送協議書及核定簽署相關資料正本至國際事務處建檔存查,申請單位自存影本。往後有任何異動、續約或終止時亦同。
3. 控制重點:
3.1 簽約之學校是否為本國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公私立大專院校。
3.2 與大陸地區學校簽約是否陳報教育部核准。
3.3 協議書及核定簽署相關資料正本是否送國際事務處留存。
4. 使用表單:
4.1 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議申請表(QP-07-43-01-20)
5. 依據及相關文件:
5.1 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議作業程序(QP-07-43)。
5.2 教育部承認之外國大學參考名冊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5.3 世界大學排名參考資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5.4 教育部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
附 件
高雄醫學大學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議申請表
收件編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協議名稱: | 協議合作層級: | ||
本校申請單位: | 對方簽約單位: | ||
本校聯繫窗口: 分機: Email: | 對方聯繫窗口: 電話: Email: | ||
請備齊以下資料(形式不拘)提出申請: 1. 學術合作交流協議草案(大陸港澳地區得以中文為之,其他地區則以英文為主) 2. 境外教育研究機構之簡介及特色(如世界排名、卓越表現等相關佐證資料) 3. 本校與該機構未來可實質合作交流部分(包含教學、研究、服務等) 4. 約定期間雙方交流合作所需資源來源(如人力、經費等) 5. 為舊約之續約或更新者,應附歷年合作交流實施成果(圖文) 註:如擬簽約之單位為大陸地區大專院校,須於完成校內審核程序後,請主辦單位依教育部「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書面約定之合作審查要點」準備報部資料,於預訂簽約日前一個半月送至國際事務處,由國際事務處辦理報部核定,經教育部審查同意後才可進行簽署。 | |||
申請單位承辦人: 分機: Email: | 系/所/學院附屬單位主管 分機: Email: | 學院/研究總中心審核人員 分機: Email: | 院長/研發長/校級單位主管 分機: Email: |
會簽單位 |
保存期限:5 年 QP-07-43-01-20(1/2)
國際事務處 | |
秘書室法規組 | |
核定 | |
副校長 | 校長 |
保存期限:5 年 QP-07-43-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