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佛山市中医院 2 号楼首层CT 室、MRI 室改造工程
佛 山 市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佛山市中医院 2 号楼首层CT 室、MRI 室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佛山市中医院
施工单位: 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方(采购人): 佛山市中医院
承包方(成交人): 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佛山市中医院2号楼首层CT室、
MRI室改造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内容事项协商一致。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佛山市中医院 2 号楼首层 CT 室、MRI 室改造工程
1.2、工程地点:xxxxxxxxxxxx 0 x佛山市中医院内
1.3、承包范围:主要包括 2 号楼首层 CT 室、MRI 室改造和射线防护工程。具体工程内
容以磋商文件、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1.4、施工内容:(1)2 号楼首层 CT 室、MRI 室改造,如下:①拆除部分:拆除原有
地面、天花、室内间墙,铲除墙面油漆,拆除门窗、柜体等;②装饰部分:楼地面铺
贴,天花吊顶,墙面干挂大理石、抗倍特饰面墙身、喷刷无机涂料,门窗及柜体制安
等;③安装部分:强弱电管线、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及防
x工程等。(2)射线防护工程,具体包括墙体 3mmpb 防护涂料、顶棚 3mmpb 铅板防护、
电动防护门及手动防护门安装。具体工程内容以磋商文件、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
单为准。
1.5、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大包干发包 ,“七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包安全xx施工、包调试、包通过验收。投标报价是包含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
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利润和税金、材料设备的市场涨价风险等。
固定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1.6、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3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 6 月 28 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方确认的开工报告为准。
1.7、合同价款:(大写):叁佰肆拾伍万柒仟捌佰玖拾元零叁分
(小写):3457890.03 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101558.85 元(包括 2 号楼首层 CT 室、 MRI 室改造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9,601.24 元,射线防护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957.61 元),暂列金额为 320000
元(包括 2 号楼首层 CT 室、MRI 室改造的暂列金额:284000.00
元,射线防护工程的暂列金额:36000.00 元)。
1.8、履约保证金:345,789.00 元(按中标价的 10%计算,采用不可撤销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或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的形式。
其他说明:若工程没有发生违约、安全生产事故、劳资纠纷,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一并退回(不计息);履约保函失效未能重新递交有效的履约保函的,承包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补齐履约保证金,否则每延期一天,按工期违约条款进行处罚;若工程发生违约、安全生产事故、劳资纠纷,则履约担保金作为处理违约、安全生产事故、劳资纠纷的费用,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减。)
第二条 发包方工作
2.1、开工前 3 天,向承包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 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xxx x发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
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条 承包方工作
3.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交发包方审定。
3.2、指派 xxx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封闭施工和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发包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施工阶段与发包方保持密切的联系,确保不影响医院的医疗运作,并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尘埃等。
3.8、项目经理的要求:
3.8.1 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没有发包人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3.8.2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5000 元/天的经济处
罚。
3.8.3 项目经理需要提供半年的社保证明资料。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发包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方同意,并支付承包方因
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节点工期或总体工期延误的,每逾期 1 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工期延误 30 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总价的 10%。
4.4、因设计变更或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承包方可自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发包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但工期不予以顺延。
5.4、由于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且进场施工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在支付 30%时,先扣除暂列金额)作为合同预付款,承包方按进度履行合同义务后此合同预付款抵作工程款;
(2)工程全部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含已安装 CT 设备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 80%(在支付 80%时,先扣除暂列金额);
(3)若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变更,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供齐竣工资料给发包人后 15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凭承包方提供的发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7%,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费用的,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发包人委托的中介结构结算审核通过,承包人提供齐竣工资料给发包人 15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供的发票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
(4)工程结算总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合格满 3 年后的 15 个工作内,若无质量问题发生,发包人付清给承包人。
(5)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承包方均必须与承包方名称一致。
6.2 承包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发包方结算:
(1)合同;
(2)发包方或发包方委托的第三方中介审价单位出具的结算书;
(3)承包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4)验收报告(加盖发包方、承包方、设计单位公章);
(5)成交通知书。
6.3 承包方收款时必须开具有效发票,有关税费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6.4 若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要求现场变更或发生图纸改变,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结算,综
合单价按中标价。变更或增加工程按照以下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
(2)工程量清单若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照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同期的发布价,根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所得的单价×折率计算,折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成本所得的单价和实际计量数量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6.5 承包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本项目实行大包干发包 :“七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xx施工、包调试、包通过验收。投标报价是包含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利润和税金、材料设备的市场涨价风险等。固定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6 合同价包括必须的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工程实施、施工场地勘查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运输保险、装卸、工地管理及水电费、办理施工报建和报验手续、材料检验费、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及质量保修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6.7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成交商施工人员在进场前 2 天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商自行承担,并检测结果须提供采购人办理进场登记后方能施工。
6.8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必须包含在报价中且为不可竞争费用。
6.9 承包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以及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及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凡是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上标明了的、工程采购清单上列明标明的、以及有关说明上有的工程部分,都必须完成。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上标明了的、工程采购清单上列明标明的、以及有关说明上有的工程部分,都纳入该工程施工内,实行总承包。
6.10 合同价为不变价,承包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能以原材料价格变动、清单漏项等原因增加任何收费。结算时,除非设计图纸发生变更(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按施工合同的
规定,在总工程款范围内进行另外调整),否则按合同总价进行结算。
第七条、工程质量保修
7.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7.2、质量保修期: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 3 年。质量保修期从本项目实际竣工之日(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
7.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接到修理通知之时起 24 小时内派人修理。若承包方不在约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发生费用以发包方核算为准,承包方必须在他人代理保修发生后 7 天内直接支付保修费用给发包方。
7.4.保修费用:属承包方责任的(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及其它费用等)由承包方承担;非属承包方责任的如不可抗力因素、发包方使用不当等造成损坏而产生的费用,承包方不予承担。
第八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8.1、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全部由承包方采购,建筑材料于进场施工前应进行材料检测,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8.2、其中部分主要材料设备(涂料、饰面、石材、瓷砖、金属、门窗、钢化清玻、地胶、强电、弱电、线槽线管、生活给、排水、空调通风、消防给水、自动报警、应急照明、设备带等)须有发包方确认品牌及样板后方可由承包方采购。
8.2、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材料的不合理损耗,遗失等情况,并影响了施工进度的,相应材料损失、工期延误等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第九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的法规、规范。
9.3、由于发包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由于承包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他要求
10.1 验收标准
10.1.1 验收要求:承包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办理所有产品材料(包括保修卡)的一切保修备案手续。工程施工完毕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采购人、设计单位按照国家和广东省以及佛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设备及施工材料在现场的安全保管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1.2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 符合最新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提供 3 套正式的竣工图及电子版);
(2) 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3)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或地方政府主管机关的具体标准)和现行的施工 验收规范;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6) 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10.2 违约责任
承包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承包人须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 1‰比例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逾期 15 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包人应按全额赔偿。
10.3 安全、xx施工要求
(1)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xx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广东省相关规定。
(2)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xx居民正常生活及学校的正常运作。
(3)应对施工范围内做好防护,含防止灰尘、杂物、污水等对xx污染。
(4)所有施工车辆和施工人员需遵守采购人有关管理要求,按采购人要求路径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车辆必须清洗干净后才可在道路上通行,保持道路清洁。如因本项目施工车辆造成污染,由承包人在 1 小时内负责清洗干净。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设备等必须离地面运输,严禁在地面上拖动;如确需拖动,必须对施工现场做好相应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保管,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遗失的,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0.4 质量要求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实施及建设成果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且符合国家各项环保及节能标准及要求。详细的技术要求见本项目图纸说明。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及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10.5 其他
(1)环境保护。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堆放建筑垃圾中的中转站,便于统一、集中地存放
建筑垃圾。派专人负责洒水降尘。尽量减少搅拌站的灰尘。对施工现场内的电线管道或其他公用设施,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按照本施工组织设计的场地排水要求,进行有组织抽排水,并保证场地内无大的坑洼积水。设沉淀池,使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方可进入采购人指定污水管道。对施工现场划分卫生责任区,严格实行卫生检查制度。
(2)防止施工噪音污染。施工现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噪声限制法》
(GB12523—90)制定的降噪声相应制度及措施。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震措施。要求机械设备按期保养,完全润滑,有效降低噪音排放量。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如工序的连续性要求确需开机施工的,应事先计划好并报告有关部门,取得同意后再进行安排,在居民区粘贴安民告示,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和邻近居民的影响。生活区住宿人员也应遵守该街区规定,做xx住户。
(3)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死亡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导,强化安全生产各环节管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创安全生产管理“优良”等级工程。
(4)安全管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成立安全管理网络,建立由工地负责人参加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安全轮值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等。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职责分明,分级管理,分层落实”,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责任心,真正树立起主人翁形象。联合安全部门认真执行本部门责任制,定期(半月)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定、定时、定措施。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眼镜等)。新进场的劳务工或变换工种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
底和安全三级教育。工地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轮值制度,保证安全与施工进度同步。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牌和安全警语。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禁乱拉乱接和私接电线。
(5)承包方按照《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GABG-YF19210433)的要求逐项落实,施工完毕后需通过佛山市卫生健康局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佛山市禅城区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方叁份,承包方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合同附件:xx协议、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盖章):佛山市中医院 承包方(盖章):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0000-00000000 电话: 0000-00000000
开户银行:工行佛山祖庙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红棉支行户名:佛山市中医院 户名: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2013020109022107122 帐号: 44001668637050893908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单位: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 1:
xx协议
甲方:佛山市中医院
乙方: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佛山市中医院 2 号楼首层 CT 室、MRI 室改造工程(工程全称)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三、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合同法》,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内容执行。
四、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xx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xx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验收、入库等制度,对采购内容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二、严禁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三、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公务挂钩。
四、不得参加乙方及其单位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如采购或使用的选择权)的宴请、健身、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五、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单位及其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
七、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庆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八、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九、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乙方及其它企业和个人。
十一、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xx、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第三条 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将捐赠资助与采购公务挂钩。
三、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如采购或使用的选择权)的宴请、健身、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四、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得为甲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庆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八、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九、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十、甲方对涉嫌不xx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甲方人员xx从
业方面的评价、信息。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将分别在医疗卫生系统内给予通报、限制或禁止与其交易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x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乙双方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签订交易合同的,本协议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本协议
独立有效。
第六条 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仍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佛山市中医院 乙方(盖章):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附件 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佛山市中医院
承包人(全称):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佛山市中医院 2 号楼首层 CT 室、MRI 室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所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
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3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3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3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本项目其他工程(含射线防护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3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佛山市中医院 承包人(公章): 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 3:
工程量清单(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