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一、申购对象
符合申购条件并且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六区稳定就业或长期落户的无房家庭可申请购买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
二、申购条件
(一)普通配售条件
申购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己婚人士申购的,不受年龄限制;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士申购的,应当年满 30 周岁。
2.本市户籍申购人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满 10 年。以下情形不受户籍或户籍年限限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取得国家承认的境外院校学士及以上学位;
(3)属于本市公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职业)目录人员。
(4)持有有效的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人员。
3.2017 年 2 月至 2022 年 7 月(66 个月)中,申购人在本市
连续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 60 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
累计不超过 6 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4.申购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本市的住宅、商铺、写字楼。
(二)优先配售条件
申购人符合普通配售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配售共有产权住房:
1.夫妻双方均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且共同申购的;
2.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或境外院校博士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公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3.属于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或病故军人遗属。
(三)不得申购情形
1.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签订本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宅基地,或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市住房;
2.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控制的企业,在提交申购前 5 年内在本市有住宅、商铺、写字楼不动产交易记录;
3.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
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的时点未满 3 年;
4.申购人或其配偶已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集资房、安居房、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
5.申购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申购人及其配偶应对不存在以上任何情形作出承诺。
三、申购方式
申购人可在 2022 年 8 月 25 日至 9 月 4 日登陆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协助申购人进行网上办理。申购人对申报的信息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四、申购材料
申购人填写申请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婚姻证明:申购人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17 年 2 月至 2022 年 7 月
(66 个月),申购人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 60 个月证明
(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 6 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广州市城镇户籍满 10 年无需提交以上学历、学位材料,只有申请优先配售的需提供硕士以上学位证明材料。
1.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提供本市公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目录内的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证书;
2.属于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的提供本市公布的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内的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证书。
广州市城镇户籍满 10 年无需提交以上材料,只有申请优先配售的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材料。
(五)享受政策性住房保障情况:申购人及配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或换购共有产权住房的,提供承租政策性租赁住房合同等资料或换购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资料。
(六)其他证明材料:在每批次房源推出供应时,需申购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部分申购材料办理指南
(一)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打印操作指引
申购人员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的,可通过以下方式下载或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模板详见附件 1)。
1.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选择“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个人缴费证明”。
2.广东人社 APP—选择“公共服务”—“社会保险”—“综合查询”—“ 个人缴费凭证打印”— 选起止年份—“查看个人缴费凭证”—点击下载图标。
3.粤省事“热门服务”板块—选择“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根据提示申请办理。
4.申购人员也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个人权益记录
(参保证明)查询打印”,选择“办事指南”可查看各区、街道服务网点办理地点、办公时间和交通路线指引等信息,就近办理。
申购人员参加广东省直社会保险的,可通过以下方式下载或
打印《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模板详见附件 2):
1.访问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选择“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通过个人注册、电子社保卡、人社部 12333、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等任一方式进行登录;个人用户登录后,“险种信息列表”中的统筹区选择“省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2.粤省事小程序/APP—选择“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社保号码”选择【广东省本级】—选缴费日期始至年份—输入电子邮箱地址—点击“确认提交”。
3.广东人社 APP—选择“公共服务”—“社会保险”—“个人参保凭证打印”—“个人管理码”选择【广东省直】—选缴费日期始至月份—查看个人参保凭证—点击下载图标。
4.参保人也可在省社保局服务大厅网点自助终端设备打印
《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网点地址: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xxxxxxxxxx 000 x)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3:30-17:00(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24 小时自助服务区可提供全天 24 小时自助打印服务。
申购人员属于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以下步骤下载或打印《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模板详见附件 3):
1.访问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服务”,用微信扫描页面的小程序码,通过“粤省事”进行个人实名认证登录;个人用户登录后,在“综合查询”—“个人参保证明打印”界面,查询和打印“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2. 登录微信的“ 粤省事” 小程序, 选择“ 社保”—“ 社保凭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下载”,查询和下载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3.参保人可在省社保局服务大厅自助终端设备打印“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网点地址: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xxxxxxxxxx 000 x)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3:30-17:00(法定
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24 小时自助服务区可提供全天 24 小时自助打印服务。
第一步: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并点击进入首页,如下图:
第二步:点击首页中“失信被执行人”栏目
第三步:在“查询条件”区域输入申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验证码后点击查询。注意:省份无需选择,默认为全部省份。
省份无需选择,默认为全部省份
第四步:将下图截图或拍照后上传申请页面。注意:1.上传图片需包含“查询条件”及“查询结果”的全部内容;2.上传图片需清晰完整。
目前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 可读取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后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如申购人对读取的信息无异议,视同认可为申购人填写的信息,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异议的,申购人需按程序向相关信息提供部门申请核查更正后再提交申购申请;如在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无相关信息的,申购人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1.国内学历学位认证办理方式为全程在线办理,办理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前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2002 年以前毕业的学历信息和 2008 年 9 月以前授予的学位信息),可以通过人工核查提供书面认证,人工办理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
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理方式为全程在线办理,办理网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 e 网通(xxxx://xxxx.xxxxx.xxx.xx)。
附件:1. 广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模板)
2. 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模板)
3.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参保
证明(模板)
附件 1
广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模板)
附件 2
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模板)
附件 3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