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验项目项目编号:1401052022CGK00031
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合同书
项目名称: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验项目项目编号:1401052022CGK00031
委托单位(甲方):xxxxxxxxxxxxx
xxxx(xx): 山西省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委托合同书
甲方(委托单位):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承检单位): 山西省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食品抽检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抽样检验的种类及数量
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对甲方管理区域内的食品进行抽检,抽检时间、品类、批次及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抽样地域小店区辖区内。三、价格
乙方中标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验项目包(四),合同总金额:431000 元。大写:肆拾叁万壹仟元整。
详见附件 2022 年小店区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费用明细表。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甲方权力和义务
(一)按约定的费用及时足额付费。
(二)确定抽样的批次、种类、检测项目,委派执法人员协助乙方抽样,协调抽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将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送达给被抽检的当事人。
(四)协助提供承担复检的检验机构名单,协调复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甲方有权利对样品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对样品进行跟踪,飞行检查。
六﹑乙方权力和义务
(一)如实提供本单位合法的资质证书及有关材料。
(二)制定本次抽样检验工作方案,与甲方充分沟通后确定检验的项目,明确检验的依据、方法。
(三)抽样工作在甲方配合下进行,认真核实被抽样人名称、地址、进货数量、销售量和商品的批次﹑规格﹑商标及生产单位,认真﹑准确﹑逐项填写抽样工作单。
(四)在抽样过程中,配合甲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对现场即可判定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当场记录,立即下架封存,不再作为检验样品抽取。
(五)乙方应保证适用标准正确,检验数据真实、准确。乙方必须对受托抽检样品的检验数据保密,数据仅提供给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乙方抽样完成后,要立即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时间原则上为 20 个工作日,不得拖延时间,以保证抽检的时效性。
(七)出具检验报告结论必须明确,符合规定。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出具贰份,乙方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 7 天内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食品抽检公示、本次检验项目、食品抽检合格明细表)报送甲方;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出具一式肆份,2 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食品抽检公示、本次检验项目、食品抽检不合格明细表)报送至甲方。
(八)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乙方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并将抽样样品包装、贮存、运送条件告知被抽样单位,并保存影像资料。
(九)乙方应对抽样检验的结果进行分析,对发现的不合格样品涉及安全风险信息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按规定保存条件做好备份样品的保存工作及处臵工作,同时做好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台账登记工作。
(十一)协助甲方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抽检信息,做好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十二)如遇到乙方现有资质不满足甲方要求时,乙方在征
得甲方同意后,可将部分样品或检测项目分包给乙方所在或合作
的其他实验室,由其协助完成检测任务,分包项目和样品的检测结果准确性由乙方负责。
(十三)乙方对自己出具的检测结论负责,对因检测结论的错误而造成的后果负责。
(十四)接受甲方对其抽检样品检测过程及备样保存情况不定期跟踪检查,并对甲方的跟踪检查予以积极配合。
七、复检
需要复检时,必须由被抽检人或标称的生产者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承担复检工作的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并说明理由,同时书面告知组织抽样检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备份样品送至复检机构。复检期限不得超过检验期限,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经营者私自拆封,毁损备份样品的,不予复检。
若复检结果与初检结论一致,由提出异议的被抽检人或标称的生产者承担复检检测费用;若复检结果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由初检机构承担复检费用。
八、抽样检验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抽样检验费根据所检项目及数量而定。
(二)付款方式:鉴于乙方在实际抽检过程中的业务需要,甲方在合同签订之后,预支付乙方总费用(中标价 431000 元)的 30%: 129300 元(大写:拾贰万玖仟叁佰元整),用于乙方前期开展工作
之用,在抽检工作结束后,甲方支付乙方总费用(中标价 431000 元)的 70%:301700 元(大写:叁拾万壹仟柒佰元整)。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数量和地域抽样,甲方不付检验费用。
(二)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完成抽样检验及相关工作的,甲方不付检验费用。
(三)乙方出具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的,甲方扣除相应的承检费用,并且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过错程度解除本合同,并且保留追
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虚假、错误检测报告书给被抽检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乙方出具报告虚假、错误、数据失实导致甲方承担行政或民事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果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一、其他事宜
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求,有增加抽检批次及数量的情况,按单价及实际抽检批次据实结算。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区财政局提请调解。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十五、合同附件
x合同附件包括:2022 年小店区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费用明细表。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2022 年 5 月 23 日 2022 年 5 月 23 日
附件:
2022 年小店区食品抽检项目费用明细表
食品大类 (一级) | 食品亚类 (二级) | 食品品种 (三级) | 食品细类 (四级) | 风险等级 | 检验项目 | 批次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糕点 | 糕点 | 糕点 | 糕点 | 较高 |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 群、霉菌 | 30 | 1650 | 49500 |
月饼 | 月饼 | 较高 |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 20 | 1300 | 26000 | ||
粽子 | 粽子 | 粽子 | 较高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 | 20 | 900 | 18000 | |
餐饮食品 | 餐饮具 | 复用餐饮具 | 复用餐饮具 (餐馆 自行消毒) | 较高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 300 | 350 | 105000 |
复用餐饮具 (集中消配送单位消毒) | 较高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 ||||||
其他餐饮食品 | 焙烤食品 (餐饮) | 糕点(餐饮自制) | 一般 |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 计) | 50 | 650 | 32500 | |
自制饮品 | 自制饮品 | 较高 | 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选 1-2 种)、糖精钠(以糖精 计)、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 | 200 | 1000 | 200000 | ||
合计:431000 元 |
单位名称(盖章):山西省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