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EJMH5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20-045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于京东农场全产业链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关于京东农场全产业链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为三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三方就本次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后续合作安排将以三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具体的合作内容与合作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对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约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邦股份”)、北京京东乾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东乾石”)与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禾大科技” )于近日签署了《框架协议》。基于对中国农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双方发展理念的高度认同,充分发挥富邦股份及禾大科技在种植业标准化种植、标准化产品拥有的优势,充分发挥京东乾石在农产品流通端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电商化、品牌化的优势,本着“互惠、互利、高效、持久”的合作精神,三方决定围绕“京东农场全产业链服务”展开深入合作,达成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京东乾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EJMH5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xxxxxxxxxxxxxxxxx 00 xx 0 xx 00 x X0000
室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8 年 09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无人设备和机器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摄影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中的数据中心、PUE 值在 1.4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设备租赁、安装、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销售自动售货机、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民用航空器、机械设备、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测绘服务;文艺表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文艺表演、测绘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47323431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X xxxx X
x 1-3 层 1 号 C 区 3 层北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1,200 万
营业期限:2015 年 08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网络信息技术、生物科技、农业科技及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维护及批发兼零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土壤调理剂(以上均不含危险品)的开发、批发兼零售;肥料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公司与协议对方的关系
京东乾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因公司董事长xxx先生为禾大科技股东且为禾大科技执行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公司与禾大科技构成关联法人关系。
(四)签署协议的审议决策程序
x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三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尚未发生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公司将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签署协议需履行的审批和备案程序
x次签署的协议无需提交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订主体
甲方: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京东乾石科技有限公司丙方: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及/或丙方为乙方目前运营的京东农场种植端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与乙方共同建立数字化的种植标准化管理系统,并与乙方可视化溯源管控体系打通,做到农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管理。
2、甲方及/或丙方向乙方已在运营或即将建立的京东农场输出经资格认证的农技服务人员,为推动农事数字化管理奠定人才基础。
3、乙方根据农产品供销数据进行分析,对消费者偏好、个性化爱好、投诉点等进行适时反馈,甲方及/或丙方根据上述消费者数据对种植管理方案进行针对性的优化升级,共同打造农产品爆款品类。
4、甲方及/或丙方和乙方共同建造京东农场,力争在 2022 年之前完成百县地标优品行动。
5、三方将投入资源就京东农场的特定需求开发适用的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6、三方成立常设的联合战略推进小组,各自成立相关运行机构,并设置专职人员,协调和监督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所确定的各项合作内容的推进落实;三方的各级管理层将高度重视双方的战略合作并积极作出推进承诺;三方将建立经常性的管理层会面机制,审视三方的合作进展和成果,并就三方可能合作的领域进行规划和实施。
(三)知识产权
三方均尊重各自在沟通交流、数据贡献、方案交付等过程中所承载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商标等。在合作过程中,三方均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使用规则,本协议任何内容都不视为向合作方无偿的授予归属于知识
产权拥有方所拥有的任何权利、资格或利益。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实施任何会有损对方或其产品的良好的形象、商标、商誉的广告或行动。在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由三方事前以具体协议约定。
(四)合同期限
x框架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限为 2 年;合同到期后,三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续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x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是公司数字农业布局落地的进一步深化,将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促进公司商业模式升级以及促进数字农业更快地大规模落地。预计对 2020 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性影响,具体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用数字化技术赋能全球农业”为使命,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基于种植端的土壤检测评价、科学种植规划、智能滴灌决策、水肥一体化、作物估产分析、在线种植管理、种植园托管服务等全流程产品与服务,实现标准化种植、标准化产品、品牌化运营,实现提质、增产、节本、增效。
数字农业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借助新一代数字技术,围绕农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各个环节,形成一体化协同运营平台,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帮助种植园发展壮大。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有利于深化公司数字农业布局,进一步推动公司数字农业发展。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三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三方就本次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后续合作安排将以三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具体的合作内容与合作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对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
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约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最近三年内签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 协议名称 | 披露日期 | 进展 |
1 | 公 司 与 PCC HOLDING 签 订 购 买 PST INDUSTRIES 100%股权框架协议 | 2017 年 4 月 27 日 | 已履行 |
2 | 公司与 OCP S.A.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18 年 6 月 19 日 | 正在履行 |
3 | 公司与 OCP S.A.签订设立合资公司框架协议 | 2019 年 6 月 18 日 | 正在履行 |
五、备查文件
(一)三方签署的《关于京东农场全产业链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