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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季度煤炭采购供应商入围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2年6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入围框架合同条款格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质量及服务内容第六章评标办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22年三季度煤炭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x项目为2022年三季度煤炭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项目业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年三季度煤炭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
2.2 招标编号:
2.3 资金来源: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2.4 本次招标采购的范围:具备无烟煤供货能力的有效供应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2021年度无违约行为。
3.3 须为本地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有货物堆放场所及固定办公场所)。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 本次投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 14:30-17:00时在项目办公室领取(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二楼商务办公室)
4.1 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商务办公室现场当面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投标者。
4.2 电话项目办公室领取(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商务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投标者,投标者收到后邮件回函确认。
4.3 在公告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公司二楼商务办公室。邮寄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收件人:xx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 xxxxxx
x x: 000000联 系 人: xxx
电 话: 0830-4122409
传 真: 0830-4126225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泸州市纳溪支行
帐 号: 2304344109022105964
2022年6月1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称: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泸州市纳溪区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2 | 项目名称 | 2022年三季度煤炭采购入围供应商 |
3 | 交货地点 | 四川泸州市纳溪区 |
4 | 资金来源 | 自筹,已落实 |
5 | 出资比列 | 100% |
6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招标 |
7 | 招标范围 | 具备无烟煤供货能力的有效供应商 |
8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支付。若采用承兑汇票支付,则在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给予卖方补贴加息 8 元/吨,支付前卖方按最终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 值税发票。 |
9 | 投标人资格 |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2021年度无违约行为。 3、须为本地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有货场及办公场所)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同时提出投标。 5、本次投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6、基本资料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货物堆放场所证明文件、固定办公地点证明文件、负责投标项目的法人或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以上文 件应加盖单位章) |
10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 各一份 |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12 | 质量要求 | 采购无烟煤的基本质量要求为:中硫煤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Xxxx.xx≥4900kcal/kg、含硫量 St.d≤2.0%、全水分 Mt≤7.0%、 灰分 Ad≤35%、挥发分≤11%。低硫煤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Xxxx.xx≥4900kcal/kg、含硫量St.d≤0.8%、全水分 Mt≤7.0%、灰分Ad≤35%、挥发分≤11%。 |
13 | 合同服务期及价格 | 一个季度3个月,每月在季度入围供应商中询价采购, 按当月合同执行。 |
1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28日9时00分 |
1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泸天化物资供应公司 |
16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1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投标人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万元。(如上季度已中标的供应商,来函说明可用上季度履约保证金冲抵)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单位: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泸州市纳溪支行账号:2304344109022105964 |
18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9 | 分包、转包 | 不允许 |
2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 | 投标文件的构成 | 商务部分等及招标书要求的其他。 |
22 | 供货业绩 | 一年以内 |
2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4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25 | 装订要求 | 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 |
26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的地址:四川泸州市纳溪区 招标人名称: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三季度煤炭采购入围供应商投标文件 在2022年6月28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27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按投标邀请书5.1要求的地址送达或快递邮寄。 |
28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29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完好 开标顺序:依投标先后顺序开标。 |
30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的单数。 |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待定 | ||
3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确定入围候选人 | 根据招标人的入围采购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得分在 70分的供应商都可作为入围单位。 | |
评标结果公告 | 评 标 结 果 在 四 川 泸 天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官 网上公告。公告期为2天,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 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3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金额应在签订合同前补足。 |
33 | 答疑 | 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5 天将问题盖章送至招标办公司 |
一、总则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2年三季 度煤炭采购供应商入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人及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无。
2.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并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投标。
(3)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4 投标人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要求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本招标文件包括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入围框架合同条款格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质量及服务内容第六章评标办法
5.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和技术规格与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可能会导致投标被拒绝。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招标文件的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以中文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招标方将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以中文书面形式向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致解答,其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或修改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7.3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4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7.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真实的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来往信函均中文书写。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9.1.1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xx);
(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6)近一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1.2质量、服务部分
(1)堆放场所、固定的办公地点;
(2)供货项目项目经理;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时间安排及相关承诺;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或其他技术材料 9.1.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9条顺序装订成册。
10 投标报价
投标人货物与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当有具体项目时,只需投报各确定数额的单价,该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购买货物至投标人交货地点的所有费用。(一票制含增值税、运费。)
11 投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2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资格文件用于评审。
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拟投标的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复印件和数据。
13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4 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5 投标有效期
1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文件的编制
16.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四、投标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7.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7.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未按本章第17.1项或第17.2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人应在第二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在本投标截止时间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0.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书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0.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字样。
五、开标
2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第二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 21.1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22.评标
22.1评标委员会
22.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22.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2.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3 投标文件的初审(含资格条件检查)
22.3.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3.2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
22.3.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会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
2)投标人未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无效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4)投标书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存在有重大缺漏项和重大技术偏离的投标货物;
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2.4 详细评审按照“投标人需知前附表”的评标方法进行。
22.5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标明候选入围供应商的排列顺序。
23 投标人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试图对评选决定进行影响都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
六、确定入围供应商
24 候选入围供应商前的审查及确定
24.1投标人在确定入围供应商前,将对候选入围供应商的货物堆放场所、固定办公地点、项目经理及法人营业执照进一步确认。如果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则提交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2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供按得分标明候选入围供应商的排列顺序给招标人。 25.合同授予
25.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入围通知
25.2.1评标结果在(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公示期2天。
25.2.2在本章第15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5.3履约保证金
25.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三章“框架合同条款格”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5.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5.3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7.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7.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当季度2个月入围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7.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27.3开始重新招标后,由于当季度首月采购,招标时间不足,为保证连续生产需要,可在上季度入围供应商中询价采购或指定供应商采购。
28.xxx监督
2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和标准进行评标。
2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入围框架合同条款格
煤炭入围供应商框架合同
买方(甲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泸州市纳溪区
卖方(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我公司的《燃煤》、《燃煤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煤炭采购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和制度,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卖方接受买方在入围有效期内不授予卖方实际服务合同及实际服务合同总金额。卖方接受买方在入围期内,就具体煤炭采购进行进一步竞争选聘的办法:在入围期内每月煤炭采购邀请全部入围单位参与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具体实施供货单位。自愿签订该阶段意向性合同,具体实施按每月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执行。
1、煤炭供货周期、买卖数量及到货基准价:
1.1 卖方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5 日向买方供无烟煤,买方根据生产情况与卖方供煤能力和履约情况,向卖方发出当月煤炭采购竞争选聘通知,采用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当月价格及订货量。因特殊原因不能响应买方进一步竞争选聘,须事先与买方联系,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不响应的,暂停一个月的邀请资格,直至取消入围资格。
1.2 买方根据生产需求情况,在每月初向卖方发出月度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报价邀请,中标后与卖方确定该月度的供煤量及交货日期,并签订该月度月供煤合同。卖方按买方的月供煤计划量和交煤计划时间向买方供煤。
1.2.1 根据卖方上月供煤质量、计划完成情况及其他影响双方合作关系的问题,买方有权不邀请卖方次月报价。
1.2..2 卖方签订月供煤计划后,第一次发生全月未供煤的,则停止次月报价及供煤资格,第二次发生全月未供煤的,则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并在该年季度入围供应商招标时不予考虑。
1.3 卖方在交煤当天供煤量应≥100 吨(在月计划未完成的条件下),若因卖方单方面原因,当天供煤量<100 吨/天,买方有权拒收当天的供煤。
2、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2.1 交货地点:买方煤场(或指定地点)。
2.2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卖方自理并负责用汽车自卸车辆做好安全环保防护措施来运输,其到达交货地点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卖方负担;运输费包括在煤炭结算费用总价内(一票制)。
3、质量要求按我公司《燃煤》、《燃煤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3.1 煤种为无烟煤,基准质量指标为:收到基低位热值 Xxxx.xx≥4900kcal/kg、含硫量:St.d≤2.0%、全水分 Mt≤7%、灰分 Ad≤35%、挥发分≤11%。(具体结算按当月的《煤炭质量定价原则》)
3.2 煤炭中应无木块、石头、沙、泥块等杂物。
3.3 煤炭粒度应≤50mm。
4、供煤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4.1 该季度如发生分析结果按《燃煤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要求的质量指标(如热值小于 4500kcal/kg 或水分大于等于 9%)时,根据市场和我公司需求情况分别采取:第一次警告、暂停次月报价,并处罚款 1000 元/批次。第二次终止入围供应商资格,并处罚款 1000 元/批次。
4.2 该季度如发现供应商故意弄虚作假,煤层断面的中部或中下部等质量不一,整车煤存在明显夹心分层情况。质量也不符合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规定》的燃煤最低质量指标,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并在该年季度入围供应商招标时不予考虑,并处罚款 2000 元/批次。
4.3 煤车进场前如目测发现滴水的煤,一律无条件拒收。
5、安全、环保。
5.1 煤炭中禁止有雷管、炸药、化学品等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危险品。
5.2 卖方在组织车辆运输煤炭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运输工具,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证运输途中的运输安全和环境保护,避免运输途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5.3 卖方在买方厂区内必须遵守买方的安全管理规定,非买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卖方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5.4 买方入厂运煤公路和规定出入道路旁边管廊属危化品输送管线,其管墩严禁碰撞,若卖方运煤车辆不按出入道路行驶或发生事故,由卖方负责。向买方缴纳罚款 1000 元/次,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煤炭价格:
6.1 买方根据卖方实际到煤的批量按规定抽样检验,出具该批煤的质量检验报告单,并以此为依据,对照当月的《煤炭质量定价原则》(详见合同附件)进行该批煤款结算。
6.2 采取一票制(货款 13%增值税发票含运费)结算。
6.3 煤炭价格由密封报价或买方根据煤炭市场价格定价决定。
7、煤炭验收:
7.1 数量验收:以买方煤场的地磅秤为准,卖方可监磅,过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有效,作为卖方结帐的数量依据。
7.2 质量验收:
7.2.1 买方对卖方供煤量以≤600 吨/批为一个批次抽样检验、卖方到场煤间隔时间超过 1 小时,买方将分批次抽样,每批次煤炭质量检验买方按国家标准《商品煤样采取方法》和我公司《燃煤》、《燃煤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对照该月合同附件《煤炭质量定价原则》确定该批次煤炭质量并对应该批次过磅单结算。
7.2.2 对煤质检验结果有异议(卖方需在收到检验报告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复检,否则视为默认检验结果),
也可以向生产部或物资供应公司申请调看制样过程的监控视频。或申请买方复检,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双方可委托同意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对煤炭质量进行复验(谁为责任方谁承担复检费用)。
a)全水分不属于复检项目,以入厂煤抽样检验结果为准;
b)供煤商可提出对 3 mm 或 0.2mm 存查煤样进行复检。煤样复检时生产部跟踪存查煤样的提取、制备、检验全过程。中化室凭物资供应公司、生产部批准的申请单承接煤样复检任务,煤样复检结果只能报生产部,否则检验单位承担全部检验费用。 c)复检参照 GB/T 18666—2002《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5.4.3.3”规定,若复检结果在标准规定的实验室允许误差范围内,以入厂检验报出结果作为燃煤结算依据;若复检结果超过标准规定的实验室允许误差范围,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并作为燃煤结算依据。
d)买方复检收费标准见表 1。
表 1 复检收费标准
项 目 | 0.2 mm 煤样复检收费,元/个 | 3 mm 煤样复检收费,元/个 |
发热量,kcal/kg | 200 | 400 |
全硫,St% | 100 | 300 |
灰分,Aar% | 100 | 300 |
挥发分,Var% | 100 | 300 |
e)0.2 mm 存查样复检再现性临界差见表 2。
表 2 0.2 mm 煤样复检再现性临界差
项目 | 发热量, kcal/kg | 全硫,St% | 灰分,Aar% | 挥发分,Var% | ||
≤0.5 | 0.5<St%≤1.0 | >1 | ||||
再现性临界差 | 71.8 | 0.10 | 0.20 | 0.30 | 0.70 | 0.50 |
f)3 mm 存查样复检再现性临界差见表 3。
表 3 3 mm 煤样再现性临界差
项目 | 发热量,kcal/kg | 全硫,St% | 灰分 Aar% | 挥发分 Var% | 全水分% | ||||
<4500 | 4500~5000 | >5000 | ≤0.5 | 0.5<St%≤1.0 | >1 | ||||
再现性临界差 | 200 | 150 | 100 | 0.20 | 0.42 | 0.70 | 1.60 | 0.70 | 1.30 |
7.2.3 煤炭质量检验数据以买方煤炭质量抽检报告为准(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热值分析采用量热仪测定方式),买方留保存样一份备查;卖方可以查看自己所供煤炭的检验报告。
8、约定事项:
8.1 卖方必须是有法人资格和相应经济实力的公司或煤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有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8.2 卖方人员(包括司乘人员)应遵守买方燃煤管理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等规定。对煤炭过磅、卸货、煤场人工取样的规定和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等相互配合,并服从买方的调度指挥,不得干扰和影响买方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生产。
8.3 卖方人员未经允可,禁止进入买方煤场、中化室制样间和分析室,发现或接到投诉每次罚款 1000 元。
8.4 非买方原因导致卖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律由卖方负责。
8.5 卖方提供的燃煤中应无石块、铁件、木头等杂物,检查发现视杂物的大小,每次扣 10-100 元/件,若发现燃煤中夹有采煤过程中遗留雷管等危险品,暂停供煤资格,由此造成买方人员、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卖方负责。
8.6 卖方供煤中若含有粒度>50mm 的煤夹矸、矸石等杂质时,买方有权取煤夹矸、矸石为该车的煤样,与该供煤批次的所采煤样混合,检验结果作为该批供煤的结算依据,卖方不得提出异议。
8.7 卖方供煤车辆在买方过毛重后,称空车前,若发现驾驶员或其他人为放水的情况,扣供应商 2000 元/次。
8.8 卖方应按时完成买方的供煤计划任务,按时参加买方主持的业务协调会议。
9 煤款结算:
9.1卖方在完成当月合同供煤后,买方在95天内承兑支付合同全额货款。或按当月合同双方约定时间结算。
9.2 付款方式:煤款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汇票或电汇支付。
10、履约保证金分为季度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月度履约保证金:
10.1 本合同签订时,卖方应向买方缴纳 10 万元(人民币)季度履约保证金,或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当季度履约保证金,不足的及时补足。卖方如被扣除该保证金后须及时补足。该保证金不计息,在合同终止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
10.2 当月报价中标或下达当月供煤计划同意供煤的卖方,须按合同签约后的供煤量,在 3 个工作日内按 20 元/吨缴纳当月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现违约时则扣除本次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未供煤或未完成合同签约量)。若未按期交纳本次合同履约保证金视作不按中标价签定供煤合同。按违约处理。
11、违约责任:
11.1 卖方煤炭入买方煤场后,买方应及时办理相关卸货业务手续,在交煤后无质量纠纷等问题,甲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11.2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买方有权终止或变更合同。由卖方承担相应损失,对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赔偿,买方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当批煤款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并根据违约情况可取消入围供方资格。
11.2.1 卖方在当月报价比选中标后,不按中标价签定供煤合同扣该月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季度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月度临时转为当月投标保证金,被扣除后及时补足)。
11.2.2 卖方同意按买方当月密封报价中标价和数量签订合同供煤的(以签当月合同为准),如在合同期内没供煤,则没收季度履约保证金及当月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签约合同供煤量,20 元/吨缴纳),如未缴纳当月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签约合同供煤量,20 元/吨缴纳),则视作不按中标价签定供煤合同,按 11.2.1 条规定不按中标价签定供煤合同扣该月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季度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月度临时转为当月投标保证金,被扣除后及时补足)。
11.2.3 若卖方供煤量未按月度合同签订的时间段供货,但当期供货又>50%该月度合同时间段约定供货量时,本月度合同供煤结算单价下浮 20%结算;若卖方供煤量<50%该月度合同时间段约定供货量时,本月度合同供煤结算单价下浮 50%结算并从次月开始停止报价一个月,如在第二次发生的,则取消该季度入围供应商资格。并在该年季度入围供应商招标时予以考核。
11.2.4 卖方与他人串通抬高煤价,扰乱市场,损害买方利益。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并在该年季度入围供应商招标时不予考虑
11.2.5 卖方采用非法手段行贿买方相关人员或与买方人员勾结,损害买方利益。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并在该年季度入围供应商招标时不予考虑
12、合同争议的解决:
12.1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
12.2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约定:
13.1 合同的有效期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5 日止。
13.2 每月《煤炭质量定价原则》、每月供煤合同等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一起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卖方承担供煤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发生变化,及本合同 8.1 条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买方,如上述变化给买方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理,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调整后的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条款。
13.4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卖方: |
法人代表人: | 法人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 真:0830-4123699 开 户 行:工行泸州市纳溪支行 | 联系电话: 传 真:开 户 行: |
帐 号:2304344109022105964 税 号:91510500711880825C | 帐 号: 税 号: |
附 件 :
四 川 泸 天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煤 炭 采 购 质 量 定 价 原 则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装置情况,对收煤质量指标及定价原则作以下要求,煤炭产地来源云贵川的无烟煤,
每批次供煤执行单批次结算,具体执行原则如下:(分析测定按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燃煤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执行) 1、中硫煤到货基准价: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Xxxx.xx≥4900kcal/kg、含硫量St.d≤2.0%、全水分 Mt≤7.0%、
灰分 Ad≤35%、挥发分≤11%、到货基准价为: 元/吨(一票制,含 13%增值税、运费)。 2、中硫煤热值奖扣标准:
2.1 热值奖励
2.1.1 热值 4900kcal/kg<Xxxx.xx≤5200kcal/kg,该热值段每 kcal 价格按到货基准价所对应的热值=(该批次基价/4900)元/ kcal 进行奖励。
2.1.2 热值 5200kcal/kg<Xxxx.xx≤5400kcal/kg,该热值段每 kcal 价格按到货基准价所对应的热值=(该批次基价/4900)元/ kcal/2 进行奖励。(该批次基价/4900 元/ kcal 减半奖励)热值 Xxxx.xx>5400kcal/kg,不再奖励。
2.2 热值扣款
2.2.1 热值 4700kcal/kg≤Xxxx.xx<4900kcal/kg,基准价对应的煤质指标起(以 Qnet.ar4900kcal/kg 为基数),每降低 50kcal/kg(不足 50kcal/kg 的按 50kcal/kg 计算),扣 15 元/吨。
2.2.2 热值 4500kcal/kg≤Xxxx.xx<4700kcal/kg,基准价对应的煤质指标起(以 Qnet.ar4900kcal/kg 为基数),每降低 50kcal/kg(不足 50kcal/kg 的按 50kcal/kg 计算),扣 20 元/吨。
2.3.3 xxXxxx.xx<4500kcal/kg,基准价对应的煤质指标起(以 Qnet.ar4900kcal/kg 为基数),每降低 50 kcal/kg(不足 50kcal/kg 的按 50kcal/kg 计算),扣 30 元/吨。并处罚 1000 元/批次。
3、中硫煤硫含量奖扣款标准(按四舍五入计算)
3.1 硫含量扣款
3.1.1 单批次硫含量St.d< St.d1.6%,到货基准价奖励 5 元/吨。
3.1.2 St.d2.0%<St.d≤2.5%,基准价对应的煤质指标起(以 St.d2.0%为基数),每升高 0.1%,扣 10 元/吨。
3.1.3 St.d2.5%<St.d≤3.0%,基准价对应的煤质指标起(以 St.d2.0%为基数),每升高 0.1%,扣 20 元/吨。
3.1.4 硫含量St.d>3.0%,基准价对应的煤质指标起(以 St.d2.0%为基数),每升高 0.1%,扣 30 元/吨。 4、水分扣款标准(按实计算)
4.1 全水分Mt≤7%,不扣款。
4.2 全水分 7%<Mt≤9%,超过 7%的水分部分,在煤炭过磅重量中按照 4 的系数扣除后计费结算。
4.3 全水分Mt>9%,超过 7%的水分部分,在煤炭过磅重量中按照 6 的系数扣除后计费结算。并处罚 1000 元/批次。 5、灰分扣款标准:凡灰分 Ad>35%,基准价对应的煤质指标起,每个批次扣 100 元/吨。
6、挥发分扣款标准:凡挥发分>11%时,基准价对应的煤质指标起,每个批次扣 100 元/吨。
7、其他情况结算处理原则
7.1 我公司通知要求收购低硫煤时执行:
7.1.1 xxxxxxxxxxxxxXxxx.xx≥4900kcal/kg、含硫量 St.d≤0.8%、全水分 Mt≤7%、灰分 Ad≤35%、挥发分≤11%到货基准价为: 元/吨(一票制,含 13%增值税、运费)
7.1.2 含硫量St.d>0.8%时,按以上(中硫煤)质量定价执行收购,价格按本月中硫煤价格执行,本月未购买中硫煤时按上月价格执行。含硫量 St.d>1.2%时,在本月中硫煤或上月中硫煤结算基价基础上,基价下浮 200 元/吨结算。
7.1.3 低硫煤热值、水分、灰分及挥发分奖扣按以上中硫煤条款执行。
7.2 卸煤、破样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煤层断面的中部或中下部等质量不一,整车煤存在明显夹心分层。且该批煤炭质量较差(热值小于 4500kcal/kg 或水分大于等于 9%),按合同及定价原则相关条款扣款,并对该批次供应商处 2000 元/批次处罚。凡每批次结算扣款后的最终结算价低于 85 元/吨时,按 85 元/吨结算(含运费)。
7.3 若卖方供煤量未按月度合同签订的时间段供货,但当时间段供货又>50%该月度合同时间段约定供货量时,本月度合同供煤结算单价下浮 20%结算;若卖方供煤量<50%该月度合同时间段约定供货量时,本月度合同供煤结算单价下浮 50%结算,如未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日期完成月度合同签订的供货量(总量负误差不超过 100 吨)按未完成率比例扣除相应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7.4 煤款结算及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实行一票制,不再单独开具运输发票。
7.5 本定价原则自 年 月 日起执行(具体以当月初的签约期为准),此前的定价原则作废。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022 年三季度煤炭采购入围供应商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四、投标保证金凭证
五、资格审查资料六、近年供货业绩七、投标人信誉
八、质量及服务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即该项目经理。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单位自愿遵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本投标文件(包括本投标函)承担本项目供货及服务工作。现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相关附件。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包括:
1.1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1.2 投标文件质量服务部分
2、一旦我方入围,我方积极响应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规定,保证按质量服务范围及在服务期限提供相应的工作。
3、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各有关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工作内容。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10 万 元(¥100000 )作为投标担保。
6、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7、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当季度履约保证金,不足的及时补足)
8、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后签约的付款条件。
9、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0、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接受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11、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五、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投标人信誉等)
注: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财务审计报表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近一年投标产品供货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 合同日期 | 业主名称、联系电 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注:附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可增加行数)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信誉
:
(一)无违法记录声明
我公司参加本次招标入围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其他证明材料
如银行资信证明等
八、质量及服务部分
1、拟投标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满足投标人质量要求的报告单据);
2、供货服务及应急预案处理方案;
3、本项目实施过程的人员、场地、机具安排及相关服务承诺;(固定办公场所、货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服务资料。
第五章质量及服务内容
1 招标内容
1.1-季度煤炭采购入围供应商招标。
1.2 采购无烟煤的基本质量要求为:中硫煤到货基准价: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Xxxx.xx≥4900kcal/kg、含硫量 St.d≤2.0%、全水分 Mt≤7.0%、 灰分 Ad≤35%、挥发分≤11%、到货基准价为: 元/吨(一票制,含 13%增值税、运费)。低硫煤到 货基准价: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Xxxx.xx≥4900kcal/kg、含硫量 St.d≤0.8%、全水分 Mt≤7.0%、 灰分 Ad≤35%、挥发分≤11%、到货基准价为: 元/吨(一票制,含 13%增值税、运费)。
1.3 每月根据生产安排采购计划,在季度入围供应商中进行询价或竞争性谈判决定采购量及价格。每月询价定价方式按采购方根据每月市场调查情况确定的采购最高限价为准,高于我公司采购最高限价报价的供应商暂时不予考虑,将报价在我公司采购最高限价内的供煤商最低报价确定为采购价,而对在采购最高限价内的其他报价按照最低报价的价格与其进行议价,议价的顺序选择按报价的由低到高排序进行逐一选择,优先满足低价供应商报价函的供应量,直到所报供应量达到我公司当期采购量为止。如果采购最高限价内供煤商所报供应量不能达到公司当期采购量的,则与报价在我公司采购最高限价内的报价供煤商(按报价的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逐一选择)进行商议,在其所报价格基础上进行加量,直到所报供应量达到我公司当期采购量为止。当其加量后仍然不能满足我公司当期采购量时,由价格评审组提出评审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对投标人的入围管理要求
2.1 能承担招标人提前终止入围有效期的风险。
2.2 接受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服务合同,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实际服务合同总金额。
2.3 接受招标人在入围期内,就具体项目进行进一步竞争选聘的办法:在入围期内针对具体采购项目邀请全部入围单位参与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具体实施单位。
2.4 入围期xx特殊原因不能响应招标人进一步竞争选聘,须事先与招标人联系,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不响应的,暂停一个月的邀请资格,直至取消入围资格。
2.5 入围投标人在入围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入围资格:
(1)隐瞒不具备入围条件的相关情况,入围后被发现:
(2)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3)供货期质量出现严重问题不能满足买方要求的:
(4)在相关合作过程中存在履行合同、相互协调方面的 严重问题及其他原则问题:
(5)违反季度入围合同规定的
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单位 | ||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1 | 商务 | 40 |
2 | 服务 | 25 |
3 | 质量 | 35 |
商务+服务+质量=100 | ||
评定内容及标准 | ||
一、商务部分(40)分 | ||
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及编制质量 为5分 | 分 | |
投标人相关业绩:提供近年内签订同类产品合同。提供一份得3分,提供二份得6 分,提供三份得10分,(合同需要完整) | 分 | |
企业信誉银行资信等级“AAA”,“AA”“A”。“A”得2分,“AA”得3分,“AAA” 得5分。 | 分 | |
满足付款方式得5 分,不满足得0分。 | 分 | |
企业实力及财务状况:根据注册资金及财务状况(提供近年财务报表)综合酌情 打分。 | 分 | |
二、服务部分(25)分 | ||
承诺响应第五章质量及服务内容第二条对投标人的入围管理要求,并参与投标人 报价。响应得15分 。不响应不得分。 | 分 | |
有专门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对货物运输过程中保证安全环保质量的措施,有供货 服务及应急预案处理方案,满足采购人需要等情况酌情打分。 满分为10分 | 分 | |
三、质量部分(35)分 | ||
投标货物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参数,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参数 供货分析数据。满分为10分 | 分 | |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所在地xx有储存货物的场地,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证明 得20分、有装运机械得5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满分为25分 | 分 | |
分 | ||
该投标人: 商务+服务+质量、合计: | 分 |
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评标方法
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2.2本项目采购的评标因素:业绩、财务状况、信誉、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技术、服务等,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评标原则
2.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细则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3.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到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标明候选入围供应商排列顺序。
附表一:领取、投递标书记录表
领取单位记录表:
序 号 | 领取单位 | 姓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投递 标书时间 | 备注 |
附表二:开标记录表
项目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
序 号 | 投标人 | 密封 情况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 保证金 | 投标报 价(元) | 资质及 等级 | 项目完成 期限(天) | 投标人 声明 | 投标人 签名 |
正 本: 份 副 本: 份 电子文档: 份 | |||||||||
正 本: 份 副 本: 份 电子文档: 份 | |||||||||
正 本: 份 副 本: 份 电子文档: 份 | |||||||||
正 本: 份 副 本: 份 电子文档: 份 | |||||||||
正 本: 份 副 本: 份 电子文档: 份 | |||||||||
标底/招标控制价 | |||||||||
备 注 |
主 持 人: 招标人代表:
开 标 人: 监 标 人:
唱 标 人: 记 录 人:
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
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就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中有差异的问题作如下修正、xxx说明:
一、二、三、
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 2 日内以邮件方式向招标人联系人确认。
邮箱: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人(盖章):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接收确认回复函
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接收确认回复函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
我方已接到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关于招标文件澄清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五:投标文件接收收据
投标文件接收收据(存根)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分送来的
项目的投标文件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份,电子文档 份),我公司已接收。以此为据。
文件递交人:文件接收人: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接收收据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分送来的
项目的投标文件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我公司已接收。以此为据。
文件递交人: 文件接收单位:文件接收人:
年 月 日
附表六:
项目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贵单位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贵单位被确定为中标人。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否则,将视为贵单位放弃中标。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七:中标结果通知书
项目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 ( 项目名称) 招标, 已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特此通知。 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招投标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