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罕见病研究》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
论文题目:稿件编号:通讯作者:
以上论文的作者(著作权人)同意将上述论文在《罕见病研究》杂志发表,自愿将该论文的部分著作权在被期刊接收发表后转让给《罕见病研究》编辑部(下称“编辑部”),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涉密和一稿多投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2. 全体作者同意,上述提交期刊发表的论文一经录用,作者即将论文整体或部分内容,以及其他可从论文中提取部分的复制传播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翻译权、汇编权、改编权等著作财产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编辑部。
3.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论文一经定稿,其署名及排序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具作者署名单位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若发生署名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4. 本协议中第 2 条转让的权利,论文作者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其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5. 转让费用:本论文在《罕见病研究》首次发表后,编辑部将向论文作者按编辑部稿费标准支付一次性稿酬(含著作权转让费),并赠送样刊若干。若编辑部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论文作者稿酬。
6.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期刊社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 本协议需全体作者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签署后需将协议电子版上传至投稿系统或者发送至编辑部邮箱,协议原件需邮寄至编辑部存档。若所投论文最终未被录用的,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作者签名(请按排名顺序填写,姓名后附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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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作者单位公章 《罕见病研究》编辑部公章
盖章日期 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