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同期LPR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 协议规定的相应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为落实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旧城改造规划,绵阳仙之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之缘酒店”)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购买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东方绝缘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东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股份”)位于绵阳市游仙区东兴路6号老厂区的部分不动产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目标资产”),拟转让价格为13,393.55万元。
⚫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部分不动产及附属设施的议案》。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部分不动产及附属设施的议案》。
⚫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为落实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旧城改造规划,仙之缘酒店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东材股份位于绵阳市游仙区东兴路6号老厂区的部分不动产及附属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政策,以四川座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就本次交易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于2021年6月7日在四川绵阳共同签
署《资产转让协议》,转让东漆公司、东材股份的部分不动产及附属设施,转让
价格为133,935,520.00元。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绵阳仙之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东方绝缘材料有份有限公司
绵阳东方绝缘漆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绵阳城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资产
1、目标资产:位于绵阳市游仙区东兴路6号老厂区国有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其中,土地约233.88亩,地上建筑物约42,000平方米,包括房屋建筑、构筑物、管道沟槽、机器设备等。
2、在本协议签署之前,甲方已对目标资产进行调查和了解并愿意按照目标资产现状进行收购,甲乙双方仅按照目标资产的现状进行交易和交接。
(二)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公司对目标资产的评估总价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评估公司出具的目标资产评估总价为人
民币133,935,52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玖拾叁万伍仟xx贰拾元整),其中:东漆公司62,965,251.00元(大写:陆仟贰佰玖拾xxx仟贰佰伍拾壹元整),东材股份70,970,269.00元(大写:柒仟零玖拾柒万零贰佰陆拾玖元整),甲乙双方对评估结果均无异议。
2、本次交易对价,甲方分两期向乙方支付:
第一期:本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交易对价总额50%给乙方,即人民币66,967,7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xxx拾陆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其中:东漆公司31,482,625.50元(大写:叁仟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贰拾xx伍角整),东材股份35,485,134.50元(大写:叁仟xx肆拾捌万伍仟壹佰叁拾肆元
伍角整),乙方同时将目标资产、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移交给甲方;
第二期:第一期款项支付且移交完成后,乙方协助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在不动产交易中心完成转移过户登记资料的提交,并在过户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总额50%给乙方,即人民币66,967,7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xxx拾陆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其中:东漆公司31,482,625.50元(大写:叁仟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贰拾xx伍角整),东材股份35,485,134.50元(大写:叁仟xx肆拾捌万伍仟壹佰叁拾肆元伍角整)。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三)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本次交易的相关手续。
2、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交易对价支付义务及各项税费承担义务。
3、甲方同意以目标资产的现状进行交易并按时足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甲方承担逾期支付交易对价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同期LPR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
4、目标资产移交给甲方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权利。
6、甲方负责完成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乙方权利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乙方承诺目标资产未设置抵押、担保等影响本协议履行的任何限制性权利,且乙方能实际全部占有。否则乙方向甲方退还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同期 LPR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
3、乙方承诺目标资产系合法取得,不存在被政府等行政机关收回等风险。
4、目标资产移交给甲方之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产生的责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和因甲方原因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权利。除本协议有明确约定外,乙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和义务。
6、乙方负责完成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丙方权利义务:
1、丙方就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丙方负责完成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四)评估机构聘请及费用承担
由甲乙双方共同聘请四川座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资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五)目标资产交接及过户
1、在甲方向乙方足额支付第一次款项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目标资产的现有权证,并将目标实物资产移交给甲方(乙方须搬迁移栽的苗木除外);
2、在甲方向乙方足额支付第一期应付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协作完成转移过户登记资料的提交。
(六)违约条款
甲、乙、丙三方均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交易对价10%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目标资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资产事项是为配合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旧城改造规划要求而实施的,交易定价依据合理有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转让的是东漆公司和东材股份位于绵阳市游仙区东兴路6号老厂区内的部分不动产及附属设施,均属于闲置资产,可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补充流动资
金,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3、在交易各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本次转让资产初步预计可增加全资子公司东漆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约3,448.71万元,可增加控股子公司东材股份2021年度净利润约4,384.45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资产转让协议》特此公告。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