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
编号: 11N457927754202110201
采购单位(甲方): 阿克苏地区康宁医院
服务单位(乙方): 阿克苏新丝路广电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阿克苏市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克苏新丝路广电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克苏新丝路广电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
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克苏新丝路广电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形象宣传片制作 | - | - | 增值服务:安装拆卸,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普通喷绘打印,制作时效:3-7天,原材料:环保材料 | 1 | 300000.00 | 300000.00 |
合同总价(元) | 300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叁拾万元整 |
二、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150000 元(壹xxx
整), 2022年9月 30 日前,支付尾款人民币 150000 元(壹xxx整),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 增值税专用 发票。
三、服务条款
(一)宣传片费用:50000元(含拍摄、制作、包装、道具租赁、器材租赁)经费预算:
1.高清拍摄费
5D拍摄:10000元航拍:10000元 2.剪辑包装费
剪 辑:10000元包 装:5000元调 色:5000元
3.配音、音乐制作费
录 制:3000元 修 音:3000元 音频制作:4000元
(二)心理健康50集系列短视频:80000元
(三)走进广播直播间广播栏目:50000元
(四)心理讲座(含场地费、工作人员、录制、制作):80000元
(五)其他:40000元
“Hi苹果红了”手机客户端开设《心灵驿站》版块,推送带有第四人民医院字样短视频;以地区第四人民医院名义,全年设计推送心理健康类公益海报50张;
全年新闻报道不少于10次;
在“Hi苹果红了”手机客户端推送医院介绍主题推文一次
合同金额:以上共计人民币 300000 元(大写: 叁拾万元)。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甲方所需宣传内容;2.乙方拍摄宣传片及其他宣传内容
如需人员协调、组织,甲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经签字盖章,本协议即行生效,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
务。
2.如合同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合同总
金额的20%给守约方。其它事项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行签订。
2.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xxxxxxxxxxx
xx: xx: 30355801040002323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