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最终需提供视频文件2套。一套为视频和字幕合成文件,一套为视频和字幕分开文件(字幕为独立的SRT格式)。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及脚本等,并 保证提供资料的可用性,真实性及合法性,甲方需提供的制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大纲、授课PPT、授课讲稿、练习题、音频、视频等。 3.在课程制作实施过程中及售后服 务期内,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与用户保持联系与服务,提供多种服务方式,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甲方可以通过电话、邮件、QQ、微信等...
厦门大学2021年校级线上一流课程视频制作服务合同
甲方: 厦门大学
乙方: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厦门大学2021年校级线上一流课程建设项目采购“的招标活动中,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经甲方综合评审认定,成为中标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依照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厦门大学2021年校级线上一流课程视频制作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进行,厦厦门大学2021年校级线上一流课程视频制作服务,以课程为单位进行整体策划和制作。
(二)制作要求
1.具体制作的线上一流课程由甲方安排,课程名称: 。
2.每门课程1慕课学分一般包括8讲,每讲不少于50分钟、不超过120分钟教学视频(其中单一教学视频5-15分钟,最长不超过20分钟),视频总计400-960分钟。根据实际情况规划每个视频时长。
3.制作的教学视频应具备在线开放课程标准化属性,符合《厦门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可与国内外主流慕课平台的在线课程中心实现对接和共享。
4. 乙方提供至少9种不同的拍摄手法,由甲方教师选择和确定合适的拍摄手法。
6.最终需提供视频文件2套。一套为视频和字幕合成文件,一套为视频和字幕分开文件(字幕为独立的SRT格式)。
(三)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至 年 月 日。
二、合同金额和计价方式
1.根据投标报价及双方协商,本次甲方计划委托乙方制作课程 门,总价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 。
2.以上价格为含税包干价。原则上不能有增项费用,如有增项费用,需及时跟甲方沟通确认,另行签订合同。
三、付款方式及发票开具方式
1.自签订合同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5% 作为首付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用于保障乙方前期工作准备及实施。
2.所有教学视频制作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整体评定验收通过,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
3.乙方需要向甲方缴纳一定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另见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协议。
4.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开票内容: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5.乙方账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课程制作过程中需要乙方到甲方现场拍摄及其他驻场服务的,甲方需对场地等进行组织、安排,配合乙方现场拍摄及服务工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及脚本等,并保证提供资料的可用性,真实性及合法性,甲方需提供的制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大纲、授课PPT、授课讲稿、练习题、音频、视频等。
4.视频脚本需经甲方审定后方可进行制作,乙方应严格按照签字后的脚本进行制作。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
6.甲方根据本合同所要求的制作内容及标准,检验乙方提供的作品或样片,并给予书面验收确认。如乙方提供的过程作品或样片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修改和补充。
7.甲方应在乙方提交成片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验收。
8.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如果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延误交片时间,不属于乙方违约情形,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9.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课程拍摄制作需要提供驻场服务。
2.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制作资料后,乙方根据制作要求及相关资料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的策划方案(甲方课程负责人、甲方项目联系人签字)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签字审定后的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甲方要求,在收到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后,应及时负责地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再次提交给甲方验收确认。如因乙方过错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乙方应按照课程制作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制作的作品。
5.如甲方在双方已确认的脚本和制作方案后,对原定制作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则乙方将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暂停制作,并按照双方重新确认的修改方案再继续进行,甲方须承担乙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制作费用,且课程成品交付时间应按照工作量的增加相应顺延,双方就此变更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制作完成后,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包含本合同约定委托制作内容的承载文件。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前。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交货期延期,需双方重新确认交货期。
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3.交货地点: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质保期壹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产品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如该批产品出现重大和普遍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或者换货,对于换货的产品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2.质保期内对所建设的课程提供3次以内,每次不超过10%的内容免费修改。
3.所有投标产品免费提供1年全保。
七、培训及技术支持
1.为保证线上一流课程制作服务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将从课程结构优化、教学方法设计、教学技能建议、录制课程技巧等几方面对甲方授课老师进行适当的培训。
2.课程拍摄制作期间,乙方提供全程驻场服务。
3.在课程制作实施过程中及售后服务期内,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与用户保持联系与服务,提供多种服务方式,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甲方可以通过电话、邮件、QQ、微信等,与乙方支持人员进行有效地沟通。
4.乙方按照《厦门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的视频制作标准进行制作,详见合同附件。
八、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承诺为制作所提供给乙方的文书、图纸等资料不涉及侵害第三方之合法权益;本合同一经签署,即视为甲方对其所提供给乙方的文书、图纸等资料无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所做出的保证。如因上述文书、图纸等资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乙方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需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单位标志等,需得到甲方同意,且此等使用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保证其制作的内容为其原创,未侵犯第三方权益。乙方的制作内容,其全部或任何部分如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或者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委托乙方所设计的资料拥有独立版权,乙方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他用,并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及转让。
5.在本合同约定的课程制作过程中,乙方制作的原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模型、贴图等)、过程作品及其他一切非最终完成作品的版权归乙方所有;双方履行完毕每一门课程制作各自的权利义务后,课程成片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九、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一经签署,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本合同的条款内容。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双方共同确认文件,经双方签字后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
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约定的制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最终成果、阶段成果等)的,甲方除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时, 不视为乙方违约。
2.甲方逾期付款
满足支付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制作费用,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毁约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毁约拒绝履行合同,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应支付履约方违约金,违约金额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计。
4.如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5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
1.由于台风、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可以免除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的相关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5日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时间,或因战争、恐怖活动、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和(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时间,或乙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网络访问速度下降,不属于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其可能尽快恢复服务。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尽可能地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由于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另一方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除本方责任。
4.甲乙双方发生组织机构人事变动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二、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双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通知
1.双方指定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1)甲方指定 作为甲方代表,负责传达甲方的意见、对乙方提交的各类工作成果进行签收、回馈、沟通和建议,并且需在时间进度表、过程作品确认、产品验收合格单等工作文件上确认签字。甲方代表若有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乙方指定 作为乙方代表,负责传达、提交乙方的各类文案、图片、过程作品等工作文件,接受甲方的意见,进行回馈、沟通和建议。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本合同不因双方领导人或联系人或相关人员的人事变更而变化,只要双方单位的实体存在,本合同即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均为正本,与合同附件、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作为合同的共同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