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87477D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2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智能化矿山建设具体项目的合作奠定了基础,双方将在本协议基础上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1 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大高科”或 “乙方”)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或“甲方”)经友好协商,于近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
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87477D
3、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xxx
5、注册资本:72271.8000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29 日
7、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56 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铁路机车车辆维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分支机构经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分支机构经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能源
资产总额为 167.4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2.98 亿元,营业收
入为 76.5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8 亿元。
10、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xx先生担任上海能源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与上海能源于徐州签署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x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x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为共同开拓、建设国内智能化矿山建设市场,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本着精诚合作、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作目标和宗旨
双方基于工业物联网的技术生态,联合探索,重点深化设备层互联、工业互联网架构、大数据云平台及标准数据中心的技术开发与应用,提供全面的智能化矿山解决方案,共同推动智能化矿山产业的变革升级。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三)合作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团队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信息交流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2.甲方根据自己的生产和管理需求,提出相关需求,乙方负责为甲方的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及全套解决方案。
3.甲方为乙方的新产品新技术优先提供实验现场,乙方为甲方的减员增效提供技术保障。
4.乙方为甲方培养或进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甲方为乙方新员工提供实习场所。
5.甲乙双方合作的成果、新技术、新产品共同分享共同推广,共同申报科技奖励。
6.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属矿井作为双方合作建设智能化的研发基地,先期可在孔庄矿或徐庄矿试点。
(四)合作的领域
双方共同攻关矿山智能化建设中的核心关键技术,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1.采用工业互联网架构、大数据云平台及标准化数据中心,覆盖设备层互
联、工业互联网、云平台、数据中心、矿山应用等,赋能矿山智能化。
2.通过 5G、AI、大数据云平台等技术,基于工业互联网构建互联互通、统一高效、融合通信的“矿山一张网”,消灭数据孤岛,使跨系统智能化成为可能,实现矿山多源异构数据的采集、互通、大数据存储和数据融合。
3.构建统一架构、统一标准的标准化数据中心,形成数据共享、能力共享、开放统一的矿山数字平台。实现矿山领域的万物互联,打破协议、设备等的连接鸿沟,解决系统互相独立、互不联动的问题,实现智能化生产、透彻化感知、可视化管理以及数字化决策。
4.共同推动矿山综合自动化平台、辅助运输智能调度与安全管控、地面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的建设,实现信息和数据融合共享,打通智能化与自动化应用,使井下、井上无缝对接,形成“矿山一张图”,实现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
(五)生效
1.本协议仅为甲乙双方的战略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合同。
2.双方合作不具有排他性,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约束另一方选择其他合
作方。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日执行,有效期五年。合作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优势互补,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有利于公司开拓智能化矿山建设市场,增强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良好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x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