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HT-2023-231201-250180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HT-2023-231201-250180
采购人(甲方):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供应商(乙方):山东凯奥尼服装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绥化市本级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黑龙江省协议供货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备注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执勤服 | 凯奥尼, 冬执勤服 凯奥尼 全号配置,全号配置, 数量:13; 冬执勤服 凯奥尼 全号配置尺码:均码 厚度:厚款裤长:长裤袖长:长袖领型:翻领 产品功能:防风,防晒,防寒,可拆卸内胆 产品材质:羊毛适用季节:冬季适用性别:通用 产地:山东省枣庄市 | 13 | ¥528.65 | ¥6872.45 | |
合计 | ¥6872.45 大写(人民币): 陆仟捌佰柒拾贰元肆角伍分 |
说明: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并签字。
三、验收标准
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竞标人在竞标时提供的产品样本;
(3)该项目所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4)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8%。
四、保修及售后服务
1、保修期: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2、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大型或复杂的采购项目,或需经调试、试运行的项目,其保修期限自动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中最长的保修期限。
3、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正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4、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由甲方一次性直接支付资金的,应在验收合格并签署《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货验收单》后10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应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付款。如因涉及验收或售后服务期限甲方分期支付的,应按照双方约定在合同期内及时付款。
供应商名称:山东凯奥尼服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山亭支行银 行 账 号:1605002909100039238
1、乙方收到甲方每一笔货款,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商业发票。
2、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等额扣除。
六、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向供方指定协调人投诉;
3、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4、提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甲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乙方(盖章):山东凯奥尼服装有限公司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山亭支行银行账号:1605002909100039238
乙方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5日补充说明:
备注:采购合同须在30日内签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