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符合監管規定,本行在提供所有於交易所買賣的衍生及/或結構性產品(包括但不限於:期貨 ETF 及槓桿產品或反向產品,以下統稱為「衍生及/或結構性產品」)的交易 服務前,需確認客戶完全明白及接受衍生及/或結構性產品之相關風險。為此,本行現隨函附上附加風險披露聲明書(「附件」)供閣下參考。附件由 2020 年 11 月 20 日 (「生效日」)生效。(請留意:附件不是且不能被當作為一份完全或徹底列舉所有於交易所買賣的衍生產品及/或結構性產品及其潛在風險的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