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TC170S71Y
比选文件
第二册
项目名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学生礼堂 座椅更新采购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 TC170S71Y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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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比选邀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比选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应答。
1. 项目编号:TC170S71Y
2. 项目信息:
比选项目性质:国有资金
货物名称:北航新主楼学生礼堂座椅更新采购二期用途:礼堂使用
数量:198 台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针对本项目的其它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企业法人;比选申请人如为合资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比选申请人应为 2017-2018 年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政府采购入围企业。
(4) 比选申请人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 认证)以及十环认证。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注: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3.比选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5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50 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1:30 至 4:3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 14 号院 9 号楼 512 室)
5.比选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27 日 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应答文件恕不接收。
6.比选时间:2017 年 10 月 27 日 09:00(与接收比选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北京时间)。
7. 比选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北楼 101 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 院路 37 号)
8.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方式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 14 号院 9 号楼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8192、62108061、62108209
传 真:010- 62108244
电子信箱:vic1026@126.com 联 系 人:唐婷、王倩、李静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账 号: 0200049619200362296
采 购 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7 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10-82339978
特别告知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 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务必在本项目电子版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简称“交易平台”)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比选申请人只需注册一次,不同的经办人可建立多个账户。交易平台负责对比选申请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
(二) 标书下载:经办人凭获得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下载获取。
潜在比选申请人可选择现场购买纸质标书,但仍需完成免费注册事宜。购买纸质标书后,仍可在交易平台缴费下载电子版标书。
(三) 电子版标书下载收费:如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除标书款外还需通过网银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5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 潜在比选申请人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标书款发票、纸质标书可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五) 其它事项
1、 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比选申请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网上购买下载电子版标书及下载费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
2、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 点到 12 点,下午 1 点 30 分到 5 点。
第五章 比选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比选申请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7 号电 话:010-82339978 |
1.2 |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 14 号院 9 号楼业务联系人:唐婷、王倩、李静 电话:010-62108192、62108061、62108209 传真:010- 62108244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 010-62108213 |
1.3.4 | 合格比选申请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应答: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48.5 万元;本包最高限价:48.5 万元 |
8.1 | 如比选申请商对多个包进行应答,可以成交 / 包 |
9.1 | 提供比选申请人的最近 3 个月纳税和社保记录; 在法规范围内不能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
9.1 |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 / (是、否) |
12 | 保证金形式:□支票 □汇票 □保函正本 ☑电汇 保证金数额:0.7 万元 保证金收款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13.1 | 应答有效期:90 日历日 |
14.1 | 比选应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
15.3 | 比选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27 日 09:00(北京时间) |
18.1 | 比选时间:2017 年 10 月 27 日 09:0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北楼 101 会议室(北京市海 淀区学院路 37 号) |
20.4 | 核心产品:北航新主楼学生礼堂座椅更新采购二期 |
23.2 | 评审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
27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 |
27 |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单位:是 |
31.1 |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要求见合同条款 | |
32 | 成交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标准的 80%收取。 □ 万元 | |
33.4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1.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电话: 58528799 传真:58528448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2.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A 座 28 层联系电话: 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 3.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机构。 | |
适用于本比选申请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
其他 |
第六章 资格检查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 检查项目 | 结 论 | |||||||||
报价是否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 营业执照等证明 | 法人授权书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纳税和社保记录 | 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信用记录 | 比选申请人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要求 | 制造商授权(进口产品,如需要) | ||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货物类)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名称) 的 (项目名称) 中所需 (货物名称) 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 (项目编号) 比选文件在国内比选采购。经评定,卖方为成交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合同专用条款
d. 合同通用条款
e. 比选应答文件 (含澄清文件)
f. 比选文件 (含比选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 30%,即:人民币 (大写: )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之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7%,即:人民币 (大写: ),剩余 3%,即:人民币
(大写: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支付。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全部完成。
交货地点: 由供方将中标产品直接送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 6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
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日 期: 日 期: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八章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5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
1.6 卖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
1.7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 。 6、交货方式
6.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 。
6.2 卖方应在货物发出 天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
8、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 30%,即:人民币 (大写: )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之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7%,即:人民币 (大写: ),剩余 3%,即:人民币
(大写: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支付。 9、技术资料
9.1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9.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0、质量保证:
10.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 11、检验和验收: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天内组织验收.验收时间: ,
验收地点: ,
验收程序: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验收中标产品(如低于标书中的技 术要求,需方有权拒收)。,
验收小组制作验收备忘书,签署验收意见 。 12、索赔:
12.3 索赔通知期限: 天。 15、不可抗力: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应以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履约保证金:
25.1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天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履约保证金形式: 26、合同生效和其它
26.2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和卖方各执 份。
第九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 、货物需求一览表
项目编号:TC170S71Y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学生礼堂座椅更新采购二期项目数量:198 台/套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北航新主楼学生礼堂座椅更新 采购二期 | 198 | 详见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学生礼堂座椅更新采购二期项目二、 项目描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学生礼堂座椅,自新主楼投入使
用以来,未进行更换,现破损严重,影响美观,存在安全隐患,经过调换维修后,仍然有部分座椅无法维修,故进行北航新主楼学生礼堂部分座椅更换。
三、 项目概况:
1. 项目介绍:新主楼会学生礼堂 1 报告厅座椅,座椅现破损严重,影响美观,存在安全隐患,经调换维修后,需要更换部分座椅。
2. 招标范围:包括旧座椅拆除,新座椅安装等。
3. 招标内容:更换北航新主楼学生礼堂 1 报告厅部分座椅,共计 198 套;四、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内容包括旧座椅拆除并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新座椅安装调试。
2. 规格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mm | 材质描述 | 数量 | 备注 |
1 | 报告厅排椅(报一) | 扶手 480*80*30座面 380*420*18靠背 835*500*18 | 海棉:采用冷发泡定型海棉,曲线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高密度(座板海绵 55Kg/M3,靠背海绵 45Kg/M3 )不易变型. 面料:高级座椅专用布料,达到防火 B1 级防火要求,经防静电、防蛀处理,手感舒适、渗透力强、吸声效果好、耐磨、防褪色,长期使用无皱褶、断裂、起球。 背板座板:采用实木多层板为基材,面贴优质进口胡桃木皮,优质环保油漆。 扶手面:采用优质进口胡桃木原料,经锣机打锣成型 座包:采用弹簧 钢架为一体的阻尼回位结构,收放无噪声. 结构:单圆腿结构,椅脚及椅架采用优质 1.6MM厚冷轧钢板冲压、焊接成型,落地脚采用重力设计,且脚板采用隐蔽技术,与地面固定时用 M10*80 拉胀螺栓隐蔽在脚板内部,外形流畅无积尘。表面经磷化除锈、静电喷塑处理。 座椅外形: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舒适度好. | 198 | ① 在安装新座椅 时使用原座椅的螺栓及螺栓孔,避免二次打孔对地面石材造成损坏。 ② 颜色、工艺、与现有座椅保持一致,并负责拆除现有座 椅,安装新做椅。 ③ 座椅外形于原 座椅相同,,舒适度好 ④ 材料游离甲醛 含量和游离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室内现行国家环境污染有关标准 规定。 |
3. 更换期间拆除及安装要求:
3.1 供货人员应当统一着装并佩戴统一标识,同时向招标方、物业管理单位分别提供所有安装(拆除)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2 供应商所拆除的物品应当在指定的地点集中收集,并于 48 小时之内及时行
清理并运出现场。
3.3 运输途中,必须做完整的产品保护,避免划伤、破损、污渍等对产品保护不当的情况发生。
3.4 安装(拆除)现场应当按照招标方要求统一树立安全标识,如需搭设临时围挡,围挡要求应按照招标方统一要求进行搭设。
3.5 供应商应保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
3.6 供货人员应服从招标方、物业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
3.7 运输途中,供应商必须做完整的产品保护,避免划伤、破损、污渍等对产品保护不当的情况发生。
3.8 供应商须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避免因操作原因对现场成品造成损坏。
五、 产品报价:报价应一次性报定,应包含产品及材料价、设计费、税款、包装费、运保费、安装服务费、产品检测费等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 交货形式及时间: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全部完成。
七、 交货地点:由供方将中标产品直接送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八、 验收:
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验收中标产品(如低于标书中的技术要求,需方有权拒收)。
九、 拟定入围供应商数量:1 个
十、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 3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之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支付。
十一、 质保要求:
1.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三包,5 年免费维修。对产品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供方提供免费维修及更换已损坏的零配件。包换: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天内,因同一质量问题维修两次,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需方凭维修记录和有关证明,供方应免费调换同类规格型号、款式产品或同等价值的相似产品。包退: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除定制产品外,因同一质量问题经调换后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在约定期限内非因需方原因不能调换的,应无条
件退货。
2. 提供终身维修,在保修期满后,供方仍需提供专业维修服务,需更换的零配件按成本价收取。
3. 服务响应时间:在接到需方维修电话后 4 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8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到现场后若问题特殊无法现场修复的,供方在 24 小时内应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第十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中“五 比选及评审”、“六 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评审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由三个部分组成,价格部分(30 分),技术部分(55 分),商务部分(15 分)。
所有直接打分或通过计算得到的综合评分均精确至小数点后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一)价格部分 3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比选报价最低的有效比选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有效比选报价必须不高于本采购项目的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比选报价)×价格权重×100
(二)商务及技术部分 70 分
评分细则表
评审因素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价格 (30 分) | 评审价 | 30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评审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评审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审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30 |
商务部分 (15 分) | 比选申请人业绩 | 12 | 对各比选申请人近五年相关行业同类项目业绩进行横向比较(表明合同买卖双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和合同金额等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每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 12 分 |
比选申请人的履约能力 | 3 | 根据比选申请人的履约承诺、实施方案或说明,结合比选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财务 状况、人员等,分为:优 3 分;良 2 分;差 0 分。 | |
技术部分 (55 分) | 产品质量及其综合性能 | 25 | 根据产品的质量、技术及其性能、耐用性等情况,结合产品的实用性、能满足礼堂安装条件,最优得 25 分,良:17 分,中:8 分,差:0 分。 比选申请人提供产品的主料、辅料材质、产品的 图片、宣传册等证明材料。 |
项目实施方案 | 10 |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应答文件中应包含拆除方案的设计,安装方案的设计,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进度及特殊情况应对措施,满分 10 分,每有一项 不符合项目要求扣 2 分,最低得 0 分。 | |
产品供货方案 | 10 | 根据比选申请人所投产品供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因素进行横向对比,分为:优: 10 分;良:7 分;中:3 分;差:0 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10 | 对各比选申请人的服务及承诺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可操作性强,质量承诺和质量缺陷召回理赔方案的完善且合理,售后服务点的分布、数量满足项目需求,服务年限及响应时间明确,全部符合得 10 分,每有一项不符合扣 2 分,最低 得 0 分。 |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比选应答文件中提交了《比选申请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比选报价扣除。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3.比选申请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综合评审法得分相同时优先采购
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比选申请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应答将作为无效应答被拒绝。
5.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审办法,则:经过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资质要求且比选报价 最低者为有效比选申请人;
如采用综合评审法,则: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投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供应 商,按照综合评分法先进行打分,最后分值最高者为有效比选申请人。
6.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审办法,则: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如采用综合评审法,则: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比选报价均相同 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7.比选申请人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比选申请人平均报价的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应答处理。
商务符合性检查表
检查事项 | 比选申请人 名称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比选申请人名 称 | |
比选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
符合采购进口产品相关要 求 | 1.3.5 | |||
符合中小企业应答要求 | 1.3.6 | |||
符合联合体规定 | 1.4.7 | |||
满足比选申请人的关联性 要求 | 1.5 | |||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 11.5 | |||
保证金符合要求 | 12.4 | |||
应答有效期满足要求 | 13.1 | |||
比选应答文件采用不可拆 装的胶订方式 | 14.3 | |||
接受算术修正 | 20.2 | |||
同一品牌处理 | 20.3 | |||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 求 | 20.5 | |||
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 | 22.2 | |||
未发现串通响应 | 22.2 | |||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 | 22.2 | |||
未参与其他服务 | 1.6 | |||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 为 | 1.7 | |||
结论 |
技术符合性检查表
检查事项 | 比选申请人 名称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比选申请人名 称 | |
比选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
结论 |